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思想的主要代表

美学思想的主要代表,第1张

其中很多对社会产生过重大影响,如:

狄德罗美学思想,柏拉图美学思想,弗洛伊德美学思想,苏格拉底美学思想等,卢梭美学思想。 狄德罗在《百科全书》中撰写了关于“美”的词条。他这样说:“在我们称之为美的一切物体所共有的品质中,我们将选择哪一个品质来说明以美为其标记的东西呢?”他认为,这个品质就是“关系”:“人们在道德方面观察关系,就有了道德的美,在文学作品中观察,就有了文学的美,在音乐作品中观察,就有了音乐的美,在大自然的作品中观察,就有了自然的美,在人类的机械工艺的作品中观察,就有了模仿的美。”构成美这一观念之基础的普遍性质,就包含在“关系”这一概念中。

他说:“凡是本身含有某种因素,能够在我的悟性中唤起‘关系’这个概念的,叫做外在于我的美;凡是唤起这个概念的一切,我称之为关系到我的美。”

这段话包含两层意义:第一是事物本身构成的关系;第二是事物与主体构成的关系。一个建筑物这部分和那部分构成关系,所产生的快感,就是美感。美就在这关系中。物体的美在于人们觉察到它身上的各种关系。人物和事件的美也在于体现了一种关系。高乃依悲剧《贺拉斯》台词:“让他死吧!” 置换到莫里哀的喜剧《司卡班的诡计》就变成一种滑稽和逗趣了。

“美在关系”包含有三种形态的美:第一种是同一事物内部的关系,即它的内部构成的秩序、对称、和谐的美。例如花本身的花瓣、花蕊、形状、色彩等关系就构成了花本身的美。狄德罗把这种美称为“真实的美”;第二种是一事物与他事物之间构成的关系,所形成的秩序、和谐的美。例如花红柳绿、莺歌燕舞、小桥流水等,事物彼此映照,构成一种和谐的美的环境;第三种是对象与人(客体与主体)之间构成的关系的美。这是一种与主体的情感活动息息相关的美,例如:“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情人眼里出西施。

后两种美是“相对的美”,即相对于丑而言的。这种美的产生都是进行比较而出现的。

关系是一个适用于不同质的事物的普遍概念。但是,关系的概念是表达自身的,还是指向事物的?关系概念是对于事物存在方式的一种描述或揭示,是指事物之间或事物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实体。

一个物体之所以美是由于人们觉察到它身上的各种关系,我指的不是由我们的想象力移植到物体上的智力的或虚构的关系,而是存在于事物本身的真实的关系,这些关系是我们的悟性借助我们的感官而觉察到的。

狄德罗由此把关系分为“真实的”、“见到的”和“虚构的”(智力的)三种。前两种关系是在直观中就把握到的,“虚构的”关系是人们从事物中抽象出来的。例如一个雕刻家从一个大理石能够想象出一个神的雕像来。从表面上说,这种关系是存在于我们的想象里,但是它的基础也在客观事物中。

在这些关系中,往往越是复杂的关系越是美:“一张美的面孔或一幅美的图画给人的感受比单纯一种颜色要多,星光闪闪的天空胜过蔚蓝的帷幕;风景胜过空旷的田野;建筑物胜过平平的空地;乐曲胜过单音。”

永远寓于关系中的美将与关系的数目以及觉察这些关系的困难程度成复合比例。关系的数目也不能无穷地增加。在美的东西中,我们只接受那些能被远见卓识清楚而容易地抓住的关系。这种远见卓识,与人们的知识、经验、智力、天赋都有关系,但绝不只是一种理性的、智力的东西。人们由此对美的认识产生出千差万别来。

“美在关系”说,表现了美学理论上的一种辩证的思想,揭示了美的构成的多种因素,尤其是主体的因素,从而使美学走出了当时哈奇生等人的形式主义。这种思考方式与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说法颇为接近。

当然,任何我们认为美的事物确实都存在一定的“关系”,但也可以说,任何我们认为不美的事物也存在一定的“关系”。那么,究竟何种“关系”为美的、何种“关系”为不美的?狄德罗没有告诉我们什么是美的事物的“关系”,因此,狄德罗实质上还是没有回答什么是美的问题。

在《画论》中,狄德罗把他的“关系”概念明确化为事物的内在联系或因果关系。此外,狄德罗还提出“关系”要在“情境”中才能见出。在文学作品中,狄德罗要求展现出社会生活的真实的、本来的面貌。而在刻画人物性格时,情境就更重要了。一切情节上的纠纷都是从人物性格引出来的。人们一般要找出显出人物性格的周围情况,把这些情境互相紧密联系起来。

因此,真实地写出人物的情境,写出人物周围尖锐、复杂的矛盾和斗争,人物才会真实、自然,才会获得观众的喜爱,作品才会取得成功。这些观点可以说与黑格尔一脉相承。在这些关于艺术和文学的具体论述中,我们确实可以体悟到狄德罗美在关系说的一种深层的含义。 希腊早期的唯心主义哲学家。反对民主政治,拥护贵族政治。

其思想主要保存在他的弟子柏拉图的《对话集》和克塞诺封的《苏格拉底言行录》中。

苏格拉底注意的中心,不再是自然哲学,而是道德问题,他明确地把美学问题和道德问题结合起来,实现了美学从自然哲学向社会科学的转变。他常被视为人类美学的始祖。

苏格拉底道德哲学的基本概念是美德。他认为人有三种美德:节制、勇敢、正义。三者兼备才是完美的人,高尚的人。而这三种美德的基础则是关于善的知识或理性。因此他也是西方理性主义思潮的始作俑者,为此,尼采曾骂他是西方思想史上的“元凶”。

苏格拉底美学思想的中心是把美、善和有用混为一谈。

与赫拉克利特不同,苏格拉底虽然看到了美与善、于有用、与目的之间的联系,但却片面夸大了美的相对性,陷入了相对主义的泥潭。

关于艺术上,苏格拉底最早肯定了艺术概括、理想化和典型化的必要。

苏格拉底还强调,绘画和雕刻还应当具有道德理想和完美心灵的形象的摹仿。他把人提高成为艺术的主要对象。 卢梭的音乐美学思想是他整个哲学-社会-文艺思想体系的有机成分,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启蒙思想和即将到来的浪漫主义文艺的新主张,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他在音乐思想史上的地位却无人质疑,并且屡有音乐学者撰文检讨他的音乐美学思想中的前瞻性和特异性。如果说卢梭是法国启蒙哲学的最主要代表之一,是法国大革命的精神导师,是欧洲浪漫主义文学的第一位大师,那么,他同样也是浪漫主义音乐美学的奠基人。

卢梭的思想大体包括哲学、政治法律、宗教、教育等方面。

卢梭的哲学是天性哲学。他是一个自然崇拜者。

卢梭认为“‘主权’就是公共意志的运用,所以它是永远不能转让的。”“主权是不能分割的,其理由正和不能转让相同。”公共意志(GENERALWILL)“只考虑公共的利益,”它与全体意志(WILLOFALL)不同,全体意志只“不过是个别意志的总和而已。”

        中国音乐在先秦时期,儒墨道三家鼎足,先不论时间的早晚,单论音乐审美上的对比,我认为墨家与西方所划分的巴洛克时期,儒家与西方所划分的古典主义时期,道家特别是庄子所提出的观念与西方音乐所划分的浪漫主义时期在音乐美学上都存在着较为相似的特性。

