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锦屏县那里可以办理离婚证

贵州省锦屏县那里可以办理离婚证,第1张

可以在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需要双方亲自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近期两张单人彩照(如果是在外面相馆照的,得跟老板说专门用来离婚的)有的地方民政是固定时间登记离婚的,所以去之前建议打电话问一下,手续费9块。如果时间来不及,可以去当地法院调解离婚,快的话当天也得。

一、申请用途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一般只能用于贫困户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运输、商业流通、农家饭店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结婚、建房等非生产性方面,具体发展产业由镇村两级指导确定。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贷款用途根据各自产业类型自主确定。

  二、申请方式

  1、贫困户申请、直接贷给贫困户。

  2、贫困户申请、贷给贫困户,贫困户把钱交给大户(企业),与大户(企业)签证分红协议。

  3、贫困户申请、贷给大户(企业),但大户(企业)必须与贫困户签订带动发展、或分红协议。

  三、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证件,具有还款能力,并且无不良信记录;

  3、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4、有贷款意愿和自主发展能力;

  5、能够带动缺乏致富能力的贫困农户(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的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6、贷款人需与贫困户、村委会、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签订增收脱贫带动协议,使用贫困农户的贷款额度,并作为承贷主体,承担贷款全部偿还责任;

具体内容咨询当地银行!

  苗族是我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人口众多,分布辽阔,湘西苗族属其中之一部。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苗族在服饰、节庆、婚嫁、丧葬、娱乐、礼节、禁忌、饮食等方面,形成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

一、服 饰

  湘西苗族的古代服饰,男女差别很小,一律是"色彩斑澜";上身穿花衣,下着百褶裙,头蓄长发,包赭色花帕,脚着船形花鞋,佩以各种银饰。

  清代雍正年间"改土归流",政府指令"服饰宜分男女"之后,变化较大,甚至有很多人全换上汉人服装。如今天的永顺、龙山等县的苗族,其服饰与汉族已无分别。但在花垣、保靖、凤凰、吉首、古丈、泸溪等县境内,苗族的服饰尚有特色。

  苗族男子的衣饰较为简单;头缠布帕,身穿对襟衣,衣袖长而小,裤简短而大,喜包青色裹脚。头帕有青帕和花帕两种,帕长一丈以上,有多至三丈的。缠戴时多成斜十字形,大如斗笠,衣服的颜色有花格、全青、全蓝等,其中以花格布衣最有特色。衣扣一般为七颗。有的青年男子,为使人欣羡自己的富有和豪爽,穿衣多到七件。最外层的衣服只扣最下边的一对纽扣,第二层衣服扣下面两对纽扣以此类推,一直到扣完最里层的七对纽扣为止。这样,层层新衣全能由外看出,别有一种情趣。

  与苗族男子的简单衣着相反,苗族妇女的服饰十分精美复杂。

  头帕:苗族妇女的头帕,因地而异。凤凰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多加包短帕一珙,长三尺多,由额头包至脑后,连耳朵都包在内面。花垣等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喜用黑帕(父母去世者戴白帕),折叠整齐,包得平平正正,不偏不斜,末挽一道,恰齐额眉。吉首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头帕较杂,与凤凰县相接的地区包花帕,与花垣县相邻的地区包黑帕。泸溪、古丈和吉首东部地区的苗族妇女则包白色头帕。帕上绣有四对青色花蝶,朴素美观,独具风韵。所谓"头上帕子四个角,四个角上绣飞蛾",说的就是这种白帕。

  首饰:苗族妇女的首饰,造型精美,种类繁多。以制作的原材料分,有金饰、银饰、铜饰、铝饰、玉饰等,而以银饰最为普遍。从佩戴的部位分:有银帽、银盆、凤冠、苏山耳环、项圈、手镯、戒指、牙签、扣绊等,而以手镯和戒指必须常戴。从造型上分,仅耳环一项,就有瓜子吊耳环、石榴耳环、梅花针耳环、圈圈耳环、龙头耳环、梅花吊瓜子耳环、耙粑耳环、龙头瓜子吊耳环等等。

