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第一次见男方家长,男方家长会给红包的。德化结婚的习俗是结婚的当天穿红色的,回门时穿黑色的结婚出门时身上带上春牛图和镜子,手上还要带一把扇子!(希望能帮到你,麻烦点击 “好评”,谢谢^_^)
1、结婚证是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一般是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2、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民政局申请补办。
婚礼是人一生中四件大事“生婚产丧”其中之一。生就是人的出生,婚就是结婚,产就是生育传承,丧就是百年归去。这四件事基本贯穿着每一个人的生活。
道士到底可不可以结婚?相信很多道友、同修都有自己的看法。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的是:道教是如何看待婚姻这件事的?
道教作为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以道为最高信仰,以阴阳五行等为基础理论。对于婚姻的看法,道教(主要指正一道,下同)是不反对结婚成家的,这与阴阳理论有很大关系。我们通过对道教阴阳平衡理论的解读就不难看出道教对婚姻是持肯定态度的。
早期道教经典《太平经》也认为,如果没有婚姻关系,必然导致“阴阳不交,乃绝灭无世类也”。被道教界视为养生权威的彭祖,则从人的生理与心理本能出发,认为“男不可无女,女不可无男”。
而且许多道书都表达了这样一个观点:“男女居室,人之大伦。独阳不生,独阴不成,人道不可废”。再次可见,道教对婚姻采取的是肯定的态度。
同时,欲修仙道,先修人道。结婚也是一种传道的需要,试想道士都不结婚、隐于山林,长此以往,谁来传道?!

正是基于多方面原因,正一派弟子是可以结婚生子的。但是,一定要注意的是:相同的信仰与价值取向,是道教徒婚姻的基础。
道士受经学道,应当清异出俗,若与婚配对象庸庸于世俗,就很可能会清浊混杂,闭塞道法,蒙蔽了学道的信心,也会消磨修道的恒心。如果两个人的精神世界(价值观)存在巨大的差异,再加上道法修炼与世俗生活的隔阂,也不利于维系家庭的和睦幸福。所以道教提倡夫妇同法,才能共同进步。
而且,如果双方婚后依旧可以坚持奉道、学道,那么在家同样可以成就大道,夫妻携手共蓬莱。

道教婚礼
道教婚礼
福建省位于我国东南沿海,东隔台湾海峡与台湾省相望,北靠浙江,西接江西,南连广东。依山傍海,海岸曲折,多港湾海岛,全省有1400个鸟屿,仅次于浙江,位居全国第二。多山地丘陵,可分为闽西山区、闽中山区和沿海平原,主要山脉有武夷山、戴云山等。闽江是境内最主要的河流。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夏秋多台风,年降水量1500毫米左右。这样的特殊的地理环境对福建文化所产生影响,我个人认为总的来说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多山的地理环境造成的具有内陆文化的特征;另一个方面是濒海多港湾的地理环境造成的具有海洋文化的特征。
(一)内陆文化的特征。福建的山地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80%,自古就有“东南山国”之称。西北有武夷山山脉、东北有太姥山脉、西南有博平山山脉、中部有鹫峰、戴云两山脉。在古代外省入闽主要通过仙霞关、杉关、崇安分水关、福鼎分水关、诏安分水关,这五个关口入闽,而这些地方地势非常的险要,要入闽实属不易,史书记载“闽道更比蜀道难”。再者,从福建人口的聚集地来看,盆地是居民密集的聚集地,例如浦城、武夷山、建瓯、邵武、顺昌、尤溪、三明、永安、长汀、上杭、漳平、德化、华安、古田和屏南等都是人口聚集的盆地。因此,这样的地理环境造成了古代福建交通的闭塞,不同区域的人们处于相对隔绝的状态,这样对文化所造成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点:1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约中晚唐之前)福建文化落后于北方。福建地处东南在古代是属于蛮荒之地,落后的交通使得中原的文化要传到福建变的非常的困难,而土著的闽越人自身文化又相对的落后。同时福建相对的隔绝的地理环境有利于形成不同的方言,而不同的方言却不利于人们口头的交流和文化的传播。有明显的区域文化的特征。福建是一个移民的省份,在两晋南北朝、唐前期、唐末五代、两宋之交、明清时期北方大量的移民涌入福建,由于移民的时间;与当地的土著居民融合的程度不同,再加上省内、省外交通不便等原因形成了福建不同的方言区,如闽东方言区、兴化方言区、闽南方言区、闽北方言区、闽客方言区。而在不同的方言区又形成了各具地方特色的民间信仰。例如,闽东方言区信仰监水夫人和五帝;兴化方言区信仰妈祖;闽北方言区信仰扣冰辟支古佛;闽客方言区信仰定光古佛。不同的民间信仰又促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戏剧。例如,有莆仙戏、高甲戏、芗剧等。福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多山,适合蚊虫的生长,蛇类众多,古代先民对蛇既害怕又崇拜,从而形成了蛇的图腾。在古代使用干栏式的建筑也与这样的气候有关。如果按河流的分布来看福建的文化可以分为闽江流域、木兰溪流域、晋江流域的三大文化圈。所以,福建文化本身有很强的小地域色彩。2许多中原古文化在福建较完整地保存了下来。福建的方言中保存了大量的古音、古词。一些古汉语中常用的词汇在普通话中已不用或少用了,但是在福建的方言中却被保存了下来并还在使用,仍然有它的生命力。例如古汉语的“鼎”,也就是现代汉语的锅,在福建的方言中还清晰可辨,再如古汉语的“面”,也就是现代汉语的脸,也一样非常容易辨别出来。在福建的许多乡村中保存着聚族而居的传统。聚族而居的传统原本起源于北方,但是由于历史、地理的原因这样的传统在北方现在已经逐渐消失。在南方的福建却保存了下来。原因主要有这些,北方的移民利用宗族克服南迁途中的种种的困难;利用宗族同当地的土著进行抵抗;不同时期的移民利用宗族争夺生存的空间和政治利益;多山的地理环境容易形成聚族而居的村落。形成完整的理学体系。理学的来源之一是儒学,而儒学在汉代以后随着移民南迁传入福建,到了宋代,朱熹为代表的闽学流派对释、道、儒加以改造,构筑了完整的理学体系。在民俗中保留了大量的中原古风。两晋南北朝以后,中原民俗传入福建,由于交通不便和聚族而居等原因,保留的相当的完整。例如,现在福建的端午节、重阳节、寒食节等很多都是从北方传入的。
