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结婚风俗

陕西渭南结婚风俗,第1张

男方叫迎亲、迎娶,俗称“娶媳妇”(澄城县称“色媳妇”,富平县称“撩媳妇”,华阴市称“过缘喜”),女方叫嫁女或出嫁,俗称“发落娃”或“打发娃”。

结婚前由男方择吉日良辰,邀当地有名望人士,将新媳妇上、下轿时辰和沿途忌讳、礼仪程序等书于红笺,交媒人送往女家。女家应允后,双方各自备办婚用。婚前数日,亲友给待出嫁女子送首饰、衣物,称为“添箱”;给男家送首饰、衣物,称为“行礼”。

男家将所备办婚用之首饰、彩礼及其他物品托媒人送至女家,谓之“送礼”,有的婚前三天送,称为“下三天帖”。在华阴市,舅家、姨家等近亲还宴请新女婿,称为“洗花道”。在大荔县,新女婿结婚前一天要去外婆家吃“戴花面”(细长面条),外婆家给外甥赠“腔花”一对,以示吉利,也有百年和好的意思。

有的地方婚男婚女要各自上坟祭祖,男方给女方送肉、酒、鞭炮、香表等。结婚日清晨,女方聘请女中尊长为新娘开脸(用瓷碗片除去额头和颈部汗毛)、上头(盘发);男方在堂屋供奉祖先牌位后,按所择吉日,请傧相骑马引花轿偕媒人、鼓乐至女家迎亲。轿内坐十二三岁小孩一个,由新郎的小弟弟或兄弟姐妹的小孩充任,称之为“垂轿的”或“压轿的”。

有的还有迎新娘子的(由“全命”姑嫂充任)。大荔、蒲城一带有的还给轿内放鸡、书或宝剑,以图祛邪吉利,并用红纸书“一路福星”贴于轿帘。轿至女家,女方饭食招待后,新娘头顶红盖头,着凤冠霞帔,穿绣花红鞋,拜祖、拜双亲,由姑嫂搀扶上轿,按所择方向盘腿而坐。兄弟数人扶轿,吹鼓手奏乐于前,女家亲友送嫁妆者尾随,谓之“送女”。

迎亲花轿须按来时路线返回。途中,有的地方村民还有索要“买路钱”之习俗。入村,韩城一带讲究遇井、碾子皆用红布遮盖。轿至男家门口,新郎披红插花,着礼帽长袍,大荔等地还胸挂铜镜,由傧相陪同,走向花轿施礼。在鞭炮、鼓乐声中,傧相向花轿撒“铜钱”,新郎揭开轿帘,新娘由女喜傧扶拽下轿,韩城一带由公婆抢抱,孕妇、寡妇及属相相克者回避。

这时,有的县(白水等)由“全命人”手提烧红铧尖,用食醋浇注,冒白烟后,围花轿转三圈,俗称“打醋胎”;有的先以四个蒸馍在花轿四角轮番投掷,再举干草火把绕轿三周。随之,由一能说会道的热闹男子充任“相风的”,向新娘身上撒草料(麸、谷草杆、核桃、枣等),唱“撒草歌”,如“一撒金、二撒银、三撒媳妇进了门”等,同新郎、男女傧相引导新娘脚踏红毯直入洞房。

进门时,新郎给新娘头上插筷子,意为“快生贵子”;用擀面杖挑去新娘盖头,拉手上炕,绕炕角转一圈,俗称“踏四角”;新娘按所择方向,盘坐于备好的酒曲(或醋曲)上,谓之“坐福”;新郎踢新娘三脚,嬉击三拳,以示“出嫁从夫”。出洞房时,年轻人争给新郎脸上抹黑,谓之“贺喜”。

午时,宾客入席后,新郎新娘按男左女右,在“天地桌”前行三叩首礼,称为“拜天地”,再拜祖先牌位,然后夫妻互拜。席间,好热闹者给新郎母亲抹黑脸,叫“搭喜”。宴席间,有的地方还有新郎新娘抓饺子、馄饨,抓住饺子示生男,抓住馄饨示生女。宴毕,送走女方宾客,新娘给本家及亲友长者倒茶,长者赠送礼物,俗称“认亲”。

