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婚姻法有哪些新规定

2016婚姻法有哪些新规定,第1张

《婚姻法》全文共分为8章,包括原则、结婚、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子女间的关系、离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离婚后的财产和生活及附则。内容以调整婚姻关系为主,同时涉及家庭关系方面的各种重要问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章结婚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三章家庭关系

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四章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五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变通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五十一条 本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不可以,可以办户籍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游戏中可以结婚的游戏有诛仙、大话西游、模拟人生、倩女幽魂、天下等。

1、诛仙

该游戏是经长篇仙侠小说《诛仙》改编。张小凡与碧瑶的爱情,可歌可泣且异常感人,跌宕起伏的小说剧情也为该游戏埋下了精彩伏笔,在游戏中,如果遇见了让自己心动的TA,可以和对方一起到河阳城找“月老”登记结婚,此后便可结为伴侣,携手除妖。

2、大话西游

《大话西游》手游延续了《新大话西游2》的游戏背景与设定,同时端游的经典玩法及社交体系,如帮派、结义、师徒婚姻系统也都在针对移动平台特性优化后移植到手游版上。

3、模拟人生

《模拟人生》系列是一款开放式的沙盒类游戏,没有既定的游戏目标,玩家所要做的就是控制游戏中的虚拟人物——模拟市民(Sims),满足他们的需求和渴望,为它们规划一个完满的人生,同时,玩家也可以通过游戏中的建造系统,自由地建设房屋。

4、倩女幽魂

《倩女幽魂》手游是网易雷火工作室出品的即时制角色扮演游戏。该游戏于2016年5月19日公测。游戏的剧本以《聊斋志异》中《聂小倩》的故事为蓝本改编,明末时期,生灵涂炭,三界之乱,因盘古元神而起。只有再度寻回并封印元神珠,方可平息这一切风波。

5、天下

《天下》安卓版v1011是一款以群雄并起的三国为题材,混搭多种职业技能,游戏里,玩家可以做仗义侠士,可以做枭雄一霸,可以为柔情美女,可以为碌碌商人,可以为隐士,可以为杀手,游戏内部丰富的角色。

综上所述,游戏中的CP玩法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玩家们或是大张旗鼓、招摇过市的婚车游行,或是在月老前悄然立下爱情誓言。

吉祥温馨提示---根据新人的生肖年精细推荐

本月为新人结婚吉月,下列没有不利您新娘庚午土马的冲日刑日害日

2016年5月份恭候新人结婚的黄道吉日是

(供您参考)

2016年05月06日农历03月30日星期五冲马(壬午)煞南周堂/不将/四相

2016年05月10日农历04月04日星期二冲狗(丙戍)煞南阳德/福生/司命

2016年05月12日农历04月06日星期四冲鼠(戊子)煞北吉期/周堂/青龙

2016年05月14日农历04月08日星期六冲虎(庚寅)煞南周堂/不将/六合

2016年05月16日农历04月10日星期一冲龙(壬辰)煞北周堂/不将/金匮

2016年05月18日农历04月12日星期三冲马(甲午)煞南月德/天喜/鸣犬

2016年05月21日农历04月15日星期六冲鸡(丁酉)煞西时阳/五合/鸣犬

2016年05月22日农历04月16日星期日冲狗(戊戍)煞南周堂/阳德/司命

2016年05月24日农历04月18日星期二冲鼠(庚子)煞北周堂/吉期/青龙

2016年05月25日农历04月19日星期三冲牛(辛丑)煞西周堂/福德/明堂

2016年05月28日农历04月22日星期六冲龙(甲辰)煞北月德/玉堂/金匮

祝愿新人美满幸福!

可以的,下面给您详细解释!

