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劳燕分飞,自古皆有。若是双方合意,自然是好聚好散。但若有一方因为种种原因不同意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就不会那么容易离掉了。
第一,不怕你不同意,只要起诉了就能离婚!
有人认为,结婚自由,离婚也应自由。所以,即使对方不同意,只要诉讼到法院,也能很快离婚。离婚是自由的,但是自由的诉讼程序是复杂的。
基于婚姻法对离婚条件(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和相关司法解释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的严格限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是比较谨慎的。因此,第一次起诉离婚,除非证据充分,否则判决不准离婚的机率很高。判了不离,就得再过半年才能起诉。
建议,如果有可能,还是好聚好散,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是更好的途径。
第二,我不同意离婚,就不能离吗?
一个巴掌拍不响,强扭的瓜不甜。法官也不能用绳子把夫妻俩绑在一起,不让他们离婚。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但不可能每次都判决不准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双方感情是否破裂,而不是被告是否同意。如果法院认定感情破裂,就是被告不同意离婚也可能判决离婚。所以,拒收传票和拒不到庭是没有用的,只会对你不利。
第三,已经签了离婚协议,又不想离婚了,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在办理了离婚登记后就生效了,是不能反悔的。但是,在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是不生效的,不存在反悔的问题,没有办理登记是不算数的。
当然,离婚登记后,也有例外,如果有欺诈或胁迫情形的,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起诉撤销离婚协议,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第四,已经分居两年了,就会自动离婚吗?
离婚有两种办法,一是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二是到法院起诉离婚。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二是交通工具所限。经法院审理,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这一情形的,且调解无效的,判决离婚。最重要的是,当事人得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分居协议,保留作为证据。
下面小编也和大家整理了一些知识,夫妻间出现哪些情况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可见,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但是因为审理案件的法官对夫妻平日生活根本不了解,只能从法庭上双方所言判断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因此,对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采取了较为严厉的认定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实践,夫妻间出现以下情形可认定感情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此外,还有两个例外情形,即使满足以上条件,法院亦不会判决离婚: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倒插门在如今一些比较落后乡村还是依然盛行的,一方面家里条件差,孩子多,加上现在结婚所需的天价彩礼致使有些家庭只能选择做别人的上门女婿! 而另一方面女方的家庭因为没有儿子,特别是七十年代后期,我国计划生育国策的实行使只有一个子女的家庭占据了绝大部分的社会组成比例。这样作为父母就想找一个上门女婿来完成家族的传宗接代以及养老送终了。那么问题就这样来了。
其一在传统的男尊女卑思想里,这种婚姻男方是很抬不起头的,在邻里乡亲间都很没有面子,所以只有一些实在困难的家庭才会选择这种方式为自己的孩子完成婚姻这一人生中最重要的大事,这就造就了男方自卑的心理,更有甚者经济的差异使女方一开始就瞧不起男方!久而久之,矛盾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只能走离婚这一步了。
其二孩子出生后姓氏以及称呼的问题也是一个矛盾的分发点。男方同意姓氏可以跟随母亲,但是称呼方面就有了分歧,比如孩子称呼爷爷奶奶的问题,称呼姥爷姥姥的问题,是变还是不变,按理是要变,但很多他是不按理的,因此也会闹得很不愉快!
其三谁在家里起主导地位,说白了就是谁当家这个问题上导致的纷争不断。男方要脸面,想当一家之主,不让当你就是不信任我,女方觉得你上门女婿当家我是一百个不放心啊,你还是老老实实听话就可以了!
其四就是缺乏了解快速闪婚。男女双方并未有深刻的了解就马上结婚,这种婚姻基础差也是导致离婚的重要原因。
其五就是一个钱字,一切从钱出发,从利出发,已经渗透到了婚姻关系的方方面面,使婚姻里面夹杂了太多了名利,铜臭。
最后作者想说的就是既然选择了这种婚姻方式就要打心里接受,并且双方要多一些了解和信任在里面,不可盲目的走进婚姻殿堂,一切以家为中心,不可有二心。夫妻和睦,就能生活美满!!
