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礼仪
丧礼
有关历代帝王的丧礼,历代文献有极丰富的记载,从秦朝至清朝,皇帝及皇室成员的丧葬情况,越来越复杂和排场,礼典备载,汗牛充栋。限于篇幅,只选择封建社会晚期的两个王朝——明、清时期的帝王丧葬之礼,作一典型进行说明和归纳,用以代表整个封建时期的帝王丧礼情况。 </P><P>明代皇帝丧礼,又称为大丧礼。整个治丧过程,可分为遗诏、部议和仪注三大部分。
清朝的皇帝丧仪,基本上沿袭了明制,但又结合了满族的一些风俗习惯和古代典礼中的制度。
皇帝驾崩的当天,将卤簿、大驾全部设齐。
大殓后,将大行皇帝的梓宫放在乾清官王、贝勒、贝子、公、公主、福晋等高级贵族人员各自回家进行斋戒,政府各部院大臣和官员要到本衙门宿舍中集体住宿斋戒,不许回家。至于散闲官员,则齐集于午门斋戒住宿。 斋戒期满以后, 王以下文武官员不准作乐,禁止丧服嫁娶活动。在京的军民百姓要在二十七天中摘冠缨、服素缟,一个月内不准嫁娶,一百天内不准作乐(即任何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主要是指文艺表演),四十九天内不准屠宰,二十七天不准搞祈祷和报祭。服未除前,文件票拟用蓝笔,文件一律用蓝色油墨印刷。京城自大丧之日始,各寺、观鸣钟三万次。 第二天,要在天安门前举行颁遗诏仪式。
葬礼
远古时代,殡葬极为简易,陵无坟丘建制。随着岁月的流逝,一些先祖的葬地也就在人们的头脑中泯灭了。进入封建社会以后,人们为了纪念在中华民族文明发展史上做出贡献的许多英雄人物,则根据传说附会建筑许多纪念性的陵墓和陵庙,如河南推田的大吴(伏羲)陵、陕西黄陵的黄帝陵、湖南{需阝}县的炎帝陵、山东曲阜的少昊陵、河北高阳的颛顼陵、山西临汾的尧陵湖南宁远的舜陵、浙江绍兴的禹陵等等,帝王陵墓的出现,大约在战国中期。但由于当时诸侯割据争雄,人力物力分散,陵墓都较狭小,未见有陵园建筑。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秦始皇陵在今陕西临潼,原名“丽山”或“骊山”,前后修建了四十年,这种不惜耗费大量人力财力,为帝王修筑宏伟陵墓,以体现封建皇权威严的做法,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袭。只有元代皇帝死后深埋,然后纵使万马奔腾,消灭地面上的一切痕迹,使确切葬处成为永久的秘密,这是遵照蒙古习俗,当系例外。此外,唐代埋葬帝王多因山为陵,不另起大型坟堆,高大的封土堆原本是山的象征,在今天的中华大地上,还可考见或保存的帝王后妃陵墓尚多,比较著名的有秦始皇陵、汉高祖长陵、汉文帝霸陵、汉武帝茂陵、汉光武帝原陵、蜀先主刘备惠陵、北魏文明太后永固陵、文景帝修安陵、梁武帝修陵、陈宣帝显宁陵、隋炀帝陵、唐太宗昭陵、唐高宗和武则天乾陵、唐玄宗泰陵、杨贵妃墓、前蜀高祖永陵、南唐二陵、北宋八陵、南宋六陵、辽太祖祖陵、西夏王陵、金太祖陵、成吉思汗陵、明中都皇陵、明太祖孝陵、明成祖长陵、明神宗定陵明思宗思陵、清初三陵、清东陵、清西陵、乾隆容妃墓、光绪珍妃墓等。
觐见礼
