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蒙运动时期
浪漫主义运动尽管起源于卢梭,最初大体是德国人的运动。德国的浪漫主义者们在十八世纪末都还年轻,也正是当年轻的时候他们在自己的看法上表现出最富有特色之处。那些没有幸运夭折的人,到末了让个性泯没在天主教的齐一模式中。(一个浪漫主义者如果原来从出生是个新教徒,他可以成为天主教徒;但若不是这样,就不大能当天主教徒,因为他必须把天主教信仰和反抗结合起来。)德国浪漫主义者对柯勒律治和雪莱起了影响;与德国的影响无关,浪漫主义观点在十九世纪初叶在英国流行开。在法国,自王政复辟以后,直到维克托·雨果,浪漫主义观点大盛,固然那是一种弱化的浪漫主义观点了。在美国,从梅厄韦尔(Melville)、索娄(Thoreau)和布洛克农场可以见到近乎纯粹的浪漫主义观点;稍有缓和的,从爱默生(Emerson)和霍桑(Hawthorne)也见得到。虽然浪漫主义者倾向于旧教,但是在他们的看法上的个人主义方面,总有一种什么牢固不拔的新教成分,而且在塑造风俗、舆论和制度方面,他们取得的永久性成功几乎完全限于新教国家。
无政府主义
无政府的叛逆者做得更妙:他们感觉自己并不是与神合一,而就是神。所谓真理和义务,代表我们对事情和对同类的服从,对于成了神的人来讲不复存在;对于旁人,真理就是·他所断定的,义务就是·他所命令的。假使我们当真都能孤独地过生活而且不劳动,大家全可以享受这种自主状态的销魂之乐;既然我们不能如此,这种乐处只有疯子和独裁者有份了。
孤独本能对社会束缚的反抗,不仅是了解一般所谓的浪漫主义运动的哲学、政治和情操的关键,也是了解一直到如今这运动的后裔的哲学、政治和情操的关键。在德国唯心主义的影响下,哲学成了一种唯我论的东西,把自我发展宣布为伦理学的根本原理。关于情操,在追求孤独这件事与炽情和经济的必要之间,须作一个可厌的折衷。DH劳伦斯(Lawrence)的小说《爱岛的人》(The Man Who Loved Islands)里的主人公鄙夷这种折衷越来越甚,最后冻饿而死,但他是享受着完全孤独而死去的;可是如此程度的言行一致,那些颂扬孤独的作家们从来也没有达到过。
文明生活里的康乐,隐士是无从获得的。想要写书或创作艺术作品的人,他在工作期间要活下去,就必须受人服侍。为了依旧感觉孤独,他必须能防止服侍他的人侵犯他的自我,假如那些人是奴隶,这一点最能够圆满完成。然而热烈的爱情却是个较为困难的问题。一对热情恋人只要被看作是在反抗社会桎梏,便受人的赞美;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恋爱关系本身很快地就成为一种社会桎梏,于是恋爱的对手倒被憎恨上了,如果爱情坚强,羁绊难断,就憎恨得更加厉害。因此,恋爱才至于被人理解为一场战斗,双方各在打算破入对方的“自我”保护墙把他或她消灭。这种看法通过斯特林贝利(Stringberg)的作品,尤其还通过劳伦斯的作品,已经众所周知了。
按这种情感方式讲,不仅热烈的爱情,而且连和别人的一切友好关系,只限于在能把别人看成是自己的“自我”的客观化的情况下才可能存在。若别人是血缘亲属,这看法就行得通,关系越近越容易做到。因此,人们强调氏族,结果像托勒密家系,造成族内通婚。这对拜伦起了怎样的影响,我们知道;瓦格纳在济克蒙特和济克琳德的恋爱中也流露出类似的感情。尼采喜欢他的妹妹胜过其他一切女子(固然没有丑事),他写给她的信里说:“从你的一切所言所行,我真深切感觉我们属于一脉同根。你比旁人对我了解得多,因为我们是出于一个门第的。这件事和我的‘哲学’非常调和。”
民族主义
民族原则是同一种“哲学”的推广,拜伦是它的一个主要倡导者。一个民族被假定成一个氏族,是共同祖先的后嗣,共有某种“血缘意识”。马志尼经常责备英国人没给拜伦以正当的评价,他把民族设想成具有一个神秘的个性,而将其他浪漫主义者在英雄人物身上寻求的无政府式的伟大归给了民族。民族的自由不仅被马志尼看成是一种绝对的东西,而且比较稳重的政治家们也这样看了。这一来在实际上便不可能有国际合作了。
对血统和种族的信仰,当然和反犹太主义连在一起。同时,浪漫主义观点一半因为是贵族观点,一半因为重热情、轻算计,所以万分鄙视商业和金融。于是浪漫主义观点宣称反对资本主义,这和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社会主义者反对资本主义完全不同,因为前一种反对的基础是厌恶经济要务,这种反对又由于联想到资本主义世界由犹太人统治着而进一步增强。拜伦很难得偶尔也屈尊去注意像什么经济权力那种庸俗事,那时就表达出上述看法:
谁掌握世界的平衡谁统治不论是保皇党的还是自由党的国会谁使西班牙的没有内衣的爱国者惊醒(这使旧欧洲的杂志全都叽叽喳喳起来)。
谁使旧世界和新世界处于痛苦或欢乐之中谁使政治都变得油嘴滑舌谁使拿破仑的英雄事业变成幽灵——犹太人罗斯柴尔德和他的基督教友培林。
诗句也许不大铿锵悦耳,但是感情十足是现代感情,所有拜伦的信徒向来都发出了回响共鸣。 英国的浪漫主义的端倪在讽刺作家的作品里见得到。在谢立丹(Sheridan)的《情敌》(Rivals)(1775)中,女主人公决意宁为爱情嫁一穷汉,而不嫁给一个有钱男人来讨好她的监护人和他的父母;然而,他们选中的那个富人化个假名,伪充贫穷向她求爱,赢得了她的爱情。贞·奥斯丁(JaneAusten)在《诺桑格府》(Northan-gerAbbey)和《理智与情感》(SenseandSensibility)(1797—8)中嘲笑了浪漫主义者。《诺桑格府》里有这么一个女主人公:她被1794年出版的瑞德克里弗夫人(MrsRadclieee)写的超浪漫主义的《乌铎尔佛的奥秘》(MysteriesofUdolpho)引入了迷途。英国第一个·好·的浪漫主义作品就是柯勒律治的《古舟子吟》——姑且撒开布雷克不谈,因为他是一个孤独的、瑞典宝利教派的信徒,难说是任何“运动”的一部分。《古舟子吟》发表在1799年;柯勒律治不幸由魏志伍德家供给了钱,翌年进了格廷根大学,沉溺在康德哲学里,这并没使他的诗进一步工练。
