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婚的习俗由来已久,他们可能过着怎样的婚后生活?

冥婚的习俗由来已久,他们可能过着怎样的婚后生活?,第1张

我觉得可能有的人是会有怨气的,毕竟自己的另一半是个已经不在的人,但是自己还要 跟他结婚,真的是想想都不公平,我不太能够理解这种冥婚的做法,而且我觉得结了这种婚的人大概每天晚上都会做噩梦吧,毕竟真的好吓人,晚上一个人躺在床上的时候,想着是不是旁边还有个人躺在那里。

要是我的话,可能不仅睡不着,可能会被吓死,而且这样一辈子陪着一个不在的人,却要像他还在世时一样的活着,规矩也在那里,不能碰的还是不能碰,我就在想这样待着真的不孤单吗?当然我这里说的都是被迫结婚的,不包括自愿的哈。

那些被迫结这种婚的人,我再次对他们表示一波同情,我觉得他们可能有什么难言之隐,比如家里有人生病了,需要用钱,或者是欠了外债,没有能力偿还,在古代的话,还有可能就是被抢去的,反正如果不是对那个不在世的人有感情的话,我实在想象不出有人会自愿,实在是太不合理了。

当然,我要同时对那种爱着死去的那个人,愿意跟他结冥婚的人表示一波敬佩,你让我见识到了爱情的强大力量,原来真的可以跨越生死这道大门,有句话不是这么说的吗,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还有就是冥婚后,可以帮着照顾另一半的父母家人,这种奉献精神,我觉得也是很伟大的了。

在一些影视剧里面,有时候会出现“冥婚”,就是给逝去的人举办婚礼,一般都是一个活着的女子嫁给一个死去的男子,冥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冥婚是给男性逝者找的新娘,而新娘大多数时候也是已经过世,活人也有,但死者居多。冥婚很早之前便已经诞生,因为一些人在订婚之后还没成婚就双双过世,家里人担心他们的魂魄会因此扰乱正常人的生活,所以还是要为他们举办一个婚礼,结为夫妻,再将他们合葬,也免得一个人孤苦冷清。

这种形式源自于何时不大清楚,最出名的记载就是曹操为儿子曹植办的。因为自己最喜爱的儿子曹冲死亡,就为他聘娶了当时已经是曹丕妻子的甄夫人家族中的一名亡女,与自己这个天才儿子合葬,还追赠给他骑都尉的官印绶带,可见曹操对曹冲的喜爱与惋惜痛心。

从宋朝开始,冥婚越来越盛行,但凡是尚未婚嫁的男女死后,其父母必然会找到鬼媒人为他们说亲,之后进行占卜,如果结果是允婚的话,就会为他们制作冥婚需要准备的东西,举办婚礼,然后将他们的尸骨合葬一处。元、明、清时期,冥婚都很普遍,一直到清朝晚期受到西方文明的冲击,冥婚的思想才逐渐淡出人们的日常生活。

不过,虽然冥婚很盛行,但是却一直没有形成一个绝对固定的流程,毕竟是喜事也是丧事,究竟要怎么办,还是得看主办人的意愿。不过相比之下,还是两个死人成婚,比一死一活带来的影响要小一点,一个好好的活人偏要被一个死人束缚一生,甚至因此而丧命,影响实在是太恶劣,为了给一个死人结亲,就要毁掉一个正常活人的一生,难道怕死者的鬼魂闹,就不怕活着的人的怨恨吗?

但是不管是死人与死人,还是死人与活人,冥婚终究是封建糟粕,逝者已矣,不管做什么,对他来说也都没有任何意义,只不过是活着的人求一个安慰而已,这种形式主义实在是没有必要。

对于部分农村如今还存在买婚,冥婚之类的现象,怎么看?这种现象是一种迷信的行为同时也是一种违反的行为。因为首先买婚就已经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他是不遵从个人的意愿,强制将自己的女儿或者儿子因为金钱的关系许配给他人的一种方式。同时,冥婚也是一种非常迷信的行为,在许多的地方已经不提倡这种行为。但是,仍有部分的农村还保留着这样的传统。所以,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改善这些农村的知识层面,使得他们能够接受更多教育,从而更好的发展。