  衣裤及其他:苗族妇女的衣服,过腰大而长,衣袖大而短,没有衣领。袖口之大,约在一尺以上。胸前及袖口,习惯要滚边、绣花或缕纱,并要加上栏杆花瓣于其问。有的还需在开岔和放摆前后两面的边缘刺绣挖云钩。衣服式样一律是满襟,无对襟式。制作一套苗族妇女的衣裤,缝工、绣工精致的,需工日数十。裤子较短,裤脚较大。裤筒边缘的滚边、绣花或数纱与衣服相同。礼裙长而宽,下脚沿边满绣花纹,并滚栏杆及大小花瓣,五光十色,焯耀眩目。鞋子满绣花,头尖口大,后跟上耳,以便穿着。

  解放后,在一些苗汉杂居地区,苗族服饰受汉族的影响较大,一些青年已改着汉装。

二、节 庆

  湘西苗族的节庆较多,活动规模大。其中最富有代表性的有:

  1赶年场。农历正月,湘西苗族人民最热心的是赶年场,其日期由各地自行约定。赶年场。那天,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身着节日盛装,互相邀约,成群结队去赶场。年场上,人流如潮,熙熙攘攘,异常热闹。人们不但可以进行物资交流,还可以参加或观看打秋千、舞狮子、玩龙灯、上刀梯等活动,青年男女也多利用这种机会,物侣,谈情说爱。歌郎歌娘更是大显身手,三五结伴,说古道今,引吭高歌,互相唱和,或盘根,或祝贺,或叙述传统故事,或即兴演唱新词。唱的人愈唱兴致愈高,听的人愈听精神愈振。即使大雪纷飞,天寒地冻,年场也要如期举行。

  2三月三。这是湘西苗族的传统歌舞节。这一天,苗族人民自动集中到约定的歌场上,参加对歌、听歌、跳舞、观舞,尽情欢乐。

  3赶清明。这是湘西苗族特有的大型歌节,又称"清明歌会"。相传,因苗族多散居在偏僻的崇山峻岭之中,一切日常用品都必须到比较远的汉区赶场交换,常常受骗。所以,苗族人民便相约以清明节这一天作为自己的场期,互相交换物资,同时会见亲友。这样。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今天的"清明歌会"了。

  清明歌会均有传统的中心会场。吉首市东部的苗族人民赶清明,其中心会场每年都在丹青的清明场上。到时,苗族歌手以手托腮,引吭高歌,你唱我和,喜气洋洋。有的唱到夜幕降临仍不肯散会,一直唱到通宵达旦。

  4看龙场。每年从农历三月谷雨那一天算起,逢辰便是看龙El,习惯称做看头龙后十二天又轮转到辰日,再逢看龙之日,男女老少,均休息一天,踊跃参加。若在这天干了农活,就属于犯忌。因此,苗族人民对于"看龙"的事,非常重视。

  5四月八。"四月八"是凤凰县落潮井乡一个小山头的名称。传说古代有一个名叫"亚宜"的苗族首领,领导苗民向统治者进行斗争。他曾组织各寨苗族头人在现在的"喝血坳"地方喝鸡血,发誓共同联合,战斗到底。并约定四月八日在某山头聚众起义。起义后,义军连连获胜,一直打到了四川、贵州。第二年的四月八日,亚宜不辛战死在贵阳市的喷水池附近。苗族人民为了纪念这位民族英雄,便于每年的四月八这一天,举行纪念活动,追思亚宜的业绩,为战死者扫墓。清代乾嘉苗民起义后,统治者禁止湘西苗族人民举行这一活动,致使苗族人民失去了一个 极其有意义的传统节日。解放后经国家民委批准,将"四月八"定为苗族统一的节日。

