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绅士与骑士

关于绅士与骑士,第1张

Knight 的意思是骑士,武士/爵士。在中世纪封建时代Knight是爵位最低一级的贵族封号。

在欧洲古代文化传奇小说中,骑士总是英勇善战的勇士的代称。善于使用各种近战的冷兵器,忠于自己的国家,秉着怜悯,荣誉,牺牲,卑歉,精神,英勇,公证,诚实八大骑士美德,纵横在不列颠尼亚和传说中的大陆。挥舞长剑杀入黑暗的地下城,无畏的面对恶魔和龙族,经过浴血的战斗,得到荣誉与财富。

所谓基督教义和骑士精神包括八大美德:谦卑(Hamility)、荣誉(Honor)、牺牲(Sacrifice)、英勇(Valor)、怜悯(Compassion)、 精神(Spirituality)、 诚实(Honesty)、 公正(Jus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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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看《像绅士一样生活》中英国爱德华·伯曼的描述:

……绅士的概念绝不仅仅指社会、阶层,而包含了道德因素。这也让试图界定绅士概念的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们备感困惑,尽管尝试的人数不胜数。很多人断言,绅士的概念是骑士精神在19世纪的复兴,正如哥特式建筑和中世纪装饰图案在19世纪的复兴一样。

……

绅士的定义就是,他是一个从来不会给别人带来痛苦和麻烦的人。上述描述既精炼,也相当准确。他的主要工作只是去清除那些影响个人自由的障碍,他赞同别人的行动,而不愿自己出什么风头。他喜欢所谓舒适、方便的东西,比如一把舒适的椅子、一堆好柴火,它们可以帮助人们驱走寒冷和疲劳,尽管造物主为人类提供了各种休息的工具和热量。真正的绅士总是小心翼翼,举止得体,避免可能发生的冲突和不快,避免所有意见摩擦或感情冲突,避免所有的猜忌、忧伤、怨恨。他最关切的东西,就是让每个人自在、洒脱;他关注所有同伴,和蔼地对待害羞者,温和地对待陌生人,仁慈地对待可笑之人;他会记住曾经聊天的人,避免那些可能激怒人的不合时宜的暗示或话题;他与人交谈时很少出风头,也从来不会乏味无聊;他喜欢别人,也招人喜欢,他在付出的时候也得到了很多。他从来不说自己,从来不会为了反驳别人,而替自己辩解;他从来不愿意听流言蜚语;他向干扰自己的人,小心谨慎地讲述自己的目标;他完全出于善意,理解周围的一切;他在争论的时候,从来不用卑鄙、猥琐的手段;从来不占用不公正的好处,从来不侮辱人格或使用激烈的言辞,也从来不会含沙射影去攻击别人。从更长远的眼光看,他遵循古代贤哲的格言,即我们应该拥抱自己的敌人,就好像有朝一日他们将会成为我们的朋友那样。他机敏异常,以至于无法面对任何冒犯和侮辱;他公务繁忙,以至于记不住任何对自己的伤害;他疏懒放松,以至于无法承受各种蓄意伤害。他从哲学法则出发,忍耐、宽容、顺从;他承受痛苦,因为他认为痛苦无法避免;他承受丧亲之痛,因为他认为一切已经无法挽回;他坦然面对死亡,因为他认为这是自己的命运。如果参加各种论争,他所经受的学识训练,足以保证自己避免大的失误。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着种种浪漫的遐想。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着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巨人,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着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令唐吉柯德颠倒沉迷的游侠小说,或普罗旺斯民谣歌手的即兴创作,充分解释了理想中骑士的行为规范。但是,即便是现代人,也无法时时遵从自己的良知;何况是靠武力说话的过去,骑士行事也常常偏离限定的轨道。

首先来指明骑士道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无外乎以下三重∶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二、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三、一种个人的行为方式、荣誉观和道德准则。

下面我们就回到那个年代,欧洲正在废墟上重新划分格局,罗马的荣光已经过去,文艺复兴的晨曦尚未到来∶

最早的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条顿征服席卷了整个西北欧,他们的武士几乎全是步卒,从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可以发现当时的日耳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礼。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适龄的青年由部落首领或者其父亲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为战士。在当时的高卢人中间,这种仪式很普遍。法兰克人沿用了这些传统,从查理曼,到虔诚者路易,到大胆查理,他们在成人礼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剑。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骑士受勋仪式的前身。