导致这种现象的发生很关键的原因就是因为农村当中有许多人依然存在着迷信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说是一种陋习,在现代人的观念里面,这是违背我们的价值观的。因此此类现象仍然在某一些的农村出现,说明这些农村的知识普及度仍然是较低的存在。因此农村村委会应该要拨款更多的资金用于当地村民的教育当中,以防止这类事情进一步的发展。同时村委会以后加大宣传,对于这种行为应该要举办机会,说明其不必要性以及迷信。

当今我们追求的是恋爱自由以及结婚自由,对于买婚的新现象我们是不提倡的。正是因为时代的改变,而农村可能在一种比较偏僻的地方。对于外来的信息接受程度比较的低,因此他们仍然保留着这一传统。我们需要做的是需要循序渐进的引导他们如何能够更好的发展。改变目前这种迷信的观念,向着新时代的理念更好的发展。

世界是发展的,如果你停滞不前,只会被这个社会所淘汰。因此,知识覆盖面以及人对于外来信息的接受也是他们能否在这个社会当中生存的主要因素。所以我们要不断的接受外来的是事务,并且判断其优劣性,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发展。

结婚当天拜天地时,天地下不见白,不用双身人的意思是:拜天地时不能有穿白的人,也就是带孝的人,因为一个人的亲人死了之后,他就是有守孝期的。也不能够有怀孕的人,因为怀孕的人是两个生命,也就是双身人。

满意答案 热心问友 2011-02-06冥婚又称配骨、阴婚、鬼婚,是中国的民间习俗。定婚后的男女双亡,或者定婚前就已夭折的儿女,父母处于疼爱和思念的心情,要为他们完婚,就是冥婚。冥婚又分为死人与死人和死人与活人两种。另外,过去认为祖坟中有一座孤坟会影响后代的昌盛,不吉利,所以要替死者举办冥婚。从前在民间冥婚多出现在富户,贫寒人家很少有冥婚。 追问: 另外,过去认为祖坟中有一座孤坟会影响后代的昌盛,不吉利,所以要替死者举办冥婚。从前在民间冥婚多出现在富户,贫寒人家很少有冥婚。这句话,还是不理解,情问一下是什么意思,那冥婚新娘是指? 回答: 对于“冥婚”,在我国的历史资料中也是有案可稽的。去网站给你找点哈,据《周礼》中有关于冥婚的记载:“禁迁葬者,与嫁殇者”。“迁葬”,郑玄注:“谓生时非夫妇,死者葬同穴,迁之使相从也。”孔颖达进一步解释为“迁葬,谓成人鳏寡,生时非夫妇,死乃嫁之”。意思是说,人成年后还没有结婚就死亡的,往往施行迁葬,即冥婚仪式。古代中国注重成年礼,男子20岁而冠,女子15岁而笈,都算是成年了,但如果无婚,死后不能享受祭祀。再者,死者没有婚配就死亡的,在生人看来,死后无伴,当是很可怜的,这大概是冥婚流行的理由吧。当然了,冥婚也有现实的利益,鬼婚双方的亲家虽然俗称鬼亲家,但并不是等他们做鬼后才做亲家的,而是跟真正的亲家一样互相来往着,所以,死者家如果是富室之家的话,鬼媒上门的自然也多一些。还有,生者早婚现象比较严重,鬼婚同样如此,发展到农村,干脆不分年龄,为所有的早亡者结鬼亲了,比如曹操爱子,就是那个称象的曹冲,估计是太聪明了,13岁就死了,曹操将他和甄氏之女合葬。而至于鬼婚的仪式,一如生者,彩礼什么的,一样不可或缺。唯一不同的是,把闹洞房这一项改作圆坟了,也就是把双方亡人的尸柩迁葬于一起。

