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丫头,奴婢的来源是从那里来的?他们有结婚的权利吗?

古代的丫头,奴婢的来源是从那里来的?他们有结婚的权利吗?,第1张

“丫头”的由来  古代女孩子在及笄之前,头上都要梳着两个“髻”,左右分开,对称而立,像个“丫”字,所以称为“丫头”。唐代刘禹锡《寄赠小樊》诗云:“花面丫头十三四,春来绰约向人时。”  另外,古代婢女经常梳丫髻,所以“丫头”又成为婢女的称呼,宋代王洋在《大阳道中题丫头岩》诗中写道:“不谓此州无美艳,只嫌名字太粗疏。”并自注说:“吴楚之人谓婢女为丫头。”可能由于“丫头”称呼流行于吴地,北方人不明白,所以王洋写诗为注。从此以后,“丫头”称呼广泛流行,直至现在有的地区仍在沿用此说。奴婢    奴婢是指我国秦汉时期受人奴役的奴隶。是秦汉社会中身份最低贱的人,同牛马、田宅、器物一样是主人的财产,主人可以任意役使、打骂、赠送和买卖。但法律限制随意杀害奴婢,要杀须报官获准,称为“谒杀”。  秦代奴婢称为“隶臣”、“隶妾”、“人奴”、“人奴妾”、“人臣”、“人妾”等,汉代奴婢亦称“僮”、“家人”、“苍头”、“卢儿”、“臧获”等。奴婢所生子女称“奴产子”,仍为奴婢身份。  秦汉蓄奴婢是普遍现象,有官奴婢、私奴婢之分。官奴婢属封建国家所有,数量最多时估计有十余万人到二三十万人。从皇室以下直到庶人中的富者多有私奴婢,贵族、达官、富豪蓄奴达数百人乃至千人以上,但一般为数人。估计全国官私奴婢总数为二三百万人左右,这在秦汉全部人口中所占的数字不大。  官奴婢的来源:①是没入官府的罪犯及其家属。汉文帝元年(前179)一度废除秦的收孥相坐律,但不久即恢复。②是没收罪人的私奴婢。如汉武帝行告缗令(见告缗),没入商人的奴婢以千万数。③是私奴主为了赎罪、拜爵、复身、为郎、增秩等目的将私奴婢纳于官府。④是战争俘虏,秦较多,汉代较少见。  私奴婢的主要来源是购买,汉代市上往往有专门的“奴市”,或将奴婢与牛马同栏出售,价格一般为一二万钱,约与一到两亩膏腴田地的售价相当。也有不经市场私相买卖的。被卖为奴婢的多系贫民及其子女。有的是自卖,有的是被“略卖”,即由奴贩私掠出卖,有的是贵族官僚倚势强买。此外还有“赘子”,即贫民因负债将子女典与富人役使,到期不能赎,则被没为奴婢。另一来源是封建国家将官奴婢出卖或赐与臣下,转为私奴婢。  官奴婢主要从事宫禁和官署中的各种劳役,如侍奉、洒扫、乐舞、豢养禽兽等,也有在官府手工业作坊中劳动或从事畜牧、营建和耕种公田的。私奴婢主要也是从事家务劳动,有一部分则从事农业、手工业生产乃至经商活动。秦代对私奴主杀害奴婢的限制,仍很有限度。秦律规定不受理对主人擅杀、刑、髡臣妾的控告,如仍行控告,控告者反要治罪。汉代不许擅杀奴婢的限制虽较秦代严格些,但实际上私杀奴婢仍常见,甚至仍有用奴婢殉葬的。  奴婢一般劳役繁重,生活困苦。但是,由于皇室、贵族、官僚、富豪奢靡享乐的需要,也有相当数量的官奴婢和一部分私奴婢随着主人过着优裕的生活,被罗曳绮,浆酒霍肉,拱手遨游,赏赐无度,甚至倚仗主势,横行市里,欺凌吏民,直到杀人越货。  汉代大量奴婢多系从破产农民转化而来,不事生产的奴婢的增加又不免加重了广大农民的负担。因此,从保护封建生产关系,避免农民破产的需要出发,汉代统治阶级中的某些人曾提出改善奴婢地位的主张。如董仲舒在武帝时曾主张除去对奴婢专杀之威;贡禹在元帝时曾认为官奴婢十余万人,戏游无事,靠税良民供养,岁费五六巨亿,应免为庶人;新莽则指责买卖和杀害奴婢是“逆天心,悖人伦”;东汉光武帝下诏说:“天地之性人为贵。其杀奴婢,不得减罪。”汉政府也有时发布免奴为民和限制蓄奴的诏令。如汉高帝五年(前202)令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汉初规定奴主需为奴婢缴纳比平民多一倍的算赋;文帝后四年(前 160)免官奴婢为庶人;武帝建元元年(前140)赦吴楚七国之乱后没为官奴婢的人;哀帝即位,令官奴婢年五十以上的免为庶人;并曾企图以法令限制贵族、官僚、富人占有奴婢的数量;新莽时,又曾企图冻结奴婢买卖和向奴主重征奴婢口钱一人三千六百的办法来限制奴婢数量;东汉光武帝六次颁布释放奴婢的诏令;安帝永初四年(110)又令诸没入为官奴婢者免为庶人,等等。另外,奴婢地位也逐渐有所改善。秦和汉初,奴主对奴婢尚有“谒杀”权;汉武帝以后,擅杀奴婢获罪者不少。光武帝更进一步下诏规定杀奴婢者不得减罪;敢炙灼奴婢者论如律,免所炙灼者为庶民;又除奴婢射伤人弃市律。东汉私买奴婢亦为法律所禁。上述措施,有些虽是具文,或未能彻底贯彻,但在限制奴婢数量的增长和使奴婢地位得到缓慢改善方面,多少收到一些效果。

