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录第三部为什么是宋慈了……

洗冤录第三部为什么是宋慈了……,第1张

历史朝代的兴衰与更替,一个个鲜活的历史人物,在历史长河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记,接下来趣历史小编带您走进宋慈的故事。

  宋慈(1186-1249年),字惠父,古代著名法医学家、法医学奠基人。南宋建阳县童游里(今童游南山下)人。宋慈从小受学于父,10岁时从学建阳县学者、朱熹的高弟吴稚,并得到吴稚的同窗黄干、李方子等名人指教。他重视实践,力求真知。南宋开禧元年(1205年),他进京人太学,当时主持太学的博士真德秀是著名的理学家,真德秀发现宋慈的文章出自内心,流露有真感情,因此,对他十分器重。宋慈遂拜其为师。

  嘉定十年(1217年)宋慈中乙科进士,授浙江鄞县(今浙江宁波市)县尉,遇父病未赴任。宝庆二年(1226年)始走上仕途,任江西省信丰县主簿。安抚使郑性之慕其有拨乱反治才,延人幕府参预军事,多所赞助。绍定四年(1231年),得福建路招捕使推荐,宋慈得任长汀县令。当时县境百姓苦于盐价高昂,从海口上溯闽江,盐运至长汀,要隔年才能运到,他莅任之初,改从潮洲沿韩江、汀江而至长汀,往返仅3月,大大省了运费。官府将盐廉价出售,百姓无不讴歌载道,理宗嘉熙元年(1237年),他任职邵武军(今属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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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年,浙西饥荒,当地豪强趁天灾而囤积居奇,弄到“斗米万钱”的地步,百姓因饥饿死亡者甚多。宋慈奉诏人境,叹日:“强宗巨室,始去籍以避赋,终闭粜以邀利,吾当其谋尔。”他应宰相李宗勉的召问,向朝廷提出“济粜“法,他建议把地方居民按贫富分为五等户,赤贫者完全济助,较好者半济,最好者不济,上者发其存粮之半而济人,最上者则尽发其存粮而济人,完全救济的米,由政府来出。宋王朝感到统治不稳,遂接受了他的建议,结果是众皆奉令,民无饿死,使得人民渡过了灾荒。

  宋慈廉政爱民,执法严明。尤其是“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嘉熙三年(1239年)升任司农丞知赣州。次年,升任广东刑狱,发现所属官员多不履行职责,“有留狱数年未详覆者”。于是他在到任八月内,制订办案规约,责令所属官员限期执行。同时深人现场察访调查,清理了一大批冤案、错案、悬案、屈打成招的假案。审理了二百多名辟(死刑)囚,其中有些是被陷害和冤屈的无辜者,为他们平冤昭雪,免除死刑。同时也惩处了一批贪赃枉法的吏、役和逍遥法外的罪犯。

  由于宋慈“听讼清明,决事刚果”,“以民命为重”,因此,在广州人民中间名声鹊起。移任江西提点刑狱时,为赣民作主,严办违法的盐贩淳佑五年(1245年),转任常州知州,议重修《毗陵志》,开始编辑洗冤录资料。任满后,转任广西提点刑狱,巡行各部,雪冤禁暴,虽偏僻恶溺处所,亦必亲往视察。淳佑七年(1247年),任直秘阁、湖南提点刑狱使。是年冬,撰成《洗冤集录》,并刊行于湖南宪治(公元1247年)。

  淳佑八年(1248年),任宝哎谟阁直学士,奉命巡回四路,掌管刑狱。淳佑九年(公元1249年),升任焕章阁直学士、广州知州与广东经略安抚使。是年春,忽感有头眩之疾,仍照常办公,当地学宫举行祭孔典礼,宋慈仍亲往主持,事后精神大为萎顿,同年三月初七逝世于广州官寓,享年64岁。次年七月十五日,归葬建阳县崇雒里(今崇雒乡)建阳宋氏祖居地昌茂村。宋理宗赐赠朝议大夫,誉他为’‘中外分忧之臣”,亲自手书墓碑“慈字惠父,宋公之墓”。宋慈先后四次担任高级刑法官,后来进直宝漠奉使四路,也是“皆司臬事”,长期从事司法刑狱的实践,使得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医检验经验。《洗冤集录》是其倾毕生之精力所作。

