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称入户条件

深圳职称入户条件,第1张

深圳职称入户条件是:中级职称(全国统考或广东省内考取)+1个月社保直接入户。

一、深圳入户准备材料:

1、户口本首页以及本人页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面件;

3、扫面件;

4、蓝底2存照片电子版;

5、结婚证或者离婚证首页、信息页、尾页扫描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随迁人的户口页以及身份证扫描件。

二、深圳入户流程:

1、准备好资料以后对资料进行整理,单资料内存不能大于1M。

2、整料整理完毕以后开始进行资格测评,如果测评通过就可以开始申请了。

3、测评通过开始体检,体检是需深圳地点。

4、体检通过以后就把最初修整的资料进行上传,等待审批。

5、审批通过以后就可以拿到深圳入户指标和调令,到这一步可以确定进去深圳了。

6、拿到调令以后考试办理准迁证、迁移证、一步落户拿到新的户口本。

三、深圳入户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1个月社保,35岁以内直接入户;

2、具有全日制本科+1个月社保,45岁以内直接入户;

3、紧缺类高级证+社保连续3年以上,35岁以内直接入户;

4、紧缺类二级证+1个月社保,40岁以内直接入户;

5、高级技能证书+1个月社保,50岁以内直接入户。

  一、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日至2003年11月8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2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1月2日以后出生)。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即: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1月2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或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者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省生源或者户籍(2021年11月8日前已经落户)。对户籍或生源地有特殊规定的定向招录职位,则从其规定。驻扬省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我市政策执行。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其配偶或者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为扬州市(含所辖县、市、区)的,不受户籍限制。

 3.定向招录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江苏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原大学生村官;2020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毕业当年入伍,且于2020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上述人员若报考其他非定向招录职位,不受户籍限制。

 上述人员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或者按照以前取得的学历(如研究生以其本科学历)所对应专业报考时,视为社会人员,不能按应届生身份报考。

 4.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扬州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或生源,并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5.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江苏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现役满5年(含)的江苏省户籍(社会人员)或者生源(应届毕业生)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6.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我市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报考者应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工作实绩比较突出,群众公认度较高;在村(社区)工作期间,个人获得乡镇(街道)以上荣誉,或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获得乡镇(街道)以上荣誉。由乡镇(街道)党组织出具相应证明,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9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人员或者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录用计划、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扬州党建网(djyangzhougovcn)、扬州人事考试网(http://hrssyangzhougovcn/yzrsks/)查询。

 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以及本简章等文件,遵循相关规定和要求,准确选报职位。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扬州人事考试网(http://hrssyangzhougovcn/yzrsks/)。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1年11月2日9:00—11月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11月2日9:00—11月10日16:00;

 缴费时间:

 2021年11月2日9:00—11月11日16:00。

 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乃至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否则可视同提供虚假报考材料。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选择一个考区参加笔试。实行考位调控管理制度,报考者原则上选择报考职位所在考区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不受考位限制;选择其他考区的,考位有数量限制,先选先得(以缴费成功为准),选完即止。2021年11月2日9∶00至11月8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尚未进行初审而报考人员修改信息再次提交的,系统认作重新报名,提交时间重新起算。2021年11月8日16∶00至11月10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2.报考者应充分了解考录政策,本人信息做到应填尽填,并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负责。

 3.“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等,在报名系统内无对应专栏的,请填写在符合报考该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一栏。

 4.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报名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2日9:00-16:00。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可于2021年12月13日至17日凭相关证明材料,联系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12月8日9∶00至10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0514-80829370)。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可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1年12月1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在省内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在南京、无锡、泰州、淮安等市设置考点。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2年1月上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的确定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者应当提供招考职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提供)等;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②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者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等。

 ③符合夫妻分居两地情形报考的,还须出示结婚证、在扬州市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军人配偶情形报考的,还须出示结婚证、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符合父母身边无子女情形报考的,还须出示父母在扬州市的户籍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④取得国(境)外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⑤原大学生村官还须出具服务地所属县(市、区)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

 ⑥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的还要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⑦定向招录职位报考者还须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户籍或生源的证明材料。

