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流需要谁签字啊,可以自己签字吗

做人流需要谁签字啊,可以自己签字吗,第1张

人工流产分两种:

  1、负压吸引术:适用于妊娠10周以内者。

  2、钳刮术:适用于11-14周者(14周以上为引产)。

  无痛人流术是在以上两种手术的基础上,加上全是静脉麻醉。所以无痛人流术前需要禁食禁水6小时以上。

  无论哪种手术,术前都必须做全面的体检和妇检,没有禁忌症方能手术。

  人流禁忌症:

  1、各种疾病的急性期或严重的全身性疾病,需待治疗好转后住院手术;

  2、生殖器官急性炎症,如:阴道炎、急性宫颈炎、急性盆腔炎等;

  3、妊娠剧吐酸中毒尚未纠正;

  4、术前两次体温≥375°c。

  术后注意事项:

  1、禁止性生活及盆浴30天;

  2、休息15天;

  3、注意合理应用抗生素,预防术后感染,预防二重感染;

  4、术后半月左右复诊一次,一个月复诊一次;

  5、如有阴道出血量大或持续时间长(超过一周),或者腹痛、发热等,请及时到医院就诊。

我请问一下,如果男方不签字打胎父母签能行吗?

我已是年近古希之人了,对我一生中的福报与恶报感受最清楚明白,绝对是因果报应的具体表现,下面我就简单摡括地先说说我一生中的福报:我一生中福报很多,比如我从一个年年亏损的厂矿能调入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从一个学徒工晋升为技术员,又从技术员破格晋

