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济慈,英国浪漫主义时期最年轻、最完美的诗人

约翰·济慈,英国浪漫主义时期最年轻、最完美的诗人,第1张

约翰·济慈(John Keats,1795—1821)是英国浪漫主义时期诗人中最后的、但也是最年轻、最完美的一位诗人。济慈18岁开始写第一首诗,整个创作时期不过六年(1814—1820),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他的诗艺进展惊人,佳作颇多。在1819年7个月的时间里,他的六首颂词(ode)一气呵成:《夜莺颂》(Ode to a Nightingale,1819)、《希腊古瓮颂》(Ode on a Grecian Urn,1819)、《普赛克颂》(Ode to Psyche,1819)、《忧郁颂》(Ode on Melancholy,1819)、《秋颂》(To Autumn,1819)、《闲情颂》(Ode on Indolence,1819),这些足以代表济慈诗艺成就的巅峰,使他跻身于伟大诗人之列,名垂不朽。1818—1820年是济慈创作的鼎盛时期,他先后完成了《安狄米恩》(Endymion,1818)、《拉弥亚》(Lamia,1819)、《圣阿格妮斯节前夕》(The Eve of St Agnes,1819)、《海披里安》(Hyperion,1819)等卓越之作,尽显诗歌才华。

济慈出身贫寒,9岁丧父,14岁丧母。短短的26年的一生,都在与悲惨、伤心、痛苦、疾病、贫穷为伍,但他心里装满了美,“美就是真的,真的就是美的”,这就是他留给人间的诗歌境界;也就是带着这个境界他匆匆地回到那个真与美的永恒之处。

“此处安息者,声名著于水上”(Here lies one whose name was writ in water),这是济慈自己给自己写的墓铭志。是的,水是柔弱的,但何尝不是最持久的?这正如约翰·济慈自己,正如他的不朽诗篇。

1、拜伦

乔治·戈登·拜伦,出生于1788年的伦敦,终年36岁。他是英国19世纪初期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代表作品有《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唐璜》等,并在他的诗歌里塑造了一批“拜伦式英雄”。

2、雪莱

雪莱出生于1792年英国萨塞克斯郡霍舍姆附近的菲尔德·普莱斯的贵族家庭,他是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色彩最浓的浪漫主义诗人。他被誉为诗人中的诗人。其一生见识广泛,不仅是柏拉图主义者,更是个伟大的理想主义者。

3、济慈

济慈,全名约翰·济慈,出生于18世纪末年的伦敦,他是杰出的英诗作家之一,也是浪漫派的主要成员。济慈很早就尝试写作诗歌,他早期的作品多是一些仿作,1817年,济慈的第一本诗集出版。

他在疾病和贫困中依然写出了大量的优秀作品,其中包括《圣艾格尼丝之夜》、《夜莺颂》和《致秋天》等名作。1821年2月23日,济慈于在意大利疗养时逝世。

4、华兹华斯

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曾当上桂冠诗人。其诗歌理论动摇了英国古典主义诗学的统治,有力地推动了英国诗歌的革新和浪漫主义运动的发展。

5、塞缪尔·泰勒·柯勒律治

英国诗人、文评家,英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之一。一生作诗不缀,但中年时自称弃诗从哲,精研以康德、谢林为首的德国唯心论。他的“鸦片瘾”、他的个人魅力、他与华兹华斯的微妙关系,使他成为西方文学史上最令人注目的作家之一。

欧洲之旅

王一

腾云跨海旅欧洲,青草长长暖阳风。

教堂里葬无平凡,凯旋门前显战功。

惊奇排水地下城,感慨石钉面如蛹。

铁塔闪耀埃菲尔,殿宇辉煌卢浮宫。

敲钟声扬圣母院,牵手阶梯圣心红。

沉醉清波塞纳河,忘情琼宇瑞吉峰。

都市水上威尼斯,造城更是鬼神工。

霜临红叶奥地利,浩月皎皎恰当空。

城堡依依骑士去,斗场凄惨人兽凶。

叹息桥头多无奈,许愿池旁痴者疯。

闪电之术鬼猖狂,战争狂魔响丧钟。

湖水深幽国王湖,王后何在层林空。

万千铜锁爱情桥,男女情丝永无终。

奥林匹克正兴盛,弗罗伦萨复兴风。

基督思想传五湖,骑士精神达四泓。

离家一瞬心似箭,归途旭日正升东。

试题分析:本题先要理解布莱克的这首《天真的暗示》的含义,本诗的内涵为:透过小的事物揭示大的道理,一段小的经历浓缩着生命的经历。也可以理解为于细微处发现事物的本质。所以写作时落笔要细,但立意要深。文章构思上应是以小见大。再结合要求,“我要在院中种下一株……”,这种下的一株植物要有象征义,它象征着美好的心灵、高尚的品质、崇高的追求等。另外“院中”也有其喻意,即“心中”,这样文章才能写得深刻。