(二)海洋文化的特征。福建海岸属于基岩海岸,海岸线漫长而曲折,长达3051.02公里,仅次于山东省,居全国第二位,岸线曲折率为1:57,居全国第一位。山丘向海延伸,形成曲折的海岸和众多的港湾。全省有大小港湾125个,其中较大和较重要的港湾自北而南有沙埕港、福宁湾、三沙湾、罗源湾、福州港、兴化湾、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港、金门湾和东山湾等。沙埕港、三都澳、罗源湾、湄洲湾、厦门港和东山港是福建省六大深水港湾。福建的港湾一般深度较大,两侧有半岛和岬角环抱,形成“口小腹大”的形势,风小浪弱,不冻,少淤,港域广阔,掩护条件好。天然良港的优越地理环境,再加上“八山一水一分田”不适合耕作的内陆环境,使得沿海的居民把眼光放到了海上。西晋:闽江和晋江流域的海运已有相当规模,造船业发达,出现了“八槽舰”的水密舱技术。隋唐:海运北至日本、高丽,南至南洋各国。宋元:泉州成为“东方大港”,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明:漳州月港日趋繁盛。这些海外贸易的发展反映在文化上则是福建带有浓厚的海洋文化色彩。
1、重利的价值观。在古代的中国长期以来重本抑末,“以末致之,以本守之”,这样的观念根深蒂固。而福建由于海外贸易和商业的繁荣,重义轻利的价值观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宋代刘克庄就指出当时的泉州是一个“只博黄金不博诗”的典型商业社会。明以后则进一步加强,李贽感叹道:“天下尽市井之道也。”商业受到了极大的重视。
2、敢于冒险的性格。古代的航海和海外贸易几乎是一种生命的赌博,非常的危险。航海要面临惊涛骇浪,船只随时有可能被大海所吞没的危险。因此,航海的人常常不得不面临生与死的考验,这就使得他们在心理上能够面对各种艰难的挑战,敢于去冒险。如泉南人信奉“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特别晋江、石狮一带商人,推崇“少年不打拼.老来无名声”,“输人不输阵,输阵番薯面”,“争气不争财”,“三分本事七分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冒险的性格到了明清时期发展成为积极进取的开拓的精神,在开发台湾省和东南亚地区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3、漠视礼教。沿海的家庭由于男子多出外经商谋生,妇女渐渐冲破礼教的束缚走出家门。在中国传统的礼教以俭朴为美德,由于商业经济的发达,耻贫夸富却成为泉州地区的风尚。在衣着上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例如、泉州惠安解放前的服饰被叫作“封建头,民主肚;节约衣,浪费裤”就很能说明问题。
4、开放融合的特性。商品经济和海外贸易的发达,使宋元时期福建东南沿海地区以开放的姿态对待外来文化,特别是泉州,宋元时期泉州地区除了传统的道、佛、自然崇拜、祖先、鬼神,还有从外国传入的伊斯兰教、基督教聂斯脱里派、天主教方济格派、婆罗门教、印度教。泉州成了“宗教的博物馆”,这与其融合的精神是分不开的。
5、爱国主义的精神。福建人强悍好斗的性格与原有的宗族意识有紧密的联系,在福建的闽南地区明清时期常常发生村落间的械斗。发生械斗的原因我们暂且不去追究,但是我们似乎可以看到正是这种不甘受欺压的性格,在近代面对外敌入侵的时候能够奋起反击,保卫自己的家乡,保卫自已的国家。例如闽南文化区中,明戚家军抗击倭寇,清郑成功收复台湾,近现代陈嘉庚、黄变住、韩希琦、李光前等数十位华侨捐资家乡。再如闽北文化区受朱子思想影响,闽北的学人注重节义,在民族存亡关头,提倡名节忠义,反对议和。而福州文化区在近现代则涌现出一批志士仁人和著名学者,如林则徐、严复、林觉民等以其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崇高的民族气质,谱写了一曲曲爱国主义篇章。
总之,福建以其靠山、濒海独特的地理环境,造成了具有鲜明的内陆文化和海洋文化双重色彩。
谈到婚姻,在道教有专管男女缘分的“月下老人正缘尊神”;有主管夫妇和合的“和合二仙”;由主管喜事、合庆、代表婚姻信号,喜结良缘的“红鸾天禧星君”。同时道教的太阴皇君,也就是月神,“月府结磷星君妙果素月天尊”也兼管人的婚姻问题。
婚礼是人一生中四件大事“生婚产丧”其中之一。生就是人的出生,婚就是结婚,产就是生育传承,丧就是百年归去。这四件事基本贯穿着每一个人的生活。
道士到底可不可以结婚?相信很多道友、同修都有自己的看法。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的是:道教是如何看待婚姻这件事的?
道教作为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以道为最高信仰,以阴阳五行等为基础理论。对于婚姻的看法,道教(主要指正一道,下同)是不反对结婚成家的,这与阴阳理论有很大关系。我们通过对道教阴阳平衡理论的解读就不难看出道教对婚姻是持肯定态度的。
早期道教经典《太平经》也认为,如果没有婚姻关系,必然导致“阴阳不交,乃绝灭无世类也”。被道教界视为养生权威的彭祖,则从人的生理与心理本能出发,认为“男不可无女,女不可无男”。
而且许多道书都表达了这样一个观点:“男女居室,人之大伦。独阳不生,独阴不成,人道不可废”。再次可见,道教对婚姻采取的是肯定的态度。
同时,欲修仙道,先修人道。结婚也是一种传道的需要,试想道士都不结婚、隐于山林,长此以往,谁来传道?!

