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文化·少数民族·彝族
巴蜀文化·少数民族·彝族
彝族,自称“诺苏”,是我国西南地区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占百分之九十,分布于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境内,有人口一百五十多万。
彝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是古蜀族的后裔。早在传说中的黄帝时代,据《史记》等史籍记载黄帝娶蜀山氏的女子嫘祖为妃,生子昌意,昌意又娶蜀山氏的女子,生子颛顼,颛顼后代的一支封于蜀,即蚕丛氏。蚕丛氏从其发祥地岷山山区——岷江上游地区进入成都平原建立蜀国,第一代蜀王即称蚕丛。历经鱼凫、杜宇(望帝)等帝后,来自川东的濮越民族开明氏入主蜀国。杜宇部族的一支沿岷江河谷南下进入今川南直到黔西北部和滇东北(云南昭通一带),再由滇东北进入凉山,此即彝族中黑彝的先民。公元前316年秦灰灭蜀后,开明氏部落也向南迁至凉山,在先秦为“西南夷”的徙人和笮人,此即为彝族中白彝的先民阿莫斯都家和祖祖乌举家。
秦汉时期,彝族先民建立了夜郎国。汉武帝时辟夜郎国地为犍为郡。汉晋时,称为潦人,曾大举迁入四川腹地,广布于巴蜀地区。以后居住于四川腹地的潦人逐渐与当地居民融合,居住于凉山地区的彝族人则统称罗罗(落兰、罗兰)。这个名称一直沿用到解放前。元朝在凉山地区设罗罗斯宣慰司进行统治,根据《马可波罗游记》的描述,当时的彝族人住在城镇和坝区。元亡后,大量汉、回军队进入凉山,占领了平坝沃土、彝族迫于政治、经济压力,不得不迁入山地半农半牧。元、明和清朝前期都在这一地区推行土司制,雍正年间改土归流。民国初年分属上、下川南道和建昌道。1939年建西康省,又改为西康省宁属屯垦委员会。1952年成立凉山彝族自治区(属西康省),1955年改为自治州。
(1)社会形态
新中国建立以前,彝族社会是一种以宗族(家支)为主要组织形式的等级社会。处于奴隶制社会阶段。全体社会成员分属黑彝、曲诺、阿加、呷西四个等级。早在明清时期,彝族社会中“黑骨头”、“白骨头”之分就已十分明显。黑骨头即黑彝,是第一等级;白骨头即白彝,包括曲诺,阿加、呷西三个等级,依次为第二,第三,第四等级。彝族人以家支(主要指黑彝家支)聚居,以等级区分贵贱。
黑彝(包括土司、土目)彝语称为“诺”,有黑色或彝族主体的意思。黑彝是彝族社会的统治者,占有大量的山林、土地、牲畜和奴隶,具有世袭的贵族身份。彝族社会没有平民,除黑彝外其他等级都是奴隶。
曲诺,彝语“曲”即白,“诺”即黑,曲诺含有清白人的意思。曲诺没有人身自由,其人身属于黑彝所有,但黑彝不能任意杀死和买卖曲诺,只能转让,赠送给其他黑彝,也可以作打冤家的“命价”赔偿或赌注赔给或赌给其他黑彝。在其人身价有权变更之前,黑彝一般要征得曲诺本人的同意并不能拆散其家庭成员和扣留其财产。转让后曲诺仍保持其曲诺的地位,新的主子不能将其降为低于曲诺的其他等级。曲诺的组成一部分是早期社会内部分化后的氏族成员,一部分是被征服的彝族部落成员,还有一部分赎身的阿加。曲诺有自己的土地和牲畜,经济上并不依附于黑彝,除必须住在黑彝的管辖区内不得随意迁徙外,可自由外出经商和探索。但曲诺不能自由处理自己的财产,如出卖土地时,要征得其主子的同意,有时还要给主子一定数量的“开口钱”。曲诺死亡后,其财产可由儿子继承。曲诺有自己的婚权和子女的亲权,并且有自己的家支。曲诺对黑彝的义务是每年为其服一定的劳役,充当打冤家的主要力量并负责事后的经济赔偿。
