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第1张

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一、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可见,婚前夫妻一方买房,婚后将另一方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的行为,已经产生了物权变更的效力,房屋产权由出资人个人所有变成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这种情况应视为出资人将自己所有的房屋部分产权赠与给自己的配偶,夫妻离婚时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情况房屋虽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平均分配,这要结合夫妻结婚时间、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综合考虑,比如夫妻结婚时间很短就离婚,婚后夫妻一人将其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离婚时如果平均分配,显然有失公平。

二、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怎么办

      对于个人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加名时视作对房屋产权的部分转移,以赠与来办理。

      赠与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赠与合同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6、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三、婚后房产如何加名

      如果在结婚购买的房屋,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婚后房产证加名不增收契税。因此婚后加名分费用除开契税即可。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银行抵押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者减少名字,实际是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的当事人,实际是变更合同的主体,必须经过原有各方当事人的同意。所以,通常买卖合同备案后、产权证办出前,或者按揭贷款付清前,除非对方同意,否则不能办理名字的变更。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只要在房产证书上添加名字就意味着房主资源赠与他人,添加之后是属于共同财产,无论是什么时候房产分割要一人一半,在这方面要注意警惕,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婚后房子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

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以不动产登记为准,同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转移财产的方法如下:

1、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

2、未经一方同意,私自将房屋产权过户到他人名下、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将同居期间至结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或建造的房屋登记在一人名下等;

3、私自开立银行账户,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到一方不知情的银行账户名下;

4、私自在外将夫妻共同持有的股份转移给他人,并成为隐名股东。

财产的转移认定标准如下:

1、与他人恶意串通转移财产;

2、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4、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

5、短时间内有明显异常的大额资金进出,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

综上所述,财产转移是恶意转移,包括为了侵占夫妻共同财产而低价转让共同财产,或者私自赠送给他人,以及伪造债务等行为;根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房产证加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解释如下:

婚前个人买的房子加上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因为该行为视为对女方的赠与。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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