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带上购房合同,这个合同都是一式两份,也是证明买房的依据。
2、还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和自己的结婚证等。
3、还需要带上缴费的收据,以及购房者和开发商私底下的购房约定。通俗的说,交房就是开发商把住房钥匙要给你的过程。你需要检查一下房屋的各项功能,有没有异常的。在和开发商交房的时候,开发商需要带上“三书一证一表”。
毛坯房验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水管的问题:
检查厨房卫生间的上下水管道,看排水管道排水是否顺畅,水管是否存在渗漏现象,可以把洗菜池、面盆、浴缸放满水,然后排出去,检查一下排水速度。对马桶的下水检查则需反复多次地进行排水试验,看看排水效果。
2、水管道的试压:
水管管道属于隐蔽性的工程,为了能够美观和节省面积,多数屋内的水管都埋在地下,那么有什么问题很难被发现,在验收时可堵住水管的出口,用专用的水压设备将水管内的水提高压力,并保持一段时间,一般压力在15公斤左右,时间为10-15分钟,如果压力达不到或保持不住,就说明水路有问题,需要进行处理。
3、开关和插座的问题:
检查配电线路,打开所有的灯具开关,看灯具是否都亮。如果条件允许,还应该用万用表检查插座是否有电,用电话机检查电话线路是否有信号,用天线检查工具检查电视天线的信号。
4、空调孔的位置:
检查空调孔的角度问题,因为按照正规操作的话,空调孔应该是里面高、外面低,有一个倾斜的角度,这样是为了防止外面的水倒灌进屋里。无论是否安装了空调,这都是房主在验房的时候应该注意检查的。此外还得查看防水,对卫生间等区域做闭水试验,检测是否有漏水的情况。
5、墙壁:
在毛坯房验房注意事项中,墙壁的检验是很重要的,验房时应该用手轻轻敲击墙壁,从敲击的声音判断墙面是否出现空鼓,目测墙面是否存有裂缝,用木板或长型尺子抵靠在墙面上,多角度测量墙面的平整度。
房屋交付是开发商按约定的日子提供相关资料后,物业会给你钥匙进行入住,业主都是想要尽快入住的。那么,开发商交付房屋和约定不一致怎么办?一起来看看小编带来的介绍吧!
房屋交付要带什么
房屋交付要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公证书。契税按城市区分,开发商代交的话带上钱就行,有的城市自己交完带上完税证明。公共维修基金每个城市不一样,一般一平80块,第一年的物业费,垃圾费等等。
开发商交付房屋和约定不一致怎么办
在实际验房时,如果发现交付房屋和约定不一致,此时可以依法追究开发商的责任,但具体还是要看不符的情况是怎样的,若构成严重违约的,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作出相应的赔偿。
房屋交付是开发商通知时间吗
房屋交付是开发商通知时间。房屋交房一般是由开发商先给业主寄交房通知书,然后业主按照约定时间来验房收房。作为通知材料,它一定得是书面形式的,并且为了保险起见,通常由邮政负责寄送。
这是一份正式的申明,若业主没有按照交房通知书上的指定日期和地点前往进行交房事宜,也没有及时和该房地产开发商联系,那么超过一定期限将会视为自动收房,物业费用也自交房日起产生,一切后果由业主承担。
交房通知书还有一项作用是证明作用,白纸黑字注明的内容可便于以后当业主与开发商产生费用等其他问题纠纷时的证据。
法律主观:
可以的,没 结婚证 能办房产证吗没有 领结婚证 ,不影响 房产证 添加两个人名字的。 房产证上加名字 及办理费用,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办理流程是: 1、带好三证(结婚证、 身份证 、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 办理房产证 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 办理流程是: 1、先去银行办理 抵押 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 公积金 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 商业贷款 ),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第三种情况: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 印花税 。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交房之前领了结婚证,可以写更改名字。
由于贷款并未还清,加名暂进无法办理。不过,夫妻之间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约定财产的归属。
结婚登记之前和登记之后都是可以随时在房产证上面增加或者删减名字的,可以选择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但是按揭贷款房除外,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是不能变更产权人的。
住房只要是登记在你一人名下,又是领取结婚证之前签署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此类情况,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而不看房产证领取时间。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扩展资料:
婚后财产的判定
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具体如下:
第一:法律规定
1、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具体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一)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二)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四)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二:《婚姻法》解释规定
1、《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要结婚证的主要目的是要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如果没有结婚必须出示单身证明。结婚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两回事。房产证只能写当事人买房子的时候留在合同上的名字,如果需要增加的话要按过户程序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领房产证要结婚证的,是因为办理房产证需要证明自身婚姻状况。如果当事人没有结婚的,则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单身证明。此外,办理房产证时,当事人还需要提供身份证已经能够证明房屋权属的材料。因为不动产确权以登记为准,若登记时为已婚则按照夫妻共有产进行登记。若房产为你婚前一次性付款购买或者按揭还清时间在结婚证领出之前,则可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但办理房产登记的时候还是要出具结婚证以证明。有些城市可能还需要另一方到场对此情况进行具结,这也是房产登记部门为避免日后双方民事纠纷造成行政纠纷的保护措施。一般来说关系再好的夫妻,要让一方写个证明说房子是对方的婚前财产与自己没有关系都是比较困难的,说不定会造成夫妻矛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法律主观:
领房产证要结婚证的原因是当事人需要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已婚的,办理买房业务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如果购房者未婚的,则需要出示单身证明。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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