点评:本题优点和不足都很鲜明,优点是既考查写作能力,也考查了理解分析的能力,选材很好,有利于考生将文章写得更加深刻,立意很高,还有命题形式很新颖,将文章的开头写出来了,其实就是规定了写作的方向。但文章材料中的分析“大自然里有无穷的奥妙等着我们去发现,去欣赏,尤其是各种美妙植物”有点浅,不符合诗人的原意,而且将文章的开头定死了,也不利于考生展示特长。

〔英国〕布莱克《病玫瑰》爱情诗鉴赏

〔英国〕 布莱克

玫瑰呀,你病了!

在风暴呼号中,

乘着黑夜飞来了

看不见的蛀虫。

找到了你的床,

钻进红的欢乐中,

他秘密的黑的爱,

毁了你的生命。

(飞白 译)

威廉·布莱克(1757—1827),英国诗人,版画家。自幼跟一位雕版画家当学徒,后来以刻制版画为生。他少年时代开始写诗,因无人出版,只好自己刻在铜版上出版。他一生的主要作品有《天真之歌》等五本诗集,他的诗以清新的歌谣体和奔放的无韵体抒写理想和生活,有热情、重想象,开浪漫主义诗歌的先声,成为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先驱。

布莱克是英国早期浪漫主义诗人,善于运用象征、比喻等手法来表达自己对人和大自然的感情。《病玫瑰》这首诗是写给他妻子的。她很爱诗人,但喜欢嫉妒,怀疑丈夫有外遇,布莱克因此写了这首诗来规劝她。

这首诗的动人之处在于诗人对妻子的真挚深沉的爱,他像兄长劝说小妹,又像医生劝说病人那样,婉转含蓄地道出了妻子的致命弱点。“玫瑰”一般是用来象征爱情和恋人的,诗人把妻子比作“病玫瑰”,并以此为题,可见他对妻子是一往情深、十分爱怜的,也为整个诗篇定下了基调。然后,用“蛀虫”来象征嫉妒,而嫉妒又是无影无形的,它的到来必定给妻子的心灵带来一片黑暗,使她平静的内心顿起波澜,“风暴呼号”! 这蛀虫得意于自己的栖身之所,伺机钻进了一颗深爱丈夫的赤红之心。诗到这里,可以说诗人已经很清楚明白地指出了“嫉妒”的害处——它对人的蚕噬是摸不着、看不见的。

但诗人又怕伤了妻子的自尊心,他设身处地站在妻子的角度把嫉妒看作是妻子自爱、自卫的手段,而这隐藏在内心的过分的自爱,会像人因充血而死一样反而会“毁了你的生命”。诗人小心翼翼,含蓄委婉而又情真意切地劝解了妻子,以“无我之境”尽抒“有我之情”。

整首诗用的都是比喻和象征的笔法:作者用病玫瑰来象征因爱之深而产生嫉妒和怀疑的妻子,用“风暴呼号”象征她得病之深重,用蛀虫来比喻可怕的嫉妒,用“红的欢乐”象征爱情的美满和幸福,用“秘密的黑的爱”象征因爱之深而产生的嫉妒而妻子又不能自知自觉。作者之所以这样写,是因为诗人对妻子的关怀、怜爱、而不愿伤害她对他的爱情。

总之,本诗除了语句感人之外,诗人的艺术功力是相当深厚的。全诗每句话都语义双关,内涵丰富而深刻,堪称“观劝诗”中的上乘之作。而丈夫对妻子的那份宽容、理解、爱护和帮助,更是感人至深。

这是一首歌颂女性美的抒情诗,诗中的女性是诗人的表妹威尔莫特夫人(Mrs Wilmot)。诗人在这一次的舞会上遇到这位穿着孝服的表妹时为其的美貌所倾倒,遂成此诗。诗人在诗中极尽赞美之能事,仰慕之情跃然笔端,尤其是诗中的一句“One shade the more, one ray the less/Had half impair'd the nameless garace”,颇有“增一分则太长,减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的神韵。在诗篇的末尾,诗人笔锋一转,由渲染外表的美丽转向颂扬心灵美,由表及里,深化了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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