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是很难,因为文化不同,习俗不同,生活习惯也不同,就连语言上也没办法非常一致,甚至你的亲朋好友都无法接受你嫁给黑人这种事,这样的婚姻又如何能够长久幸福下去呢?我个人觉得最大的问题就是身边的人会议论纷纷,这点对于夫妻来说是很难过的一个坎,即便你们非常相爱又如何,这份爱不可能会一直维持很久,在长期的被各种议论中,你们就是会出现很多矛盾,也会对你们的爱抱有怀疑,跨国恋是可以有,但坚持下来的会非常难,也很少。特别是有些黑人专门包装自己是外国富二代来骗中国女孩子,那些女孩子被搞大肚子生下孩子就不管了,有些直接被骗到外国去,过着苦日子还不能回国,这才是最惨的啊。
01文化不同难以相融其实不要说是国家跟国家之间有很大的文化差异,就连省跟省、市跟市乃至村跟村之间偶会存在文化差异,有些地方的人还会很封建传统,要一时间接受一个外国人是很难做到的事,特别是对于老一辈来说。文化不单单是指语言交流有很大的障碍,三观、思想等等都会有很大的不同,比如外国人养孩子只养到18岁,他们崇尚自由,而我们追求安稳,这都是很大的不同。组成一个家庭不是光靠爱就可以的了,爱是基础,在这基础上你们还需要很多地方匹配得到才会让你们这段婚姻更合适,只有合适的人才能够长远走下去的。
02生活习惯不同会有很大矛盾再者就是生活方面肯定也会有很大的不同,据我不精确又很笼统的认知里黑人会经常不洗澡,那在中国这是很不卫生的行为,他们吃东西也很随便很脏,不像我们比较注重餐桌礼仪,还有穿衣打扮和各种生活的小细节,能够真正磨合到一起是需要时间的。那如果在这期间磨合不了呢?该如何处理?假如你们是去到外国生活呢?你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还不能随便你回国,这种事情有考虑过后果吗?结了婚你肯定不能说过不下去了就离婚的啊,有孩子更不能这样解决问题,那要么是你忍受将就,要么就是他愿意为你改变,如果可以的话,那还是能够磨合的。
03亲朋好友的不赞成难以支撑你们走长久我一直都认为新组成的小夫妻要双方的家长和身边的亲朋好友的支持,这段婚姻才算是有基础的,起码你身边的人知道且认可这段感情,你都会有底气一些。我相信大部分父母都不愿意女儿远嫁的,还是远嫁到外国去的那种,且不说黑人给人的第一感觉很穷,父母也很难接受辛苦拉扯长大的女儿说去国外就去国外了呀。甚至有些父母还是强烈反对这门亲事,执意要结婚的话换来的就是父母的不支持与心寒,那这样的感情又如何能够说是幸福呢。
不过怎么说呢,幸福与不幸福取决于你们两人要如何去改变这个局面,是不是有信心,也是不是有这个信念,只要两个人有爱,一起共渡难关,幸福一定是在不远处等着你们的。
跟波黑人结婚不可以永居,可以申请临时居留。
外国人居留政策及相关手续:在波黑停留不得超过签证有效期,或两国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协定规定的期限,否则将被视为非法居留予以起诉。
根据波黑2008年4月16日颁布的《外国人出入境、居留和庇护法》第51条规定:外国人可凭以下事由获临时居留:与波黑公民结婚或保持事实婚姻状态;家庭团聚;从事教育、科研、艺术、体育或咨询性活动;获有工作许可;从事私营企业活动或志愿者活动或对波黑有重大意义的项目。
从事宗教活动;拥有波黑境内不动产产权;医疗或其他人道主义原因,如出于波黑作为国际协定缔约国所承担的责任等原因。
1、外国人只有持长期签证(D)入境,才有机会申请临时居留。波黑D 类签证的要求如下:
有效护照(从签证签发之日起护照至少应在90日内有效)及其复印件。
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填写好的签证申请表。
照片两张(大小:35x45cm)。
经当地外国人事务服务局签批的邀请函。
1、探亲:需出具一封经过外国人事务管理局发出并经当地政府认证的邀请函。
2、工作:需附上波黑公司的正式邀请函,此邀请函需经过外国人事务管理局当地办事处的认证。
还需要波黑有关部门签发的工作许可证原件。
居住证明。
有充足资金在波黑逗留的证明。
公证人员出具的无犯罪记录公证,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认证盖章。
公证人员出具的国际旅行体检记录,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认证盖章。
波黑大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材料的权利。
2、临时居留期限最长为一年,外国人持有护照的有效期必须比临时居留期限至少多3个月。
3、因人道主义原因颁发的临时居留期限最长为半年。
4、外国人只能以申办临时居留的事由办理临时居留延期。
根据波黑《外国人出入境、居留和庇护法》第59条规定,外国人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后才能获长期居留:
1、获得波黑临时居留并在波黑境内连续居留5年以上,有充足和定期来源的财力。
2、有固定的符合要求的居所;有长期的医疗保险。
3、一年内在波黑以外居留不超过90天,仍视为连续居留。
波黑不为教育、临时或国际避难、维也纳外交领事公约等规定的法人、志愿者活动、医疗或参与对波黑具有重大意义项目等事由颁发长期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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