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抽烟是02年开始的,那时候和第一个男朋友分手了,心里很痛苦,就学会了抽烟,可我发誓我没有变成人们想象的那种坏女孩,我一直都很乖,只是在寂寞的时候想他的时候才会抽烟,感觉很伤感!和第一个男朋友分手后9个月,我认识了现在的他,03年6月我们在一起了,他说会爱我一辈子,从那以后,他真的很疼我,什么事情都顺着我让着我,说实话,我真的被他惯坏了,开始当着他的面抽烟,他只是轻轻的说:“宝贝,少抽点,对身体不好!”可是烟开始变成习惯了!今年我们打算结婚要个宝宝了,三天前,老公说:“宝贝,从现在开始不准你再抽烟了!”我坐在老公腿上,撒娇的搂着脖子说:“为什么呀?要是我想抽呢?”老公还是像往常一样笑咪咪的对我说:“是为了有一个健康的宝宝,你的身体也健康,我们还要过一辈子呢!你要是再抽烟,我就打你屁股,看你还敢不敢抽烟了!”我嘻嘻的笑着,没有往心里去,因为我平时碰一下磕一下的,老公都会心痛好半天,四年了,他都没有舍得骂我一句,所以我以为他在开玩笑!没有想到昨天晚上。。。。。。
老公周末不休息,我一个人在家,其实我昨天一天就抽了根烟,包括老公回家前15分钟的一根,老公回家后,像往常一样,抱着我亲亲嘴嘴,可是老公却加了一句话:“是不是抽烟了?吃完饭收拾你!”我还笑着做着鬼脸!半小时后吃过晚饭,老公点了一根烟,我也习惯的点了一根,老公看了我一眼,什么也没有说,我也没有在乎!等到我抽完烟,老公问:“抽完了?”我恩了一声就继续看电视,老公说:“自己过来,趴到沙发上,我回来前就算你抽了一根烟,刚才一根,两根烟100下!”我没有听错吧,我走过去抱着老公的脖子,撒娇说:“老公,不打,我不抽烟了!”“不行,我不跟你开玩笑,打你是心疼你,让你学会爱惜自己,自己趴好,把裤子脱了!”“讨厌,就不,我听不见!”我捂着耳朵坐在一边,我根本不相信他会来真的!老公说:“我数三声,你自己过来,不过来就加10下,加到200下,我就强制执行,你可别怪我狠!”“听不见,听不见!你数吧,我听不见!”“1,2,3,110!1,2,3,120!。。。1,2,3,200!”说完老公还没有等我有任何反应,一把就把我从沙发上拉到他腿上,脱掉我的裤子,啪的一声,我就感觉屁股上火辣辣的疼,我开始反抗,想要从他腿上爬起来,可老公劲很大,身高160的我怎么挣扎的过185的他呢?“不许动!动了更疼!”我那能听进去,不挺的挣扎,老公的巴掌是又快又狠,一下一下毫不留情,“5555~~老公,不打了,疼呢~我不抽烟了,再也不抽了!555~~~”“不抽也得打完,就让你记住!”啪啪啪啪~~又是一连串的巴掌,“老公,求你了,不打了,疼~!”我真感觉屁股都不是我自己的了,5555~~~我越哭越伤心,心里也不服气,因为我从来都不怕老公,所以就在他打我的时候,我还狠狠的在他腿上咬了一口,可换来的却是更狠的巴掌,我真的受不了了,死劲挣脱了老公,提好裤子,坐在地下哭,老公问:“以后还抽不抽烟了?”“不抽了~55~~”“记住没有!”“记住了,老公~我错了~!”“来,老公给揉揉!”我以为就到此为止了,老公揉了一会,问,“好点没有!”“恩”“那你自己趴到沙发上,把剩下的打完!”“老公,不打了,我都记住了,老公~~~”“不行,别让我动手,我数三声,不趴好我还加,你要想多挨打你就别动!1,2,。。”“老公不数,我趴!”我哭着怕到沙发上,“自己把裤子脱了!”5555~~~“老公轻点!”我只觉的屁股上烫烫的,“你不要动我就轻点!”啪啪啪啪~~“老公~555!~~”我不由自主的捂着屁股,想用眼泪博取同情,“趴好,快点,还有60下!”“55~老公,少打几下好不好!”“好,用皮带,我就打30下!”我那知道皮带的滋味啊,就同意了,啪~“啊,老公!疼~”“不疼你能记住么?再动一下就加10下!”我还那敢动啊~啪啪啪啪啪啪~~“29,28,27,26,。。。”老公一边打一边数,终于打完了,200下减了30下,我爬在沙发上哭的上气不接下气,老公蹲在旁边,轻轻的揉着我的屁股,问“疼不疼?下次记住没有?”“恩,恩~~~”我撒也说不出来了,刚剩下恩了!“老公也心疼,这么多年都不舍得碰你一下,只要不不抽烟了,身体健康了,老公绝不打你一下,知道么?”“恩恩~~555~~~”老公在我屁股上亲了又亲,自言自语说“打的太狠了。。!”睡觉的时候,躺在老公怀里,老公揉着屁股,虽然还是很疼,而且有好几条血道子,可心里很甜,因为老公是爱我的,他希望我有个好身体,再有一个健康的宝宝,一家人一直到老!老公,我以后一定乖乖的~不抽烟了~我要陪你走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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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全文
《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五条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
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可以指定体检医院,也可以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
第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
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切实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
第十九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抽查,发现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全部进行复查。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空降兵以及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格复查。
综述:直接在征兵现场申请复检。
征兵体检的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检。在征兵体检中,如果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直接向在场的征兵办、部队干部提出异议,依据实际情况大部分是予以重新体检的。
体检的含义:
体格检查是指对人体形态结构和机能发展水平进行检测和计量。其内容包括:运动史和疾病史;形态指标测量;生理机能测试;体成分测定;特殊检查(化验、x光、心电、脑电、肌电、超声心动、肌肉针刺活检等)。
以上内容参考 -体检
法律分析
征兵体检要求,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2、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百分之三十,不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之十五。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百分之二十,不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十五。征兵裸眼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 基层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预征对象按时到征兵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预征对象数质量情况确定。体格检查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对体检对象的身份进行现场审核,核实其户籍、文化程度、专业技能、病史等相关信息。
当兵体检包括: 外科: 第一条 身长、体重不低于下列标准合格: (一)男性: 陆勤、潜艇、水面舰艇人员(含海军陆战队员,以下各条均同),空降兵,坦克乘员,身长162厘米(坦克乘员不超过175厘米),体重50千克。 潜水员,身长168厘米(不超过185厘米),体重54千克。 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陆勤人员身长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8千克。 (二)女性:身长158厘米,体重45千克。 (三)过于肥胖或瘦弱者,不合格。 第二条 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不合格。 第三条 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轻度胸廓畸形(潜水员除外);可自行矫正的轻度脊柱侧弯、驼背。 (二)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 (三)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陆勤人员合格。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厘米(空降兵超过4厘米),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六条 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八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第九条 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痿,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直径大于05厘米或超过二个),经常发炎、出血的内外痔,不合格。 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各类人员合格。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部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 (二)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治愈后一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三)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二个,直径小于05厘米)。 