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皇族百万子孙可悲下场 被起义军大肆诛戮

明朝皇族百万子孙可悲下场 被起义军大肆诛戮,第1张

明朝皇族百万子孙可悲下场 被起义军大肆诛戮

 明王朝“权末代”的可悲结局

 在“制度”决定之下,皇族们展开了激烈的生殖竞赛。到明朝末年,朱元璋的子孙已繁衍至100万人之多。作为大明王朝最大的既得利益集团,皇族确实是“最幸福”的群体。但李自成兵锋所至,朱姓王爷几乎没有人能活下来。明皇族两百多年的狂欢宴席,原来不是免费的……

 明皇族的人 炸

 大明弘治五年底,山西巡抚杨澄筹向皇帝汇报了一个令人吃惊的消息:居住在山西的庆成王朱钟镒又一次刷新了朱元璋家族的生育纪录,截至这年8月,他已生育子女共94名。

 朱樘览奏只能苦笑着摇摇头。他有点好奇,这些王爷能记清自己的儿女吗?

 这确实也是明代中叶以来许多王府遇到的难题。庆成王的儿子们也大多继承了父亲出众的生殖能力,比如他的长子的儿女总量后来也达到了70人。庆成王在儿女数创纪录的同时,孙子辈的人数已经达到了163人,曾孙辈更多达510人。就是说他的直系后代这一年已达767人,再加上众多的妻妾女眷,整个庆成王府中,“正牌主子”就1000多人。庆成王肯定无法认全记清所有家庭成员。除非给儿孙妻妾们编号统计,否则很难想象他如何管理这个庞大的王府。

 正如朱樘所料,朱钟镒生殖冠军的称号不久之后就被他的一位后代,也就是另一位庆成王所夺取。这位庆成王光儿子就多达一百余人,以致出现了这样的尴尬场面:每次节庆家庭聚餐,同胞兄弟们见面,都要先由人介绍一番,否则彼此都不认识。正所谓“每会,紫玉盈坐,至不能相识”。到了正德初年,庆成王府终于弄不清自己家的人口了,焦虑地向皇帝上奏:“本府宗支数多,各将军所生子女或冒报岁数,无凭查考,乞令各将军府查报。”

 庆成王一府的人口增长,仅仅是明代皇族人 炸的一个缩影。朱元璋建国之初,分封子孙于各地,“初封亲郡王、将军才四十九位”。这些王爷好比种子,一二百年过去后,在各地繁衍出的数量十分惊人:山西一省,洪武年间只有一位晋王,到了嘉靖年间,有封爵的皇室后代已增长到1851位。洪武年间河南本来也只有一位周王,到了万历年间,已有了5000多个皇族后代……据明末徐光启的粗略推算,明宗室人数每30年左右即增加一倍。而当代人口史学者推算的结果是,明代皇族人口增长率是全国平均人口增长率的10倍。查明代皇家档案也就是玉牒上正式收录的人数,洪武年间是58人,到永乐年间增至127人,到嘉靖三十二年增至19611人,而万历三十二年又增至8万多人。(陈梧桐《洪武皇帝大传》)这还仅仅是玉牒上列名的高级皇族数目,不包括数量更多的底层皇族。据安介生等人口史专家推算,到明朝末年,朱元璋的子孙已繁衍至近百万人之多。

 与此相对照,虽然“爱新觉罗”氏不是从努尔哈赤算起,而是从其父塔克世算起(源头数量比明王朝多了数倍),而且明清两朝的存活时间大致相当,但清朝末年爱新觉罗氏的成员数量是29000人。

 事实上,朱元璋子孙数量的急剧膨胀不但在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也是世界人口史上的一道风景。各地长官惊慌地发现,本省的财政收入,已经不够供养居于此省的皇族。

 朱元璋种下的恶果

 人口如此急遽膨胀,是由于背后强大的制度驱动。

 朱元璋在历史上留下的形象至为冷酷。他对百姓、对大臣、对故交、对妻妾,都冷血无情。唯有在自己的子孙面前,他却满面慈祥,温柔体贴得无以复加。为了确保子孙们生活幸福,他绞尽了脑汁。

 开国不久,还没来得及大封功臣,他便急不可待地把所有儿子都封为亲王,虽然他最小的儿子那一年刚刚一岁。他规定皇族子孙不受普通法律约束,不归当地官府管制。诸王的府第、服饰和军骑,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见了都要“伏而拜谒”。

 朱元璋给大明王朝的官员们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低的工资标准,给自己儿孙们制定的俸禄标准却唯恐不厚:皇子封为亲王后年俸万石,是最高官员的近七倍,还不包括大量的土地等其他各种赏赐。为了让后代们充分享受幸福,他规定皇族不必从事任何职业。每一个皇族后代,所有消费需要都由国家承担:10岁起开始领工资享受俸禄,结婚时国家发放房屋、冠服、婚礼费用。死时还有一笔厚厚的丧葬费。这种无微不至的“爱护”,在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以至于明人不禁感慨,“我朝亲亲之恩,可谓无所不用,其厚远过前代矣”。

 朱元璋的皇族政策,只有一个漏洞,那就是他幻想着可以通过藩王掌握军队来捍卫朱家天下的安全,结果自永乐年间起,亲王引兵作乱不断。此状况导致明朝历代皇帝不断致力弥补这个漏洞。皇帝们一方面保证皇族生活的穷奢极欲,另一方面则极力强化对皇族特别是藩王的控制。到明代中后期,这种控制达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为了怕王爷们联合地方势力作乱,后代皇帝规定,亲王们终生只能生活在王府里,若想出城遛遛弯,得专门派人千里迢迢向皇帝本人递出申请。如果没有皇帝的亲自许可,亲王连出城扫墓都不行。为了防止亲王们有串通的机会,后代皇帝又规定,亲王们终生不得相互见面,这就是著名的“二王不相见”。

 在这种情况下,各地王爷们被剥夺了几乎所有的自由,成了高级囚徒。由于不能从事任何社会职业,他们增加收入只有一个渠道,那就是多生孩子。因为多生一个孩子,国家就按等级多发放一份俸禄。所谓“宗室年生十岁,即受封支禄。如生一镇国将军,即得禄千石。生十将军,即得禄万石矣……利禄之厚如此,于是莫不广收妾媵,以图则百斯男。”

 “利之所在,人争趋之,如水之就下,不可止也”。在“制度”决定之下,明代中后期开始,皇族们展开了激烈的生殖竞赛。各地王爷们在床上拼命播撒种子,为了多生孩子招纳妻妾,强抢民女。他们把妻妾们的生理期编列成表,按期临幸,以求提高效率。在紧锣密鼓的床笫战争中,生育纪录一次次被刷新……