  6六月六。这是远古遗俗,是苗族人民纪念六个男女祖先,希望自己也能生六男六女,繁衍后代的祭祖活动。每年的农历六月初六这一天,凤凰县落潮井一带的苗族人民都要在勾良山上举行盛大歌会。邻近的花垣、吉首等县和贵州的松桃、铜仁等地的苗族人民也都前来参加。到会人数常常达两三万人之多。

  7七月七。这是苗族的传统鼓会,以吉首、矮寨坡、古丈穿洞一带最为流行。每年的农历七月七日,苗族人民便穿着一新,欢聚鼓场,击节敲鼓,翩翩起舞,纵情欢乐。

  8赶秋。赶秋是湘西苗族的大型喜庆节日之一。每年的"立秋"这一天,苗族人民都要停止农活,身穿节日盛装,邀友结伴,兴高彩烈地从四面八方涌向秋场,参加或观看各种文娱活动。传统的秋场有吉首县的矮寨场、花垣县的麻栗场、凤凰县的勾良山、泸溪县的潭溪和梁家潭等地。这一天,秋场上人群摩肩擦踵,四周山坡,人影晃动,花团锦簇,歌音袅袅,笑语盈盈,十分热闹。

  赶秋的由来,有的说是赶"立秋日",有的说是"赶秋千"。相传很久以前,苗寨有个名叫巴贵。达惹的青年,为人正直,英武善射,深受众人仰慕。一天,他外出打猎,见一山鹰从空中掠过,便唾手拉弓,一箭射中了那只山鹰,同时坠下了一只花鞋。这只花鞋,绣工极为精巧,一看就知道是出自聪明美丽的苗家姑娘之手。巴贵达惹决意要找到这只花鞋的主人,在乡亲的帮助下,他设计、制造了一种可以同时坐八个人的风车形秋千,取名"八人秋"。立秋这天,他邀约远近村寨的男女前来打秋取乐。打秋千本是苗族姑娘最喜爱的活动,巴贵达惹想,那个做花鞋的姑娘,一定会来。果然,巴贵达惹的愿望实现了。在秋场上,他找到那只花鞋的主人--美丽的姑娘七娘。他俩通过对唱苗歌而建立感情,结成夫妻,生活十分美满。从那之后,人们沿袭此例,一年一度地举行这种活动,择配佳偶,形成"赶秋"盛会。

  9樱桃会。苗山多樱桃树,每当春季樱桃成熟之时,苗族青年男女便相约聚会在樱桃林中唱和山歌,进行社交活动。此种活动,苗语叫做"柳比娃",用汉语直译的意思是"摘樱桃"。以花垣县和保靖县一些苗寨最为盛行。

  10跳香会。跳香会流行于吉首、古丈、泸溪和沅陵一带,举行此会时,以跳舞为主,兼及其它游艺活动。

  苗族是一个古老而又多姿多彩的民族,自称"木"、"蒙"、"达木"、"达吉"。他称有几种情况,一是以服饰颜色而称"红苗"、"花苗"、"白苗"、"黑苗"等;二是以住地或种植的作物而称"高地苗"、"八寨苗"、"栽姜苗"等;三是旧时代统治者对他们的侮称,如"生苗"、"熟苗"、"麻布苗"等。新中国成立后统称"苗族"。广西的苗族占全国苗族人口55%,占广西人口1%,在广西各族人口中排在汉、壮、瑶族之后位居第四。全国苗族的主要分 布地在贵州和湖南,广西的苗族主要居住在与湖南、贵州、云南接界的广西北部、西北 部和西部的山区。苗族最大的特点是盛产各种木材和土特产,保持灿烂古朴的民族传统文化。

  苗族经典文化

  苗族文化

  苗族有丰富的民间文学。由于数千年来没有文字,这种文学仅能以口头进行创作、表演和承传,因此口头文学就成了苗族文学最普遍的表现形式,其数量浩如烟海。在众多的口头文学中,又有诗歌、故事、寓言、谜语、笑话、顺口溜等形式。

