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户口年龄限制新政策

2017年北京户口年龄限制新政策,第1张

 北京市每年都有大学生 毕业 留京工作,对于入户北京大家想必也非常关心,最近北京公布了2017年北京户口年龄限制新政策。以下就是我做的整理2017年北京户口年龄限制新政策,希望对你们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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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市户口迁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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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北京户口新政策积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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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户口年龄限制新政策

 据了解,积分落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北京市居住证持证人申请落户的条件进行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人员可在本市申请办理常住户口。

 申请人参加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北京市居住证;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 保险 7年及以上;

 4、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5、无违法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构成。基础指标包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 教育 背景。导向指标包括职住区域、疏解行业就业、创新创业、专业技术职务、纳税、信用记录、守法记录。

 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指标的具体认定标准在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明确,实施细则由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2017年外地人落北京户口新政策

 一、符合条件落户北京的手续办理:

 a、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 收据 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b、办理市外迁入

 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 介绍信 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

 (二)大中专院校录取或毕业分配的学生

 录取学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 通知书 》及分县局《入户通知单》。

 毕业分配的学生须出具:

 1、本市院校毕业分配的外地生源须出具《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

 2、外地院校毕业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及学校证明;

 3、本市学生到外地院校上学后退学的须出具就读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

 (三)本市 出国 (出境)未取得定居权的人员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在国外遗失《护照》的,须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国内遗失《护照》的,须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原护照签发证明”。

 出国前户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学生在京院校学习期间出国 留学 ,归国后安置到本市的人员,须出具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或《入户通知单》、《常住人口登记卡》、《护照》。

 (四)华侨、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员须持市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

 (五)失踪注销户口又寻回的须持原注销户口登记证明、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经派出所长审批办理。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七)外省市人员调动工作进京、投靠等入户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

 (八)迁入人员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持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 租赁合同 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口须持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上述人员户口迁入,还须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回国、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及退兵、退学(经市局审批入户的除外)不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须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

 c、驻京办事处和编制内人员户口的办理

 办理经国务院和市政府批准的外地在京设立的驻京办事处和联络处编制内人员申报常住户口,应到市局人口管理处户籍接待室办理。

 (一)办理申报户口条件:持有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介绍信及驻京办事处工作人员申报户口登记表。

 (二)应交验的证明材料:

 1、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介绍信;

 2、驻京办事处工作人员申报户口登记表。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2017年北京户口指标新政策

 北京政府网站公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本市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中心城区降低人口密度

 依据《实施意见》,本市按照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要求,严守人口总量红线,着力优化调整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积极推动“人随功能走、人随产业走”,不断降低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城六区常住人口在2014年基础上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人口区域布局更趋合理,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本市统筹整合各部门人口数据,加快建设全市实有人口和常住人口动态监测平台,为城市管理和人口调控提供支撑。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信息整合和共享。加强各区及街道(乡镇)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建设,强化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登记工作,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

 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实施意见》提出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同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据了解,北京此前已取消户口农转非限制条件。在2016年8月初北京警方集中推出的18项便民服务 措施 中,提出取消北京农业户籍人员户口性质由农业变更为非农业条件限制,主动申请即可办理。

 实施积分落户人才落户

 本市同时改进现行落户政策,实施积分落户制度。《实施意见》提出,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适度从严的原则,推进建立各类落户 渠道 和政策的统筹机制,分类完善落户标准和政策,严格规范户口审批管理。研究“户随人走”的户口迁出政策。贯彻执行好本市积分落户政策,建立政策实施会商和联动审核机制,规范操作流程,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

 完善人才落户政策,适应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需要,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健全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落户制度,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京创新创业。

 实施居住证制度

 《实施意见》要求,贯彻执行好本市居住证制度,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来京人员,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本市将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提供机制。

 本市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布局,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居住证持有人依法享有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权利,按照规定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 文化 体育、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服务。本市积极创造条件,稳步扩大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范围,并逐步提高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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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来临,新的一年很快降临,忙忙碌碌又是一年。北京户口网一直以分享信息为主题,一如既往的更新北京户口指标最新政策和落户资讯。目的在于能为应届毕业生们在京就业落户带来少许帮助。同时给有需要办理北京户口的毕业生提供一些企业或者公司解决实际性的问题,尽量少走弯路,在在京就业途中顺利完成相关手续。北京户口网汇集整理发布的信息,仅供毕业生们参考。具体的实际情况还是以北京市人事局和北京市人设部门为准。

