西宁公租房申请条件

西宁公租房申请条件,第1张

西宁公租房申请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西宁公租房申请材料:

1、住房保障申请表;

2、户口簿;

3、身份证;

4、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5、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7、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西宁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各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各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3、各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将其申请材料提交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复审;

4、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人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需要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第四条规定: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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