 地方最赚钱的行业,都被皇族垄断

 多子多福,本来是中国人的不二信条。挥霍和生殖,又是朱元璋给自己子孙规定的光荣任务。所以,朱氏皇族生得理直气壮,生得光荣坦荡,生得痛快淋漓。然而,对大明王朝的其他成员来说,皇室生育纪录的一次次刷新,可不只意味着为茶余饭后的八卦闲聊增添材料——它更意味着每个老百姓负担的一次次加重。

 王爷的增加,必然导致王府的增加和圈地的扩大。天下最好的土地越来越集中到皇族手中。明代中叶之后,全国人均土地不断下降,而同时,皇族占有土地却迅速扩大。许多王府拥有的土地动辄万顷:景王、潞王在湖广等地庄田多达4万顷,福王庄田2万顷,桂王、惠王、瑞王的庄田各3万顷。吉王在长沙,有地七八十万亩,长沙、善化两县田地的40%也归吉王所有。河南全省土地,居然有一半归各王府所有。

 皇族们的俸禄直接来自各地的财政收入,皇族人口的几何式增长,意味着财政支出几十倍、上百倍的增加。山西晋王府,明初只需年俸1万石,到了嘉靖年间,增长到87万石。河南周王府,由1万石增长到69万石。湖广楚王府,由1万石增长到25万石……国家财富分配中,权贵们的比重迅速扩大,而底层百姓的生存空间不断被压缩。

 这片江山上的亿万人民存活的真正意义,历来就是给一家一姓提供膏血。这本是中国政治的题中应有之义,大明王朝的臣民对此也充分理解。然而,朱氏一家的生育率之离谱造成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局面:从明代中期开始,各地的长官惊慌地发现,他们本地的财政收入,已经不够供养居住在本地的皇族。比如山西地方财政收入为152万石,而山西王爷们每年消耗的俸禄为312万石。河南年财政收入为84万石,而需要供给王爷的是192万石。嘉靖年间的大臣们纷纷焦虑地指出,不久之后,以中国之地大物博,竟然可能举全国之力,也无法养活这一家一姓的荒唐场景:“王府将军、中尉动以万计,假令复数十年,虽损内府之积贮,竭天下之全税,而奚足以赡乎?”“将来圣子神孙相传万世,以有限之土地,增无算之禄粮,作何处以善其后?”

 这仅仅是皇族们招致民怨的一个原因。事实上,中国老百姓都特别“通情达理”。江山是人家老祖宗提着头打下来的,是用千万个人头换来的。所以,人家的后代享受一下特殊待遇,天经地义,理所当然。问题是,国家规定已经如此优厚,皇子龙孙们犹有不足。他们运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把触角伸向一切有油水的领域,无利不取,无所不为:

 皇族往往与巨商相勾结,进行行业垄断。这些亲贵利用自己的关系,向朝廷要到特殊政策,转手批给商人,再从商人那里分得巨额利益。地方上所有最赚钱的行业,都被其垄断。许多地方的藩王利用特权,控制了当地的食盐销售。他们不顾百姓承受能力,任意抬高盐价,以致最底层的老百姓长年买不起盐吃。

 所有稀缺的自然资源,比如土地、山林和矿山,只要证明有利可图,皇族就会通过向皇帝乞请或者巧取豪夺的方式,抢占到自己手里。各地王府所圈之地,“皆取之州县中极膏腴田地”。比如皇帝赐给福王两万顷土地,本来定在河南,但河南好地圈尽仍然不够,不得不跑到湖广、山东去圈占最好的良田。所以史书说,有明一代“占夺民业而为民厉者,莫如皇庄及诸王、勋戚、中官庄田为甚”。

 各地王爷经常向皇帝哭穷,索要各种特利。许多地方的收税权陆陆续续划归了各地王府:周王拥有开封的税课权,潞王占有河泊所26处,潞城县的商税被赐给了清源王,屯留县的则归辽山王所有。平遥王说自己家口太多,生活不宽裕,皇帝命令,把黎城县一年的商税划给他……

 通过种种巧取豪夺,皇族们山积了天下最多的财富。富甲天下的福王,“珠玉货赂山积”,金钱百万。陕西的秦王,富甲天下,“拥赀数百万”。大同的代王,居然拥有房屋1060所……

 垄断集团暴利滚滚的直接后果自然是民生的日益困顿。从明代中期开始,历代皇帝不断通过“加派”等手段,将宗藩费用进一步转嫁到人民身上。原本负担很重的百姓更加雪上加霜,有的农民甚至“废箸、鬻舍、捐妻,以供王国之禄”……

 特权庇护:皇族成为黑势力保护伞

 以上种种,毕竟还属“合法”或者符合“潜规则”。然而这仍然不能满足皇族们的欲望和冲动。在缺乏约束的情况下,特权总要走到极端。明代皇族超出法律之外的为非作歹穷凶极恶为他们积累了更大的民怨。

 虽然国家明确规定皇族不得干涉地方政务,但许多皇族都涉足地方事务,一旦有求不遂,就依仗自己的龙子龙孙身份对地方官员横加欺凌。代王府的辅国将军因为不满县官处罚他的仆人,公然当众殴打知县。晋王府的河东王等人辱骂殴打地方官更是常事,所谓“挟奏有司,擅入府县, 殴置,习以为常”。嘉靖三十七年,宁化王府的宗仪,也就是小小管家,竟然动手殴伤了堂堂布政使这样的朝廷大员:“求索禄粮不遂,围布政司门,殴伤左布政使刘望之。”

 因为享有司法特权,有罪时“罚而不刑”,许多王府成为地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甚至自身也沦为黑社会头目。嘉靖五年,庆成府的辅国将军藏匿大盗被人告发;隆庆二年,方山王府镇国中尉朱新垣“与群盗通,劫掠商货”;襄垣王府的辅国中尉、昌化王府的辅国中尉都“私出禁城为盗”,公然杀人劫财……

 至于强抢民女之类的经典桥段更是无地无之。在特权庇护下,皇族已经沦为大明社会道德水准最为低下的一个群体。河南禹州的徽王朱载伦,“有美女子过府,掠入与*,女幼不敢接,即大怒,投以与虎”。 山民王朱企礼在武冈州“前后夺民妻女无算”。武邑王在父丧期间“居丧无礼,置酒作乐,召妓者歌舞,极诸*纵,内使谏者,辄非法拷掠,或触其怒,以石鼓压胸,囊沙覆口,死者数人”……

 两百年的狂欢宴席原来不是免费的

 虽然民怨深重,各地皇族们丝毫不予理会——拼命享受,就是对列祖列宗提头血战最好的回报。作为最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在大明王朝,皇族确实是最幸福的群体。两百多年的飞扬跋扈、狂吸痛饮, high到极点,享受到巅峰了。