 每当毕业季节,网上就会出现很多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进京留京指标公司或者企业资源信息,大多数网站盲目跟风转载。北京户口网提示各位毕业生:网上的信息残缺不齐,如不是政府官方数据,不要轻易相信,尽可能的只做参考。一辈子就那么一次机会,错过则终身遗憾。

 前些天有2017的毕业生咨询俺:(我2017年毕业,我想请教老师2017年应届生进京指标企业或者单位有哪些北京有多少公司有留京指标能给个数据给我吗还有一个就是我的年纪超了2个月,是不是就代表没有机会落户北京了专业方面有什么限制呢是不是要对口)

 俺相信这些问题不是只有这位同学想知道,成千上万的毕业生都想弄清楚搞明白。在这里,北京户口网给毕业生们统一回复:大家都知道,早在2014年北京市就严控进京指标以及毕业生的年龄。一年比一年严格。2014年北京市指标约1万个,到2015年北京市进京指标减少1000左右只有9000个,2016年北京指标不足9000,每一年的进京户口指标都逐步减少。根据这个数据可想而知。2017年北京市进京指标可能会更加缩减,具体多少现在谁也不知道,但是能肯定的是基本不会超过9000,具体以官方为标准。

 关于年龄严控问题也是应届毕业生很头疼的事情,那么具体以什么要求为标准呢根据北京户口进京指标最新的政策,北京市人事局接收本科毕业生不能超过24岁,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不得超过27周岁,博士不能超过35岁。根据以往得出,2017年应届毕业生能拿到北京户口的年龄范围如下:

 硕士研究生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都可以落户

 本科1993年1月1号以后出生的都可以落户

 博士1982年1月1号以后出生的都可以落户

 如果年龄不在范围内的毕业生,人事局是基本没戏,也请各位毕业生做好心理准备,不必鸡蛋敲石头。详情参考http://wwwbjhukouwangcom/栏目 文章 ,这里不多说明。

 根据以上信息,北京户口网确定的告诉大家。如果你的年龄已经相差太大,就没必要在这上面垂死挣扎,可以选择走别的渠道和途径。如果年龄只是擦边球相差不大,建议找央企指标,千万别走人事局,人事局卡的相当严重,哪怕你是超过1个月都没希望。如果能找到能力强大的央企,年龄又相差不大,还是有希望。具体看你自己怎么办事,这里就不多加说明。

 应届生们,2017年北京市进京指标的企业和公司数量不会太多,能打算尽早找好单位,毕竟每个人只有一次机会。如果你的年龄还是擦边球,等到毕业的时候再去找公司或者单位,估计连汤都没得喝。有多少人想要落户北京户口,又有多少毕业生比你条件好,想清楚这些实际问题。

 温馨提示:很多企业和单位为了留住人才,以进京指标为诱饵声称能解决户口,最后随便找一个理由或者延期借口落户一笑而过,苦的是你们自己。大家谨慎点,进京指标没有那么容易到你手里,万事三思后行!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向北京户口网咨询了解,不收取任何信息费用。

1 2017年北京户口政策出台

2 2017北京户口新政策

3 2017北京市户籍政策

4 2017年北京户口迁入政策

5 2017北京黑户户口政策

6 2017北京市户口迁移政策

  农村创业是一种劳动方式,是一种无中生有的财富现象,是一种需要创业者组织、运用服务、技术、器物作业的思考、推理、判断的行为。我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安徽农村大学生补助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安徽省大学生村官政策

 我省规定,大学生村官一个聘期为3年。大学生村官享受的主要政策待遇有五个方面:

 一是经济待遇方面。新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比照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提高。其中,中央财政每人每年给予补助15万元,省级财政每人每年给予补助1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解决。聘期满3年后,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的,除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还可以根据工作实绩和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享受同级村干部绩效补贴。此外,中央财政还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在村任职期间,我们还为大学生村官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 、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等。