(无大专文凭只是破格晋升)中级技术职称(相当于工程师一级技术职务);且多次荣获各种奖励与荣誉,如95年曾荣获“95年度全国文物安全保卫先进工作

者”荣誉称号;还有艺术方面也荣获过几次大奖,为此当地报纸、电视等媒体曾专题报道过本人多次,因而我在当地还算一个小有名气的人物。另外,虽然我不算高

薪阶层,不算十分富有,但现在有房有车(且都是两套),可谓丰衣足食,应有尽有……我很清楚,这些福报都是我前世今生所积的善业(因较多,这里就不细说

了)的果报。但是我知道,无论什么名利地位,金钱财富,都不是永久的,只是一种暂时的虚幻现象,所以我也不会执着于这些福报。

而,我此生因邪*坠胎所遭到恶报就比福报大多了,经过近两年来连生几场大病;痛苦不堪的恶报,回忆我一生中所造的恶业和我亲身感受到的种种善恶因果报应,

才如梦初醒,我所遭遇过的恶报中,最大最惨的莫过于邪*和坠胎的恶报了,我从幼年时期起,就对女性很感兴趣,就连对自己的姐姐也会有非分之想,那时和几个

小女孩过家家,就把其中两个当“老婆”,虽然幼儿时性并未成熟,但却懂得了对异性的爱慕和男欢女爱之事,竟然在一间空房里和那两个女孩发生了那种事,后来

被我父亲单位的一个工友看见,去告我爹,我被揍了一顿才再也不敢了。

以后我家又搬到叧一处,又和一个小女孩发生了一次那种事,读小学期间,在院内一个大孩子的教唆下,学会了 ,有时上课时也会把手伸进裤裆里 ,到了初

中和高中,虽然没有在上课时 ,但在家也常有 ,由于 恶习,使我常有和异 欢的妄想,高中时和初中时的一个女生谈恋爱,就伸手到她裤裆里摸她阴

部,当时因是学生,怕 怀孕,故和她只敢很浅的接触,所以没出事。后来因她父母反对,我和她分手了,70年我被招进郊区一个陶瓷厂当学徒工,这个陶瓷厂

新招的女工很多,故人们称为“陶家花园”,因我在学校就是一个能歌善

舞、能写会画,多才多艺的帅哥,所以厂里喜欢我的女生好几个,主动追我的至少有两三个,故有人说我是“陶家花园”的“贾宝玉”,但我只爱其中形象像“林黛

玉”的一个女生,我和她谈恋爱不久,就发生了性行为,而且怀了孕,因为当时规定没转正的学工结婚生孩子就不能转为正式工,我俩还没结婚就有了孩子,被吓坏

了,没法,就想到了坠胎(当时叫刮娃儿),因怕在本地被人知道,只好请假说去走亲戚,我带着她到邻近的一个县里,找一个医院的熟人把才三个月的胎儿做了,

据那医生讲,是个儿子。就这样,我糊里糊涂杀了我的儿子,犯下一生中最大的罪孽。更为严重的是,又帮别人犯下同样的罪过:原来厂里另一个女生,在我结婚前

就成了我情人,且常和她有那种亊,但我不能同时有两个老婆,故只好把她介绍给我的一个朋友,她和那朋友好上不久,也怀孕了,也去刮过娃儿,后来她家反对她

和那男友,逼着她们分手,分手后不久,她发现自己又怀孕了,这回更吓坏了她,由于她曾经是我情人,和我无话不说,所以她只好找我,让我假冒她男友和她到医

院做掉那个娃儿,但我又怕被我那女友和其他人知道就麻烦了,我只好写封信把她介绍到邻近的一县城里(我表弟在那里搞医疗工作),请表弟帮忙为她找熟人做了

那个娃儿,又犯下一次坠胎杀生的罪孽,后来我才听说她是用我女友的名字做的,在那个时代,因见很多年青人都未婚先孕而坠胎,故我对坠胎的罪孽一无所知,反

而认为自己是聪明,殊不知不但犯下邪*罪孽,还同时犯了杀生罪孽,另外,我犯的邪*罪孽还不止上面所说的这些,我结婚后,开始和老婆还免强过得去,随着时

间的推移,慢慢发现她和我并非志同道合、同心同德的伴侣,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共语言和共同爱好,吵架成了我们家庭生活的家常便饭,故导至夫妻性生活很别扭,

由于自己艺术专长颇多,深受很多女性倾慕,主动找过我追我的女性不下十来个,加之我从小就有邪*念头,又受现在社会“性解放”的影响,因而认为夫妻不合在

外找情人是理所当然的事,于是与老婆变相分居,前后曾找过几个情人,但因对方也是朝三暮四、水性杨花的女人而分手,最后一个2004年找的,认为她是我此

生最忠实理想的情人,和她迷恋于婚外情快十年之久,还买过一些**光盘和她边看边学 ,直到今年六月后。因连生了几次怪病,才意识到是邪*的因果报应,

于是决心和最后这个相好快十年的情人断绝情人关系,但因邪*恶习一时难戒,又在网上买了个充气娃娃,经常和它“ ”,心想充气娃娃没生命,不算犯戒,哪知这和 一样也是一种邪*恶行,就这样犯下了一次次邪*罪孽。

是因为邪*坠胎罪孽深重,我才会遭遇一生生最大最惨的恶报,先说家庭里的恶报:我结婚后先后生了一女一男,两个儿女小学时候还可以,都是三好学生,但到了

初中后就常惹事生非,学业荒废,后来女儿在外打工,出了很多事,如吸毒,幸亏后来戒了,但她走南闯北却没混出个样,只好回家坐着没工作,现在结了婚生了小

孩只能当个家庭妇女,这也罢了,最糟的是小儿子,这个儿子简直就像来报仇一样,职高毕业后,没找到职业,就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小青年鬼混,我老婆花了很多

钱,让他学驾驶,结果学了还是不务正业,还是鬼混,等于白学,没法,

又找了好多朋友帮忙,花了大笔钱财打通关节把他送去当兵,因他个儿高又有点帅,被部队你军乐队选中,而且又因他有美术专长,部队又叫他兼搞宣传工作,那时

得知部队很器重他,我们心想这回好了,他一定大有希望,前途无量,我们全家都高兴得不得了。过了两年,本来部队首长要留他,但他却硬要要求复员回家,退伍

后,很长时间没安排工作,他又和一些社会上的无业青年鬼混,经常花天酒地和玩弄女性,玩一个丢一个,没法,我们又通了亲友关系把他送到深圳一个交通收费站

工作,虽然那个单位非常好,且领导又重用他,但没干两个月他就和领导闹翻被斥退回家了,回来后我们又跑了好多部门,花了好大力才把他安置在他妈妈的那个市

艺术团当演员,我想,这回他该会浪子回头,好好干一翻艺术亊业吧。哪知没干多久又出事了,因为艺术团上班时间不很正规,他就和一帮人拉帮结伙,常在一起吃

喝玩乐,玩弄女性,打架斗殴,结果因参与那帮人杀伤另一帮的头目,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两年,为此被艺术团除名,出狱后,

