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真有朋友吗? 酒肉朋友结婚,能不能不去?!能不能不给他钱?!

世界上真有朋友吗? 酒肉朋友结婚,能不能不去?!能不能不给他钱?!,第1张

不是的,这种朋友确实该舍去!但还是有朋友的!每个人对于朋友理解不同,或许有些差距,但基本都相同!不是没有朋友,而是你没遇到而已吧!有时受一些电视的影响认为那就是朋友,其实那种人也有,只不过你我可能遇不到!祝你能遇到!

婚礼俗记要

订婚又称“文定”,昔称“纳吉”及“纳徵”,订婚虽然不像结婚般繁复,但传统习俗仍非常重视,男女双方均需准备若干礼品,其过程如下:

·新郎先在家行完家祭,而后与媒人同乘一车前往女方家迎娶。下了车,进了门,红包可跑不掉哦!

(一)贡礼官:俗称“押箱先生”,专门负责送礼行聘事宜。贡礼官必须控制人数(凑成双数)、车辆(六辆或十二辆)、聘金(双数且用红纸包装妥当)、六件礼。

(二)家祭:出发前往女方家纳采之前,男方先行在家行祭祖仪式,这时将纳采所用之“盒仔饼”或大饼,上香祭告列祖列宋,将前往某处女方家下聘,请示列祖列宗保佑这段姻椽美满幸福。

(三)出发:行完家祭后,贡礼官负责将所有聘礼搬上车,新郎与媒人同乘一事,前往女家。

(四)红包:出发前贡礼宫除了打理人数、车数、聘礼外,也得提醒新郎多准备红包。如:前来开新郎车门的舅爹、“压桌”、六名随去的亲人都需备有新娘见面礼、捧洗脸水的女方新友、媒婆礼。

· 订下终身后如何下聘

“吃米香,嫁好婿”,六礼中要有米香饼。

·为什么要准备四色糖呢

是象征新人甜甜蜜蜜,白头到老的意思。

聘礼不仅代表男方报答女方家长的心意,感谢女方家含辛茹苦抚养即将过门的新嫁娘,同时也代表了男方的面子。所以大多数都愿意添置得风风光光、体体面面,而且每件聘礼也都包含了讨吉利、增圆满的象征意义。

聘礼通常分简单的六件礼或讲究的十二件礼,聘礼的多寡依照个人的预算安排,同时不妨托媒人向女方家长请教,询问女方意见,做个两全其美的排场。

·男婚女嫁正式登场

霹哩叭啦!鞭炮声响起,男方迎娶的人到啦!当天要进行祭祖、奉茶,直到戴上牵手到白头的戒指后才算礼成。

·大礼过后,女方如何回礼?

中国人一向讲究“礼尚往来”,在男方过大礼后,女方自然也要备回礼,可不能让男方空手而归啊。

汉族--婚俗

过去汉族青年的婚姻多由父母包办,大都是父母从小就给订了婚,有的还指腹为婚,即孩子还未出生,双方父母就为他们确立婚姻关系。

同姓不婚:即同一姓之男女不相嫁娶,始于西周初期,是周民族实行族外婚时遗留下的规定。春秋时,人们同姓婚会造成后代畸型及不育已有进一步认识,但同姓婚配仍在贵族中时有发生。战国后,以氏为姓,汉代以后,姓氏不分,因而同姓不婚多有不禁。至唐代,对同姓婚又循古制,予以禁止。宋、元一宗唐律,同姓为婚乾杖而离之。明、清时地域更大,人口众多,早成为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取代了原先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故《明律例》与《清律例》均分同姓、同宗为二,中表面规定两者皆禁止通婚,实际同姓而不同宗也可以结婚。清末册律,将同姓不婚与亲属不婚合并,只禁止同宗结婚。

订婚前要请媒人到女家去求婚。订婚时,由男方给女方一些财物作“订礼”,结婚时女方也要带给男家很多财物,叫“陪嫁”。

举行婚礼那天,新郎要坐上礼车或花轿,到女家去"迎亲",礼车或花轿前边有乐队。新娘被迎进男家后,要参拜天地和父母。礼毕,新婚夫妻入洞房。这时男家设宴款待前来贺喜的亲朋。有的地方还有闹洞房、听壁脚的习惯。