正是基于多方面原因,正一派弟子是可以结婚生子的。但是,一定要注意的是:相同的信仰与价值取向,是道教徒婚姻的基础。
道士受经学道,应当清异出俗,若与婚配对象庸庸于世俗,就很可能会清浊混杂,闭塞道法,蒙蔽了学道的信心,也会消磨修道的恒心。如果两个人的精神世界(价值观)存在巨大的差异,再加上道法修炼与世俗生活的隔阂,也不利于维系家庭的和睦幸福。所以道教提倡夫妇同法,才能共同进步。
而且,如果双方婚后依旧可以坚持奉道、学道,那么在家同样可以成就大道,夫妻携手共蓬莱。

道教婚礼
道教婚礼
福建省位于我国东南沿海,东隔台湾海峡与台湾省相望,北靠浙江,西接江西,南连广东。依山傍海,海岸曲折,多港湾海岛,全省有1400个鸟屿,仅次于浙江,位居全国第二。多山地丘陵,可分为闽西山区、闽中山区和沿海平原,主要山脉有武夷山、戴云山等。闽江是境内最主要的河流。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夏秋多台风,年降水量1500毫米左右。这样的特殊的地理环境对福建文化所产生影响,我个人认为总的来说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多山的地理环境造成的具有内陆文化的特征;另一个方面是濒海多港湾的地理环境造成的具有海洋文化的特征。
(一)内陆文化的特征。福建的山地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80%,自古就有“东南山国”之称。西北有武夷山山脉、东北有太姥山脉、西南有博平山山脉、中部有鹫峰、戴云两山脉。在古代外省入闽主要通过仙霞关、杉关、崇安分水关、福鼎分水关、诏安分水关,这五个关口入闽,而这些地方地势非常的险要,要入闽实属不易,史书记载“闽道更比蜀道难”。再者,从福建人口的聚集地来看,盆地是居民密集的聚集地,例如浦城、武夷山、建瓯、邵武、顺昌、尤溪、三明、永安、长汀、上杭、漳平、德化、华安、古田和屏南等都是人口聚集的盆地。因此,这样的地理环境造成了古代福建交通的闭塞,不同区域的人们处于相对隔绝的状态,这样对文化所造成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点:1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约中晚唐之前)福建文化落后于北方。福建地处东南在古代是属于蛮荒之地,落后的交通使得中原的文化要传到福建变的非常的困难,而土著的闽越人自身文化又相对的落后。同时福建相对的隔绝的地理环境有利于形成不同的方言,而不同的方言却不利于人们口头的交流和文化的传播。有明显的区域文化的特征。福建是一个移民的省份,在两晋南北朝、唐前期、唐末五代、两宋之交、明清时期北方大量的移民涌入福建,由于移民的时间;与当地的土著居民融合的程度不同,再加上省内、省外交通不便等原因形成了福建不同的方言区,如闽东方言区、兴化方言区、闽南方言区、闽北方言区、闽客方言区。而在不同的方言区又形成了各具地方特色的民间信仰。例如,闽东方言区信仰监水夫人和五帝;兴化方言区信仰妈祖;闽北方言区信仰扣冰辟支古佛;闽客方言区信仰定光古佛。不同的民间信仰又促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戏剧。例如,有莆仙戏、高甲戏、芗剧等。福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多山,适合蚊虫的生长,蛇类众多,古代先民对蛇既害怕又崇拜,从而形成了蛇的图腾。在古代使用干栏式的建筑也与这样的气候有关。如果按河流的分布来看福建的文化可以分为闽江流域、木兰溪流域、晋江流域的三大文化圈。所以,福建文化本身有很强的小地域色彩。2许多中原古文化在福建较完整地保存了下来。福建的方言中保存了大量的古音、古词。一些古汉语中常用的词汇在普通话中已不用或少用了,但是在福建的方言中却被保存了下来并还在使用,仍然有它的生命力。例如古汉语的“鼎”,也就是现代汉语的锅,在福建的方言中还清晰可辨,再如古汉语的“面”,也就是现代汉语的脸,也一样非常容易辨别出来。在福建的许多乡村中保存着聚族而居的传统。聚族而居的传统原本起源于北方,但是由于历史、地理的原因这样的传统在北方现在已经逐渐消失。在南方的福建却保存了下来。原因主要有这些,北方的移民利用宗族克服南迁途中的种种的困难;利用宗族同当地的土著进行抵抗;不同时期的移民利用宗族争夺生存的空间和政治利益;多山的地理环境容易形成聚族而居的村落。形成完整的理学体系。理学的来源之一是儒学,而儒学在汉代以后随着移民南迁传入福建,到了宋代,朱熹为代表的闽学流派对释、道、儒加以改造,构筑了完整的理学体系。在民俗中保留了大量的中原古风。两晋南北朝以后,中原民俗传入福建,由于交通不便和聚族而居等原因,保留的相当的完整。例如,现在福建的端午节、重阳节、寒食节等很多都是从北方传入的。
(二)海洋文化的特征。福建海岸属于基岩海岸,海岸线漫长而曲折,长达3051.02公里,仅次于山东省,居全国第二位,岸线曲折率为1:57,居全国第一位。山丘向海延伸,形成曲折的海岸和众多的港湾。全省有大小港湾125个,其中较大和较重要的港湾自北而南有沙埕港、福宁湾、三沙湾、罗源湾、福州港、兴化湾、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港、金门湾和东山湾等。沙埕港、三都澳、罗源湾、湄洲湾、厦门港和东山港是福建省六大深水港湾。福建的港湾一般深度较大,两侧有半岛和岬角环抱,形成“口小腹大”的形势,风小浪弱,不冻,少淤,港域广阔,掩护条件好。天然良港的优越地理环境,再加上“八山一水一分田”不适合耕作的内陆环境,使得沿海的居民把眼光放到了海上。西晋:闽江和晋江流域的海运已有相当规模,造船业发达,出现了“八槽舰”的水密舱技术。隋唐:海运北至日本、高丽,南至南洋各国。宋元:泉州成为“东方大港”,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明:漳州月港日趋繁盛。这些海外贸易的发展反映在文化上则是福建带有浓厚的海洋文化色彩。