至夕,新郎新娘吃合喜面,再饮交杯酒,称之“合卺”。新婚之夜,小伙、姑娘都来“闹房”,多以猜谜、磕头、打趣、偷房等方式取闹,俗称“耍媳妇”。习惯上有三日不空房,三日不熄灯,三日无大小之俗。

扩展资料:

古代的订婚习俗:

订婚是男女双方确定婚姻关系的第一道程序。旧时,男孩长到十二三岁,父母即托媒撮合,俗称“提亲”。媒人向双方提说后,如无意见,则于龙、凤“庚帖”上分别开列男女生辰八字,送至对方家中。三日内若无不祥之事发生,即请阴阳先生按男女双方年庚、属相进行占卜,算命“合婚”,如无“冲犯”,即回“允帖”以表同意。也有不写庚帖,单凭媒人口头说媒订亲。

接着商定彩礼、衣物诸事。清末,一份礼白银24两。民国,一份礼银元24枚。彩礼一般一两份。此外,还有衣料、被褥、首饰、棉花、丝线等。男方择定吉日,举行订婚仪式,俗称“问媳妇”,有的称“戴耳坠”(女子从此戴上耳坠,表示已订婚),也叫“换帖”。

渭南市人民政府-婚丧习俗

  朝鲜族对婚事非常慎重,仪式也比较隆重。同宗不许通婚,表亲不许结婚,这是普遍戒律。过去婚姻全由父母作主,媒人在男女两家之间传递信息。女方家同意,男方家便将儿子的出生年月日送给女方家,称为“送四柱”。女方家将男方的“四柱”与女儿的“四柱”相合,无犯相,认为可以通婚。而由媒人通知男方家,男方家同意后即给女方家送去聘礼,叫“纳彩”。婚姻关系一旦确立,双方都不准毁约,如果婚前一方亡故,另一方要为其服丧,有的男方亡故,女方则为寡妇而不许再嫁。在盟内有些朝鲜族人家还有早婚的习俗,男十一、二岁或十三、四岁,女十六、七或十七、八岁即结婚。1949年以后,由于贯彻《婚姻法》,男女青年自由恋爱,父母包办、早婚现象已不多见,但婚礼仪式仍然比较隆重,与其他民族有所不同。仪式有新郎婚礼和新娘婚礼。

  新郎婚礼,是新郎迎亲时在新娘家举行的仪式。传统仪式中有奠雁礼、互拜礼、房合礼、席宴礼等。每一项礼仪,都有其久远的传统。如奠雁礼,是新郎迎亲时带去一个木刻彩画的模雁,放在门外的一张桌子上,新娘穿戴新妆端坐屋内,新郎跪拜模雁,象征新婚夫妇像鸿雁一样比翼双飞,相亲相爱,永不分离。奠雁礼后,新郎新娘一里一外(屋里屋外),相互跪拜,然后交换酒杯,互相敬酒。互拜礼后,进行房合礼,新郎进屋与新娘单独相见、亲近并互相问候。席宴礼,是新郎接受婚席,席上摆满糕点、糖果、肉、蛋等食品,由伴郎和邻里青年相陪进食。席宴将结束时给新郎上饭,碗饭内埋一个去皮的鸡蛋,但新郎只能吃一半,另一半在退席后留给新娘吃,意为夫妻恩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新郎婚礼后,新郎在新娘家先共住一段时间(3~7天),后择吉日返回男方家。女到男方家,公婆出来跳舞,以表示热烈欢迎新娘的到来。

  新娘婚礼,只有婚席和舅姑礼。新娘到达第一天举办新婚席,席上有一只煮熟的公鸡,嘴叼一个红辣椒,象征子孙兴旺。新娘宴席要比新郎宴席丰盛。舅姑礼,是新娘到来的第二天早晨举行,实际是新娘将早已备好的礼品献上叩见公婆及亲戚之礼。婚宴后便开始娱乐,至深 夜散去。第三日新郎陪新娘回门。此外还有“初行”、“亲宴”、“姻亲相面”等婚后礼节。

