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自私一点怕负担责任的话,我劝你还是早点分开,可以减轻她的痛苦,如果你不愿意和人家结婚,又这么耗着人家的话,对她是很不公平的!既然你可以来百度提出这个问题,证明你还是爱她的,只是在两难中不知道该如何选择,那你自己就要权衡一下,什么在你的心目中占的比例重了?!如果现在提出分手,对她是一种伤害,日后不愿意和她结婚提出分手,她一样会受到伤害,如果你怕和她在一起后会一辈子承担她那体弱多病的身体,分手是必然的,只是早晚的问题!
别人的回答只能给你意见,关键还是要看你自己怎样去决定了!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看钱重要还是感情重要了。
一个独立女性的角度来说,不管是现在接受还是一两个月后接受,如果男生主动提出要回钱,那肯定是需要还回去的。夫妻做不成至少还有情谊在!
如果是感情重要,就无所谓马上结婚还是过一两个月。和他谈心问清楚为什么要等一两个月呢,你们的感情不会信息疾病影响。
在面临这种情况时,是否选择提前结婚主要取决于你和男朋友之间的感情以及你们对婚姻的看法。
首先,提前结婚的决定应该基于深厚的感情和对双方责任的共同理解。如果你们已经交往了相当长的时间,对彼此有深入的了解,且已经讨论过婚姻的相关事宜,那么在男朋友父母生病的情况下,提前结婚的提议可能是出于对对方的关心和支持。然而,如果你们相处的时间并不长,或者对彼此的生活和责任还没有足够的了解,那么提前结婚可能会带来一些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能需要更深入地考虑一些问题。例如,你们是否已经准备好面对婚姻带来的财务和法律责任?你们是否已经准备好在对方需要帮助和支持的时候承担起责任?如果婚后出现了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的挑战,你们是否能够共同面对并解决?
另外,如果你选择提前结婚,那么可能会面临一些实际的问题,比如可能没有足够的时间筹备婚礼,或者可能没有足够的时间与新的家庭成员建立关系。
总的来说,这是一个需要慎重考虑的决定。你和男朋友应该深入地讨论这个问题,明确你们对婚姻的期望和理解,以及你们是否已经准备好面对可能出现的挑战。同时,你们也应该考虑到父母的情绪和期待,以及他们可能对你们的决定产生的影响。
具体要看是什么病,如果是癌症这些不治之症,我不会选择结婚,但会陪他走完最后的时光,如果是长期的慢性病,但是对生活没有很大的影响,我会选择结婚的。
我觉得两个人在一起相处并且到了结婚的年龄,感情基础是肯定会有的,如果因为他得病了就这样让我放手,我肯定是做不到的,但不同的病有不同的选择,比方说癌症治不了的,我不会就这样离开,但也不会选择结婚吧,因为已经知道了最后的结果是两个人都不可能在一起的了,会默默地陪他走完这段时光,哪怕把自己的积蓄给花光也无所谓,因为我也尽力了。如果结婚了他离世了,以后再碰到一个合适的人,别人会问起你当时为什么要结婚,要跟对方解释一遍你们之间发生的事情,或许他不介意,但我不想说,只想把这段记忆珍藏在心底里。
如果是慢性病,比方说红斑狼疮,这种病可以靠药物去抑制病情的,只需要按时复诊就可以了,对日常生活并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像这样的病我会选择跟对方结婚,只要两个人一起规划未来的生活,依然可以过得很幸福,得到自己想要的。
还记得在去年看过一个很感动的新闻,山东小伙于海宁与河南姑娘范会香的爱情故事,两个人相爱了5年,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女孩却患上了胸椎转移腺癌晚期,可这个男孩不没有选择放手,依然选择跟对方结婚,于是他们在病房里面结婚了,这段爱情也感动了很多人,婚后一年女孩还是走了,至今男生没有再婚。
或许没有几个人能做到像这个男生那么勇敢有担当吧,换个角度来思考,如果我是这个男生,我做不到他这个份上,他们这段经历很感人,可这个过程中很多事情是我们没有经历过无法想象的,那种压力和心态是很多人都绷不住的,或许有的人在刚开始的时候对自己很有信心,可时间长一点,半年、三个月甚至一两个月就放弃了,这是人之常情,在病痛面前,我们作为普通人几乎无法改变什么,所以才会显得那么彷徨无助,因为有后路所以想退缩。
不管对方做的是什么样的选择,都不应该道德绑架别人应该如何去做,只有你亲身经历过、处于这种困境中,你才能明白你心中所做的决定。
小明和小丽经过相亲相识,交往了半年之后,双方在家长的催促下步入婚姻殿堂。结婚三个月,小丽发现小明每天都服用不明药物,心生疑虑,小明解释为自己曾经遭遇车祸受伤,现在需要调养身体,小丽相信了。半年后,双方开始备孕,小丽担心药物会对孩子产生影响,与小明协商后,小明便停用药物。此后的日常生活中,小明开始出现狂躁易怒、举止怪异的情况,在小丽的追问之下,小明向小丽坦白自己患有精神疾病的事实,平时是通过药物控制病情。小丽感觉受到了欺骗,一纸诉状递至法院,以小明患有重大疾病为由要求撤销婚姻,小明则认为婚姻有效,坚决不同意撤销。那么小丽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与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婚姻可撤销的情形有两种:①一方以给另一方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与对方结婚的情况;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对方的,对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那“重大疾病”是否包含精神病?我国法律尚未对重大疾病的范围作出列举,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为“重大疾病”的情形一般包括一方患有影响生命且无法治愈的情形,比如癌症晚期,也包括一方患有严重的传染病,特别是遗传性传染病,比如艾滋病。