 可惜,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李自成、张献忠等明末“七十二家”起义军纵横大地之后,朱元璋的子孙们突然发现,他们的宴席不仅仅是被打扰了一下,而是被宣告永远终结。更可怕的是,他们到这个时候才发现,这场两百年的宴席不是免费的,结账的时候到了。这些姓朱的亲王、郡王、将军们,是农民军最有兴趣的猎物。大大小小的农民军所过之处,皇族均在劫难逃。那些各地最壮丽的王府,在连绵全国的战争中,几乎无不灰飞烟灭。据太原总兵姜瓖亲见亲闻,农民军“凡所攻陷,劫掠焚毁,备极惨毒,而宗藩罹祸尤甚”。

 让我们先来看看皇族人口增长最快的山西。明末山西有晋王、代王两大藩王和西河王等多位郡王,皇族多达数万人。崇祯十六年,李自成挥军进入山西,每到一地,首先捕杀皇族。起义军攻陷山西平阳后,“西河王等三百余人遇害”;攻占汾阳后,也首先搜杀“宗绅”,以致“彼汾一方,几成罗刹鬼国”。

 崇祯十七年初攻克太原后,李自成军“捕晋宗室四百余人,送西安,悉杀之”。这四百余人都是晋王一系的高级皇族。接着,因为“恐(中低层)宗人为变,闭门搜捕,得千余人,杀之海子堰,若歼羊豕”。经过这两次杀戮,山西晋王宗室中的主要人物被杀殆尽。崇祯十七年三月,李自成军又攻取大同。6天之内,代王朱传齐以下的4000多名诸王宗室皆被杀。其他郡王也几乎没有幸免。姜瓖在启本中说:“云(今山西大同)之宗姓,约计肆千余,闯贼盘踞六日,屠戮将尽……”综计以上数次,李自成军仅在山西一地,就杀掉朱姓子孙10000多人。

 山西一地仅是缩影。事实上,尽管李自成以“不嗜杀”闻名,但是他兵锋过处,那些朱姓王爷几乎没有活下来的。

 而张献忠军本以玉石俱焚为特长,所到之处,诸王扫灭,更是题中之义。与众不同的是他在杀法上常有新创意。崇祯十四年二月,他攻取了襄阳,执襄王朱翊铭于南城楼。朱翊铭跪地乞生,张献忠赐给了他一杯酒,说:“吾欲借王头,使杨嗣昌以陷藩伏法。”接着“杀之城上,焚城楼,投尸于火”。

 崇祯十六年五月,张献忠克武昌,俘获楚王朱华奎。这次,他想出了另一个新花样——活沉西湖,宫殿楼阁近千间也被付之一炬……

 与和平时期皇族的生育率最高相匹配,在明末战乱之中,皇族的死亡率也创了社会各阶层之最。明末起义军诛戮明皇室成员,一个最大的特点是坚决、彻底。只要是朱元璋的后代,不论主动投降还是被动俘获,不论立地不跪还是苦苦求生,不论拒不交待藏宝地点还是痛痛快快地献出所有财富,结果都是一样:一律诛灭。史书中涉及王府在兵锋下的遭遇,所用的词都是“尽”、“皆”、“合族”:张献忠攻占常德,“荣王宗室殆尽”。攻克重庆,蜀王朱常浩及其家人“尽杀之”。蜀王朱至澎“合宗被害”……史家总结道:“凡王府宗支,不分顺逆,不分军民,是朱姓者,尽皆诛杀。”

 明皇族两百多年的为所欲为,积累了太多的民愤。他们已经完全站到了普通民众的对立面,不得不以自己这一代的鲜血和生命,为自己,也为以前数十代的“幸福生活”付账,就像以前每一个王朝的末期一样。

 

 但不要忘了,朱元璋正是高举“打倒元朝特权阶级”的大旗建立了明朝。明王朝这座大厦建立的地基,正是元王朝巨室、权贵、官宦之家的累累尸骨啊。

  吴承恩生平

  吴承恩(1500-1582),字汝忠,号射阳山人,淮安府山阳县(今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人。

  吴承恩出生于一个由下级官吏沦落为小商人家庭,他的父亲吴锐性格乐观旷达,奉行常乐哲学,为他取名承恩,字汝忠,意思希望他能读书做官,上承皇恩,下泽黎民,做一个青史留名的忠臣。 吴承恩小时候勤奋好学,一目十行,过目成诵。他精于绘画,擅长书法,爱好填词度曲,对围棋也很精通,还喜欢收藏名人的书画法贴。少年时代他就因为文才出众而在故乡出了名,受到人们的赏识,认为他科举及第,“如拾一芥”。《淮安府志》载他“性敏而多慧,博极群书,为诗文下笔立成。”他除奋好学外,特别喜欢搜奇猎怪,爱看神仙鬼怪,狐妖猴精之类的书籍。如《百怪录》、《酉阳杂俎》之类的小说野史,这类五光十色的神话世界,潜默化中养成了搜奇猎怪的嗜好,随着年龄的增大,这种爱好有增无减。这对他创作《西游记》有着重大的影响。 30岁后,他搜求的奇闻已“贮满胸中”了,并且有了创作的打算。50岁左右,他写了《西游记》的前十几回,后来因故中断了多年,直到晚年辞官离任回到故里,他才得以最后完成《西游记》的创作。

  步入青年时代的吴承恩是狂放不羁、轻世傲物的年青人。社会地位的低下,贫穷困苦的处境,使这位大才子狂放不羁,招来了纷至沓来的笑声,被人交口称誉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吴承恩约二十岁时,与同乡一位姓叶的姑娘结婚,婚后感情甚笃。吴承恩虽然狂放不羁,但他品行端 ,忠于自己的妻室。

  嘉靖十年,吴承恩在府学岁考和科考中获得了优异成绩,取得了科举生员的资格,与朋友结伴去南京应乡试。然而才华不如他的同伴考取了,他这位誉满乡里的才子竟名落孙山。

  第二年春天,他的父亲怀着遗憾去世了。接受初次失败的教训,吴承恩在以后三年内,专心致意地在时文上下了一番苦功,在嘉靖十三年秋的考试中却仍然没有考中。吴承恩羞恨交加,这年冬天,竟病倒了。 两次乡试的失利,再加上父亲的去世,对吴承恩的打系是沉重的。在他看来,考不取举人,不仅付资无由,而且愧对父母,有负先人。但他并不以为自己没考取是没本事,而只是命运不济,他认为"功名富贵自有命,必须得之无乃痴?"

