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单独户口,夫妻双方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对婚姻没有影响。
但是一方想要把户籍迁到另一方户口本上具体流程如下:1、一方需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再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1 我现在结婚了,想从原来的户口本分出来
按现行户籍登记管理规定,户内因发生婚姻等变化(结婚、离婚)需要分户的,可以向公安户籍登记机关申请要求分户。
但作为符合立户条件的,在要求户籍登记机关分户时,需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
(一)房屋权属证明;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四)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不能分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2 结婚后想户口分户(办理独立户口本)怎么办
户口分户程序如下: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结婚证》;(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3 结婚了,我想把户口从家里分出来,自己一个户口本,不是迁户口,
1 可以把户口从家里分出来;
2 根据规定,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
3 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新家庭成员的名单。(收原件)
4、属结婚的分户的,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属离婚的分户的,提供《离婚证》或权威有效证明。
办理时限:条件符合、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并制发新的《户口簿》。
4 我刚刚结婚
一、结婚后,是可以分户,自己作为户主的。
二、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三、分户程序:
(1) 公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2)私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5 我结婚了没有房子但是想把户口分开怎么办
结婚了没有房子也是可以把户口分开的!
只要你结婚了,就可以单独立户的。
去你们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所需要的材料:
1、你家的户口簿
2、你和你老婆的结婚证
3、你们的二代身份证还有你父母的二代身份证
4、申请书
注:
父母的二代身份证拿过去以防需要!申请书就是申请把你们的户口和父母的户口分开单独立户!最好是你自己写一份,然后你父母写一份 ,你父母的申请书他们不会写的,你可以代写然后让你父母签字!这个申请书有的地方需要,有的地方不需要!所以最好能打个电话问问你们当地的派出所,需要什么材料,不懂得号码的可以打114,叫她帮你查一下你们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的电话号码!还有,派出所可能会问为什么要单独立户,你就说你已经结婚了为了以后工作和生活更方便,想单独立户了就可以了!
6 我成家了,想和父母的户口本分开怎么弄,需要什么东西
一、一个户口簿分两个户口簿,需要一定的条件,如结婚、离婚、已成年且有稳定住所,能独立生活等。
二、分户程序: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四、满足了上述条件后即可进行分户,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分户的流程:
1、分户申请;
2、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4、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如果是农村户口,一户人家只有1个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没有独立房产也不可以单独立户,有2个以上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即使没有独立住房,也可以将1个以上已婚孩子的户口分出去。
如果是城市户口,一户人家不管有几个孩子,只要没有独立房产,都不可以单独立户。
法律主观:
结婚只是户口可以单独立户的情形之一,在当事人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其他分户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办理该项:1、分户条件: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等;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二、如确实需要分户,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5、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上述证明及资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结婚后独立户口本需要的手续如下:
1、首先先要去迁入地的所属公安局领取一份《户口准迁审批表》如实填好该表;
2、再写三份要求落户的书面申请送给迁入地所属的村(居)委会,派出所,公安局;
3、然后再去迁入地所属的公安局的办证大厅把所有的材料送给办事人员查验,拿到《户口准予迁入证》,《户口准予迁入证》共有三联,一联是公安局自己存档,一联是给迁出地的派出所,一联是给迁入地派出所;
4、接着去户口迁出地所属派出所将户口迁出;
5、最后去户口迁入地的所属派出所上户,准备好两张免冠相片,上户时录入户口信息时可以用。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1、结婚之后想要建立新的户口本是需要有自己独立的住房的,毕竟单独立户的话是需要有自己的房子。
2、有了自己房子之后,需要去派出所咨询以及办理一些证件,各个地方的政策都有差异,因此建议是咨询自己的户籍地派出所。
3、建立新户口本的流程: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主观:
1、可凭户籍证明领结婚证想要领证的新人若 没有户口本 ,可以拿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再到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结婚手续即可。但注意需要必须在户籍证明开具后一个月内 领取结婚证 ,否则户籍证明开出时间太长可能失效。 2、可另立户口本领结婚证其实,我国对无法拿到户口本的新人也提供以下法律帮助,帮助新人另立户口本,具有所有和使用户口本的权利。因此,无法拿到户口本的新人可以向 户籍所在地 派出所申请,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给核发新的户口簿,然后持身份证和户口簿 办理结婚证 即可。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第一款、第二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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