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

富兰克林,第1张

本杰明·富兰克林(1706—1790年)是18世纪美国的实业家、科学家、社会活动家、思想家和外交家.

他出身寒微,10岁便辍学回家做工,12岁起在印刷所当学徒、帮工.但他刻苦好学,在掌握印刷技术之余,还广泛阅读文学、历史、哲学方面的著作,自学数学和4门外语,潜心练习写作,所有这一切为他在一生中取得多方面的成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自立于当时的社会,他几经周折,创办了自己的企业——印刷所.由于吃苦耐劳,讲求信誉,注意经营管理,他不仅在印刷界激烈的竞争中站住了脚,并且把业务扩大到邻近几个州以及西印度群岛,成为北美洲印刷出版行业中的佼佼者.

他注意观察自然现象,研究科学问题.他从实践出发,从事科学实验和观察,在电学上解答了“电为何物”的问题,将不同状态下的电称为“正电”和“负电”,提出了电学中的“一流论”,在大气电学方面揭示了雷电现象的本质,被誉为“第二个普罗米修斯”.这些电学上划时代的研究成果使他成为蜚声世界的第一流的科学家.他在光学、热学、声学、数学、海洋学、植物学等方面也有研究,并有新式火炉、避雷针、电轮、三轮钟、双焦距眼镜、自动烤肉机、玻璃乐器、高架取书器、新式路灯等一系列发明创造.因而,他以仅读过两年小学的学历,被美国的哈佛大学、耶鲁大学,英国的牛津大学、爱丁堡大学、圣安德鲁大学等六七所大学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富兰克林成名以后在北美殖民地的文化传播和社会福利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他先后组织建立了“共读社”、“美洲哲学学会”、“北美科学促进会”、报社、图书馆、书店、医院、大学、消防队、地方民兵组织等学术、文化、医疗卫生、消防、治安组织和机构;他还改革了北美殖民地的邮政制度,建立起北美殖民地统一的邮政系统.他是杰出的社会活动家,成为北美殖民地有影响的人物.

他不仅善于解决自然科学里的专门问题和社会政治活动中的实际问题,还常常探索许多哲学问题和社会问题.他是自然神论者,认为精神依附于物质;他认为社会贫困的原因是劳动者必须养活寄生者;他酷爱自由和平,反对战争,痛恨种族歧视和奴隶制度,主张维护黑人和印第安人的利益.他是当时最渊博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思想家之一.

富兰克林生活的时代正值美国从殖民地向独立的资产阶级国家迈进的重大转折时期,他积极投身革命运动,对独立战争的胜利和美国国家制度的初期建设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在1754年北美各殖民地***物出席的奥尔巴尼会议上,他提出著名的“奥尔巴尼联盟”的计划,被会议通过,成为最早将美利坚合众国的大联合这种思想灌输到殖民地人民头脑中去的人.

在宾夕法尼亚,他始终同殖民地人民一道同业主①集团的横行不法作斗争.1757年,他代表州议会赴伦敦向英王请愿,要求业主交纳税款,取得成功;1764年,他第二次赴伦敦,要求英王保护殖民地利益,没有结果.其后,英国政府加强对北美殖民地的镇压,激发了殖民地人民更强烈的反抗斗争.富兰克林的立场彻底转到革命方面.

宾夕法尼亚原为业主殖民地,是1681年英王查理二世赐与威廉·宾的土地.后来,威廉·宾的两个儿子继承产业.业主在其领有的殖民地享有委派包括州长在内的官吏、否决议会议案、免交捐税等特权.

1775年5月,他回到美洲,立即投入到革命斗争中去.他担任宾州治安委员会主席,主持地方军委,并和潘恩共同起草了州宪法;他作为宾州代表出席第二次大陆会议,成为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人之一;他担任美国邮政部长,组织战争期间的邮政,成绩显著;在美军作战屡次受挫的情况下,他作为三人委员会成员同华盛顿会商,决定实行北美13州的总动员,使得独立战争得以坚持6年之久.

在英强美弱的局势下,殖民地人民必须争取外援.富兰克林奉大陆会议之命出使法国,争取美法结盟,共同对英作战.在当时复杂而不利于美国的外交环境中,他以美国必胜的信念、坚韧不拔的耐心,巧妙灵活的外交手腕,利用欧洲国家之间的矛盾,抓住有利时机,缔结了美法同盟盟约,争取了人力、物力、财力上的大量外援,确保了独立战争的胜利.在战争后期,他参加并一度主持美英议和谈判,签订了有利于美国的英美和平条约,胜利地完成了艰巨的战时外交使命.战后,他成为新生的美国第一任驻法特命全权大使留法工作,直到1885年归国.

回国以后,他连续4年当选宾夕法尼亚州长.在美国宪法会议上,他是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他为了调解会议代表的意见分歧而提出的议会的两院制,成为美国的基本国家制度之一.

1788年后,他不再担任公职,但仍发表政论文章,以供政府采择,并致力于促进废除奴隶制的活动.

1790年4月17日,富兰克林与世长辞.在他出殡的那一天,为他送葬的人数多达两万,充分表达了美国人民对他的痛悼之情.同时,不仅美国国会决定为他服丧一个月,法国国民议会也决议为他哀悼,表明了他不仅属于美国,也属于全世界

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1882130—1945412)是美国第32任总统,出生于纽约。父亲詹姆斯·罗斯福是一个百万富翁。母亲萨拉·德拉诺比父亲小26岁。罗斯福曾就读于哈佛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1910年任纽约州参议员。1913年任海军部副部长。1921年因患脊髓灰质炎致残。1928年任纽约州长。1932年竞选总统获胜。执政后,以“新政”对付经济危机,颇有成效,故获得1936年、1940年、1944年大选连任。第二次世界大战初,美国采取不介入政策,但对希特勒采取强硬手段,以“租借法”支持同盟国。1941年底,美国参战。罗斯福代表美国两次参加同盟国“三巨头”会议。罗斯福政府提出了轴心国必须无条件投降的原则并得到了实施。罗斯福提出了建立联合国的构想,也得到了实施。63岁时由于脑溢血去世。

1905年,罗斯福与安娜·艾利诺结婚。艾利诺是第26任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的侄女,结婚时西奥多·罗斯福还在任职期间,总统亲自参加了他们的婚礼。他们有五子一女。

以下则是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的家庭情况。

安娜·艾利诺·罗斯福·多尔·伯蒂格·郝斯特德

罗斯福与安娜·艾利诺·罗斯福的第一个孩子,独女

生于:1906年5月3日 出生地:纽约海德公园

卒于:1975年12月1日 死亡年龄:69岁零7个月

死因:癌症 教育:私立学校,康奈尔大学

职业:主妇,母亲,新闻作家

配偶:克蒂斯·迪恩·多尔;约翰·伯蒂格;詹姆斯·艾迪森·郝斯特德

子女人数:多尔2人;伯蒂格和郝斯特德无

作为富兰克林和艾利诺·罗斯福唯一的女儿,安娜·艾利诺7岁时随父母来到华盛顿,之后她继续就读于女校。艾利诺曾讲安娜受到的管制太严了,并承认这对孩子的教育毫无益处。因为母亲对如何带孩子一无所知,所以有时她会做蠢事。一次,艾利诺把小安娜放在铁笼中挂在屋外,她相信呼吸新鲜空气会对女儿的健康成长有益,可邻居对此大惊,威胁要号召大家反对虐待儿童。

1925年,安娜从学校毕业。她高高的个子,棕色的头发。专制的祖母萨拉·富兰克林把她带到国外,安娜当时不想上大学,这令祖母很满意,她警告安娜别当“学究”,以免因为男人害怕而成个老姑娘。但安娜不愁嫁不出去,事实上,她一生结了三次婚。

安娜没听祖母的劝告,而是决定上大学。她喜爱户外运动,也喜欢动物,于是,到了康奈尔大学学习农业。20岁时,安娜因嫁给大她10岁的股票经纪人克蒂斯·多尔而中止了学业。她向多尔解释为什么结婚时直言不讳:“我想结婚就结婚,因为我想逃避。”安娜所指的是母亲与祖母之间的拉锯战。可想而知,安娜的婚姻不会长久。她与丈夫在结婚六年并生有二子后离异。自此,安娜的父亲就任总统,全家搬到了白宫。

