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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结婚 The Proposal》
导演: 安妮·弗莱彻
编剧: 彼得·基亚雷利
主演: 桑德拉·布洛克、瑞安·雷诺兹、玛丽·斯汀伯根、格雷格·T·尼尔森、贝蒂·怀特
类型: 剧情、喜剧、爱情
制片国家/地区: 美国
语言: 英语
上映日期: 2009-06-19
片长: 108 分钟
又名: 求婚的恶魔(港)、爱情限时签(台)、求婚女魔头、弄假成真
Margaret(Sandra Bullock 桑德拉·布洛克饰)是美国一家知名出版公司的高管,办事出色,为人却极为强势,一旦她的身影出现在办公室,气氛立即会降至冰点,员工们在表面上无不对她噤若寒蝉,在心底则暗呼她为“女魔头”。
Margaret对这一切置若罔闻,照旧施行铁腕政策,可就在她事业如日中天之际,一个噩耗却几乎把她砸晕——因为某些技术性原因,她的签证无法续签,而她本人不得不被遣送回原籍加拿大。
为了保住她苦心经营的一切,Margaret决定和助手Andrew(Ryan Reynolds 瑞安·雷诺兹饰)伪装结婚,以取得在美居住权。在半利诱半胁迫之下,Andrew答应了这个荒唐的要求。
移民局将在一周后对两人进行测试,而Margaret对Andrew还是一无所知,这个周末,她和Andrew一同回到他的家乡……
法律分析:香港假结婚是违法的。根据目前香港法律,任何人士牵涉虚假婚姻活动即属违法,犯虚假陈述及串谋欺诈等罪行。同时在香港,串谋虚假婚姻是严重罪行,有关涉案人士有可能同时触犯以下刑事罪行:1,串谋欺诈罪;2,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罪。3,签署虚假的通知以促致达成婚姻罪;4,作出虚假法定声明及5,重婚等罪行。
法律依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三十四条 关于婚姻虚假陈述罪第一款规定:为促致达成婚姻或取得关于结婚的证明书或许可证,明知而故意作出虚假誓言或作出或签署虚假声明、通知或证明书。而该声明、通知或证明书是根据当其时有效的关于婚姻的成文法则所规定的,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7年及罚款。”也就是说,假结婚的双方当事人,一经查实,便有可能面临长达7年的牢狱之苦
虚假婚约在香港被称为“假结婚”或“假结婚罪”。根据香港法律,虚假婚约是指为了获得香港居留权或其他利益而与香港居民或非居民之间虚构或未真实履行婚姻关系的行为。此类行为是违法的,属于刑事犯罪,可被判处罚款和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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