        首先对于西方的巴洛克时期,关于baroque一词的起源,公认的看法是源出葡萄牙语barroco(西班牙语也为barroco)一词,意为“不合常规”,特指各种外形有瑕疵的珍珠。在17世纪末叶以前最初用于艺术批评,泛指各种不合常规的,稀奇古怪的,因而也是离经叛道的事物。18世纪用作贬义,一般是指违反自然规律和古典艺术标准的做法。直到19世纪中叶之前,依然用作贬义而非艺术风格名称。而中国的墨家学派对于音乐的认识,同样也是采取贬义的看法,提出“非乐”的政策,墨子认为对于国家统治者来说,音乐会扰乱国家的正常治理和进步;对于平民百姓来说,其认为音乐会使人钱财匮乏,使人堕落,影响正常的生活与生存。将中国墨家的音乐美学思想和西方巴洛克时期的评价对比而看,西方认为巴洛克音乐的离经叛道和墨家学派认为音乐对国家和人民的影响,在所表达的观念上确实是大同小异的,偏激的来讲,两者都认为这个时候的音乐是没必要存在的。

        西方古典主义时期的特点,在《古典主义的音乐美学特征》中总结了三点,我认为很全面,如下:1、重视音乐的社会功用;2、追求个性解放,强调完美与和谐;3、崇尚理性,不失激情。即古典主义的美学思想不主张情感的抒发,应该用客观的态度把古典的内容表现出来。对比儒家学说对音乐的美学思想,儒家学说的“礼乐制度”也一直在强调音乐对社会的作用。除此之外,儒家所提出的“中庸之道”在音乐方面体现出希望用中正平和的音乐熏陶和培养人们德行的教化作用。将中国儒家的音乐美学思想和西方古典主义时期的风格对比而看,一是两者都在强调音乐的社会功能性;二是古典主义时期所倡导的音乐的和谐与中国儒家学说中的“中庸之道”意义相同;三是中国儒家学说所认为的音乐的教化作用与西方古典主义时期的崇尚理性的思想不谋而合。

        西方浪漫主义时期的风格特征,其主要表现在反对尊崇理性,歌颂本能和情感上。浪漫主义音乐家从主观的角度,幻想式地体验和表现生活事物。与诗歌里人称代词“我”大量出现的情况相似,作曲家也努力地发掘着自我,而且他们热衷于强烈情感性的题材。因此自传性、抒情性成为浪漫主义音乐的主要特征。此外,浪漫主义作曲家也恋慕自然,他们不仅把大自然作为题材,也把它当作力量和灵感的源泉。中国道家学派,对于音乐美学思想,推崇着自然之乐,其中道家学派中的庄子在此基础上又提出适性之乐,强调用音乐来抒发个人的情感。因此将两者对比来看,其共同点一是崇尚自然,二是强调音乐中个人情感的抒发已一目了然。

        通过横向对比可以看出,不管文明进程的速度与方式如何,在音乐审美上,它们都是朝着共同的方向前进的,所以不要再说什么音乐的“西方化”、“中心化”和“殖民化”,看看时间的对比,我们中国在音乐美学方面的思想已领先西方十几世纪!笔者认为,对于音乐的审美,我们国家一直走在最前沿。

古典乐派中谁的音乐体现浪漫主义?

理查德!他的《梦中的婚礼》 《森林中的一夜》《水边的阿迪丽娜》都带有浪漫色彩

浪漫乐派 古典乐派

古典乐派(约1759-1800):

莫扎特(1756-1791):费加罗的婚礼(序曲),《第39,40,41号交响曲》,《小夜曲》,《土耳其进行曲》,《安魂曲》

海顿:《第94,101,104号交响曲》

舒伯特:《鳟鱼》,《第8,9号交响曲》

勃拉姆斯:《第1号交响曲》,《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

浪漫乐派:(约1800—1900)

贝多芬(1770-1827):《第3,5,6,9号交响曲》,《热情》《月光》《悲怆》凑鸣曲

柏辽兹:《幻想交响曲》

柴可夫斯基:芭蕾舞剧:《天鹅湖》,《睡美人》,《胡桃夹子》《第5,6号交响曲》,《1812序曲》,《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

德沃夏克:《斯拉夫舞曲》,《新大陆》交响曲

斯美塔那:《我的祖国》组曲

小约翰施特劳斯:《蓝色多瑙河圆舞曲》,《皇帝圆舞曲》,《维也纳圆舞曲》

另外还有:肖邦,舒曼,李斯特, ,等等很多

民族乐派、浪漫乐派、古典乐派

很难听的就是民主音乐,很无聊的就是古典音乐,很古怪的就是古典音乐,代表人物都死完了,我就不说了

古典乐派与浪漫乐派音乐的不同之处?

抛开巴洛克音乐时代不说,古典主义就好比五言/七言的律诗,以奏鸣曲、赋格曲等格式音乐为代表;浪漫主义可以被比喻为宋词,兼具了语言和其它艺术方面的一定特点,音乐色彩更加丰富。至于说印象派音乐,则更加有过之而无不及,类似现代诗或散文诗吧。

浪漫主义音乐与古典主义音乐的不同,在承袭古典乐派作曲家传统,并在此基础上,也有了新探索,;例如强调音乐要与诗歌、戏剧、绘画等音乐外其它艺术相结合,提倡多种综合艺术;提倡标题音乐;强调人的主观感觉;作品富于幻想性,描写大自然的作品较多,因大自然的平静,没有矛盾,更趋向于理想境界;重视戏剧研究,从民族、民间音乐文学吸取营养,作品具有民族特色的艺术形式和表现手法,继承古典乐派内容上却有较大差异,夸张手法使用特别多,音乐形式上突破了古典音乐均衡完整形式,结构限制有更大自由性,单乐章题材,器乐曲繁多,主要为器乐小品,即兴曲、夜曲、练习曲、叙事曲、幻想曲、前奏曲、无词歌及各种舞曲——玛祖卡、圆舞曲、波尔卡等;在众多器乐小品中钢琴小品居多,声乐作品出现了大量艺术歌曲,并将诸多声乐小品串联起来形成套曲,就是舒柏特的《美丽磨坊女》、《冬之旅》等;浪漫乐派创新艺术题材,和声是表现浪漫主义色彩的重要工具,不谐和音扩大和自由使用,7和弦和9和弦及半音法和转调在乐曲里经常出现,扩大了和声范围及表现功力,增强了和声色彩,作曲家创立了多乐章的标题交响曲和单乐章标题交响诗,此为浪漫主义音乐的重要形式。

细微的差别,应该还有不少,这里只是把主要的内容拿来说说而已,希望有用。这里要说明一点的是,古典乐派与古典音乐是有区别的,古典音乐一般是指从巴洛克时代,直到新古典主义时代的音乐,贯穿文艺复兴运动的始终;虽然,新世纪音乐也有不少重新诠释宗教音乐和古典音乐的作品(如神秘园,但更多的艺术形式,更具有时代的特征,甚至带有实验音乐的特点(如INGEMA和ENYA)。

18世纪维也纳古典乐派玉19世纪浪漫主义乐派差异

浪漫主义乐派是继维也纳古典乐派后出现的一个新的流派,它产生在十九世纪初。

古典乐派

古典乐派时期就以巴哈逝世的1750年那一年作为起点。此外,因为贝多芬

晚期的作品显现出浪漫的倾向,所以古典乐派就以1820年贝多芬逝世那年

为终点〈注肆〉。「古典乐派」这个名称,当然是后人研究这个时期的音乐风

格后才定出来的。而音乐所给予人们的感觉一定是高尚典雅的!古典乐派的

音乐通常给人一种单纯、明朗和优美均衡的印象,所以古典音乐派的音乐大

都有着统一且规律的性格。

浪漫乐派

浪漫主义其实就是一种与古典主义相对立的思想。古典乐派时期的音乐注重

的是形式与规则,它要表现出形式上客观的美感。浪漫主义既然和古典主义

相反,那么浪漫月派的音乐辨识要打破旧有的形式和规定,这时期的作曲家

认为,音乐的主要功能是反应出他们的情感,刑事只是一种表达的媒介,所

以当就形式不足以满足需求时,他们就任意的去改变。使曲风更自由、不受

约束!

