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户口的孤儿怎么结婚

没户口的孤儿怎么结婚,第1张

1 我是孤儿想结婚没有户口本怎么办

找当地社会福利院挂靠户口,然后再办理结婚登记。

孤如果有亲戚,可以以投靠亲戚的方式入户,否则,可以由福利院代为办理户口挂靠。

1、被遗弃的婴幼儿由当地派出所值班警察出具送养证明(一定经过这一流程,即使弃婴被遗留在福利院门外,也是由福利院工作人员以市民身份向所在片区派出所报警)后,送往儿童福利院。

2、儿童福利院值班人员接收送养证明,登记弃婴来源(一般为某地派出所)、收养时间、弃婴性别、穿着及随身物品(尤其是纸条或信物等),记录收养时的一般情况(部分弃婴在收养时生命体征尚不稳定),给没有出生信息的弃婴当场取名,完成收养手续,交回执于警方。

3、儿童福利院负责档案手续的工作人员根据弃婴的实际情况记录年龄,对于没有出生信息的弃婴儿进行年龄估测,一般这种估测是通过弃婴的生理发育特征(如脐带、牙齿、头围或运动言语的发育)进行,推断出大致的出生日期。

4、以福利机构的名义登报公示弃婴的姓名(收养时所取)、出生日期(通过估测)、送养来源、收养时间。公示期为三个月。

5、公示期结束代表弃婴身份成立(公示期间弃婴家长主动领回的现象亦时有发生)。之后由负责档案的工作人员整理弃婴的以上基本信息(即代表出生证明),交由福利院所在区域的派出所进行户口办理,弃婴的户口所在地即为该地派出所,户口地址即为履行收养的儿童福利院。

2 我是孤儿想结婚没有户口本怎么办

找当地社会福利院挂靠户口,然后再办理结婚登记。

孤如果有亲戚,可以以投靠亲戚的方式入户,否则,可以由福利院代为办理户口挂靠。 1、被遗弃的婴幼儿由当地派出所值班警察出具送养证明(一定经过这一流程,即使弃婴被遗留在福利院门外,也是由福利院工作人员以市民身份向所在片区派出所报警)后,送往儿童福利院。

2、儿童福利院值班人员接收送养证明,登记弃婴来源(一般为某地派出所)、收养时间、弃婴性别、穿着及随身物品(尤其是纸条或信物等),记录收养时的一般情况(部分弃婴在收养时生命体征尚不稳定),给没有出生信息的弃婴当场取名,完成收养手续,交回执于警方。 3、儿童福利院负责档案手续的工作人员根据弃婴的实际情况记录年龄,对于没有出生信息的弃婴儿进行年龄估测,一般这种估测是通过弃婴的生理发育特征(如脐带、牙齿、头围或运动言语的发育)进行,推断出大致的出生日期。

4、以福利机构的名义登报公示弃婴的姓名(收养时所取)、出生日期(通过估测)、送养来源、收养时间。公示期为三个月。

5、公示期结束代表弃婴身份成立(公示期间弃婴家长主动领回的现象亦时有发生)。之后由负责档案的工作人员整理弃婴的以上基本信息(即代表出生证明),交由福利院所在区域的派出所进行户口办理,弃婴的户口所在地即为该地派出所,户口地址即为履行收养的儿童福利院。

3 孤儿长大后没有户口本和身份证怎么办结婚证

孤儿的生活费学费是国家民政部门出的,当然是纳税人的钱。一般抚养到18岁。户口是福利院到户籍部门上的。所以以后结婚就去福利院开户口证明就可以领结婚证了。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结婚证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4 没有户口本怎么结婚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 )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主观:

办理收养手续 具体如下: 1、收养人携带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包括身份证明。有无婚姻、子女等的证明文件。收养书。 2、收养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需要到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主管部门加签意见并盖章。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只要有女孩子说自己想嫁给一个孤儿,就一定会招来一片骂声,因为太多人有被迫害妄想症,他们把自己带入了角色,甚至觉得别人在诅咒自己,却始终没有想到这件事情跟自己压根没有任何关系。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件特别有意思的事情,一个女孩子说自己想嫁给一个孤儿,无父无母,无兄弟姐妹,无亲戚的那一种。

