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的节日
吃立节
“吃立节”是龙州、凭祥一带壮族特有的节日。据说中法战争时,当地壮族人民因忙于抗击外国侵略者而顾不上过春节,直到正月三十才凯旋而归。为了庆祝胜利,补过春节,当地人便把每年正月三十作一个节日来过,此后相沿成习。
歌婆节(歌墟)
壮族人民的歌婆节一般在每年农历的正月十五、三月初三、四月初八、五月十二举行。它是壮族地区传统性的群众活动。壮语称“窝埠坡”或“窝坡”。届时,青年男女从各地汇集在固定地点,每次一天或数天不等,一般有数百乃至数千人参加。各三五成群互相对唱,这一组同那一组问唱,那一对同这一对唱答,并多是触景生情、随编随唱。据文献所记,“歌墟”始于宋代,明代的“歌墟”已与今接近。
娅拜节
广西者宁、索乌的壮族每年4月属兔的那天,都要杀一头牛、一口猪、两只鸡和48条鱼,到娅拜山上祭奠壮族传说中的妇女娅拜,礼仪十分隆重。相传,娅拜是壮族山寨的头领,她率领百姓与压迫他们的官兵打仗,失败后被残杀。众人把她埋在高山之巅,并将此山定名娅拜山。每年到她遇难那一天,壮家人都要祭奠她,表达怀念之情。
苗族的节日
开年节
开年节是苗族人民的“春节”,也称作“客家年”。过年时,家家户户杀猪宰羊,烤酒打粑庆丰收,希望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按照风俗,苗族人民用对歌的方式表达他们对新年的祝福和希望。一大早,黔湘渝(贵州、湖南、重庆)边区五乡四镇的各族同胞就从四面八方赶到三省市交界的天星坡脚,用歌声表达迎新的喜悦。还要唱《开春歌》,歌词大意为思春、盼春、惜春、挽春等。
踩花山节
踩花山是苗族传统节日。云、贵、川等省苗族群众在农历正、二月间或四、五月间盛行踩山、跳场,源于青年男女的求爱活动。节日期间,青年男女对歌、跳芦笙舞、寻求配偶;老农们则来到花场地交流生产经验,传授生产技术,祝愿五谷丰登。居于山区的苗民在节日内还要进行斗牛比赛。屏边县的苗族还举办跳狮子和爬花杆的比赛。
苗族妇女缠头梳妆准备参加“四月八”庆祝活动
四月八
苗族传统节日,又称“亚努节”,传说这个节日起于明代。每逢农历四月初八,苗族同胞要举行吃黑米饭、喝米酒、唱大歌等活动,以纪念、凭吊传说中的古代英雄亚努。
此外,四月八还是布依族的节日,有称它为“牛王节”的,也有叫“牧童节”或“开秧节”的。每逢这天,人和牛都要吃“牛王巴”或糯米饭,并休息一日,表示对耕牛的慰劳。
贵州台江苗族同胞喜过独木龙舟节
龙船节
龙船节是流行于湘西和黔东南施洞、松桃一带的苗族节日。大都在农历五月初五进行。这天除了角逐龙舟外,还有跑马、斗牛、踩鼓等活动。
姐妹节
在贵州省东部清水江畔的苗家村寨,每年农历三月十五至十八日为苗家“姐妹节”。节日里,苗家按传统风俗都要吃“姐妹饭”。这种饭是用姑娘们在山上采集的野花和叶把糯米染成五颜六色后蒸成的。节日里还有热闹的斗牛场面和“游方”活动。 贵州苗族姊妹节举行“牛王争霸赛”、姊妹节竞渡赛龙舟
苗族人家欢度敬桥节 苗家“春社”日 浪漫相亲时 苗家欢度“新禾节”
藏族的节日
节庆
藏族普遍信奉藏传佛教,即喇嘛教。过去许多传统日均与宗教活动有关。藏历为阴阳合历,以“五行”(指木、火、土、金、水)阴阳配合十二生属系年,每60年一周,以阴火兔年(丁卯)为始年,月有大、小建,一般三年置闰;藏历元旦是最重要的节日。藏历正月十五,当地群众有观酥油花灯的习俗。4月15日纪念佛诞和唐文成公主入藏的吉日良辰,民间举行庆祝活动。藏族的节日还有萨噶达瓦节、雪顿节、花灯节和望果节。