阿加是彝语“阿图阿加”的简称,意思是主子门里门外的人。阿加本身又分为彝根阿加和汉根阿加两种,彝根阿加即有彝族血统的阿加,汉根阿加即没有彝族血统的阿加,因其大部分具有汉族血统,故称汉根。
彝根阿加的人身隶属于黑彝,但黑彝不得无故将其杀死。彝根阿加主要是破产后等级下降的曲诺,没有土地和牲畜,有的有一小块主人给的“耕食地”或经主人允许开垦的荒地,也有的租种主人的土地。彝根阿加(包括汉根阿加)必须居住在其主人控制的地区内,外出活动必须经主人同意并在归定的时间内返回。阿加的子女也属于黑彝,黑彝可以将阿加的子女抽作呷西或陪嫁丫头,未被抽中的阿加子女一般也由黑彝指定婚配,少数经黑彝允许后可自主婚配,但如是女子外嫁,则聘金全归黑彝,如是儿子且自出聘金,所生子女除第一个女儿外,全归黑彝所有,或者是女儿一半归黑彝,儿子全归黑彝。彝根阿加有自己的家支,这是黑彝不得无故杀死他们的主要原因,因为会招致其家支的集体反抗。彝根阿加在其主人极需某项开支时,经主人允许交纳一定的“赎身费”后,可上升为曲诺。
汉根阿加的人身除可以隶属于黑彝外,也可以隶属于曲诺或其他阿加。汉根阿加的主人可以将其杀死或出卖,出卖方式既可以整户卖,也可以拆散或按股卖。汉根阿加必须住在其主人的住宅旁边,以便随时听其驱使,没有任何行动自由。汉根阿加若能多出聘金或少收聘金与贫穷的曲诺子女结亲,则有可能被允许加入曲诺家支,但这种情况极为少见。
呷西是彝语“呷西呷洛”的简称,意思是锅庄旁的手足,即单身娃子(奴隶)。呷西实际上是一种家养奴隶,其人身可隶属于黑彝、曲诺或者富裕的阿加。呷西主要是掳掠而来或买来的汉人,还有一部分是主人抽来的阿加子女和破产下降的曲诺。主人可以任意杀死或买卖呷西,呷西没有任何财产,必须住在主人家里,从事家庭和田间的劳动。呷西经主人指定婚配后,可以上升为阿加。
彝族社会没有形成统一的地方性政权,其社会秩序靠建立在等级制度基础上的家支来维持,因而家支具有政权的性质。家支带有父系氏族的躯壳,并保留了一些父亲氏族的习惯,是一种以父子联名制谱系贯穿起来的血缘集团。如家支内严禁通婚,一个家支若人口过多,即按血缘关系的亲疏产生分支。家支对其成员和家庭具有约束力,但同一家支成员之间地位平等,没有统治和隶属关系。
家支彝语称为“楚西”或“楚加”,黑彝都有家支,称为黑彝家支,部分曲诺和阿加(彝根)也有家支,称为白彝家支。
据统计,解放前约有七万黑彝人口,分为近百个大大小小的家支,其中男子在一千人以上的家支在十个以内。各家支依据其人口的多少和势力的强弱而拥有大大小小的固定的管辖地区。
黑彝家支没有常设的管理机构,家支内外的重大事件和纠纷由头人召开家支会议决定和解决。头人分为“苏易”和“德古”两种,由家支内的黑彝奴隶主公推产生。有见识、能排解纠纷的称“苏易”,阅历深、见识广、善于辞令、能排解重大纠纷、因而在全家支甚至其他家支中都享有很高威望的称为“德古”。头人的工作具有义务的性质没有固定的俸禄或报酬,也没有可以凌驾于一般家支成员之上的特权和强制力量,其头人的地位不能世袭,一旦失去威望,也就会失去头人的地位,这是非常明显的父系氏族社会的痕迹。头人的义务是召开家支会议商讨决定家支内外大大小小的事情。