  一、婚嫁

  清代至民国年间 清代至民国年间,本县婚嫁礼俗十分繁琐。当男女至十四五岁时,便将年庚属相书于红纸,交媒人或亲友说亲。媒人按门当户对的传统提亲。父母则托人对所提亲家详细打探,了解根底,并请算命先生合婚算命,如满意且无冲克,即择吉日由媒人带领男方赴女方相亲。如果男方或女方长相丑陋,往往暗请他人代相。经相看双方无异意,男方父母,送女方金银戒指,或金银耳环,作为定亲。待万事俱备后,男方请阴阳先生择选良时吉辰为娶亲之日。将择定的日期书写于梅红纸上,连同彩礼装入“拜贴盒”内,用红布包裹,由媒人送到女家。女家接知娶亲日期后,请阴阳合算,看是否相宜,有无不利,如有异说,重定日期,如无异议,则决定婚期。

  迎亲之日,男方雇用粗细两班乐队,四乘花轿,执灯笼火把,旗罗伞扇,鼓乐不断,鞭炮不绝,赴女家娶亲。第一乘轿是娶客轿,请当地有名望的乡绅学士乘坐,带牌功执事,押轿夫二人;第二乘轿为新郎轿,新郎身穿袍褂,头戴礼帽,脚踏长靴或革履;第三乘轿为新娘轿,去迎亲时,由担喜瓶儿童乘坐;第四乘轿为送客轿,启程时,内放膳盒果品,直奔女家。随轿有掩红毡者二人,各提见方红毡一块,为新人避邪掩恶。贫家则雇二乘轿,免去娶客、送客轿。但娶送女客亦各坐马车陪着。

  花轿至女家,娶客、新郎和担喜瓶儿童被迎接回舍,客坐于贵宾席位。新娘在伴娘、婶娘等协助下,更换新衣,梳妆打扮,穿霞帔,戴凤冠。同时给新郎头插官银花,身披十字红。新娘梳妆完毕,要举行“坐椅则,扇扇则,丫环蛮女侍候的”等上轿前的仪式,男方赠送梳头洗脸钱后,新娘头掩盖头红,被人背出门外上轿。女方聘请当地有声望的乡绅学士为送客,乘送客轿,在鞭炮齐鸣,锣鼓声中启程。跟随花轿的是陪送队列,前有抬顶柜、皮箱、瓶、斗、穿衣镜者,后抬食篓若干架,每架食篓分四节,每节放入衣服一件。食篓根据女家贫富情况定多寡。富者十架乃至十二架,贫者只有一架或两架。极贫者无食篓可送。

  花轿启程后,绕街一匝,返回女方家门,新娘要照镜子,整云鬓,富家赠金耳坠,金戒指,贫家则戴银耳坠或银戒指,俗称“回头望月”(谐岳音)。

  娶亲队列走后,女方派人送请柬,俗称“下贴”,恭请新姑爷婚后第三日(七七事变后,改为第二日),至岳丈家“会亲友”。放请柬的书盒俗称“拜贴盒”,其内除请柬外,另放柏叶一枝,喻白头到老之意;艾草一枝,喻相亲相爱之意;有蜂蜜,食盐各一盅,喻有缘份、密疙瘩之意;有灰石头七小块,喻爱情永固,坚如磐石之意;有五颗核桃,两个红枣,喻五男二女七子团圆之意;有红箸一对,喻丰衣足食之意;另有豇豆一撮、辣椒两个、大葱两根,系谐音取意,豇豆,喻一切比人强;辣椒,喻快乐之意;葱,喻爱情长春之意。此外,亦有放铜、铁、银顶针者,喻铜帮、铁底、银盖儿,祈望家资万贯,子孙永昌。