我们想经过两年的牢狱改造和教育,他一定会痛改前非,悔过自新了,于是我们又请亲友帮忙为他在昆明找到一个工作,心想这回他会浪子回头,从新做人了,哪知

才干了不到个把月,不知为什么,他又不干了,又跑到其他地方打工,也没混出个明堂,又回家来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鬼混,他和我历来不像父子,简直像仇

人一样无法交流沟通,所以我不管怎样教育他,他从不会听半句,一天到晚不务正业,除了上网就是出去和一帮人花天酒地,玩弄女性,更为恶劣的是染上吸毒恶

习,还搞贩毒,结果又被抓去关了好久,放出后仍然死不悔改,照样无天无法,前不久和他姐夫吵翻离家在外,不知道干些什么,最近听说不知为什么又被抓了,我

心目忓根本没有这样一个不忠不孝、违法乱纪,胡作非为的儿子,也管不了他,只能让他自作自受,自生自灭了,我很清楚,这是我邪*坠胎的一大恶报。

的恶报还不止此,在身体上出现的恶报更惨,其他不说,单说我的双耳,我青年时右耳因耳病治疗不及时而成为慢性中耳炎,但还不至于耳聋,但到了中年,双耳全

成慢慢中耳炎,并且听力越来越下降,到了85年,双耳内长了肉芽,当时到省城和北京几个大医院都没法治好,只好听天由命,随着年龄增长,双耳听力越来越

坏,现在左耳已几乎全聋了,戴上大功率助听器也无济于事,右耳听力也很差,只有戴上助听器才免强听到人说话,由于耳聋,不但好多活动无法参加,就是一般日

常生活中也与难与人交流,常被人歧视,耻笑、漫骂为聋子,实在令人悲观,另外,我在亊业上的恶报也很大:99年我在市艺术馆当 少儿美术班教师,认识了

一个孩子的妈妈,这个女人对我格外亲切,她常主动请我到她家作客,并常约我去跳舞、郊游,好像对我有那种意思,因她是个大学生,文才不错,和我有点志同道

合,我也有想找她做情人的念头,但因他老公把我当孩子的老师,对我很好,所以我和她两口子一直保持朋友关系,还没越轨之亊。后来她看到我在的单位(博物

馆)是很多人都羡慕的亊业单位,就千方百计想调入我单位,因为当时我单位没多余的编制,必须有人退休才行,她知道我原来为了儿子安置工作想提前退休(后来

没退),她就经常缠着我,说了些“她想调到我单位是想经常陪伴我”之类的甜言蜜语,我被她的花言巧语所迷惑,误认为她真的爱上我,又产生了找她当情人的邪

念,于是申请提前退休为她让出了编制,又帮她找几个部门打通关系,让她调入了我单位,由于我这一邪念,我在此生事业上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的重大损失:如果我

不为她提前退休,一是本来我完全可以晋升为高级职称;二是可以获得国家特殊津贴;三是可以升两级工资(当时调资凡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可升两级,我虽然是

国家级先进工作者,但退了休的不升级)因为为这个女人提前退休,上述三大福报都没分了,她调到博物馆后,很多人对我为她让出编制百思不解,都说她是我的情

人,在背后常议论我和她有男女关系,有的还指责我舍己好色,然而后来我才知道,她并不爱我,也没做我情人意思,她只不是利用我的邪*邪念为她牺牲我的事

业,所以她达到目的后和我就疏远了,我现在非常清楚,我在事业上遭受重大损失的报应完全是对那个女人起了一个邪念的果报。现在经学佛才明白,我今生在家

庭、身体、事业等方面的恶报,都是邪*邪念和坠胎的现世恶报!完全是自作自受、罪有应得,决不怨天尤人,只能从内心彻底忏悔,痛改前非!

过我家境不顺、夫妻不合、吵吵闹闹;儿子不忠不孝、违法乱纪;以及我中年后双耳耳聋耳呜、身体常生大病;事业遭受重大损失等一系列恶报,我现在才真正醒

悟,明白了“万恶*为首”的道理,真真切切感受了邪*坠胎的悲惨恶报,从此我发誓一心学佛念佛,从内心向佛菩萨彻底忏悔,祈求佛菩萨原谅我犯过的罪过,同

时也向我坠杀的婴灵及一切被我伤害过的人彻底忏悔、祈求他(她们)的原谅绕诉,我发誓永远彻底戒除邪*;学习五戒,真心修行,弘扬佛法,并以自己的亲身体

验的因果报应为依据,现身说法,劝化我所认识的有邪*恶习的人戒除邪*,(包括和我邪*过的情人)尽最大努度化他(她)们回恶向善,戒除邪*,学佛念佛,归依三宝!

