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规定娶妻不娶同姓之人?

为什么古代规定娶妻不娶同姓之人?,第1张

为什么古代规定娶妻不娶同姓之人?

随着时代的发展,姓氏的规则不再像古时那么严格,一些外人或胡人迁徙到了当地,通过赐姓的方式来混乱了氏族的界限。不同血统的人也拥有同样的姓,但古代同姓不婚的习俗规定逐渐被打破。一般认为,“同姓不婚”是夏商周三代的规定,而自秦汉以后,姓与氏混乱在了一起,遂使这个规定不再能发挥严格的作用。

“同姓不婚”是先秦时期重要的宗法规则

古人娶妻不娶同姓的规定

在春秋战国时期,虽然世系已经略微混乱,但重族姓的风俗依然盛行。《国语》记载叔詹曾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这说明古人已经从经验的角度发现同姓通婚之弊,因为同姓之人共有同一个祖先,在血缘及基因上相近,故而所生下的后代生命力较弱,难以存活。

郑国的国相子产在当政的时候,曾规定内官不准同姓通婚;而晋国的司空季子也说:“异德合姓”。在古人看来,同姓通婚就像同性相恋一样,不能够繁衍后代,故而婚姻不仅要求双方必须是男女异性,而且还要异族异姓。周王室的子女不能与晋、吴、卫、鲁通婚,只能纳聘于齐、楚、宋、燕等异姓诸侯。所以《左传》中齐国嫁过来的女子都叫哀姜、孟姜,周鲁出聘的女子叫作诸姬。姓是女子世系血统来源的重要标志,不能混乱之。

在当时,古人也对异性不通婚进行了解释。例如郑史伯就对桓公说:“先王聘后于异姓,务和同也,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对此,顾炎武说:“是知礼不娶同姓者,非但防嫌,亦以戒独也。”娶同姓之人,会因为同宗的关系太过亲密,有失于妨嫌;而且异姓通婚才有利于加强人们之间的交流,使氏族不至于陷入孤立。

此外,古人还用一套五行的理论来解释同姓不通婚的道理。

齐鲁时代通婚

“五行有相生,故同姓不婚”

根据古人的传说,姓来自于五帝。五帝之所以得姓,是因为他们本于五行。传说五帝之首是伏羲氏,他以木德继天而王天下,所以姓风。在《周易》中,八卦之一的巽卦就同时有木和风的含义,《说卦传》云:“巽为木、为风”。以木德而兴的伏羲就获得了风姓。

接替伏羲而皇的是神农氏,在五行生序中,木能生火,所以神农属于火德,也叫炎帝,史书说炎帝长于姜水,故而姓姜;炎帝之后是黄帝,因火能生土,所以黄帝为土德。跟炎帝类似,黄帝长于姬水,所以姓姬;黄帝之后是少昊,因土能生金,故而为金德;少昊之后是颛顼,因金可生水故为水德。因此,古人认为“姓之所从来,本于五帝,五帝之得姓,本于五行,则有相配相生之理。”

但是这套理论显然是属于术数谶纬的,缺乏科学依据,因此在现代人看来并无说服力。我们要弄清“同姓不婚”的问题,还需要探究一番姓和氏的起源以及演变。

古人根据五行来制定婚配制度

“同姓不通婚”原则为何逐渐失效?

在古籍《春秋》中我们能够考证出二十二个姓,这些姓又分别代表着二十二分封的小国。其中妫为虞姓,出颛顼,封于陈;姒为夏姓,也出颛顼,封于杞;子,殷姓,出高辛,封于宋。姬为周姓,出黄帝,封于全国各地。这些三代的姓都是女字旁,可见性与女性相关。

到了战国时期,大国兼并、小国亡灭,异姓之人也同处一城,人们逐渐的“以氏为姓”,使五帝以后的姓混乱,不再是不同祖先才相互异姓,而是有着同一个祖先,但因居住地不同而相互异姓起来。

《礼记正义》记载说:“诸侯赐卿大夫以氏,若同姓,公之子曰公子,公子之子曰公孙。公孙之子,其亲已远,不得上连于公,故以王父字为氏。”屈原的祖先熊绎与楚国同姓,但由于他的儿子被分封到“屈”这个地方,所以以氏为姓,改名为屈瑕,他的子孙便都叫屈而不姓熊了。

战国时期的命名规则不一,有以所食之邑为氏者如韩赵魏,有以官为氏者如司马、司城等等。“以氏为姓”使春秋时候的二十二个姓扩充为数百个,这是人口增多的结果。到了秦汉时期,姓氏就混在了一起不做区别了。如司马迁在写《史记》时,说秦始皇“姓赵氏”,汉高祖“姓刘氏”。其实从祖先渊源来看,秦始皇本姓嬴,因祖先封为赵城,才以赵为氏,嬴是秦始皇的姓,赵是秦始皇的氏。徐氏、郯氏、莒氏、终黎氏、秦氏、江氏与赵氏等其实都是同一个嬴姓,如果要严格按照“同姓不婚”的原则来婚配的话,他们之间都不能通婚。但因为世系久远,血亲变疏,所以战国末年至秦汉时姓氏合一,本身也就淡化了“同姓不婚”的原则。秦始皇的母亲是赵国人,父亲庄襄王是秦国人,本不该通婚,因为他们是同姓异氏,但由于“同姓不婚”原则已经淡化,故而才发生了通婚。