她不需要对方买房买车给彩礼,因为她有房有车,有着不低的收入。

她只是希望能够找个人安安静静的过日子,并且相守一生。

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一大群人在评论区谩骂,甚至诅咒女孩子的父母。

不得不承认,现在某些人的偏执和双标真的已经达到了一定的程度。

为什么说怒斥女孩嫁孤儿就是一种偏执的表现?

1、女孩是嫁孤儿,而不是把自己想嫁的人变成孤儿

女孩子想嫁给一个孤儿,而不是把他变成孤儿,这是有本质区别的。

那些骂女孩的人,大多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了进去,大家觉得女孩子好像是在诅咒男人的父母,其实这想法非常可笑。

什么是孤儿?十岁之前失去父母的才是孤儿,如果一个男孩长到十五六岁,突然失去了父母,那么他不是孤儿,因为他父母已经把他养大了。

基于这一点,大家一定要对孤儿这个词有着一定的概念,并不是二十多岁突然失去父母也叫过,在年幼没有能力养活自己的情况之下,失去父母的孩子才叫孤儿。

女孩想嫁的是一个孤儿,而不是想把自己的男朋友变成孤儿,这是有本质区别的。

2、女孩不嫁给他,他也是孤儿

天底下有很多孤儿存在,关于这件事情想必大家都非常了解,有的人是在孤儿院长大的,而有的人是因为小时候父母因为意外而离开了他们,他们要么是吃百家饭长大的,要么是在亲戚家长大的。

可不管怎么样,他们是孤儿这件事情是事实,这是他们的人生经历,跟女孩子并没有什么关系。

孤儿是一个人的人生状态,不管女孩子嫁不嫁给他,他都是孤儿,不是女孩让他变成孤儿的,这件事情大家要明确。所以你们所说的恶毒,简直就是欲加之罪。

女孩只是想找一个孤儿做老公,而不是把自己的老公变成孤儿,如此截然不同的概念,大家千万不要混淆。

3、世上孤儿那么多,他们也是要结婚的

每当有女孩子说自己想嫁给孤儿,就有一大群人跑进来谩骂。这就是一件让人觉得非常奇怪的事情。

女孩子为什么不能选择孤儿?难道孤儿就不能拥有幸福美满的家庭,难道孤儿就不用结婚了吗?

既然孤儿是要结婚的,那么有女孩子喜欢,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

为什么说抨击想嫁给孤儿的女孩是一种双标的行为?

1、他们忘了自己找另一半时的样子

女孩子说自己想嫁给一个孤儿,于是他们就群起而攻之,好像他们特别高尚,女孩特别恶毒似的。

这种想法是多么的荒唐而可笑?

女孩子为什么想嫁个孤儿?或许是因为不想处理太复杂的婆媳矛盾,也许只想过无忧无虑的二人世界。

可不管出自于哪一个原因,都是无可厚非的,因为每一个人在面对婚姻时,都有自己的选择。

你们也是一样的,你们在面对婚姻时也有自己的想法。有人嫌弃多子女家庭关系复杂,于是想嫁独生子女,有人嫌弃独生子女养老负担重,于是刻意避开,有人嫌弃经济条件差的家庭,所以要求对方父母有退休金。

诸如此类的要求各不相同,还有一些更加具体,比如要求本地人,要求城市人之类的,这些都是非常常见的。

你们自己在找另一半的时候各种要求,面面俱到,你们不觉得有何不妥,人家女孩子要求就一条,只想找一个孤儿,你们反倒攻击起人家来了,你们可曾想过你们有这样的资格吗?

如果你们是圣人,你们在找另一半的时候,对异性没有任何要求,只要是异性就行,那可能可以说上几句,可事实上并不是这样,你们在找另一半的时候,所提条件可多了。

在说别人之前,为什么不先看看自己呢?