1.诸侯朝觐仪。两汉时,同姓诸侯王来朝,天子往往以家人之礼相待,甚至宴饮言谈时都不太讲究君臣礼数。以后晋武帝泰始年间始规定,诸侯王每三岁一朝,朝礼皆执璧。
2.百官朝见仪。
其一,臣下见君长之礼,为稽首,顿首五拜。意思是先拜手稽首,再四拜一叩头成礼。百官见东宫太子或亲王时,行稽首四拜礼。
其二,在京的文武百官如遇告假或出使,都要来皇宫辞行。
其三,国家重臣,特别是那些方面大员来京朝见,鸿胪寺应优先立即带其进见皇帝。
其四,文官四品以上以及翰林院学士、尚宝司、六科部给事中、武官公侯伯都督以及附马、仪宾、锦衣卫指挥等官,患病超过三日者,都要身着公服到午门外行朝见礼。若大臣中有蒙皇上遣医调治、并赐物慰问以及大臣考满有赐者均在行礼后还得面谢皇帝。
其五,文武百官出入朝门时,各照品秩高低表示逊敬。凡一品以下的官员遇着公、侯、驸马等人,应加以敬礼,立要旁立,行则后从;凡三四品官见到一品官的时候,应行逊礼,走和站立都必须在一品官的身后;五品以下的官员仿此类推。除有宣召,一律不许出现僭越失礼的现象。
其六,百官入朝门时,必须拱手端行,威仪整肃,不许私下与人客套寒暄与行礼,不准喧哗、吐痰以及一切不敬行为。入朝后,皇帝升座以后,任何人不得出声、谈笑、指指点点、东张西望。
其七,百官入朝行礼和退朝下班时,一律按文官在东、武官在西的原则,不许径直穿越御道东西行走。如在奉天门或午门行朝礼,有正当理由必须东西横向行走者,也务必要退到金水桥以南,才能通过。
其八,大臣入朝,不管是立还是坐,不许面朝南方。违者以僭逆论罪。
其九,臣下百官,任何人不淮在皇宫中道和五道上行走。
其十,所有正殿正门的中三道台阶,除皇帝一人外,任何人不得行走践踏。
其十一,百官朝参时,遇有皇帝圣谕教训时,必须专心致志,拱听分明。
其十二,与皇帝会面,有时也蒙赐坐。
其十三,被赐坐的官员们,如遇有另外的官员向皇帝奏事时,必须起立,等奏事完毕才能重新落座,不许倨坐失仪。
还有太子见皇帝,有皇帝见太上皇和太后,有皇后、妃嫔见皇帝,有宫中侍从婢朴见主子等各种见面礼仪不胜枚举。
婚礼
《五礼通考》曾说,自后齐以来,不管天子庶民,婚礼“一曰纳采,二曰向名,三曰纳吉,四曰纳征,五曰请期,六曰亲迎。”
这就是古代婚礼所分的六个阶段,俗称“六礼”。分述如次:
一、纳采:这是议婚的第一阶段,男方请媒提亲后,女方同意议婚,男方备礼去女家求婚,礼物是雁,雁一律要活的。为何用雁雁为候鸟,取象征顺乎阴阳之意,后来又发展了新意,说雁失配偶,终生不再成双,取其忠贞。 </P><P>二、问名:是求婚后,托媒人请问女方出生年月日和姓名,准备合婚的仪式。�
三、纳吉:是把问名后占卜合婚的好消息再通知女方的仪礼。又叫“订盟”。这是订婚阶段的主要仪礼。古俗,照例要用雁,作为婚事已定的信物。后发展到用戒指、首饰、彩绸、礼饼、礼香烛、甚至羊猪等,故又称送定或定聘。
四、纳征:是订盟后,男家将聘礼送往女家,是成婚阶段的仪礼。这项成婚礼又俗称完聘或大聘、过大礼等。后来,这项仪式还采取了回礼的做法,将聘礼中食品的一部或全部退还;或受聘后,将女家赠男方的衣帽鞋袜作为回礼。聘礼的多少及物品名称多取吉祥如意的含意,数目取双忌单。
五、请期:送完聘礼后,选择结婚日期, 备礼到女家,征得同意时的仪式。古俗照例用雁,礼品一般从简,请期礼往往和过聘礼结合起来,随过大礼同时决定婚期。
