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要点: 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没有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法定理由的,而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法院是判决驳回的。当然,并不排除特殊情况下也可能第一次起诉,有酌情判决离婚的情形。例如,双方恋爱时间、结婚时间都比较短,也无子女,这种情况即使没有法定理由,法院也是第一次就判决离婚的。
专栏 离婚实务指南,用真实案例解读作者:胡开盛律师599币29人已购查看婚姻存在的基础是双方的夫妻感情,一方如果坚持要求离婚的,离婚就是时间问题了。如果第一次起诉法院未判决离婚的,要多久第二次起诉才是正确的时间?这个时间是非常重要的,间隔的时间要恰到好处,才能顺利达到离婚的目的。很多人都说第一次起诉离婚未判离的,第二次法院都会判离,其实这是严重的误解,关键还是看诉讼的方法是否正确,方法不对,第二次起诉仍然判决驳回的也很常见,想离婚的要第三次起诉,这多麻烦呀!
法院判决是否离婚,考虑的是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需要一个具体的参考理由。所以,在第一次起诉未判决离婚后,第二次起诉一般要至少间隔一年以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在离婚诉讼中,要想举证证明存在法定的离婚理由是非常困难的,在这种情况下只能继续通过起诉的方式表达强烈离婚的意愿,所以上述第七条就是第二次起诉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的一个较好的理由,有了第一次的判决书为证,然后分居一年,举证上也相对较为容易。法院第二次判决离婚的,大多都是依据这一条具体的理由做出的。
在实务中很多人把间隔的时间计算错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不能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因为民事诉讼存在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不能重复起诉。但离婚诉讼比较特殊,不可能没有判决离婚,婚姻关系就永远定格,因此离婚诉讼可以重复起诉,但最低间隔六个月,这个解决的程序问题。
所以,六个月时间到了,当事人迫不急待的马上再次起诉,仅间隔六个月就第二次起诉,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还是有的,但是法官这时的自由裁量权也很大的,因为从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时间没有超过一年的,没有一个具体的衡量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第二次判决驳回的可能性也很大。很多人接到法院判决就傻眼了,怎么又判决驳回了?不是第二次起诉可以判决离婚吗?其实是起诉的时间计算的不对。
所以,要想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准许离婚的概率较大,当事人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要间隔一年再起诉,而不是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六个月,六个月只是符合起诉的条件,但不是认定感情破裂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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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原告陈某向法院起诉称:2006年底经人说媒并因父母的强说,原告与被告确立恋爱关系,但原告并没有真正与被告接触,对其不了解,也不想与其结婚。××××年××月××日,原告与被告在没有婚姻基础的情况下登记结婚。婚后双方一同外出务工并共同生活1年,无生育小孩,经检查,被告无生育能力。婚后,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
2015年2月28日,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后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以后,双方一直分居到现在。因原告与被告根本没有建立夫妻感情,法院判决后,原告与被告仍然没有共同生活,连续分居超过一年,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现原告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故此,恳请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冉某未予答辩。
判决观点
法院认为,合法的婚姻家庭关系靠夫妻双方共同维系。原、被告双方婚前相处时间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薄弱,虽自愿登记结婚,但婚后由于双方平时不注意珍惜夫妻感情,不能互相体谅,互相支持,互相理解,矛盾出现后,双方未能及时沟通化解,致使夫妻感情逐渐发生变化,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也未采取积极措施改善夫妻关系,致使夫妻感情日益淡薄。 加上原、被告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分居期间,双方互不来往,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导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之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规定表明,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的离婚请求应予准许。
判决结果
综上,法院判决:准予原告陈某与被告冉某离婚。
律师说案
这案件中,原告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准离婚后,双方分居的时间超过了一年,因此法院直接引用上述第七条的规定,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因此第二次起诉也顺利判决离婚。在实务中,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这一条做出的特别多,主要是因为相对容易举证,法律又有明确的规定,有具体的参考标准。
如果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后马上第二次起诉,这种情况下虽然可以第二次起诉,但是在无法举证的情况下,双方仍然没有具体的可以参考的标准来认定感情是否破裂,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大,这是第二次驳回的可能性也非常大。所以,第二次起诉离婚,间隔时间还是应当在一年以上比较好,并非是六个月,间隔六个月是程序问题,当然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也不受六个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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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通常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判决离婚的概率较小,通常会判决不予离婚,给双方一定的和好期;但如果第一次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就很大了。但是,如果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时,即便是第一次起诉、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通常会判决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如何判
离婚诉讼立案,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判决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会看你是否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如果达到了,就判决你们离婚,如果没有达到,就会判决离婚!如果判决不准离婚,根据法律规定,起诉方6个月内不能再起诉离婚!
