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一方隐瞒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实,办理 结婚登记 ,另一方婚后才知道,虽然一方患病,属于个人隐私,但婚姻的相对方也有知情权,不应以隐私对抗知情权。一方 结婚 前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侵犯了相对方的知情权,因此,一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 诉讼 。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谎言终究是谎言,不管是善意还是恶意,从一开始就存在欺骗,结婚誓词的甜言蜜语终究败给了现实的残酷,对于夫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该如何是好?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小娟与王先生是相亲认识,初次见面时彼此都留下了好印象,感情到位,几个月后就登记结婚。没到半年的时间,小娟就发现丈夫对自己的态度发生了很大改变,前期对自己百依百顺,什么事儿都会依着自己的人,如今经常因为鸡毛蒜皮的一些小事儿情绪失控。小娟对丈夫更加关注了起来,经他观察,最近几周经常在固定时间外出,多次问他,他也支支吾吾说不清楚。
巴掌遮不住天,纸终究包不住火,丈夫患有精神病的事情还是被小娟知道了,倍感失望的小娟认为婆家一家欺瞒丈夫病史,与自己结婚是骗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而《母婴保健法》提到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包含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王先生在两人认识前就已经知道自己患有精神病,却在婚前仍对小娟隐瞒病情,没有履行婚前如实告知的义务,小娟完全有权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隐瞒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婚姻。
俗话说,说一句谎话,得用一百句谎言去圆,还不定能圆好。诚实是最大财富,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要求,言必信,行必果,不欺诈,不欺瞒才是正确的人生态度。
隐瞒精神病史结婚不能要求赔偿。
夫妻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病离婚一般能要赔偿,但该精神疾病不属于重大疾病的除外。因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撤销婚姻,且婚姻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1、婚前隐瞒精神病史不属于无效婚姻,但是属于可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隐瞒精神病结婚合法吗
1、精神病人婚前隐瞒自身疾病结婚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我国最新民法典虽然已经删除禁止患有重大疾病的人结婚;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前隐瞒精神病一般是不算骗婚的。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的婚姻才算骗婚。骗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因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没有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男方,导致另一方在被欺骗的情况下结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也就是说,隐瞒精神分裂症结婚应当算作可撤销婚姻。
一、可撤销的婚姻时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申请撤销婚姻:
(一)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亲自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请求;
(二)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进行审查;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审查属实的,应当做出撤销婚姻关系的决定书,并收回结婚证。
二、具体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三、胁迫的定义
这里说的胁迫一般来说有两种
1一种是以非法的手段使他人产生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害,而使某人产生恐惧。将要发生的损害可以是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方面的,并且没有法律依据。
同时,这种损害必须是相当严重的,足以使被胁迫者感到恐惧。例如,以不与其结婚毁掉对方容貌相威胁,而迫使对方与其结婚等。
2另一种是直接对他人实施不法行为,给某人造成损害,而迫使该人结婚。这种直接损害可以是对肉体的直接损害,如绑架对方,也可以是对精神的直接损害,如诽谤对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你好,如果双方不能就离婚达成一致,一方可以起诉离婚。但是起诉离婚与婚前是否隐瞒重大疾病没有必然联系。
1、感情破裂的起诉离婚:当事人就解除婚姻关系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起诉离婚。且男方除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起诉离婚之外,都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起诉状、户口薄等材料。
2、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撤销婚姻:在缔结婚姻关系时,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负有在结婚前向另一方如实告知的义务。如果对方同意,当然可以缔结婚姻关系。但如果患病一方不尽告知义务,或者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则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关系。婚姻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需要注意的是,请求撤销婚姻是有时间限制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重大疾病一般指的是精神性疾病和传染性、遗传性疾病。
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关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以及公益咨询,如果有不理解的可以咨询或者追问我们。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