 ⑧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及资格复审需要的相关材料均需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者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需及时提供,如在领取体检通知书前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经资格复审,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由招录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按照省统一规定,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信息在扬州党建网(djyangzhougovcn)公布。

 (四)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的程序、标准、题本由省统一确定,面试按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在面试阶段需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在扬州党建网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原则上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扬州党建网公布体检人员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由招录机关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五、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系统的有关人选,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审。

 六、公示、审批和备案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录用手续时,需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发放扬州市考录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逾期不报到(时间以录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被录用审批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省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

 七、相关事项

 本简章由扬州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其他报考相关政策要求详见《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未尽事宜,根据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对招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资格条件和招录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报考者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职位表查询。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14-87826395

 咨询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2日,每日9:00-12:00、14:00-18:00

 考务咨询电话:0514-80829370

 咨询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12月12日,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为严肃考录纪律,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0514-12380。扬州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012987。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对我省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扬州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xls

 2、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doc

天津买房不可以落户。

一、原因

在天津买房不可以直接落户,因为天津已经取消了买房落户的方式,而想要在天津落户,目前主要有三种方式:

1、通过人才引进政策进行落户;

2、通过积分落户,也就是通过年龄,学历,社保,技师证,职称,专利,房子等积够一定分数来达成落户分值,完成落户;

3、通过企业落户,因为天津市每年会给纳税百万以上的企业一定的落户名额。

二、积分落户申请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申请办理积分入户手续,需提供积分入户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天津市居住证、合法落户地相关证明,以及与积分有关的学历证明、技能水平证明、职称证明、合法居所证明、纳税及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计划生育有关证明、省部级以上奖项或者荣誉称号证明、结婚证、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征信记录等有关材料。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材料,在相关业务系统中无法查询的,应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申办流程为:单位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提交审核,以上所有步骤都须操作才能进入审核流程。

联办部门经办流程为:审核受理(补正)→确认分值→公布(复核)分值→公示入户名单→发放准迁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户口登记所需材料:监护人或申请人申请和相关证明。户口登记的办理程序: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户口登记的办理时限:当场办理户口登记的收费标准:不收费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一千零九十六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一)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

(二)填表后到单位(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三)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

(四)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

(五)等候县公安局、市公安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

1、梦见自己要去领结婚证的预兆

境遇虽安定,受一时之福荫而获得安定之生活,但成功运因被压制,不能有所伸张,常有烦恼与困难,身心过劳,易生脑疾、肺疾或遭难之虑,晚年不佳之兆。 吉凶争衡

吉凶指数:81(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2、梦见自己要去领结婚证的宜忌

「宜」宜远离手机,宜吃花生米,宜午饭少吃。

「忌」忌正常作息,忌做家务,忌怠工。

3、梦见自己要去领结婚证是什么意思

梦见结婚证,预示幸福的生活,是大吉之兆。

本命年的人梦见和别人领了结婚证,意味着为妻子操心事多,妇女宜在家管理不向外求职。

出行的人梦见和不爱的人领了结婚证,建议中途有阻,延误码率几天回来。

怀孕的人梦见老公和别人领了结婚证,预示生女,水火小心。

做生意的人梦见和厌烦的人领了结婚证,代表先有亏损,重新整理再经营,有利可得。

出行的人梦见跟前男友领了结婚证,建议顺利往返。

梦见结婚也代表新生活的开始,人生新阶段的开始,做此梦可能跟成长有关,也代表肩负起重大的责任,反映你的责任感,使命感,还代表受到了约束,失去某种自由。

怀孕的人梦见和男朋友领了结婚证,预示生女,春占生男,忌动土,伐木。

怀孕的人梦见跟前男友领了结婚证,预示生男,勿动胎气。

上学的人梦见领完结婚证,意味着文科成绩欠理想,要录取应多加努力。

梦见领完结婚证又把结婚证丢了,按周易五行分析,幸运数字是5,财位在正西方向,桃花位在西南方向,吉祥色彩是红色,开运食物是胡椒

梦见结婚证,预示幸福的生活,是大吉之兆。

梦见老公和别人领了结婚证,老公这两天的装束,觉得好土阿 ,给你冲了一杯咖啡,却不是你喜欢的vanilla口味,怎么看老公,怎么不顺眼,给他一点暗示,他还一头雾水,没办法,少不了要发一顿火。