在父亲1931年首次竞选总统时,安娜遇到芝加哥论坛报的记者约翰·伯蒂格,并爱上了他。虽然芝加哥论坛报坚决支持共和党,并在罗斯福任职期间猛烈攻击他本人及其政策,但报纸的态度并没有影响安娜和伯蒂格的结合。他们于1935年结婚。伯蒂格离开论坛报转而从事公共关系工作。此后在罗斯福的另一敌人威廉·兰道夫·赫斯特的帮助下,他当上了西雅图路透邮报的编辑。

赫斯特与罗斯福的关系受到公众的批评,安娜夫妇便离开了西雅图,在亚利桑那州凤凰城买了一家导购报纸,期望能将它办成日报。他们倾其所有投资办报,还向安娜的母亲和弟弟杰米借钱,但终究还是失败。他们的婚姻也宣告失败。伯蒂格离开了凤凰城,而安娜继续奋斗到1948年夏天。面对强烈的反对,安娜自卫道:“我喜欢与反动垄断作斗争,我痛恨他们现在这个国家的这么多领域内获胜。”1949年她与约翰离婚。伯蒂格再婚,但是1950年10月29日,他从纽约一家旅馆的七楼上跳楼自杀。

安娜不屈不挠,又重新开始。1952年她嫁给了詹姆斯·A·郝斯特德医生。郝斯特德医生对身心疗法非常感兴趣。安娜夫妇在加州过着平静的生活,偶尔去伊朗或华盛顿出游。作为福布莱特学者,郝斯特德医生也是华盛顿退伍军人管理局的一员。1960年这对夫妇在伊朗建了一所医学院。

这对夫妇后来回到纽约,1975年安娜因喉癌去世,葬在她的出生地海德公园。安娜和多尔的儿子把姓由多尔改为罗斯福。

詹姆斯·罗斯福

罗斯福和安娜·艾利诺·罗斯福的第二个孩子,长子

生于:1907年12月23日 出生地:纽约海德公园

卒于:1991年8月13日 死亡年龄:85岁零9个月

死因:中风,长期帕金森症

教育:格罗顿预科学校,哈佛大学,波士顿大学法学院

职业:商人,政治家,教师

配偶:贝西·库欣;罗麦乐·特丽莎·斯内德;格来迪斯·

艾琳·欧文斯

子女人数:库欣3人;斯内德和欧文斯无。

人称富兰克林与艾利诺的长子继承了父亲的魅力、无尽的精力以及父亲演讲和雄辩的才能。詹姆斯26岁时父亲当选了总统。他在男子学校格罗顿预科学校毕业后上了哈佛大学,最后在波士顿大学法学院完成学业。毕业后他进入了保险业。

被称为“杰米”的詹姆斯曾担任父亲在马萨诸塞州的竞选班子负责人,父亲当选总统后,杰米认为他也应该有责任为父亲新政府的成员任命提些建议。然而此举遭到公众的极力反对。于是杰米出走欧洲。他再次回到美国后,据传曾被考虑为总统秘书人选,但由于公众的强烈反对,富兰克林不得不放弃这一打算。但不管怎样,杰米还是有自己的想法。

1935年,年近而立之年的杰米担任国家粮食发酵公司的总裁,生产工业用酒精。这次公众又从这位总统之子身上挑出了毛病,有传言说公司的后台与黑手党有联系,而且杰米是因为他的总统之子身份才当选的。杰米又成了众矢之的。他辞了职,声称因为时间冲突,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此后,杰米做为总统助理随父亲到南美洲参加了美洲会议。他的官衔是海军中校。此举又遭到非议,他又辞了职,但仍为父亲服务。

1938年杰米重操保险业,成为年轻人中有资产25—100万美元的“大款”。这次公众大怒。杰米在一次广播中发言维护自己的尊严和利益。但他还是离开了保险业转向**业,很快就做了格得韦恩**公司的总裁,并最终创建了自己的**厂而且生产了西部片。

二战中,杰米任海军上尉并被派到中东和远东任视察员。为了上前线,他不得不搬出父亲来迫使上级相信溃疡不会妨碍他执行任务。他是正确的。他不仅参加了战斗,还因勇敢获得了银星勋章,他随军转战瓜达尔卡纳尔、特拉瓦和中东太平洋地区。

1945年罗斯福总统去世。战争结束后,杰米离开部队回到加州担任民主党发言人。

马上,杰米与沃伦伯爵竞选加州州长一职,他没有成功,但他的政治生涯并未自此而告终。他不费吹灰之力便连续担任了六届洛杉矶国会选区的众议院议员,还于1965年至1966年任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团成员,但他最终还是辞去了这一职务回到了商界,有争议的是他于1972年加入了尼克松的民主党一方。80年代他更加关注政治,并建立了国家保障社会安定和医疗委员会。

晚年,杰米回到加州并继续在各大学任职。他死于加州的新港湾。

富兰克林·罗斯福

罗斯福夫妇的第三个孩子,次子

生于:1909年3月18日 出生地:纽约海德公园

卒于:1909年11月8日 死亡年龄:8个月

死因:流感?

富兰克林与艾利诺的第三个孩子是第一个与父亲同名的孩子,他不足九个月就夭折了。可想而知,这给罗斯福家带来了多大的打击,这个孩子生长在一个有影响的家庭,他的早亡带来的痛苦不言而知。这位20世纪的总统巨人在1909年尚未成名,历史上也只记载了西奥多·罗斯福的一个并不富有的远亲家死了一个人,仅此而已。

艾略特·罗斯福

罗斯福夫妇的第四个孩子,第三个儿子

生于:1910年9月23日 出生地:纽约海德公园

卒于:1990年10月27日 死亡年龄:80岁零1个月

死因:心脏病 教育:格罗顿预科学校

职业:商人,士兵,作家

配偶:伊丽莎白·勃朗宁·多纳;鲁丝·约瑟芬·古金斯;费雅·爱默森;米诺娃·贝尔·罗斯;比波蒂

子女人数:多纳1人;古金斯3人;其他无

艾略特出生不久,父亲便入选纽约州议会。他是五个长大成人孩子中的第三个,在海德公园长大。和其他兄弟一样,他也上了格罗顿预科学校,但是他打破家庭传统,并没有继续上学,而是开始了工作。他进入了广告界,在父亲任总统前已小有成就。

艾略特一直对飞行有着浓厚的兴趣,并最终成了飞行界的著名专家。正是这一爱好使他与安东尼·弗尼偶然相识,而当艾略特替德国弗克飞机制造商说话时则引来了头条新闻,并给罗斯福的敌人提供了借口攻击罗斯福。由于这一丑闻,艾略特回到了广播界并在第二个妻子的家乡得克萨斯州福特沃斯的一个农场定居下来。他的第二个妻子是这里的继承人鲁丝·约瑟芬·古金斯。

美国加入二战前,艾略特被任命为美国空军上尉,他再次打破了罗斯福家族参加海军的传统,尽管他的兄弟和西奥多叔叔在海军熟人很多。二战中他被授予美国空军奖章、荣誉军团勋章,及空军荣誉十字橡树勋章。他还受命担任英国空军司令,获得了法国荣誉勋章和戴高乐棕榈勋章。但当国会讨论将艾略特提升为准将时,南达科他州的参议员布什菲尔德反对说:“罗伯特·E·李将军在军中服役36年才被提升为准将,艾森豪威尔30年,波什宁将军24年,麦克阿瑟将军21年。”但虽有异议,艾略特服役四年后还是被升为了准将。

布什菲尔德的观点被新闻界加以发挥渲染。报纸上讲艾略特的狗从欧洲回来受的待遇都比那些没有总统父亲的下层士兵强。据传艾略特为把狗带回来还撞伤了一个士兵。新闻界为狗的事还专门集会了一天。

艾略特的生活也总是充满矛盾。据披露,战前,他在1939年借了20万美元而只偿还了4000美元。又据传因为他是总统的儿子,余下的债被抹掉了。艾略特为自己辩解说那20万是他妻子的,经国会听证会审议也毫无结果。