六、亲迎:就是新婿亲往女家迎聚的仪式。这项仪礼往往被看做婚礼的主要程序,而前五项则当成议婚、订婚等过渡性礼仪。这些形式中有一部分出于社交关系的需要,如女家的“添妆”,到男家时的“开揖”、“闹洞房”等,都是确立社会关系的仪礼。纯属亲迎部分的仪式,一般用花轿,分双顶或单顶,扶亲妇上轿的“送亲嫂”,陪新郎至女家接人的“迎亲客”,都各有要求,起轿、回车马、迎轿、下轿、祭拜天地、行合欢礼、入洞房……每一过程又都有几种到十几种形式,大多表示祝吉驱邪。亲迎的季节,一般选在春天,州以农立,适逢农闲,丰收为是,正好婚配。 </P><P>婚嫁“六礼”过后,进入过渡期,新妇回娘家的“归宁”,一直到新妇进入育产期,第二代再行诞生礼。从此,婚礼只作为一种家庆纪念日,按周年庆贺(满一个“花甲”举行隆重庆贺仪式,叫办重婚酒),年年值庆,直至终年。在国外,结婚二十五年做银婚礼。结婚五十年做金婚礼。这些都是婚礼的追忆仪式了
颁诏仪与上表仪
1)颁诏仪。颁布诏令,包括皇帝或太后等发布法令和文浩时的仪式。帝王诏令的种类很多,主要有传位诏、即位诏、改元诏、加冠诏、出阁诏、赐确诏、礼仪诏、巡幸诏、南郊诏、北郊诏、封掸诏、谒庙诏、附庙诏、附葬诏、赠诏、痊复诏、籍田诏、贬责诏、废黜诏、降黜诏、遗诏、上尊号诏、里太子纳妃诏、命皇太子监国语、皇长子降生诏、召皇太子临朋听政诏、出宫人诏、罪己诏、复辟诏、退位诏等等。各种诏令均有自己特定的内容,如传位诏是皇位继承性质的诏书,是指皇帝在生前将皇位传给新君时所颁布的诏书;即位诏则是皇王即位时向天下臣民颁布的文书,又叫“即位册文”。诏书的内容各不相同,此处不拟一一陈述,只是将颁布诏书的一些共同的仪式作一简单介绍。 </P><P>明代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首次制定颁诏仪。在奉天殿设立御座,在殿东设一宝案,殿内有乐队,准备演奏中和韵乐,大乐则在午门和承天门外。承天门上设宣读案,面朝西南方向。清晨,校尉擎着云盖,站在殿内帘前,百官朝服在承天门外立班,公、侯则立于午门外,俱东西相向。皇帝身着皮弃服,升殿。其仪如朝仪。礼部官捧着诏书来到案前,加盖国望,将诏书置于云盖中。校尉举着云盖;由殿东门出去。门外大乐齐奏,举诏的校尉由奉天门到金水桥南的午门外,公侯作前导,迎至承天门上。礼官鸣赞,唱排班,文武官各就位,乐声再起,全体四拜,乐止。宣读官和展读官升案,称“有制”,众官闻声齐刷刷跪下。礼部官捧诏书交给宣读官,宣读完毕后,将诏书交礼部官放在云盖中。司仪官赞道:“俯伏。”众官俯伏行礼;叫“平身!”方起身复原位,四拜,乐止。文武百官又舞蹈,三呼万岁,又四拜。仪礼司宣布:“礼毕!皇帝乃起驾离殿,礼部官把诏书捧着,交给使者,百官乃告退。 </P><P>明亮靖六年(1527年)对颁诏仪进行了若干修改。由鸿炉官设宝案,锦衣卫设云盖盘于奉天殿里的东侧,另在承天门上设一云盘,在午门外设一彩桥,宣读案也设在承天门上。百官人丹探侍立,皇帝冕服升坐,翰林院官员捧诏书在御座前东部立。百官入班,四拜,出至承天门外。颁诏仪式正式开始,翰林院官将诏书授予礼部官,礼部官将诏书捧置云盘案上,云盖由校尉举着,一行人从殿东门出,至午门外将诏书放在彩轿内。公、侯、伯三品以上官为前导。迎诏至承天门上,宣读赞拜,则与洪武年间的仪式一样了。宣读完毕,礼部官捧诏书授锦衣卫官,放在云匣中,用彩绳把云匣绑在龙竿,从承天门上降下。门下的礼部官接过降下的诏书,放在龙亭内,敲锣打鼓地护送到礼部,交给使者颁行。