众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采用领地和采邑制度的国家。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讨,但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庞大的军队。于是他将征服的土地划成小块,连同上面的农民一起,赐给众多的追随者。这就是封建制度,拥有地产的人也拥有政权。当然,国王和领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国王向领主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领主们每年要上缴税收,并且定期服役。土地还是归国王所有,领主们只有使用权罢了。查理曼的强大足以震慑四方,但他的后人就没有维持向心力,虔诚者路易犯了极大的一个错误∶将国家平均的分配给相互敌视的后裔。于是他死后,庞大的帝国没能度过瓶颈,一分为三。于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对独立的王国,贵族们的采邑变成世袭,不可剥夺。

当时欧洲频频遭到外来民族的侵略,南有穆斯林,北有维京海盗,东有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断寇边。在十一世纪,洛尔河到莱茵河之间远离劳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要接受格斗技巧和马术的训练。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有钱人。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购置昂贵的装备∶自己要三到四匹轮换的马,每匹马会吃掉大量的粮食,尤其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当时,是种极大的花费;盔甲都要去铁匠铺量身定做,此外还有扈从的装备。一般说来,单个人的军事装备,要耗费大约20头公牛,亦即至少10个农民家庭犁地的牛犊。这样的开支,平民是无法承担的。骑在马上的武士阶层同时也是贵族阶层,出身的优越必然伴随着对低等级的蔑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争。同罗马时代类似,中世纪的贵族组成了重装骑兵,成了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了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quot;这是中世纪西方社会结构典型的划分方法,骑士这个词来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caballarii,原意是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海斯廷斯战役的结果,相关本文主要有三点∶给英伦三岛带去了相对先进的封建制度;撒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了,诺曼士兵将鸢形盾(kite shield上圆下尖的长盾)结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御弓箭射击,这使得友爱互助成为十一世纪成为了骑士训练的重要部分;诺曼人独立的骑兵部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英语中便有了knight这个词汇,指骑在马上的战士。十一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了。

作为一种军事动员体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的贵族有义务随时勤王。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有关法令,用来惩处未能及时响应征召的骑士。在英国,亨利二世时代开始,有了escuage的说法,即兵役免除税。封建领主的义务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只要上缴中央税收即可,不用亲自挥戈上阵。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战事频频,这些款项被用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这项改革在十三、四世纪缓慢的进行着,欧洲各国的军队中雇佣兵开始占越来越大的比例,军队的结构相对发生变化。从前十字军的领地中很难掺进国王的影响--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现在的雇佣军为了主君努力战斗,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去东方成为新的贵族。自然,参加十字军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报酬。

十字军东征标示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组织。许诺他们教会财产以及种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骑士的忏悔。教会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来支付给骑士团,作为保护朝圣者去圣地的费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还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围着。成立一支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定下了专门的军事条例,成为了所谓第四教条,即长久的与异教徒作战。十字军的团体纷纷成立,宗教为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镀上了崇高的光环。

像教规一样,骑士团规对每个成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信念与教条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骑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与目的。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敬、对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恭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的地方也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与教规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骑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种种美德,就在此时形成。十字军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诚,又有贵族的气魄。一般来讲,丧失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世家子弟只有两条合适的出路∶教士或者军人,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无法抵挡的,不少平民变卖家产购置装备只是为了去东方。于是这些职业军人就纷纷参加大贵族的卫队,随着国王或皇帝去东方,向往着丰厚的战利品,或者丰厚的赎金。

这些军人穿朴素的服装,过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护圣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贵族的指挥下战斗,为教规所约束,因捐赠而致富。自愿献身这项事业的骑士成了完美的典范,于是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狮心王理查一世还有奥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后者死后被追封成圣人,虽然在国内时他们都杀过不少教徒。这些十字军团体就是后来英国嘉德骑士、勃艮底金羊毛骑士,萨伏伊的爱伊霞特骑士(annuniziata),法国圣米开罗骑士和圣灵骑士的前身。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再下面是传令官herald,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并且顾名思义的,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饺,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

与此相对比的,是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饺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整个典礼结束。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着王室的庆典。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一般而言的骑士道神髓与精华,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着贵族阶级的荣誉感。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英国从爱德华一世去世后就全面取消了枪术比赛,法国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试时,枪头上的护套突然脱落。正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这位国王被刺穿了大脑。教会遂发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枪术比赛,长达两个世纪之久。