1、重利的价值观。在古代的中国长期以来重本抑末,“以末致之,以本守之”,这样的观念根深蒂固。而福建由于海外贸易和商业的繁荣,重义轻利的价值观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宋代刘克庄就指出当时的泉州是一个“只博黄金不博诗”的典型商业社会。明以后则进一步加强,李贽感叹道:“天下尽市井之道也。”商业受到了极大的重视。
2、敢于冒险的性格。古代的航海和海外贸易几乎是一种生命的赌博,非常的危险。航海要面临惊涛骇浪,船只随时有可能被大海所吞没的危险。因此,航海的人常常不得不面临生与死的考验,这就使得他们在心理上能够面对各种艰难的挑战,敢于去冒险。如泉南人信奉“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特别晋江、石狮一带商人,推崇“少年不打拼.老来无名声”,“输人不输阵,输阵番薯面”,“争气不争财”,“三分本事七分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冒险的性格到了明清时期发展成为积极进取的开拓的精神,在开发台湾省和东南亚地区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3、漠视礼教。沿海的家庭由于男子多出外经商谋生,妇女渐渐冲破礼教的束缚走出家门。在中国传统的礼教以俭朴为美德,由于商业经济的发达,耻贫夸富却成为泉州地区的风尚。在衣着上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例如、泉州惠安解放前的服饰被叫作“封建头,民主肚;节约衣,浪费裤”就很能说明问题。
4、开放融合的特性。商品经济和海外贸易的发达,使宋元时期福建东南沿海地区以开放的姿态对待外来文化,特别是泉州,宋元时期泉州地区除了传统的道、佛、自然崇拜、祖先、鬼神,还有从外国传入的伊斯兰教、基督教聂斯脱里派、天主教方济格派、婆罗门教、印度教。泉州成了“宗教的博物馆”,这与其融合的精神是分不开的。
5、爱国主义的精神。福建人强悍好斗的性格与原有的宗族意识有紧密的联系,在福建的闽南地区明清时期常常发生村落间的械斗。发生械斗的原因我们暂且不去追究,但是我们似乎可以看到正是这种不甘受欺压的性格,在近代面对外敌入侵的时候能够奋起反击,保卫自己的家乡,保卫自已的国家。例如闽南文化区中,明戚家军抗击倭寇,清郑成功收复台湾,近现代陈嘉庚、黄变住、韩希琦、李光前等数十位华侨捐资家乡。再如闽北文化区受朱子思想影响,闽北的学人注重节义,在民族存亡关头,提倡名节忠义,反对议和。而福州文化区在近现代则涌现出一批志士仁人和著名学者,如林则徐、严复、林觉民等以其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崇高的民族气质,谱写了一曲曲爱国主义篇章。
总之,福建以其靠山、濒海独特的地理环境,造成了具有鲜明的内陆文化和海洋文化双重色彩。
谈到婚姻,在道教有专管男女缘分的“月下老人正缘尊神”;有主管夫妇和合的“和合二仙”;由主管喜事、合庆、代表婚姻信号,喜结良缘的“红鸾天禧星君”。同时道教的太阴皇君,也就是月神,“月府结磷星君妙果素月天尊”也兼管人的婚姻问题。
泉州婚俗
从择偶到正式结婚,根据周·“六礼”,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道程序。但“六礼”并没有包括婚姻仪礼程序的整个过程,其中只有“亲迎”为嫁娶当日的仪礼,其余五礼则为婚前仪礼,至于嫁娶之日过后尚须行之的仪礼,“六礼”当中就无礼可遵了。而且自古以来,六礼之行,殊不一致,历代多有变更。南宋·泉州遵《朱子家礼》,只用“纳采、纳征,亲迎”三礼;明·惠安惟用“纳采、纳征、请期、亲迎”四礼,泉属各县相差五多。“亲迎”乃婚礼之重,无论“三礼”、“四礼”,此礼必不可少。由于中国传统的婚礼建筑在古“六礼”的基础上,因此现代有的婚礼程序虽已简化,而六礼之目,在传统观念中仍自在焉。
一、婚前
择偶:
除“相亲”外,相当于古六礼之“纳采”、“问名”和“纳吉”。“纳吉”后来演化为今之订盟(也有把订盟归人“纳征”)。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婚姻大事,须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后期也有托亲友说亲的,在确定缔亲意向时,有的家长也能征求一下婚嫁本人的意见作为参考。
“提生日”:即议亲。媒人把男女双方的庚贴送到对方家里,各自压置于厅堂神龛香炉底下卜吉,若三日内双方家中均平安无事,称“三日圆”。如果有一方没有“三日圆”,议亲必须取消。
相亲:经双方家长认可后,男方家庭择日由其祖母、母或伯叔母、姑母等女性尊亲前往女方家中,实察女方容貌仪表等。
定婚
相当于古六礼中的“纳征”和“请期”。
“压定”:亦称订盟。一般由男方女性尊长把戒指、订仪、喜糖等礼品,送到女家,并亲自把戒指戴于嫁女手指上,宣告婚事已定。
“轿前盘”:“压定”之后,男方先后三次备办丰盛的彩礼送往女家,称“戴手镯”、“送花”和“轿前盘”,合称“行大礼”。清末以来,逐渐把“行大礼”合并为“轿前盘”,称为“花叠盘”或“盘担”。有的地方是把“压定”和“行大礼”合并在一起举行。“行大礼”把婚前的准备工作推向了高潮,而“行大礼”和“压定”的中心内容都集中在钱物方面,男家向女家送聘金和礼品,有酬谢其养女之恩的用意。
“送日头”:送“盘担”时,要通知女家迎娶吉日及冠笄时刻,叫“送日头”。
“送嫁妆”:在婚前一、两天,女家要派人把金银首饰、珠玉古玩、绸缎布匹等众多的嫁妆送往男家。德化畲民嫁女,旧时有资送刀斧之俗。
二、婚娶
新郎须亲至女家礼迎新娘,这在古“六礼”中称“亲迎”。
清代前期,泉州婚俗中,除个别宦族外,婚礼皆不亲迎;至期,办好彩轿,遣媒送至女家。
古籍对婚姻本义是这样解释的:昏时行礼,故谓之“婚”;妇人因夫而成,故曰“姻”。因此古时亲迎必在黄昏之后,乃至深夜,连一切迎送人员都得穿黑色礼服,这显然是远古时代夜间抢亲习俗的遗存。
旧时泉州迎娶都在白天,但新娘须头蒙乌巾,并要有一对轿前灯,这当是沿古礼黑夜亲迎之遗迹。