在柯勒律治、华兹渥斯(Wordsworth)和骚济(Southey)成了反动者之后,对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的憎恨暂时遏止住英国的浪漫主义。但是不久拜仑、雪莱和济慈使它又复活了,且多少可说支配了整个维多利亚时代。
玛丽·雪莱的《弗朗肯士坦》(Frankenstein)是在阿尔卑斯山的浪漫情调的景色中与拜伦谈话的灵感启发下写成的,其内容几乎可以看成是一部寓言体的、预言性的浪漫主义发展史。弗朗肯士坦的怪物并不像俗语中把他说的那样,是不折不扣的怪物,他最初也是个温良和善的生灵,渴望人间的柔情;但是,他打算得到一些人的爱,而他的丑陋倒激其那些人的恐怖,于是逼得他凶暴愤恨起来。这怪物隐着身形观察一家善良的贫苦小农,暗中帮助他们劳动。最后他决意让他们知道他:
“我越多见他们,我要求得到他们的庇护和照顾的欲望越强;我的心渴望为这些温良可亲的人所认识,为他们所爱;看见他们把和美的容颜含情对着我,便是我的极度奢望了。我不敢想他们会怀着轻蔑和恐怖躲开我。”然而,他们真这样躲开了。于是他首先要求创造他的人创造一个类似他自己的女性,等这件事一遭到拒绝,他便致力把弗朗肯士坦爱的所有人一个一个杀害,不过,甚至在这时候,当他完成了全部杀害,眼盯着弗朗肯士坦的尸首,那怪物的情操依然是高贵的:
“这也是我的牺牲者!杀害了他,我罪恶满盈;我此身的这位可怜的守护神受伤到底了!哦,弗朗肯士坦!你这宽宏大量、舍己为人的人啊!我现在求你饶恕我又有什么用是我,毁灭了你所爱的一切人,因而无可挽救地毁灭了你。天哪!他冰凉了,他不能回答我的话……当我把我的可怕的罪孽总账浏览一遍时,我不能相信我还是从前那个在思想中对善德的美和尊严曾充满着崇高超绝的幻想的生灵。但事实正是如此;堕凡的天使成了恶毒的魔鬼。然而连神和人的那个仇敌在凄苦悲凉当中也有朋友伙伴;可是我孤单。”这种心理如果剥除掉浪漫主义形式,毫无不现实的地方,要想找类似的实例也并不难。旧德国废皇在窦恩对来访的某个英国人慨叹英国人不再喜欢他了;伯特博士在他写的一本讲少年犯的书里,提到有个七岁男孩把另一个男孩弄到运河里淹死。这孩子的理由是无论他一家人或他的同年辈的孩子们,对他全不表示爱。伯特博士以好意对待他,结果他成了一个有身分的公民;可是并没有一个伯特博士来担任改造弗朗肯士坦的怪物。
不觉,春深。古城春色与满怀的安怡平分了光阴。这个万花争艳的时节,生命的天空恬淡而美好,空气中散发着自然的香息,我必然感恩每一个陪我正式走进春天的人。
思绪自由随风,微笑温暖纯粹,心陌上,一朵不知名的花儿绽放;娴静雅然之中,期待浪漫蹉跎,一抹碧色春情,等年华盛开的圆满。杏花烟雨的江南,那个不曾谋面的故事,依然是我执着向往的前缘。
此际,心底的花开,沉默不语,自信满满;不怕春风动荡,不怕光阴变迁。有梦的流年,脚步一直向前;细数人生的公路牌,任何的用心,都不算太晚,坚持的努力,会有想要的回报。陈年的冰雪,化成奔流的信念,万物均有裂痕,那是阳光来探的入口,一扇斑驳虚掩的门。
旧城安暖,随处可见的春光里,任光阴神奇的魔法,幻开季节枝梢的清冷,拂开朵朵崭新的春颜。流年路上,不慌不忙,听绿肥红瘦的诗意吟咏;锁在心上眉间的故事,绾宛成歌。
清风十里,暗香浮动,一面春韵芳菲的画扇,不染风尘的忧怅。爱惜这一季清欢有致的眼底芳华,惟念,生命纯美,浅笑安然。
做一朵陌上花,把自己一寸寸开到极致,明媚,忧伤,以及苞蕾开裂的疼,都是吐露最真的自己。一丝一缕的香气,笑靥恬淡的模样,都是心韵旖旎的芬芳。花开,为爱守候,花落,从容皈依;一些注定的际遇,永恒的美好,和着生命温柔暖缓的曲调。流年四季,花香四溢,避不开的风风雨雨,流转成心田丰沛隽永的诗意。
半亩花田的心园,修一座暖城,朵朵馨香的绽放,点缀襟怀。嫣红的念,铺满心床,含香带露的年华里,醉一场春情不觉晓。剪一段素时光,微语间,葳蕤成蔓,轻绕心墙,光阴的故事,放任成风中美丽的流传。一路奔波而来的辛劳,暗香的岁月会懂得,安然走过的流年,总有些动人的领悟,拥着生命踏歌而行。
春深了,心绪开在光阴里,别忘了,你曾约了我去赏春花。沿着春风扑面的路线,沿途草长莺飞,春情浩荡;而我最想遇见,去年的那朵桃花。眉目疏朗,放逐顾念的远方,总有一处风景,让人想起那些温柔相待的岁月。
当时间一分一秒缀成一首纯洁缤纷的诗,溅泪的花瓣上,你可懂一种温润的心疼。殷切的目光,被陌上的春风拦截,终有一份深情,可安心托付。
春三月,写清澈的句子,摹最美的时光;心上种满朵朵温良,伴着花儿悄然开放。一程山,一程水,路人皆成动人风景,岁月可回首,冷暖与季节无关。烟花绚烂,不如细水长流,落樱如雪,承着纯美的恩宠。
半盏琉璃光阴,一段深情款款的流年,低温里行走,脚步织锦一丛别致的爱恋。曾经隔断的时空,不问风雨晴阳几许,予现世一份坦白与真诚,执念,自此相待微安。
岁序更迭,山水无恙。青春年华,转眼遥遥而去。只留一段渐渐模糊的过往,在时光里,丰盈着日渐失去颜色的沧桑心境。
漫步冬日陌上,空旷而寂寥。时光,如悬挂枝头的一抹惊鸿,潋滟着我们生命四季的清婉。去年的约,不曾忘记,在又一季的风里更添几分坚定。温暖的遥望中,懂得几许,灵犀与共。
时光如雪,晶莹了过往。晚来的风,飘逸如蝶。 思念,更添几分温柔。未来那么远,喜欢隔着一川烟岚,安静陪你细数,圈圈年轮如何碾转凡间。还有,那些雁去雁回的时光,如何婉约成最温暖的诗和远方。
品一杯清茶,慢慢喝到无味。任凭指尖的光阴,轻落墨间。而我,兀自莞尔琉璃,临摹出一笺笺暗香心语。那个影,淡淡如烟,始终在陌上的时光里,念你如初。
爱,在山水遥望中,温婉,如玉。今生有缘,韶华相伴。不问寒去又几春,不说萧瑟又几冬。任凭浩荡的倾心,在雪色里生长,抽离荒凉。只留一袭暖意,一份初见。懂得,相知,且珍且惜。
放下素日里,那些繁琐的俗事,端坐在岁末的时光里。数一数花开花落,算一算雁来雁去,不禁有一丝丝怅然。那天,那个唯愿相逢未老时的约定,转眼已是旧约。我们,终是负了那一场回眸的眷眷深情。想问一问,旧时光里的你,还好吗?