欧洲“古典乐派”、“浪漫乐派”、“民族乐派”的音乐各有什么特点

古典音乐: 古典音乐classical music原指古代留传下来堪称经典的音乐作品,后广指一切将深刻的思想内容与完美的艺术形式相结合的典范音乐作品。在这种意义上,这一概念不受时间和地 域的限制,不同历史时代和不同国家、民族的高度艺术性的民间或专业的音乐均可称为古典音乐。在欧美音乐中,古典音乐的概念具有多种解释: ①专指德奥18世纪下半叶~19世纪20年代以J海顿、WA莫扎特和Lvan贝多芬为代表的音乐,即所谓“维也纳古典音乐” (亦称“维也纳古典主义音乐”或“维也纳古典乐派音乐”)。在这里,古典音乐的概念是狭义的,它具有地理和历史的范畴,特指具体的音乐风格和流派(见维也 纳古典主义音乐)。 ②从维也纳古典音乐的历史时期往前推移到CW格鲁克、GF亨德尔和JS巴赫的音乐,甚至再往前追溯到欧洲文艺复兴以来的各国专业音乐。在这种意义上,这一概念扩大了地域和时间的范围,突破了特指的音乐风格和流派的限定。 ③从维也纳古典音乐的历史时期往后延伸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欧美专业音乐,即将浪漫主义乐派和民族主义乐派作曲家的创作均包括在内。在这个意义 上,古典音乐与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后的现代音乐形成了两个对应的概念。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音乐语言和艺术手段的不同。 前者遵循传统的调式、调性、和声功能体系等创作技法,后者则突破了这一传统创作方法。 ④将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的非纯粹娱乐性质的现代专业音乐包括在古典音乐这一概念所指的范围之内。在这种意义上,古典音乐与严肃音乐的概念合而为一,而与之相对应的概念是单纯娱乐性质的轻音乐、流行音乐或其他通俗音乐。CLASSICAL MUSIC,中文翻译成“古典音乐”。有人认为"古典"给人的感觉有古董、古板的味道,故改称“经典音乐”。也有人根据牛津英文辞典里对古典的定义,in traditional and serious style,而称其为“严肃音乐”。于是,“古典音乐”又被戴上了“严肃”的帽子,让人更不敢靠近。但下此定义的人一定没有好好查字典,因为 serious的第二条义项是这样给出定义的:(指书、音乐等)启发思考的,不仅为消遣的。因此我们知道原来古典音乐不同于流行音乐的地方是它内涵深刻, 能发人深思,更能使人高尚,免于低俗。再来看一下朗文辞典对古典音乐的解释:music that people consider serious and that has been popular for a long time。可见,古典音乐是历经岁月考验,久盛不衰,为众人喜爱的音乐。如此看来,译成”经典音乐“的确更妥当一点。只是大家都说惯了,要改口总觉得别 扭,还是称其为”古典音乐“吧,要怪只怪当时第一个翻译的人,怎么没想到“古典”会带来这么多的误解。还好,没有意译成”严肃音乐“,否则真的是要贻笑大 方了。 当我们听到巴赫、贝多芬、莫扎特、舒伯特的音乐时,它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优美的旋律,充满意趣的乐思,还有最真挚的情感,或宁静、典雅,或震撼、鼓舞,或欢喜、快乐,或悲伤、惆怅 音乐是一种文化现象,欧洲古典音乐是欧洲文化的结晶,它包括交响乐、管弦乐、歌剧协奏曲、器乐独奏等,欣赏欧洲古典音乐,可以培养对音乐的兴趣和爱好,全面提高人的素质和审美能力。 浪漫: 浪漫主义这一词的含义,原来是指用罗曼语(Roman)书写的故事,进而专指长篇小说或骑士故事,后来也包括传奇小说等。浪漫主义在艺术上的兴起,首先出现于十八世纪的文学中。在作品里,将一切个人的感情、趣味和才能完全不受限制地表现出来。就是说,作曲家强烈地表现出自己的癖好。这与受形式支配的古典主义在理论上相对立。古典主义的音乐是线条式的而且是鲜明的,浪漫主义的音乐富于色彩和感情,含有许多主观、空想的因素。然而,这只是原则上的区别,实际上在古典主义音乐中,已含有浪漫主义的因素,而浪漫派的作品中,也多有古典式的内容。 更多浪漫在这 :blogsina/s/blog_5e4611450100c5tn~type=v5_one&label=rela_prevarticle 补充: 民族音乐 民乐 最突出的特点是写意性,也就是烘托一种精神氛围,一种心灵感受。比如 《高山》 、 《流水》 ,并非直接 对景 色进行细致的写,而是写情,以情见景。正如子期说----“巍巍乎志在高山”、荡荡乎志在流水”,是 “志在”,而非景在也。在这里,有人会认为我把写意(和写实相对)和写情混为一谈了。但 实际上,写描绘了客观事物经过心灵投影之后的影象,在很大程度上经过了人的感情的加工,并进一步抽象化为音乐形式表露出来,落在纸上而为谱,发于声则为乐。 民乐的这种写意性与民乐体裁大多为独奏或量乐器合奏,而很少有乐队合奏、协奏这一事实十分吻合。大型乐队长于细致入微的景物、色彩描写,精于大范围气氛的烘托,而 心灵深处 的意所至,则是独奏和少量乐器合奏的专利。在西洋古典体裁中,最贴近心灵的是 室内乐 ,如 弦乐四重奏 之类,也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民乐的另一个特点是 个体性 ----写个人之意,抒个人之情。这与西洋音中的室内乐很相似,但在民乐中似乎没有,或者说很少有与西洋交响音乐相匹配的体裁与作品。不只沉浸在个人情致里,而是反映更为广阔的外部 世界的音乐 作品有 《十面埋伏》 、 《霸王卸甲》 、 《江河水》 等,但是这样的作品并不是很多。应当说,过于强调意境,过分地沉浸在个人世界中严重地限制了民乐的发展,使民乐的音体系没有达到西方音乐体系的广度和繁荣程度。这是十分可惜的。 那么,民乐与古典的最易表现出来的差别是什么呢?这么说吧,你听民乐,部分时间不会感到 酣畅淋漓 、热血沸腾,也不太经常感到 缠绵悱恻 ,美得醉人,但它却能充分调动起你的心灵(如果你真的在听的话),让你产生一种意境、氛围,并融化在其中,从心底里产生最细致、最真挚的感。这就是民乐,我们中华民族自己的音乐。

欧洲古典乐派和欧洲浪漫乐派的不同

西方古典乐派是遵循古典音乐的规则来进行作品创作的,而浪漫乐派遵循的是作者当时创作时的心情,怎样写更能表达作者的心境就怎样写,没有考虑那么多古典音乐的

古典乐派、浪漫乐派、民族乐派音乐作品所共有的典型特征

为流传的“黑猎人”民间传说,舞台上展示了一幅幅地道的北德森林乡民风俗画。亍⒈炊喾叶嘉鹿

族歌剧的发展作出过贡献,不过他们的《魔笛》、《费德里奥》中的“民族性”尚不完备,虽用了德语歌词,

音乐也具德国特色,但描绘的却是东方的神话或西班牙的故事,而《自由射手》以浓郁的民间气质的音乐素材

(猎人的合唱、姑娘的歌谣、乡民们的阿勒曼德舞)和德语说白的“歌唱剧”的传统样式,致力于德国偏僻村

庄、森林景色的描绘和德国民族思想感情的表达是十分成功的。

浪漫乐派钢琴诗人肖邦(1810—1849)是波兰爱国主义钢琴家、作曲家、中欧民族乐派先驱,其

作品极富独创性和民族性。玛祖卡、波罗奈兹贯穿其一生的创作生涯,他把这两种波兰民间舞曲体裁提高到音

乐会乐曲体裁水准。他作有57首玛祖卡舞曲,创造性地运用其特性节奏与民间调式和声,使其更具有鲜明的

民间色彩和波兰民族气质,成为充满诗意的器乐小品。作品中有对民间风笛的模仿(《C大调玛祖卡》,Op

.24之二),有的采用主属和弦交替演奏,刻画民间乐手演奏的声响(《D大调玛祖卡》OP.33之二)

