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民政部已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将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或离婚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在试点地区的具体执行中,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沈阳市结婚登记需要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需要前往沈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并带上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同时,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同时,国家为了减少双方后代遗传病的几率,在登记结婚时,要求当事人签订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书面说明。
扩展资料:
结婚登记遇到的状况及处理办法:
1、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4、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5、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皇姑政务服务网—个人办事—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沈阳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和材料如下: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有:
1、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现役军人需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的,还应提交已注销的户口簿或者户口注销证明;
5、集体户口当事人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表,页面须有详细住址记载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无住址的,需复印首页、索引页一并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保管单位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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