查日子:汉族婚姻风俗。又称报日子。流行于广西多数县乡。农村议婚订婚的一个步骤。男女青年相识了解后,禀告父母,托媒沟通,男方给女方送彩礼,然后定婚期。

旧时多先请算命先生排“八字”,如命相相合才进行。有些地方双方家长相会为子女订婚。如全州县一带,双方意见一致后,媒人代男方送酒肉衣料给女方,约定日期陪同女方家长和舅舅到男家相会,男方设宴款待。小伙子执壶斟酒,先敬女方舅舅后敬自家舅舅,然后先客后主依序敬酒。双方商定婚期,订婚告成。尔后男女送女方重礼、聘金,女方准备嫁妆,男方准备家具,依期举行婚礼。如女方催婚,便做一对糯米粑(俗称“团圆粑”)送到男家,男方心领神会,盛情款待并请左邻右舍陪客。一般均尊重女方倡议将婚期提前。

贺郎歌: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桂东北兴安县一带。拜堂、晚宴后,亲友簇拥新郎于正厅,唱贺郎歌。即兴现编贺词,也有戏谑、诙谐之词。亲友唱一首,新郎饮一杯酒。唱到半夜,送新郎入洞房。女歌手闭门以待,男女对唱《开门歌》,尽兴方开门。进门后唱歌闹房,由“恭贺新郎酒一杯”唱到“十杯”,新郎依次由1饮到10杯(酒力不胜者可由男歌手代饮)。然后唱《交欢酒》,新人双双同饮一杯。最后歌手扣门唱《扣门歌》以结束婚礼。

坐红堂: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桂东北全州县一带,男女青年结婚前夕分别在自家祭祖并接受尊长训诫。新娘穿红挂饰,由同班姐妹相伴,端坐堂屋细声委婉唱《哭嫁歌》,念父母恩,叙姐妹情。姐妹们叮嘱新娘过门后孝敬老人、和睦兄弟姐妹,赞新郎俊秀勤劳。当新娘诉说不如意的心事时,姐妹们多方劝慰。唱到深夜衣依依告别并赠礼品。新郎亦由同班兄弟相伴坐在自家正厅,接受长辈勤俭理家,为人处世之教。教导结束老人退堂,小伙子们说笑打诨追新郎,欢乐深夜方散。

讨钥匙: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桂东北全州县一带。新娘之嫁钥匙,由其年幼弟妹或侄男女中任“送亲郎”掌管。拜堂前,新郎向送亲郎送封包讨钥匙,以便拜堂后打开箱子,展示其中谷米钱物,象征婚后五谷丰登、家庭富裕。送亲郎嫌少不接,新郎多次添加。送亲郎收下封包,新郎讨得钥匙后,欢欢喜喜与新娘拜堂。

看屋:汉族婚俗之一,农村议婚中的一个重要程序。又名看家门、查家。流行于广西多数县乡。届时女方和两位称为“陪姑”的姑娘在10多位亲友的陪同下,到男女查访家况(也有女方本人不去的)。男方设宴款待。媒人介绍议婚双方相识。女方亲友代提财礼要求,男方当时通常一概应承,并赠诸宾客“行脚钱”。次日,双方通过媒人细议。有些地方还允许进入议婚男子内室翻箱倒柜察真情实况,之后再通过媒人议婚。

黑房抢亲: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桂东贺县一带。在下程山区,新娘哭嫁两天两夜后,过门之日清早与女伴们同藏黑房。男女迎亲队伍到达后,新娘的兄长(或堂兄表哥)和亲威中的男青年破门而入。女伴掷沙子挥竹枝抵抗。抢者力图将女伴们拖出门外以排除干扰。如两个抢者败阵,则增到4人乃至10多人,直到把新娘强背出门。再由男方迎亲队中的两个(或4个)女子轮流背新娘到郎家。抢亲角逐中,男给女抹锅烟墨,女撕男衣衫,使古抢婚遗风演变为男女青年的打闹嬉戏。

拜堂彩语: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广西多数县乡。婚礼中的一个重要程序。常由新郎的舅舅点燃供桌上的一对喜烛,并说彩话贺喜祈福。如桂东贺县一带常用彩语:“龙独光光,高照华堂,夫妻并寿,福禄成双”、“手拿花红丈二长,恭喜外甥娶新娘,鸾凤和鸣添福寿,夫妻和睦百年长。”祝词说完后,新郎新娘拜天地、祖宗,并对拜成亲。