。他作有15首波罗奈兹舞曲,完全脱离了舞蹈,不再是炫技式的外在效果,注入严肃的思想内容,成为风格

独特,刚毅、豪放进行曲式的戏剧性音诗。肖邦把波奈兹舞曲同战场、军队、古波兰的荣耀连在一起。这两种

舞曲体裁都体现了同波兰祖国精神的联络。

浪漫主义音乐全盛时期德国最后一位古典主义者勃拉姆斯(1833—1897),对民族民间音乐抱有

深厚感情,他是德奥艺术歌曲的又一名大师。其200多首独唱艺术歌曲,绝大部分属于民歌性质的抒情歌曲

。歌词充满民间生活气息,音调与节奏都与民间音乐紧密相联,曲式简洁凝炼,多采用起源于民间歌曲形式的

分节歌。如《摇篮曲》(OP.49之四)是从一本《德意志儿童绘画读本》里选取童谣编成歌词,分节歌形

式,圆舞曲基调,轻轻荡漾的伴奏音型。再如《徒劳小夜曲》(OP.84之四)是从下莱茵地区的一首民歌

中选出编为四段歌词,旋律接近德国民间舞蹈歌曲的质朴风格。《永恒的爱》(OP.43之一)是用斯拉夫

民歌谱成的。勃拉姆斯1869年和1880年创作发表的4卷21首《匈牙利舞曲》,吸收了斯拉夫和匈牙

利民间音乐的曲调和韵律特点,生动地表现了匈牙利浓郁的乡土气息和民族性格。

歌剧之王威尔第(1813—1901)是欧洲乐坛享誉最高的歌剧作曲家,他的信念是“人人都应储存

其民族所专有的特点。”(列维克《外国音乐名作》第三册325页)其歌剧旋律极富形象性、抒情性和戏剧

性,这些旋律多以民间曲调为基础,朴素、通俗、鲜明、易记,新歌剧一旦上演,其中许多曲调不胫而走广为

传唱。如《茶花女》中的《饮酒歌》、《弄臣》中的《女人爱变卦》(后被人重新填词改名为《夏日泛舟海上

》成为创作民歌)就烩炙人口,而《游吟诗人》中的《火焰上升》几乎已成为民间歌曲了。

浪漫主义乐派的形成正处于19世纪欧洲各国民族意识觉醒的时期,随着民族解放运动的发展,在音乐史

上出现了第一个这样的时期,即强调民族差异和民族价值,在音乐艺术发展过程中,民族特征产生决定性影响

的时期。浪漫乐派就其本质来说,无论旋律音调、表现方式,均受民间音乐的影响,并深深植根于各自民族音

乐传统的基础之上,强调民族特征和继承民族传统。

四、民族乐派普遍追求并刻意表现民族特征藉以激发民族意识、

提高民族觉悟

由于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影响,随之而来的19世纪20—30年代的革命风暴席卷了欧洲大地,欧洲各

国——尤其俄国和北欧各国民族意识、民族感情日益增强,反对民族压迫、争取民族独立的革命斗争风起云涌

。同时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浪漫主义思潮的掀起,欧洲各地区进入了民族文化兴起的时期。民族乐派的诞生

,显示了民族文化开始走向了繁荣。

民族乐派是浪漫乐派的一个分支,无论美学观点和创作方法,都和浪漫乐派一脉相承。他们把浪漫乐派所

强调的“个性”扩大为“民族性”,把“个性化”发展为每一个民族都具有不同于其他民族的表现特征。其结

果,浪漫乐派所强调的民族民间特征,在民族乐派手中就更加突出而全面了。

俄罗斯民族音乐之父、民族乐派的奠基人格林卡(1804—1857),1836年创作上演的古典民

族歌剧《伊凡·苏萨宁》是一部充满爱国主义 的历史题材的“祖国英雄悲剧”。作曲家采用了丰富的俄罗

斯民谣,借用世界歌剧艺术的形式,汲取德国、义大利浪漫乐派技巧而创作的独具民族风格的第一部俄国民族

歌剧。1884年创作的《卡玛林斯卡雅幻想曲》,采用了两支俄罗斯民间广为流传的歌曲和舞曲——婚礼歌

《从山后,从高高的山后》、舞曲《卡玛林斯卡雅》作为主题,用交响音乐的形式进行变奏展开,鲜明地刻画

了俄罗斯农村生活风俗图景和俄罗斯民族性格。它成为俄罗斯交响音乐基石,正如柴科夫斯基所说:“所有的

俄罗斯交响音乐,都是从《卡玛林斯卡雅幻想曲》中孕育出来的。”格林卡十分重视从俄罗斯的民族诗歌中,

从俄罗斯民族民间音乐中汲取营养。正如他的座右铭所示:“创作音乐的是人民,而我们艺术家只不过把它编

成曲子而已。”古老的农民歌曲、俄罗斯教会音调、城市生活歌曲和舞曲等,都是他取之不尽的创作源泉。在

和声上尽量避免浓重的纵向和弦性四声部和声法,而采用俄罗斯特有的复音、复曲调技法。他的创作实践为俄

罗斯民族乐派进入世界音乐先进之林铺平了道路。

浪漫时期鲜有的全才柴科夫斯基(1840—1893)是位极富个性的作曲家。他的音乐语言,在技巧

上受德、法影响,是具有世界性特点。他的作品中,欧洲式华丽优雅的风格,胜于俄国式朴素的乡土色彩。事

实上他的音乐仍是根生于民族、民间的现实土壤之中,有些作品直接采用和发展了俄罗斯民间歌曲、舞曲和城

市人民歌曲。如《如歌的行板》取材于乌克兰民歌《万尼亚坐在沙发上》,《第四交响曲》终曲乐章是以俄罗

斯民歌《田野上一棵白桦树》的旋律为基础创作的。《[b]b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第三乐章主题来自另一首乌

克兰民歌《来吧,伊凡卡》。俄罗斯的民族题材、民族性格始终贯彻在他的音乐创作之中,因此他的音乐仍主

要是独具个性的俄罗斯式的。

19世纪下叶捷克民族乐派最重要的作曲家德沃夏克(1841—1904)七十年代末出版了二册16

首《斯拉夫舞曲》,这些包含有波尔卡、斯科契娜、孚利安特、奥特兹美克、波罗奈兹、杜姆卡等捷克、斯洛

伐克、波兰、乌克兰等众多民族舞曲体裁而举世闻名,得到国际音乐社会的广泛赞誉。九十年代初他就任纽约

国立音乐学院院长期间,创作了e小调第九《新世界交响曲》,作品中既采用了含有印第安民歌曲调的音调核

心(但反对直接引用原始民歌旋律),又巧妙地织入了波希米亚音乐所特有的气质;既表达了对美国印第安人

的深情,又怀有对捷克故国的乡愁,抒发了远离家乡的波希米亚人的爱国赤子之心。这部作品结构严谨、旋律

优美、民族风格浓郁,是一部思想深刻、通俗易懂的经典作品。德沃夏克在美国艺术音乐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

,是位国际性的捷克民族作曲家。

匈牙利新民族乐派的代表、民族音乐学家、作曲家、教育家巴托克(1881—1945),一生花了几

十年的时间蒐集、整理和研究民族民间音乐,成绩卓著。他与同窗好友音乐教育家柯达伊(1882—196

7)提出“对匈牙利民族音乐再认识”的论点震动全欧音乐界。巴托克为了进行民族民间音乐的比较与研究,

从中找出匈牙利民间音乐的“音乐母语”,把民歌的蒐集活动,扩充套件到匈牙利本土以外的地区:斯洛伐克、罗

马尼亚、保加利亚、乌克兰、南斯拉夫、土耳其以及北非地区。蒐集、记录了6000多首民歌,出版了近2

000首。摸索出一套系统科学的蒐集分析方法,对民俗音乐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利用土生土长的匈