  吴承恩一生不同流俗,刚直不阿。他之所以才高而屡试不第,很可能与他不愿作违心之论以讨好上官有关。他厌恶腐败的官场,不愿违背本心,对黑暗的现实持否定态度。他在《二郎搜山图歌》一诗中写道:“民灾翻出衣冠中,不为猿鹤为沙虫。坐观宋室用五鬼,不见虞廷诛四凶。野夫有怀多感激,抚事临风三叹惜。胸中磨损斩邪刀,欲起平之恨无力。救月有矢救日弓,世间岂谓无英雄?谁能为我致麟凤,长令万年保合清宁功。”认为“民灾”的形成,社会现实的丑恶,原因就在于统治者用人不善,让“五鬼”“四凶”那样的坏人当道。他想“致麟凤”,行“王道”,扭转乾坤,但是怀才不遇,壮志未酬,只能空怀慷慨,抚事临风叹息。

  生活困顿给吴承恩带来的压力并不小于科考的失利。父亲去世以后,他需要操持全家的所有开支,但他却没有支撑门户的能力,更没有养家活口的手段。家中生活来源,除了每月从学府里领回六斗米外,只能坐食父亲所留遗产了。

  品尝了社会人生酸甜苦辣的吴承恩,开始更加清醒地、深沉地考虑社会人生的问题,并且用自己的诗文向不合理的社会进行抗争。

  吴承恩家世考

  《西游记》的作者吴承恩(1506—1582),字汝忠,一字以忠,明代中叶淮安人。淮安在汉代曾叫射阳县,县的东南有一湖泊叫射阳湖,所以吴承恩以“射阳”为号,经常自署为“射阳居士”。后代亦有人称他为“射阳山人”,这大约不是他当年的自号。淮安地处淮水之南,秦汉时期为淮阴县。唐代为楚州,一度时期也曾改称过淮阴郡,故他在署名时,前面往往冠以“淮阴”二字。这是明清时代两淮文人的普通风气。

  关于吴承恩的家世,目前人们了解的还是很少。因为资料太少了,迄今为止,可供查考的资料主要的只有《先府宾墓志铭》一种。现在,我就根据这篇墓志铭和其他一些材料,作如下一些推测。

  吴承思先世涟水人,是后来迁到淮安的。是什么时间迁居淮安的呢?他自己没有讲,我猜想最迟不应晚于明初。其理由有二:

  第一, 从时间上推算,应在明初之前。《先府宾墓志铭》云:

  先世涟水人,然不如何时徙山阳。遭家穷孤,失谱牒,故三世以上莫能详也。曾祖讳鼎;祖讳铭,余姚训导;皇考讳贞,仁和教谕。

  这里所说的曾祖、祖、皇考,均是以吴承恩的父亲吴锐的身份来说的。所谓“三世以上”,就是指的这三世,并不包括吴承恩父子,若连他们父子计算,当为五世。这五代吴承恩是清楚的,从他父亲的曾祖吴鼎向上便“莫能详也”。吴承恩生于十六世纪初,距明代开国 130余年。按通常 3 0年为一世的说法来计算,吴承恩向上四代为 12 0年,时间正好是明初。“三世以上莫能详也”的意思,明显是说吴鼎并非迁淮始祖,迁淮是他以前的一世、二位甚至几世的事,只不过是因为没有谱牒,吴承恩说不清楚罢了。所以,吴氏迁淮不当晚于明初。

  第二,元朝末年战争频仍,淮安所遭战祸尤为严重,土著居民死散殆尽,人口锐减。据黄梨洲为淮安杨士杰作的传记,以及曹镳《淮城信今录》、杨庆之《春宵呓剩》等记载,“明初谁人存者止七家”。“淮人”大概指的是城内居民,“七家”可能是指七个姓。据说这七姓是一“节孝徐(积)、槐树李、梅花刘、切面张、面合王、裱背王、南门潘(埙)”等几家。此外,还有人说七姓中有姓吴的,但那是指的是后来中进士做过御史的吴节、吴那一家,与吴承恩并无瓜葛。吴承恩的祖先不是淮安元代遗民,而是元末明初从涟水迁入的。明初,明太祖针对江北居民稀少的状况实行移民政策。来谁的移民多迁自江南,而且多为富户或军官。至今淮安许多人还世代相传说自己老家是江南苏州或其他什么地方。吴承恩家由北向南,自然不属于这个潮流,应该是元末明初破产农民的流迁。

  吴承恩祖先迁淮后是从事什么职业的呢?《先府宾墓志铭》中没有谈及。当时迁淮的人中有的是军籍,隶戎于淮安卫、大河卫、宽河卫等卫所;有的是商籍,从事商业活动;也有一些人是先人在淮做官而定居下来的;有些人家从事医业,如潘家、卢家;还有很多人家从事儒业,依靠读书做官吃饭,等等。吴承恩家不是军籍,也不是做大官人家的后裔,也不象一开始就是业儒的。据《先府宾墓志铭》记载,吴承恩家出过两代学官:曾祖吴铭做过浙江余姚县的训导,祖父吴贞由例贡做过浙江仁和县(今杭州市)的教谕(同治《山阳县志》卷九、光绪《杭州府志)卷一0二的记载均为训导)。训导与教谕都是官微俸薄的冷官,远离家乡,颠沛流离,妻儿往往不能团聚在一起。当吴承恩的父亲吴锐四岁时,其母梁氏,带着他一起去仁和,夫妻父子团聚以享天伦之乐。团圆的日子还未过数月,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吴锐的父亲即吴承恩的祖父吴贞竞病逝任所。梁氏无奈,只有带着四岁的孤儿吴锐回淮。由于他家两代经营的是“九儒十丐”的“穷儒”,既无什么积蓄,更无其他收入,所以家境越来越穷。因为穷,又无亲友接济,吴锐到了上学的年龄也不能上学,比别人家孩子迟了好几年,才开始进入社学读书。因为无钱给社学先生送礼,先生就不怎么教吴锐。但是,吴锐很聪明,在旁边专心听先生给别人讲,居然学到了所有的课业,并且学得很好。吴锐的聪慧感动了社学先生,得到了先生的赞赏,推荐他到乡学去继续读书。但终因吴家家计困难而没有去成。梁夫人痛心疾首地说:“吴氏修文二世矣,若此耳,斯孤弱奈何!”先是梁夫人哭泣,接着吴锐也跟着哭,母子抱头痛哭一场了事。吴锐失学以后干些什么我们无法知道,但他到二十岁的时候,便娶了小商人徐家的女儿成了家。佛家世代卖花边花线一类小商品,吴说便承袭了他家的行业,坐在店堂里成了一个小商人。从这一段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吴承思家的一些老底。所谓“修文二世”,大概就是指的承恩的曾祖吴铭和祖父吴贞。再进一步细细琢磨这句话,似乎吴家业儒的也仅此两代,其先世并不是读书人家。吴家先世既非业儒,又非军籍,更非官宦,此外要么就是从事农业,要么就是经营商业。两相比较,我认为他家初迁淮时经营的是小商业可能更象些。这里有两条理由。