  花轿回到男方家门口停轿,是时,门前张灯结彩。大门、照壁、水口、水井以及碾、磨均已贴红纸,谓之喜禁,阴阳先生手托木盘,一边撒谷草、红枣和核桃,一边高唱:“头撒天门开,二撒地门开,三撤新媳妇下轿来……”,新娘下轿后,在两个伴娘的搀扶下,先扔喜岁钱,然后抱照妖镜和车幅,新郎抱斩妖刀和弓箭,越过用马鞍代表的天轿,脚踩红毡,直至院心早已陈设妥当的喜阁之内。司礼人高唱:“一拜天地,二拜祖先,三拜亲朋”等等,新郎新娘行三跪九叩首礼后,离开喜阁,脚踏红毡缓步进入洞房。入洞房门,新郎张弓射箭,四射邪恶,新娘揭翻扣在门槛的便盆,取其中锥剪,以祛邪镇恶。尔后,新郎为新娘揭去盖头红,新娘盘坐炕席,儿童打诨乞糖,婚礼至此告成。

  洞房之内,点喜灯,昼夜不熄,闹洞房者至夜阑而去。新郎新娘合吃和气拌汤,分食儿女扁食和莲花馍后就寝。一些好事的青年人舔窗纸,窥门缝进行听房活动。

  次日早餐后举行道喜仪式,新郎新娘拜谢亲友长辈,亲戚朋友为新人父母寒喧。道喜,男作揖,女拜礼。

  第三日,新郎携带礼品偕同新娘赴岳父母家会见亲友。新郎为女方所有长辈亲友叩头敬礼。七七事变后改为次日会亲友,道喜则在结婚当日下午举行。

  第四日,吃拉面,夫妻拉长到百年。

  第五日,新娘不吃婆家饭,一早起床,回娘家过五日。

  第六日,吃馏米或焖米、蒸米,意喻百年好夫妻。

  第七日,吃饺子。

  第八日,吃火烧。

  第九日,吃馍煮肉菜。

  满十日,吃油糕。取意日日向上,步步登高。

  谚云:头过门,二道喜,三日女婿会亲友,四日吃拉面,五日回娘家,六日吃馏米,百年好夫妻,七饺子,八火烧,九日馍,十日糕。这也是新娘十日的饭谱。

  山区则有所不同,因条件所限,除少数富家外,多数贫家骑驴娶亲。傍黑,新娘才从娘家动身,路远者,整夜都在路上,新娘新郎头上插戴鲜花,冬日插纸花,粗细两班鼓乐迎送。谓之黄昏媳妇。

  旧社会娶亲,贫富大不相同。清同治年间,城内王家巷丑牛财主的儿子结婚,除酒席大宴宾客千人外,还在城隍庙献唱上马戏。清光绪二十七年,城内孙家巷富家李合之次子李信结婚,仅皮毛工人待客酒席二百五十多桌,计两千余人。民国初年,夏家营富豪夏廷东之女出嫁于坡底村财主宋秉成之子,抬陪妆食蒌二十四架,陪嫁丫环一人。而贫家结婚,则简单从事。极贫者采取抢亲手段完婚;童养媳结婚仅吃顿饺子就算了事,俗称“圆房”。

  新中国成立以来 新中国成立以后,提倡婚姻自主,实行新式结婚。1950年婚姻法颁布以后,废除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封建制度,革除了婚配旧俗。男女经人介绍自由恋爱,双方经一段时间了解,情投意合,诸方相宜即互赠定婚礼物。经登记,领取结婚证书之后,选择五一、七一、国庆等节假日,或选择吉日,举行结婚典礼。典礼仪式上,新郎、新娘介绍恋爱经过,亲朋厚友吃喜糖吸喜烟,庆贺新婚夫妇完婚。次日,照旧举行会亲友活动。

  进入七十年代后,不少青年男女实行旅游结婚,大多赴北京、太原等地探亲旅行,返回后,以糖果香烟招待亲友。

  进入八十年代以来,由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娶亲不再骑自行车而是乘坐卧车或吉普。陪妆愈益丰华,不但有被褥衣物,而且有彩电、收录机、洗衣机等家用电器。有的陪随立柜、平柜、沙发、梳妆台等日用家俱和自行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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