回门:旧时汉族婚姻风俗。即成婚后三、六、七、九、十日或满月,女婿携礼品,随新娘返回娘家,拜蝎妻子子的父母及亲属。自亲迎始的成婿之礼,至此完成。此俗起于上古,泛称“归宁”,为婚后回家探视父母之意。后世各地名称不一,宋代称“拜门”,清代北方称“双回门”南方称“会亲”,河北某些地区称“唤姑爷”,杭州称“回郎”。近代通鲍在婚后第三天,又称“三朝回门”。此为婚事的最后一项仪式,有女儿不忘父母养育之恩赐,女婿感谢岳父母及新婚夫妇恩爱和美等意义,一般,女家皆设宴款待,新女婿入席上座,由女族尊长陪饮。新婚夫妇或当日返回,或留住数日,若留住时,则不同宿一室。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也备受全社会瞩目。中国的婚礼大操大办之风始于何时?古代是如何禁止婚礼大操大办奢侈之风的呢?

先秦时期婚礼重人情不铺张

先秦时期婚礼重人情不铺张

《礼记·郊特牲》记载“昏礼不贺,人之序也”

结婚是人生大事,举办婚礼也是人之常情。早在先秦时期,中国人就认识到了婚礼意义之重大。《礼记·郊特牲》称,“天地合,而后万物兴焉。夫昏礼,万世之始也取于异性,所以附远厚别也……”

古人将婚姻看得很重要,为此还整出了一套结婚程序:从“纳采”开始,要经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到最后的“亲迎”等六个步骤,此即所谓“六礼”。

在“亲迎”这最后一个环节,要办婚宴招待亲朋。亲朋也会送上一份贺礼,此即人们所说的“随礼”。这“礼”,民间又称“红包”,有的直接称为“份子钱”。

但在先秦时期,古人结婚并不提倡互相随礼,《礼记·郊特牲》中说“昏礼不贺,人之序也”。不仅如此,现在农村仍在流行的结婚时吹吹打打那一套,即用来调节婚礼喜庆气氛的奏乐程序也都不要,用古话来说,叫“昏礼不用乐”。

先秦人为什么要求“昏礼不贺”?他们认为结婚是“人之序也”,即人生的一个自然传续过程。所以,先秦时期民间的婚礼大多都很俭朴,一般不会大操大办。

从相关文献来看,先秦时期民间确实没有大操大办的记载。《礼记·曾子问》中有一段孔子与曾子的对话,孔子谈到当时的婚俗时说,嫁闺女的人家,“三夜不息烛”;娶媳妇的人家,“三日不举乐”。

孔子还就此作了自己的解释,认为前者是思念骨肉分离,后者则感怀生死无常,所以娶媳妇回来传宗接代。如果当时婚礼热闹非凡,孔子绝对不会说“三日不举乐”。

这种“昏礼不贺”、“昏礼不用乐”的制度,一直到秦汉时期才被打破。

秦汉时期婚礼大操大办之风开始盛行

汉高祖刘邦颁布禁酒令“禁塞嫁娶饮酒食肉”

到了秦汉时期,先秦时的一套制度没人遵守了,婚礼开始讲究起来。

但在西汉初年,朝廷还是不提倡婚礼大操大办的,《晋书·礼志中》中记载了刘邦(汉高祖)当皇帝时曾下令:“禁塞嫁娶饮酒食肉”。

显然,这是针对婚礼大操大办的现象提出的。据《汉书·陈平传》记载,西汉的开国功臣之一、位至丞相的陈平,当年家里很穷。户牖乡富人张负见他相貌不凡,决定把守寡五次的孙女嫁给他。但定亲后,陈平无力置办酒宴,是张负予其“酒肉之资”,方得完婚。

陈平是在西汉建立前结的婚,由此可见,办婚礼讲排场在秦代已兴起,到了西汉中后期更成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盐铁论·散不足》记载:“古者,燔黍食稗,而捭豚以相飨。其后,乡人饮酒,老者重豆,少者立食,一酱一 肉,旅饮而已。及其后,宾婚相召,则豆羹白饭,綦脍熟肉。今民间酒食,肴旅重叠,燔炙满案,臑鳖脍鲤,麑卵鹑鷃橙枸,鲐鳢醢醯,众物杂味。”意思是说,以前举行婚礼,用肉汤米饭,再加一些切细的肉块和熟肉招待客人。而现在,鱼肉重叠,烤肉满桌,大鱼老鳖,鹿胎、鹌鹑、香橙……不仅十分丰富,而且越来越铺张。