担心离婚就不结婚的想法是反人类行为。
虽然现今社会,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导致离婚率居高不下,家庭悲剧比比皆是,但是,也有很多家庭成功战胜了离婚的魔咒,正在幸的生活。离婚也只是机率问题,只要有机率成功,就不能因为怕离婚而不结婚,就好象马路上天天在死人,难道就因为这样在,而不开车上路吗。如果人人都不结婚,这个世界很快就完了。
其实,只要夫妻双方懂得怎样相处,少点自我,多点关心对方,注意经营自己的婚姻,花多点时间陪伴对方,两人感情坚固,就可以恩爱长久。
结婚离婚时人生大事,当然不容易。两个人从相识相恋,到最终走向婚姻殿堂,需要多重考验,也要得到双方家庭的祝福。婚后面临磨合。即使离婚,也要牵涉太多,有时候比结婚还难。结婚离婚看起来虽然就是一张纸的事,但每一步都不容易。
昨日,接到一位70后女士打来的咨询电话,她说自己和丈夫没离婚,问我可不可以帮她介绍一个男朋友。我问她为什么不离婚了再找,她说她想离婚但是现在离不了。待我细问后才知晓前后原委:两人结婚多年,期间曾经共同购买了一个房子,买房子的钱大部分都是她挣的。几年前两人第一次离婚,离婚后双方决定离婚不离家,同居几年后又在两边家人的劝解下复婚了,然而,复婚后不久她就发现男方早就在外面与人同居多时了。目前的状态是男人很少回家,偶尔回家两人会经常吵架,男人甚至经常动手打她。因为她想要房子,与男人商谈不好,所以她想干脆各耍各的,自己也开始交男朋友。虽然她没明说,但我猜测,或许,她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想找一个有力量的男人来帮她解决她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
因为她不愿意花钱请律师,所以我建议她先去法院咨询一下离婚相关程序,先把自己的事情解决好了,再开始谈新的感情。
想离婚却离不了,我听到这样的案例已经不是头一回了。
离婚为什么那么难?
当我们遇到问题的时候,往往急于马上有一个解决的办法,希望越快了结越好。心情当然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忽略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化解冰,也必须有一个化解的过程。也许你会说我不要化解,我就想尽快铲除。那就要看你是否有铲除的工具,以及铲除的力量。
当我们既没有工具,又没有力量的时候应该怎么办呢?
但凡世间事,都是因果循环的结果。你有今天结的果,一定是因为你前面种下了因。兜兜转转几十年,当事人其实最清楚自己是怎么一步步导致如今的局面。那事已至此,究竟应该怎么办呢?
世上的路千万条,面临选择,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可能都会选择更容易走的路。当我们婚姻生活遇到困难的时候,比较容易的路比如期待别人帮忙解决,期待对方改变解决,逃避解决,等等。或许,有运气好的人,以上办法确实可以使你得以解一时之围。但假如你想真正彻底解决问题,还是得成长自己,让自己勇敢面对。
离婚为什么那么难?因为我们结婚太容易。
离婚为什么那么难?因为我们有很多得失算计不平衡而意难平。
离婚为什么那么难?因为我们只固执地认为是对方有错而不愿承担自己在婚姻中未曾尽到的责任。
离婚为什么那么难?是因为婚姻家庭情感中的每一件事情原本从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俗话说得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可以侥幸不经历风雨就得到了彩虹,可惜还没等你笑出声来,命运就会用一巴掌拍醒你,原来自己不过是在做梦而已。
不管你怎么逃,总是殊途同归。你自以为躲开的,只不过是晚点来找到你。
所以,亲爱的,假如你想离婚,假如你想好好离婚,请你先坐下来,好好梳理一下这前尘往事。当你理清楚你们之间的是是非非、恩恩怨怨、情感纠葛,解决办法自然脉络自现。
问题是:你愿意为此,为你们几十年的情感时光,为你们几十年的情感“果实”,付出必要的耐心吗?