不管骑士们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战争总是不结果的血红色花朵。国家机器的碰撞引起广泛的经济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级的老百姓。于是两国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特别在英国和战争的中心--佛兰德尔,他们有很好的理由抗议暴政与不公,全国的税收和资源都被用于贵族们的战争游戏和奢华铺张。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在十二世纪,毕竟打杀异教徒对欧洲人来说,更加富有传奇色彩。

随着阿克的陷落,东方的最后一个拉丁王国被消灭,八次十字军东征终于以失败告终。不管它给后世造成的巨大影响,骑士精神还是要延续下去。效忠国王的动力在百年战争中消耗殆尽,双方从贵族到贫民都厌倦了反复的拉锯。于是法国南部的吟游诗人为骑士精神上了最后一次发条--浪漫主义。

浪漫主义文学中的爱情题材使得骑士道极大偏离了初衷,受其影响,理想的骑士应该忠诚于理想中的女性。请注意,理想中的女性,为他深爱但又得不到。也许只见过一面,甚至从未说过一句话,这都不重要。用纯粹精神上的恋爱来表现自己的痴情,理想的爱人是供膜拜的圣女而不是亵玩的对象。唐吉柯德的故事并不可笑。这样的偶像在现实中要有所指代,多为另一位骑士的妻子。对贵妇人弯腰邀功的最大成就,便是确立了欧洲的一夫一妻制。这时代的骑士不再像前辈那样注重武力,而开始培养各种高级的情趣,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蓬勃发展,他们成为了绅士阶层的原型。

理想归理想,现实是现实。实际情况多少有些偏颇,封建制度是骑士文化根殖的土壤,极大的局限了种种对骑士的过高要求,下面捡两个具体的例子来说。

提到对女性的尊重,基督教的兴起多少提高了妇女的地位,但如同戈蒂埃所说的,封建制度把土地和女人捆绑在一起,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被她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所出卖。理论上讲,骑士有义务有责任保护孤苦的寡妇和孤儿。但也仅限于此。实际上,这种保护是像商品一样出售的。较小的领主常常出卖自己的女儿,以联姻来换取更大的利益。这样的市侩合同随处可见,我们震惊于其中言语之露骨的同时,更加震惊于这种现象的普遍。这种包办婚姻,或者说合同婚姻预示着婚后的不幸,家庭暴力屡见不鲜。骑士们殷勤效忠的对象可不是自己的妻子。戈蒂埃的《la chevaleries》中记载了这样的故事∶香槟地方的骑士la tour landry,在大街上目睹了他的朋友痛揍妻子,回家对着女儿总结道∶"傲慢与无礼可不是婚约中的内容。"这种现象不仅是那个年代处处要求自律的结果,也是包办婚姻的恶果。

上层社会的贵妇人尚且会遭拳脚,幼儿也受到畸形的待遇。john symth记载了berkeley地方一个古老世家的历史,从1288年到1500年间,总共有过5例包办婚姻,新人的平均年龄只有11岁。该家族的thomas勋爵在1476成为骑士时只有5岁!6岁时就举行了婚礼!mautice子爵在1338年成为骑士时只有7岁,这些都是因为父亲早死,如果由父系的亲戚来监护,毫无疑问的,会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是领地的吞并。成为骑士则象征着成年,但当时的规定成为骑士的法定年龄最早是21岁。berkeley家族那样的大贵族窃取了荣誉来逃避孤儿监护,但年幼的孩子就得过早的承担家业。symth不止一次提到,这是对孤儿不人道的虐待。

同时,经济原因造成了骑士文化中浪漫成分一定的衰退。就以berkeley家族而言,从13世纪中期开始,爵士们不仅是朝臣和战士,也是平凡的乡村绅士,他们出售城堡花园中出产的水果,主妇们则四处巡视收取地租。

此外,上面我们提过escuage免役税,佃户或贵族都不能幸免。于是13世纪上半期,许多小领主加入军队以逃避高昂的赋税,照骑士的道德标准来看,他们原当是为了荣誉、为了表示忠诚而战的。无论如何,这为王室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和兵源。有钱的平民和乡绅时时觊觎着提高社会地位的机会,便自己购置了装备加入队伍,也有机会因战功而晋升为爵士,于是减少了骑士文化中的贵族色彩。当然这些麻雀变凤凰的情节也被普罗旺斯的吟游诗人改编,成了浪漫小说的好题材。家道中落的穷贵族成不了骑士,于是只能无奈抱怨,荣誉的大门居然对新进的暴发户敞开,丝毫不考虑自己的祖宗也不过是职业文盲而已。