  《洗冤集录》的宋刊本迄今尚未发现,现存最早的版本为元刻本《宋提刑洗冤集录》。内容自“条令”起,至“验状说”终,共5卷,53条。内容包括法医检验的重要性及其具体步骤,疑难伤亡现象的辨别,真假伤痕的判析等。《洗冤集录》涉及尸体识别、四时尸变,以及凶杀、自刎、火烧、水溺、服毒、绳缢、杖死、跌死、牛马踏死、四转拶死、酒食饱死、筑踏内损死等法医学知识;博及病理、药理、解剖、急救、妇科、儿科等其他医学方面的知识。《洗冤集录》对于毒理学也有许多贡献,书中记载了各种毒物中毒症状,指出服毒者“未死前须吐出恶物,或泻下黑血,谷道肿突或大肠穿出”;死后“口眼多开,面紫黯或青色,唇紫黑,手足指甲俱青黯,口眼耳鼻间有血出。”书中附有许多切合实用的解毒方与急救法。

  宋慈在《洗冤集录》的序言中,开篇就提出写作此书的动机与目的:“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人之权典,直枉屈伸之机括。于是乎决法中。”又说:“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宋慈辑撰此书,是为了“洗冤泽物”、“起死回生”。因此,宋慈对于狱案,反复强调要“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之心”。他再三教诫审案人员“不可辟臭恶”,“须是躬亲诣尸首地头”。深人现场调查,“须是多方体访,切不可凭信一二人口说”。检验时“须是详细检验,务要从实”,同时尚需了解被害人生前的社会关系,经济状况,要充分掌握真凭实据。在当时“经制日坏”的南宋末年,宋慈的这种思想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洗冤集录》是我国第一部法医学专著,也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司法检验书。它一刻梓问世便受到朝廷的极大重视,并命颁行全国,成为法医官吏案头必备之书。早在明朝初年,它首先传人朝鲜,三百余年间,一直是朝鲜法医检验领域的标准著作。清康熙三十三年(公元1694年)国家律例馆曾组织人力修订《洗冤集录》,考证古书达数十种,定本为《律例馆校正洗冤录》,颁行全国。鸦片战争后,它又被西文学者翻译介绍到荷、德、法、英等国。20世纪50年代,苏联契利法珂夫教授所著《法医学史及法医检验》一书将宋慈画像刻印于卷首,尊为“法医学奠基人”。

宋城许冬竹的结局有两个:

1 在《破城那天》小说中,许冬竹由于被关德华陷害入狱,最后查明真相出狱。

2 在《神探宋慈》小说中,许冬竹和宋慈一起生了个三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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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和玉贞结婚故事刚开始就已经说了,我想是他们的父母为他们提的吧,是遇见英姑之前结婚的。第二个问题:因为在陪她爹回乡的途中,在一个亭子内,她爹叫玉贞舀点水给他喝,她爹趁此机会喝毒药自杀了,所以才回跟宋慈会合的。。。。。。

包拯生活在北宋时期,而宋慈生活在南宋时期。

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庐州府合肥(今肥东县)人。他28岁中进士,曾先后任天长、端州、赢州、扬州、庐州、池州、开封等知县、知府,出使过契丹,还在刑部、兵部任过职,在财政部门做过副使、转运使、三司使,在监察部门做过御使、谏议大夫,最后做到枢密副使,成为朝廷的宰辅,死后追赠礼部尚书,谥孝肃。他当过的大章阁待制和龙图阁直学士使他有了“包待制”、“包龙图”的雅称。老百姓更喜欢直呼“包公”。

《宋史》第316卷《包拯传》中说:“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闾里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旧制,凡诉讼不得径造庭下。拯开正门,使得进前陈曲直,吏不敢欺。”又说:“拯性峭直,恶吏苛刻,务敦厚”;“与人不苟合,不伪辞色悦人”,“平居无私书,故人亲党皆绝之”。正史中记载的包拯,是一位公正廉明的清官。他做过许多有益于百姓平民的好事,“不爱乌纱只爱民”,身后人们还记着他,口碑、话本小说、戏剧曲艺乃至当代的**电视就演义了许许多多他清正廉明、刚直不阿的故事;演义的结果,使包公的形象更丰满,甚至神化、传奇化。包公“包青天”成了人们寄托、祈望的理想化人物。

对包拯形象的塑造和传扬始于其身前。而源于宋代的话本并红火于元代的包公戏,自明清到近世,不断发展,推陈出新,深受老百姓的喜爱。包拯在‘京官”开封府尹任上不过一年半光景,描绘这一时期他的断案故事无疑是最精彩的华章,传播之广,渲染之烈,溶进了人们炽热的“包公情”。