认定感情破裂的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其中以《婚姻法》32条为准,以1989年司法解释为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询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会有什么呀
1、“离婚赔偿”:
(1)“赔偿”和“补偿”是不同的概念。
(2)离婚中应给予对方赔偿的情形,严格限定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几咱情形,即: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等。
(3)你所说的情形,不是“赔偿”,应是“补偿”。
2、“如果我提出离婚的话,给女方适当补偿的话,最多需要补偿多少”:
(1)我国《婚姻法》确定的原则是:结婚自愿、离婚自由,夫妻双方在婚后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并不是哪一方提出离婚就必须经给双方“补偿”,离婚是夫妻两人的权利!
(2)法律没有规定离婚时提出离婚的一方必须给另一方补偿:当然,如果你为了尽快离婚而自愿给她补偿的,法律也不会禁止。
(3)既然这补偿是你自愿的:给不给、给多少就由你和他协商吧,法律没有规定。
3、“经济是相互独立的”:
(1)可能只是你们各自挣的钱各人拿着吧?如果双方没有书面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话,即使你们婚后所挣的钱是各人拿着,也不是《婚姻法》第19条规定的约定财产制:你们的财产仍然是夫妻共同所有的,离婚时你的所得、她的所得都就应放到一起分割,一人一半。
(2)但,如果你们有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明确约定:离婚时各人所挣的财产就仍然归各人,不作平均分割。
(3)如果你们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她在家里照顾家庭较多,这时你就得按法律规定给予她适当“补偿”了:补偿多少应根据你们结婚时间长短、你家里的家务轻重、她付出的多少来确定,如果你们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4、“如果女方提出的补偿金额很离谱的话,是不是在分居6个月就可以提出起诉离婚?”:
(1)起诉离婚什么时候都可以:不是必须分居,一天不分居照样可以起诉。
(2)如果因为感情不合分居达到2年: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在第一次起诉时就会判决准予离婚,仅此而已。但你们如果是因为工作、居住原因而分居的,还不能等同于因感情不合而分居
女方提出离婚要怎么处理
如果当事人不想离婚,应该想办法挽回自己婚姻,而不应该被动的等待。但是,虽然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想离婚,可以随时提出离婚。那么,如果当事人不想离婚,可以拒绝当事人的离婚请求。
其次,在当事人拒绝对方的的离婚要求后,对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当事人只要提供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那么法院就不会判决双方离婚,因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女方提出离婚的话程式怎么走/
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需要请律师吗
你好,大律师网 相关律师解释以下内容:
1、 如果案情比较简单,自己又能说的清楚,就没必要请
2、 有的案件比较复杂,当事人又缺乏法律知识,无技巧和经验的,建议委托
女方提出离婚的后果
问的是什么意思啊,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你想问在你们当地,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会怎么分等问题,如果是,那么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不存在谁提出离婚就会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实在不能生活在一起,双方可以就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小孩抚养等事宜达成协议,然后到民政部门去登记就可以了,如果达不成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离婚,同时也判令财产分配等事宜。因夫妻一方的过错而倒至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过错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出轨等行为,你可以认真的看看《婚姻法》及相关解释,希望能帮到你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会有什么后果
那要看是男方还是女方的原因了,但如果没有过错方,正常来说,先提出的,如果另一方不同意,那么提出者可能就会有些被动
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仍然归个人。
2、“我家有套楼房。现还有一套平房。如果两人离婚。房子是否会分给他一套?”:就你目前给出的叙述,无法回答。这要看:
(1)这2套房的产权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你说是“你家”的,如果房产证上是你父母的名字 ,这房你们俩都无权分,是你父母的。
(2)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要看这房是在你们结婚前所购还是结婚后所购:婚前所购,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他无权要求分;;婚后所购,如果没有关于房产归属的特殊约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他有权要求分一半。
(3)如果是婚后财产:分割时是每一套房都分他一半,而不是分给他哪一套。
3、“财产(家里储蓄)怎么分?”:同样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没有 约定时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4、“如果女方先提出,是不是女方得到的储蓄就会少些?”:
(1)不会户谁先提出离婚,对财产分割没有影响。
(2)对财产分割有影响的,不在于谁先提出离婚,而在于谁对导致离婚有过错。
5、“如果女方带着孩子,孩子今年虚岁22岁。财产会相对的多分些么? ”:也不会了,因为孩子已经成年,父母没有抚养的义务了,孩子跟谁不跟谁都不会影响财产的。
6、“有:谁先提出离婚,谁得到的最后财产会少些的说法么?”:绝对没有。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会有什么后果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我应该怎么办
如果你也想离婚,那就协议离婚,很简单的,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你的丈夫应该是离婚案件中常说的过错方,所以判决应该会倾向于你,甚至连他的财产也会倾向多判给你些,但是你要有家庭暴力的确凿证据,比如照片,伤害鉴定之类的材料。另外新颁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对财产方面的分割有比较详细的解释,上网去查查看看,另外不要相信律师的话。你的情况应该对你是有利的。
夫妻之间只要有一点点矛盾,很多人都会选择分开。分离其实没有我们想的那么简单。如果长期分居实际上相当于没有事实婚姻,那么有人会问新婚姻法是否可以在分居半年后强制离婚?虽然这是一个敏感的问题,但也是一个需要大家认可的事实。先说夫妻分开多久才能离婚。
新婚姻法分居六个月可以强制离婚吗
一、夫妻分居多久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通常夫妻分居两年,但不是唯一条件。只要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应该判决离婚。《婚姻法》规定,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
2结婚登记后,双方一直没有共同生活,没有和好的可能。
3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等原因不能发生性关系,且难以治愈的。
4婚前隐瞒患有精神病,婚后无法治愈,或婚前明知对方患有精神病而结婚,或夫妻生活期间一方患有精神病,长期无法治愈。