于是战场上的军事浪漫主义也渐渐褪色了,不再有堂堂正正的决斗,骑士们缩在观察哨里揣测着对手的兵力,而不像前辈那样站在突击队的前列。百年战争带来了新的作战方式,弓箭手成了战场的主宰,一部分骑士沦为雇佣军。

战事的急迫取消了骑兵身上多余的装饰,也取消了只准贵族参加的战前动员。双方著名的司令官,如英军的罗伯特诺尔斯(robert knolles)出身就很含糊,虽说是爵士,却是册封的sir而不是世袭的lord。法军总司令盖斯林(du guesclin)等了很久才得到骑士的头饺,因为他出身于破产的低级贵族家庭。爱德华三世不光挑起了这场战争,还全面禁止马上枪术比赛,法国的约翰却大力提倡,高下不久分了出来。法国人在克雷西战役前夕给对手送去了充满骑士气概的战书(当然是在知道自己绝对优势兵力的情况下),而英国人却利用停战的间隙悄无声息的脱离了绝地,无愧他们承自海盗先人的本色。草草收场的百年战争也宣告着骑士的时代临近尾声。

骑士道盛行的那个年代,距离现代人如此遥远。那种矜持与高傲,对碌碌的我们来说,带着些许刺激,几分神奇。要把握骑士精神的本质很难,因为无法将自己溶入过去。即使在那样伟大的岁月里,它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当时社会意识的限制。正如希腊罗马时代的高度繁荣是以奴隶制度为基础,骑士文明提倡的忠诚、自律已经悄然褪色,因为现代文明的发展要求着不断打破限制。实际上,最重要的精华即使在中世纪的全盛时期都未能达到顶峰;作为一种将宗教与生活结合的运动,骑士做的并不比清教徒更成功。但是那些高贵的品质,卑谦、宽容、诚实、公正,作为一种精神遗产,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和平的锈蚀,经历了人类社会种种短暂无常的变化,还将一直生存下去。

你好,哦!

理查·斯特劳斯的音乐出现在两个世纪之交,既写了上一个 世纪人的痛苦、挣扎,也写了下一个世纪人的欢悦、迷惘。十九世纪 的浪漫主义与二十世纪的通俗主义,在理查·斯特劳斯的音乐里 给出了果实──一株甜蜜渗透着苦涩的、脆弱单薄的艺术之花。

理查·斯特劳斯的作品大都是歌剧或音诗。他的歌剧音乐不 如歌剧剧词、情节那样吸引人,显得有些苍白、声嘶力竭。浪漫 主义和通俗主义艺术观,似乎没有在他的歌剧形式中找到一个理 想的接合点。然而,他的音诗作品无论从艺术效果或艺术质量来 说,都不亚于李斯特交响诗之后的其它同类乐曲。他发展了自己 标题音乐中的“音乐中的诗意,音乐中的表现”,形成了自己真 正的风格。

关于骑士和公主的故事列举如下:

1、《骑着月亮的骑士》

从前有一个国王,他有一个世界上最漂亮最聪明的女儿,其他王国的王子们不远万里纷纷来到这个王国向公主求婚。

国王很疼爱女儿,让女儿决定自己的幸福,在宴会上,公主拒绝了所有人的请求,她决定留在父亲身边。

一个来自遥远国度的王子却死缠着公主,公主很讨厌他,但年迈的老国王却以为这个王子对公主最真心、最有诚意。

他向女儿说,孩子,父亲老了。我不愿意我离开你时,你还一个人,公主明白父亲的话,父亲希望公主和那个王子结婚。

可那位王子其实是想夺取王位,老国王一去世,他就可以继承王位,那样他就可以有了更强大的国家,他就可以征服其他国家了。

公主识破了王子的阴谋,很担心父亲的安危,害怕王子伤害自己的父亲。于是她暗中寻找了一位骑士来保护国王。这位骑士没有马,没有武器,但有世界上最坚定的毅力和最勇敢的心。