第十一条 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寻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 轻度腋臭(潜艇、水面舰艇人员、潜水员、坦克乘员除外)。 (二) 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厘米),孤立散在的白癜风(着夏装 非裸露部位)、花斑癣、股癣,轻度手(足)癣、指(趾)癣、冻疮。 第十二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内科: 第十三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合格。 收缩压:1200--1866千帕(96--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8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四条 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卧位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经改变体位反复听诊确系生理性,合格。 (二)偶发的期前收缩,一分钟不超过三次,确无心脏病变者。 (三)心率每分钟56至110次之间。 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地区的新兵,上述三项从严掌握。 第十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孤立孤立散在的钙化点,数量在3个以下,直径不超过05厘米,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 (二)肺纹理增强不超过中带、数量少、纤细、分布均匀、无扭曲变形。 第十六条 胃、十二指肠、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5厘米(剑突下不超过3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四)肝、脾同时触及,符合上述(一)、(三)两项,陆勤人员、空降兵合格。 第十七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一)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180单位以上或赖氏法40单位以上。 (二)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130单位以上或赖氏法25单位以上,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超过6单位或硫酸锌浊度试验超过12单位。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动血凝法滴度大于1:16。 第十八条 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合格, 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第二十条 有癫痫病、精神病、梦游、晕劂史及神经官能症、智力低下、遗尿症,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食物或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时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 (二)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 第二十一条 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口吃,不合格。 轻度口吃(一句话中有两个字重复两次),除潜艇人员、潜水员、坦克乘员外,合格。 耳、鼻、喉科: 二十三条 嗅觉丧失,不合格。 嗅觉迟钝,各类人员合格(防化兵除外)。 第二十四条 听力,每侧耳语低于5米,不合格。 一侧耳语5米、它侧不低于3米,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五条 眩晕症,重度晕车、晕船,不合格。 轻度晕车、晕船,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六条 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七条: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内陷,鼓膜粘连、萎缩、瘢痕、石灰沉着,陆勤、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石灰沉着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人员、空降兵合格。 第二十八条 鼻畸形,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陆勤人员、空降兵、坦克乘员合格。 第二十九条 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眼科: 第三十条 视力,低于下列标准不合格: (一)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49,左眼裸眼视力48。 (二)潜艇、水面舰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坦克乘员每一眼裸眼视50。 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毕业生视力可放宽至49。 第三十一条 色觉异常,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二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假性翼状胬肉,深入角膜不超过2毫米,陆勤学员合格。 第三十三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 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内,陆勤学员合格。 第三十四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不影响视力的角膜云翳,各类人员合格。 第三十五条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不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各类人员合格。 口腔科: 第三十六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二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七条 切牙、尖牙、双尖牙缺损,超咬合超过05厘米,开咬合超过03厘米,深复合超过三分之二,反咬合,牙列不齐,轻度牙周病,潜艇人员、潜水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上下两侧三、四齿咬合相距03厘米以内。 (二)切牙缺失一个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 (三)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迭。 (四)不影响咬合的上颌侧切牙反咬合。 第三十八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不合格。 妇科: 第三十九条 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块,慢性盆腔炎,不合格。 第四十条 各期妊娠,不合格。
应征公民参军的体格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条件兵另行规定。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双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条件兵另行规定。
扩展资料:
适龄青年报名应征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和报名应征,或持户口簿、身份证和毕业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武装部参加兵役登记,或参加兵役机关在学校组织的兵役登记,经目测初检、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考核合格后,确定为预征对象。
第二步,应征青年按区级征兵办通知,到征兵体检站参加体检。
第三步,体检合格后,公安部门、教育部门对应征青年进行政治考核和学历联审。
第四步,体检、政治考核初步合格后,街道武装部组织对应征青年进行走访调查。
第五步,区级征兵办公室组织公安、卫生、教育、街道、高校等单位对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应征青年进行全面衡量,择优确定为预定新兵,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第六步,将预定新兵名单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天。
第七步,经公示无异议的,区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新兵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凤凰网-2017征兵政策全方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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