梦见结婚也代表新生活的开始,人生新阶段的开始,做此梦可能跟成长有关,也代表肩负起重大的责任,反映你的责任感,使命感,还代表受到了约束,失去某种自由。

梦见离婚又和同事领了结婚证,不自量力的一天!今天的你,会因为想要成功的迫切心情,不顾自身的具体条件、地位、出身或朋友关系,做出让自己也让别人勉为其难的事情!而且就算如此,也未能得到让你满意的效果呢!职业能力测评之类的书籍在今天可以帮到你,看看自己属于什么样技能和性格的人吧,了解自己才能更好地把握!

梦见结婚也代表新生活的开始,人生新阶段的开始,做此梦可能跟成长有关,也代表肩负起重大的责任,反映你的责任感,使命感,还代表受到了约束,失去某种自由。

梦见男友和我领了结婚证,按周易五行分析,财位在西南方向,桃花位在正北方向,幸运数字是4,吉祥色彩是**,开运食物是

做生意的人梦见领完结婚证,代表财物损失,宜守,或重新整理。

梦见结婚证,预示幸福的生活,是大吉之兆。

梦到你跟另一半正要办离婚手续,表示你的家庭生活不和谐,夫妻两已经貌合神离很多年了,但你们却因为某种原因无法离婚,所以一直到现在还是痛苦的拖着。

一些人在年轻的时候不懂事,犯下了刑事案件,也因此付出了法律代价。但出狱之后改过自新,也认真开始生活,后来也结婚生子,就担心会对孩子未来有影响。犯刑事案件后再领结婚证对孩子有影响吗我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一、犯刑事案件后再领结婚证对孩子有影响吗

      有的。在实际生活中,父母一方犯刑事案件,孩子要想从事一些特殊的职业,如警察、公务员、法官、特种兵等还是受一定影响的,尤其是被判重刑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受到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会影响子女参加:

      1、公务员考试

      2、警校招生

      3、军校招生

      4、银行招聘

      5、国企招聘

      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政审的程序

      (1)被政审者填写《考生情况登记表》,如实填写本人思想政治、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的基本情况,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内容,便于政审人员考察了解。

      (2)考察小组对被政审者进行组织考察,相关人事部门、组织部门,派两人以上的一个考察小组,到被政审者所在单位,召集同事,领导等有关人员,以及考生本人,进行座谈或个别面谈的方式。通过与人交谈,来了解考生各方面的现实情况,并听取大家对考核对象的意见。

      (3)审核审查结果和写出审查报告。政审小组会根据政审情况,按照标准进行测评,并写出政审报告,提出政审结果意见。最后由政审工作班子审核,再集体研究后确定政审结果,并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政审者本人。

      犯刑事案件后再领结婚证对孩子有影响吗父母犯了刑事案件的对于孩子将来工作、政审等等都会有影响,不管是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发生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有关规定, 2009年,自治区部分公务员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6610名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含选调生40名。)。

 一、招考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新疆户籍大中专毕业生,部分职位户籍不限(详见职位表备注栏说明);

 2、新疆生源的内地普通院校院毕业生;

 3、新疆全日制普通院校内地生源毕业生;

 4、在新疆服务内地户籍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

 5、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的干部配偶;

 6、具有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7、援疆干部的配偶、子女。

 上述各类人员应是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自治区统一选派充实到乡镇工作未满服务期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

 5、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布的招考职位条件,其中:报考法官职位、检察官职位、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必须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一)。

 二、时间安排,报名、公告、公示方式

 (一)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报名、缴费时间

 (1)网络报名时间:2009年5月27日9:30时— 6月2日18:30时。

 (2)个别机关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5月26日—6月1日,每天10:00-18:30时。

 (3)缴费时间:2009年5月28日9:30—6月3日18:00时。

 2、笔试时间:2009年7月11--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09年8月6日18:00时

 4、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8月10日—12日,每天9:30—19:00

 5、《面试日程安排》公告时间:2009年8月13日18:00(北京时间)