黑彝家支是黑彝赖以维持其世袭统治的基础,黑彝本人一旦被其家支开除,就会失去其黑彝的地位。
白彝家支在形成上与黑彝家支一样,但白彝家支的成员往往隶属于不同的黑彝家支,所以白彝家支没有完整的领地。白彝家支可以保护其成员不被黑彝主人随意杀害,在极个别独立的白彝地区,白彝家支也可以成为地方政权组织。
(2)风俗文字
彝族村落多位于山腰向阳处,多者二十至三十户,少者十多户。因冤家械斗的关系,村落大都在地势险要、易守难攻的地方,周围一般筑有几个到十几个不等的碉堡,以防御对手的袭击。房屋一般是土屋,无窗,屋顶用木板盖成,木板上还要加盖一层石板以防风雨,称为“瓦板房”。一般为一楼一底,上层用于储放柴草等物;下层住人和圈养牲畜。屋内以火塘为中心,火塘由等边三角形的三块石头构成,火塘周围的位置分为上位、下位和客位,室内一般没有家具。彝族人民喜用木具,生活器皿凡碗、勺、盆、盒等均为木制。以用荞子、玉米磨面做成的“粑粑”和土豆为主食。
彝族的衣着和装饰,男子穿黑色右衽上衣,长只及腰部,下穿浅色布裤,不同地区的裤脚的尺寸大小差别很大,以下留胡须为美,左耳佩戴红色或**珠子,头部正中额头上方蓄一小绺长发,俗称“天菩萨”。用青布缠头,在右方扎一锥形“英雄绾”。
女子穿镶边或绣花上衣,下穿布质“百褶裙。”该裙有区分等级贵贱的作用,黑彝女子裙长曳地,其他等级的女子只能着短裙,裙长不能超过膝盖。头上顶一块瓦状布帕,也可以青布缠头。未出嫁的女子只梳单辫,出嫁后改分双辫。双耳佩带耳环或珠串,领口别银制排花,戴手镯或戒指。无论男女老幼,都外罩形似披风的“擦耳瓦”,这是彝族衣饰最大的特色,冬天则在“擦耳瓦”内加一层羊毛披毡,彝族人不喜穿鞋,终年赤足。只有部分边缘地区受汉族影响,在冬天穿自制的毡袜和草鞋。
彝族实行一夫一妻制,黑彝严格实行等级内婚和家支外婚,整个彝族地区均实行姑表优先婚配,禁止姨表通婚,部分地区还有抢婚、婚后不落夫家等原始婚俗。彝族结婚没有一定的年龄限制,盛行早婚,男子十五岁,女子十三岁即可结婚。黑彝女子结婚的年龄以偶数为吉利,其他女子则以奇数为吉利。彝族婚俗保留了明显的婚后不落夫家的原始婚俗。结婚当天,新娘由夫家派人接来后,新郎不能与她见面,次日新娘即返回娘家,过一定时间后,新郎才能再去将新娘接回婆家,但住几天后又必须返回娘家,直到生孩子以后才能长住夫家。
彝族婚俗最大的特点是实行转房制,这种制度广泛实行于整个彝族地区。这种制度将妇女视为夫家的财产,与家支制一样,是彝族社会中保留的原始父系民族习俗之一。已婚妇女丈夫死后,若尚在生育年龄,则必须转给夫家近亲中的另一男子为妻,这就是转房。转房有一定的顺序和限制,称为转房规矩,其顺序是先尽平辈,如平辈中无适当人选,依次及于晚辈或长辈,限制是晚辈中不能转给亲生儿子,长辈中姑表婚不能转给公公。转房被民间视为夫家应得的一种权利,夫家如未按规矩将丧偶妇女转房,女方则会认为是一种耻辱,严重的甚至可以引起冤家械斗。若丧偶妇女本人坚决不愿转房,则必须征得夫家和家友的同意并退还结婚时的聘金。实际上这种情况非常少见。