  一,吴承恩家并无地产收入。有人说,吴家迁淮后原住在二铺灌沟,从事的是农业。他们的根据是因为吴承恩死后葬在那里,并称那儿为“先垅”。这个证据是不足为凭的。“垅”就是墓地,“先垅”是先人墓地的意思,并不说明他家在那儿有多少土地。城里人死了总不能埋在城里,葬到乡下去是必然的,在乡下买一块土地作为墓地是正常的事情。当然,吴家一开始就置下这块地产,自然用不着再去买的。但我想那样是不大可能的。吴家由涟水迁来,如果原来就是地主富户,那他就不会放弃原有的土地,抛开家园到这儿来重置田产,如果是破产农民迁来,那他更不会有钱到淮安乡下买田。明初从江南向江北移民,是因为江北地多人稀,动员江南富户到江北垦荒,是有开发江北的目的的。当时是用行政手段“赶”来的,淮安至今农民中仍有“洪武赶散”的说法。明初涟水的经济状况不会比淮安好,吴家迁淮决不是因为是富户而被“赶”来的。

  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如果吴家拥有一定的地产,当做教谕的吴贞死后,吴家不至于穷到那种地步,吴承恩的父亲连个社学都上不起,迟了几年才上;上了社学又无钱给先生送礼,以致受人歧视;到了最后还是辍学了事。依我的推测,他家简直没有什么地产,他家先辈迁淮后根本不是农民。

  二,我认为吴家来淮后就住在河下。当时河下在淮河(当时也叫黄河,黄河夺淮后,这一带淮河下游也是黄河的下游。),西边则是运河,河下处在两河之间,是一个商埠。当时从各地来的商人和各种职业的人很多,大都聚居在这里。这些人后米都逐渐入了山阳籍。他家迁淮后落脚于河下,处在一个家家经商的街市之中,从而受其影响,从事某种小商业来谋生是很自然的事情。从现在他家在河下的周围环境来看,正是这样的情况:打铜巷、钉铁巷、粉章巷、估衣街包围在他家的四周。这些巷子里的居民基本上经营着巷名中所列的行当。当经商有了余利,生活状况有所改善,就向读书做官的方向进取,并且有了一些成效,出现了两代学宫(尽管吴贞是例贡生出身,可能要出一点钱,但正好证明他家既有读书子,经济上又小有富余)。这时,他家便抛弃了原来所经营的与现在做官(虽然是不入流的小官)身份不相称的商业,生活来源就靠做学官的微薄俸禄来维持。一旦这条道路出了问题就会出现麻烦。果然,吴贞死了,没有官俸了,全家生活立即出现危机,连吴说上社学读书都困难。如果是官僚兼地主的家庭,是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的。吴家没有地产,生活艰难,是可以想见的。这时为生活所逼,“修文二世”的书香子弟,中途辍学,弄到店堂做起小生意来,一下子又退回到了小商人的地位。这对于吴家来说,祖上经营过的职业,后人重新拾起,轻车熟道,一般情况下是很自然而不突兀的。

  吴承恩说他家的境况“穷孤”。“穷孤”是他家世的主要特征。所谓“穷”,主要是指经济上困难。如前所述,他家确实不富裕,有时比较艰难。另外,也可能兼有指命运不太好的意思,几代以来曲曲折折不发达,没有交上当大官、发大财的好运。已经做了两代小官了,结果不但没有上升,反而又回到了原来的地位,陷入艰难困境。所谓“孤”,大概指人丁不兴旺,几代单传,势单力薄,人口不多。吴家困难了,无人资助,受人欺侮了,也没有人为他撑腰;吴承恩的父亲受尽了官府胥吏的敲诈勒索,也没人为他说句公道话。这些明显看出他的家族是多么“穷孤”、寒微。家族内既没有做大官赚大钱的人可以作为他家政治上或经济上的靠山,恐怕本族中的兄弟叔伯都很少,现在还没发现他的家族中其他人的记载。种种迹象表明他家可能几代单传。

  吴承恩的亲戚关系中,也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祖上的亲,吴承恩没有谈到过,大概无足称道。祖母梁氏娘家何处不清楚,八成是淮安人。当时淮安梁家也不显耀,舅祖的情况也不知道。未见有祖姑母的记载,无从谈起。嫡母徐氏是个商人的女儿,生母张氏何许人也更一无所知。关于舅家及姑母家,竟连片言只语也未见,或者干脆就没有姑母。吴承恩的父辈以上亲属情况,简直是个谜。

  有人乐于称道吴承恩自己这一代中的两门亲戚:一是姐夫沈家,另一是妻舅叶家。他们分别是沈翼和叶淇的后裔。沈翼和叶淇二人,分别在景泰年间和弘治年间任过南、北户部尚书,这两家在淮安都很有地位。但是,吴承恩的姐夫和妻子大概只是这两家的族人,并非这两位尚书大人的嫡传裔孙。然而总算是沾亲带故,有一点亲戚关系。现在我们就来看看这两门亲戚的情况。

  先说姐夫沈家。《先府宾墓志铭》云:“徐夫人生一女承嘉,适同郡沈山。”据此可知,吴承恩的姐夫叫沈山。怎么知道沈山与沈翼是本家的呢?这是沈山的女儿的儿子即外孙,也就是吴承恩的表外孙丘度,为他的父母撰写的墓志铭中反映出来的。该墓志铭云。“向淮郡称大姓者,先尚书沈公之族也;吾母乃公之族,同知公之孙女也。”此墓志铭又云,其外祖母是“吴太夫人”,“射阳吴公,母舅也”。由此可知,丘度的母亲沈氏是吴承恩的外甥女,即“吴太夫人”吴承嘉的女儿。那么,吴承恩的姐夫沈山当即为“先尚书沈公之族也”。淮安当时姓沈的尚书只有沈翼一人,所以,沈山是沈翼的族人。此外,丘度的中表兄弟在沈翼的族谱中均有明确记载,而且沈氏族谱中还把丘度作为重要亲戚记载进去。这些都是确证。