 二是考录公务员和选调生方面。我省规定,经过1至2年,面向大学生村官录用选调生的比例达到当年选调生录用计划的70%以上,逐步实现选调生与大学生村官工作并轨;经过3至5年,面向聘期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定向考录公务员计划单列,一般应达到当年录用计划的15%左右。

 三是招聘事业单位方面。在事业单位有编制、岗位空缺且工作需要的前提下,除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专业限制的岗位之外,对任满1个聘期、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可以县(市、区)为单位,直接补充进入乡镇事业单位;对任满1个聘期、考核为优秀等次或任满2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简化程序择优招聘为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各地还结合实际拿出一定比例面向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

 四是加分政策方面。每年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在村任职2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凭省选聘办颁发的大学生村官证书或县级以上组织部门证明材料,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在村工作表现良好、连续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五是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方面。自2010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执行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地方所属高校 毕业 生的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2年(含2年)以上、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代偿资助贷款本金的60%;对任职满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代偿资助贷款本金的40%和全部个人自付利息。另外,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中央财政补偿和代偿。

安徽省大学生村官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 学习态度 端正,学业成绩良好;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需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

 (6)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

 对具备以上条件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聘。

安徽省农村户口买房补贴

 1、农民进城以后,如果将农村的宅基地以及耕地归还集体的,国家会有一定的补偿,一般来说是3-5万元,也就是这样子的标准了。

 2、农民工进城来买房,以前地方税务局规定是首次购买90平以下的住房,免征契税。在2014年国家出台了计划取消农业户口的意见之后,地税局随之取消了农民工购房免征契税的规定,也就是说农民进城买房子在税收方面没有政策优惠和补助了。

 3、一些地方政府为鼓劢农民工买方,与开发商合作一些推广活动,购房后由政府补贴一定的费用,具体要咨询当地的地方政府和开发商。 国务院于2014年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的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的第三条指出,创新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的制度。

 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的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 教育 、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安徽省农村户口买房补助政策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国家现行住房补贴政策是,停止住房福利性的实物分配,实行新房新制度。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一方面,可起到推行新制度的示范带头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住房资金转换,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推动经济发展,因此,财政资金转换问题必须在新的改革推行前得以落实,各级财政原用于住房建设的资金,可按一定的基数核定,转换成行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

 增发住房补贴后,居民购买经济实用住房,要与现行规定的职工购买房改成本价住房相衔接,即在两种情况下,购买同样条件的住房,个人支付的房款大体相同,前者比后者要销多些。对于企业的住房补贴,首先是停止无偿分房,其次是联系房价增发补贴。

2017年大学生资助政策15条新规

 大学生资助政策15条新规出台,这些新规对我们有何影响下面是我整理的2017年大学生资助政策15条新规,欢迎大家阅读!

 日前,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

 《通知》在两个方面作了拓展:一是开办单位从普通高校拓展到了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各类研究生培养单位;二是学生群体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拓展到了预科生。国家助学贷款拓展政策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实施,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通知》都有哪些内容

 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确保研究生奖助政策不留死角。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要求,全面落实研究生奖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能享受到相应的资助,做到不留死角。所需资金按照现行规定和渠道解决,科研院所等培养单位要按照预算管理程序编列预算,并统筹利用事业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二)做好预科生资助相关工作。预科生可按照规定享受相应教育阶段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所需资金,比照相应教育阶段资金筹集办法解决。

 (三)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全覆盖。进一步拓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覆盖范围,实现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全覆盖,实现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全覆盖。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目前尚未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培养单位,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开办,其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四)完善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政策。尚未出台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省份,应当于2017年4月30日前出台相关政策。生源地、就读高校所在地、就业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份的毕业生,按照“谁用人谁资助”的原则,由就业所在地区给予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五)落实民办高校同等资助政策。民办高校学生与公办高校学生按照规定同等享受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各地区应当建立健全民办高校助学贷款业务扶持制度,提高民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的比例。