新娘出嫁是大喜事,反而要“哭嫁”,以示悲伤,全国南北皆然。可能是思相离而悲,或是随俗,但民俗学者认为,此乃原始社会掠夺婚姻的遗俗。
花轿抵达男家,一时鼓乐、鞭炮齐鸣,喜气洋洋。
新郎至轿前,下马威似的朝轿门轻踢一脚,轿内新娘马上应战,还踢轿门一脚,这是在用一种特殊的语言向人们宣示:日后男不惧内,女不示弱。
男家一位平辈男青年或下辈男孩走到花轿前,揖请新娘出轿;再由男家福命大的女长辈手牵新娘出轿,送嫁娘举起贴有红双喜字样的米筛为新娘遮面。在三通喜乐声中,新娘慢步跨过火炉,踏上瓦片,进入洞房。
据说“遮米筛”和“踏瓦片”是为辟邪,但安溪人却有独到的解释,称此举寓有明亡之后,其孤臣遗老尚望“反清复明”,教示新婚夫妇“头不戴清朝天,脚不踏清朝地”的隐意。至于“跨火炉”,人们认为可以利用火神的威灵,将新娘在其家里和沿途所招惹的邪气烧尽。
新娘到夫家后,又有拜天地、挑乌巾、喝交杯酒、宴请宾客等节目,其中闹洞房为是日婚礼的压台戏。俗谓洞房不闹不喜,不闹不吉利,而且在新婚七天内可以连续闹,有“七日内不分大小”之说。闹洞房的内容大多是要新婚夫妇,当众做出种种亲呢举动,诙谐有趣。
“公鸡娶妇”:在晋江、石狮侨乡,已定好婚期的海外青年华侨,因种种原因,近期无法回家乡按时完婚,经男女双方家长协商同意,如期举行婚礼,新郎则以一只大公鸡代替。这只大公鸡在七日内放在新婚洞房的床底下,七日后才移到室外鸡窝,精心饲养,至其“寿终正寝”。
三、婚后
婚娶之日过后,婚姻仪礼还没有结束。
上厅堂:新婚第二天黎明,新郎陪同新娘,由原“牵新娘”的妇人引导到厅堂,先拜祖先,然后依次与公婆及夫家诸亲属相见(今或提前至婚娶当日下午)。这是不可缺少的,因为只有拜过祖先,新娘才算男方家族的人,而今后要开始新的生活,就必须认识夫家的长幼尊卑,这是对新娘进行伦理教育的一节必修课。
“落灶脚”:新婚第三天,新郎陪同新娘,同样由原“牵新娘”的妇人引导,来到“灶脚”(即厨房),让新娘摸摸各种饮具、餐具,并让新娘到附近水井去挑水,这些象征性的家务劳动,目的是让新娘熟悉新的生活环境,俗称“落灶脚”,这是新娘进人家庭妇女角色前的一次预演。
“上厅桌”:新婚第三天中午,为新娘上厅堂特设宴席,称“上厅桌”,由夫家女眷及外戚作陪。从此,新娘真正成为夫家的成员之一。
“探房”:新婚第三天还有“探房”习俗,即新娘的幼弟(堂弟亦可)到姐夫家去探望姐姐,男家一见面即要给这位“阿舅仔”馈赠红包,称“结衫带”。探房含义说法不一,一说是娘家对出嫁到夫家已三天的女儿放心不下,特遣其弟前来探望:有否一堂和睦,起居是否安好?同时,“阿舅仔”还得完成另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敦请姐姐回娘家会亲,邀请新姐夫到岳家做新女婿。由于探房是婚姻双方亲家礼尚往来的第一次感情交流,故宴请“阿舅仔”的筵席力求丰盛,惟恐款侍不周。
会亲:在新婚第五天(今俗于婚娶次日)天刚蒙蒙亮,新娘先丈夫回娘家,向娘家长辈行礼请安,诉说在夫家三天的新生活。娘家于中午设宴款待。
请女婿:会亲当日傍晚,宴请新女婿,由妻舅或姻叔等主陪;今俗一般为午宴,与会亲一起举行。这是新女婿初次到岳家,且与岳家的主要亲人相识,故宴席极为隆重。散席后,小夫妻要带着引路鸡和长尾蔗,同回夫家。至此,婚姻仪礼基本完成。
婚事过后,女儿与娘家之间有送花及每年均有的数次送节等习俗。
在惠安东部沿海一带,旧时有妇女婚后长住娘家之俗。新娘出嫁三大后即回娘家长住,每年只有在逢年过节和农忙时,才到夫家暂住几次,一年大约共有十来天。长住娘家的时间,要看怀孕的迟早,少者二、三年,多者甚至长达一、二十年。住娘家的时间太短,会受到人们讥笑;但时间太长,也会被认为不光彩。如果年纪大了尚未怀孕,其权宜之计即由夫家抱养个孩子,这样便可名正言顺地长住夫家了。该习俗产生的原因,学者说法不一:或曰为原始社会母系制向父系制过渡时期的婚俗的遗余;或曰为古代少数民族婚俗之遗留;或曰应从两性分工的经济方面去探讨原因,等等。
泉州,是一个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人发达了,思想就不一样了。结婚这样的人生大事不仅是为了找个伴侣,在泉州人眼中还是为了炫富。其中也不是整个泉州都这样啊!主要还是“石狮和晋江”两个小小的城市啊!说城市并不是指城里人才这样,而是农村也这样,因为在这里没有明显的城市和农村之分。
前几年有个研究机构对全国各个城市的年轻人爱情进行调研,得出结论是“泉州的年轻人是最没有爱情”可言的。我看到这个结果认为非常的正确。年轻人都看在钱的份上了。泉州年轻人的信仰是“爱情诚可贵,面包价更高”。到现在泉州很多年轻人的婚姻仍属于媒妁婚姻。媒婆在我们这边是一个很吃香的职业,而且这个职业不分男女老少,当然老的会更多一些。媒婆牵线成功一桩婚姻,就能拿到聘金、嫁妆总和10%的红包,因此,媒婆会极尽三寸不烂之舌促成婚事,甚至在男方这边说女方会有多少嫁妆、在女方那边说男方会有多少聘金。媒婆在一桩婚姻中可以获利几千甚至上万元,也就是说,石狮和晋江的婚俗中除了有媒婆的介入,还必须有高聘金高嫁妆。男方订婚时送来聘金,但在结婚时如数返还,而女方在结婚时却要支付大量的嫁妆。有个来我们这里做生意的外省人说:“石狮晋江是全国唯一嫁女儿要陪钱的地方。”呵可不知为什么我们这边“重男轻女“的思想不会严重。 以石狮某镇为例,嫁妆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分别是低、中、高档婚礼的“行情”。首饰不以“克”为计量单位,而以“斤”计量,一般一场婚礼需花费黄金2斤-3斤。客人送上的礼金,“行情”底价是200元,上不封顶,500元或1000元甚至几千元都不鲜见。 聘礼主要由首饰、现金和食品三部分组成。首饰包括戒指、项链、耳环、手镯、手链、脚链等若干套,以黄金为主,随着时尚变化,珠宝、钻石和白金已经成为“新宠”。 现金包括聘金、礼金和布钱,聘金是给女方当事人的,几万元到几百万元量力而行,作为女方嫁妆的组成部分将被全额返还;布钱相当于古时的绸缎,一般花费万把块钱。食品可以简单到只有一桶食用油外加一盒精美饼干,也可以复杂到糖果、罐头、水果、海鲜干货等各几色。单糖果这一项,约需花费8万-9万元。
上面说的是有钱人家。普通的人家是怎么样的呢?