当时,一些郡国为此专门颁布了地方版“禁酒令”——“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召贺”。

但西汉第七位皇帝刘询(汉宣帝)认为此举不妥,于五凤二年(公元前56年)秋天,下了一道诏书,指示“勿行苛政”。

《汉书·宣帝纪》记载,刘询认为,婚姻之礼,是人伦中的大事;酒食会友,是行礼乐时使用的。禁止老百姓嫁娶时摆设酒食,以相庆贺,等于将乡里亲朋间应有的礼仪废除了,令民无可欢乐,这不是教化老百姓的好办法。

刘询还引用《诗经》上的“民之失德,乾糇以愆”一语,强调自己开禁观点的正确。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人们互相之间不和,大多因为在饮食上照顾不周。所以刘询指示,禁止再搞“禁酒令”。

刘询的本意,或许是想通过正常的婚礼仪式,让婚礼办得热闹点,使民间欢乐和谐,但他忘记了操办酒席容易引起铺张浪费这一最基本的规律。刘询的“开酒令”一传达下去,民间奢侈之风大起,婚礼如果不大鱼大肉地大操大办,生怕别人看不起。

汉宣帝的“开酒令”,不仅影响了当时婚礼风俗,对后世婚礼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可以说,汉宣帝的“开酒令”是古代中国婚礼大操大办的“第一号令”。

魏晋南北朝刮起“奢侈婚风”

南朝齐武帝萧赜下诏“如故有违,绳之以法”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对婚礼更为重视,刮起了“侈婚风”。因为婚礼过于讲究,这一时期还产生了许多新的婚俗,如新娘在婚礼中用扇子挡脸的“却扇之俗”、新娘打扮完毕用细纱蒙面的“盖头之俗”以及夫妻之间的“交拜之礼”,均出现于晋代。“闹洞房”风俗在这一时期,也特别盛行。

传统婚礼中的同牢、合卺之礼依然保留,但所用器物更讲档次。所谓“同牢”是新婚夫妻一起吃肉的礼俗,“合卺”则是新郎新娘在洞房里喝交杯酒的礼俗。当时的南朝,行同牢之礼时美食毕设,合卺之行则使用金银玉器,用品极为奢华。

《南齐书·武帝纪》(卷三)记载,永明七年(公元489年),齐武帝萧赜下诏,欲遏制婚礼中这股不正之风,称“晚俗浮丽,历兹永久,每思惩革,而民未知禁。乃闻同牢之费,华泰尤甚。膳羞方丈,有过王侯”。

针对“奢侈婚风”,萧赜指示相关部门拟订规约,公布于众,并限定摆设婚宴的规模,让合卺之礼不至于亏欠的同时,又能做到婚礼俭朴。最后特别强调,“如故有违,绳之以法。”

后来的齐明帝萧鸾,还组织朝臣讨论,将行合卺之礼时所使用的器皿,由金银器改为陶器。

同一时期的北朝,婚礼奢华同样不逊南朝。由于婚礼浪费严重,相互攀比严重,已影响到国家财政和社会稳定,朝廷及有识之士都不时指出侈婚的危害,提倡节俭办婚礼。《北史·临淮王谭传》记载,当时的皇族子弟元孝友曾进言:“请自兹以后,若婚葬过礼者,以违旨论。”北魏官员崔猷也曾提出类似的禁侈主张。《周书·崔猷传》中称,“时婚姻礼废,嫁娶之辰,多举音乐”,有钱人家“衣服奢*”,崔猷上书请求“禁断”,得到了朝廷批准。

唐宋时期,婚礼内容又有新的发展,比魏晋时花样更多,如催妆、障车、百子帐、转毡、撒帐等风俗,都日渐兴起。这一时期婚礼大操大办现象不再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但自春秋时一直强调的“昏礼不用乐”,首度被官方否定。

宋太祖开宝元年(公元968年),行将灭国的南唐曾议订婚礼,经过一番争论后,知制诰潘佑的意见被唐主采纳——婚礼可以用乐。这是春秋以来,第一次由朝廷明文规定婚礼可以用乐的记载,中国人举办婚礼时请吹鼓手助兴遂成为一种风俗,一直流行到现代。