上面介绍的是颁诏仪式,那迎接诏书有什么仪式呢洪武年间对这一环节也有礼文规定。凡遣使开读诏敕,接诏的部门要备好龙亭,仪仗、鼓乐,出墙郭迎接。送诏书的使者下马,奉诏书放在龙亭中,向南而立,接诏部门的官员穿好朝服行五拜礼。然后,众官员及乐队为前导,使者上马
随龙亭后,一起来到公廨衙门。众官先进门,按文东武西的原则在大厅排立好,候龙亭进门。龙亭一到,行四拜礼。使者进屋后,从龙亭中把诏书交给展读宫,展读宫跪着接过,走到开读案前宣读诏书。读罢,将诏书棒
还朝使,仍故人龙亭中。众官四拜,舞蹈山呼,又四拜而礼毕。该部门首 长走到龙亭前,跪问皇躬万福,朝廷使者鞠躬答道:“圣躬万福。”众官退
散,换下朝服,穿官服出来会见和招待使者,见面时双方行两拜礼。
凡是朝廷使者送达诏书的途中,无论是官员、士兵,还是百姓,遇见后应立即在路旁俯伏,等送诏队伍过后,方能起身。
以上是颁诏接诏仪式之大概。皇帝下达的命令,除诏书外,还有其他形式,如救符、丹符、制喻、手诏等,这些文件的传达,多数不公开进行,所以也就没有大张旗鼓的仪式了。
清代,诏书先用满、蒙、汉三种文字写成,后改为满、汉两种文字。在太和殿内设黄盖、云盘、诏案、黄案;在午门外备龙亭、香亭;在天安门上的楼雉口中预制一个朵云金风,东部筑一座宣诏台。内阁学士捧诏加印国玺,铺于黄案。皇帝入太和殿,王公大臣行礼毕,由大学士捧诏书交给殿槽下的礼部尚书,尚书跪接,陈设在丹陛的诏案上。行礼后,将诏书放入云盘,盖上黄盖,礼部宫举着云盘从中路出太和门,百官从行到午门外,将云盘放入龙亭。龙亭来到天安门外的桥南,取出云盘放在高台的黄案上,文武官按品级排队向北站立,宣读宫走上宣诏台朝西立,众官跪听宣诏先宣读满文,后读汉文,读罢,众官行三跪九叩礼。奉诏官用朵云装上诏书,系以彩绳,从天安门楼上的金风口中吊降下来,礼部官在城楼下接过朵云诏书,仍放进龙亭。拱卫龙亭出大清门,去礼部。礼部尚书率属下望阙(宫廷)列拜香案,行迎接诏书礼。礼部迎到诏书后,用黄字誊抄付印,颁行各省
。
2)上表仪。这里所谓上表,不仅包括表,还有笺、奏章、疏、封事、题本、书、牒等文种。关于各种文体的写法和体裁,属于文章学或文体学的探讨范围,此处只就王公大臣、文武百官向天子或太后进上言论时的一些礼仪,作一描述,至于上奏的不同文体格式,只是在涉及礼仪内容时附带说明。我们鉴于明朝的礼仪具有上承唐宋,下启满清的特点,它的典章制度富有极显著的汉民族封建王朝的典型意义,放下面仍以明朝上表仪式为例,加以概述。
宋朝的群臣上表仪,大致情况是:守宫设次于朝堂,文官在东,武官在西,相对为首;设中书令位于群臣之北。礼部官举表案入,引中书令出列,就南面而立。礼部郎中将表交给中书令,中书令奉表上奏皇帝。凡遇大朝仪时,宰相率文武群臣和诸军将校、各国部落首领、道士和尚、民间耆老等到东上阁门去拜表,知表官将表跪交宰相,宰相再跪交给阁门使,阁门使交给通进司,通进司交给皇帝。宋代群臣上表时,必须有一名要臣作为“表首”,即上表的领头人,有的认为太子三师应为表首,有的则认为表首理当仆射充任,最后决定以仆射为表首,因为他是百僚师长,百官之本。