  据丘度《平涯公墓志铭》,沈氏“先世家东鲁,国初始祖七一公避兵徙山阳,遂家焉。后嗣以科目显,其占甲第有讳翼者,累宫南京户部尚书,正统间有御虏功。讳珤者,官吏科都给事中,升太仆寺少卿,直声于台剩讳纯者,累官至四川右布政,功在生民……纶音赫奕,科名蝉联,吾淮数巨姓宦族,指首屈则及沈。”这确实是一个显赫的家族。然而,此沈氏族谱中竟然没有沈山的名字,更没娶吴氏的记载。按照丘度与沈氏家族的关系,沈山应是沈 。沈 或者就是沈山的谱名、后改名。这有如下根据:一,丘度撰《平涯公墓志铭》云:“夫沈族乃淮之乔木一旧家,吾母敕封赠恭人毓秀之门,而平涯公与余有表兄弟之雅者也。”平涯公名沈朴,字质夫,别号平涯,长丘度三岁。

  二,沈倩《上林苑监署丞丕显府君行略》云:“丘公震冈(丘度字震冈),先祖中表昆弟也。”沈倩的先祖即沈朴。

  三,沈培宽《府君行述》云:“曾王父见背时,王父完白公年十二,托孤于表兄震冈丘公。”沈培宽的曾祖父也还是沈朴。

  以上这些记载均见沈翼的族谱。

  按:沈朴的父亲叫沈天资,祖父叫沈 ,曾祖叫沈瑄,高汉名沈诩,诩为沈翼之二兄。既然沈朴与丘度为中表兄弟,那么,沈天资应为丘度之母舅,与丘度母亲沈氏为亲兄妹或亲姐弟,天资之父沈 当为丘度的外祖父,即吴承嘉所嫁之夫名沈山者。我想这是不可改易的推论。沈氏族谱中不名沈山而叫沈5盈,可能沈山是初用名,后来改作沈!盈的缘故。据沈氏族谱记载,沈 字朝用,配宁氏、王氏,但是没有吴氏的记载。这大概因为吴家“穷孤”,吴承嘉嫁到沈家仅仅是侧室,甚或是妾,而且可能没有生男孩子的缘故。沈山的年龄可能比吴承嘉大得多。沈翼行三,生于 1392年,其二兄沈诩的生年当更早一些。沈山为沈诩四子沈瑄之独子,是沈诩之第三代,生年当晚二世。如果以30年为一世,一二世为60年,当为1450年顷。如果再加上可能有的其他一些特殊情况,再加长一些时间,至近应为1460年或1470年顷。而他的长子沈天资生于 1500年,两者差距比较大,所以,沈山的生年可能较早,甚至与吴承恩的父亲吴锐的生年接近(吴锐生于1461年)。根据上述情况分析,沈山仅是沈尚书的侄孙,承恩的姐姐承嘉又非沈山的原配夫人,仅是族谱上无名的配偶,所以这门亲戚无足称道。加之沈氏到了沈山这一代没有出达官贵人,更没有什么可以值得炫耀的。因此,吴承恩仅在其父墓志铭中,按通常惯例提了一下沈山的名字,并未作进一步的介绍,在其他地方也绝未提及。后来丘度中了进士做了官,丘度的血管里流有沈氏的血液,所以沈氏与丘家的关系才得以增强,而连带的沈家与吴家的关系才被看重。从这里,我们也可看出、吴承恩家当初的社会地位是如何的低下。

  吴承恩的岳父叶家的情况也有点相类似。叶氏先祖为南宋初年宰相叶衡,世居浙江之金华。叶淇曾祖叶颙,在元代以诗名世,著有《樵云独唱》,祖父叶土廉,洪武初戍淮,遂为淮安卫人。《明史》卷一八五有叶淇传。据传,淇字本清,景泰五年进土,授御史,成化中累官至大同巡抚,弘治四年为户部尚书,寻加太子太保。墓志铭为李东阳撰。据墓志,叶淇生于1426年,卒于1501年。他“长身修髯,见者知为伟器,”“配何氏,赠夫人,继阙里孔氏,封夫人,皆有内行”。何氏事不详,孔氏,即吴承恩为之撰《寿叶太老夫人八十颂》和《叶太母挽诗序》(见《射阳先生存稿》卷一、卷二)的“叶大老夫人”和“叶太母”。承恩在这两篇文章中说:“先尚书国柱臣,康乂海内,震宫保翊”,“太夫人秀锺阙里,为先师四十五代之真裔”。又说;“承恩叨忝婚姻,班太母曾孙之末”。虽然吴承恩在《先府宾墓志铭》中仅言他“娶叶氏”,未明言是出于哪一个叶家,但我们从这两篇文章便可知道叶氏是叶淇的后裔,是叶淇曾孙一辈的族人。叶太母孔氏生于1468年,比她丈夫叶淇小四十二岁,叶淇去世时她年仅三十四岁。从时间上推算,承恩妻叶氏根本不可能是孔氏亲曾孙女,仅在曾孙这一“班”中,而且又是“末”。看来承恩妻叶氏并非叶淇的嫡传子孙。李东阳所撰的叶淇墓志中关于孔氏的记载,仅在明刻本《怀麓堂文后稿》卷二十四中有之,到了此书的清刻本中,“继阙里孔氏,封夫人,皆有内行”几个字被删去了。这就使我想起吴承恩的姐姐吴承嘉来。大概妇女嫁作继室、侧室,或者未生儿子的,就是这样的命运。被封为夫人的孔氏尚且如此,平民百姓的女子吴承嘉不入沈氏族谱还有什么的可说呢?叶淇弟兄二人,其弟名叶洋。洋子叶贽,宇崇礼,天顺庚辰进土。据天启《淮安府志》卷十六记载,他“当官外和内严,庶狱缘请定法,人不敢干以私。历守三大郡,孜孜尽职,不拂情以招怨,不立异以邀名。累工、刑二部侍郎”。此叔侄二人是当时叶氏的重要人物。叶贽子叶筌,号笛溪,为承恩的叔丈人。《射阳先生存稿》卷一诗《寄笛溪叶太文》、卷四《贺笛翁太丈七帙障词》,即为他所作。叶筌家庭条件十分优越,父亲为朝廷大吏,自己承其荫为光禄寺典簿(同治《山阳县志》卷九)。叔叔叶宝很有钱,据说叶贽入官至归隐四十余年,出入供费皆出于他。障词中说,叶筌“处则为贵公子,出则为贤士夫,倦而归也则为乡耆勘。少年时喜欢交结各种人,“江湖游侠,时候于其门;异端方伎,日列于其前”。既而改变生活方式,结交皆海内名士:“悬箔而有琴棋,挥金以收书画。横长笛,撰小词,寻奇春雨之亭,避俗水西之馆”。但他终身轻财重义,“方其乏,则朝储忘乎午餐;时其丰,则食客倍于家众”。吴承恩虽然是他的侄倩,但因为是当时的名士,仍然被他“礼之为上客”。他们的友情是很好的。当叶筌在京城时,承恩作诗《寄笛溪叶太丈》,发出“物情悬旧赏,离梦绕沧波”的感概,要叶筌“应念故山萝”。其实,叶筌比吴承恩大不了几岁。障词说,隆庆四年(1570年)是叶筌的七十寿辰,那么,他当生于1501年,与吴承恩的年龄相仿佛。障词还说,“承恩缔姻门下余四十年”。这句话需要作些斟酌。“余”当为“馀”之误植,但字书说“余”、“馀”相通,古人喜欢用通假字,这可姑且置之勿论。“余四十年”在古汉语中意为“垂四十年”、“接近四十年”,因此这句话很成问题。我们将“余四十年”尽量说得大一些,为三十八、九年,到1570年吴承思才结婚三十八、九年,那么他结婚的时间当为1532年顷。这一年吴承恩父亲刚刚去世,他为他父亲撰写墓志中刚好赶上与上“娶叶氏”,这未免过于玄了些。而且,吴承恩此年已将近三十岁了,对于一个几代单传、四十多岁方得独生子的家庭来说,恐怕决不会让孩子到了三十岁,自己到了七十多接近死期才让孩子结婚成家。因此,我认为这“余四十年”当为“四十余年”之误。这样的话,承恩的结婚年龄在二十来岁,方可说得过去。