战后,艾略特在葡萄牙养了一阵阿拉伯马。60年代他回到美国并被选为佛罗里达州迈阿密湾市市长。

另一段时间,他在《赫斯特报》任飞行编辑。这一职业成了他生活平衡的支点。1946年他的头一部关于父亲的书《他所看到的》出版。书被认为大部分并不是为罗斯福添彩,伦敦的一位评论家甚至讲这本书除了证明伟人经常有愚蠢的孩子外,什么都没有。但是,事实证明这位评论家错了,不论是他对书的评论还是对艾略特在机械方面的兴趣的评论都是错误的。艾略特又写了13本书,同时还发展了许多其他的爱好。书的风格和主题常常遭到批评,有时他在书中关于家庭成员生活细节的详尽描述使得兄弟姐妹不得不公开否认。另一本书中他又把母亲艾利诺描写得像警犬安吉拉·兰斯布瑞一样来解决白宫里的问题。

在周游世界并不时更换居住地后,艾略特在亚利桑纳州斯科特斯代尔去世。虽然是总统的儿子,很难想象同时期的其他人能像他一样成功地对付因身为总统之子而受到的攻击。在细细品味了人生之后,艾略特离开了人世。

小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

罗斯福夫妇的第五个孩子,第四个儿子

生于:1914年8月17日

出生地:佐治亚州新布朗斯维克市坎波白罗

卒于:1988年8月17日 死亡年龄:74岁

死因:不明

教育:格罗顿预科学校,哈佛大学,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

职业:律师,政治家

配偶:埃塞尔·杜邦;苏珊娜·普尔林;费利卡·什夫·瓦博格·萨诺夫;帕特西亚·欧克斯

子女人数:杜邦2人;普尔林2人;其他无

1933年父亲任总统时,小富兰克林已近19岁。同年他从格罗顿毕业并显示了他在学业和体育方面的才能。小富兰克林去法国、英国和西班牙旅行了一圈后,回来进了哈佛继续学习。

由于新闻界一直在捕捉罗斯福家的消息,小富兰克林的大学生活便成了他们的目标。他们试图从中找到些有趣、逗人甚至是丑闻的消息来满足公众的好奇心。小富兰克林讨厌对他私生活的这种干预。他天生不是怕事的人,一次他抓住一个记者的相机当场摔了个粉碎,从而为缺少富兰克林的消息的报界创造了一个故事。

1937年,小富兰克林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追到了埃塞尔·杜邦。杜邦家族瞧不起富兰克林的父亲。由于这一婚姻颇具“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味道,公众对其中的细节更是贪求。新婚中的富兰克林不仅完成了哈佛的学业,还在弗吉尼亚法学院获得了法学位。他开始在华尔街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年薪2000美元。这在当时也是少得可怜的,但在大萧条时期有份工作已很不错了。

和同时期的其他人不同,小富兰克林终生坚持为社会公益事业效力,并没有在发财后就放弃。1965年他被约翰逊总统任命为机会均等委员会主席。他的社会意识促使他从事公共事业,反对种族歧视,并为提高老兵待遇而努力。杜鲁门总统任命小富兰克林为美国人权委员会成员。年轻的小富兰克林还参加过竞选,1949年到1954年他当选为纽约市20区的自由民主党议员。1966年他竞选纽约州长失败。

小富兰克林作为海军军官在二战中也载誉而归,他指挥一艘护航驱逐舰在大西洋和太平洋战场作战。他获得了银星勋章、红心将章及其他许多荣誉。

这位美国最有名的总统之子不仅政绩出色,而且在商业上也有成就,他曾拥有莫亚特汽车公司在美国的经销权。但虽有财富,他的四次婚姻使他在美国社会认可的“蓝皮书”——社会登记中被除名。虽然有如此显赫的家庭背景,社会“蓝皮书”一度认为他的行为让人无法接受。

小富兰克林回顾他的生活时说,作为总统的儿子并未影响他的生活:“美国没有贵族家庭,只有显赫家庭。”他认为每一代人都应靠勇气和才智独自成功。

约翰·阿斯平沃尔·罗斯福

罗斯福夫妇的第六个孩子,第五个儿子

生于:1916年3月13日 出生地:纽约海德公园

卒于:1981年4月27日 死亡年龄:68岁零1个月

死因:心脏病

教育:格罗顿预科学校,哈佛大学

职业:商人

配偶:安妮·林赛·克拉克;艾琳·波得·麦克阿尔平

子女人数:克拉克3人;麦克阿尔平无

1933年约翰7岁时,父亲就任总统,他和罗斯福家其他的孩子一样,很快就因调皮捣蛋出了名。他的母亲却说这个小儿子是“我的孩子中最守规矩的”,当时(1937年),他们正在欧洲旅游,约翰被控把香槟喷到堪尼斯市市长的脸上,并用一束花打了市长。

回到美国不久,约翰便与波士顿初入社交界的安妮·林赛·克拉克结了婚。婚礼在马萨诸塞州举行,规模盛大,一路上聚集了3万观者。婚后,约翰在波士顿的一家进货店做事,周薪1850美元。报界很赞赏这个年轻人的行动,并把他与其他富商的孩子对比。一家报纸这样写道:

罗斯福家的小儿子约翰·罗斯福幸福地成家后独立生活。他找了份工作,并将学习经商。这远比加入纨绔子第的行列、在鸡尾酒会中荒废光阴、挥霍父母的钱财(像许多人那样)要强得多。

美国加入二战后,约翰参加了海军直到战争结束。父亲在战争即将结束时去世,而约翰当时不在美国。此后他回到美国又开始经商,任费连子公司下一家服装连锁店的经理。约翰的私生活不同于家庭其他成员。1947年他的名字突然出现在《生活》杂志上,伴之以一幅约翰在公司的大照片。

除了1957年回到纽约时他试图竞选市长外,约翰对政界不太感兴趣,这不同于其他从政的兄弟们,但他在幕后支持他人。在纽约,他担任巴奇·哈赛·斯图尔特盾牌徽章公司的副总裁,他的业余时间都花在为慈善事业集资上,包括建立小儿麻痹基金会,因为他父亲即因此而落下残疾。

让人惊奇的是罗斯福的这个小儿子晚年却对政治更感兴趣并支持共和党。他还全力支持艾森豪威尔、尼克松和里根总统以及纽约的洛克菲勒和杰维斯,与邻近的新泽西州相竟争。罗纳德·里根刚上任,约翰便因心脏病在纽约去世。

残疾

disability;handicap

一种心身状态。处于这种状态的人,由于躯体功能或精神心理的障碍,不能或难以适应正常社会的生活和工作。因病致残称病残。因伤致残称伤残。构成残疾的要素主要有3个:①有由于疾病或外伤所导致的一种现代医学条件下尚无法使之完全“复原”的器官或组织的“终局状态”。这种终局状态的存在,是残疾的病理要素,又称病理损害。这是残疾的必备要素。②有病理损害导致的躯体生理功能或精神心理功能的低下或丧失。这是残疾的生理功能障碍要素。③有由于生理功能障碍或病理损害造成的在完成与其年龄、性别、文化相适应的社会角色方面的困难,这是残疾的社会角色障碍。又称社会功能障碍、社会环境障碍。狭义的残疾人主要指同时具备三要素的或以社会角色障碍为主的残疾者,他们是政府和社会关注的残疾对象。广义的残疾人实际上指生理功能残疾人。广义的残疾也泛指生理功能残疾。残疾人应当得到社会的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在家庭生活、教育、就业、住房、参加政治社团、利用公共设施、谋求经济自主等方面,有权充分参与社会并获得和健全人同等的机会。”这是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宣言》(1978129)规定的基本宗旨。

采取各种措施预防残疾的发生或使之在早期消除是《联合国残疾人世界行动纲领(1983~1992)》中规定的首要任务和目标。首先要建立地方的致残原因流行学的动态分析和研究系统。对致残的10大原因(疾病、遗传变异和先天畸形、营养不良、药物毒物伤害、社会和家庭变革中的心理冲击、交通事故、职业病和职业劳动事故、环境污染、自然灾害、战争)进行有地区针对性的逐年的统计分析,为地区具体的预防决策提供依据。另外,从医疗卫生、行政管理两个方面,推行综合性的两级预防方案,并使之逐步落实。儿童残疾预防的关键是控制先天性及遗传性疾病。严格控制近亲结婚,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妊娠遗传学检查,是预防工作的中心。