低眉,打开一笺旧日词章,捡拾一片错过的光阴。细细描摹,那些五彩斑斓的过往。无论远山,还是近水,都在冬凉的那一刻安静了许多。此刻,我是旧年新岁的归人。所有的过往恩怨,爱恨情仇,且让它们如雪花般,找到自己的归宿。而我,只想约一程时光,踏雪寻梅。
经年,素手临摹的三千繁华,转眼已是隔了万水千山的远。我却依然喜欢,在深冬寂寥的时光里,写下一些青青的小字。只待雪来梅开之时,亦会被覆了一层薄薄的雪色,染了淡淡的梅香。
这字,无论安静,抑或喧嚣,于我都是喜欢。对于一些喜欢,向来如此执着。赋予温柔,赋予期许,倾心,倾情。任其风情万种,妖娆于紫陌红尘。
偶尔回望,那些错过的人或事,还是会被时光里的那情那景,还有那时的自己,深深感动。灼灼梅花,开到荼蘼,香了一季缱绻,香了一场等待,却永远香不过,那一个一生为你等待的眼神。
最爱“梅花香自苦寒来。”只是读着这字句,便有梅香在唇齿间生出了韵。这韵,似有,若无,琉璃,剔透。无处不在,遍地梅花。这韵,是大片大片的香,是独一无二的清绝。
若,雪后,梅还未开。便许自己一个约。不约风,不约你,只约一程时光,踏雪寻梅。那些等待的时光,那么寂寞,而忧伤;又那么美丽,而安恬。这么多年,早就恋上了一个人,等待的时光。自始至终,无需你来,知道你在,思念时写下的小字,都有着你的味道,温良而寂静。
也许,总会遇到踏雪来而来的你,也许依然是一个人的清欢。这,都无妨。无论你来,或者不来;无论你跟,或者不跟。梅花定会携着自己的淡香,如期而来。而我,亦会着一袭红妆,携着自己的妩媚,如约而至。
此生相约,共守红尘。你是我生命里,最悠扬的那一弦清音。看时光的轮,悄悄又转了一圈。曾经,有声的,无言的,都刻满珍惜。若喜欢,请记住我们的约,年年留下一笺踏雪寻梅的痕迹。不负相遇,不负你我。灵犀处, 有思念,有懂得,有珍惜。便是,深情无悔。
情感 导师风语,愿天下有情人不再为情所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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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亭》反礼教、反理学的主题,主要是通过塑造杜丽娘的形象来表达和体现的。汤显祖在《牡丹亭》的“题词”中说:“天下女子有情,宁有如杜丽娘者乎!……如丽娘者,乃可谓之有情人耳。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显然,汤显祖是把杜丽娘作为“有情人”,并且是达到了“情之至”的“有情人”来塑造的,十分明确地与礼教、理学的排斥、否定“情”即所谓“去人欲”针锋相对的。成功地塑造了反封建的战斗光辉的杜丽娘形象,这是《牡丹亭》突出的重大成就。
杜丽娘的反封建的叛逆性格有一个成长过程,并包含着一定的复杂性。汤显祖一方面通过人物关系提供杜丽娘的生活环境,一方面通过剧情发展揭示杜丽娘的内心活动,从而表现了杜丽娘叛逆性格的成长过程及其复杂性。
杜丽娘是个封建官僚的女儿。她的父亲杜宝任南安太守,自称“西蜀名儒”,是以儒学传家的。封建社会讲究门第家声、光宗耀祖,要求儿子尽孝道,而最大的孝道则是飞黄腾达之后 “扬名声,显父母”。杜宝因膝下无儿,就对杜丽娘格外看重,竭力把她培养成标准的“淑女”,在家是个敬父母的温顺女儿,出嫁是个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杜宝一心指望杜丽娘“他日到人家,知书知礼,父母光辉”。因此,杜丽娘从小受着严格的封建教育,男女《四书》都可以背诵,她不能自由行动,也不能自由思想,绝不允许有个人的意志和感情。她被严密地关在家庭里,同外界社会是完全隔绝的;她同时被严密地关在闺房里,同外界自然也是完全隔绝的。按照封建时代对妇女的要求,她只能做一具行尸走肉。实际上,杜宝的家庭里本来就充满着腐烂霉臭的气味,在理学思想的统治之下,一切都丧失了自由,丧失了活力,丧失了生命。生长在这样家庭里的杜丽娘,礼法、家规、女诫、妇道等等象一重又一重的枷锁,紧紧地套在她的身上。她因为疲乏,白天稍为睡一会儿,都被认为是行为放纵,有失检点,就连她在裙子上面绣了成双成对的花鸟,也要引起封建家长的大惊小怪,被看作是了不得的邪思妄念。就这样,杜丽娘确乎驯良得象一头羔羊。她的丫环春香说她:“名为国色,实守家声。嫩脸娇羞,老成尊重。”但杜宝还不满足,他与杜丽娘的母亲商量决定,专门请了一位塾师陈最良来教杜丽娘念书,目的倒不在乎要杜丽娘学文化、长知识,而在于用儒家圣贤书籍使杜丽娘“拘束身心”。“拘束身心”,就是不准自由行动,也不准自由思想,一切都服从于“理”。
汤显祖在《牡丹亭》中,通过描写杜宝、杜母、陈最良这样的人物,向读者和观众展示了杜丽娘所面对的现实环境。杜宝这些人代表封建势力,代表礼教观念,代表理学思想的统治。杜宝给人们的印象是一个正派的官僚,他忠君爱国,也还注意民生疾苦。但他实际上除了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古板面孔以外,什么才能都没有,显得极为平庸。他奉命防御敌军,临阵对敌却是束手无策,只好使用贿赂方式、欺骗手段来解除围困。而对自己亲生女儿却是那样的严厉、冷酷,女儿病重垂危,他丝毫不放在心上,以为不过是伤风感冒,连医生都不请。他只盼着女儿将来为他这个“名儒”增添光彩。对于妻子,他也是居高临下的态度,呼来唤去,督促妻子对女儿严加管教。杜母虽然比杜宝懂得疼爱女儿,她说过“宛转随儿女,辛勤做老娘”的话,但她还是标榜自己娘家“世出贤德”,要给女儿做个“贤德”的楷模,凡事由杜宝作主,说是“但凭尊意”,一切照您的意见办。她要把杜丽娘关在闺房里,认为“凡少年女子,最不宜艳妆游戏空无人之处”。她被封建礼教毒害了,又拿封建礼教去毒害自己的女儿。陈最良作为“腐儒”,也是被封建礼教毒害了的。汤显祖对他有批判,又有同情。他从小攻读儒家经典,但乡试考了十五次,整整耗费了四十五年,仍然没有功名,最后连廪生的膳食都给取消了,教书糊口也靠不住,被人称为“陈绝粮”。他生活没有着落,还迂腐得近于愚昧,陷于不能自拔的境地。他教杜丽娘念书,就只知道“孟夫子说的好,圣人千言万语,则要人收其放心”。这跟杜宝说的“拘束身心”是同样的意思。汤显祖通过杜宝、杜母、陈最良等人物写出杜丽娘的客观处境,一个使人窒息的客观处境。杜丽娘在这样的生活环境里循规蹈矩,唯父母之命是从。在新春时节,她跪着给父母敬酒祝寿,表示她的孝心。杜宝要她在刺绣女工之外,应该“知书知礼”,她就说:“从今后茶余饭饱破工夫,玉镜台前插架书。”她在梳妆台前摆上书册,要认真读古圣先贤的典籍了。拜见塾师陈最良之前,她曾自夸“儒门旧家教”,“女为君子儒”,她甚至要求丫环春香跟她一同学习古代贤达妇女的榜样。她对春香说:“你便略知书,也做好奴仆。”意思是春香略为读点书,就会懂得尊卑长幼的关系,好侍候主子,当个忠实的奴仆。这些情况都表明能背诵男女《四书》的杜丽娘,的确象春香说的那样“老成尊重”。