  叶筌的儿子叶恩,为嘉清二十九年进土,官御史,孙子叶允武,中万历二十年武会试第一。这已是吴承恩身后的事了。总之,吴承恩的这门亲戚就是这样的状况,似乎要比沈氏家族好一些。

  吴承恩有几个子女?也没有记载。他有过儿子,名叫凤毛,但很早就去世了。有没有其他子女无法知道。陈文烛为他作的《花草新编序》中说,吴承恩去世以后,吴家已“家无炊火乏矣”。根据这句话来看,吴承恩是他家最后一个去世的人,大概是没有其他子女,他死了以后,烟囱子就不冒烟了,从此便断了烟火。即使有女儿的话,那大概早已出嫁了。但是没有材料证明这一点。

  吴凤毛的情况只有两处提到过,一是《介社颁》中说:“承 恩令子之平生肺腑交也,又重以婚姻之谊”。另一处是为沈坤父母作的墓志铭中说:“彼我既羁,贯友通家。我亡子凤毛,祭酒又尝许昏以女”。前一篇文章是嘉靖二十三年(1544)沈坤中状元满三年考,皇帝赠封其父母,适逢沈母六十四岁寿辰,作此为之庆贺的。嘉靖二十三年对于沈坤来说,是喜事连连的时期。嘉靖二十年他自己中了状元,这一年皇上诰命赠封父母及妻子,妹婿张侃此年也中了进土,他的家族正处在上升时期。此时能与吴承恩订儿女亲家,确实是沈坤不忘友情很看得起吴承恩的事情。但如果说订亲是前几年即沈坤中状元以前的事,也许更有一定的合理性。那么,凤毛生年当在嘉靖十一年至嘉靖二十年之间。第二篇文章作于嘉靖三十五年冬(1556),文章中已称凤毛为“亡子”,说明他已经死了,而且可能已经有了一段时间了。因为墓志中说沈坤父母的三个孙女,一个嫁了周学礼,另两个也许聘了人家。这三人当中,当然包括那个曾经许聘吴凤毛的沈坤的女儿在内,因为凤毛死了,便又另许了别人。但此事过去的时间似乎又不会太长,因为在承思的印象中还记忆犹新,并把这件事写到沈坤父母的墓志铭中去。也许凤毛就在此前一二年才去世。但这些都是推测,究竟吴凤毛生于何年,卒于何年,活了多大,还难以说清楚。

  以上是对吴承恩的家世及有关情况所作的简单考述,目的是供研究《西游记》和吴承恩的学人们参考。许多地方是大胆的推测,还有待于发现新的资料来纠正和充实。

在《燕云台》中,由经超所饰演的耶律贤不是男主角,他只是一个男二,一个再过几集就会下线的男二。

的确,在历史上,耶律贤只占萧燕燕人生的20%,但是,他的的确确是萧燕燕人生中的第一男主角,是最重要的人。

他不是工具人,也不是一个坏人,他是萧燕燕人生中最重要的人。

萧燕燕17岁那一年,21岁的耶律贤登上了皇位,成了大辽第五个皇帝,成了历史上的辽景宗。

当上皇帝的耶律贤,一纸诏书将萧燕燕纳入后宫,先为贵妃,后为皇后,让萧燕燕成了自己的女人,自己的妻子,自己一生挚爱。

17岁的萧燕燕,有着契丹人爽朗明媚的性格,长相极为貌美,人又极为聪慧。

她嫁给耶律贤为后,门当户对,是天作之合。

两人之间,还有一些血缘关系,萧燕燕的母亲是辽穆宗的姐姐,而耶律贤是辽穆宗的侄子。

除了身份相配,两人最难得的,便是结婚之后,就对彼此相互信任,还相互成就对方。

你能想象吗?

在萧燕燕成为皇后之后,耶律贤就将权力给了她,让她处理国事,让她掌握权力,让她成了大辽最有权力的女人。

《契丹国志》卷十三:及即位,国事皆燕燕决之。

遗憾的是,或许因为萧家的权力太大,萧燕燕的父亲被刺身亡。

此事一出,耶律贤大怒,在查清事情真相之后,将国舅萧海只、萧海里、高勋、女里等主谋一一刺死,还将高勋的家产被查没并赔偿给萧家。

同时,为了安抚萧燕燕,耶律贤不仅仅将萧思温被追封楚王,还将萧绰的祖父胡母里追封为韩王。

由此可见,耶律贤对萧燕燕的宠爱。

遗憾的是,因为耶律贤自幼身体不好,两人的感情只有短短14年,从17岁萧燕燕入宫,到耶律贤34岁因病去世。

但在这14年里,两人是真爱,是真感情。

14年的时间,两人生了7个孩子,4个男孩,3个女孩,可见,耶律贤是多么宠爱萧燕燕。

两人之间,除了萧燕燕入宫前的一个渤海妃之外,就没有其他人。

这是一对恩爱的夫妻,这也是一对有信任的夫妻,可是,很遗憾,两人没有白头到老。

清朝的皇帝跟明朝的皇帝比起来,如果论勤政方面,确实是比较强。但是仅仅从这一方面来说,我觉得就说清朝皇帝强是片面的。朱元璋靠着自己的才能,一人一刀砍出来了一个大明朝,这样草根逆袭的故事,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朱棣就更不用说, 天子戍边的英雄榜样,万国来朝的盛世都是他在位时的政绩。所以说,朱元璋和朱棣肯定是比清朝的所有皇帝都要强的,这个是毋庸置疑的。除了这两个皇帝,明朝的皇帝也是比清朝的要厉害的。就比如,明仁宗和明宣宗,这两位皇帝开创的仁宣之治,是被称为中国历史上五大盛世中的一个。