在古代有一种命运比较悲惨的丫头,这就是通房丫头,而通房丫头一般都会在自己家**之前和主人同房。那么, 古代陪嫁丫鬟是给丈夫睡的吗? 通房丫头是干什么的?陪嫁丫鬟并不是给丈夫睡的,睡的是通房丫头。其实这主要是为了检查一下男主人在生理上到底有没有缺陷,也就是说专门是给自己家**女主人测试一下男主人的房事能力的。

通房丫头是干什么的

首先来说说古代为什么先睡通房丫头?古代的人结婚之前很多人都是没有见过面的,都是父母包办的婚姻,因此也就是不知道男方到底怎样,尤其是房事方面,这个时候有钱的人家就会让通房丫头去检验一下未来的男主人,要是可以的话自己家的**就可以嫁过来了,要是不行的话婚事就会被取消,那么这个时候通房丫头就惨了,自己清白没有了,也不可能成为未来的侧室了,但是这没有任何人在意。

那么要是婚姻都很成功的话通房丫头又会做些什么了?要是婚姻顺利的话通房丫头或许好一点,因为这就很有可能成为男方的侧室,地位比一般的丫头都高很多。当然这要是在给男主人生了孩子的情况下。一般的时候通房丫头随女主人嫁过来之后就需要一直陪在男主人的身边,尤其是晚上的时候。有的时候自己家的女主人生理期来了不方便就需要通房丫头了。

从这些也可以看出来通房丫头的一生都是十分悲惨的,就像是一个工具人一样,一开始是为了帮自己家**检测男主人的房事能力,后面则是在女主人不方便的时候再次帮助男主人泄欲。就算最幸运的通房丫头也只可能成为侧室,自己的一生永远都是被人说了算,自己也十分有可能会被随时的抛弃。

古代陪嫁丫鬟是给丈夫睡的吗

另外这里很多人喜欢搞混淆的一点就是陪嫁丫鬟和通房丫头,这两者的关系和地位完全是不同的。所谓的陪嫁丫鬟指的就是被当成嫁妆一起送过来的,是不能和男主人进行同房的,地位也会比通房丫头低很多。主要就是用来打杂的,例如洗衣服,做饭等等。要是被发现和男主人同房之后那么一定是会被赶走了,更多的时候估计是小命不保。

陪嫁丫环通常是由大户人家的**出嫁时带到男方家庭的,与通房丫环的作用有些类似,陪嫁丫环可以算是婚后通房丫环的一种,具体分析如下:

一陪嫁丫环是女方陪嫁时带过来,后期可以成为通房丫环。

成为别人家的丫环,通常是社会底层人民为了解决基本的生存问题,迫不得已做出的选择。主人家条件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自己未来的命运和机遇,因此能够给大户人家的**当丫环,是古代贫苦百姓比较愿意的事情。

如千金**的陪嫁丫环,在自家**未出嫁之前,主要负责服侍**的生活起居,比府中的普通丫环地位稍微高一些,不用干太多杂活累活。在**出嫁时,陪嫁丫环也可以算是嫁妆的一种,随着**嫁到男方也就是婆家之后,能够继续照顾**。