姓是从血统得来的,氏是从居住地得来的

顾炎武在《原姓篇》中考证说:“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氏一再传而可变,姓千万年而不变。”姓代表的是血亲纽带,氏则类于宗族。《左传》里只有女子称姓,从无男子称姓者。崔武子曾想娶棠姜,东郭偃劝阻说:“男女辨姓,今君出自丁,臣出自桓,不可。”崔氏与东郭氏在很久以前是同姓,所以即使年代久远,他们的后代依然不能联姻,这是周朝的婚配制度。古人立姓是为了区分男女间的世系来源,立氏则是为了区别男子间的宗族关系。

不是忌讳。

1、如果两个人不是直系血亲关系,那么两人即使同姓结婚也没有关系,不会对下一代造成任何影响,所以是可以结婚的。

2、如果两人是直系亲戚关系,另外要看一下在几代以内,如果在三代的话,那么近亲结婚也没有太大影响。当然如果两人是三代以内的近亲关系,那么法律方面是不允许结婚的,如果结婚对下一代会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以上这些就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同姓的人可以结婚吗的相关内容介绍,所以要分情况来看,主要是看一下是否是近亲关系,还有十几代近亲。

传说:

春秋时,人们对同姓婚配会造成后代畸型及不育已有进一步认识,但同姓婚配仍在贵族中时有发生。战国后,以氏为姓,汉代以后,姓氏不分,因而同姓不婚多有不禁。至唐代,对同姓婚又循古制,予以禁止。宋、元多依照唐律,同姓为婚干杖而离之。明、清时地域更大,人口众多,早成为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取代了原先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

旧时习俗认为同姓表示家族血脉相近,这就从商周开始就严格制定。台湾除同姓不婚外,还有一些其他忌讳,例如陈、姚、胡 ,徐、余、涂,萧、温,叶、许、柯,周、苏、连等,因缘于同祖先,所以也严格执行不通婚。

现在的人一般不忌讳同姓结婚。对于婚姻,我国现行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并没有禁止同姓结婚,有些人可能会忌讳同姓结婚,是担心近亲结婚。如果想了解更多与“同姓结婚真的很忌讳吗”相关的内容,可以继续往下阅读。

同姓真的不能结婚吗

1、以前有些人可能会忌讳同姓结婚,因为觉得同姓可能是同祖宗,在一起会出现近亲结婚的情况,这样生育出来的后代可能会出现一些隐形疾病。

2、现在对于同姓结婚基本没有忌讳,如果是同姓的二人,只要不是亲属关系就行,其他人对于同姓结婚也不会觉得不正常。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不能结婚的情况有多种,比如某一方重婚、二人存在亲属关系、某一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等等。

4、同姓结婚是可以的,如果有亲属关系则不可以结婚,三代之内的旁系血亲是不可以结婚的,比如表哥和表妹不可以结婚。

一个村一个姓有血缘吗

一个村一个姓可能有血缘关系,有可能没有血缘关系。如果一个村一个姓的两个人要结婚,建议去做医学鉴定。

同姓如果不是近亲是可以结婚的,没有什么不好,如果不是近亲不需要忌讳。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禁止近亲、同宗、同姓结婚,因为当时同姓的一般是具有相同家族血统的人,而同姓不婚能有效防止后代畸形。因而对同宗同姓结婚一概禁止。

现在婚姻法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我国婚姻法只是不允许近亲结婚,同姓和近亲是两码事。只要新人双方是独身且达到法定婚龄,双方自愿,没有患有不应结婚的疾病,从自己这辈往上推算3代,如果不是近亲,同姓结婚从科学上和法律上说是完全可以的。

(最多18字)

注意事项:

1、如果新人双方既是同姓,也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话,别说后代健康了,就是不会被法律认可婚姻关系的,则更不许结婚生子。

2、如果新人双方只是同姓,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话,则生育的后代没有健康受损的危害。

同姓氏的人当然可以结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只要是不违背近亲结婚的原则,同姓同名的人也能结婚。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也有着不少的案例,同姓之间结婚的并没有影响他们后代。 虽然古时候的人们并不知道同姓是可以结婚的,但是这是在当时科学观念极不发达情况下,他们为了保证后代子孙的的健康兴旺所做出的措施。同姓的人是可以结婚的,“同姓不婚”是我国封建社会遗留的习俗。所谓“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有一定道理但不能以偏概全。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禁止近亲、同宗、同姓结婚,是因为当时的条件不可能对优生优育问题有正确、完整的认识,因而对同宗同姓结婚一概禁止。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我国民法典只是不允许近亲结婚,同姓和近亲是两码事。同姓的男女,只要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情形,满足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就可以结婚。我国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衍生问题:

同性恋能领结婚证吗?

同性恋不可以领证结婚,根据民法基本原理:对民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法律并未禁止同性结婚,因此按理同性结婚不应该不被支持;另,婚姻登记也非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也无权做出禁止他人结婚的决定。不可以。根据《民法典》及其其他相关规定,领取结婚证的是男女双方,其他情况法律没有规定。现实情况就是,目前中国尚无同性领取结婚证的先例,而且有同性因此将民政局告上了法庭,结果也是以败诉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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