彝族实行火葬,葬后只将灵牌供于其幼子家中,三年后再选择吉日送灵超度,称为“作帛”。这是彝族保留至今的原始葬俗,彝族源自古蜀族,古蜀族源自羌氐,羌氐即实行火葬。
彝族历法分全年为十二个月,每月三十天,无闰年闰月,有趣的是,他们按鼠、牛、虎、兔、龙、蛇、马、羊、猴、鸡、狗、猪十二画象轮回计年、计月和计日,这种习俗尤其是计年方法与汉族颇为相象,说明彝族与汉族同属中华民族大家庭,具有同源性。
彝族过年没有固定的日期,四川彝族过年多在下半年,一般是以自然村落为单位,在秋收后某月的下半月,由“毕摩”(巫师)指定某日即为过年,若次年获得好收成,就继续沿用这一天为过年,否则再由“毕摩”另行择定。彝族杀牲一般不用刀而用棍,故杀猪称打猪。过年时,家家户户都要打猪祭祀祖先灵位。曲诺、阿加要向主人送半边猪头,以示隶属。
彝族民间最大的传统节日是火把节。火把节源于唐朝,唐时西南六诏中南诏最为强大,南诏王为统一六诏,设计将其他五诏的王诱至南诏都城大理杀害,居于今西昌地区的邆晱昭王在去大理前,其夫人白节怕他遭南诏王杀害,特地在邆晱昭王手臂上套上了一个铁手镯。邆晱昭王被南诏王烧死在松明楼后,白节夫人领兵打到大理,根据铁手镯找到了丈夫的骨灰,在六月二十四日命令士兵烧起松枝火把照着丈夫的灵魂回家。彝族人为纪念这一悲壮的历史事件,就把六月二十四日定为火把节,历代相传,相治成习。火把节节期为三天,届时人们手持火把,绕田间和住宅巡行,口念:烧掉穷根、害虫。然后烧起篝火,相聚狂欢。火把节实际上应是远古彝族先民祈求丰收的仪式的一种折射。
彝族没有形成较为成熟的宗教,信奉万物有灵的多神崇拜,停留在巫教阶段,没有宗教建筑。反映出宗教在彝族社会中的地位并不高。
彝族有自己的文字,俗称老彝文。约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在汉文史籍中被称为“爨字”、“书”或“夷经”。但使用并不普遍,只为少数“毕摩”等人掌握。而且由于彝族分布既广,居住又分散,各地彝文又有所不同,不能通用。这是彝族社会没有形成统一的地方政权,数千年来一直处于无政府的家支割据,各自为政状态的结果。
彝文是一种音节文字,到解放初,保留下来的约有六千个文字符号,经常使用的只有不到五百个。从这些符号的主导性质来分析,是一种表示彝语音节的音节符号,无偏旁,部首。书写方法是自右向左写。1956年,凉山州组织人力收集、整理、制订了以北部次方言为基础,以喜德(县)语音为标准音的《凉山彝族拼音文字方案》,在彝区推行。
彝族结婚的习俗主要有新娘子饿食饿水、搭青棚、泼水、唱娶亲歌、喝茶和糖水、拜别祖宗等。除此之外,新娘这边还要有以一对年轻夫妇为主,其余为新娘同伴、小辈的送亲队伍。
彝族是中国第六大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我国云南、四川、贵州、广西等地区。根据2010年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彝族人口约有870万人。
关于彝族婚姻有着很明显的特点,那就是同族内婚、家支外婚、等级内婚、姑舅表优先婚和姨表禁婚。这些特点在凉山彝族自治区表现最为突出。
而彝族结婚习俗——新娘子饿食饿水主要源于彝族的“虎妻”传说。其主要表现为新娘在婚礼前几天要减饭、减水,出嫁前更是不准吃喝。