结婚就像俩人合伙做生意,离婚就是俩人生意做不下去了要散伙。合伙企业法规定,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企业就可以解散。相应的,夫妻俩人决定离婚就可以离婚,好聚好散,这就是协议离婚。之前在视频里教过大家如何协议离婚,不就离个婚嘛,多大点事,俩人商量着来呗。
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如果其中一个合伙人想退伙,一般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如果其他合伙人不同意,想退伙可就没那么容易了,进入容易退出难。结婚过日子也一样,如果夫妻中有一个人想离婚,得经过另一个人同意,如果对方不同意,想离婚可就没那么容易了,结婚容易离婚难。
俩人就离婚的事达不成一致意见,一个人想离婚另一个人死皮赖脸不同意,还有一条异常艰难的离婚之路——到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之路,有如西天取经之路,要经历各种磨难,还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同性恋结婚不容易,异性恋离婚不容易。我国关于离婚的法律规定,很好的继承了一个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
以为到法院起诉离婚法官就会判决离婚吗?你想得美!法官会先调解,就是两头劝、和稀泥,劝和不劝分。
调解不成就会判决离婚吗?你又想得美!第一次起诉离婚法官一般都判不准离婚!最常见的理由就是:夫妻感情没有破裂。
夫妻之间,一个都把另一个都告上法庭了,却不能证明感情确已破裂。人家两口子,在一起过日子的说感情确已破裂,法官一个外人,非说感情没有破裂,你别管人家咋知道的别人感情有没有破裂,反正人家就是知道。
头都打破了,夫妻感情却没有破,正应了那句老话:床头打架床尾和。要是被陌生人殴打,报警早把人抓走了,殴打他人是要被拘留的,夫妻之间的殴打却很难受到法律的制裁,结婚证有时却成了殴打他人的通行证,现实就是如此魔幻。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可自己就是想离婚怎么办?等,你只能等,而且你得一个人孤单的等。民法典规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还想离婚吗?别着急,一年后再说吧!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不等了,马上再起诉离婚可不可以?你想得美,不可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原告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依法可以不搭理你这茬。
如果你的另一半是兵哥哥,你单方面想离婚就更加难上加难,因为法律规定军人的配偶要离婚,必须征得军人的同意,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一般的过错还不行,必须是重大过错。
啥叫“重大过错”?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还得屡教不改;以上几种情形才算重大过错。
一般的民事案件,如果你嫌闹心不想去法庭,请个律师替你去就行了,省心省力,就是有点费钱。离婚案件你想花钱请人代你去都不行,没有极其特殊的情况,本人必须亲自出庭,亲自体验一下什么叫过堂庭审。
诉讼离婚虽然最后基本都能成功,但总感觉缺少点仪式感,可能是因为没有离婚证吧。
最后在这里祝大家离婚一帆风顺,离婚成功!诉讼离婚这么麻烦的事你都能坚持下来,以后还有什么事做不成功呢?加油!
不结婚和嫁错人哪个更可怕
33岁之前
这时女性有性别红利:外貌和生育能力。只要长相性格过得去,很可能是大家最具择偶自由的阶段。不嫁,顶多是小幅度贬值,嫁错,离婚后重新杀进市场,劣势很明显。所以宁可不嫁也别瞎嫁,你的试错成本很高。
34到45岁
性别红利消失,职业瓶颈出现,不能仅用年龄论风险,还要引入资产来讨论。如果有足够资产、优秀的工作能力,那你完全能承担错嫁后果。错嫁顶多离婚,离了婚该怎么活还怎么活,但年岁渐长,大家要面临的情况会越来越复杂:
1、赡养父母的压力父母基本往60岁跑,身体一年不如一年。
2、人到中年的孤独感年轻都以为不婚会很潇洒,但事实是姐妹们都有了家庭和孩子,你连约茶都凑不齐。好不容易凑齐,甚本在聊孩子婆婆老公,和姐妹的共同话题有限。越热闹,一个人的孤独感越强烈。
3、生育能力的下降没吓人,35岁后生孩子,恢复会比25岁慢很多。此时不婚,后面想结婚会很难,再不入场,可能没法入场,越晚入场,收益越有可能为负
对于资产状况良好、抗风险能力强的35—40岁的女性:
不结婚,小亏不赚:即今年不结婚,明年结婚,年岁渐长,女性魅力和生育能力都在下降。
结婚,有收益:孤独感的消除、赡养父母的压力被分担、后代的出现带来希望
嫁错人,损失可承受:会赚钱,嫁错人不至于活不下去,甚至有二婚可能。相比于不嫁,结婚也许是个更好的选择。
而对于资产不富足的女性,此时嫁错人的风险仍大于不嫁人,因为错不起。
她们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差,而且她的婚配对象,除了单身男性,还存在丧偶、残疾等有缺陷的男性。这些女性的人生容错率很低。也许年轻时嫁人是最好的打算,如果不幸拖到这个阶段,反而要更谨慎,哪怕不嫁,都好过嫁错。
不管多少岁,决定婚姻容错率的是我们的抗风险能力!而抗风险能力源于经济能力和家庭条件。原生家庭很难改变,但经济能力可以努力提升,脱贫比脱单重要!!!没有经济能力保底、不管你是20、30还是40,选择面都很窄。
与其因为害怕风险而不敢结婚,不如提高抗风险能力,然后勇敢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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