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结婚申请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政治部门向非军人单位发调函审查
3、非军人单位审查情况返回部队,经部队审查合格后通知军人单位
4、向军人单位递交申请结婚表(男女各一张)
5、男女双方进行婚前检查(必须进行),并向军人单位提交体检表
6、向政治部批查并经政治部门审查合格后,发给结婚介绍信
7、男女双方本人持介绍信、身份证原件(特别注意,从2010年起,军人也必须要身份证原件)到民政局就可以领红本了,ok,合法了!
按上面的方法两个月就可以完成了
若想要快的话,也有更简单的方法:
一次性把申请结婚表、结婚申请表、非军人单位调查情况、体检表、户口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全部准备好,一起提交审批,当天就可以拿到介绍信,有介绍信当天就可以领证,够快吧!
军人的身份就和一般人有所不同,所以结婚的流程,程序也是和一般人有所区别的,那么 军人结婚流程 是怎样的,详细的军人结婚手续有哪些呢,下面就和我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军人结婚流程 :
1、要先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可能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不过内容很简单,就写“我和谁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过了多年的自由恋爱,现在感情稳定了,打算结婚,组织新的家庭”。还要在报告的下面写上双方的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还有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以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写完之后,再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不是地方人员,就要政审,一般是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 军人结婚流程 ,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理结婚登记,就要单位出具证明说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彩色合影,一共要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去民政局登记就可以了。
详细的军人结婚手续:
一、登记条件
1、结婚双方要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能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并且无配偶。
3、双方不能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新人双方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必须是当地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必须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真实的。
8、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9、义务兵不可以在部队内部找对象,在服现役期间不能结婚。
二、提交证件和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还有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军人的结婚登记,军人证件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登记程序
出示证件,然后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处会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没有问题的话就颁发《结婚证》。
四、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
如果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如果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就会退回有关证件,还会书面告知新人理由。
我总结:以上就是我为大家介绍的关于 军人结婚流程 和详细的军人结婚手续,希望能帮到大家,军人是一份非常光荣的职业,他们保卫了我们的祖国边疆,现在就要成立自己的小家了,我在这里祝他们白头到老。
1、由军人向单位提交结婚申请表2、结婚申请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政治部门向非军人单位发调函审查3、非军人单位审查情况返回部队,经部队审查合格后通知军人单位4、向军人单位递交申请结婚表(男女各一张)5、男女双方进行婚前检查,并向军人单位提交体检表6、向政治部批查并经政治部门审查合格后,发给结婚介绍信7、男女双方本人持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到民政局就可以进行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军人结婚需要履行的程流程与一般人结婚流程不同,首先应该向单位提供恋爱报告,单位对恋爱对象负责政治审查;随后军人应当在结婚前一个月向单位提交申请,单位负责审查;审查完成之后再到相关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
军人结婚流程: 登记前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军人结婚流程: 登记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8、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9、义务兵、士官、军队院校干部学员的特殊要求:
(1)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2)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3)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部队结婚流程: 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军人的结婚登记,军人证件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部队结婚流程:登记
出示证件 → 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审查→颁发《结婚证》。
军人结婚程序: 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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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结婚 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在此基础上, 军人结婚 ,要符合《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的暂行规定》中的各项要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在此基础上,军人结婚,要符合《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中的各项要求。
法律客观:我国解放军总政治部作出了关于军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对军人结婚问题作了具体的规定。1、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但部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2、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符合军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干部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由军队党组织和政治机关对干部的恋爱对象作必要的政治审查。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结婚。3、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志愿兵原则上也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但个别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孤儿、因公致残的人员,提出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时,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由军(独立师)以上政治机关审查批准。战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提出结婚,可准其利用探亲假期回原籍结婚。凡决定要复员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如提出复员前结婚,应尽量给予安排。4、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通婚,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如双方态度坚决,在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赞同,并尊重和不违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的情况下,也可以允许结婚。5、结婚登记与审查的有关事项。军队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有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者,如来不及到原部队开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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