弗兰克·罗伯特

生于:1839年8月27日

出生地:新军布什尔康科德

卒于:1843年11月14日

死亡年龄:4岁零3个月

人们对富兰克林和简·皮尔斯的前两个儿子几乎一无所知,但可以理解的是,这两个儿子的不幸夭折导致了简的精神错乱,她坚持不再让皮尔斯卷入华盛顿的政治事务中。

但简的一切防备都没有用。她终于说服丈夫辞去参议院职位搬回新罕布什尔,认为那里会更安全,但第二个儿子还是死了。

当她唯一的另一个儿子本尼惨死于铁路事故时,她那本来就脆弱的神经彻底崩溃了。身为国家第一夫人的她无法接受孩子们的死亡,终日对着死去的孩子喃喃自语。她大部分时间都呆在白宫的起居室里,对丈夫的政治活动恨之入骨,从不介入。

夫妻一方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留有案底的,对配偶的工作生活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配偶有案底的,另一方是不得报考人民警察或征集服现役的。

男方有案底会影响女方政审的,我国法律规定,有犯罪记录的会对本人、直系子女、父母、配偶参加公务员考试、征兵、银行、国企、事业单位、军校和警校等的政审,不能通过政审,就无法通过公务员考试、当兵、到银行、国企、事业单位上班,无法考入军校和警校。犯罪不仅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且还可能影响家人的未来,因此要做一个遵守法律并热爱生活的好公民。

1、父亲有刑事犯罪记录,如果已经服刑完毕的,那就不会对公务员政审有影响,如果是正在服刑的,那就对公务员政审有影响,不得报考公务员,直到服刑完毕后才可以。另外,要看所犯的是什么罪,如果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话,那无论怎么样都会有影响。还有就是,如果是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也是对自己的是否录用为公务员有影响的。另外,直系亲属,有没有关系,这个不是自己说了算,而是要根据法律规定的。

2、主要是看直系亲属犯的是什么罪,如果是死罪,那就不能报考。如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都视为政审不合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现代发达国家中,英国政府的权力之大,可能仅次于法国政府。宪政平衡原理要求,政府权力愈大,议会对政府的监督就愈应加重。

现代英国政府对议会负责制有着双重意义。一方面,政府负责制摆明了政府与议会之间的关系,即从与主的关系,或者说,政府必须有平民院的信任才能继续执政。这一关系提供议会监督政府的前提。另一方面,政府负责制的各项要点又直接构成议会监督制度的内容。

现代英国政府对议会负责制显示下述特点。第一,集体负责制日见收缩,个人负责制表现活跃。第二,政府负责制多以说明制这一形式呈现出来,而辞职制这一刚性负责形式却受到抑制。

现代英国崇奉政府统治能力的宪政取向导致政府负责制走向今日式样。然而,现代式样的政府负责制对议会监督的能力、效果有着明显的负面影响。

1.政府执政依赖平民院信任

保持平民院信任依然是现代英国政府安身立命之本。为信任原则指明现代英国政府权力的来源和权威的基础。现代英国政府权力再大,权威再重,皆不是政府单方面意志的结果,而是获得议会的认可,来自议会信任。现代英国政府权力的此种来源进而又限定了政府权力的性质,即它是依议会意志而行使的对社会的治理权,而不是专制权力。

信任原则体现了现代英国政府对议会的从属关系。从表象上看,政府安排议会的立法,支配议会的时间,控制议会。但是,仍然奉行的信任原则最终毫不含糊地显示了政府与议会谁主谁从的关系:政府的执政资格“最终取决于它能否维系平民院的信任”;失去平民院信任的政府在同一届议会之下必须停止执政。

现代英国政府可否继续执政,由平民院采取下面两种明确的信任方式中的一种决定。第一种:首相明确地要求平民院就它是否信任政府举行表决。平民院的此种表决以简单多数形成其态度。第二种:领衔反对党领袖明确地向平民院提出对政府的谴责案即不信任案,平民院就谴责案举行表决,仍以简单多数形成其态度。无论采用这两种方式中的哪一种,只要表决通过对政府的信任,政府即可继续执政;只要否决对政府的信任,或通过对政府的谴责案,政府便要么辞职,要么提请国王解散议会,提前举行大选。

2.政府对议会的两种负责形式

现代英国政府仍然以两种形式对议会担负政治责任,即集体负责制和大臣个人负责制。

过去提到集体负责制时说“内阁集体负责制”。以现代英国的情形看,内阁集体负责制已经扩大为政府集体负责制,即不但内阁组成人员,而且政府全体大臣座位集体向议会负责。

现代英国政府对议会担负的政治责任包含两方面内容。第一方面,大臣们集体决定政策。在这方面,集体负责制又有四个要点:政府全体成员参与制定政策;政府全体成员在公众面前互相支持;凡不能公开支持政府集体决策的大臣应该辞职;内阁讨论过程保密。第二方面,失去平民院信任的政府必须集体辞职。

现代英国大臣个人对议会承担政治责任的事项包括:大臣个人行为(含私生活);其所领导的部的各项决策;其所领导的部的管理情况。需要强调的是,就所领导的部的工作对议会负责,这已成为现代英国大臣

不可推委的职责。有人统计,现代英国大臣面前的职责有六项:创制政策、筛选政策建议、为本部争夺预算经费和立法时间、管理部务、就部里工作对议会负责、在公众面前代表政府。这六项职责中,唯有就部务对议会负责这一项是大臣必须履行的职责。

对于现代英国议会而言,大臣负责制是它借以控制政府官员的唯一渠道。英国标准的宪政观念是:文官对大臣负责;大臣对议会负责。

三、现代英国议会结构

现代英国议会在构成方面的特征在于:它由国王、平民院和贵族院共同组成。我将其概括为两院三方。两院指平民院和贵族院;三方指国王、平民院和贵族院这三方。

在宪法理论上,现代英国国王既是国家元首,又兼政府首脑。17世纪英国宪政革命以前,行政权属于国王,故国王是政府首脑。宪政革命以来,并没有一项立法剥夺国王的行政权。实际担负政府首脑工作的首相,至今尚未由立法确定为政府首脑。所以,理论上,国王仍然是政府首脑。但是,在宪政实践中,国王只是国家元首,不再是政府首脑。首相实际上占据了政府首脑的位置。

英国宪法史上,国王是议会的组成部分。现代英国宪法仍然保留了国王的这个特殊角色。作为议会的组成部分,国王的职责是签署两院已经通过的法案。不过,国王的签署权现在仅仅象征现代英国立法程序仍然体现两院三方这个宪政体制。实际上,现代英国国王已经失去运用其签署权控制、制衡议会两院的可能性,不再能否决两院已经通过的法案。

平民院是英国议会的龙头。议会三大组成部分中,惟有平民院由选民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平民院与国王、贵族院共同完成立法程序,并独享立法的决策权。它与贵族院分享对政府的质询权,并垄断对政府表示信任或不信任的权力。政府只对平民院负责。

贵族院是英国议会的第三个组成部分。现代英国贵族院成员产生途径的根本特征在于:完全否认选举原则。通过继承爵位,或者通过国王封爵,这是现代英国贵族院成员产生的两个途径。贵族院的贵族分为两类:宗教贵族和世俗贵族。世俗贵族又包括:继承的世袭贵族、首代世袭贵族、终身贵族、司法贵族。世袭贵族们的爵位分为五级: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终身贵族相当于男爵。不过,在贵族院,爵位高低只有礼仪方面的次序作用,不含政治特权。

英国国王已经从封建制的宪法机关变成资本主义的宪法机关。同样,英国贵族院的性质也已实现了这一转变。

总的看,贵族院依法享有的权力只是立法方面、立法程序中的权力。按照1911年制定、其后经过修正的《议会法》的规定,贵族院的职权可概括如下:第一,无权否决平民院通过的财政法案;第二,对平民院通过的延长议会任期的法案有绝对否决权;第三,对普通法案有拖延一年的权力。