但是,在“老成尊重”的表象下面,杜丽娘的内心深处却积压着长期的郁闷。她作为一个封建官僚家庭里的**,养尊处优,并没有什么生活的负担和痛苦,更不存在饥寒的威胁,而切身感受最突出的就是对封建阶级内部身心不自由的不满,对个人青春、美丽的无端辜负的担忧,对将来婚配归宿的严重关注。这是杜丽娘性格中稳重、文静、温良、柔顺一面之外的抑郁愁烦、焦虑不安的另一面。杜丽娘表面上“老成尊重”,实际上在内心中对自己的处境有着反感,对自己的未来存在着深深的忧虑。但是这一面杜丽娘是竭力克制的,被她深深地掩藏在心底。她对于春天并非无动于衷。她在准备游玩花园时,春香曾说:“恁今春关情似去年。”剧作家通过春香之口披露了她的内心。可是她给自己父母敬酒祝寿,本来由于春光明媚才这么做的,但她却淡淡地说了两句“娇莺欲语,眼见春如许”,一点也不流露她对春天的愉悦和忧伤的感情。在〔闹塾〕这出戏中,调皮的春香十分不满意读那些枯燥乏味的儒家经典,故意跟陈最良捣乱,杜丽娘与春香本来有同感,但她照样装着很认真、很严肃的样子,要处罚放肆的春香。杜丽娘的庄重、矜持恰恰反映着她排解不开的内心矛盾。《牡丹亭》表现“情”与“理”的冲突,在这出戏中反映得相当具体、生动。同时也就在“情”与“理”的冲突中,通过春香的“闹学”,揭示了杜丽娘的内心矛盾与性格发展。
〔惊梦〕这出戏分“游园”和“惊梦”两个部分。这出戏中,表现杜丽娘读了《关雎》诗以后,把长期压抑在心底的郁闷忧愁引发了出来。但是禁闭在深闺里的杜丽娘除了越发苦恼悲哀以外,再没有别的办法。她在春香的提议下,到府衙后面的花园里去游玩消遣。游玩花园本来算不了什么,而对杜丽娘来讲,却是一种大胆的行为,使她长期被压抑的郁闷忧愁逐渐转化为反抗的因素。她身子挪出了闺房,思想上也就开始越出了礼教的限制;她脚步踏进了花园,行动上也就开始走向了叛逆的道路。在“游园”之前,杜丽娘为游园精心打扮。在“游园”过程中,先被一片绚烂的景色所吸引,可举目一望,花园中的建筑却破败不堪,可谓“断井颓垣”,根本无人料理,也无人到这里来,岂不辜负了烂漫的春光?杜丽娘把自己比作没有赶上春天开放的牡丹而十分忧伤,再也没有游园的兴致了,于是心情颓丧地回到闺房。以下就转入了“惊梦”部分,杜丽娘梦见在花园里会到了一位互相倾心爱慕的少年书生。杜丽娘“游园”时的哀怨,跟鸟语花香的春天景色很不协调,然而跟她的处境身分却是十分吻合的。她由“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联系到自己年轻貌美而面临着一个暗淡的未来,落得一个可悲的命运。在现实生活中,她没有出路,她既享受不到《西厢记》中崔莺莺游玩佛殿那样的一点自由,也绝对碰不上崔莺莺遇见张生那样的偶然机会。她没有勇气和可能挣脱封建家庭的羁绊,而又不肯放弃对爱情、幸福的向往、追求,结果,她所盼望的也就在虚幻的梦境中出现了。
杜丽娘在梦境中好象是自由自在的,但梦醒以后,周围还是礼教森严的冷酷现实。不过,读了《关雎》诗、游了后花园的杜丽娘,性格已经有了变化。她梦醒以后,又去花园中“寻梦”。如果说“游园”里面的“惊梦”是由客观的春天景致所引动而起的,那么,梦醒以后再去“寻梦”就是杜丽娘个人内心情感的主动要求了。她说:“这般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便酸酸楚楚无人怨。”杜丽娘的性格确实变了。当然,“寻梦”并没有“寻”出任何结果。就这样,杜丽娘因情而病,因病而死。杜丽娘的死,是封建礼教的精神摧残所造成的。但是,死对杜丽娘来说,不是她爱情追求的终结,而是她爱情追求的开始。汤显祖让杜丽娘的鬼魂继续争取自己的未来。在幽冥世界的杜丽娘终于找到了她梦中相会过的情人,这就是柳梦梅;又由于柳梦梅,她居然复活了。柳梦梅的形象,不如《西厢记》的张生那么鲜明,他也不是和杜丽娘平分秋色的同等重要角色,但他在完成杜丽娘的性格发展上却起着不容忽视和必不可少的作用,表现了杜丽娘的坚持精神和执着态度。
《牡丹亭》是浪漫主义作品,杜丽娘是作家运用浪漫主义创作方法塑造出来的人物形象。杜丽娘的一生经历了四个阶段、三种境界,也就是从现实到梦幻,再到幽冥,再回到现实,基本上是由生而死,又由死而生,剧作家赋予“情”以超越生死的巨大力量。他为了展示“情之所必有”的理想未来,怀着热烈的感情,通过虚幻离奇的情节,描写杜丽娘的斗争及其胜利。杜丽娘因伤春而入梦,因入梦而得病,因得病而死亡,因死亡而会合意中人,实际上不限于男女爱情,它包括一切合理的生活欲望与要求。这样的欲望与要求,在封建礼教严酷统治的现实社会中得不到满足,于是只好把理想寄托在人世以外。在剧作家看来,那超越现实境界中的美好幸福是正当的、合理的,所以杜丽娘在梦幻中得到花神的庇护,在幽冥中得到判官的支持;同时剧作家还径自认为那种美好幸福是真实的,他说:“梦中之情,何必非真。”而且剧作家又进一步把杜丽娘所经历的人鬼两途,结合处理为一个现实的人持续进行着的斗争,所谓“是人非人心不别”。以往一般带有浪漫主义幻想的爱情故事,在主人公死后往往双墓上长出连理树木或魂魄化为彩色蝴蝶结束,而汤显祖则把主人公的死作为斗争的新转折,让在幽冥中的杜丽娘与柳梦梅自由结合。汤显祖又不满足在超现实的境界中写出应该如此,他继续把应该如此的理想描写引回到现实生活里来,这就是“鬼趣里姻缘,人间判贴”,幽冥中的自由结合在人间来获得圆满成功。这无疑是告诉读者和观众,坚持不懈、百折不挠就可以打破一切精神枷锁,争取到自己应有的生活权利。浪漫主义也就是理想主义。为着追求一种理想而表现出强烈的 ,表现出对反抗斗争的坚持、对腐朽传统的叛逆,这是作为浪漫主义剧作的《牡丹亭》的主要创作特色。
《牡丹亭》的浪漫主义也带有消极成分。汤显祖为了突出显示“情”的力量,便把主人公的斗争基本上限制在个人精神生活的领域,结果主观感情决定一切。他对“情”本身的理解,也陷入了不可知论,说是“情不知所起”,因而有关杜丽娘“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的描写,总象蒙上了一层烟雾,再加上曲词往往幽深隐晦,就更给人以迷离恍惚的感觉。汤显祖曾说过:“以若有若无为美。”这种审美观念的背后是他的浮生若梦的虚无主义思想,这种思想在他晚年的剧作,如象《南柯记》、《邯郸记》就发挥为“情悟”,就是说“色即是空”,汤显祖后来就从宗教去寻求归宿和解脱了。
拿到林奕含的这本书,首先引入眼帘的是触目惊心的“初恋乐园”四个字。世人都知道这是一个补习班老师性侵女学生的故事,且改编自真人真事,如此残忍的事件为什么被冠以“乐园”的命名?带着疑问翻开小说,全书呈三段式结构:乐园——失乐园——复乐园。作者在生前的采访中说,如果非要用一句话来概括这本小说,那就是“一个小女孩爱上诱奸犯的故事”。骇人听闻,难道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吗?笔者试图从文学和人性的角度来解读其间扭曲的“爱”和“乐园”。
主人公房思琪出生富裕人家,受到良好且传统的教育,热爱文学,拥有惊人的阅读面。李国华第一次看到房家的书架时,惊叹道:这不是一个国中生的书架,而是大学生的书架!彼时的房思琪不过刚刚小学毕业而已。她读的是现代派诗人波特莱尔而不是少儿读物《波特莱尔大冒险》,第一次知道砒霜是因为包法利夫人而不是九品芝麻官。十二三岁的年纪只知晓文字中浪漫唯美的情思,只记得看似洗练却极具表现力的词句。少女阅读的书本都是被筛选过的,世界还不曾在她面前展现出幽深复杂的真实,当然,文学的洁癖和浪漫的情怀也不允许她直面世界的千疮百孔。就像思琪最喜欢的伊纹姐姐,一个在读的文学博士,嫁入豪门的“白富美”,思琪只愿看到伊纹的知性优雅,学富五车,可亲可爱,却不敢面对她观影时无法自控的泪流满面和被家暴后藏在长袖里的伤痕。其间有回避隐忍,有温良克制,是不想捅破边界的默契,是不敢看见真实的恐惧,是几千年传承的“美德”。房思琪,小小的年纪小小的人,大大的思想傲娇的梦,她像一只精美的陶瓷娃娃,摆在高高的书架上,某一天被李国华只手一推,碎了一地。
