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是同居,没有结婚,法院不受理无结婚证(法律认可)的离婚。
男女没登记结婚的,因为不存在合法的婚姻,所以没有离婚的问题,法院依法不予受理。
如果是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当事人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依法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老王离婚了,结婚30年,他把老婆宠成公主,临近退休,到了安享晚年的时候,他却坚决离婚。大家都骂老王不是东西,婚外情,老王什么都不解释,离婚不久,就与一护工结婚了
老王今年58岁,与老婆是一个厂的,她年轻时是厂花,老王当年除长的不错、学历高以外,其他条件一概不行,但老王坚持不懈的追求感动了她。
结婚后,老王一直把她宠成公主,她十指不沾阳春水,老王家务全包,老婆只管貌美如花。
从孩子出生,到小学、中学、大学,都是老王和孩子奶奶照顾,老婆从来都是只管自己。
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也结婚了,老婆也退休了,老王也熬成了厂里的技术骨干,但他的的身体也大不如前。退休后,老婆更是放飞自我,整天和她的老姐妹跳广场舞、打牌、旅游。
家里对她来说就跟酒店一样,回来吃饭、洗澡和睡觉。有时老王觉得让她先在家煮好饭,自己下班回来再炒个菜就能吃饭,可前妻说不会。
去年夏天,老王在浴室里不慎摔倒造成骨折。手术后,在医院的头几天都是儿子照顾,儿媳妇给做饭、送饭,老婆也只是过来看看就走了。
出院后,医生交代至少要再卧床休养两个月,以后可以慢慢做一些康复训练。
老婆从没照顾过人,也不愿伺候,就请了个48岁的女护工小刘照顾,她自己依然是该跳舞跳舞,该逛街逛街。
卧床几个月,多亏小刘照顾,小刘家在农村,丈夫车祸去世,为了养家和上学的儿子,她出来干了护工。
小刘细心,对老王照顾尽心尽力,但总有忙不过来或不方便的地方,可前妻总不在家,甚至大小便都得小刘伺候着。
小刘担心久卧病床得褥疮,每天坚持给老王擦身、多次翻身。每次翻身,她都累的气喘吁吁。
老婆每天只是偶尔过来坐坐,问些不疼不痒的问题,甚至在此期间还跟朋友跑去旅游,这让老王彻底寒了心。
两个月后,在医生的指导,小刘帮助老王开始慢慢做一些康复训练,而老婆却嫌老王影响她休息,主动搬到书房去睡。
小刘人善良,体贴,总是给老王鼓励和信心,再看看自己的老婆,老王感情的天平倾斜了,他坚定了离婚的念头。
身体恢复后,老王顶着世俗的压力坚决离婚,无论老婆如何痛哭流涕,他都不回心转意。
结语 :
缔结婚姻时,每个人都有过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美好愿景,可现实会改变人的思想。
已经携手走了30多年,却在需要携手共度余生时分手,难道只是老王的错?
只是一味的痛恨、责骂是没用的,他的前妻是否应该思考,婚姻真正出现问题的原因?只有发现问题并改正它,才是心理成长,今后幸福的秘方。
决定离婚了先把这些准备好:
一离婚流程
1协议离婚:民政局登记-冷静期30天-一个月领取离婚证。
2诉讼离婚:起诉-立案-庭前调解-判决
“如果不想见面,可以申请线上开庭,最快7天判离。”
二一次判离证据
1证明对方有家暴、赌博等,证据包括:出警证明、拘留证明、录音录像等。
2一方长期出轨一人,并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生子。
3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据,例如:分居协议暂住证、租房合同等。
三需要准备的材料
1、提前准备好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好准备分割,包括: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书、车辆登记书、存折、银行流水等
2、民事起诉状2份
3、双方身份证
4、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
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
1证明自己对于孩子花精力并乐此不疲的证据:如和孩子的照片、视频等资料。
2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包括支付孩子学费、兴趣班、学习用品等费用的支出证明。
3父母愿意代为抚养孩子的说明。
提示:
第一次起诉不判或者调节和好后,一般没有新的情况和理由,原告不得在6个月内再次申请。现役军人的配偶未征得军人同意,不得起诉离婚,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线上立案流程:
第一步:微信小程序搜索移动微法院。
第二步:点击我要立案,按照提示填写资料。
第三步:选择立案方式,确定是否接受调解?
第四步:选择法院并填写当事人信息。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都协商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办理,不能由他人代理;
诉讼离婚:双方在离婚、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三个问题中有一项不能达成一致,只有通过诉讼解决,另外双方在国外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外国人也需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要出庭,但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在国外,不便回国),可以由代理人代为办理;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可同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62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法律分析: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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