 6、面试时间:2009年8月15日——19日,每天上午9:30,下午15:30

 7、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时间:面试时由招考部门、地区另行通知。

 8、公示时间:2009年9月14日—20日

 (二)报名、公告、公示方式

 网络报名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进行;公告、公示、政策、问题解答主要通过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站(wwwxjrsgovcn )、新疆昆仑网(wwwxjkunluncn)以及招考地州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网站进行。

 三、招考程序

 报名与确认,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一)报名与确认

 采用网络报名和个别机关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方法

 (1)网络报名

 除个别机关外,允许报考人员选报符合职位条件且笔试科目完全相同的2个以内职位(既报考职位、调剂职位),具体方法请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阅《报名流程》。

 (2)个别机关现场报名:只允许报考一个单位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4张、报考费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到指定地点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二。

 2、报名笔试费

 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有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

 3、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公共科目:《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法官、法官助理、检察官、检察业务部门科员职位的人员需加试《法律专业知识》。法官、检察官职位《法律专业知识》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监狱、劳教警察除外)职位的人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

 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需加试《汉语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取得国家汉语水平考试(HSK)中C级(六级)以上证书的报考人员免试《汉语基础知识》。

 (1)《申论》:150分钟,满分100分;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20分钟,满分100分;

 (3)《法律专业知识》:150分钟,满分100分;

 (4)《公安基础知识》:90分钟,满分100分;

 (5)《汉语基础知识》:6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加分

 对下列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进行加分

 (1)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维、汉、哈、蒙、柯、锡伯民族报考人员加10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疆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选聘到村任职3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加5分。

 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八个月以上(时间截止2009年6月30日)。

 (3)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干部配偶报考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职位的加5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3、要求:

 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4、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由自治区用维、汉两种文字统一命制。

 5、笔试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自治区统一确定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人员。招录1—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

 缺考一科、《汉语基础知识》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在笔试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职位未入闱,调剂职位所报职位出现零入闱的情况下,按笔试成绩递补到调剂职位。凡报考职位已入闱,不再调剂到调剂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资格审查

 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自治区用人单位或地州市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免试《汉语基础知识》的人员,须提供国家颁发的汉语水平考试(HSK)中C级(六级)以上证书;

 (2)报考法官、检察官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4)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和“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证明;

 (5)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干部的配偶报考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职位的须提供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选派干部身份证明和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6)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新疆户籍人员配偶(子女)须提供配偶(父母)新疆户籍证明、结婚证等材料。

 3、资格审查部门

 (1)自治区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招考职位的资格审查。

 (2)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全区各级法院法官职位的资格审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全区各级检察院考录职位的资格审查。

 (3)自治区地税局、质监局、工商局、监狱局、劳教局负责本系统(单位)招考职位的资格审查。

 (4)各地州市负责本地区考录职位和各级人民法院除法官以外招考职位的资格审查。

 (5)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考职位由招考地区人事局负责资格审查。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由资格审查部门、地区,按照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面试要求

 面试人员需提前一天到指定地点报到,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面试费用40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需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专业测试成绩不超过面试成绩的50%。

 (五)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监狱警察除外)职位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能测评标准详见附件四)

 (六)体检

 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由自治区和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三)执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安机关招考说明》执行(详见附件四)。

 体检人员务必提前1天到自治区用人单位或地州市组织、人事部门报到。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地州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考察

 自治区用人单位或各地、州、市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应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察表》(可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站下载)并提交所报考的自治区用人单位、地州市组织、人事部门。因考察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时,须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在该职位面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八)公示

 自治区用人单位和地州市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并通过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站、新疆昆仑网网站和招考地州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网站公示。

 (九)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等有关手续。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1、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考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考录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对考试舞弊者,终身不能报考,已被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4、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用人单位和地州市组织、人事部门另行通知。

 六、本《简章》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负责解释,各地州市招考职位具体政策、问题解答由招考地区负责,其他有关事项详见各附件。

  附件1doc

  专业参考目录doc

  职位表xls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二○○九年五月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9605898.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0-17
下一篇2023-10-17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