李国华,国文名师,补习班的头牌,狩猎小女孩的老手。他很会遣词造句,引经据典,对房思琪犯下的罪行,他有一千种“爱”的解释。“这是老师爱你的方式(强暴)。”“你是全世界最好的教师节礼物。”“都是你的错,你太美了。”“我在爱情,是怀才不遇。”“你现在是曹衣带水,我就是吴带当风。”“在一万个人之中我也会把你找出来。”“当然要借口,不借口,你和我这些,就活不下去了不是吗?”嗯,可以编成一本渣男语录了。如果这些花言巧语面对的是一个社会经验丰富的女性,当然很容易被识破。但房思琪只是个13岁的孩子,依赖于文学而构建的三观让她对李国华的畸恋进行合理的解释。“但老师说爱她,如果她也爱老师,那就是爱。”思琪就这样说服自己“爱上”老师,放弃了有无限可能的未来,失掉了精神的故乡和乐园,成为曾经的自己的赝品。“不只是他戳破我的童年,我也可以戳破自己的童年。不只是他要,我也可以要。”李国华用无耻的语言为自己的罪行解套,房思琪用痛苦的逻辑来冲刷所受的屈辱。甚至在无数次的性侵过程中,她都要靠组织语言文字来缓解痛苦,靠灵魂出窍脱离肉体来回避屈辱。读书时,抄录那些可以形容她和老师关系的句子,来佐证不伦之恋的合理性。在书店里,寻找绑架强暴案幸存者的自传译本,来寻求充满罪恶的安全感。思琪的敏感、自尊、教养、忍让本是文化教育赋予她的优资,却不幸成了李国华摧毁她的帮凶。随着思琪的长大,她逐渐可以用成熟的语言体系来回击李国华。李国华说漂亮是俗气的词语,思琪反诘:那老师为什么老说我漂亮呢?从最初李国华的单向话语权到思琪的针锋相对,看似是语言智性的反向将军,其实只是逼入绝境的奋力自救,最终文明不敌野蛮,自成一体的话语逻辑在在变态暴力面前不堪一击。
小说中提到人们对文学的盲目迷信,思琪在长大后的日记中写道:“……不知道,反正我们相信一个可以整篇地背《长恨歌》的人。”所以房妈妈和刘妈妈才放心的把女儿交给老师辅导,还是分别的单独辅导!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相信一个人读书的人会相对拥有更高的道德修养?“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也许传统的儒家文化早已在潜移默化中构建了人们的认知观念,而台湾对传统文化的继承显然比大陆忠诚得多。林奕含在访谈中发出质疑:一个相信中文的人怎么可以背叛浩浩汤汤超过五千年的语境和传统(人言为信,思无邪)?艺术可不可以有巧言令色的成分?或者艺术从来就只是巧言令色?我想林奕含把人性和艺术混为一谈了。文学艺术是人的创作,但并不代表全部的人性。我们所能看到的作品都是经过社会规则和道德审查筛选过的、能够代表真善美的内容,那些看不到的内容隐藏在世界的背面和人性的阴暗处。一个连环杀手大概也会认为每一次杀戮都是傲人的艺术作品吧,一个“夺处为快”的强奸犯也会把每一个幼女列入赫赫战功。而文品和人品相去甚远的文人更是比比皆是,文字精美的胡兰成滥情到令人发指;创造出完美寓言体的奈波尔婚外滥情滥性且家暴妻子;相传唐代诗人宋之问不仅在政治上附炎趋势,还曾杀人夺诗,杀的还是亲外甥。你能说他们的文字不精美吗?你能说他们的人品不低劣吗?即便是高尚的艺术创作也往往是一时一地某一方面的认知和感受的输出,而人性实在是太复杂,艺术只能呈现其冰山一角。更何况人本动物,终究脱不了兽性。
李国华作为知名国文老师,自然具备相应的文学素养,他在业余又好收集古董文物,颇有点附庸名士风雅。然而他的古董永远落满灰尘,杂乱地堆在别墅,并无心欣赏把玩。送各种样式的龙袍给妻子,明知妻子不懂也不爱这些,依旧照送不误,不为珍藏或赎罪,只是在单纯表达自己的快乐,因为家里有妻子,外面有女学生。李国华乔迁大楼拜访邻居,对着钱家随处摆设的古董大加赞赏,其对随意观音的点评不乏精彩之处。然而能够激起他艺术审美情致的依然是美女(伊纹),话语在美女面前膨胀,如同性欲,不可抑制。更有甚者,李国华在和思琪讨论性事时,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红楼梦》《楚辞》《史记》《庄子》,一切对我来说都是这四个字(娇喘微微)。这是一段极为痛心的文字,被思琪奉为圭臬的文学信仰在李国华那里无一不是粗暴性欲的印证,他的审美建立于变态的色欲之上,文学只不过是他诱奸小女生的工具而已。
俗语有云“一物降一物”,李国华固然是变态狼师,而思琪超乎常人的教养和羞耻心、对文学极端的迷恋,也促使她成为悲剧畸恋的祭品。这背后是性缺失的教育,是整个社会对女性的物化和打压,这在同为受害者的郭晓奇身上亦能窥得一二。最难能可贵的是,作者林奕含在写这本书的从始至终都是头脑清醒的,她称自己的写作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并时常抱有一种屈辱感。十三岁的小女孩借用各种理由说服自己爱上施暴者,这个故事不会有多少人表示理解。作者用工笔细细刻画的不伦性事亦会引起读者的生理反感,误会和猜测终将会伴随这本小说的存在,而林奕含忠于内心的写作和对文学艺术真善美的质疑则令人肃然起敬。
我从潮州歌册《月容歌》里面得知,冯大人(冯元飙)是奉旨游扬州并要纳妾一枚。然后听闻某郎中家的闺女是才貌双全,门口都被媒婆踩烂了。于是亲自上门一睹芳容,但见那柳叶眉、丹凤眼、唇红齿白、面如桃花,有淡雅脱俗之气又不失咏絮之才,真个是:
冯大人不由心生爱意,而展示泡妞手段也忒有逼格!他直接借未来丈人之手把他家闺女坑到手了。看看冯大人怎个泡妞法——
冯大人写了这个药方交给未来丈人(医生),未来丈人看不懂,问月容怎么抓药?(医生的潜台词是:我装作看不懂的样子。)月容看完笑吟吟地拿回房里添加几个字:
写完交给冯大人之后含唇眨眼笑得满脸桃花。医生才知道这是一剂求子求婚药。再看看面前这小伙子——眉清目秀又有文墨,这门亲事是十有八九同意了。
后来向丈人交代了自己年过三旬未曾得子,再晚些得子就父老子幼了,真是比黄莲苦;令爱与我才貌相匹,若能结成连理,夫妻和弦,夫唱妇随,自然比冬蜜甜。
这段故事告诉我们,泡妞要有才学。不!潮州歌册里写了:
看到没?首先你得眉清目秀,然后才学才是有文墨,调戏才能是调戏;长得丑的,才学只能是猥琐,调戏只能是性骚扰。负分,滚粗!君不见:
这是纣王写给女娲娘娘的,写得比冯大人好多了吧,然而女娲却默默地毁了他的江山害他性命,何也?丑呗。
从歌册里:“ 钦赐揭阳主县令 奉旨娶妾游扬州 缘何天子赐妾情 为因原配泼妇人 ”可以看出,冯大人是个气管炎(妻管严),纳个妾都要皇上的圣旨。现在知道月容怎么来的了,但苏氏从哪来?冯大人一介书生,相貌堂堂,又年少有为,为什么会娶到一个泼妇呢?
真相只有一个:冯大人一开始是个穷酸秀才,实有才干却无用武之地,终日郁郁不得志。一天偶遇刁蛮任性的官二代苏氏,加之苏氏又是个色女,见冯秀才好生模样便春心荡漾,想招他为夫。冯秀才在苏氏的“威逼色诱”之下,终于答应入赘苏府,以借此平台平步青云,官位节节攀升。后来才有:皇上殿试占鳌头;才有:钦赐揭阳主县令 。
冯大人赘入豪门之后与苏氏的生活可以想象,一个官二代,刁蛮任性,又感情上又是特别主动的一方,冯大人男性心理没有得到发挥,肯定是憋成性压抑。两人性生活不愉快,咱们冯大人每天想着:升官、发财、死老婆!
剧里一开始是交代了翁阿糠谋财害命,并留下一条谜语作为线索,翁阿糠说是要让冯大人坐立不安。谜面是:
看到这里我想说:我以前也有个朋友像你这么屌,现在他坟头上的草已有一米多高了。
看看咱们月容夫人怎么破这个案:
这是个冤案!是栽赃陷害!是蓄意谋杀!