牙利民间音乐素材,花了10年的时间创作编写了《献给孩子们》、《小宇宙》等钢琴曲集,具有巨大的教育

价值。

从以上论述,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民族乐派普遍追求并刻意表现其自身的民族特征,他们艺术目标明确

,行为自觉,欲使音乐文化成为激发民族意识和提高民族觉悟的手段。这是在新的思想和民族解放斗争背景下

,由作曲家的民族意识和对自己国家民族的特殊感情所决定的。

五、几点启示

从欧洲古典音乐民族特性的分析研究中可得到几点启示。

1.大凡有成就、受世界各国人民喜爱的音乐家,可以说都是民族音乐家。他们的作品都具有“只有民族

的,才是世界的。”(赵fēng@①教授语)重要特征。世界各国专业音乐创作,尽管其音乐中心特征有所

不同,但在音乐创作中,将民族性作为共同追求的艺术目标这一点毫无例外。正如里姆斯基·柯萨科夫所说:

“没有民族性的音乐是不存在的。实际上一般认为是全人类的音乐都是具有民族性的。”

2.加强欧洲音乐文化及世界音乐文化的学习,重视多元化音乐教育的全球意义,为中国民族音乐走向世

界铺路垫石作出贡献。“欧洲音乐中心论”在我国音乐界,尤其在专业音乐教育圈内影响较深,应花大力气进

行批判、转变观念,正确处理好中西音乐关系。在师范音乐教育中,笔者认为在加强民族音乐教育的同时,还

应加强欧洲及世界音乐文化的学习与研究。最近一位美国音乐教育专家来信问到:“听说中国教育工作者有学

好数理化走遍天下的观念,现在是否有学好世界音乐文化为走向世界做准备?是否认为这是未来的必定趋势?

”(《音乐研究》93年第一期29页)我们应充分认识到重视多元化音乐教育的全球意义,应该看到几十年

来西方音乐理论、技法、教育体系对我国民族音乐的发展所起的全面而积极的影响。要防止在批判“欧洲音乐

中心论”,加强民族音乐教育的同时,一种矛盾掩盖另一种矛盾,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学习研究欧洲及

世界各国音乐理论、表现手法技能技巧、创作中的经验教训,目的在于发展我们的民族音乐,为使中国民族音

乐进一步走向世界打好基础。

3.改革外国音乐史教学,在忠实于史实的前提下,从教材到讲授应突出爱国主义、人民性、民主性、民

族特征主旋律。目前外国音乐史教学问题不少,使用教材多为进口教材,内容繁琐,面面俱到,重点不够突出

;观点有些陈旧,甚至有不少唯心主义观点,宣扬资产阶级天才观、英雄造时势、个人奋斗;在评价音乐家及

作品时有的缺乏马列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及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一分为二,只看到音乐家的历史贡献,看不

到历史的局限性。当务之急,应组织国人编写观点新颖、重点突出的西方音乐史教材。教材中应弘扬外国音乐

家反对封建专制统治、反对外族侵略的爱国主义精神;弘扬音乐家热爱人民、热爱生活、热爱民间艺术、继承

传统、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的创造精神。在充分肯定他们的历史贡献的同时,也要全面客观地评价他们的思想

、美学观点和作品的历史局限性。

鉴往而知来,历史是一面镜子。“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立足中国,面向世界;立足于现代,面向未来

。吸收各国优秀音乐传统,发展我们的民族音乐,让中国民族音乐进一步走向世界,这就是我们学习的出发点

古典乐派的音乐家有哪些?

1、海顿 HAYDN(1732--1809)

海顿对古典音乐的主要贡献是交响曲和四重奏,由于他对于交响曲体裁的形成和完善作出了巨大贡献,因此被人们称作“交响乐之父”。

他最有代表性的作品有《惊愕交响曲》、《午别交响曲》、《时钟交响曲》、清唱剧《创世纪》和《皇帝四重奏》等。

2、贝多芬 BEETHOVEN(1770—1827) 贝多芬一生创作了大量的作品。他一生的创作可分为三个时期:早期作品受海顿和莫扎特的影响,风格轻快流畅;中期作品则体现了他自己的特有的音乐风格,大部分作品都是在这一时期创作的;晚期作品技巧成熟、思想深刻复杂,同时出现了浪漫主义的因素。

贝多芬一生的主要作品包括:九部交响曲、一部歌剧——《费德里奥》、五部钢琴协奏曲、一部小提琴协曲、三十二首钢琴奏鸣曲、十首小提琴奏鸣曲、十六首弦乐四重奏。管弦乐序曲:《埃格蒙特》、《柯里奥兰》以及大量的声乐器乐及戏剧音乐作品。

3、莫扎特 MOZART(1756—1791) 莫扎特的音乐优美、秀丽、典雅、热情,像泉水一样清澈透明,充满了愉快的生活气息和青春活力。他一生创作了七百多部作品,体裁广泛,几乎所有的音乐形式都有所涉猎。他在歌剧、交响曲、器乐协奏曲和室内乐等多个领域内都作出了重大贡献。莫扎特共创作了二十二部歌剧、四十多部交响曲、大量的器乐协奏曲、室内乐及各种不同形式的声器乐作品。其中最著名的歌剧《费加罗的婚礼》、《唐璜》、《魔笛》;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交响曲;《D大调(加冕)钢琴协奏曲》、《A大调小提琴协奏曲》以及著名的《安魂曲》等等。

举例说明古典乐派和浪漫乐派的音乐有什么不同

其实古典主义风格讲究均衡,优雅。浪漫时期的音乐很强调个人情感表达,当然古典时期的音乐同样有个人感情表达。用现在的话说古典比浪漫时期的音乐要淡定一些。呵呵

不用举栗子了;)你随便找找古典时期的音乐和浪漫时期的音乐对比听听就知道了。当然古典时期,比如莫扎特和贝多芬有的作品很接近浪漫时期的风格,因为古典时期本来就是一个承前启后的时期。浪漫时期的舒伯特,斯美塔那,老柴等很多音乐家都受到古典时期音乐家很深的影响。

  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

  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的发源,可以追溯到史前时期。在古文献中的材料说明,先民们不仅早已具有关于音乐的审美意识,而且也发生了关于音乐的起源及其功能的种种想象性思维,认为音乐起源于对自然、风、气的模仿,音乐的功能是可以帮助人类征服自然、战胜敌人等等。当时这些看法都是在宗教与神话的形式中出现,成为以后文明社会中音乐思想的胚胎和萌芽。

  大约在西周时代(公元前11世纪),统治阶级已经把制礼作乐当作国家大事来看待,并认识到音乐具有为政治服务的功能。到了奴隶社会末期,亦即在先秦诸子之前(约公元前6世纪前后),普遍流行的一种音乐美学思想,便是掺有宗教观念的音乐多功能说,认为音乐不仅具有教化作用,而且还具有“以礼乐合天地之化,百物之产,以事鬼神,以谐万民,以致百物”(《周礼•春官》)等多种功能。其次还发展了关于音乐特征的“和谐说”。西周末年(公元前 8世纪)有一位名伯的史官曾提到:“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它乎它谓之和”,“和五味以调口”,“和六律以聪耳”,以及“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等等主张。这里“和”的涵义正是多样的统一。此外,“和”还有适中、不过分的涵义。这一切在当时的思想家、政治家如季札、 子产、晏婴,音乐家如州鸠等人的言论中,普遍有所反映。它们已经开了儒家音乐思想的先声。

  此后,便进入了中国古代思想史上的灿烂时期──先秦诸子百家争鸣的时期。在诸子中为首的是儒家学说的创立者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孔子在音乐美学思想方面的主要贡献:

  ①主张给音乐贯注以“仁”的道德内涵,要求音乐必须具有“仁爱”(仁者爱人)的精神。

  ②提出了“尽善尽美”说,第一次把音乐的审美标准提到了美、善统一的高度。

  ③强调音乐作为教育手段的作用,在他的教育思想体系中,将音乐置于突出的地位(“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④第1次对音乐艺术的逻辑给予形象的描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热烈状);从之,纯如也(和谐状),□如也(清晰状),绎如也(不绝状),以成。”

  ⑤打破了以往音乐观所通常具有的宗教束缚,在他的美学思想中,已不再予宗教以任何地盘(“子不语怪力乱神”)。

  继孔子之后,为儒家音乐思想真正建立起一个模式的人是战国末期的荀子(公元前313~前238),他所写的《乐论》是中国历史上第一篇关于音乐美学的专论(见《荀子•乐论》)。其主要成就在于:

  ①以音乐的社会、政治、教育功能说与“中和”的审美标准说为中心,将礼乐思想进行了归纳、整理,使之理论化,并坚持了无神论的立场。

  ②提出了以“理”(礼)节“情”说。他认为音乐的本质是人的心理活动、思想感情的表现,但人的情感如不以“礼”约束,必然导致混乱。他提出一些关于音乐的“享乐”说。其大意是:音乐本身具有娱乐作用。人的本性是“多欲”,追求对于“綦声”、“綦色”的享乐。他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人的情欲(包括追求音乐享受)的合理性,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在中国古代,比较充分地体现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的著作,尚有《吕氏春秋》(战国末年吕不韦门客所撰)与《礼记•乐记》(一说为先秦公孙尼子所撰,一说成书于汉代。这里取后一说)。从儒家音乐思想的历史演变看,荀子《乐论》如果是其奠基性作品,《乐记》是集前人之大成的著作,《吕氏春秋》便是这二者之间的一环。

  《乐记》中的最著名论点:“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等(在《吕氏春秋》中已具雏形),对后来中国的整个艺术和美学(包括文、诗论)都有巨大影响。《乐记》阐述了音乐的内容与形式,以及美与善的关系问题。对孔子“尽善尽美”论予以进一步发展。《乐记》的《师乙》篇,记录了一位名叫乙的著名乐师关于他自身艺术实践经验的谈话。其中第一次提到了音乐与言语的关系,认为音乐是言语的继续、加工和延伸;歌唱起源于人们充分表达思想感情的需要。

  中国古代儒家的音乐美学思想──礼乐思想,演进到《礼记•乐记》,已经达到了极限。自汉代以后,虽然一直绵延不绝,但大多陈陈相因,基本停滞,罕有发展了。

  在先秦时期,与儒家礼乐思想持对立观点的思想家,主要有墨子(约公元前480~前420)、老子(生卒年代略早于孔子)和庄子(约公元前355~前275)。墨子著有《非乐》篇,他从小生产者的狭隘立场出发,认为搞音乐浪费人力、财力,妨碍生产,极力加以反对(见《墨子•非乐》)。老子、庄子的理想是回到人类的最初状态,即“至德”之世。他们认为:在那至德之世,民性素朴,既无礼乐,也没有君子、小人之分。等到有了礼乐,世界便产生了对立,人们也就有了争斗心,人世间原有的纯朴之美便遭到破坏。庄子的思想是反对人为,因而否定礼乐。另一方面,老子、庄子又是懂得音乐艺术规律的人。老子讲“大音希声”,又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庄子讲“至乐无乐”,并且把整个宇宙自然、天体运行看成是一首最完美、最和谐的无声乐曲。庄子认为:音乐的规律与宇宙自然的规律之间是相通的、一致的。自然界本身含有音乐中所具有的许多因子,如节奏、韵律、合规律、和谐等等。所以在庄子看来:音乐也是以大自然为蓝本而被创造出来的,而蓝本必定胜于模本,自然美必定胜过人为美,因此无声之乐必定高于有声之乐。大约这就是“至乐无乐”的涵义所在。

  音乐美学发展转折点

  ● 中国魏晋以后音乐美学的发展

  从魏晋开始,中国的音乐美学思想明显地出现了一个转折。人们已不满足于就音乐的起源、 本质、特征、功能等问题进行一般性考察,而是转入了对音乐自身的规律和各个具体部门(古琴、声乐、戏曲等)的特殊规律进行深入的研究。这个转变的最初代表,便是嵇康和他的两篇名作──《声无哀乐论》及《琴赋》。《声无哀乐论》的主要观点是:否认音乐具有人的情感内容,认为音乐的本质仅在于声音的单、复、高、埤、舒、疾等所构成的形式方面,音乐的美即由乐音组成的形式美。“声无哀乐”论总的倾向是强调音乐艺术的独立性,否定音乐与社会政治的关系。这种倾向虽属唯心主义,但它却符合魏晋时期出现的有关艺术自觉的时代潮流;同时对于秦汉以来居于统治地位的儒家礼乐思想是一种叛逆。有其历史的合理性。《琴赋》的观点与“声无哀乐”论基本一致。在此文中,嵇康对琴的音乐的和谐美、形式美作了淋漓尽致的描绘,可视为对其“声无哀乐”理论所作具体形象的发挥与运用。

  魏晋以后,中国音乐美学发展的重心,逐渐转向琴(七弦琴)的领域。琴的美学在中国同样发轫很早。两汉时代已经出现了不少有关“琴”的篇章。例如:刘向的《琴说》、扬雄的《琴清英》、蔡邕的《琴赋》、桓谭的《琴道篇》等等。但它们大都不够系统,这时的琴学还处在酝酿阶段。琴的美学真正的奠基时期是在唐宋时代。琴学史上第 1部较有份量的著作可算是唐代琴家薛易简(活动于742~756年间)的《琴诀》。据朱长文(1041~1100)的《琴史》所记,这部著作共有7篇,全文今已不传,只剩下一些片断。在这些片断中曾经提及:“故古之君子,皆因事而制,或怡情以自适,或讽刺以写心,或幽愤以传志,故能专精注神,……”由此可见琴的以写心传志为主的美学精神。

  在宋代著作中,规模最为宏大的是朱长文的《琴史》,其中的观点,却少有对于传统的突破。而真正有所突破、真正审美地对待琴艺研究的,当首推北宋琴家成玉□(活动于1111~1117年间)的《琴论》。其中所涉及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 认为“操琴之法大体以得意为主”,可说是意境论的先声。

  ② 提出“雅淡”、“清和”、“简静”,“自然”以及“气韵生动”等作为琴的艺术的美学准则。

  ③ 在取声方面,既反对“失于轻浮”,也反对“过于刚劲”,认为只有“质而不野、文而不史”,方属上乘。

  ④ 在论弹琴修养时,合儒、道、佛兼而用之。例如说:“攻琴如参禅”,等等。继成玉□之后,直至明清,琴学著作大量涌现,不可胜数。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有宋刘籍(生卒年不详)的《琴议篇》、元陈敏子(活动于1314~1320年间)的《琴律发微》、明李贽(1527~1602)的《琴赋》、清苏□(活动于1744年左右)的《鼓琴八则》,以及祝凤喈的“传神说”等,虽各有特色,但大都超不出成玉□《琴论》的畛域。