最普通的人家,也是石狮晋江最最简单的婚俗。男方给女方差不多15W的聘礼,这些可以让女方来买嫁妆,但女方在出嫁时,必须返还男方同样数目的2倍以上。石狮会更多。 也就是说,差不多是双倍返还,如果男方给你100W的聘礼,那你需要带200W的嫁妆,这个算比较正常。具体数目是双方商定的。但女方家庭不带任何的嫁妆,是不可能的,这样以后女方在男方家庭很难有地位。 如果男方女方都没钱怎么办呢? 通常是这样做:男方借钱。由于风俗问题,结婚借钱还是比较好借到的。然后,女方也借钱。结婚后,马上还掉,当然,这不也不能让别人看出来就是。我上面所说的15W,是最低限度。石狮晋江虽然经济发达。但20年前也是由农村发展起来的,婚礼比较传统,光喜宴,正常都要整个村子请,上百桌。结婚前一天,新娘嫁妆先行,这时,会很多人来帮忙搬。嫁妆的的多少,人家一看就知道。
上面是前两天一个亲戚女孩子结婚时穿红婚纱照的照(靠!干么不能引用?我是结过她允许的。无聊!)猜猜她从头到身上再到脚上的黄金首饰有多少斤吗?吓到了吧!有88斤。千万别以为这就是全部嫁妆了,那你就太小瞧石狮晋江人了。一般能陪嫁这么多黄金的人家都会再陪嫁别墅或商品房或店铺,小轿车那更是少不了的。小轿车在我们这边当嫁妆的很普遍了,虽然不是人人都有。对了,还有现金,当然还是现钞,那太显眼了。都是到银行换成“银币”(就是存折之类作用的。),然后做一个很大很漂亮的镜框放里面了,镜框也是用100元现钞铺底的。抬到嫁妆车一路到男方家,人人都有看得到。
一般婚俗
(一)提 亲
在民间,子女到了适婚之龄,做父母的就得着手托媒牵线搭桥,为他们提亲择偶。婚龄因时代而异。
在中国古代,西周以前和西周时期,以男30岁,女20岁作为合适的结婚年龄,唐朝以后,法定婚龄降低许多,据文献记载,唐贞观年间诏令:男20岁,女15岁;唐开元令:男15岁,女13岁;宋天圣令:男15岁,女13岁;宋嘉定年间诏令:男16岁,女14岁,;明洪武年间诏令:男16岁,女14岁;大清通礼规定:男16岁,女14岁。福建民间婚龄基本在官府规定范围内,出入不大。清代,福州一带,男17岁、女15岁以上便可婚配。福建也有少数地区早婚现象严重,情形特殊。以惠安最为典型。在惠安东部一些乡村,孩子于襁褓之中就要订亲,十二三岁即完婚成家。若女孩子到了3岁仍未“有主”,父母亲便会忧心忡忡,唯恐女儿找不到男人。此等陋俗,弊窦丛生,为害非浅。
自民国以来,法定婚龄有所提高。《中华民国民法》规定为男18岁、女16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新婚姻法规定婚龄为男20、女18岁以上;1980年又改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与此相适应,民间婚龄也增大一些。但是,城镇与农村略有差异,一般农村偏低,城镇偏高。农村习尚早婚,城市则普遍晚婚。在城市里,男30、女25岁左右结婚比较多见。农村往往男20、女18岁左右就开始提亲,一到规定年龄,立即结婚;有的还虚报年龄,或未领取结婚证,就提前结婚。惠东一带早婚劣习仍然存在。
旧时,男女授受不亲,婚姻大事身不由己,“男不亲求,女不亲许”,悉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成为缔结婚姻所不可缺少的中介。据史志记载,在厦门,男婚女嫁“先由媒妁介绍”,(民国《厦门市志》卷20《礼俗志》)在政和,“凡男女缔姻,先听媒妁说合”,(清·道光《政和县志》卷1《风俗》)在崇安,“清以前均凭媒妁之言,互通庚帖”,(民国《崇安县新志》卷6《礼俗》)才算正统和合法。这种现象是普遍的。自由恋爱被视为大逆不道,“父母国人皆贱之”。故有俗谚:“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下无媒不成亲”。
旧时媒人有官媒、私媒两种,以私媒为多见。官媒是由地方政府设置的。私媒则有职业为媒与临时作媒之分。专职者依此为生,她(他)们消息灵通,经验丰富,常主动上门找当事者说亲;非职业者乃临时为亲朋好友所托而奔走说亲。媒人几乎全由上了年纪的女性充当,所以民间俗称“媒婆”。媒婆大多能说会道,善于左右逢源。一些原本并不相配的婚事,经媒婆摇唇鼓舌、瞒天过海,居然得以说合成功。如果哪一方得罪了媒婆,她们从中作梗,三言二语,也可能把一桩好姻缘给搅散。于是求媒说亲者都不敢怠慢媒人,对媒人的招待都很周到和丰厚。每当媒人光临,无论男女双方,都要按例煮点心款待,甚至置酒犒劳。泉州有句俗语:“要成不成,媒人饭先走。”惠安人则说:“吃成吃成,无吃不成”,“新娘过门算圆满,媒人点心三十六碗”。婚成之日,无论何等媒人,男女双方都要给予一定谢礼,一般男方所馈较多。非职业性媒人,与两家皆系熟人,各自心中有数,花工省,口舌少,不甚计较酬谢。送给媒人谢礼一般是猪脚、线面、糖果、糕饼以及小红包等,俗称“媒人礼”。日后分娩生产时,再给媒人送上一份“抱生饭”。职业媒人的谢礼除上述诸色之外,还得付给媒人钱,其数额未有定规,多依聘金数抽成,由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不等,泰宁一些地方甚至高达百分之十;也有面议“花红”的。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专制时代婚姻包办的产物。1949年后,大力提倡移风易俗,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社会生活内容的丰富,人际交往广泛,男女青年结识机会增加,恋爱自由、婚姻自由蔚然成风。然而,由于封建残余的影响,传统观念的流长,婚姻自主尚未完全实现,旧俗遗风在某种程度上仍继续存在。许多以自由恋爱结下情愫的青年男女,最后都得征求父母的意见。双方父母都赞同、支持固然皆大欢喜,但只要有一方家长表示异议,事情就比较棘手。遇此难题者,经抗争、通融,有的终成眷属;但因此半途而废的也不少,特别在农村更为常见。有的男方父母在了解儿子的恋情并感觉满意后,便会托人出面到女方家中投石问路,洽谈联络、议定婚事。在旧式媒婆越来越少的情况下,介绍人、婚姻介绍所、征婚启事之类的新型“媒人”纷纷出现,颇为活跃。城镇多数青年男女是借助这些渠道而寻得配偶。当然,这些新型“媒人”都只是为男女相识和交往牵线搭桥,提供方便手段。如介绍人,或者是出于对亲朋知交中大龄未婚者的关怀而为之奔走引荐,或者是热心地为同事、友人中的比较般配者创造机会和条件,进行撮合,或者只是因为与男女双方及其家长皆有交情而充当信使的角色。