 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

 (六)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本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指导标准。高校等培养单位要根据指导标准,结合收费水平、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制(修)订具体的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高校等培养单位要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数据平台,融合校园卡等信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提供支撑。

 (七)加大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各地区、高校等培养单位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应当按照最高档次或标准给予相应资助,确保其顺利就学。

 (八)优化国家奖助学金等名额和资金分配机制。各地区、高校等培养单位在分配资助名额和资金时,不能简单地划比例、“一刀切”。各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的高校等培养单位倾斜。高校等培养单位要统筹考虑不同学科专业、培养层次、学生经济困难程度等因素,科学合理分配名额和资金。

 (九)完善校内配套政策措施。在落实国家统一的资助政策基础上,高校等培养单位要结合实际,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助研助教助管“三助”津贴等方式,打好“组合拳”,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学生资助工作机制

 (十)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要求。各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分解国家奖助学金等名额并下达所属培养单位。高校等培养单位要按时启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等工作,严格履行各项程序。评审工作结束后,各地区、高校等培养单位应当及时将国家奖学金等有关评审材料、备案材料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十一)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资助资金。高校等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方式,及时足额将国家奖助学金等资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发放的,应当提前向学生说明有关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发放,并保证补发到位。按月发放的资助资金,应做好寒暑假、学生毕业等特殊时段的衔接工作,确保全年发放金额达到规定的资助标准。

 (十二)加强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尚未建立学生资助工作机构的高校等培养单位,要尽快建立机构或配备专门人员,做好学生资助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按照规定落实人员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等方面待遇。

 (十三)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各地区、高校等培养单位要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要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增强资助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

 进一步加强资助育人工作

 (十四)更好地体现人文关怀。高校等培养单位在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要采用科学合理、更加人性化的方式,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等内容时,不应涉及学生隐私。宣传学生励志典型时,涉及受助学生的相关事项,应征得学生本人同意。

 (十五)强化资助育人功能。各地区、高校等培养单位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将培养青年学生全面发展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目标,在奖助学金评选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等环节,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培养青年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增强受助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受助学生成长成才。

 《通知》有哪些亮点

 《通知》有哪些亮点

 《通知》在完善和推动政策落实方面突出无缝衔接、全面覆盖,主要体现在“四个全覆盖”。

 一是培养单位全覆盖。资助政策要惠及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各类培养单位学生,科研院所等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全面落实研究生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校、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二是教育层次全覆盖。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等各阶段学生,均可按规定享受相应教育阶段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

 三是公办民办全覆盖。重申民办高校学生与公办高校学生按规定同等享受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

 四是所有区域全覆盖。要求所有省份于2017年4月30日前出台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同时明确,对于符合条件的'跨区域就业学生,按照“谁用人谁资助”原则,由就业所在地区给予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强调精准发力做到“四个精准”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的精准度,《通知》提出了“四个精准”的要求。

 一是对象精准。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确定本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指导标准,高校等培养单位要根据指导标准确定具体的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

 二是力度精准。加大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按照最高档次或标准给予相应资助。

 三是分配精准。进一步优化资助名额和资金分配机制,向民族院校以及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学科专业为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的高校等培养单位倾斜,并充分考虑不同学科专业、培养层次、学生经济困难程度等因素。

 四是发放精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方式发放资助资金,特别强调对于应当按月发放的资助资金,要确保全年发放金额达到规定的资助标准。

 两方面拓展开办单位、学生群体均拓展

 目前,国家助学贷款仅针对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办理。《通知》在两个方面作了拓展:

 一是开办单位从普通高校拓展到了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各类研究生培养单位;

 二是学生群体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拓展到了预科生。

 国家助学贷款拓展政策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实施,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入学前、收到录取通知书时即可申请办理,请与生源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录取高校或科研院所等培养单位做好对接。

 加强资助育人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严格评定和人文关怀相结合。在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采用科学合理、更加人性化的方式,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二是信息公开和保护隐私相结合。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等内容时,不应涉及学生隐私;宣传学生励志典型时,涉及受助学生的相关事项,应当征得学生本人同意。

 三是保障学业和促进成才相结合。帮助受助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加强励志教育,引导他们提高就业创业能力,让受助学生同样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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