  明清时代,最能体现中国七弦琴音乐美学特色及其成就的著作,应属明末琴家徐上瀛的《□山琴况》。它的主要贡献是发展了唐宋以来的“意境论”。《□山琴况》写了24种琴艺术的风格、境界。其主要论点有以下几个方面:①重视“意”的统率作用。它认为意境中不仅有情、有景,而且亦涵理、涵神,因而“意境”可说是“意”统率下的情、理、形、神的统一。②意境的特征是“无限”(琴中有无限滋味)、“深微”(意存幽邃之中)和在“弦外”(得之弦外则有余),意境是音乐形象的深层结构。③意境的获取需要运用想象(即“神游”),离开想象便不会有意境。《□山琴况》是继《琴论》之后的一部集琴的美学之大成的著作,它几乎囊括了中国传统的琴的审美理论的一切成就。除琴的美学之外,中国传统音乐美学还包括表演、演唱方面的美学思想。其最早的一部作品是元代芝庵(生卒年不详)的《唱论》。随后有明代魏良辅(活动于 6世纪中叶)的《曲律》、王骥德(活动于1573~1627年间)的《方诸馆曲律》、清代徐大椿(活动于1744年前后)的《乐府传声》等,皆为其代表性著作。中国传统唱论,具有应用美学的特色。其中大多数是讲吐字、音韵、声律、行腔等技术、技巧方面的问题,系统涉及美学问题则比较少见,但其中仍不乏可贵见解。中国表演美学不仅十分讲究声音的韵味美、形式美,同时也强调演唱要从内容出发,要按情行腔,须心中有意等等,由此略可窥见中国传统美学的精神所在。

  ● 欧洲文艺复兴以后音乐美学的发展

  在欧洲统治了近千年的基督教经院音乐思想随着15、16世纪人文主义思潮的发展,开始被动摇了。具有新型的人文主义世界观的学者和音乐家们打着复兴古希腊文化的旗帜,把古希腊的模拟论作为他们的音乐观的基础,赋予了这种学说以新的理论内容和时代内容。这表现在他们冲破了宗教神学音乐观的束缚,把新兴市民阶级世俗的现实生活,特别是他们的感情生活,看作是音乐所要模拟的广阔对象。音乐家V加利莱伊大胆地劝音乐家们到集市上去观察各种各样人们的生活,倾听他们言语中丰富多彩的音调和充满表情的声音。人文主义的音乐学者们虽然还不能彻底摆脱神学世界观的影响,但是他们已经开始在音乐中把人的尊严和情感提到重要的地位,宣称音乐是“人们热情的心灵的表现”。这种音乐思想对当时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创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时期的音乐学者们潜心于对音乐技术手段的研究,在这方面G扎利诺作出了贡献。

  在17~18世纪中叶的德国,音乐美学中的“激情说”得到了发展。这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音乐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续发展,它对欧洲巴罗克时期音乐创作有直接的影响,它的代表人物是J马特松以及FW马普尔格(1718~1795)、JG祖尔策(1720~1779)等人。他们把音乐看作是描写各种心灵波动、各种心底意向,表达人类各种激情的艺术。他们强调音乐的目的在于表现普遍的人类情绪,承认它对人类心灵的作用。这种学说在17世纪的法国也得到发展,M梅尔塞讷(1588~1648)就是一个代表。他不仅认为音乐是人类思想情感的体现,而且承认音乐对人类的精神境界、道德情操产生积极的影响。18世纪后半叶,随着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发展,法国百科全书派的思想在音乐思想领域中也有所体现。J-J卢梭(1712~1776)、JLeR 达朗贝尔(1717~1789)、D狄德罗(1713~1784)以及作曲家CW格鲁克等人进一步发挥了古代希腊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模拟论,强调音乐是对“自然”的一种模拟,而这“自然”实际上是被理解为人类本性和广泛的社会生活。他们同德国的激情说一样,强调音乐是人类情感、激情的表现。他们对音乐的社会功能的理解,更具有启蒙运动时期的理性主义色彩。稍晚一些的由法国启蒙运动思想培育起来的 Lvan贝多芬要求把每一种艺术,包括音乐在内,都看作是鉴别真诚感情的过程,他认为音乐是能把人类引向更高境界的一种精神启示。

  18世纪末叶,德国出现了对后来西方音乐美学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I康德(1724~1804)的音乐思想(《判断力批判》,1790)。康德并不一般地否认音乐中包含着情感因素,但他从自己的哲学美学体系出发,排除了纯器乐的内容因素,将它只看作是本身并无意义、并不表现什么的一种符合目的性的形式,这就必然导致贬低音乐艺术的思想价值和社会功能的结论。康德的音乐思想为后来的形式音乐美学的发展开辟了道路。19世纪上半叶,在音乐思想领域占主导地位的是浪漫主义音乐美学思潮。浪漫派音乐家强调音乐是一种表情艺术,他们崇尚情感和幻想,把它们看作音乐艺术的中心内容,甚至将它们置于理性之上。他们高度肯定自身(包括自己的情感)的价值,强烈要求冲破旧的精神束缚,进一步发展个性,解放个性,他们把音乐看作是这种精神倾向能得到广阔发展的最理想的领域。这种后来被称为“情感美学”的美学观念在R舒曼(《论音乐与音乐家》)、特别是F李斯特(《柏辽兹和他的哈罗尔德交响曲》,1850)的音乐评论中得到鲜明体现。对李斯特的音乐美学思想发生了深刻影响的是GWF黑格尔(1770~1831)的美学。黑格尔在自己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中引申出来的音乐观中,强调只有情感这种抽象的完全无对象性的内心生活才是音乐所特有的领域(《美学讲演录》)。强调情感内容的浪漫主义音乐美学,在19世纪中叶李斯特的论著中获得了高度体现之后,便受到了以E汉斯利克为代表的强调形式的音乐美学思想体系的强烈冲击,于是在音乐美学领域中形成了内容美学和形式美学的明显对立。也正是在这个时期,音乐美学从哲学和一般美学中分离出来,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汉斯利克的先驱JF赫尔巴特(1776~1841)早在19世纪30年代就已经提出从形式方面说明音乐的本质,否认音乐能表达情感的论点。汉斯利克在他的《论音乐的美》(1856)中进一步发挥了这种思想。他提出:情感表现完全不是音乐的职能,音乐的美是一种不依附、不需要外来内容的美,音乐同音乐之外的思想范围无关。他的最终结论是:音乐的内容只是乐音运动的形式。汉斯利克对浪漫主义的情感美学的批评正是建立在这个理论前提之上。这种把形式作为本质的美学理论不久就被 Rvon齐默尔曼(1824~1898)彻底地运用到包括音乐在内的各种艺术种类中去(《作为形式科学的普通美学》,1865)。

  汉斯利克的形式美学在19世纪后半叶遭到内容美学激烈的反对。当时属于内容美学这一派的代表人物有AW安布罗斯、AB马克斯、Fvon 豪泽格尔等人。安布罗斯的《音乐与诗的界限》发表于1856年,马克斯的《贝多芬传》发表于1859年,豪泽格尔的《作为表情的音乐》发表于1885年。稍晚的H克雷奇马尔(1848~1924)同上述几人的观点有些不同,他强调对形式因素分析的重要性,但仍以承认音乐是有情感内容为前提而力求对之进行解释的。他是音乐释义学的创始人,他的著作《音乐释义学研究的倡议》发表于1902年。后来,德国音乐学家FM加茨将欧洲18世纪末叶康德以来的上述音乐美学的不同观点之间的分歧,归纳为互相对立的两个流派,即他律论音乐美学和自律论音乐美学(《音乐美学的主要流派》,1929)。

  19、20世纪之交影响较大的H里曼是这个过渡时期的代表性人物。他的观点有折衷的倾向,这表现在他承认有些音乐种类中是存在着非音乐的内容的,而有些则并不存在,为此他把音乐划分为标题音乐和绝对音乐,而后者是更高级的音乐。里曼的注意力更多地是集中在从心理学的角度研究音乐美学。他研究的对象常常是欣赏者在感受音乐作品时所产生的听觉感受问题(《音乐美学原理》,1900)。然而里曼的这种折衷倾向并没有能消除形式美学(自律论)同内容美学(他律论)之间的对立。在里曼之后,在比较有影响的音乐美学家中具有形式美学倾向的有AO哈尔姆(《音乐中的两种文化》,1913)、EG沃尔夫(《自律音乐美学基础》,1934)以及作曲家IF斯特拉文斯基(《音乐诗学》,1942)等人;具有内容美学倾向的则有A舍林格(《音乐构成及音乐听觉的培养》,1911)、E索兰廷(《音乐表现问题》,1932)以及后来的D库克(《音乐的语言》,1959)等人。