首先,你杀完人还能编出这么让人头疼的谜语?只能说,要么你是惯犯,临时起意杀了人还能如此从容,而且略有才华;要么你是蓄谋已久。
但无论你是蓄谋已久还是才华横溢镇定自若,你也不会笨到杀了人还留下线索吧?虽然潮剧《月容传》里面说是这个翁糠想让冯大人头疼,但是,谁会拿杀头之罪开玩笑?不合常理。
真相只有一个:综上所述,这是一件蓄意已久的谋杀嫁祸案。凶手是一个跟翁糠有关系的人!而且对翁阿糠和死者都有可能有过节,此人又有文化,古代有文化的人不多,好找吧!
可想而知翁阿糠在牢里肯定是被屈打成招了。
月容夫人天资淑惠,为冯太爷破了不少奇案,揭阳百姓无不为这对神仙眷侣点赞+好评。原配苏氏醋意大发,想心设法要加害月容,但月容于冯太爷终日形影不离,苏氏是,狗咬刺猪——无从下嘴啊。
终于有一天冯大人接到领导的通知,要往潮州府一趟。苏氏得知此千载难逢的机会,开始筹划撕逼大战。月容与冯大人依依惜别后,当晚,苏氏设下鸿门宴,邀请月容,机关算尽终于毒死月容,毒死后还不解气,要月容做个丑鬼,遂剪去月容眉毛,还不解气,最后毁容分尸。
一个月后,冯大人回来,不见月容前来相迎,便问苏氏何故,苏氏挤出几滴泪水哽咽着说道,月容妹妹难产而死,(潮州歌册里说是跟和尚跑了)秋香偷了麒麟玉跑了。
冯大人闻之如晴天霹雳,差点哭晕在厕所。当晚就在灵台前睡下,睡前就怀疑苏氏由妒火生出杀人胆,便怀疑今日眼泪是假,即道出一句:
大人最后哭晕在灵堂,然后月容托梦给冯大人说明事情的如此如此,这般这般。第二天,冯大人用计将苏氏杀害。
疑点一:苏氏、丽云主婢两人将月容、秋香主婢两人杀害后,尸体怎么处理?苏氏肯定是不干这脏活的,叫丽云一个弱小女子怎么处理两具尸体,特别是月容的尸体,还是被苏氏分尸了的。府上就没有人发现月容二夫人失踪的这几天府上有什么异常的行为?要知道那是县太令的宅邸,肯定是24小时有人看门的。丽云要怎么把尸体搬将出去才能神不知鬼不觉?秋香的尸体估计也是被分尸了,不然叫丽云背一具死尸出去扔掉也太招人耳目了。
疑点二:苏氏跟冯大人说月容是难产而死,那么临盆的时候应该会惊动秋香,秋香必定叫来接生婆,医生等人,府上府下一定也会忙活一会,那么会有大量人证!既然是难产而死那府上就会有很多人看到这具没被毁容分尸的尸体。所以苏氏说是难产而死是真的!所以排除毁容分尸!
疑点三:就算苏氏真的剪掉月容的眉毛,毁容分尸。但冯大人能靠个梦来重现案情的经过,连苏氏是设下鸿门宴,用毒酒将月容毒死后又剪眉毛,分尸等等这些都能梦到,与“事实”如此吻合,这就不科学了。作为一个现代人,不免又觉得又是一桩冤案。
真相只有一个:月容确实是难产而死,秋香也偷了麒麟玉跑了。冯大人痛失月容之后,痛定思痛,(前面已经说了,冯大人是利用苏氏获得功名的,此人心机一定很重,不能被影视剧里性情温良忠厚老实的形象蒙蔽了我们的理智与判断力。)想借此机会弄死苏氏,于是捏造了这样一个事实,然后逼丽云也这么说。万事俱备后,冯大人找了苏氏说:“坐在船(床)上看郊区(娇妻),越看越美丽。郊区(娇妻),约吗?”苏氏闻之花枝乱颤道:“除了优衣库,哪里都不约。”苏氏以为月容一死,老公终于会多看她一眼了。谁知冯大人约她到了双溪嘴,这里水流湍急深不见底,是旅行探险推人下水必游圣地。
苏氏哪知她的冯郎竟在此设下公堂来审问她,并将冯郎自己塑造的剧情来审问苏氏是与否,且勾结丫鬟丽云合谋污蔑苏氏……苏氏情急之下将丽云推进溪流,这意外却正中冯大人下怀,随从护卫们可将其视为杀人灭口,不打自招。护卫们实在看不下去,要求冯大人给予苏氏死罪。冯大人假装无奈叫护卫将苏氏扔进溪流淹死。杀妻大戏就此收场,冯大人赢得正面形象——不是为夫要杀你,是天理难容于你!哇哈哈哈哈哈……
事情还没结束,更毁三观的在此。冯大人自此之后得了妄想症。他编了一个谎,就得用无数个谎来裨补缺漏。他使劲地塑造月容的完美形象,以反衬苏氏的该死。
你以为后来人们怎么知道“黄莲蜂蜜藏情书”、“释疑诗巧缉元凶”、“受嫉妒身丧容毁”等等事迹,不都是出自冯大人之口嘛。。后来才传出各种版本。说书(学古)的人靠这个吃饭嘛。但开头把月容吹捧起来的肯定是冯大人,再后来冯打人又说月容魂魄来助她破案,估计是得了幻想症。
他的第三个心理病是对月容的愧疚,因利用她的死来诬陷苏氏,难产而死被他说成被人毒死,而且毁容分尸,如此消费爱妾之死,过于不道义。叫月容在九泉之下用什么眼神盯着你?这个眼神折磨了冯大人一生,让其一生都在给月容塑造完美形象。甚至黄岐山竺岗岩下建造月容墓,又于马牙渡口岸上筑避雨亭,说是以便给月容夫人夜间来衙助他理案时,躲避风雨之用。
这有让我想起一个人,也是在明朝,明成祖,朱棣。朱棣为了皇位合法性,说自己是正宫娘娘(马大脚)所生,其实是一个叫碽妃的妃子所生。。。这叫含辛茹苦把你养大的亲妈在九泉之下是什么眼神盯着你。于是,这个眼神折磨了朱棣一生,在永乐年间,朱棣大肆建造寺庙名为“大报恩”
(写到这里,满满的负能 Yeah,得写点引人向善的文段出来扭转乾坤,不然不及格了。)
人就真他妈不能作恶,一旦作恶就会成为一生的道德缺失感,竭尽一生、倾尽所有也弥补不足。
附录:天启六年正月十六日,月容夫人之墓已经建成,冯太爷带了祭礼,亲自到墓前祭奠。揭阳百姓也都纷纷上山吊祭,盛况非常。从此以后,揭阳百姓,每逢正月十六日,成群结伴,扶老携幼,到黄岐山瞻仰月容墓,缅怀这位助夫勤政的贤淑夫人。
晴朗夏天的迷局(林汐)
Ⅰ
如果现在翻开那个年份的报纸。依然可以找到在第二版左下角的那一条新闻。
——23日晚上10点左右在延滨路地段发生车祸,一辆客车的司机因为酒后驾车撞上一位正在横穿马路的少年。受伤者半身已经粉碎,当场死亡。
Ⅱ
大学上到第二个年头,依然是没有什么意思。大学总是感觉倦倦的,学习已经不是主要。更多女生热衷于化妆,涂指甲油,把头发弄卷又染色。男生则是开始想怎么样把自己弄的更有型,以便和女孩搭讪的时候容易些。好像是想把初中高中的那些没有用到的时光都补回来。也偶尔有几个书呆子,戴着大大有些呆滞的眼镜,经常出没于图书馆。但在晴阳眼中,在千篇一律的花样男女里面,还是书呆子比较有趣。“晴阳晴阳。”
“哎?”晴阳转过头来。
“在想什么?”是一张精致又天真的脸。
“没什么,今天天气很好。”
“是啊。”夏觅把头放在晴阳的肩膀上,“今天晚上我不和你一起回家了哦。”
“嗯?”疑惑过后晴阳一瞬间领悟,“又有约会么?”
“是啊。一个理科的呆子,约了我很多次,今天一定要狠狠地甩了他。”说着这些话的时候声音依然软软的。
“小觅,不要做得太过分了。”晴阳拍拍夏觅的胳膊嘱咐。
“是是是,老好人。”夏觅敷衍,又说,“周末早晨6点不要忘记了哦。”
“别忘了什么?”