为了不让男主在外面寻花问柳,同时解决他们的生理需求,女方通常会安排自己的陪嫁丫环来做这些事情,也就是成为男主的通房丫环。倘若男主人很喜欢这个陪嫁丫环,并在女主人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将她纳为妾,从这一点来看,这也是她们获得地位晋升的一个途径。其次,据说在男女方结婚之前,陪嫁丫环还有一个作用,就是试婚,目的是检验男方在房事方面有无异常。

二通房丫环自小就服侍在男主身边,具有陪睡义务。

陪嫁丫环能够在女主婚后成为通房丫环,而通房丫环一般都是很小就被买来,陪伴在男方身边。除了照顾男主的日常生活起居外,还要一个重要作用就是陪睡。因此陪嫁丫环与通房丫环,都具有服侍男方睡觉的义务。

但不同的是,通房丫环在男主婚前发挥较大作用,而陪嫁丫环则是由女方带来,在婚后服侍男方的。能不能成为通房丫环,还要看男主的个人意愿。且无论怎样,倘若男方没有将通房丫环升级为妾室的想法,如果她们意外怀孕了,也不能自由的生下来,有时会被要求打掉,甚至被赶出家门。

这些丫鬟一般在**谈恋爱的过程之中充当一个跑腿的作用,主要是为这些**传递一些情书或者是送一些小礼物之类的物件,因为他们的职责就是充当**身边的生活小助手,只要能够让这些**开心,那么他们的生活也就会过得比较滋润,反之如果你不听**的话,你可能会受到很严厉的责备,轻则打骂,重则可能还会把你赶出家门,从此你的生活就会一落千丈,因此这些丫鬟们对于这些**的话一般都是比较的听从的,再加上这种跑腿的事情,也不是什么比较困难的事,他们很愿意去做,甚至还有可能收到一些赏钱。

在我国古代这些女子一般是不会出自己的家门的,尤其是一些大家闺秀,这些大家闺秀,一般都是在自己的家里面做一些针线活,或者是学一些琴棋书画,但是他们一般都不会在大街上或者是在外面随意的走动,因为在儒家的传统文化中看来这样的女子是不守妇道的,同时也是一个不懂礼仪的女子,会受到人们的指责和责备,因此让这些大家闺秀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很是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生怕因为自己的举动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让自己以及自己的家庭受到他人的指责。

但是这些大**他们也有自己的七情六欲呀,到了该结婚的时候,他们也会挑选一些自己满意的男子。有可能就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之中,这位大**就和一位男子一见钟情了,但是由于家里面的种种原因,导致了自己不能够出去与这些男子相互约会,所以说这个时候他们就需要一个跑腿的了,也就是相互传信的人。而**身边的这些丫鬟就自然是最佳的人选,因为他们服侍**的时间非常的长,对**的脾气以及心理是非常明白的,因此交给他们去办是非常合适的一件事情,但是这件婚事最终能不能成还是要看父母的意思,因为在古代的这些大户,人家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同时还要讲究门当户对,只有双方的父母同意了,这件婚事才能够成。

由此看来古代女子谈情说爱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他必须要遵守一些礼仪传统,但是随着近代社会的发展,现代女子的思想文化也变得更加的开放,他们对于谈情说爱也更加的放得开,这可能也是一种时代的进步吧。

“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辩忠奸┅┅”,每当听到这首耳熟能详的歌曲时,我们就会想到刚正不阿、为民请命的包青天包拯。千百年来,包拯在历代人民的心目中,一直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清官,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但我们只知道包拯的清廉和铁面无私,却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家庭。包拯一生娶了三个老婆,但最终为他传宗接代的却是丫鬟,这是为什么呢?事情原来是这样的。

 

1、铁面无私“包青天”的一生。包拯,字希仁,出生于999年,庐州合肥人,北宋名臣。1027年包拯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于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考中进士 ,被授任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今江西永修)知县。因父母年迈,包拯请求在合肥附近就职,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县)监税,父母又不想让他离开,包拯就辞去官职,回家赡养父母。几年之后,他的父母相继去世,包拯在双亲的墓旁筑起草庐,直到守丧期满,还是徘徊犹豫、不忍离去,同乡父老多次前来劝慰勉励。

直到景祐四年(1037年)包拯才赴京听选,获授天长(今属安徽)知县。 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祐六年(1061年),任枢密副使,第二年逝世。包拯平生整治吏治、铁面无私、注重生产、巩固国防、举贤任能、为民请命,多次论劾权贵,敢于替百姓申不平,颇有政绩,是中国历史上的名臣,杰出的清官代表。他为开封府尹,用三把铡刀,上斩皇亲国戚,下斩刁钻恶棍,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包拯之名,成为清廉的象征。

 