先了解下本命年,知道了本命年的由来及原理才可以更好地帮助我们安然度过。谈本命年免不了谈“太岁”。太岁亦称岁神,我国古代记历十天干和十二地支循环组合为六十甲子,即六十年为一周,每年由一位天神轮值,当值的天神即为当年的太岁,道教吸收民间流行的记年方法,并提出“本命”的说法,他们认为人们出生的年份就记为本命元辰,与出生年份干支相同的年份就是本命年,而习惯上人们只重视岁阴,也就是十二地支,故有太岁也是十二年循环之说。由于地支的方位性较强,也让太岁带上了方位的概念,所以古代就产生了许多跟方位有关的禁忌,以太岁所在的方位为凶位。2016猴年为属猴人当值太岁,也就是属猴人的本命年,对于即将在本命年里结婚的属猴人,最关心的莫过于本命年能否结婚的问题。下面易安居给属猴的朋友讲解2016年本命年到底是否可以结婚?

  一、属猴2016猴年本命年运势讲解

  生肖属猴的朋友,2016年要较2015年稍逊,始终是本命年,产生了伏吟的情况,本命有岁驾到临,又是流年太岁,自身多有变迁变动!此外也见华盖入命,有外表风光,实质却容易变成劳而无功,多计划但切实执行需要多点功夫。如果工作本要出差或负责外地事务者,更要留意外地之小人暗中搞鬼。如果有想换购新车,或发展本地业务,今年是一个很好的时间。属猴人2016全年都要注意安全,因为剑锋和伏尸对健康极为不利,年初做好化太岁事宜。1992年出生的属猴朋友,今年是感情多变的一年,也是运势低沉的一年,如果能选择在本命年结婚,则可借助婚嫁的喜庆来冲销本命年的霉运,提振猴年本命年运势,而且顺应本命年感情变化的情况,结婚也是感情变化的一种,由恋爱变成婚姻关系。

  二、属猴2016年本命年结婚好吗

  在命理八字中,本命年结婚是否吉祥,取决于夫妻双方的生辰八字喜忌。倘若此年为其中一人喜用神(此"神"是指五行),或是"三合"、"六合",那就适合结婚;倘若此年为本人忌神(忌讳的五行),或是"逢冲"、"逢害"或"逢刑",那就不太适合结婚。

  再进一步来讲,既便是本命年逢"冲、害、刑",但受伤的是忌神,或冲开夫、妻库,照样适合结婚,并没有什么不吉祥。不过运逢本命年时,一般都比较劳累,身体健康会出现一些问题,这是值得注意的事项。

  说白了,人算不如天算。其实你哪年结婚,甚至哪年离婚,这些信息早就蕴藏在你的生辰八字里面了。当大运、流年与命局三者相互作用,其作用结果适合结婚时,自然会结婚的。所以在婚恋问题上,有时候不妨自然一些,随缘顺命也许是比较明智的态度。如要在本命年结婚,年初可以请一个“淘运阁祈福开泰锦盒”挂于卧室中的床头,可化解本命年犯太岁的不利影响。

  三、属猴本命年结婚要注意什么

  1、2016年本命年结婚务必选择好吉日与吉时,根据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择日,选择三合六合及适合婚姻的吉日,避开刑冲克害等不利的日子,具体如何选择猴年的结婚吉日可查阅下面的结婚择日禁忌。

  2、年初可做好化太岁事宜,年初摆放“淘运阁祈福开泰锦盒”和猴年本命年吉祥物,可到庙里或者道观上香祈福,以春节的年初八为最佳日期。

  3、属猴人结婚当天,属虎者勿送新娘出门,可暂且回避,因为属虎者在猴年也是冲太岁,与属猴相冲,对结婚的新人影响不佳。

  4、属猴者可佩带“淘运阁龙鼠献桃”黑曜石吊坠作为本命年的开运吉祥物,借助三合贵人及黑曜石之辟邪功效来抵御本命年各种不利信息,使得猴年本命年顺风顺水,无灾无厄,结婚亦能顺顺利利,夫妻和合。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9910734.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0-24
下一篇2023-10-24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