藏历年 每年藏历正月初一。藏历年一般从藏历十二月就开始准备、置办年货,家家都要用酥油炸果子。除夕时打扫卫生,在大门上用石灰粉画出象征永恒符号,表示祝贺吉祥如意。云南的藏族除夕晚餐家家吃面团(类似于饺子),在面团里分别包有石子、辣椒、木炭、羊毛,每一种东西都有一种不同的说法,比如吃到包石子的面团,说明在新的一年里他心肠硬;而吃到包羊毛的面团者,表示他心肠软。正月十五,大部分藏区都要进行宗教法会活动。
“雪顿节” 每年藏历七月一日,原意为“酸奶宴”,届时家家都要制作大量的酸奶食用,后来又增加了演藏戏的内容。雪顿节很多人都要提酥油筒、茶壶、保温瓶,带上食品到风景优美的地方饮茶喝酒。
“望果节” 在每年秋收以前,过望果节时要互相宴请并进行各种野餐活动,以迎接秋收。还要过“沐浴节”、“降冬节”等传统节日。
苗族:
男子多用布包头,身穿短衣裤。苗族妇女的衣着美观、大方,大襟上衣绣有花饰图案,下身穿百褶裙,犹如开屏的孔誉尾,非常富有民族特色。苗族妇女的服饰是苗族人民智慧的结晶。
苗族妇女擅长纺织、刺绣、虹染,工艺精湛,深得国内外赞誉。 苗族是一夫一妻制,男女青年婚前有传统的社交活动。如"会姑娘"就是苗族青年自由恋爱的方式。
苗族有自然崇拜、祭祖习俗,部份人信仰天主教和基督教。苗族的传统节日是一年一度的花山节(农历正月初五举行,又名"踩花山"),这是苗族人民最盛的节日,节日期间,身着节日盛装的男女欢聚对歌,表演踩鼓、跳狮子和芦笙舞,热闹非凡。
恋爱:跳月也是苗族青年男女很喜欢的一种活动,一般在春秋两季的佳日举行,这种活动实际上是青年男女的择偶盛会。跳月时,男女青年酣歌狂舞,各选所欢,互相求爱,因此又被人们称为恋爱舞。皓月当空的夜晚,苗家的青年男女吹着芦笙,摇着小铃,唱着情歌汇集到了跳月场。小伙子们吹着芦笙排成一排在前面,姑娘们摇着小铃排成一排在后面,按传统的规矩和动作开始跳舞。在芦笙和铃声的伴奏下,队伍不断地变换队形和动作,时而结成几个大圆圈,时而变成花瓣状,时而穿梭来往,时而插花交错。共间夹杂着姑娘和小伙子的歌声,欢笑声和惊叫声,场面十分热烈。跳舞的时候,男女间可以嬉笑逗趣,小伙子可以把芦笙吹到姑娘面前求爱,甚至可以用舞蹈动作碰撞对方,以此逗趣。姑娘可以在舞蹈中用绿巾包裹的小花球投掷自己看中的小伙子,一次不行,可以投掷二次、三次。场内的人们跳累了,可以坐到场外休息,场外围观和休息的人们又来接着跳,这样轮流着一直跳到天亮。这期间,青年男女可以到场外的草棚里去吃东西、喝米酒,也可以坐在场外互相对歌,也可以跟刚刚结识的舞伴窃窃私语,谈情说爱,也可以邀约自己的恋人到场外的僻静处去互表衷肠,盟定终身。总之,一夜跳月下来,都有不少苗家姑娘和小伙子成为恋爱人。有的终成眷属。
3、婚丧、生育中的礼仪几禁忌:参加苗族的婚礼、丧礼,应和当地人一样,带点钱物表示祝贺或哀悼。在丧礼中,收到了客人的财物后,一 群孝儿孝女将向客人行跪拜礼敬酒,表示深深的谢意。客人不论喝多喝少,都要接过他们的酒杯,否则被视为无礼。
苗族妇女生了小孩以后,忌讳外人进入,特别忌讳穿雨鞋和孕妇进入。家有产妇,都要在门前悬挂一顶破草帽或在屋外岔路口插上一枝绿树枝,以示谢绝外人进入。如果不慎闯入产妇家,主人会端出一碗水让客人喝。客人应该把水喝干,切记不能把喝不完的水倒掉。如果客人穿着雨鞋闯入产妇家,临走时主人让客人把鞋脱下倒拎着出门,客人应尊重主人的请求。苗族习惯,产后3天之内闯入产妇家者叫"踩生",踩生者必须给婴儿取一个名字,做孩子的干爹、干妈。作为礼节,临走时还应留一点钱物给孩子,以后还要记住这个干儿子或干女儿。如果婴儿日夜啼哭或经常生病,苗族认为应该给婴儿寻找保爷、保娘。寻找保爷、保娘有两种方法:一是择算好吉日,在家等待,3天之内到家里来的第一个人,就是孩子的保爷或保娘;二是择吉日,背着孩子,抱着大公鸡,拿着香、纸等,到溪流桥边搭上新桥,等待第一个过往的行人。能够撞上苗族人家请保爷、保娘,据说是彼此的福气,客人不应拒绝,应接过孩子,说些祝福的话,给孩子取一个如意的名字,接受主人家的酒肉款待,临走时给孩子留下点财物做纪念。