而搭青棚的习俗是指,男方家院子中间要用树枝搭起一座青棚,同时彝族歌手还要不断演唱着富有民族特色的青棚调,然后亲朋好友欢聚一堂。
南方去女方家迎亲的时候,还要接受女方兄弟姐妹以及同辈男女的泼水,其主要是表示“庆贺”。同时,也寓意着新娘嫁到新娘家之后会越来越富足。
再就是,新娘家人要招待南方迎亲队伍“先喝茶,后喝糖水”。喝茶和糖水的习俗主要被称为“先苦后甜”,同样是对一堆新人的美好祝福。
除此之外,关于彝族结婚还有很多细节上的习俗,如跳左脚舞、作揖敬酒、送亲等。实际上,这大部分的婚礼习俗都是对结婚的新人的美好祝福
凉山彝族自治州,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自治州,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北起大渡河,南及金沙江,东抵云南昭通,西接甘孜州;自治州辖17个县市,幅员面积6万多平方公里,人口400余万。凉山彝族自治州的主体民族——彝族,自称“诺苏”、“尼苏”、“纳苏”、“倮倮”、“撒尼”等。它的婚礼习俗极其特别、有趣。
订婚
订婚,彝语叫做“吾让木”。是双方正式结缔婚姻的主要标志,彝族谚语云:“祖灵可戏,婚事不可戏”,一旦举行了定婚仪式,双方便不得再反悔婚约了。定亲仪式要泼水、抹锅烟子、杀猪宰羊。当男方使者要来的时候,女方家便喊来邻居妇女,藏好了一桶桶、一盆盆的水,并在手上抹好了黑黑的锅烟子,等待客人的到来。当定亲的客人一来,四面八方的妇女们峰拥而来,向客人泼水、抹锅烟子,客人则须表现得勇猛、顽强,用衣服或擦尔瓦蒙着头,迎着“暴风骤雨”勇往直前,冲破姑娘们的一道道防线,猛冲进屋,姑娘们则会紧追不舍,尾随进屋乱泼,把客人泼得一个个像落汤鸡,一张张的白脸全变成了黑脸。泼水和抹锅烟子时,客人不能生气,客人和主人可以相互进攻。
泼水、抹锅烟子过后,给客人敬酒、敬烧肉(彝话为“舍府则”)。主人用双手恭恭敬敬地把装有烧肉和酒杯的木盘端给客人中的一个,客人也伸出双手接受,先渴酒再尝烧肉。杯中的酒可以喝完,但盘中的肉不能吃完。因为能喝酒是好汉,能吃肉是狗熊。当客人喝了酒尝了烧肉后,从包里掏出钱放在木盘中。装在盘子中的钱,就是“吾让则”(定亲礼),一般都是单数,但更多的是“九”数,如九千九百元,一万九千九百元等。“九”在彝语中为“古”,“古”为久远、牢固的意思。所以,凉山彝族喜欢九这个数。此外彝族婚礼中也很喜欢被习惯认为是不吉利的“四”,比如彩礼是四万、定亲时四点钟去等,因为“四”在彝语中为“尔”。“尔”为要的意思,即男方是真的要女方,并且以后会好好对待她,一辈子都只要她。
订婚仪式上,还要订下结婚的日子,结婚的日子一般地说都由男方测定,但要听女方的意见,主要看双方属相和不和,要请毕摩测算。
婚前
彝族以解手为羞,(尤其是异性之间),女人出嫁时结亲、送亲的是男人,且路途一般比较远,为避免路途中和婚礼上在父老兄弟众目睽睽之下有解手之要求,婚前几天,新娘要禁食,每天只吃一两个鸡蛋,喝几口水,或吃一小片荞饼,出嫁那天还要禁水。彝族的风俗中认为,新娘减食的时间越长,便越显得懂礼节,有毅力。此外部管你是真的想嫁还是不想嫁,都要表现出伤心难过得样子,一说到嫁期将至便哭哭啼啼更好。如果哪一位姑娘在出嫁前还显得欢天喜地、无忧无虑,不知节制饮食,那么她就会受到耻笑和非议。