王子终于采取行动了,骑士站在宫殿门口和前来杀害国王的刺客们搏斗着。骑士终于打败了所有的敌人。可是骑士也受了重伤。他倒在了宫殿门口。

公主抱起了骑士,摘下了他的头盔。公主很吃惊,这个人不是她找来的骑士。骑士伤好后就悄悄的离开了,他托人给了公主一封信,信中告诉公主她寻找来保护国王的骑士是假的,是王子收买了的的刺客。

他知道后就把那个假骑士打败了。公主看完信马上就跑出去寻找那位骑士。可是骑士走了。他没有马,但他骑着月亮。他保护世界上善良的公主。

2、《公主与骑士》

我是某个叫“局部”的王国的公主,因为这个国家深受恶魔的诅咒,导致数百年来,王国一直饱受雨灾,史称:局部地区有雨。

后来人们终于发现一切都是恶龙作怪,于是英勇的国王率兵攻打巨龙。我的国王父亲被人们称为战神,就没有他打不过的战役。

“报~国王败了!”斥候报。

???

爸爸,原来你一直都在骗我!

作为战败的赔偿,国王父亲把我送给了恶龙,成为了人质。据说那是恶龙的要求,天呐,恶龙抓住公主最后爱上公主的套路难道也要发生在我的身上了?想想居然还有点激动呢。

“咦?”

来到海岛的第一天,恶龙开始玩起了收集木棍的游戏。它并没有吃我,当然,也没有爱上我。

恶龙住在一座岛上,四周都是海水。我没法逃走,所以生活也很无聊,我唯一能打法时间的事情就是坐在海岸上,对着大海发呆。

有一天,海边漂过一些物品,好像是失事船只的物资。那是一艘酱料厂的运货船,飘来的物资基本都是烧烤酱之类的东西。我对此毫无兴趣,然而恶龙却十分开心。

真是一只没见过世面的龙,只是烧烤酱而已嘛。没有肉,你有酱又能做什么?

恶龙没有理我,它继续在岛上收集着木柴,不知不觉已经攒起了一堆。真是一只奇怪的龙,这个岛上除了我和它,还有什么让它烧的?

求你了,恶龙,把我从烧烤棍上放下来吧。有话好说。

恶龙打开酱桶,准备给我刷酱。

你看我也没什么肉,不如放了我,我爸爸是国王,我是他唯一的女儿,如果知道我有危险,他一定会让骑士来救我的。到时候你就有更多的肉吃了。

恶龙仿佛听懂了我的话,它在沉思。

而且那些骑士都经常锻炼,一定肉多又有弹性,肌肉味儿,嘎嘣脆。你不想了解下吗?

恶龙露出满意的笑容,把我从烧烤棍上放了下来。太好了,终于活下来了,很快骑士们就会来救我吧。

半个月过去了。

骑士呢?我去!怎么一个都没来!

我开始有点慌了,难道我不是亲生的?我偷偷看了眼巨龙,还好它不是很急,不然我就危险了。

卧槽!刀都快磨好了!那帮骑士怎么还没来?

不行,我不能坐以待毙,我得主动出击。我要写信给我的国王爸爸,希望能够唤醒我们的父女之情,让他焕发伟大的父爱,派人来救我。

巨龙同意了我的要求,满意地点了点头,还帮我把信送到了皇宫。皇宫里,国王收到了恶龙的来信,他颤抖着打开了信,确认了就是公主的字迹。

随着书信慢慢展开,里面的内容也开始显现出来。国王眼睛一酸,激动地快要泛出泪来。只见信上歪歪斜斜地写着几个大字:国王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连忙放下书信,下令召集全国最勇敢的骑士去拯救公主。

3、《骑士与公主》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国度里,有一个美丽的公主,公主的在面容娇好,眼睛如黑水晶般璀璨,肤如凝脂,她的脸蛋似盛开的芍药花。公主教养极好,深得人民的爱戴,同时受到了多国王子的追求。但公主每次都时笑笑,然后摇摇头。

公主的美貌为世人传诵,同时这话传到了黑女巫那里。黑女巫原本是白女巫,但却因偷吃了禁果被贬下天界,来到了人间,黑女巫原本有着世界上最美丽的脸庞,却在被贬天界时被圣火毁容了。当她听到感恩节家家户户有人正在歌颂着公主,黑女巫听到怒火中烧,她准备毁了公主。

在一个安详的日子里,当黎明还没有到来,黑女巫就裹着黑色旋风来到了城堡,她狰狞的面容吓坏了众人,右边的脸凹不平,眼睛像被蒙上了一层灰白色的膜,瘆人的声音在城堡上空回荡:“公主在哪里?公主在……”