元代婚礼“聘财无法奢靡日增”

元大德八年朝廷颁布诏书“亲礼筵会,务从省约”

在禁止婚礼大操大办方面,其实历朝都有过限制,制度规定较详细、严格的,应该是元代。

元代虽然由北方蒙古族统治,但汉族风俗仍主导时人的婚姻生活,婚礼大操大办之风仍然盛行,“聘财无法,奢靡日增,至有倾资破产,不能成礼,甚则争讼不已,以致嫁娶失时。”因为办不起像样的婚礼,一些男女竟然不能及时嫁娶,可见当时的结婚成本确实太高了。

元代官员胡祗遹在《论农桑水利》中这样记述:“今日男婚女嫁,吉凶庆吊,不称各家之有无,不问门第之贵贱,例以奢侈华丽相尚,饮食衣服拟于王侯,贱卖有用之谷帛,贵买无用之浮*,破家坏产,负债终身,不复故业,不偿称贷。”

面对奢侈的婚礼习俗,元朝对彩礼、宴席诸方面都做出限制性规定。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正月,元朝廷颁发婚礼“限酒令”,诏书中明确要求,“亲礼筵会,务从省约”。对聘礼和宴席的开支花销,定出如下标准(上限)——

上户,金1两,银5两,彩缎6表里,杂用绢40匹;中户,金5钱,银4两,彩缎4表里,杂用绢30匹;下户,银3两,彩缎2表里,杂用绢15匹。举办宴席,上、中户不得超过三味,下户不得超过二味。

当时,不仅婚礼互相攀比,随礼之风也大行其道。在官场上,有时干脆直接从每个人的工资(俸禄)中扣除“份子钱”,有的份子钱竟让月工资“十除八九”。此风甚至影响到官场的廉洁,朝廷特规定,以后随礼不得从工资中扣除,违反者法办。此规定还形成了法律条文,《元典章》中称:“如蹈前辙,许监察御史廉访司体察明白,以赃论罪。”

声明:“一方钩沉”栏目文章系著名历史学者倪方六先生供本报专稿,摘转请务必与作者本人联系。

彩礼,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一般为结婚的时候男方给女方的钱或物。 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但是在法律上不成立,彩礼是封建陋俗。

不同地方有不同的习俗

一、京津地区

京津地区可分为北礼、南礼、旗礼、汉礼四种,到这个纪初,南礼逐渐融人北礼,形成北京婚礼特色。传统的结婚,先由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双方认可这门亲事后,下一步就是“小定”礼。“小定”礼的多少有男方的财力决定,大多是四盒礼。在婚礼的日子选定之后,就是“大定”,“大定”除“龙凤帖”之外,还需要有衣料首饰、酒肉、面食和水果四包礼物。

二、东北三省

东北三省的婚礼习俗和京津地区有些类似,但也不全相同。东北三省的“小定”礼,需要女方到男方家参加送礼和摆设的酒席。在酒席中需要交换“龙凤帖”,男方还需赠给女方一枚金戒指当作定情物。此外还需要准备四样礼物,即鸡一只;鸡蛋八十到一百个;红糖两斤;粉条两斤。定下婚礼日期后要过“大定”,其中包括了四季服饰、首饰、馒头、酒等等。迎娶的前一天,是女方送嫁妆之日,嫁妆多为衣物、家具、首饰等等。

三、江浙一带

媒人在“相看”过男女双方品貌后,婚俗礼仪要行“文定”礼,交换男女双方各自的生辰八字,男方把聘礼交给女方当面点清。聘礼多是各地土特产,桑麻织物,绩罗绸缎,茶叶及礼金等。女方的嫁妆越多越好,并借机来炫耀自家的财富。婚礼及其后的拜见礼等与北方大同小异。

四、湖广地区

媒人在“合年庚”、看八字,并经两方家长同意亲事后,由媒人代换龙凤帖,同时男方应下“小聘”礼,即一只金戒指、耳环,一对金石榴,以及聘金、槟榔、礼饼等。女方在收到聘礼后,回以文房四宝、松糕等。待迎娶前,男方还要下“大聘”,俗语称“行茶”。“行茶”时男方应准备好礼金、礼饼、烟酒、海味、鱼肉等,女方如数接收后,回以衣物、鞋帽、饼、糖之类,并商定双方婚礼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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