2、包拯的三位夫人。据记载,包拯一生有两个夫人,一个媵妾。第一位夫人是李氏,是包拯的原配,很早就过世了。

第二位夫人是包拯续娶的董氏,后封永康郡夫人。董氏原是官宦之家的**,从小知书达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和包拯成婚后,对包拯说过:“大丈夫当为君上效力,家里自有我来照料双亲。”

1973年,合肥文物部门对包拯及其家族墓地进行清理,从包拯墓葬中出土了包拯遗骨及其墓志。董氏在包拯的事业上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属于包拯事业有成的强大后援。她是出自大户人家的**,自小就已经接触诗词文学这方面的知识,所以在见识上也比较广。在包拯去科举的时候,董氏在家中照顾包拯的父母,董氏对丈夫的父母照顾得无微不至,有什么重活都是她干了,为包拯解决了很多烦恼。包拯在京城获得了一些成就的时候,他想要回家照看自己父母,他的妻子是无条件地支持他,根本没有埋怨过几句。

董氏跟其他家庭中的女人不一样,她没有她们那么小气,只想把丈夫束缚在身边,董氏是相反的例子,她很体谅丈夫这样子做。在包拯当官时期,由于包拯整天忙于政事,所以也没有太多时间照顾她,可是董氏还是没有抱怨过,依然做好妻子的本分。他们的生活过得很幸福,之后还生了一个儿子。没想到儿子在青年的时候却早早离开了他们。对董氏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一时接受不了,导致长病不起,没过多久也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第三位夫人媵妾。所谓媵妾,指陪嫁的女子,或指姬妾或陪嫁丫头。媵妾的地位要比妾高很多,有正式的身份,可以出席正式的宴会等等。媵妾孙氏是第二位夫人董氏的陪嫁丫鬟。除此之外,包拯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长子包繶,官至太常寺太祝、通判潭州,先于包拯去世。次子包绶,幼名包诞,包拯幼子,官至朝奉郎、通判潭州。长女包氏,嫁陕州硖石县主簿王向。此女包氏,嫁国子监主簿文效。但是,古代女儿嫁出去后,生下的后代一般不能认为是包家后代。

 

3、为何说传宗接代的是丫鬟?因为包拯与第二位夫人董氏生的儿子包繶,成年后因病去世。据记载,1、包繶,出生于1033年,北宋名臣包拯长子,生母董氏,十九岁时娶淮阳崔氏为妻。崔氏是当过三朝宰相的吕蒙正外孙女,因此包家与崔家算得上是门当户对。包繶因父亲包拯官居高位,自幼便受到特殊的荫补,年纪很小的时候就获得宋仁宗赵祯赐封为太常寺太祝,但还未上任便于婚后第二年病故。包繶与崔氏生有一子包文辅。

崔氏伤心欲绝,谁知祸不单行,数年之后,五岁的儿子包文辅又夭折,崔氏与包公失去了唯一的长子和长孙,心如刀绞。但包公夫妇毕竟是开朗之人。不希望崔氏年纪轻轻便在家守节,劝她再嫁,但崔氏执意不从,公婆失去独子已够悲伤,自己再离开岂不叫老人家们更添一层痛苦。

便说:“公公是天下尽为仰慕之人,吾可代夫君奉养翁姑,心满意足矣。”此后崔氏在包家守节二十年,后来宋哲宗下旨加封她为永嘉郡君。嘉奖诏书为当时大文豪苏轼所撰,收录在《东坡全集‧故枢密副使包拯男繶妻崔氏封永嘉郡君制》,堪为一段佳话。在古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包拯是有名的大孝子,为创承香火,根据古代的婚姻制度,在董氏死亡后,媵妾孙氏自动过渡为第三任夫人。包拯把对董氏的亏欠全转移到孙氏身上,但媵妾孙氏脾气不好,经常与包拯发生口角,后被包拯打发回娘家了。不想这时,孙氏已有身孕,回家后不久生下儿子包綖。但是,因为包拯和孙氏不和,怕影响孩子,就没告诉包拯生孩子这事。

直到1059年,包拯60大寿的生日宴会上。包拯的儿媳妇崔氏抱来一个两岁小孩,非说是包拯的亲儿子。包拯有点懵逼,按时间推算这是57岁高龄播下的种子。后来得知是被他打发回娘家的媵妾孙氏生的,崔氏一直帮他补交赡养费。包拯很罕见的笑了,他给小儿子取名包绶。于是,他再次拥有一个温暖的小家庭。据史书记载,包绶,幼名包綖,生于北宋仁宗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卒于徽宗崇宁四年(公元1105年),享年四十八岁,北宋名臣包拯次子。