现存18种元代公案戏中,写包公审案断狱的就达11种,如无名氏的《包待制陈州莱米》。关汉卿的《包待制智斩鲁斋郎》等;明清又诞生20种。明代《元曲选》100种里包公戏占10种;打开《京剧剧目初探》,可以查到34出包公戏,如《金丸记》、(桃符记》、《胭脂记》、《珍珠记》、《双钉案》、《正朝阳》、《铡美案》、《赤桑镇》、《铡包勉》、《砸銮驾》。

历史上的包拯当然没有传说或舞台中的包公那样神奇。他既有政职、军职,亦有文职,甚至还有闲职,还做过谏官。比起北宋同时期的名臣韩椅、富粥、范仲淹,他的官职和政绩也许都稍逊一筹,但他却能流芳百世,恐怕主要在于他的刚直清廉,高风亮节。

千百年来,包拯作为不朽的清官形象、早已越过时空,为前人和今人,为黄皮肤“龙的传人”和其他肤色热爱中国、崇尚清廉的外国人所敬重。“清心为治本一直道是身谋。秀木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毋贻来者羞。”包拯的这首戒廉诗、可作“为政者师”,体现为民者愿。

宋慈(1186-1249),字惠父,福建建阳人。生于南宋淳熙十三年(1186年),卒于淳佑九年(1249年),享年63岁。宋慈出身于官宦之家,其父宋巩做过广州节度推事(在节度使幕府掌管刑狱)。自幼聪明好学,拜同乡前辈吴稚为师,吴稚又是朱熹的高足,宋慈无形中成了朱熹的再传弟子。20岁赴杭州,就读于南宋最高学府太学,拜主持太学工作的闽北老乡祖籍浦城的真德秀为师。宋慈刻苦用功,文章写得好。以朱熹为宗的真德秀,盛赞宋慈的文章出于“内心性灵”,对他格外垂青。从后来宋慈在各个职位上都能重视实践、穷究真理的一贯表现来看,少年时受教育接触到的朱熹“格物致知”等理学思想在其心灵深处肯定产生了巨大影响,而这些,或许也为他日后成功铺垫了较理想的思想基石。

宋嘉定十年(1217年),宋慈考中进士,时年31岁。当朝派他到浙江鄞县任尉官,掌当地的治安,时值父亲宋巩病逝,宋慈守孝在家未能赴任。直到宝庆二年(1226年)他40岁时,才出任赣州(今江西省)信丰县的主簿(掌文书、事务之官),踏上了仕途。六年后,调升为福建长汀县令(县行政长官)。端平二年(1235年)参加枢密使(宋代最高军事机构枢密院的首脑)魏了翁的幕府做参谋,参加抵抗外敌的战争。嘉熙二年(1238年),被调升为南剑州通判(州府长官的司法行政助理)。在这期间,宋慈居官清廉刚正,在运盐、赈灾等问题上,曾为劳苦大众做过不少好事。

嘉熙六年(1239年),宋慈升任提点广东刑狱(掌司法、刑狱与监察),时年53岁。这是他一生事业的转折点。他疾恶如仇的率直个性,理学家训练出来的实事求是精神,在需要胆识与智慧的司法、刑狱和监察等工作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宋慈到任后,发现官吏多不奉法,积案甚多,便立下规约,限期清理。8个月就解决了200多待决之囚的案件。1240年移任江西提点刑狱,兼知赣州。淳佑元年(1241年),知常州军州事。淳佑五年(1245年),着手收集编写《洗冤集录》的资料,时年59岁。淳佑七年(1247年)任湖南提点刑狱,并兼大使行府参议官,协助湖南安抚大使处理大使行府军机要务。就在这期间完成了中外法医学家公认现存最早的系统法医学专著——《洗冤集录》的编写,时年61岁。

淳佑八年(1248年),宋慈升任广东经略安抚使(掌一省之军事)。淳佑九年(1249年),宋慈忽感“末疾”(中风前兆),但仍坚持亲自处理公务。一日当地学宫行“释菜”之礼(即开学典礼),别人均以为可由他人代理,但作为地方长官的宋慈却坚持躬亲,由于积劳成疾,自此精神委顿,于这年3月7日逝于广州任所,终年63岁。宋慈去世后,宋理宗皇帝赵昀为了表彰他的功绩,封他为“中外分忧之臣”,特赐“朝议大夫”,并亲自御书墓碑:慈字惠父宋公之墓。南宋学者刘克庄为他撰写墓志铭,盛赞他:“奉使四出,皆司臬事。听讼清明,决事刚果。扶善良甚恩,临豪猾甚威。属部官吏以至穷阎、委巷、深山幽谷之民,咸若有一宋提刑之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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