前段时间,广西财经学院街舞社一段以旧社会为背景、名为《殙》的舞蹈在网络上引起热议。

舞蹈刚开始时,气氛喜庆祥和,新娘和伴娘们轻盈的舞姿,诉说着对婚姻的渴望和对未来新郎的憧憬。

▲舞蹈《殙》开场喜气洋洋的结婚场景

然而欢乐的气氛下,新娘的母亲却在舞台一角哭泣。等到新郎终于上场时,新娘看到的是一具被众人抬着的尸体。

▲舞蹈《殙》中新娘被捆绑了起来

▲舞蹈《殙》中被举起的男尸和新娘

一瞬间,新娘想要逃走,但却被父亲狠狠地推向了那具尸体。最后,新娘被红绸勒死了,父亲得到了一大笔钱。

▲舞蹈《殙》中新娘父亲收到了卖女儿的钱

清晰有力的舞蹈语言,让人看得汗毛竖起。网友们纷纷表示受到了震撼。

有人难过到流泪:

有人被吓得起鸡皮疙瘩、做噩梦:

更多的网友坚决反对这种封建糟粕:

冥婚自古就被视为违背伦理

冥婚到底是什么?又为什么会有冥婚的出现呢?

冥婚又称嫁殇、迁葬、阴亲、阴配、阴婚、鬼亲等等。“殇”的意思是十九岁之前去世的人,“嫁殇”指的就是嫁给早死的人。从冥婚的几种称呼中不难看出,冥婚就是为已死的男女举行的婚礼。

历史上冥婚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迁葬”,也就是在早亡男女生前没有婚约的前提下,将二者的骸骨迁葬到同一墓室,使他们能够在阴间成为合法夫妻;另一种是舞蹈《殙》中表现的活人与死人之间的结婚形式。

冥婚尽管在殷商时就有了雏形,但武王伐纣后,冥婚现象鲜有记载,因为儒家经典《周礼·地官·媒氏》中明确反对冥婚。所以即便是在古代有冥婚发生,也是争议颇多。

曹操最心爱的儿子曹冲早亡,心疼儿子的曹操想给他娶一个冥妻,正好他的下属邴原刚死了女儿,曹操于是向邴原请求让他的女儿与曹冲合葬。但是邴原以这种做法不合乎礼法为由拒绝了曹操的要求。曹操不甘心,最后聘了甄氏的亡女为儿媳,与曹冲一同合葬。

▲影视剧中的曹操和曹冲

从这个历史故事可以看出两点:

一是“迁葬”要得到双方父母的同意,地位之高如曹操也不能例外。冥婚并非简单直接埋葬,它的操办程序和活人之间的婚姻一样。通常有鬼媒人作媒、主婚,并且需要双方家长同意。

二是 冥婚不符合当时的礼法 ,这是邴原能够拒绝曹操的主要原因。以司空陈群为首的儒家士人指出冥婚不符合传统礼法,引《周礼》认为冥婚是**的行为。后来曹操的孙子曹睿想要为殇女结冥婚,同样遭到了反对。

到了唐代,冥婚的现象变多了。唐中宗的儿子李重润被武则天杖杀时才十九岁。中宗即位后,追赠李重润为懿德太子,并且聘国子监丞裴粹的亡女为妻子,为他们举行了冥婚并且合葬到一起。

有皇帝带头,便有人想要效仿,甚至还有一些人试图将冥婚纳入到当时的婚姻制度中。但是,士大夫们照样是反对的。大诗人白居易曾有一篇判词控诉冥婚,称其 “既违反了国家禁令,也乱了人伦”

▲白居易画像

唐代以后,冥婚也受到了怀疑和抵制。五代时期后唐的明宗看到唐代有些地方的婚姻制度中夹杂有冥婚,感慨地说:“儒生的作用是发扬孝道,移风易俗。 婚礼是吉礼的一种,怎么可以用在死人身上? ”于是下诏让大臣务必废除这些陋俗。

暗藏利益链

冥婚引发众多恶性案件

社会习俗都是在一定的社会文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冥婚出现并且长时间在中国一些地域流行,不外乎是三种原因:

第一主要是封建迷信思想中对死者的恐惧心理作祟。早夭未婚者不能埋入祖坟,家人担心这些早夭的子女亡灵无依无靠,会对家人产生很大的威胁。

第二是在中国古代宗法制度下,未婚早夭的男子因为没有子嗣,不能享受家族后代的祭祀。通过冥婚结成“夫妻”,便可以认为他们有子嗣,不仅能够埋入家族祖坟,也可以享受后代家族成员的祭祀。