四、现代英国议会平民院的组织结构

一个现代议会的议院内部组织结构的建设既必须服从本国宪政制度的需要,又必须顺应现代民主科学效率的普遍要求。这种服从、顺应既可以是不期然而然,也可以是积极主动。不过,二十世纪中叶以来,发达国家议会普遍积极、主动地服从本国宪政制度的需要,顺应民主科学效率的普遍要求来建设各自的组织结构。

现代英国议会平民院内部的组织结构建设过程表现出一个特点,即人们深切地意识到了宪政制度、民主科学效率要求这两大力量多么强烈地支配着平民院的组织结构的形状。另一个特点则是,英国熔权制下的宪政取向与民主科学效率要求似乎既强烈冲突(立法方面),又高度一致(监督方面)。

1.平民院全院大会的极端重要性

曾任美国总统的威尔逊在其名著《国会制》中这样指出美国国会两院各常设委员会的极端重要性:“年会中的国会只是展出的国会,委员会会议室中的国会才是工作中的国会。”

与美国国会恰恰相反,现代英国议会平民院内,全院大会的重要性压倒其它议事单位,全院大会决定一切。就英国议会而言,只有开会中的平民院全院大会才是议会。可以从全院大会承担的职责、拥有的权力这两方面来认识全院大会的重要性。

全院大会的广泛职责

平民院全院大会所担负的职责分为两类:一类是与本院其它议事单位分担的职责;另一类为全院大会的专有职责。

与其它议事单位分担的职责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立法方面。全院大会与全院委员会、常任委员会、特别常任委员会相继审议法案。其中,全院大会决定着平民院对各项法案的原则态度(是接受并予以深入审议,还是否决);全院委、常任委、特常委只负责对法案进行细节审议。这里,全院大会的重要性无须多说。第二,监督方面。全院大会同与政府部门对口的特设委员会相继地完成若干监督工作。特设委员会负责具体跟踪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全院大会就特委的报告予以审议、表决。第三,院务管理方面。平民院设有若干委员会管理该院的助理及服务部门,全院大会根据这些委员会的报告作出决定。

专有职责

平民院的若干重要且日常性的工作完全由全院大会独家承担。政府只向平民院的全院大会发表政策声明;只与全院大会举行非立法辩论。平民院对每日一度(星期五除外)的口头质询、政府的即席答复已成为现代英国议会最具魅力的监督活动,这一活动只由全院大会进行。

全院大会的权力

一个现代议会的议院内通常存在全院大会、委员会等多种议事单位。

有的议会的议院内,这多种议事单位之间仅仅存在分工关系,议事权力并不分散,而是集中在其中的一个议事单位即全院大会。

有的议会的议院内,这多种议事单位之间不仅相互分工,而且相互分权。以立法为例,有的议事单位对法案拥有第一级淘汰权、绝对修正权(即对法案从原则到技术的不受限制的修正权);另外的议事单位对法案也拥有绝对修正权,并拥有该院内的最终否决权。这样,既相互分工又相互分权的各议事单位之间便结成级别关系,从下而上地构成第一级议事单位、第二级议事单位,等等。美国国会众参两院内便存在这样的多级议事结构。

显而易见,多级议事结构中的全院大会的权力受到分割,而多种议事单位中全院大会则握有全部决策权。故而,多种议事单位中全院大会的权力大于多级议事结构中全院大会的权力。

现代英国议会平民院内只存在多种议事单位而无多级议事结构,全院大会握有全部决策权。以立法为例。常任委、特常委对法案仅有相对修正权,无权淘汰法案。对法案的绝对修正权、绝对否决权全部集中于全院大会。唯全院大会可以对法案作出实质性决定。

在监督方面集权现象也相当明显。部门特设委员会只能追踪政府各部门以向全院大会报告情况,全院大会才有权作出决定。例如,不信任案必须在全院大会上提出,在全院大会上辩论,在全院大会上表决。不但如此,一些最具特色的监督手段也由全院大会垄断。例如,对大臣和首相的口头质询便只能在全院大会上进行。

所以,无论从所担负的职责,还是从集中的权力看,全院大会在平民院的多种议事单位中皆具有突出的重要性。

2.各方对全院大会时间的支配

现代英国政府、反对党和后座议员必须通过支配全院大会的开会时间,才能具体地享受和行使其宪法权力。

政府的支配办法

现代英国政府每年支配平民院全院大会时间的60%左右。那么,它是依据什么来支配全院大会的大部分时间的呢?平民院议事规则规定,全院大会必须审议四种“政府事项”,即政府法案、政府动议、政府要求议会批准受权立法的动议、大臣声明。每年,政府正是借这些事项向全院大会提出法案动议和声明。

现代英国议会每年审议的法案中,只有10%左右由未进政府的普通议员(俗称后座)提出,80%以上都由政府提出。政府提出的法案简称政府法案。财政法案属于政府法案中的一个重要类别。

政府可以向全院大会提出几种形式的动议,以引起全院大会就所动议问题进行辩论。第一种为“独立动议”,即不依附于全院大会的其它议程而独立提出的动议。此种动议通常表述明确的意见。议会的每次年会上,政府必定提出两项独立动议,即就女王演说提出动议、就预算提出动议。每次年会开幕之际女王向议会两院联席会议发表演说(即议会开幕辞),宣布政府在本次年会的内外政策和立法规划。紧接着,首相即向平民院的全院大会提出动议,引起全院大会对女王演说举行为期6天的辩论,实即就政府的全年政策展开辩论,并予以表决。每年政府财政大臣向全院大会提出预算报告后,也必动议全院大会就预算安排举行4—5天的辩论。除此而外,政府还就某一政策领域动议全院大会围绕政府的政策举行辩论。

  从你们结婚证上的时间算起,1天01分!要积满1461分你才能得到香港居留权,并且可以工作。而要在你得到居留权7年以后你才享受香港居民的社会福利及申请公屋的权利,成为香港永久居民!夫妻团聚类的积分是最高的,什么申请父母还有读书的是最快的,才10几分!

  拿上你们的结婚证到大陆居民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由香港居民向派出所和公安局提出申请,有的地方需要公证处公证。然后到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递交申请表格,同时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和公安局刑侦大队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证明。因为在办理下来以后要上交你的身份证做作废处理,注销你的户口!拿上公安厅出具的派遣XXX赴港定居的文件和单程证到好像是香港海关总署出具一个类似于介绍信的东西才能办理香港居民身份证,拿到香港居民身份证7年以后可以申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我老婆就是香港人,我们去年12月结婚。我们办理的时候是请律师全程办理的,费用要贵一些。不过具体的流程就是这样。一定要积满1461分才能过去,但是可能花点钱疏通疏通关系应该能快一点!因为我老婆说香港政府根本不管大陆这边审批排队的时间,只要大陆放人他们就接收!就算你们是今天拿到结婚证,明天能弄到公安厅的批文,香港政府也照样照单全收!我现在也是在动脑筋找关系啊!!关系才是第一生产力嘛

  这是09年的打分规则: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公布了2009年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各类申请审批分数线。2009年,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夫妻团聚类审批分数线为1461分,即2005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无依靠未成年人投靠父母类为16分,照顾无依靠父母类为6分,无依靠老人投靠子女类为16分。凡达到上述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分数线的申请人,2009年内可经审批后赴港澳地区定居。也就是说结婚的要4年才能去。

  再给你一个详细的办理工作规范

  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管理工作规范

  --------------------------------------------------------------------------------

  为维护港澳地区的繁荣稳定,保障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赴港澳定居审批工作,维护正常出入境秩序;同时,增强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出入境管理部门廉政勤政建设,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一、赴港澳地区定居条件

  依据《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前往港澳地区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二)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三)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四)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香港、澳门定居的。

  上述第一款中申请人需同港澳居民有合法婚姻关系;受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的,可携带一名14岁以下的子女同行。

  第二款中申请人需年满18岁、不满60岁;父母均需年满60岁,一方或双方定居港澳地区,身边确无子女照顾。

  第三款中“老人”指60岁以上,子女均不在内地定居,身边无人照料的内地居民;“儿童”指父母均不在内地定居或父母双亡的14岁以下内地居民。

  第四款指港澳居民身边无直系亲属,去世后,需内地子女赴港澳地区定居继承产业。对多人共同享有继承权的,只受理一人赴港澳地区定居继承遗产的申请。

  第五款指有特殊理由确需赴港澳地区定居的。

  以上“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近亲属”指兄弟姐妹。

  二、申请人须履行的手续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时,需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为32x 40mm)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 申请审批表》(式样见附件1)一式二份和2张同申请表上相同的照片;

