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带齐身份证和户口本。
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结婚登记处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认真执行关于结婚登记的各项规定,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⑴户口证明;
⑵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法律主观:
办理结婚需要户口本,不过,也可以找户籍证明代替。结婚登记需要带上本人常住户口薄、 居民身份证 。 没有户口本 ,可以找村委会开户籍证明。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第一款、第二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法律分析
如果夫妻有一方的户口在当地,就可以在当地领取结婚证。如果双方的户口都不在本地,是不可以在本地领取结婚证的,必须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领取结婚证。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领结婚证需要证件:1、男女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双方户口本或是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3张两寸近期男女免冠合照,一般都是红底。4、非直系或三代旁系无血缘关系证明(结婚登记处领取表格填写即可)。5、离异者需要准备离婚证或是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办理居住证的时候没有规定要求结婚证准生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居民申领办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相片以及居住地就业或者就读等证明材料。
一、办居住证要结婚证准生证吗
办理居住证不需要结婚证和准生证,居住证代替以前的暂住证,主要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享受本地的一些本地居民可享受的福利待遇,一般情况下办理居住证的时候满足缴纳当地社会保险的年限条件,可以获得子女入读当地学校、申请本地户口的机会等。而结婚证是作为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准生证是当事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允许生育子女的许可,这两项证件材料与办理居住证没有任何直接关系,能否正常申请办理到居住证,也不是以申请人是否结婚或者生育子女为判定条件和依据。
二、居住证办理必须有社保吗
现在办的是居住证,居住证就是以前的暂住证,依法由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管辖。
如果要办理居住证,应持本人身份证和租房证明或者工作证明,到暂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经派出所民警网上查询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可以给办好。而对于有社保问题办理居住证也没要求。不用去其它地方登记或者开证明。
三、怎么办理居住证
1、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2、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3、如果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六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六个月以上。
4、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申办人携带有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有关居住证明等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现场予以办理。
综上所述,当事人在当地具有合法稳定的居住地址,合法稳定就业并且参加当地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口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地居住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作为常住人口享受本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法律分析:配偶一方是本地户口的,办理《居住证》所需的申报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配偶的房产证、或户口本)。将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即本人结婚证)(如有社保记录、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也可以带上)。 居住证是中国流动人口在各行政区域内通用的居住证明。居住证持证人具备当地相关条件,就可在就业、医疗、计划生育、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享受和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积极尝试,被认为是取代暂住证作为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的过渡性手段。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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