如果离婚男方不在,男方的父母可以代替签字吗

不可以代替签字

婚姻关系是个人行为

外人不得干预

更不能代替

否则视为无效

房屋转让夫妻一方不签字能行吗???

可以的,但需要办理过户

老公车祸去世赔偿款老婆不签字他父母签字能行吗?

从法理上,这是不行的,死者的近亲属包括其配偶、子女、父母都应一起,协商一致才行。

我20岁打胎需要父母签字?

不需要

请问一下女方父母没有经过男方同意打胎犯法吗

这个应该构不成犯法吧,法律好像没有这个条例条令,只能说是不道德、不人道。

男女感情破裂 女方私自打掉孩子 男方不同意 女方犯法吗 男方不签字 能行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综上所述,终止妊娠是妻子的权利

女方不犯法

17岁女生打胎需要父母签字吗?

不要堕胎,堕胎的危害很大,不仅对你的身体健康,还有你未来的家庭和谐,事业发展,运势走向等等都是很非常大的影响的。在你作出是否堕胎的决定前,请你多了解下堕胎手术的风险,对自己身体的伤害,对以后生活的影响,对孩子的伤害,医院的口碑,堕胎的过程是什么样的;思考思考自己为什么不能生下这个孩子,有什么困难需要孩子用生命来做代价。你夺去的是孩子这条活生生的生命,不可以草率做决定。

我发现在我们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对堕胎的害处以及后遗症知之甚少!不要说我们这些没有结婚或者是那些未成年的,就是我们长辈也未必知道多少! 我问过我身边许多学习医学的朋友和同学,也听到一些让人心寒的事情! 一般来说,年龄不超过20岁女孩子(特别是16---18岁的),她们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成熟,如果这个时候堕胎一次,对身体的危害影响极大,以后她们患许多妇科病的几率要比正常的女人大好几倍。 怀孕随便乱堕胎不只危险性高,而且还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後遗症;高雄市小港医院近来就接到3例因堕胎不完全,子宫腔内残留胚胎骨头或组织而造成不孕。 医师表示,随着性观念的开放,有越来越多不预期的怀孕案例,甚至还有所谓「九月堕胎潮」,不过人工流产会造成出血、发炎、子宫腔黏粘等不孕後遗症,严重时还会死亡。 高雄市立小港医院近来更发现3个罕见的人工流产後骨头残留造成不孕的案例。第一个案例是一名24岁的林姓妇人,婚後一直不孕,医师进行超音波检查发现她的子宫内有类似子宫避孕器的异常显像,但是林姓妇人并没有装置子宫避孕器。医师进一步以子宫镜检查发现子宫腔内有一块残留的胎儿骨头,询问之後发现,原来是病患6年前未婚怀孕,在怀孕4个月时接受人工流产,医师推断应该是当时流产所造成的後遗症。 第二个案例是一名26岁的李姓妇人,4年前因为胎死腹中接受人工流产,之後出现异常出血和痛经,但是李姓妇人并没有注意,近日是因为怀疑自己不孕而到医院接受超音波检查,同样被医师在腹中发现有子宫避孕器的异常显像,经过子宫镜检查,医师从李姓妇人的腹中取出7块胎儿的骨头。手术後异常出血和痛经的情况也就此消失。 第三个案例则是一名20多岁的妇人,同样因为不孕接受检查,结果发现子宫内有已经钙化的胚胎组织,医师询问发现她在7年多前还是青少年时,曾经一度怀孕8、9周,然後接受人工流产。 陈圣忠说,子宫腔内骨头的存留,通常会造成妇女子宫异常出血、月经量多、痛经和不孕,曾经接受人工流产的妇女如果出现上述症状,就应该特别注意;他也建议接受人工流产的患者如果在手术後第一次月经有异常出血或痛经的情况,最好就要接受检查。 如果女人堕胎超过三次,你可以去问问那些经验丰富的妇科医生,她们会告诉你,你可以怀孕,但你以后很难再生出Baby!Baby会你怀孕7-8个月自动流产!因为堕胎超过三次以后,女性的子宫口已经阔开,加上现在条件好,营养好,婴儿都比较重,子宫拖不住婴儿,自然流产! 有一次有个大学二年级的女生,已经堕胎过三次,第四次的时候,她对医生说:我要把孩子生下来!医生对她说已经不可能了,她当时大哭起来! 还有很多,我不说,一个例子就说明问题! 所以先建议那些男的,请爱护你身边的女孩子,不要因为贪图一时快乐,给女孩子造成一生的伤害!同时更建议女孩子多多爱护自己!为爱付出本无可非议! 不管男的还是女的,你将来要结婚,不管你们是谁爱谁更多还是彼此相爱,有天你们想要一个Baby,可是你发现你的老婆或者自己不可能有你们自己的Baby,不知道做何感想 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你们也许知道国外许多发达国家要法律禁止堕胎,一开始我也不明白,其实深究原因,堕胎蔓延下去,将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也许现在没有显现,可是等过了20年后,就会象火山爆发,比如中国的人口问题,早已经爆发!不知道中国什么时候颁布禁止堕胎法