  (二)交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

  (三)提交与赴港澳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

  (四)港澳亲属的邀请信;

  (五)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对申请人赴港澳地区定居的意见;

  (六)审批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三、与赴港澳地区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是指:

  (一)申请去港澳定居夫妻团聚的需提交结婚证明、定居港澳地区配偶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去港澳定居照顾在港澳地区年老体弱无依靠父母的需提交父母身边确无子女的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和父母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

  (三)申请去港澳定居投靠父母的内地无依靠儿童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明(结婚证明书)和父母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孤儿申请去港澳定居投靠亲属的,需出具载明父母已死亡的户口簿、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证明、被投靠人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同胞回乡证;投靠养父母的入童还需出具收养关系合法证明;父母离异的需出具法院确定的父或母对其具有抚养权的离婚判决书。

  (四)申请去港澳定居投靠港澳亲属的内地无依靠老人需提交可证明内地确无子女和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的材料以及被投靠人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

  (五)申请去港澳定居继承产业的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在港澳地区无继承人证明以及申请人继承权证明、港澳地区遗产管理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和交纳遗产税凭单

  上述五款所指港涣居民是外国籍的,需同时出具外国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外国籍身份的证件和港澳地区永久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内的项目和提交的材料所证明的事项因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向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及时申报并提交相应的证明。

  四、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对申请人赴港澳地区定居的意见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对申请人赴港澳定居的意见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拦目内并加盖公章。审查意见应包括: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境等,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负责对申请人出具意见的单位分别为:

  (一)公职人员,由其人事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二)在校初中以上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三)其他人员,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见后,在申请人出境前如发现申请人有法定不准出境的情形或工作单位变换,应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五、受理审批程序和时限

  (一)领取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表。各地根据本《规范》第一条规定制订申领《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的规定。内地居民根据当地规定,向户口所在地

  市、县公安机关领取《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填写申请表,提交本《规范》第三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向该公安机关提出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

  (二)审核申请人证明材料。县、市公安局或公安分局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事由和相应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调查,签署同意或不同意意见后报上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复核审批。从受理申请到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应当在60天内完成。审批机关作出决定后,及时通知申请人和申请人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通知书

  式样见附件2)。

  (三)打分排队,公布结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打分标准(见附件3)为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的内地居民打分,按得分高低依次排队,并公布打分排队情况。

  (四)公布发证名单。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限定名额,依照排队先后顺序每月公布放行赴港澳定居人员名单。签发证件前15天,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最初受理申请人申请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待室张榜公布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赴港澳地区定居理由、分居年限等情况,接受群众监

  督,并通知申请人和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通知书式样见附件4).

  有关部门和群众对公布放行名单中某申请人有异议,审批机关应缓发证件,并立即组织核查。

  (五)签发证件。公布发证名单15天后无异议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即签发《前往港澳通行证》,并将证件当面交申请人。持证人凭注销户口证明和交还身份证的回执,领取证件。

  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要认真对待群众提出的异议或举报,发现确实不符合条件、已丧失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在调查核实后取消定居资格并公布处理结果。

  六、限额分配比例

  各类申请人占用名额比例见附件5。

  七、打分标准

  各类申请人具体打分标准见附件3。

  八、收费标准

  《前往港澳通行证》工本费50元人民币;申请手续费5元人民币。

  九、有关表格的印制

  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按附件格式自行印制相应表格。

  十、实施日期

  本规范自1997年5月20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规范相抵触的,以本规范为准。

  附件:

  1、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

  2、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批准通知书格式;

  3、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打分标准(表);

  4、领取《前往港澳通行证》通知书格式;

  5、全国各地前往港澳定居分类名额占用表。

  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打分标准(表)

  一、夫妻团聚类打分标准

  项目 分居时限 总分

  档次 分居日期:

  分值 分居天数01

  得分

  说明:此表用于赴港澳定居夫妻团聚的申请人。夫妻每分居—天,得01分,以此递加,计算结果为总得分。

  分居时间从结婚之日起计算;结婚时夫妻双方均未在港澳地区定居的,如可提供配偶加盖有出境验讫章的《前往港澳通行证》等证明确切出境日期的材料,分居时间从出境之日起计算,否则按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首次签发之日计算,只填有月份的,按当月1日计算。

  二、照顾无依靠父母类打分标准

  项目 申请人年龄 被照顾人年龄 总分

  档次 18—30岁 31—50岁 50—59岁 被照顾人出生日期:

  分值 10 20 5 岁数—59

  得分

  说明:此表用于申请去港澳定居照顾无依靠父母的申请人。

  申请人以18岁(含18岁)为起点,59岁(含59岁)为限。申请人依年龄段分别得分。被照顾人以60岁为起点(含60岁),长1岁得1分。如60岁得1分,61岁得2分,以此递加。申请人与被照顾人得分之和为总得分。

  三、无依靠老人投靠亲属类打分标准

  项目 申请人年龄 投靠亲属 总分

  档次 请填写申请人出生日期: 直系亲属 近亲属

  分值 岁数—59 15 5

  得分

  说明:此表用于去港澳定居投靠亲属的内地无依靠老人。

  被投靠亲属以亲属关系远近分别计分;申请人以60岁(含60岁)

  为起点,每长1岁得1分,以此递加。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得分之和为总得分。

  四、无依靠儿童投靠亲属类打分标准

  项目 申请人年龄 投靠亲属 总分

  档次 申请人出生日期(仅限于l—14岁): 直系亲属 近亲属

  分值 15—申请人岁数 15 5

  得分

  说明:此表用于去港澳定居投靠亲属的内地无依靠1-14岁的儿童。被投靠人以亲属关系远近划分;申请人以出生为起点,14岁为限,l岁(含1岁以下)儿童得14分,每长1岁,减1分,以此递减。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得分之和为总得分。

  五、继承产业类打分标准

  项目 继承顺序

  档次 第一继承人 第二继承人 …… 第 继承人

  分值 10 9

  得分

  说明:此表用于去港澳定居继承产业的申请人。得分以继承顺序为准,第—顺序为l0分,第二顺序为9分,以此递减,计算结果为总得分。

  第一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问题一:梭伦改革时期我国正处于哪个朝代 我国春秋时期。

公元前594年,梭伦以其威望和功绩当选为雅典城邦的“执政兼仲裁”(“首席执政官”),开始进行具有 意义的一系列经济、政治和社会改革运动。

春秋时期是中国历史奴隶社会的瓦解时期。关于这一时期的起讫,一般有三种说法:一种说法认为是公元前770-公元前476年;一种说法认为是公元前770-公元前453年韩赵魏三家灭智氏;另外一种说法认为是公元前770-公元前403年韩赵魏三家分晋。鲁国史官把当时各国报导的重大事件,按年、季、月、日记录下来,一年分春、夏、秋、冬四季记录,简括起来就把这部编年史名为“春秋”。

问题二:梭伦改革的具体时间是公元前594年几月几日? 5分 这个问题查了好多资料没找到确定的答案,高中时学习的时候这个不是重点,老师没多讲。或许老师也不知道。公元前594年,雅典人找到梭伦,希望他来担任首席执政官,调解已经白热化的穷人和富人的冲突。这是改革的开始。并对雅典的民主政治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然而,尽管梭伦改革意义重大,但由于仍保留了大量的氏族制度残余,加之梭伦改革以财产资格确定公民不同的政治权利,因而梭伦改革未能从根本上消除贵族与平民的矛盾。梭伦没有完全迁就贵族也不代表平民利益,改革不可避免的引起贵族的怨恨和平民的不满足,平民与贵族的斗争仍在继续并走向激化。此时有人建议梭伦在雅典建立僭主政治,但梭伦没有接受这个建议,他决定放弃权力,离开雅典出国远游。

问题三:历史有多少年了 时期与具体事件  ●第一章 史前时期的人类

500万年前~公元前5000年远古(500万年前~公元前5000年)