  苗族诗歌讲求音韵,有五言体、七言体、长短句。语言简练和谐、匀称,通谷易懂,能表达丰富的思想感情,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是苗族民间文学的最重要表现形式,使用范围极广。如至亲好友迎来送往,男女间谈情说爱,甚至做媒说亲,调解纠纷,制订乡规民约,教育子女,叙述家谱、家规,有时也用诗歌表达。劳动时也用诗歌来助兴,劳动之余又借诗歌来消除疲劳。

  创世歌:是一种很古老的神话故事歌,主要是叙述天地日月的起源,万物的产生。这类歌有《开天辟地歌》、《万物起源歌》等。

  祖先歌:主要叙述人类的产生,民族的来源和迁徙,如《人类起源歌》、《洪水滔天》等。这类歌主题思想积极进取,在相当程度上曲折地反映了真实的历史,有史料研究价值。

  婚姻歌:反映了苗族由氏族内婚到氏族外婚,由母系制到父系制的演变过程,是研究婚姻史不可多得的材料。其中较着名的有各地普遍流传的《兄妹结婚》,黔东南的《开亲歌》、《男妇出嫁》、《换嫁歌》(女子换男子出嫁),黔北遵义地区的《接女婿》、《送亲歌》等。

  迁徙歌:在苗族中大量存在。各地苗族都有自己的迁徙史,因而都有自己的迁徙歌。其中着名的有黔东南的《跋山涉水》,松桃、铜仁地区的《修相修玛》,黔西北的《杨鲁话》,贵阳地区的《格罗格桑》等。松桃和黔东南的迁徙歌,反映场面宏大,表述了人与人和人与自然斗争的激烈情况。是一部英雄的史诗,对研究苗族历史很有价值。

  理歌、议榔词:反映了苗族古代社会组织情况,主要是叙述各种社会伦理、行为规范,规劝人们去恶从善。

  生产劳动歌:各地都有。其中以黔东南的最为完整,如《刺绣歌》、《种棉歌》、《纺纱织布歌》、《蜡染歌》、《造酒歌》、《造船歌》等。主题思想积极,多是鼓励人们努力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作品。

  苦歌:是叙述阶级和民族的诗歌。有控诉土司的,有控诉地主恶霸的,也有许多是怒斥官府的。

  起义斗争歌:又称反歌,多是控诉旧和歌颂人民的反抗斗争。如黔东南的,张秀眉之歌》、黔南的《柳天成》、黔西北的《陶新春》,都很有代表性。这类歌情调激昂,富于战斗精神。

  情歌:是青年男女谈情说爱时所唱的歌。用词含蓄优美,富于抒情。有表白式、问答式等,多是托物言情。

  由于没有文字,苗族的书面文学,在历史上多用汉文来创作,数量微乎其微。在建国前仅湖南、川东一带发现较多。近年来,贵州也陆续发现了一些苗族文人诗文。清康熙年间,今道真县小里梅江贡生张应迁、张应松、张懿德、张满德,一族四人皆有文誉,共着有《荫语山房诗稿》。锦屏县亮江乡也发现了清代苗族文人龙绍讷的诗文,其中1878年刊印的《亮川集》四卷,收集了作者主要诗词和杂文。内容多是描写苗乡侗寨的风土人情,有浓烈的乡土风味。民国年间雷山县着名的苗族学者梁聚五也写了一些诗文。他的政论文充满了被民族的感情,披露了少数民族政治上的无权和经济上的盆困状况。建国后,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培养下,苗族开始有了自己的书面文学创作队伍,涌现了一批苗族作家,他们的着作有许多在国内获奖,有的被翻译介绍到国外,受到好评。在民间文学的研究、搜集、整理、翻译、出版方面,也有一批自己的人才,并取得了许多成就。

