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结婚后多久可以迁户口的时间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和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民因结婚要迁移户口的,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夫妻一方是天津户口的,其可以到社区或者村委会开具户籍证明或者农村户口证明;
然后到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准迁证;
之后带上这张准迁证和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天津相关派出所领迁移证;
最后带上准迁证、迁移证、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天津的户籍所属派出所上户就可以了。
可以。
根据天津市民政局通知,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天津市的内地居民,或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天津市的现役军人,可以在全市选择任一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因此,只要是天津户籍的人们,可以在天津任意一个区办理结婚登记。
天津结婚证办理流程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用黑墨水钢笔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综上所述,根据天津市民政局发布的通知,只要双方有一方是天津市户籍,那么是可以在天津任意一个区办理结婚登记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投配偶户口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的人员与我市居民结婚,年龄在35周岁以上,并且投靠配偶10年以上的人员,可准予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18周岁以下的子女可以随迁。对其中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人员与我市患严重疾病或残疾的居民结婚,年龄在30周岁以上,在津居住5年以上的,可照顾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子女可以随迁。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因病残投配偶还要提交指定医院证明和残疾程度照片,离婚再婚的还要提交离婚证件复印件。外地农村妇女与我市农业人口结婚的,以及本市武清区、宝坻区以及到县、宁河县和静海县(以下简称"两区三县)农村妇女与其它13个区农业人口结婚的。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和村、乡(镇)接收证明,离婚再婚的还要提交离婚证复印件,18周岁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一、人才落户的条件:
1、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2、取得三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
3、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4、留学归国的毕业生;
二、人才落户所需材料: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学历证书;
2、在当地就业的劳动合同;
3、三个月的当地社保证明;
4、由当地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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