说媒过程,通常先由男家请媒人到自认为中意的女家攀亲,女方家长若无异议,便会应媒人所求,开具女儿出生的年月日时,俗称“开庚帖”,或称“开生庚”、“开生月”、“出婚头”、“起帖”等。“庚帖”用长方形红纸竖写而成,字数得为偶数,忌单数,上边的出生日期时辰或以生辰八字代之,或直接载以年、月、日、时,其纪年和计时皆以阴历和十二时辰为限。例如,公元1958年戊戌年(肖狗)6月15日9时出生的女子,就写成:“坤造戊戌己未已酉戊辰瑞生”,或者“坤造戊戌年六月十五日辰时瑞生”(男式庚帖在文字上略有改动,将“坤造”改为“乾造”,“瑞生”改为“健生”。)。直接写上年、月、日、时的庚帖,字数可能成单,若出现这种情况,便省去“瑞”字或“健”字,以使字数成双。例如:公元1961年辛丑年(肖牛)12月15日23时出生的女子,就写成:“坤造辛丑年十二月十五日子时生”。
在福建民间,提亲议婚时还要考虑到下面一些因素。
男女之间的年龄差距无严格标准,一般情形男比女大二三岁,最忌大六岁,俗信六岁属“正冲”,不宜结合。也不宜相差十岁以上,“年老不娶少妻”,否则会招致舆论谴责或人言非议。在平和,俗传男女双方年龄相加为五十岁者不宜结亲,因“五十”乃“一百”之半,合而为半,恐难百年偕老,非吉兆也。
说媒的基本条件除了年岁相当之外,还讲究门当户对、财产相若,两家的社会地位和财富不能相去太远,尤其对男家的门第、财产要求比较高。福建旧时尽管“有少年颖异善读书者,家虽贫穷,富贵之人亦乐择为婿”(民国《闽清县志》卷5《礼俗》、民国《沙县志》卷8《礼俗志》),但这毕竟是少数现象。辛亥革命后,男女匹配重门第之风逐渐转变。1949年以后,这种变革更加显著。不过,迄今为止,婚配要“门当户对”的旧观念仍有一定市场,某些家长对于子女择偶不符合“门当户对”条件的,仍会横加干涉和阻拦。
“婚姻者合二姓之好”,议亲之际对同姓联姻也有所禁忌。德化旧时禁止同姓结婚,即使有少数同姓结婚者亦不准载入族谱。但总的看,福建人对同姓联姻的禁忌并不苛严。宁化县石碧村群众反而看重同姓通婚。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反映,石碧村张姓人家,夫妻同姓的占96%;同时,他们也明确反对近亲结婚。
福建部分地区还有某些特别的异姓婚姻禁忌。在泰宁,卢姓与谢姓、张姓与李姓被认为不宜联姻结亲。因为“卢”与“炉”同音,“谢”泰宁土语作“熄灭”之意,俗信如果“卢”、“谢”结合,将似炉火熄灭,不能兴旺发达,故忌讳联亲。“张”和“李”也有类似之意,俗语“有张没李”,是说用具不全,办事困难,有这没那的,土俗引伸为象征有姓张的就没有姓李的,联姻有一方失利,会断子绝孙,故不可通婚。
(二)合 婚
女方庚帖由媒人带回男家,进行“合婚”,这相当于“六礼”的“问名”。合婚包括“问神祖”和“合八字”两个部分。具体程序各地不尽相同。一般是男家先将女方庚帖压在家中供奉菩萨或祖先的香炉下,有的则置于灶王爷的牌位前,须存放三日或更长一些时间,以聆听神祖示意。在这一段日子里,若合家诸事顺利,六畜平安,甚至连一块碗、一双筷子都无破损,即为不冲不破之吉兆,算是神祖认可,婚事就能继续。否则要立即退还庚帖,婚事告吹。闽南一些地方俗称这道手续为“压圆”或“三日圆”。在漳平,男家除了将女方庚帖(当地称“婚头”)压在神龛前的香炉下之外,还得盛半碗新汲的井水置于“婚头”之上。三天后家里如未发生任何不吉利或不如意之事,且碗中水也保持清净,便认为兆示吉祥,姑娘贞洁无瑕,成婚有望。反之则婚事中止。在建阳,把男女二人的生辰八字各用一张黄纸书写,压于香炉下,上面各点燃一支香或一支蜡烛。若两支香或蜡烛点完的速度基本相同,就意味着双方般配;若点完的速度相差太大或有一支中途熄灭,则这两人结合将不会和谐美满,婚事便不成功。在崇安,庚帖要放置祖先香位前7天,点燃香烛,不让停熄。如果烛尽香残或杯盘破损,出生年月上又有些抵触,这起婚事就要告吹。
通过“问神祖”程序后,便要请算命先生对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进行“合算”,看是否相合,有无相冲。八字相合则算男女般配,婚姻初现眉目,如相冲相克,则该门亲事只好作罢。八字相合与否,主要根据五行和生肖。在福建,生肖禁忌流行甚广。普遍忌讳女方属虎,又因老虎总是夜间出山觅食,所以对于夜间出生的属虎女子,忌之尤甚。此外,象“白马畏青牛”、“猪猴不到头”、“两虎不同山”、“龙虎两相斗”、“女子属羊守空房”之类的禁忌在许多地方都有讲究。惠安县流传“杀鸡儆猴”、“蛇不同穴”、“马不同房”、“虎会咬猪”的说法。有些方家术士还将生肖与五行联系起来,编排成列:虎、兔属木,蛇、马属火,龙、羊、狗、牛属土,猴、鸡属金,猪、鼠属水。尔后再凭相生相克之道进行推算。
合婚之举是属迷信,但却事关婚姻的成败。因此,那些生肖“不佳”,或所谓年、月、日、时相冲,或八字带有凶煞的女子,往往要把岁数重新安排,虚报生肖属相,如属虎者,上半年出生的就改虎为牛,下半年出生的便虚报成兔;生辰年、月、日、时也得伪造,不祥的时日更改为良辰吉日。目的在于应付合婚,同时也为了能改变自己不好的“命运”。