“去看简庭啊。已经三年都是这个日子,我说你好歹也记一下吧。”
“哦抱歉每次都要你提醒我。这两天精神不太好不小心忘记了。”
“哎?怎么了?”夏觅的手摸向晴阳的额头,“似乎没发烧”
“嗯,只是睡眠不太好,总是做梦。”
“这样吧。我晚上回来买些药送到你寝室去。”
“也不用那么麻烦”
“没事啦。”
“那谢谢。”
“没关系呀。我们是好朋友嘛。”她再一次这么说,露出纯白无辜的笑容来。
夏觅是那种看起来就很讨喜的女孩子。小小的脸,不加修饰也依然很可爱的表情,微笑的时候天真又无辜。但实际上性格恶劣的不是一点,喜欢她而穷追不舍的男生们基本都碰过壁。但那些男孩们依然越挫越勇。
而晴阳比起夏觅就沉静得多。
她们两个的家就住在彼此对面,从小一起长大。在很多的时候都是晴阳在照顾夏觅,虽然她们年纪相仿。但夏觅似乎天生就是一个妹妹的角色,在关键时候会甜蜜地微笑,会撒娇,会提醒晴阳自己的生日快到了,当晴阳问她喜欢什么的时候也会毫不犹豫地说出口。没有顾忌和节制,所以她可以得到许多许多人的宠爱。晴阳爸爸妈妈的,学校老师的,也包括晴阳的。
而后来,在高中的时候她们一起遇到了简庭。在简庭和晴阳在一起之后,成为晴阳第二个亘古的存在。夏觅一直和他们在一起,在中间不成任何突兀的存在。而晴阳是把心里腾出一块,那是一片安静的空地,没有歌声,也不具有令人悲伤的物质。那里没有太阳照耀,也没有黑暗蔓延。
那里面住着的,是谁呢。
是你吧。你一直在那里吧。
Ⅲ
和夏觅从简庭那里回来的时候是中午。
晴阳对夏觅说:“你先回家吧,我一个人回寝室就可以。”
“那怎么行。”夏觅皱起好看的眉毛。
“你下午不是还有约会?”
“呃这是。”
“时间已经快到了。你穿成这样去约会真的可以么。”晴阳微笑看着夏觅一身黑色的衣服。
“嗯那我就先去了。”夏觅想了想说,“你自己注意哦,身体不舒服就吃药。”
“好。”晴阳向夏觅挥手。
晴阳慢慢地往回走,虽然已经是九月但太阳依然尤其的大。觉得汗水一直顺着额头往下流。眼睛里面都是白花花的阳光,有些眩晕。可能是太多天没有好好睡觉的原因。
然后她就听到一个声音说:
“——同学,你没事吧?”
晴阳慢慢转过头,看到一个男生的脸,非常平淡,表情有些过度的关心。“我没事。”
一点都不像。
“哎?可是你脸色很苍白,冷汗都出来了。我扶到前面回廊坐一下好不好。”
“好。”
那个男生一直叽叽喳喳地在说话,“你是新生吧?这时候你们应该还在军训啊是因为身体不舒服才退席么。大一刚开学就是比较忙啊,你看我现在大三就很清闲——啊,到了,你坐下吧。”
晴阳坐下,然后抬起眼睛说了句谢谢你。
男生有些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发,“不用这么郑重,我也只是偶然看到那个,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好一些了。”
“呵呵。”男生顺势坐下,“我叫温良。”
看起来是蛮温良的,就是话多,晴阳在心里面想。“我是晴阳。还有”
“嗯?”
“我不是新生。已经大二了。”
“哎?嗯是么。”男生有些脸红,“我搞错了啊”然后又找到别的话题,“周末不出去玩么啊,我忘记了你不舒服。”
“嗯,上午有出去”
“约会么?”男生有些八卦地凑过来。
“也不算是”
“那为什么不让他送你回来,放不舒服的女朋友一个人回学校不太好的。”男生依然保持话多的本色,不经大脑地说出来。“我们班那些女生经常说什么,想和男朋友一起去游乐场啊,或者摩天轮很浪漫啊,万圣节复活节情人节哪怕清明节都要一起过啊,我觉得都没有用。如果真的喜欢珍惜彼此,细水长流才更好吧。生病的时候好好陪伴啊,老了的时候给对方熬玉米粥啊”
“玉米粥?为什么是玉米粥?”晴阳表情困惑。
“哎我也没仔细想。顺嘴说的。”
“玉米粥也很好啊”
“嘿嘿,你也是这么觉得么,你们也可以慢慢尝试哦。”
“是这样么。但我想应该没有这样的机会了。”晴阳的眼睛依然沉静,“——我们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关系。”
如果跨越一座山可以找到你的话,那么我一定毫不犹豫地前去。只是我站在这座百转千回的迷宫,抬起头只能看到灰灰的低低的天空。
没有声音,没有腾空而起的鸟群。
我无法向前,只能不停,不停地转弯。
一点也不想回想。如果可以的话。她真希望自己的记忆出现裂缝,隔过那一段。
但是记忆仍然完好无损地呈现在她面前。
她赶到医院里面的时候在白色的门前看到夏觅,她觉得喉咙艰涩发不出一点声音。
夏觅抬起眼睛看她,冷静到让晴阳失去一切气力。
“是在延滨路发生的事故。”“那是通往你家的路。”
晴阳一下子抬起眼睛,神情是惊讶悲伤绝望揉碎在一起。
“你说什么?”
夏觅声音依旧轻柔,她说——
“简庭出门的时候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他说他要去找你。”
“”
“晴阳。”夏觅让开身子,露出那扇白色的门。“他就在里面,你要进去看看他么。”
“”
“你不能不去看他,因为他是为你而来的啊。”
“”
夏觅的嘴角渐渐垂下来,再也回不到刚才平静的线条——
“都是因为你啊,如果不是去找你的话,又怎么会变成这样。”“都是因为你。”“都是因为你。”
全部都是因为你。
夏觅和晴阳在静谧白色的空间里面,还有一声比一声拔高的尾音。晴阳忽然软弱地想找什么东西靠一下,才发现四面空落。除了站在面前与她如同对峙的夏觅,她周围没有任何东西。
Ⅴ
晴阳看着眼前的男生,不知道他要做什么。温良的脸有些红,习惯性地用手去抓头。“那个你这周末有时间么?”“嗯?”“同学给了我两张**票,想问你有没有时间一起去。”他说完就满脸通红地
等在那里。“晴阳这个人是喜欢你么?”夏觅指着温良毫无顾忌地说出口,语气中带有玩味,脸上的笑意狡黠。男生的脸变得更红,一直摆手,“没、没我不是”“什么时候?”晴阳开口。“哎?”“**,在哪天?”“周、周末。”“嗯。我知道了。”“啊?”晴阳轻轻地微笑,“我会去的。”
晴阳进去夏觅的房间的时候,正好看到她背对着自己坐,背脊挺直,看起来执拗的固执,不符合她甜美精致的脸。夏觅听到声响就回过头,逆着光的脸有阴影跟随,但她又笑开来,“晴阳,你来了呀。”“啊,你回来都没有过去我家,所以来看看你。”晴阳说,手放在夏觅的肩膀上。夏觅向后倚去,头触到晴阳柔软的腹部,“晴阳我们认识多久了。”“好久了吧。”晴阳伸手梳理夏觅的头发,轻轻微笑,“好像一生下来就认识。”“我对晴阳来讲重要么。”
“重要啊。”“晴阳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最好的。”
“嗯。”夏觅抬起眼睛,“那天那个男生,他喜欢你么。”“不知道,我和他也是第二次见面。”“你打算和他去约会?”“什么约会,只是看**而已。”夏觅静静地看着她,手指在膝盖上蜷缩成拳。“那简庭呢?简庭怎么办。”“”“如果他知道你和别的男孩见面他会高兴么。”再一次狠狠地扯开,露出鲜红的血肉。“小觅,那已经跟我没关系了。”夏觅的眼睛明亮的像一把刀子。“没关系了?你不知道”“那又怎么样。”晴阳脸色平静,“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你也应该忘记了吧。”夏觅的表情晃了晃,掌心因为手指的用力留下红色的印痕。
最好的朋友。最重要。最亲密。像是双生花一样,没有人能替代你。没有人能够阻隔。可是即使是这样,再亲密,依然有一些事情。是属于自己的,不能与你分享。那又是亲密在哪里呢,你又与那些寻常朋友有什么区别呢。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总是肩并肩地站在一起,在同一张小小的床上睡觉,彻夜聊天,