5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没有夫妻关系,难以共同生活。
6包办、买卖婚姻,之后一方立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已共同生活多年,但未确立夫妻关系。
7一方欺骗另一方,或者在结婚登记上作假欺骗《结婚证》。
8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原《意见》规定三年,与《婚姻法》相冲突,故修改),确实没有和好的可能,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不离婚后又分居一年,未履行夫妻义务。
夫妻分居多久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还发生了什么?
2最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规定主要有:
1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现役军人的配偶离婚需经现役军人同意,但现役军人的配偶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3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并已妥善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应当发给离婚证。
4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列。
5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孩子还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抚养。
夫妻分居多久可判离婚
1只有通过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或调解才能解除婚姻。分居,无论多久,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
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诉讼中,调解不成的,应准予离婚。但这一规定不适用于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人。所以分居不能自动离婚。
二。法律认可的分居。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居,不履行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我们已经不住在一起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而是因为其他原因。职场原因,或者其他客观原因,都不是法定分居。
在中国,没有自动离婚这回事。婚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
除非没有结婚登记,双方只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同居关系,否则可以自行结束。只要是有结婚证的婚姻关系,就不存在自动离婚。
夫妻分居2年是否自动终止婚姻关系?律师:这两点是重点。
综上所述,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只有两种,去婚姻登记机关协议,去人民法院判决/调解。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n年后婚姻关系可以自动解除。
彩礼钱离婚怎么判,具体如下:
1、如果男女双方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能要回来;
2、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离婚且退还彩礼钱的,应当退还;
3、如果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一方要求离婚的且退还彩礼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条件分别为:
1、协议离婚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当事人双方必须有离婚的合意,即两人自愿达成离婚的意思表示一致;
(3)协议离婚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适当的处理;
(4)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妥善安排;
(5)离婚协议必须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
2、诉讼离婚的条件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申请离婚登记。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审查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在审查过程中,必须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等待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了三十天协议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诉讼离婚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
4、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当事人从领取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离婚具体流程如下:
1、选择受理法院原则上,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一般指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如果被告外出满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都外出满一年的,则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做起诉前的准备。选好了受理法院,就要做起诉离婚前的准备。主要是准备以下书面材料: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书)、原告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子女身份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婚姻证明、户口簿)。起诉离婚需要证明感情破裂,感情破裂需要有一定的表现形式。比如家暴,比如婚外情等,都需要相关的证据。如果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提供财产证明(房产证、机动车登记证、银行存款证明、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等等)。
3、向法院递交起诉离婚的材料。材料通过审核后,法院会开出诉讼费交费票据,指导当事人到指定银行、本院缴费窗口或者通过网上交费,交完费后将缴费凭证送至立案窗口或者交给承办法官,交费期限为7日,过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撤诉。
4、开庭前的程序。立完案后,案件会被分配给相关领域的承办法官。承办法官会通知双方开庭时间或者调解时间,双方无特殊理由均应按时出庭。
5、开庭。原告按照传票确定的时间按时到庭参加庭审。对于离婚诉讼,原则上要求夫妻双方亲自到场。对于开庭的程序,不作过多介绍。
6、开完庭后的工作。耐心等待法院的判决。在这段时间内,双方仍然可以自由协商、调解。自愿和好不离婚的,可以撤诉;对离婚涉及的各个方面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
7、判决书。拿到判决书后,对判决内容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期限为15日。可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如判决不准予离婚的,且没有上诉的,原告可以在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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