公主惊恐极了,她逃出了城堡。在逃往森林的路上她遇到了一位骑士,骑士对她一见钟情。他对公主许诺:“请让我一直呆在你身边,一直守护着你。“公主听到了,很受感动,答应了。

他们趁着寂静的夜色,逃出了城堡。

黑女巫找不到公主,大发雷霆,她派几个已经变成傀儡的大臣去追捕公主。

与此同时,公主和骑士来到了一座村庄。镇上的人们乐观又善良,他们帮助着公主,让公主安顿下来,给公主食物和水。公主喜欢这里纯朴简单的风情,但她想到这里马上将遭到灭城之灾的时候,她忍不住落泪。

黑女巫追来了,她碰见了公主与骑。

“我的公主,请退后,不要让邪恶的黑女巫伤害到您,我会与她决一死战。”骑士说,他摘下了盔,一头金发,有着高鼻梁,深蓝眼睛的俊美少年。

骑士转过头,握住了长枪,请求公主离开。

“公主,你不该看到这血腥的场面,请你离开,在我在的时光里,请你幸福的活着,不要为了我,放弃了你的一生……”

公主含泪点了点头,逃向森林。

“你们说够了没有!”黑女巫一抬手,骑士一个踉跄,抹了抹嘴角的血,同时拿长枪刺去。

……

骑士赢了,黑女巫倒在血泊中。

骑士用长枪撑地勉强支撑自己,他后膝盖以下已没了知觉,他转头,发现白女巫站在他身旁。

“骑士,你有什么愿望,我可以让你复活。”白女巫怜爱地看着他。

“不”骑士说,“请让真正的骑士去保护公主,我只不过是一位偷穿我祖父盔甲的小偷”骑士的生命之光正在流逝,他把他那深遂的眼闭上了。

“值得吧?”白女巫问,她心里很复杂。

“请让公主,活下去吧。因为我深爱着她。“骑士断断续续地说。

很快,骑士没了呼吸。

白女巫叹了一声,走了。

在森林的另一边,公主遇到了骑着白马的王子,两个人一见钟情,公主很快忘了骑士。

4、《骑士公主的爱情》

有一位公主找到了属于她的骑士,从此,他们很幸福的在一起了。

在这个世界,并不是每一位公主都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位王子,也许公主在这个世界根本就找不到那个高贵的王子。

而站在她面前的是一位高大英勇的骑士,那个比王子还好的,可以永远都保护公主的骑士。

骑士虽然没有王子的高贵与奢华,但是他却可以在公主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在公主的面前,永远做那个可以保护公主,可以让公主依靠的人。渐渐地,骑士与公主产生了一份温馨、甜蜜与浪漫的爱情。

当骑士代替了原本是在公主身边的王子,而公主也会觉得特别特别的幸福。

因为这个世界并不是最后只有公主和王子才会幸福的在一起,往往被忽略的骑士才会永远永远都陪在公主的身边,爱护着她,保护着她,而骑士与公主也会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公主与骑士幸福的在一起,这个骑士与公主温馨的童话故事也许也将永远永远的延续这份属于他们的甜蜜。

5、《骑士守护公主》

有一位多情的骑士遇到了一位美丽的公主。骑士顿时被公主的美丽所吸引,于是骑士单膝跪地,吻着公主的手说:公主,你是如此美丽,请让我守护在你身边吧。我会用我的利剑驱散你身边所有的恶魔,让你永远不受伤害。

公主正因为身边没有人陪伴而感到无聊,而且对骑士也十分好奇,于是就说:好吧,我也十分愿意让你留在我身边。

于是骑士开始日夜陪伴在公主的身边,并时刻警惕着危险的来临。当公主稍稍远离他的时候,他就警告说:不要远离我,不然我无法保护你,别的恶魔会把你掳走的。

这个时候,公主往往都会很听话的又跑到骑士的身边,紧紧的依偎在他的怀里。

每天,骑士都会给公主讲他曾经所经历的各种各样的事情,这些故事里有恶魔、也有勇士,有欺骗、也有承诺。

有分离、也有相聚,有悔恨、也有幸福。骑士说,我们的生活必须小心翼翼,才能获得永远的幸福。

公主对骑士拥有丰富的经历、懂得各种各样的道理,显得十分崇拜。

公主对骑士手中的剑十分好奇,于是就问:你手中的剑是什么剑呢。

骑士自豪地说:这把剑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铸剑师小明所锻造,当年太阳骑士正是用这把剑斩杀了双头巨人救回了他心爱的公主。

