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黑社会的头目。2020年11月18日下午,由洪洞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炜等3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一案,在洪洞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采矿罪等16项罪名。该案组织领导者黄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等,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相应财产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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