明朝上表,分多种形式,有进表笺仪,进玉牒仪,进书仪,上贺表仪,上谢恩表仪等等,十分详细具体。首先谈谈进表笺仪。
明初定制,凡王府遇正旦、冬至、圣诞等三大节,先期作好陈设准备,准备就绪后,藩王冕服就位四拜,到香案前跪下,进表后,复位,四拜,三舞蹈,三呼万岁,再四拜。其属官也穿朝服,随班行礼。如果是进皇后表,除不舞蹈、山呼卜仪式相同;如进皇太子表,王穿皮弁服,行人拜礼。
各衙门,百官上表笺,只有规定,无仪式,洪武间定,进表前一天,在衙门、公廨附近街道结彩,官员在本衙门内斋休宿歇。进表当日清晨,在庭中设一龙亭,在露台设仪仗和鼓乐,龙亭前放一张表笺案,案前设一香案,龙亭东为进表笺官之位。鼓初严,各官穿好朝服,次严,首长到香案前,盖官印于表上,把表置于表案,然后退立幕次。鼓三严,各官入班,四拜,首长到香案前,赞官叫“跪”,众官皆跪,一执事官将表笺跪交首长,首长跪交给进表官,进表官跪接过来,放入龙亭中。首长回位,各官四拜,三舞蹈,三呼,四拜。锣鼓前引,仪仗队其次,鼓乐再后,百官跟着,百官之后是进 表官和龙亭。来到郊外,把龙亭面朝南,仪仗鼓乐如前面所述的排列,文武官侍立,首长从龙亭中取出表笺,交给进表官,进表官在马上接过表,策 马奔京师皇宫而去,众官返回。
明朝规定了进表上表的数量、上达程序和日期等。如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定:皇帝生日,京城以外五品以上衙门,只进表文一道;正旦、冬至、上皇帝表文、中宫笺、东宫笺文各一道。地方省一级衙门,其表笺遣使
送交礼部。各州的表笺先交给府,各府再上交布政司,布政司最后再送礼 部,礼部将全国各地进的表笺,作一分类目录,向皇宫帝、后、太子们汇报, 并呈上所有的表笺。
苗族都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比较自由,青年男女通过“游方”、“跳花”等活动,借以认识,相互了解,建立感情,进而确定婚姻关系,再由男方托入向女方说亲,履行定婚、结婚仪式。
草标-苗族民俗
苗族民俗,流行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苗族青年男女传递爱情用草标作纽带。草标形式各异,却很讲究,都传递着美好的愿望。有的用几根小草,表示几天后相会;有的将草扎成圆圈,表示团圆有望;有的青草夹黄,黄示称场再相会。传说以前有个苗族小伙子阿本和苗族姑娘阿贝相爱,不料,阿贝姑娘被寨主看上并被抢走,当阿本来到的约会地点时,却不见阿贝的踪影,只见路旁有个草标,知道大事不妙,便按草标指约方向,到寨主家救出了阿贝姑娘。从此,他们离开家乡过上了幸福日子。草标的妙用也就从此流传了下来。
花带与抄带-苗族民俗
苗族青年表示爱情的信物。云南昭通、大吴、彝良、永善等地的苗族男女青年相爱后,要互赠信物。姑娘送小伙子一根用彩线编织成的花带,长约1米,宽3-4厘米,上面绣着山川花草图案,寓意为“千里姻缘一线牵”。小伙子回赠姑娘一根线吊子。双方定情时,姑娘要送对方一根用雪白麻织成的长约150厘米、宽约30厘米的抄带,寓意为将纯洁的爱情献给对方,对方回赠一把梳子和一个圆镜,表示终身相爱,白头到老。