早期人类的进化

南方古猿、早期猿人、晚期猿人、早期智人、晚期智人、旧石器时代与血缘家族的演变、旧石器时代早期血缘家族的出现、旧石器时代中期、旧石器时代晚期、母系氏族公社、母系氏族公社的产生、新石器时代近亲结婚的禁止及对偶婚的产生。原始农业的出现、原始畜牧业的出现、父系氏族公社金石并用时代的来临、父系氏族公社的形成私有制的产生、军事民主制国家产生、原始社会的文化、原始的宗教、原始绘画、原始雕刻,原始音乐。

●第二章 古代文明的出现

公元前5000~前500年

亚洲 (公元前5000~前500年)

苏美尔・阿卡德城邦的建立和统一、苏美尔的政治结构神庙、大经济阿卡德统治、南部两河流域乌尔第三王朝、古巴比伦王国时期、古巴比伦王国的兴起、汉谟拉比的统治、亚述帝国亚述国家的产生和演变、亚述帝国的建立、新巴比伦王国、新巴比伦王国灭亚述、古代两河流域的文化、楔形文字、吉尔伽美什史诗、古代两河流域的科技、巴比伦的天文学、巴比伦的数学成就、腓尼基文明、腓尼基的兴起、腓尼基发达的经济、赫梯和古巴勒斯坦赫梯的兴亡、古巴勒斯坦的统一犹太教的产生、古代印度文明、早期哈拉巴文化阶级的产生和国家的出现、四大吠陀婆罗门教的创立、列国时代的印度十六国的建立、摩竭陀国称霸城市的再度兴起、沙门新思潮佛教的产生与释迦牟尼、中国第一王朝――夏朝、大禹治水、阶级社会的产生、夏启建国、少康中兴、夏桀亡国、商朝的兴衰、成汤建商商朝的灭亡、商朝的农业生产技术、神奇的甲骨文、发达的青铜文化、礼乐统治下的西周等级森严的分封制、周公制礼作乐、西周的宗庙祭祀、国人暴动与宣王中兴、三星堆文化、纷乱的东周、平王东迁、春秋五霸与战国七雄、“清净无为”的道家、孔子创立儒学、《考工记》问世、波斯帝国的兴衰、波斯帝国的建立、大流士一世改革、大流士的对外政策、波斯帝国的经济、波斯帝国的衰亡。

非洲(公元前5000~前500年)

国家的产生和早期王朝时期前王朝文明、提尼斯王朝的建立、古王国时期的经济社会、古王国的经济、古王国的瓦解、法老和金字塔中王国时期、第一中间时期和人民起义、埃及的再度统一、中王国时期的对外战争、中王国时期的农业和手工业、中王国的灭亡、新王国的盛衰强盛的第十八王朝、新王国的冶金业和纺织业、发达的商业和海外贸易、埃赫那吞宗教改革、垃关两斯二世与赫梯争霸、新王国的衰亡、后期埃及塞易斯王朝、后期埃及前期的经济、波斯征服埃及、波斯对埃及的统治、埃及人民反抗、波斯的斗争后期、埃及灭亡、古埃及的文化早期的象形文字、图腾崇拜到自然崇拜、宏伟的雕塑建筑和精湛的工艺、艺术、发达的天文历法、非洲的其他文明、撒哈拉农耕社会、努比亚文化、凯尔迈文化、迦太基文明的兴起、迦太基的政治制度、迦太基在北非的扩张,迦太基的贸易和探险。

欧洲(公元前5000~前500年)

爱琴文明、克里特文明、迈锡尼文明、迈锡尼的墓葬、特洛伊战争、古希腊城邦、国家的出现、城邦的形成、斯巴达城邦、国家的形成、雅典城邦国家形成、梭伦改革、希腊城邦的繁荣、希波战争战后、希腊的城邦经济、奴 隶制度的发展、城邦民主政治的发展、希腊诸城邦的没落、雅典的海上霸权、伯罗奔尼撒战争、战后诸城邦的危机、后期希腊城邦的争霸和衰亡、古典时期及以前的希腊文化、希腊的宗教与神话、发达的戏剧、精美的建筑和雕刻、史学的繁盛,哲学的兴起。

美洲(公元前5000~前500年)

美洲的早期文明、亚洲人的迁入、奥尔梅克文明、特奥>>

问题四:梭伦是公元前多少年担任首席执政官的? 梭伦(前638年 - 前559年),生于雅典,出身於没落的贵族。他年轻时一面经商,一面游历,到过许多地方,

漫游名胜古迹,考察社会风情。梭伦是古代雅典的政治家,立法者,诗人,是古希腊七贤之一。梭伦在前594

年出任雅典城邦的第一任执政官,制定法律,进行改革,史称“梭伦改革”。他在诗歌方面也有成就,诗作主

要是赞颂雅典城邦及法律的。

问题五:梭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经济上:

①废除雅典公民以人身作抵押的一切债务,禁止再以人身作抵押借债,禁止把欠债的平民变为奴隶。由国家出钱把因无力还债而被卖到异邦为奴的人赎回,并废除了“六一汉”制度(平民无力还债,不得不为债主耕种土地,把收成的六分之五作为地租交给债主,自己只能保留六分之一,所以白叫做“六一汉”),这一措施史称“解负令”。

②实行一系列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政策的措施,包括限制粮食出口,扩大橄榄油输出;实行货币改革,以利于商业贸易;奖励外地工匠移民雅典,提倡公民学习手工业技术;改革度量衡,铸造雅典新币,制定了一些有关财产继承、禁止厚葬、抚恤为国牺牲公民的亲属等法令。

③承认私有财产继承自由,消除了所有制度上的氏族残余。

2、政治上:

①废除世袭贵族的垄断权利,不再以出身而以财产的数量来划分公民等级。按一年农产品收入的总量把公民分为4个等级(按年改入的的谷物等产品的数量分别列为500斗、300斗、200斗和200斗以下四级), 各等级的政治权利依其财力之大小而定。第一、二等级的公民可以担任国家高级官职;第三等级可任低级官职;第四等级的公民不能担任官职,但有权参加公民大会和民众法庭。

②设立四百人会议作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作为最高行政机关。四百人会议由4个部落各选100人组成,除了第四等级外,其他公民皆可当选。

③设立陪审法庭(也译为民众法庭,相当于最高法院),作为最高司法机关,任何公民都有权上诉。陪审法庭的陪审员由所有等级的公民经抽签方式选出。陪审法庭受理并裁决公民投诉或上诉的案件,扩大了公民的权力。

④制定新法典取代德拉古的严酷法律,只保留了其中有关杀人罪的部分,使整个雅典法较有人道色彩。

问题六:梭伦改革的内容 经济上

①废除雅典公民以人身作抵押的一切债务,禁止再以人身作抵押借 梭伦改革

债,禁止把欠债的平民变为奴隶。由国家出钱把因无力还债而被卖到异邦为奴的人赎回,并废除了“六一汉”制度(平民无力还债,不得不为债主耕种土地,把收成的六分之五作为地租交给债主,自己只能保留六分之一,所以被叫做“六一汉”),这一措施史称“解负令”。

②实行一系列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政策的措施,包括限制粮食出口,扩大橄榄油输出;实行货币改革,以利于商业贸易;奖励外地工匠移民雅典,提倡公民学习手工业技术;改革度量衡,铸造雅典新币,制定了一些有关财产继承、禁止厚葬、抚恤为国牺牲公民的亲属等法令。

③承认私有财产继承自由,消除了所有制度上的氏族残余。

政治上

①废除世袭贵族的垄断权利,不再以出身而以财产的数量来划分公民等级。按一年农产品收入的总量把公民分为4个等级(按年改入的的谷物等产品的数量分别列为500斗 古希腊贵族

、300斗、200斗和200斗以下四级), 各等级的政治权利依其财力之大小而定。第一等级可担任一切官职;第二等级的公民可以担任除司库(即财政官)以外的高级官职;第三等级可任低级官职;第四等级的公民不能担任公职,但有权参加公民大会和民众法庭。 同时,不同的等级所尽义务也有差别。例如,在军事义务方面,第一、第二等级提供骑兵,自备军械、军装和马匹。第三等级提供重装步兵,他们自备军械和军装,但不需提供马匹。他们是构成雅典军队的主要成分。第四等级主要是充当轻装步兵和一般水手,不用自带军备,只带棍棒。

