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女方带孩子再婚想给孩子改姓的必须征求孩子生父的意见,达成一致的可以改姓,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前往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变更。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第(一)款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可能,哪怕是白左扎堆的“自由民主”的欧美日韩也不可能允许这种现象普遍存在,在日本和英国女方结婚后甚至会改掉自己的姓氏。这与道德无关,与社会存续的现实却直接相关。冠姓权其实是一种强有力的契约关系。第一,由于男女生理构造的差异 ,女性生下来的孩子在客观上很有可能不属于自己的丈夫,但百分之一百属于自己。这就造成了一个非常直接但是又极其现实的问题,男性如何保证孩子是自己的?男性又凭什么要对这个孩子负责呢?这个时候冠性权的重要性就体现了出来。通过一种形式上的契约,将男性与这一家庭牢牢地绑定,这可不是你愿意或不愿意,你感觉公平不公平的事儿,家庭是经济生产的最小单位,这种稳定的家庭契约,实际上是直接关系到种族与社会的兴亡的。
从实际状况上看,资本家在婚姻上的自由程度远远地高于封建君主。这其中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冠姓权的约束,在古代,哪怕是皇上睡了一个宫女生出的孩子,你也必须要给孩子一个名分,哪怕不显赫,毕竟他的姓是皇姓,这就是真真正正的皇族。但是资本家完全可以不用被其所束缚,今天睡个女人,明天就让你滚蛋,怀孕了,赶紧打胎呀,不想打,不想打关我屁事儿,这是你孩子,你自己养。一旦没有了冠姓权的束缚,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挑战了男性作为人类道德的底线,届时无论多可怕的事儿,男人们都有可能做出来。冠姓权,一旦流失,好人咋才会变成异端,没有了家庭的束缚,整个世界将会转向赛博朋克,人们沉迷于声色酒水,不再为了家庭义务而劳动,因此冠姓权保护的绝对不是男人的利益,而是整个社会的所有人。
张嘴闭嘴就知道批判传统,却不想想人类社会普遍将冠姓权给予男方几千年,怎么可能不是出于对现实的考虑?谁给你们的勇气认为自己的那被互联网洗脑过的可怜的智商要比全人类几大文明几千年的底蕴还要高?
在我看来将冠性权让给女方合理的情况有且仅有一种,即是男性完全不需要承担对支撑家庭经济的客观义务,包括入赘,离婚后/一方伴侣去世后抚养权归给母亲。这个时候男性不存在于家庭的经济构成,女方则可以合理地拥有自己孩子的冠姓权。
除了这种,所有倡导女方冠姓权的,我只能认为它是以下三种
1被白左的那一套狗屁理论洗脑,浑身上下充满了道德的优越感,自以为凭借自己欠费的智商就能颠覆整个文明认同的蠢货
2通过冠性权的特殊属性,以此大做文章,挑拨性别对立,从中谋取利益,以损害社会根基为前提谋私利,视为国贼,国贼者,人人得而诛之
3
改嫁后小孩可以改姓。子女成年后,是否改姓及变更何姓由该成年子女自己决定,任何人不得横加干涉;对于未成年子女,单方面变更子女姓氏的行为是无效的,孩子姓名的变更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小孩改姓需要以下手续:
1、户口本;
2、身份证;
3、孩子的户口本;
4、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5、家长需要携带以上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或者派出所办理。
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孩子原来的姓氏和你前任老公一个姓氏。你现在要更改的话。必须经过他的同意。如果前任老公没有同意,你更改孩子的姓氏。你即使更改了,如果他提出异议,法律还会判定改回原来的姓氏。因此这种情况。你必须提前征得你前夫的同意。才能去更改。程序也不复杂。如果你前夫同意了那就直接到当地的户籍办理地。填上申请表。批准后就可以直接更改。
这个我认为是不可以接受,因为你现在很多人大部分都是属于男生的姓氏而且就是没有特别大的问题,或者是两个人商量的话,这个可能不能够接受?
首先来说的话,你现在很多的这种孩子大部分都是随自己的父亲的心所以说你也不能说就是根据这种孩子和外婆或者是关和父母就是母亲相处的话就随母亲的信,我认为这个是不可以的,因为很多人的话他可能会说女方的事是因为这个,离婚了,然后他跟自己的妈妈然后她可能就把自己的姓名改了但是你很多人他为什么会改呢,是因为他本身就是,没有和他爸爸在一起啊。
而且就是那些没有和自己爸爸在一起的人有些人他们也没有改自己的名字,他们也是用着自己爸爸的姓是不是用着自己妈妈的姓氏有些时候就是你从古代去传到现在的这种一些这种传统?我认为这个不好,去改变。
而且很多人就是你如果把这种方式按照女方的心思去做的话,可能就是相当于男方是一个入赘的这种想法,或者是入赘的一种形式为什么会这么说呢?你这样的话说明男人就没有地位了,所以说你可能就不尊重男性,然后就可能不好,所以说很多男性就不会去接受这样的事情的发生。
而且就是如果你有好几个孩子的话,比如说三四个孩子,这样的话,你孩子的姓氏如果你想要随母亲的姓氏,你可以商量,但是你不能说。就是根据一些情况,或者说比如说孩子和母亲比较亲近就去改名字,你现在很多人就是就算和母亲比较亲近或者是和外婆爷爷奶奶比较亲近,也不会去说去改这种名字的,这种情况的发生。因为大家都会明白这些事情,她不能够去改变,除非就是真的遇到特别大的事情,两个人真的没有办法过下去才有可能会改名字,或者是姓氏。
申请条件: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拟变更姓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安部规定的关于公民姓氏和通用规范汉字、字体要求的,可申请办理。
申请材料:变更申请、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选择办事事项,填写变更申请信息,上传业务所需全部申请材料,提交申请。
2、派出所(户政大厅)预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收到系统推送的到场办理短信通知后,带齐材料到户籍地辖区派出所(户政大厅)户籍窗口核实材料。户籍内勤核对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办结(申请人需携带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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