  音乐

  苗族音乐,有民歌曲调、芦笙曲调、唢呐曲调和箫琴曲调等,其中最普遍的是民歌曲调和芦笙曲调。

  史歌:多为中老年人演唱,带有朗诵形式,往往是唱一段,道白一段。歌词也很长,少的有几十行几百行,多的千行万行以上。如《开天辟地歌》、《祖先迁徙歌》、《婚姻根源歌》、《理歌》等等。史歌以黔东南的最完整,也最有代表性,其曲调浑厚,拍节分明,矫健刚劲。

  情歌:是民歌的一种,为青年男女所唱。曲调很多,旋律柔和优美,调意富于抒情,一般是低声对唱。有些地方如六枝、晴隆的苗族情歌,还具有高吭豪放的特点。

  飞歌:以其唱腔高吭、声调宏亮而得名。一般是青年男女交际时对唱。也有的是劳动之余,为表达心情愉快,即兴独唱,也有多人合唱。听者虽相隔数百米,也能把歌词听得分明。这类歌以黔东南地区最为着名。

  丧歌:是对老年人正常死亡的一种悼曲。曲调悲戚,词意凄楚。歌者唱到悲恸时,常常声泪俱下,听者往往泪如泉涌。黔东南、黔中南、黔西北、黔北等地苗族均有。六盘水苗族的悼歌曲调更为着名。

  苗族音乐曲调大多是承袭传统唱法,着名歌手的主要成就不在于曲调的更新,而在于歌词的创作修饰与提高,所以曲调的变化很少。各地都有着名的歌师。已故的黔东南雷山县苗族歌手唐德海,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他熟练地掌握了苗族传统的古歌和民歌的唱法,能唱好几种民歌曲调。他创作的歌词有数千首,其中仅苗汉对照新歌就有1300多首。

  乐器

  芦笙:是苗族最有代表性的传统乐器,古代在所有苗族中都很盛行。近代以来,除湘鄂川黔四省边区苗族已完全失传外,其余各地苗族仍普遍使用。芦笙曲调也是苗族音乐中最有代表性的曲调,且往往因地而异。传统曲调有舞曲、代歌曲、问讯曲、祭祀曲等几种,每种又有若干曲牌。舞曲的节奏较轻快,给人以明显的抑扬顿挫之感。代歌曲曲调柔和婉转,带有尾声。问讯曲曲调缓款,节奏明朗。

  除芦笙外,还有唢呐、芒筒、琴、箫、笛、锣、鼓。唢呐各地都普遍使用,并配有大号和皮鼓。在松桃、铜仁、思南地区,唢呐使用较广,是这一带苗族代表性的乐器,节日、喜庆时多喜吹奏,有三十多个曲牌,其它地区主要是办丧事吹奏丧歌时使用。芒筒,流行于雷山、丹寨等县,其构造是用独管安上铜簧,穿入竹筒即成。大的用树干挖空而成,长约六尺,直径约六七寸,小的用二三尺长、直径约三四寸的竹筒做成,吹奏起来起到低沉音响作用。箫、笛、系用单枝小竹做成,一般只有五音。铜鼓,除松桃、铜仁、思南等地已不用外,其它地区仍然使用,以雷山、台江、麻江、平塘等县为多。琴,在苗族中不普遍,只威宁、台江有月琴,丹寨地区有古瓢琴。贵州西部还有竹制的口琴,长约三寸。锣、鼓,各地普遍有,大小不一,多在节日时使用。

  舞蹈

  芦笙舞:是除铜仁地区以外全省苗族最有代表性的传统节目,历史悠久,北宋时已进入朝廷表演。大的队形主要有两排一字形和圆形两种。由数十名青年男子在前吹笙引导,数十名至百余青年妇女踏着芦笙拍节,跟随于后,进三步退一步,围绕场地循序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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