②设立四百人会议作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作为最高行政机关。四百人会议由4个部落各选100人组成,除了第四等级外,其他公民皆可当选。

③设立陪审法庭(也译为民众法庭,相当于最高法院),作为最高司法机关,任何公民都有权上诉。陪审法庭的陪审员由所有等级的公民经抽签方式选出。陪审法庭受理并裁决公民投诉或上诉的案件,扩大了公民的权力。

④制定新法典取代德拉古的严酷法律,只保留了其中有关杀人罪的部分,使整个雅典法较有人道色彩。

  英国的文职官员被普遍认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官员队伍之一,廉洁与高效为其赢得了巨大声誉,也成为世界各国文官制度建设的样板与楷模。然而这一切的都源自于其构架良好而又合理的文官制度。在英国,文官(Civil Servance[复数],Civil Servant[单数])并不包括组成内阁的大臣,即与内阁共进退的“政务官”,而仅指“事务官”,其职责是执行当时政府的政策,而非对政党活动的参与。他们构成了政府中所谓的“非政治”的分子,即不参与党派之争的人。在内阁发生经常更迭的情况下,他们的存在保证了政策的稳定性与连续性。高级文官还时时准备为大臣提供咨询,向其提供必要的情报、知识以及实践的经验。显然,服务的年限越长,他们的影响也就越大。这样,他们不但执行既定的方针、政策和命令,而且对于这些方针、政策和命令的制定还有一定的,有时甚至是决定性的发言权。正是这后一项职能的行使,使文官成为国家机器重要的一部分,成为了“永不更迭的幕后政府”。前台是两党轮流秉政,后台则永不更换,这是英国文官制度的重要特征。

  19世纪中叶,工业资产阶级开始进入议会,并逐步取得统治地位。此前,由于两党轮流执政,使官员也经常的发生变动。官员的任用不仅以党派为基础,而且存在着许多暗箱操作的手法,以致卖官鬻爵之事也时有发生,使政府的行政即无效率,又不经济。1853年,英国在克里米亚战争中的惨败,引发了国内对于政府的腐败和无能的猛烈抨击,当政的帕累斯顿内阁被迫允诺改革。1854年,由当时的国会议员诺斯科特(Stanfford Northcote)和杜维廉(Charles Trevelan)根据广泛的调查,提出了一项改革文官制度的方案,即著名的“诺斯科特-杜维廉报告”。提出了以下四项建议:一将政府中的行政工作分为智力工作和机械工作两大类,前者由大学生来担当,后者由低级人员来充任;二初任人员均应在年轻时通过选拔考试;三各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并可在各部之间互相转调、提升;四官员的提升以上级的考核报告为依据。这些建议后来均以法令的形式逐一采纳并加以实施,这样英国的近现代文官制度开始逐步建立起来。一个相对独立于各个党派的职官团体开始逐步形成,成为了英国政治力量中最为稳定的一部分。

  战后,由于文官队伍的急剧膨胀,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福利待遇畸高等问题凸现出来,甚至出现有些文官不听从大臣的命令的情形,遂令政府萌发改革之心。受政府的委托,1960年以富尔顿(Lord Fulton)教授为首的“富尔顿委员会”在经过大范围的调查之后,提出了旨在建立新型文官制度的改革方案-“富尔顿报告”,其要点有:①建立文官部,统一文官管理;②各部建立统一的职级结构并向所有人员“开放”,打破原有的部门垄断;③成立文官学院;④限制高级文官的权力;⑤建立对外开放交流的机制。可以说,报告提出的改革方向的确切中了英国文官制度中的种种弊端,但由于文官队伍业经成为了一个强大的利益集团,所以改革面临着既得利益者,特别是权势深厚的高级文官的强烈反对,使得报告的实施遇到了巨大阻力。后来历经多方面的调和、让步,还是有很大一部分得到了贯彻执行,从而使英国的文官制度的发展进入到了一个新的时代。

  英国文官制度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复杂而又庞大。下面仅就几个相对重要的部分做一简明的介绍:

  首先,关于文官的选拔制度。在英国,常任文官实行公开竞考,择优录取的原则,这同时也是西方国家文官制度中最具代表性的原则之一。文官选拔考试的一般形式包括笔试、口试以及实际操作考试等等。考试分两轮,首轮考试一般多采用笔试,复试则按所招文官的职位、类别的不同,采取相对灵活的录取方式。文官一经录用,非经法定事由或辞职,即可任职终身。

  其次,关于文官的纪律制度。一切文职官员(即公务人员)须自觉遵守《荣誉法典》中规定的职业道德,像司法人员一样,给任何人以公正严明的形象,以免引起公民对公务人员的怀疑,使国家、政府的威信受损。因此,公务人员一律不准经商,或是从事与其公职部门业务有关的任何营利性事业。凡利用国家职权泄露国家机密的,将根据《国家保密法》予以严惩。同时,公务人员也不可积极参加政治活动,不得公开发表政见或对政府施政任意批评或使政府为难。

  再次,关于文官的监管制度。在英国的文官监管制度中,司法监督的机制比较突出。1921年起,英政府于各部门设立行政裁判所,受理行政人事纠纷,以监督文官制度的运作。与此同时,普通法院也有权受理关于行政机关或文官人员违法失职、越权侵权等案件。普通法院对于行政裁判所也实行一定程度的管辖。管辖手段一般采取颁布调查令、诉讼终结令与执行令等手段。例如,法院颁发诉讼终结令,以停止行政裁判所的审判活动。

  晋升一般要根据现职年资与服务成绩而定。高级人员注重功绩,低级人员注重年资,各部未尽相同。一般情形是任职四至六年始可升任高一级职位。升迁由各部升迁委员会加以处理。升迁委员会是临时性的组织,其成员因处理晋升职位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升迁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各部亦不一致。通常都是召集已达“升迁范围”的人员面试,根据其应付面试的能力以及历年的考绩,来作是否晋升的建议。升迁委员会的建议,系向各部人事处长或常务次官提出,并依各人的年资先后顺序列成名单,一旦职位出缺,即依次升迁。

  按照目前的规定,每个新进入文职部门的人都有—段试用期(依等级而定,长短不等,在一定情况下延长试用期)。晋级由统考和本部门考绩这两个方面来决定文职人员的升迁。不过英国的行政学专家一般都不主张用考试的方法来决定文职人员的升迁。因为实践证明,服务多年的人,其考试成绩—般都不如刚从学校毕业出来人员,而文职人员如把全部精力都放在应付升级的考试上,就很难专心从事他们所服务的工作。

  英国文官的工资待遇比较优厚,文官的薪金高于企业职工。其工资制度强调四项原则:

  1、比较平衡原则。政府文官的工资要“同文官系统以外的广泛可比工作的工资有一个公正的比例”,同其他行业或私营企业职工的工资保持大体平衡。

  2、适应物价原则。文官的工资必须随着物价上涨而相应提高,以保证文官的实际收入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3、同工同酬原则。主要是指妇女同男子在公职岗位上做相同的工作必须给予相同的报酬,不得歧视妇女。

  4、定期提薪原则。各级文官每年按照工资等级表逐步提新。在实际执行中,有时政府财政困难,也拖延过提薪原则,为此,英国文官举行过罢工,表示抗议,以维护定期提新原则,保护他们的生活权利。

  如果在调整工资方面不能达成协议,可以提交“文官仲裁法庭”裁决,法庭庭长由就业部指定。法庭成员必须包括公职人员代表。对于高级文官工资待遇的纠纷,由特别组成的复审机构提出意见,政府人事主管部门决定。

  英国文官享有几种工资照发的休假。—是结婚、近亲逝世、急迫任务需要可休“特种假”,照发全部工资。二是带全部工资的病假可休六个月。三是带全部工资的“年度休假”,假期长短,按工龄和等级决定,最少三周,最多六周。女公职人员可以享受三个月的产假,产假期间可领全部工资。

  英国文官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标准办公时间是41-42小时。工作需要加班,领取相当平时工资的15倍加班费。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9655234.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0-18
下一篇2023-10-18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