离婚男方父母能代替签字吗找不到男方,无影无宗,男方父母能代替签字吗?

不可以的。婚姻是你们夫妻俩的事,他父母不可以代签。

如果找不到男方,那么你就去法院起诉离婚吧。

第一次去起诉,等法院给你立案了,过几天以给对方一次机会的理由去法院撤诉,法院会给你一份撤诉裁定。

等半年以后再去起诉,把那份撤诉裁定也复印当证据材料,然后就走程序就可以了。

因为第一次起诉,你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话,法院是不会判离的,但是第二次起诉的话,法院就会认为你们感情已经破裂,基本能判离了。

就是请问一下,未成年打胎需要家长签字吗?

需要一个满十八岁的成年人签字就可以了,当然家长最好

求采纳

  随着现在年轻群体思想的开放,很多女生不能够洁身自爱,未婚先孕的比比皆是,为了不让自己父母知道,自己跑去做流产,每年因流产导致终身不孕甚至死亡的案例不在少数,那么做人流别人签名可以吗

  一般不能,除非紧急、特殊情况需要家属代签。

  青春期少女应尽量避免做人工流产手术,但最根本的是不能有过早的性生活。更可怕的是,人工流产可导致终生不孕。尤其是曾多次施行人工流产术的人,更容易发生。由于反复地钳刮子宫内膜,使子宫壁变薄,内膜越来越少。导致月经过少,甚至闭经。受精卵着床而没有良好的“土壤”,使之不能发育成胚胎,因而终生不孕。

  其次,由于未婚先孕的女性流产大多是偷偷摸摸地进行,有的甚至在设备简陋、消毒差、医术低劣的条件下进行;或者采用许多不符合科学、危险性大的原始手段,这些做法往往易于造成生殖器官炎症,子宫和其他内脏损伤,或大出血,甚至会危及生命。

  代签名在法律上属于代理行为,其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代签名的人(即受托人或代理人)是受被代签名人(即委托人或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代签的,或被代签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代签而不作否认表示的,则该签名行为有效,应由被代签人承担法律责任。

  2、如果代签名的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进行代签的,则该代签名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如果事后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则被代理人对该签名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不予追认的,则由实施代签名的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

  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该“做人流别人签名可以吗”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想要咨询,可关注无讼,私信咨询。

没领结婚证就不是夫妻,一人住院做手术要家属签名,另一方不可以代替其家属签名,否则责任重大。也就是说一般做手术都是说他的直:系亲属签字的。 法律规定必须有结婚证才是真正的婚姻。

法律分析

没有领结婚证,不能称之为“配偶”。即不是家属。父子、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1、签字的可以是患者本人,家属紧急情况下如果患者自己已经失去意识,或失去判断力,其同事,领导等都可以代签更加特殊的情况下,如果患者生命垂危,但无任何人陪同,医院本着救死扶伤的原则,可以报医院领导同意,转入绿色通道,进行紧急抢救。2、需要签字的情况:比如,手术,输血,进行某项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的医疗措施之前医生要向患者讲明白这项医疗措施有什么优点,可能会伴随什么样的并发症然后,患者如果同意进行该医疗措施,就签字否则,医生不得进行该操作。3、本人可以签字,但必须是本人意识正常,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如果本人同意,其家属坚决反对的情况下,医生也不能进行医疗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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