回归本案,小丽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还是要综合考虑小明的病情确定。如果只是间歇性精神病,或者通过药物可以得以控制,且不会遗传后代,那么可能还是会倾向于维持婚姻的稳定性;相反,若是病情较为严重,且属于遗传病,甚至与之共同生活都会产生人身危险,那么小丽当初缔结婚姻的目的无法实现,该婚姻也有可能被法院所撤销。
因此,在结婚后发现对方存在精神疾病的情况下,应当起诉离婚还是主张撤销婚姻,要根据另一方所患疾病以及其病情情况加以确定。在无法撤销婚姻时,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很多人不明白,离婚与撤销婚姻同样是恢复单身,为什么要拘泥于形式?实际上,离婚和撤销婚姻,在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上都有所区别。
在人身关系上,离婚代表着婚姻解除,解除前双方存续的婚姻依然有效,离婚后,当事人的婚姻情况为“离异”;而婚姻一旦被撤销,代表该段婚姻自始不存在,当事人的婚姻情况为“未婚”。在财产关系上,离婚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建立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或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均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撤销婚姻,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同居关系确定,能够对各自权属进行区分的,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无法区分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然,若是已经生育子女,无论是离婚还是撤销婚姻,双方与孩子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受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在《民法典》实施之前,患有医学上不宜结婚的重大疾病的婚姻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婚姻,但《民法典》已经修改了这一规定,将该类婚姻确定为可撤销婚姻,保护了特殊疾病人群缔结婚姻的权利,试想一下,若是婚姻的其中一方或双方患病,而夫妻俩都希望通过缔结婚姻的方式互相扶持、互相鼓励,惺惺相惜,共度余生,法律也会认可其婚姻的效力。因此,也希望大家不要对该类不幸患者抱有异样的眼光,不要带着有色眼镜去审视他人的婚姻。同样,如自身患有医学上不宜结婚的疾病或者其他遗传性疾病,在婚前也应当如实告知对方,在坦诚相待的前提下缔结婚约。
结婚意味着幸福甜蜜生活的开始,也意味着自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结婚不久另一半患重病的话,自己要做到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治疗、尽心尽力照顾帮助其尽快恢复健康,以及细心呵护另一半让家庭生活和谐这三点。1,另一半患重病,自己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治疗。生病了就要采取措施治疗。……当自己的另一半患了重病,自己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治疗。……这样才能让自己的另一半尽早恢复健康,两个人才能重新开始幸福美好的生活。……这是当自己的另一半患重病之后,自己首先要做的事情,直到另一半康复为止,这都自己最重要的事情。2,在另一半患病期间,自己要尽心尽力照顾,帮助其尽早康复。对于患病的人来说,需要得到良好的照顾才能更快恢复健康。……自己的另一半患了重病,更需要得到良好的照顾,因此自己需要在此期间尽心尽力做好这方面事情,帮助自己的另一半尽早恢复健康,让两个人的幸福生活能够尽早获得重启。……在此过程中,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会更深,以后的生活也会更幸福。3,自己要细心呵护另一半,让家庭生活一如既往地和谐。在自己的另一半患重病期间,保持家庭生活的良好氛围,让自己的另一半时刻保持良好心情,对于患者的恢复非常重要。……因此,除去积极采取措施治疗、尽心尽力照顾自己的另一半以外,还要细心呵护,让家庭生活保持一如既往的良好氛围,让自己的另一半感到安心、开心,这样对于恢复身体健康最为有利,自己的另一半会尽早康复,自己将重享幸福美满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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