第三是父母对子女的感情和亏欠心态。曹操就是因为心疼幼子曹冲早夭才为他聘娶鬼妻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冥婚出现的原因理应已不存在了。中国的法律对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是明令禁止。但事实上,冥婚一直没有完全绝迹,直到今天仍出现在一些地区。 不仅是顽固的社会陋俗,甚至还成为一些人敛财的手段。

2016年5月12日,《中国新闻周刊》曾做过调查报道,称在我国一些省份存在着冥婚利益链,年轻女性尸体是明码标价的。上世纪90年代初,一场门当户对的冥婚要5000元,至本世纪初便涨到5万元;到2010年,10万元只能保证配上婚,已经不能提太多条件了。而到了2016年,15万元以下连“一根骨头都买不到”。

利益面前不少不法之徒铤而走险,因此冥婚也引发出包括 掘墓盗尸、贩卖尸体、杀人贩尸 等在内的不少恶性案件。

据齐鲁网报道,2014年3月,山东巨野的一个犯罪团伙在深夜盗窃了一具下葬不久的女性尸体,经层层转卖,女尸被以42000元的价格卖至河北邯郸想要为男性死者配阴婚的家庭。所幸,案发后尸体被追回。

又据《山西晚报》2004年10月30日报道,霍州妇女汤某因听说有女尸冥婚卖了5万元,便萌发了犯罪的念头。为了配阴婚卖尸体,汤某竟丧心病狂地将一名12岁的女学生残忍杀害,卖出尸体后得赃款238万元。

杀人自然是严重的犯罪行为,盗窃尸体同样也触犯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说起封建迷信,总有一些人喜欢用“存在即合理”的说辞来对其进行维护。但纵观冥婚的发展历史以及当今冥婚引发的案件可见,冥婚这样的封建迷信行为早应被时代摒弃。

毋庸置疑,冥婚属于封建迷信。 它所谓的“存在即合理”,恰恰是一些人为了利益去刻意迎合,根本不管其是有违人伦,只管一心促成,充实自己的钱袋子。结果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扰乱社会秩序,还很可能给自己惹来牢狱之灾。

鬼婚又叫冥婚、阴婚,即幽冥世界的婚姻。起源很早,至少在先秦时期就已流传开来。名目很多,冥配,配骨,幽婚,圆坟。

《周礼》有关于冥婚的记载:“禁迁葬者,与嫁殇者。”“迁葬”,郑玄注:“谓生时非夫妇,死者葬同穴,迁之使相从也。”孔颖达进一步解释为“迁葬,谓成人鳏寡,生时非夫妇,死乃嫁之”。意思是说,人成年后还没有结婚就死亡的,往往施行迁葬,即冥婚仪式。古代中国注重成年礼,男子20岁而冠,女子15岁而笄,都算是成年了,但如果无婚,死后不能享受祭祀。再者,死者没有婚配就死亡的,在生人看来,死后无伴,当是很可怜的,这大概是冥婚流行的理由吧。当然了,冥婚也有现实的利益,鬼婚双方的亲家虽然俗称鬼亲家,但并不是等他们做鬼后才做亲家的,而是跟真正的亲家一样互相来往着,所以,死者家如果是富室之家的话,鬼媒上门的自然也多一些。还有,生者早婚现象比较严重,鬼婚同样如此,发展到农村,干脆不分年龄,为所有的早亡者结鬼亲了,比如曹操爱子,就是那个称象的曹冲,估计是太聪明了,13岁就死了,曹操将他和甄氏之女合葬。

鬼婚的仪式,一如生者,彩礼什么的,一样不可或缺。惟一不同的是,把闹洞房这一项改作圆坟了,也就是把双方亡人的尸柩迁葬于一起,明代《菽园杂记》记述说:“山西石州风俗,凡男子末娶而死,其父母俟乡人有女死,必求之以亡,议婚定礼纳币,率如生者,葬曰亦复宴会亲戚,女死,父母欲为赘婿,礼亦如之。”看意思,鬼婚也有倒插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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