公主对骑士身上的盔甲也十分好奇,于是又问:那你身上穿戴的盔甲呢。

骑士又满脸得意地说:这身盔甲是曾经战无不胜的龙之骑士所穿戴,正是因为这套盔甲的保护,才得以让他刀枪不入,战无不胜。 

公主突然紧紧的抱住骑士,充满甜蜜的说:有你在我身边,我什么都不怕了。

骑士暗下决心,要永远守护在公主的身边,让她永远幸福快乐。就这样,他们过了很长一段快乐的日子。

骑士精神:对个人的人格的爱护和尊重;为被压迫者和被迫者牺牲全部力量乃至生命的慷慨勇敢精神;把女子作为爱和美在尘世上的代表及作为和谐,和平与安慰的光辉之神而加以理想化的崇拜等等

它构成了西欧民族中所谓的“绅士精神”形成了现代欧洲人对于个人身份和荣誉的注重,对于风度。礼节和外表举止的讲究;对于崇尚精神理想和尊崇妇女的浪漫气质的向往;以及恪守公开竞赛,公平竞争的费而赖精神品质。总之,它使现代欧洲人民族性格中既含有优雅的贵族气质成分,又兼具信守诺言,乐于助人,为理想和荣誉牺牲的豪爽武人品格.

骑士的八大美德

谦恭,正直,怜悯,英勇,公正,牺牲,荣誉,灵魂!

骑士精神和道德是上层社会的贵族文化精神,它是以个人身份的优越感为基础的道德与人格精神,但它也积淀这西欧民族远古尚武精神的某些积极因素在西方的文化传统中,中世纪的骑士精神对现代欧洲的民族性格的塑造起着极其重大的作用。

虽然俺不是研究这个问题的砖家0 0

但俺可以轻松回答你这个问题

西方骑士是属于贵族阶级,普遍意义上的骑士是最底层的贵族,也就是贵族领主们养的高级兵,

但是不能排除出身高贵的骑士,(可能是某位大领主的庶子,或者私生子,甚至本身就是个大领主,可以参考冰与火之歌如果你看过)在非常讲究门当户对的西方封建社会里,有骑士娶一个贵族**,或者丧偶的妇人,不管是出于爱情还是出于政治利益,都是常有的事,所以说楼主走进一个误区,骑士在西方社会里是一种职业,不单单是阶级的代名词。

是因为它得名于一个有关于骑士的**,而且还是一部美丽的爱情故事影片。

普罗旺斯被称为是欧洲的骑士之城,是因为**中的主人公是一个骑士,然后他为了一些事情逃到了普罗旺斯与一个美丽的少女邂逅,并且他们私定终身,然后在这个充满薰衣草的土地上骑着马飞驰着,想一想,这真的就是我们想要的甜甜的爱情了吧。

我听去过普罗旺斯的同学有讲过,她在普罗旺斯呆着真的是过了一个比较惬意慵懒的生活,每天睡到自然醒也不用去着急任何事情,每一件事情做的都非常的井井有条,也不会有人去催着你去做,听完之后,我觉得这里超级适合我这种任何事情都爱拖延的人。

你在普罗旺斯可以看到很多美丽的风景,尤其是如果你喜欢薰衣草的话,那这里简直是薰衣草的天堂你每天会从花香中醒来,抬起头就可以看到蓝蓝的天空以及鸟儿掠过的一些景象。

我曾经跟我的朋友们讲过,我说我去普罗旺斯就是为了要看普罗旺斯的薰衣草,这是最令我心旷神怡的。可能我是对不要紫的薰衣草有一种偏爱吧,我真的觉得薰衣草的香味让我欲罢不能。

仿佛普罗旺斯的一切都是紫色的,它沉睡在这片紫色的薰衣草之中。

普罗旺斯其实也是骑士文学体的一个发源地,只不过人们大多都注重于它的那部骑士影片,而没有过多的去关注于它本身的一个文学形式。

我想普罗旺斯被称为骑士之城跟普罗旺斯本身的文学也是有一定的关系的。

希望我们有生之年都可以来到这个充满紫色气息的骑士之城,切身感受到它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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