在安溪一带,合婚时尚有“破月”之忌。男子蛇年出生破正月,鼠年破二月,牛年破三月,猴年破四月,兔年破五月,狗年破六月,猪年破七月,马年破八月,羊年破九月,虎年破十月,鸡年破十一月,龙年破十二月;女子猪、兔、羊年出生破正月,虎、马、狗年破三月,蛇、鸡、牛年破四月,猴、鼠、龙年破六月。俗信男子破月无关紧要,女子破月则危害巨大,娶破月女子为妻者将终生穷困潦倒、家境不顺。因此有关父母一般都虚报女子出生年月,若能瞒过男方,女子本身也浑然不知,那么成婚以后便无甚危害。
莆田、仙游、福清、长乐的一些地方,在媒人说亲的三天里,两家都平安无恙,便是符合神祖之意。随后,男女双方交换庚帖,合对八字。合婚礼仪多由男家进行。在华安、沙县以及三明的洋溪、碧湖等地,男家遣媒议婚时就将男方庚帖交给媒人带至女家,由女家来合婚。
现在,所谓“合婚”对大多数青年来说已很陌生。有些青年男女相恋之后,其父母会在暗中为他们合对八字,基本上是属心理安慰形式,对婚姻的成败一般不起制约作用。在少数乡村,旧式“合婚”做法依然存在。个别地区甚至出现因“合婚”不吉,拆散有情人而造成悲剧的。
(三)相 亲
八字既合,接着便要相亲。相亲是在媒人介绍的基础上,男女双方通过会面走访,互相审视人品,察看家况,俗称“看新人”及“看厝”、“看人家”。
福建民间古时少有这一习俗,男女之间的彼此了解主要依靠媒妁之言。若男方欲对女方进一步探个究竟,往往采用“偷看”方式。偷看多由父母、尊长出面,或趁女子外出之机,悄悄跟踪窥视;或隐瞒真实身份,借口买猪、买牛等,前往女方家中暗暗观察,旁敲侧击。一般人都忌讳自己的女儿被对方看到,如果男方偷看被发觉,女方认为很失体面,婚事可能产生麻烦,甚至陷于破裂。
民国以后,相亲之风逐渐普及,但婚姻当事人基本上还无权自己作主,多由父母、尊长越俎代庖。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由男方父母或婶婶、姑姑等出面,择日走访女家。女方家长一般都会让女儿出来露露面,如倒茶、点烟,男方家人乘势打量女子的容貌、身材、体态、举止等。在泉州、连城等地,还有看女子手掌的习俗。相亲时的观手掌不象算命看相者那样考究、玄乎,通常只是根据女子手掌的软硬和皮肤的粗细来判断她是否有福气。手掌柔软、皮肤细嫩的就是好相,而骨骼突出、肌肉僵硬、皮肤粗糙的就是没有福气的恶相。福建民间还普遍忌讳女子“断掌”(亦称“横掌”,即掌上有一条粗深的纹路自左而右横贯正中,如将手掌从中横断),认为这种女子“命硬”,注定要克死丈夫(男子断掌,则被视为当大官之命)。
另一种是男子本人由媒婆或尊长带着到女家相亲,在观察女方的同时,也接受女方的审视。但男女两人并没有长坐倾谈,女子只是稍微现身一下,就又躲入内室。在漳平,相亲俗称“看新娘”,一般是男子站在大坪(天井)内,闺女经过打扮后从左巷头(偏厅)行过大厅进入右巷头,仅此短暂一现而已。与此同时,女方的父母及其他亲属也在观看男子。在建宁,男方登门相亲时,女子先隐蔽窥视,若无异议,便出门倒茶,男子乘机瞥上一眼,若表示同意,就接过茶水。
无论何种形式的相亲,男方如果感到满意,都会有所表示。一般是送给女子一个小红包,俗称“见面礼”,或者连女方家庭其他成员也得搭上一份。在清流等地,男方家人还会留下来吃顿饭再走。在莆仙一带,相亲者若吃下对方煮的点心——鸡蛋、线面,即表示中意。在建阳,男青年临走前,姑娘会亲自泡一碗糖开水端给男青年喝,若男青年喝完这碗糖水,就算是表示满意;若喝下半碗,表示尚须请媒人中介磋商,留有进退周旋的余地;若只是象征性地沾一沾嘴唇,乃出于礼貌,表示不同意该门亲事。
在龙海,相亲时男方送“见面礼”的情形有所不同。男方来到女家,女家即让女儿出厅捧茶,同时也邀亲眷来相男方。男方需将预备好的见面礼——“红包”按亲疏大小一一奉上。一次相亲往往得花千把元的红包钱。相亲后,男女双方中有一方不满意,则可中止议婚。无论议婚成否,男方相亲的红包照样要付给。
男方上门相亲后,女方也会到男家走走。但女子本人不能去,而由尊长出面。主要是察看男方的家庭情况,如家庭成员、环境、房屋、摆设等,也得看看男子的相貌,男家要设宴款待来宾并赠予礼品。在莆田,女方有意于此门亲事的,才留下吃饭。
如今,在城市青年的婚姻礼仪中,旧式相亲已是罕见。自由恋爱者毋须相亲,尽管他们一般都会把恋爱对象带回家中让父母、家人审议,但最后主意基本上还是由自己拿。经介绍人等撮合的,其首次见面则含有一定的相亲意味。若第一次见面印象不错,便有了良好的开端,否则就很难再谈下去。
在农村,相亲习俗依然流行,但其形式和内容已发生较大变化。相亲不全是互访家门,有的是由媒人或介绍人另择地点会面;去相亲时不单由父母、亲戚、媒人等陪同,也有只邀好友知交为伴、甚至独自前往的;相亲过程中,当事人本身接触的时间比较长,彼此观察会相对详细一些,而且通过交谈,也能进一步了解对方的素质、修养。当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相亲的花费也有所增加。不过,在少数地区,相亲时你来我往、新旧杂揉,礼节更繁,耗资更大。在连城,过去男方给女方的“见面礼”一般为2块银元。现在,男青年到女家“看新人”,若同意的话,就得送给姑娘一个红包,约人民币120元。这只是“小看”。另外还有“大看”,主要由父母尊长出面。既为“大看”,红包份量自然加重,且名目增多。除了要给女子本人一个240元左右的大红包外,女家老少、至亲也都得兼顾。给女方父母的红包各为42元,叔伯、婶婶之类各12元,兄嫂弟妹也各12元,其子女各22元。这时,女家会招待男方吃点心(蛋、酒、面)。80年代以来,连女家点心的开销也得由男方出120元。男相女后,接着是“看人家”、“看女婿”,即女方家长前往男家察看。男子本人要先在大门口等候,女方家人到时,放炮仗迎接,并得接过女方母亲手中的雨伞,女方接着回送未来女婿一个红包,俗称“接伞礼”。“看人家”时,男方须设宴款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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