2、他们对另一半的要求比女孩儿高得多

很多人对另一半的要求,要比找孤儿的女孩高的多。

人家女孩儿也就是想嫁给孤儿,并没有要求对方一定要有房有车,收入多少,毕竟这不现实,绝大部分孤儿都没有办法依靠自己,在结婚的年龄拥有很好的物质条件。

孤儿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他们能够长大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想要年纪轻轻拥有特别的物质条件,自然是不可能的,一个人想要嫁给孤儿,自然是不在乎物质条件的。

而你们在寻找另一半的时候,又是看中对方的家庭条件,又是看重对方的家庭关系的,其要求可比女孩子高多了,你们还对人家说三道四,未免也太荒唐可笑了吧?

大家仔细想一下,你们真的有资格去指责人家女孩子吗?你们所求,你们所望可要比女孩子多多了。

女孩想嫁孤儿合情合理,这跟大家想嫁独生子并没有什么两样

万物皆有因每一个人在面对婚姻大事时都有着自己的想法,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很多人都说多子女家庭当中的男人,不能嫁因为这种家庭太复杂,以后可能会滋生出很多矛盾。

于是他们就想嫁独生子,这样生活简单,而且公公婆婆会将自己半生的积蓄都交到老公的手里。

这就是大家所认为的最正常的表现,那么放在孤儿身上为什么很多人就不乐意了呢?

你们想嫁独生子,是为了避开与大姑子小姑子,甚至是小叔子之间的矛盾,并且想得到公婆的所有财产。人家想嫁孤儿,也是不喜欢太复杂的家庭氛围,想要一个完完整整的老公。从本质上来说,你们其实是一类人,谁又比谁高贵呢?

只是很多人相对来说比较双标罢了,大家总觉得自己所提出的要求是非常正常的,而别人所提出的要求就天理不容,其实这是一种荒唐而可笑的想法。

每个人在面对婚姻的时候都会为自己着想,这很正常,毕竟婚姻是一辈子的大事,所以有些人想找独生子女,有些人想找多子女家庭,有的人想找公务员,有的人想找高收入人群,还有的人想找高学历者。

大家去看看相亲市场,这种情况表现的非常明显,其实大家都是一样的,凡夫俗子皆如此,谁也不比谁高贵。

孤儿只是一种群体,有人选择他们也是一种幸福

一件特别奇怪的事情,孤儿从小在冷漠中长大,又或者说在缺爱的环境当中长大,他们也是渴望家庭的,可是很多人都会考虑到他们的成长环境,而不愿意跟他们在一起。

有一个女孩子愿意嫁给孤儿,这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大家为什么要反倒骂骂咧咧的呢?

不管是双亲家庭,单亲家庭,还是孤儿,大家都是这个世界上的人,是人就都有拥有家庭的权利。女孩子选择任何一种群体都是非常正常的,这只是想法不同罢了。

你想选择独生子女,人家也可以选择孤儿,你想选择有钱人家,人家也可以选择孤儿。

想嫁孤儿的女孩子无可厚非,反倒是那些指责和谩骂的人三观不正。

法律分析:收养孩子不是一定要结婚,不论结婚与否只要收养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就可以收养孩子:(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六)如果是收养异性子女的,需要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一、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这是收养法对收养人条件的基本规定。

也就是说夫妻已有子女收养其他孩子,明显不符合第一项,即无子女的条件。但是同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也就是说,要收养的小孩,如果是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那么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其它特殊限制条件:如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等等。综上,只要符合“无子女”之外的其他各项条件,夫妻已有子女收养其他孩子是可以的。

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记得点亮采纳哦,谢谢啦!

可以。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孤儿院领养一般没有对孩子的年龄限制,但是收养人应当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被收养人必须符合的条件:

(一)该未成年人是孤儿。我国收养法所称的孤儿是指父母死亡或宣告死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该未成年人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该未成年人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也可以不受被收养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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