生母是包公身旁侍妾媵孙氏,但未出世,生母孙氏便被包公打发回娘家,多亏大嫂崔氏知悉孙氏怀有身孕,便背着包公夫妇,私底下不断派人送钱财衣物等到孙家。孙氏生下一名男孩,崔氏又偷偷将男孩抱养在自己房里,名为长嫂,实为养母,翌年,在包公六十岁大寿之际崔氏将还在襁褓之中的孩子送到包公面前,包公夫妇大喜,遂将此子取名包綖。现在,包拯的后代都是这个媵妾孙氏和包拯所生的儿子“包綖”这一脉繁衍而来。

 

综合包拯的家庭变故,所以说,铁面无私的“包青天”,也是一生坎坷,虽然一生娶了3个老婆,但最终为他传宗接代、开枝散叶的却是最后一位夫人媵妾孙氏,也算是第二位夫妇董氏的陪嫁丫鬟了。但不管怎么说,好人有好报,一代清官包拯寿终正寝,也有后代传承香火。包拯的临终遗言: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吾孙也,更值得我们学习。

古代在**出嫁的时候,一般的大户人家都会陪两个陪嫁丫鬟,这些陪嫁丫鬟与一般的丫鬟的身份是不同的,要高于普通丫鬟。并且陪嫁丫鬟在同**嫁到男方家的时候,在男方家里也是属于一等丫鬟的。并且对于**来说。陪嫁丫鬟就是自己的心腹,是自己人。

虽然说陪嫁丫鬟地位要比普通丫鬟高,但是丫鬟毕竟还是丫鬟。不过因为是陪嫁丫鬟,与**一起嫁过来的,所以一般情况下,陪嫁丫鬟是不受男方家制约的,因为陪嫁丫鬟的卖身契在**那里或者是在**娘家那里,而例银也是**从嫁妆里出的。

所以陪嫁丫鬟不仅是可信的丫鬟,还是事事服从**的仆人。特别是在**不方便的时候,陪嫁丫鬟是可以陪姑爷的,而这一切对于一个丫鬟来说,是必须要服从的。

当然,这只是针对陪嫁丫鬟一般的情况,如果存在特殊情况,那么陪嫁丫鬟是没有人生自由的,她要听**的安排。

一般来说,陪嫁丫鬟是留给**使唤,让**放心的存在,但是在古代一个男人不止有正房,还有妾室和通房。而对于嫁过去的**来说,难免会有些不方便的时候。

而在**不方便的时候,就不能在伺候丈夫了,这个时候丈夫肯定要去其他女人的房里,这样一来,对于**来说,就是变相的把宠爱分给了其他的女人,或者是很可能因此会失宠。

所以,这个时候,**为了争宠,拉拢丈夫的心,就会把陪嫁丫鬟送给丈夫,让陪嫁丫鬟上姑爷的床,这样丈夫就不会到其他女人房里了。

而陪嫁丫鬟是**的陪嫁,卖身契攥在**的手里,陪嫁丫鬟和**是一头的,也就是**的手下,所有的事情都会听**的。

所以陪嫁丫鬟是**一方的人,比较容易掌控,把陪嫁丫鬟送给姑爷代替自己陪丈夫,这样既能争宠,又不会失宠,还能笼络丈夫的心。

而这一切对于陪嫁丫鬟来说,都是无法反抗的,必须要服从。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陪嫁丫鬟虽然是同**一起出嫁的,但是到底也只算是一样嫁妆,是个奴才?因为陪嫁丫鬟的卖身契在**的手里,所以陪嫁丫鬟的生死都由**掌握着,所以。别说是陪姑爷,就是怕陪嫁丫鬟去死,也是不能反抗的。

当然了,这种情况只能针对部分陪嫁丫鬟和**。一般来说除了拉拢丈夫和争宠之外,一般的**是不允许陪嫁丫鬟上丈夫的床的。

但是耐不住有些心大的陪嫁丫鬟,因为觉得自己是陪嫁丫鬟,就是给主家姑爷准备的妾,所以想尽一切办法都要爬上姑爷的床成为妾室,这样就能高丫鬟一等了。

而这种情况,在**不允许不知道的情况下,爬到姑爷的床,对于**来说等于是被抢了丈夫,被丫鬟背叛了。一般来说,这种丫鬟如果不是非常的受宠,那么下场是不会好的。

因为陪嫁丫鬟是变相的嫁妆,卖身契在**手里,所以如果**有命令,那么在**不便时,是需要陪姑爷上床的,并且什么都要服从。因为有了卖身契,那就是连命攥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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