  ● 中国近现代音乐美学思想

  中国历史进入近代以后,尤其是“五四”运动以后,音乐艺术领域开始受到近代革命思潮的影响。当时的音乐理论家王光祈等人的音乐美学思想均不同程度地表现了民主主义倾向。王光祈主张:

  ① 音乐是民族生活的表现,必然具有民族特性。所以中国的国乐一定要建筑在中国古代音乐与现今民间谣曲上面(《欧洲音乐进化论》)。

  ② 音乐应该抒发民众的感情,而不是一部分知识阶级的感情。

  ③ 强调音乐的社会作用,认为用音乐可以唤起中华民族的根本思想和完成其文化复兴运动。

  ④ 建设新国乐还需要借鉴西洋音乐的科学方法。另一方面,“五四”运动以后,西方浪漫主义和表现主义音乐美学亦开始影响中国。

  音乐理论家青主的思想即具有此种特征。他著有《乐话》、《音乐通论》,对音乐的本质、内容、形式、创作、表演、功能等一系列音乐美学问题作了系统的阐述,其主张是:音乐是“灵魂的语言”或“灵魂的一种世界语言”(即“上界的语言”);音乐是心灵的表现,是主观的创造,并具有改善人类心灵的功能。在重视音乐内容的情感性的同时,强调音乐的思想性、精神性,强调生活阅历对创作的重要意义。其不足是对音乐的民族特性有所忽视。20世纪30年代以后,在无产阶级革命音乐先驱者之中,冼星海是最初试图运用马克思主义观察音乐问题的音乐家之一。他在30年代末期,著有《论中国音乐的民族形式》、《现阶段中国新音乐运动的几个问题》等一系列论文,着重探讨了如何发展中国民族的、大众的音乐,以及如何看待音乐的民族形式等问题。其主张大体是:

  ① 发展中国工农音乐是创造中国民族形式最基本的出发点。新音乐的方向是大众化、民族化、艺术化。

  ② 内容决定形式。新的社会现实,新的民族的思想、感情和生活,即新的内容,必定要求有新的音乐形式与其相适应。

  ③ 新形式与旧形式之间有继承性。新形式只能产生于对旧形式的改造、加工、变化、发展的基础上。因此必须注重对固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的发掘、整理、批判、研究。

  ④ 要参考西洋的形式与方法,但不是照搬西洋音乐。⑤强调民族形式是民族生活传统、生活方式的反映;民族形式必须具有民族特有的风格与气派。

  ● 欧洲现代音乐美学思想

  欧洲20世纪30年代前后出现了以E库特和H默斯曼(1891~1971)为代表的新的音乐美学派别,有人称为“能量派”的音乐美学。这个学派同主张摆脱作曲家和听众的感情世界而独立地研究音乐作品自身的哈尔姆自律论有密切关系,但不同的是它显示出企图克服自律论本身在解释音乐本质时的弱点的倾向。库特认为音乐的本质并不是音响形式,而是音乐中的某种意志倾向性。这种意志倾向性同音乐材料、音乐构成的各种因素不可分割地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存在于音响现象内部的能量形式体现出来。构成旋律的音倾向的称之为动力性能量,构成和弦的音倾向的称之为潜在性能量。默斯曼在他的《应用音乐美学》(1926)中则以能量说为基础,对音响的物质材料的规律性做详细的所谓纯客观的考察。这种企图摆脱哲学世界观的制约,就音乐论音乐的倾向体现了30年代在德国兴起的“新客观派”文艺思潮的某些影响。在这之后出现了一个新的学派,即建立在E胡塞尔(1859~1938)现象论哲学基础上的现象论音乐美学的学派,重要的代表人物是R因加尔登。因加尔登认为音乐属于同现实世界并立的意向世界,将音乐看作是一种“纯粹的意向客体”。作为这种纯粹意向客体的音乐,它同现实世界之间并不存在本质的联系。因加尔登以音乐作品同作曲家、欣赏者的意识感受之间不存在同一性,音乐作品同该作品的乐谱之间不存在同一性为前提,提出了音乐作品的特殊的存在方式问题(《音乐作品及其同一性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现象论美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N哈特曼、S朗格等人的音乐美学思想。在因加尔登学说的启发下,哈特曼提出了音乐作品的层次论。他将音乐作品分解为作为声音实体的实在层(即前层)和作为内容含义的虚幻层(即后层)。前层是独立于欣赏者的意识而自律地存在着,后层则同具有艺术感受力的欣赏者的意识发生关系。这种理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在音乐的内容形式问题上调和他律自律之间矛盾对立的一种尝试(《美学》,1953)。朗格的音乐美学思想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现象论美学的影响,但他主要是从符号这个概念为出发点来解释音乐的本质。在朗格看来,音乐同其他艺术一样,是由比语言符号要复杂得多的特有的艺术符号构成的一种表现情感的纯粹的形式。这形式实际上只是一种虚像。在说明音乐形式同感情之间的关系问题上,朗格借助了格式塔心理学的同构对应理论(《情感与形式》,1953)。但无论是哈特曼还是朗格,当他们把音乐看作是一种意向的客体或是某种虚幻的实体时,总是在一定程度上将它同现实世界隔离开来进行考察的。在50、60年代从心理学研究的角度试图解决音乐中自律他律、形式内容之间对立的尝试,一直在进行着。在格式塔心理学基础上提出综合性的形式-表现美学的A韦勒克(1904~ )的理论就是一个例子。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从50年代起,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反映论和历史唯物主义哲学为出发点的音乐美学研究,开始在苏联和东欧国家发展起来。在这方面出现的主要著作有BB万斯洛夫的《论现实在音乐中的反映》(1950)、□А克列姆廖夫的《音乐美学问题概论》(1953)、Z利萨的《音乐美学问题》和《论音乐的特殊性》(1953)等。他们把音乐看作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构成因素,指出它归根结底是社会现实生活在人们精神世界中的反映的产物,将它同社会经济基础联系起来进行考察,并在这个基础上对音乐不同于其他艺术种类的特殊本质进行了探索。60~70年代,这个学派有了进一步的变化和发展。他们在不同程度上吸取了西方音乐美学研究中的某些成果。在他们的一些著作中有时可

  以看到现代语义学、符号学的某些影响(如利萨的《音乐美学新论》,1975),有的甚至具有现象学等理论的某些印记。

  70年代以来,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的发展对音乐美学的研究开始产生影响,出现了一些这方面的论著。虽然它还处于探索性的初级阶段,但这个方向将无疑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对未来音乐美学的发展可能具有深远意义。

1、思想观念:偏重于表现主观理想,抒发强烈的个人感情。描写自然风光,歌颂大自然。由于厌恶资本主义物质文明,反感庸俗丑恶的现实,对工业化的恐惧和憎恶便成为浪漫主义诗人共有的特点。

2、艺术特征:浪漫主义文学对各种艺术形式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而成就最突出的在于诗歌,其中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诗体长篇小说的创造。诗体长篇小说是在诗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视野宽广,扩大了诗歌反映现实的范围。

浪漫主义文学精神:

浪漫主义文学以一种超越现实的文学精神,执着于对人生理想甚至幻想的表现,力图用文学给人类展现出一幅理想的生活景象。用德国作家席勒的话说,浪漫主义"试图用美丽的理想去代替那不足的真实" 。

所以,浪漫主义并不像现实主义文学那样注重对生活对象的如实摹写,强调文学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而是竭力表现理想,表现主观愿望,表现向往理想的激情。

在文学创作中,浪漫主义遵循的是理想化的原则,只要能表现理想的与希望的生活,文学塑造的形象,即使违背生活本身固有的逻辑也无关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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