回族:
元世祖忽必烈率军攻陷大理后,有不少中亚、西亚和新疆等地的回族军民和贵族来云南定居。元朝时在云南任平章政事,掌握全省军、政、财、文大权的赛典赤瞻思丁就是回族。
普遍使用汉语的语言、文字。住房、服饰等也与汉族大致相同。在云南农村的回民,除从事农业生产外,还兼营小商业和手工业,生产工艺水平都比较高。
绝大多数的回民信仰伊斯兰教,遵循教规,风俗不吃猪肉,以牛、羊、鸡肉为食。
回族节日主要有"尔仪"(开斋节)、"古尔邦"(宰牲节)和"圣纪"(圣会)等
节日:回族节日,主要有开斋节、古尔邦节和圣纪节三大节日。
开斋节,在伊斯兰教历十月一日。教历九月为斋月,封斋第29日傍晚如见新月,次日即为开斋节; 如不见新月,则再封斋1日,共为30日,第二天为开斋节。
古尔邦节,时间为伊斯兰教历十二月十日。
圣纪节,时间是伊斯兰教历的三月十二日。
礼仪及禁忌:
1、日常生活中的礼仪及禁忌:回族待人热情诚实,保持着讲礼貌的好传统。回族亲友相逢,以喜悦的面容相待,互道"色俩目"(即互相问好)之礼。
回族是一个非常好客而热情的民族,有着"持家从俭,待客要丰"的优良传统,重视待客礼节。当家里来了客人,主人立即起身相迎让座,献上香茶。当南主人与客人愉快交谈时,女主人则到厨房准备丰盛饭菜款待客人。就餐前,要先洗手。入席,谦让年长者如坐上席。上饭菜之前,主人首先要上盖碗茶。倒茶水时要当着客人的面将碗盖揭开,然后盛水加盖,双手捧递。这样做,一方面表示这盅茶不是别人喝过的余茶,另一方面表示对客人的尊敬。客人要起立,双手接茶盅。进餐时,上席长者先动筷子,其他人才能进食。席间,不说污言秽语,不挑剔食物,不要向碗里吹气,也不要用筷子在碗乱搅动,要小口进食。饮水时,不连接吞咽,不能对着杯盏喘气饮吮,要一口一口地慢饮。当客人道别时,回族总是满脸笑容,并一再挽留,一直将客人送出自家大门。 在回族村寨,当别人请你作客时,要答应他,不能随便谢绝。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应邀,要讲清原因,表示谢意。
回族的饮食禁忌颇多,主要有:进入清真寺忌抽烟。忌食猪肉以及凡有犬齿且猎食其他动物的猛兽,忌食自死动物,忌食动物的血液。禁止饮酒。在语言上,对食用的畜禽忌说"肥",而说"壮";忌说"杀",而说"宰";忌说"肉",而说"菜",如"牛菜""羊菜"。相互之间不用禁忌物来比喻。
蕴涵于回族民居文化现象上的一些禁忌和礼仪,为我们揭示了云南回族精神世界的底蕴。在许多回族家庭中尤其是老年人居住的房间里,是绝对看不到任何有人或动物的图画、雕塑的。回族建房是绝对不看阴阳、风水的,他们至多选择一下民居的朝向:如喜好坐北朝南、背阴朝阳,喜好平坦、宽敞、干燥,忌低洼潮湿和易遭山洪水流冲刷处。民居大门一般禁忌向西开,但也不是绝对的,在某种情况下(受到地形的限制),也可以变通。回族民居内部的布局分配体现"以西为贵",西房通常为老年人居住,西墙是老年人在家礼拜时面对的地方。当老年人做礼拜的时候,切忌旁人从正在礼拜的老人面前走过。
2、节日与祭祀活动中的礼仪及禁忌:回族节日,主要有开斋节、古尔邦节和圣纪节三大节日。
开斋节,在伊斯冀汤��乱蝗铡=倘站旁挛��拢�庹�9日傍晚如见新月,次日即为开斋节;如不见新月,则再封斋1日,共为30日,第二天为开斋节。
古尔邦节,时间为伊斯兰教历十二月十日。 圣纪节,时间是伊斯兰教历的三月十二日。
3、婚丧、生育中的礼仪及禁忌:回族婚姻一般实行族内婚,少数与其他民族通婚者,原则上要求对方随回族习俗生活。斋月一般不结婚。
