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上海居住证的条件

办上海居住证的条件,第1张

1、上海居住证申请表;

2、个人有效身份证;

3、上海6个月以上住所证明;

①居住自购住房,提供房地产权证;

②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③单位集体宿舍,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④居住亲戚朋友家,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4、来沪就业合同;

5、社会保险证明(满6个月以上);

6、个人经营者,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社保证明;

7、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提供结婚证及认定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来沪就读、进修提供上海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上海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

办理条件

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办理材料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不需要贴照片,而是本人到现场拍照,所以首次办理需要本人亲自去拍照。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开此证明时,需要房东缴纳5%的房屋租赁税。这一点需要和房东沟通。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流程

受理与补齐

  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至少6个月的证明, 居住证申请表

以上材料材料齐全后,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2材料移送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

  对就业、投资开业和个体经营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移送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投靠、就读、进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材料移送辖区公安派出所。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安部门核定

  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5签发、制证、领证

  《上海市居住证》由市公安局统一签发。

  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

  上海市居住证需要通过多部门审核认定,资料齐全情况下,最多30日内可以办理完成,领取居住证。

2办理费用

  《上海市居住证》工本费的标准,由市财政部门、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新办理每本25元。

 

办理地点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公安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工作。人才服务中心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证》积分办理工作。

可以办,要先在你自己的户口所在地开你的婚育证明,带一张一寸照片,房产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当地的居委会登记。领取体检表,然后在指定医院体检(只在工作日办公),一周后取体检报告,然后带你的婚育证明,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体检报告,一张一寸照片到指定地点办理居住证,两个月后就可以领取了。

体检报告可以带领,其他均需本人办理。

1、上海居住证申请表;

2、个人有效身份证;

3、上海6个月以上住所证明;

①居住自购住房,提供房地产权证;

②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③单位集体宿舍,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④居住亲戚朋友家,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4、来沪就业合同;

5、社会保险证明(满6个月以上);

6、个人经营者,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社保证明;

7、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提供结婚证及认定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来沪就读、进修提供上海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上海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

一、办理流程:

1、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2、登记满半年办理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

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提交居住证办理材料。

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二、所需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1)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扩展资料

上海市政府发布《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以获得上海户籍。

按照规定,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办法》同时规定,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 (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三)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上海居住证

可以的,办理投靠类居住证,我刚办好居住证

需要的材料有:本人有效身份证,被投靠人有效身份证,居委会开的居住证明和居住证申领通知,本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体检报告原件,结婚证

要亲自办理,有效期1年,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条件境内来沪人员应该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登记满半年即可办理上海居住证!

一、如何办理

(1)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1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亲属关系证明:

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注:2018年起办理居住证不需要居委会开居住证明了

二、办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1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三、办理时限

(1)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申办材料移送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2)公安派出所收到申办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后台比对完成核定。

(3)对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申领条件之一的,公安制证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公安部门制作的《居住证》后,会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申请人领证时应交回《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和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大概17个工作日办结!

四、办理费用

境内来沪人员首次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免收工本费。

因个人原因重新申领或者换领、补领《居住证》的,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向申请人收取证件工本费,并出具全市统一的定额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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