坡会-苗族民俗
传说很久以前,龙牙寨有个山清水秀的马蹄坡。每年春天都有许多姑娘、小伙子在这里放牧。一天,一个主官路过这里,见苗家姑娘漂亮,便叫随从去抢。小伙子见状,一齐吹响牛角,唤来了手握大刀、锄头的苗族人民,他们拥上马蹄坡,赶走了土官。为了庆祝胜利,他们在此唱歌跳舞。从此以后,便形成了传统的坡会。现在每逢节日,人民穿上节目的盛装,汇集在芦笙坪上赛歌、跳舞、爬竿、斗牛,利用这个盛会唱歌今天幸福的生活。
半路“抓亲”-苗族民俗
此风俗流行于湘西苗族地区。姑娘结婚时,由六个年轻姑娘和一位40多岁的中年妇女组成送亲队伍。迎亲队伍由六个小伙子和两个姑娘组成。两支队伍都在清晨五更相向出发,相会后,迎亲队伍把挑来的糯米饭交给送亲的大嫂,大嫂把盛新娘用品的竹篮交给迎亲的姑娘,然后起把糯米饭给大家吃。这时迎亲的一个姑娘说:“婆婆,谁是我家嫂嫂啊?”话音没落,送亲的姑娘将新娘紧紧围在中间保护起来。迎亲的小伙子和姑娘们就设法去“抓”新娘。最终新娘还是被“抓”走了,送亲的也便完成了任务。迎亲的带走新娘,双方道别而去。
踩脚-苗族民俗
也叫“踩妹脚”。是广西桂北大苗山一带的苗族男女青年表示爱情的一种方式。苗族青年在传统节日里,通过跳芦笙、踩堂舞、对歌等形式选择了意中人,但当众难以启口,男青年便趁人不注意时,脚尖轻轻踩女青年的脚,以试其态度,若女青年也如法回报,就表示接受求爱;否则,也不会责怪对方。经过“踩脚”确定了恋情,便可频繁幽会,互赠信物,然后就由双方父母商定婚期。
掐指-苗族民俗
“掐指”就是在节假日赶圩时,小伙子对姑娘产生爱慕之情,轻轻地掐一下姑娘的小手指。姑娘真心实意的接受小伙子的爱慕,就背过手来轻轻地掐一小伙子的小拇指,不愿意的话,就不理会。
相亲风俗-咬手定情。
在海南省苗族中流传着一首古老的歌谣,有这么一句歌词“伸手给哥咬个印,越咬越见妹情深,青山不老存痕迹,见那牙痕如见人。”"咬手"是海南苗族男女青年表达爱情的一种独特方式。
“咬手”是海南苗族男女青年表达爱情的一种独特方式。每逢节假日,特别是三月初三,在槟榔树下,芒果林中,小河溪边,山坡草地上,青年男女唱起美妙而动听的歌曲,抒发自己的理想、情趣和心愿,寻求自己的意中人。
随后,小伙子拿起弓箭、鱼叉到河 溪里抓鱼,姑娘们在溪边烤筒饭和煮鱼,直到太阳落山才散去。如果小伙子相中心爱的姑娘,晚上便用口弓、鼻箫、树叶吹着婉转动听的曲调,来到姑娘的"隆闺"(女青年自住的茅房)外唱开门歌。
如果姑娘不唱闭门歌,便会开门走出来,一起到草地上或竹林里点燃篝火对歌跳舞,互表爱慕之情。这时,姑娘听了小伙子的求爱后,便羞答答地拉起小伙子的手咬一口,如果咬得很轻,而且很有礼貌,小伙子便明白姑娘是表示拒绝或暗示自己有了意中人;如果姑娘咬得很重,甚至咬出血印,则表示姑娘对他十分倾心,愿意接受小伙子的爱。
讨糖-苗族民俗