回族把人的去世称做"归真",实行土葬、速葬、薄葬。土葬送葬时众亲友争抬"金匣",不穿孝衣,不戴孝帽、黑纱,不哭丧,不鸣鞭炮,不搞吊孝活动。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台江县被称为“苗疆腹地”,文化部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台江县入选项目有3个:苗族古歌、苗族姊妹节和反排木鼓舞。
苗族古歌是苗族古代先民在长期的生产劳动中创造出来的史诗。全诗属五言体结构,押苗韵。诗中大量运用比喻、夸张、排比、拟人、反问等多种修辞手法,通过丰富奇妙的想象塑造了100多位有名有姓的人物,生动地反映了苗族先民对天地、万物及人类起源的解释和人们艰苦奋斗开创人类历史的功绩,充满了浪漫主义和理想主义色彩。古歌虽然在苗岭深山代代相传了几千年,却一直藏在深山人未识。新中国成立后,田兵、唐春芳、今旦、马学良等民俗学家经过反复搜集、整理,于上世纪末出版了不同版本的苗族古歌。
古歌保存着完整的苗族活态文化体系,表现了万物有灵、生命神圣、众生平等、人与自然共存共荣和谐发展的哲学思想,与广大苗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思想感情密切相关。由于苗族没有自己的文字,古歌传唱实际具有传承民族历史的功能。因此,演唱古歌时有较严格的禁忌,一般都是在祭祖、婚丧、节庆等重大活动中才能演唱,分客主双方对坐,采用盘歌形式问答,一唱就是几天几夜甚至十天半月,调子雄壮而苍凉。传承古歌的方式也较严谨,有祖先传授、家庭传授、师徒传授、自学等几种。
台江县为了将“苗族古歌及古歌文化”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于2001年成立了“台江县苗族文化保护委员会暨申报世界遗产委员会”。通过几年的努力,台江县已收集到的苗族古歌有5大组、近6万行、近30万字,编写、出版了以苗族古歌为主的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文本《苗人的灵魂――台江苗族文化空间》一书。侗族:侗族的文化艺术丰富多彩、有“诗的家乡,歌的海洋”之美誉。侗族诗歌的韵律严谨,题材广泛,情调健康明朗,比喻生动活泼。其中抒情诗歌优美细腻,真挚热情。;叙事诗歌委婉曲折,含意深长,是侗族民间文学的一项极为珍贵的文化遗产。诗歌歌词多以人类起源、民族迁徙和习惯法为题材,具有史料价值。以《珠郎娘嫫》、《莽岁》、《三郎五妹》等流传最广。音乐曲调既多又美。一领众和、多声合唱的“大歌”声音宏亮,气势磅礴,节奏自由。琵琶歌,因以琵琶或加“格以琴”(侗语称ki212,俗称牛罢腿)伴奏而得名,曲调欢快流畅,为侗族所特有。民间的故事传说,题材广泛,形式多样,情节曲折,引人入胜,表现手法富于浪漫性,体现了侗族人民丰富的想象力和追求光明、战胜邪恶的善良愿望。侗戏是由原有的叙事说唱发展起来的,始于19世纪初,相传是黎平侗族吴文彩(约1798~1845)所创。台步简单,动作纯朴,曲调唱腔多样。演唱时,用胡琴、“格以琴”伴奏,击锣钹鼓闹场,着侗装,不画脸谱,富有浓厚的民族色彩。侗族民间舞蹈,有“哆耶”、芦笙舞和舞龙、舞狮等。“哆耶”是群众性的集体歌舞,或男或女,彼此互相牵手搭肩,围成圆圈,边走边唱。芦笙舞是由舞者吹奏芦笙边吹边舞的集体舞蹈。乐器除上述者外,还有侗笛、唢呐等。手工艺品有挑花、刺绣、彩绘、雕刻、剪纸、刻纸、藤编、竹编。刺绣是侗族妇女擅长的工艺,她们有服饰上刺绣各种图案花纹、人物、禽兽、花卉、草虫,形象生动,色彩绚丽而调和。银饰有颈圈、项链、手镯、耳环、戒指、银簪、银花。纺织品有侗锦、侗帕、侗布。先用靛染,后涂蛋白的“蛋布”,颜色鲜亮,为侗族固有衣料。
