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档案之类的,你女朋友是可以办到临夏人事局的,不过这要有一个单位挂靠的,人事局知道的,你具体咨询一下,只要报到证开到临夏,户口当然可以在临夏了啊
你去你的临夏人事局,拿上你女友的三方协议,让人事局帮你找个单位挂靠,他们知道怎么做‘然后拿回学校办理派遣证,当然,派遣证你女友已经有了,直接去学校改派就行、拿上报到证后去临夏人事局办理档案寄存,你户口在哪,然后去哪个派出所帮你女友办理户口迁移证,也就是办理一个迁入证,再在你女友的派出所办理一个迁出证,这样户口就可以迁过来了,当然一定要拿报到证的,记住,一定要先办理迁入证,户口一般很难迁入的,到时候别弄的户口没处方,很难的,
我就知道这些了,因为我同学办理了,所以~~
祝你好运
何流程向单位或者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就可以,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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