“讨糖”就是男女青年在“玩山走寨、行歌坐月”交往过程中,小伙子中意一个姑娘,就以“讨糖”为名向对方求爱:“听说小妹糖很甜,哥想吃糖没带钱。”姑娘如果同意,大都会答:“小妹有糖糖太酸,大哥吃了腰会弯。”小伙子答着说:“大哥想糖眼望穿,小妹糖酸心不酸。”通过几个回合的“讨糖”,姑娘就会给小伙子留下一句柔情的话:“大哥想糖跟妹来,酸坏牙齿莫责怪。”假若姑娘早已有了意中人,就会对小伙子说:“小妹有糖早卖完,大哥吃糖别处尝。”姑娘假如真的不同意,就回答说:“小妹人穷不卖糖,大哥要糖没望场。”
新婚三晚不同宿-苗族民俗
旧时,苗族人婚娶,新郎新娘三晚不同宿。姑娘出嫁之日,四邻姐妹相聚一堂,高唱苗歌,抒发离别之情。男方迎亲时,由女方“高亲”(男女各一直系亲属)送姑娘到男方,从侧门进入洞房。三日内由“女高亲”朝夕相陪,足不出新房,茶食均在房内。三日后,拜父母姑嫂,新郎新娘双双到娘家,称“回门”。“回门”返回后,请苗老师安“家先”,并在本“宗表”中写上新媳妇的名字,表示新娘已是本宗族的人了。当晚,新郎新娘方可同宿。
可以,只要你能受的了那些议论
在古代“收继婚”是有目的的:认为女子只要嫁入本族,就是本族的私有财产,如果女子丈夫死去,“收继婚”就是一种财产继承的形式,“收继婚”还有就是为了贪恋美色。总之古代这种习俗完全没有尊重女性的意愿,正是因为“收继婚”有诸多弊端,所以也被历代王朝所禁止,近代以来我国汉民族这种“收继婚”就比较少见了,可我国北方的一些游牧民族这种“收继婚”习俗仍然盛行,一直延续到近代。
二吴娶了嫂子李氏
二吴出生在湘西武陵山下的一个偏僻的小山村,这里交通不便,远离集镇商贸中心,经济落后。二吴兄弟姊妹四人,二吴排行老二,父母在这山沟沟里拉扯大这兄妹四人,还把老大老二盘上了大学,真是辛苦了吴家二老,很不容易。至此,吴家两个老人家已经筋疲力尽,环视屋里已家徒四壁,再也拿不出分文来,只希望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转眼间大吴大学毕业也在县城安排了工作,还在县城谈了个女朋友,很快就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女方家境殷实,大吴的婚事基本上都是女方负责了,大吴幸福甜蜜的生活刚刚开始,谁也想不到,大吴婚后不久就因意外突然离开了人世。
此时二吴刚刚才大学毕业,兄弟情深,二吴也悲痛不已。再看嫂子李氏也正处在极度的悲痛之中,二吴便安慰起嫂子来:“不要悲伤,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变吧!”。再说大吴的父母觉得这个媳妇深明大义,贤惠能干,眼看自己的大吴没有这个福气,已经不在了,实在是舍不得这个媳妇,也是特别伤心难过。二吴看着伤心的父母和悲伤的嫂子,不禁也潸然泪下,就在一家人都沉浸在悲痛之中。二吴的父亲突然想起,要是让二吴“收继婚”,那不是很好吗,心里有了这个想法,过后不久就试着与媳妇和二吴进行了沟通,谁知道,媳妇和二吴两个人都表示同意。这样多少也给二位老人些许安慰。二吴和嫂子通过一年的进一步了解,第二年二吴和嫂子李氏结为了夫妻,现在他们一直过着甜蜜幸福快乐的婚姻生活。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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