迎亲
结婚前夜,男方家派两位聪明勇敢的人当“线木”,带去礼品及新娘婚服礼金到新娘家,陈明求婚之来意。女方村子里的姑娘们则贮水以待,到处设置障碍,向他们泼水、抹锅烟,直到把他们两个弄得人不象人鬼不象鬼才肯罢休。
晚上,新娘的姐妹们都前来陪伴,新娘哭,女伴们也陪哭而歌,尤其是在与父母辞别时要诉女子嫁人之苦,哭号陈词,凄婉动人,依依难舍,由此衍生出来了《哭嫁歌》、《惹打》(留住)、《咒媒歌》等等一批脍炙人口的歌曲。
翌日清晨,女家请一位子女多而且都健康的妇女为新娘梳头、打扮,梳毕头则戴上耳环、头饰、头罩,著新衣彩裙。鸡啼时,新娘被拥至房前的果树下坐着。她们手持树条和端着水盆,准备对前来摸亲的迎亲者进行一番痛打。这时男方派出的一名精灵的代表,在其他人的簇拥和掩护下,在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委曲中想方设法摸亲。只要他们摸到新娘头上的彩罩,新娘便算是婆家的人了,这时停止了“保卫战”,大家簇拥着新娘开始上路。送亲的都是新娘的亲戚和邻居,少则十多个,多则几十上百。所地方言区送亲的全是男性,没有女性,自古以来都这样。什乍、依诺方言区,有少部分女性参与送亲。凉山彝族送亲一般都步行,只有新娘或送亲的老前辈才能骑马,可以说跋山涉水,一路风尘。沿途居住的新娘的侄女们如果知道新娘要路过,都要在路上接待,给新娘敬油炒饭,给送亲的人敬酒。这是一种礼节,一种祝愿,一种亲情。
迎亲时很特别的是,还要演一出抢婚闹剧,但这次不是在女家,而是在途中。抢婚带有一种表演成分,它热闹、喜庆、祥和,是彝族人民娶嫁的一种表现形式。这天,打扮一新的新娘,由娘家人将她送至半路,男方家则在半路抢亲,女方的家人和亲戚朋友则在后面象征性的追赶上来,此时,抢婚也就变成一种娶嫁的交接仪式。抢婚既是对女方的一种尊敬,也是彝族人民一种古老的娶嫁形式。
婚宴
送亲的队伍到达新郎家附近时便停下来休息,新郎这边男女老少都前来迎接。男方家便派一个能说会道的人带上少许钱和烟、酒、一点盐巴、一张羊皮,向客人请安、敬烟、敬酒,然后,送亲的队伍这边又派几个精壮小伙子前往新郎家“抢肉吃”,这些小伙子大摇大摆地来到新郎家门前,走到掌管分发肉食的人跟前站定,男方这边的姑娘们则虎视耽耽站列在对面,严阵以待 , 等负责分肉的刚把一篮子热气腾腾的肉递到小伙子手中,姑娘们便一拥而上,把小伙子们团团围住,拚命抢夺他们手里的肉,小伙子们则极力反抗,护住手里的肉,不让她们抢去 , 一时间他们混战一处,扭成一团,欢笑声、呐喊声、助威声交织在一起,惊天动地,气氛异常活跃。
这一切结束后,新娘和迎亲的队伍才进屋。新娘进门后,由一位子孙兴旺的老妇人用酒和炒食给新娘祝福,然后将她披散着的头发梳成双辫,用红头绳扎起,盘在前额上方。然后婚宴开始,婚宴上都兴吃砣砣牛、羊、猪肉,喝碗碗酒,七八个人围成一圈,席地而座。新娘和背新娘的小伙子一起用餐,其他人不得与新娘一起用餐。晚饭后,主客一同喝酒、赛歌、对谚语、猜谜语等,往往闹个通宵达旦,兴尽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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