隆庆皇帝在位时,虽然这位皇帝比较软弱,没能力,但是也是由于这些原因,隆庆帝也开创了一个盛世。还有万历帝在位时,三大征的丰功伟绩,这也是不可否认的。反观清朝的皇帝,又有谁能做到这些呢。

朱元璋需要设计一个可靠的制度,才能为世世代代创造遗产。朱元璋借鉴历代,强调分封制。朱元璋在洪武三年的一份圣旨中说:“要治理天下,必须筑起屏障,保卫国家,和平共处。”他还说:“公建立了诸侯政府,所以传石是安全的;是大印,故厚以养眷。”

朱元璋曾三次分封,第一次是洪武三年四月初七。此时的朱元璋有十个儿子,包括长子朱标、次子朱尚、三子朱、四子朱尧、五子朱尧、六子朱敖、七子朱子、九子朱祁、十子朱。包括侄孙在内的十位王子被封,每位王子都得到一本宝典,各宫都设置了相应的官员。

第二次是洪武十一年正月,五太子加冕为王;第三次是洪武二十四年四月,十王子加冕为王。

在明朝,皇帝的儿子被封为太子。他每年吃10,000块石头。每个王子都有自己的宫殿和官员。按照明朝的习俗,太子结婚,要从翰林院选两个院士跟他一起读书。太子长大后,要为郭范离开京城。这两位院士成了王符历史上的左右领袖,终身不能再担任其他职务,所以没有前途。

所以,明代文人想混日子也没关系。如果他们想做大事,就非常不愿意接受这种死路一条的职位。如果有人不幸当选,甚至会和家人一起哭。

每个宫殿都有卫兵,他们负责守卫王子的官邸,以防任何意外。同时,他们时刻准备着听从国家的召唤。每座宫殿下有三个守卫,每个守卫分为左、右、前、后、中五个地方。王府护卫只有3000人,多达19000人。这些士兵理论上属于陆军部,实际上属于亲王。

从某种意义上说,明朝的每一个太子都是皇帝的小备份。当破坏势力来袭时,他们可以保卫中央政府,确保朱政权不会在一夜之间被推翻。

每一个太子的长子十岁的时候都叫王世子,长孙叫王。他的官服和朝廷官员的一样。太子死后,王世子继位。其他10岁王子的儿子被封为郡王,郡王的长子被封为郡王,长孙被封为郡王,官职与朝廷二等官员相同。

王的其他儿子被任命为国家的将军,他的孙子被任命为助理将军,他的曾孙被任命为国家的将军,他的第四个孙子被任命为国家的副将,他的第五个孙子被任命为国家的副将,他的第六个孙子被任命为国家的副将。他们都喜欢终身食物。也就是说,只要是朱元璋的后代,一生都会享受一定数量的食物。

这种设计最大的问题是,经过一代又一代的繁衍,皇帝和后代的数量呈几何级数增长。每个人到了十岁,就会分到一种特定的食物,这至少需要上百个农民的支持。再这样发展下去,就需要一大笔钱来养活这些朱的后代,国家的财政负担会越来越重。

对比明朝和汉朝分封制的差异,在汉朝,只有皇帝的儿子可以作为太子分封制,太子的儿子可以作为太子分封制。其他嫔妃只是平民,所能享受的优待是免于劳役。每个王子的长子数量都是有限的,所以享受国家供养的皇室亲属数量不会太多。相比明朝的制度设计,汉朝的做法更为妥当。

王世贞总结了《明太祖大事》年明朝诸侯国的繁荣。当我们到达时

王世贞仔细统计了隆庆到万历之间的皇族,可以算是盛世子孙。其中朱元璋三个封建国家的秦、晋、周后裔近万人。其中只有一个青城王生了一百个儿子,都活了下来。除了继承王位的长子,其余九十九人都被任命为镇将军。在家庭聚会上我们甚至都不认识对方。但每个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刚刚好,都很有钱,这很让人意外。

皇室成员太多会在一些小问题上造成大麻烦。比如每一个皇族出生的时候都要向朝廷要名字,结婚的时候要向朝廷要批准。礼仪部的乐器部负责给他们起名。具体规则是按照五行中的木、火、土、金、水的顺序命名的,意思是五行相生。

比如明朝开国元勋朱蒂这一代,名字中间要带个木字,下一代要带把火,等等。像朱棣的第六个兄弟,楚王朱桢,他死后把王位传给了朱蒙。朱蒙安,朱继昆和朱军?后来有了祝融。

问题是一代又一代的皇子那么多,每个人的名字都不能重复。时间长了,很难找到合适的词。礼部官员主观造词,加一个五行字。所以我们在读《明史列王传》的时候,经常会碰到一些奇怪的名字。

] 西樵山白云洞的来历 西樵山第一位开拓者为何中行,大号何东江,西樵坑边村人,明嘉靖年进士,在广西为官多年,晚年辞官回乡,常游闲于西樵山中,期间被白云洞景色所吸引,故欲开发,以方便游人闲玩,于是用多年积储雇请乡民修道筑湖,可惜最终因病故未能完成心愿,临终时望儿子何亮能为其完成心愿。何亮,大号何白云,明隆庆年举人,父亲过世后,按习俗儿子必须守孝三年(期间不能结婚生子,夫妻不能同房等喜庆活动),何亮为完成父愿,决定在守孝期间继续开拓白云洞,于是倾尽家财,终日在白云洞与乡民一起劳动,并开凿一石室作居室,闲时在此读书写字,转眼三年已到,但白云洞还未完工,何亮决心继续开拓,于是回家对妻子说,父亲心愿未完,,我再守三年孝。说完又回到白云洞。经过多年努力以及在好友庞嵩的支持下,终于使白云洞形成一定的规模,但何亮也因此积劳成疾,生病去世。何亮为父守孝到死以及为完父愿,倾尽一生精力开拓白云洞的事迹感动 了众人,于是后人将他居住过的石室凿上何白云先生渎书处,下方的一块石壁凿上何亮父子修筑白云洞的经过,并将白云洞以何白云的名字命名作为纪念,自此从清朝到民初,每逢大仙诞,云泉仙馆都会留两席酒席宴请坑边村的父老乡亲,以此纪念何亮和弘扬孝道精神。

编写何国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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