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女孩不是不好,是因为现在的80/90后正是结婚的年龄,当时北京计划生育特别严格,基本每家都是独生子女,外地就没有那么严格,家里姐妹弟兄好几个的有的是,这就问题来了,北京是首都,人人都觉得来北京,好赚钱,当你取了一个外地媳妇,她家的兄弟姐们,还有七大姑八大姨,还有七大姑八大姨家的孩子们,都会来北京投奔你这个姐夫/妹夫/大姨夫/小姨夫等,然而,然而,北京人,在北京生活,什么德行,只有自己知道,房子不大,自己能够住就不错,挣的不多,自己上有四个父母,下有几个孩子,去医院,吃药,上学,补习班,自己挣的钱能够花就不错,问题来了,这帮媳妇家的亲戚来了,住哪?吃喝谁管?让人家出去住,显的排挤人家似的,留在家里住,没地方,就算勉强有地方,也不是长久之计。来北京是奔着让您给找好工作来了,自己都没好工作,还能给他们找么,再回来说,人家来北京机会不多吧,来了您得陪着玩吧,各大小景点,各种大吃小吃,都得您陪吧,工作不能做,还得往出白搭钱,伺候不好,这话题就来了,回老家,一传,北京那小子,狗屁都干不了,巴拉巴拉的。所以,这就是北京人不愿意取外地媳妇的真实原因,解答完毕,不接受质疑,质疑的都是没结过婚的。
北京男居民和外地女农户结婚至少10年后,女户口才可以进京。
根据北京市户口管理规定:
夫妻投靠的条件包括:
申请人为外省市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年满45周岁;结婚需满10年;
被投靠人是本市非农业户口;
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资料来源:http://guoqingchinacomcn/2014-08/02/content_33125499htm
法律主观:
一、如果外地人如果把户口迁到了北京,就可以在北京办结婚证,或者结婚的有一方是北京户口则可以;如果没有,就不行。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一定要在男女双方中一方的常住 户口所在地 办理和领取,不能在异地领取。如果男女双方中有一人是外国人另一方是内地居民的,结婚证只能在内地居民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 二、相关法规: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北京很多的男生,为什么会娶外地的女生呢?随着时代在进步,现在的婚姻可以说是多元化,不但上海人找外地女人结婚、跨国婚姻也不少见!
在八十年代时期、人们的思想较保守、认为婚姻应该找本地人、外地人生话习惯、语言交流与上海人格格不入。唯一少数有生理缺陷的上海男人寻找外地女人成婚。
由于八十年代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人们重男轻女现象严重。导致了现今男多女少状况。在我周边,我目睹了上海二位长的很英俊的小伙子娶了外地姑娘结婚。
一位是我原住址、市中心黄浦区邻居、小袁。当时年龄偏大、35岁、在上钢一厂工作。本人不急,由于父母太操心、与一位浙江女子结了婚。婚后、生了一儿子,由于二地分居时间长、只有过年过节才能相聚、平时双方各自在本地工作,最后无奈,离婚而告终。
另一位同事,与原配夫人离了婚,娶了一位安微女子二婚。婚后生了一女儿。由于该女子在当地无职业,长期住在上海,并且找到了临时单位工作,二人生活很美满,而且年份长、户口己入上海市。
目前、还有一种学历高,讲究学问的知识人才,他们的婚姻不在乎什么本地或外地,甚至于跨国,只要志向一致、奋斗目标相似,就有可能走到一起,筑起爱情之屋、有情人终成伴侣。
我是上海人,儿子在上海著名大学读大学,儿子净高172米,在上海有婚房,我对女孩籍贯是否是上海人没要求,只要求女孩身体健康,家属无遗传病,知书达礼,学习优秀,其他方面只要他们二人能互相相爱就行,没有地域要求(外国人也行但黑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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