这只限定于你,不就是证明你的“特别”么。可是现在,我们撕开心里的裂缝,以及被层层包裹的“核”。那里面还有什么呢。我怀抱着哀伤,并不是为了和你彼此安慰啊。
阳光往前延伸,铺向书桌。书桌上那张照片,里面的两个女孩和一个男孩,兀自温暖地笑着。
如果是讲给父母听,那一定会说——真不知道你们两个孩子的感情怎么可以这么好,竟然还可以三天两头吵嘴。但完全不是因为这个。夏觅侧身躺在床上,手放在枕头旁边。她知道在晴阳说出“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你也应该忘记”的时候,她心里腾起的“恨”。那并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真正的恨意,咬牙切齿的。所有的通道都已经封死,我们再要进入彼此的世界只是妄求。
夏觅睁开眼睛的时候阳光透着白色的窗帘照进来。眼光刺眼让人眼眶酸涩。她转了个身,面向墙壁,闭上眼睛继续睡过去。
晴阳和温良坐在**院里面。男生把手握成拳搭在扶手上,手心一片汗湿,显然是十分紧张。晴阳专注地看**,在漆黑的**院里面,**背景声大作,连心跳都可以隐去。**是俗套的爱情剧,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从小一起长大,男孩一直喜欢女孩。后来女孩却爱上一个成熟的男人。男孩因为想要给女孩过20岁的生日买了非常漂亮的戒指,结果在去往的途中遇打劫,他把身上所有的钱给了那个人,他只想要留下那个戒指,和劫匪抢夺,最后劫匪错手把刀没入了他的腹部。而女孩得知男孩的死因后,一直对这件事耿耿于怀,不肯和男人结婚。但最后还是被男人感动,怀着感念那个男孩的心情嫁给了男人。
是看了开头就能够猜到结局的故事。而在最后,那个男人抱住已经25岁的女孩说,“已经够了,你可以原谅自己了,你可以忘记了。”在听到这几句话的时候,晴阳反复看着那一行字幕,直到它被别的语言代替。已经够了,你可以原谅自己了,你可以忘记了。
旁边的温良听到一声细微的抽噎,有些疑惑地回过头去,晴阳就这样在男生不知所措的眼神中,慢慢地把脸埋进了手掌里面,她的手心顿时感到一片湿润。
温良的性格的确是温和良善,本质老实憨直,不英俊也不太懂得浪漫。在**院外面,于是在他面红耳赤手足无措结结巴巴地对晴阳说,“让、让我照、照、照顾你吧”的时候,晴阳心里面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温暖起来。晴阳就轻轻地笑了出来。“嗳?你笑什么我说的不对么可是书里是这么写的啊。”“书里?”“昨天我寝室的一个同学说告白要浪漫一点的,就给了我一本书。”“什么书?”“告白100章。”温良快要把头发抓成一个鸟巢,“还是说错了么,我就是怕说错才挑了句最短的啊”温良的表情十分困惑。“没关系的。”晴阳整了整表情,“以后还有机会。”“哎?”
“我是说,”晴阳的表情舒展到温柔,“我们在一起吧。”
Ⅷ
在晴阳和温良在一起两个月的时候她已经开始适应温良过度的热忱和关心。那似乎是他性格里面的一部分,在路上遇到流浪猫就会把手里的面包喂给它们。
长相平淡,但表情有许多,会讲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晴阳都没怎么听过。
上次在**院晴阳的流泪事件似乎吓到了他,一直说着约会再也不要去**院,那时候如果知道你那么容易被情节影响我就会选个别的地方了。
虽然晴阳知道,那次根本跟“被影响”或者“善感”没有任何关系,但依然微笑着听他说。
晴阳看着温良说话吐出的白色雾气,把手放进了口袋里面。
已经是冬天了啊。
“来了怎么不打电话给我,我就会早点回来。”晴阳进门对坐在沙发上的夏觅说。晴阳一进门就听到妈妈说怎么那么晚才回来,小觅来了好久了,一直在你房间等你。
“等你一会儿也没有关系。”夏觅的眼睛掠过书柜,“那个你还保留着啊。”——是小学时候两个人一起学陶艺做的杯子。
“是啊,你不是也有一个”
“我那个收拾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摔坏了。”夏觅耸耸肩膀。
“没关系。”
“今天去哪里了?”
“出门到处逛了逛。”晴阳坐在床上。
“和上次那个男的么?”
晴阳愣了一下才知道她说得是谁——“唔。”
“你们在一起了?”
“嗯,是啊。”
“为什么?”
“什么?”
“他和简庭一点都不像。”即使是从嘴角上看也能看出那是带着轻佻蔑视的表情。
“”
“为什么要和他在一起?”
“觉得他不错。”晴阳表情依旧平静。
夏觅步步紧逼,“那简庭又算什么?他可是因为去找你”
“等一下,小觅。”晴阳带着意味不明的微笑截断了夏觅的话,“你说简庭是去找‘谁’?”
抓住晴阳的手一下子收的更紧,夏觅垂下眼睛,“还有谁,当然是去找你”“找我么”
晴阳的微笑令夏觅觉得冰凉。但她无暇去想,“不是去找你还能找谁?”
“就算是去找我。但为什么你会知道得这么清楚呢。”
“我不是说之前我打电话给他”
“小觅。”声音像水一样波澜不惊,直视着她的眼睛,“简庭被撞的那条路,不只通往我家的吧——那也通往你的家不是么。”
“你什么意思”夏觅的眼睛暗了暗,又用力咬住嘴唇。
晴阳一字一句地说“那时候,你也是喜欢简庭的吧。”
“——那天晚上你的确给简庭打过电话。可是我也打过——就在他出门之后。夏觅,你比我更清楚吧,那天晚上,他到底是去见‘谁’。”
什么地方被“豁拉”地扯开了,夏觅看着晴阳分明镇定的眼睛,心里漫过戚戚的黑暗。
到底是谁在表演。
是谁不露声色地看着谁。
他从房子里面出来反手锁上门,站在漆黑的楼道里面想是不是应该给晴阳打个电话。
然后手机就在安静的空气中响起来,他一下子接起来:“——晴阳。”
“唔,是我,要睡觉了么。”
“没有,要出门。”楼道的灯坏了,简庭一边打着电话一边摸索着下楼。
“这么晚做什么去?”
“夏觅好像找我有急事的样子,要在你们家附近见面。”楼道很黑,晴阳的声音从那边传过来令他感觉温暖,不自觉地想要微笑。
“嗯,好那你去吧。我就先睡了。”晴阳握着电话的手指变得冰凉。
“呵呵,好眠。”
“简庭——”
“嗯?”
“没事只是,晚安。”
“嗯晚安。”
晴阳放下电话关上灯躺在床上,天色很阴没有月亮。
简庭挂了电话继续往前走,他家离晴阳和夏觅的家都近。只需要穿越两条马路。
他看了看表,时间已经过了。他想要赶上那个绿灯而跑了起来,而没有看到左边急速而来的客车。
长长的刺耳的刹车声划破空气。终止了所有人的梦境。
而那时的夏觅,还坐在公园的秋千上等待着。她知道这是她最后的机会,而她却不知道在离她不足百米远的别处,让她所有的话都成为来不及。
以及往后长久的悔恨和黑洞,都来自她怀着美好悸动的那一天。
我们都毫无知觉等待着想象之外的结局。
Ⅹ
我不能原谅你。
绝对不能原谅你。
我不原谅你。
我不能原谅自己。
因为我原谅不了自己,所以,才不能原谅你。
执拗地拴住你,一遍一遍确认。逐字逐行地惩罚自己。
——你一直都知道,你一直像在看戏一样,看我自圆其说。你一直知道但你不说,是因为你想到了这是更好的惩罚我的方式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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