侗族擅长石木建筑,鼓楼、桥梁是其建筑艺术的结晶。鼓楼为木质结构,以榫头穿合,不用铁钉。有三、五层以至十五层,呈4面或6面8面倒水,高4~5丈,飞阁重檐,形如宝塔,巍峨壮观,是族姓或村寨标志,也是公众集会的议事场所。风雨桥是石墩木桥,长廊桥道,桥亭重瓴联阁,雄伟壮丽,以三江县的程阳桥最负盛名,已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单位。
风俗习惯
侗族人民大都穿自纺、自织、自染的侗布,喜青、紫、白、蓝色。男子装束,近城镇者与汉族无异,唯边远山区略有差别,穿右衽无领短衣,着管裤,围大头帕。有的头留顶发。妇女装束各地互有差别,有着管裤、衣镶托肩、钉银珠大扣、结辫盘头者;有衣长齐膝、襟边袖口裤脚有滚边或花边、挽盘发者;有着大襟衣、大裤管、柬腰带、包头帕、挽头髻者;有着对襟衣、衬胸布、围褶裙、系围腰、着脚套或裹绑腿、髻插银椎者;有宽袖大襟、衣滚绣有龙凤花卉、长裙过膝,梳盘发者;也有着汉装者。一般都喜欢戴银饰。
侗族人民的饮食以大米为主要食物,平坝地区以粳米为主,山区则多食糯米。普遍喜食辣椒和酸味。自行加工的“醅鱼”、“醅肉”,贮藏十数年不坏。用油茶待客,是侗族人民的一种好客习惯。侗族的村落依山傍水,以南部地区最富有特色。村头寨尾多蓄有古树,溪流上横跨“风雨桥”,寨中鱼塘四布。按族姓聚居,鼓楼耸立其间。住“干栏”房,楼上住人,楼下关养牲畜和堆置杂物。
“月也”,是这一村群众到另一村作客,并以吹芦笙或唱歌、唱戏为乐的社交活动。农闲斗牛,是集体娱乐之一。届时老少咸集,人山人海,欢声四起,锣鼓喧天,铁炮震动山谷。有外寨客人途经本寨,则阻之于寨边,以歌对答,谓之“塞寨门”。“行歌坐月”又称“行歌坐夜”,是青年男女进行社交和谈情说爱的通称。北部侗族地区称为“玩山”,青年男女在劳动之余,三五成群,相约在山坡上对唱情歌。南部侗族地区称“走寨”,或称“走姑娘”,晚上姑娘们结伴在屋里作针线活,客寨男青年携带乐器前来伴奏对唱,互相倾诉爱情,深情时男女互相“换记”(送礼物)定情,约为夫妻。三江县富禄等地侗族群众常于夏历3月3日或2月2日汇集于广坪上,用一特制火包冲一铁环腾空而起,降落时,让大家抢夺,获得者受重奖,叫做“抢花炮”。
侗族婚姻为一夫一妻制。姑舅表婚较为流行,姨表兄妹和辈分不同的不能通婚。女子婚后有“坐家”(即“不落夫家”)的习俗。解放前,侗族的社会基本单位是封建家长制的父系小家庭。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低于男子,妇女禁触铜鼓;男人或长辈在楼下,不准上楼。侗族姑娘在婚后才能享受父母和自己积累的“私房”以及分得少量的“姑娘田”、“姑娘地”。男子继承家业,无继承人的可招赘养子。
丧葬一般同汉族,行土葬。个别地区还有停葬习俗,人死入殡后将棺材停放在郊外,等本族与死者同年同辈的都死亡以后,才一同择日安葬。
宗教信仰与重要节日
信仰多神,崇拜自然物,古树、巨石、水井、桥梁均属崇拜对象。以女姓神“萨岁”(意为创立村寨的始祖母)为至高无上之神,每个村寨都建立“萨岁庙”。以鸡卜、草卜、卵卜、螺卜、米卜、卦卜测定吉凶。
侗族的节日以春节、祭牛神(农历四月初八或六月初六)、吃新节(农历七月间)较为普遍。有些地区还有在十月或十一月过侗年。由于民族之间的交往,侗族还有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节。
苗族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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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1902—1988)中国作家,历史文物研究家。原名沈岳焕,笔名还有小兵、懋琳、炯之、休芸芸、甲辰、上官碧、璇若等。湖南凤凰人。苗族。小学毕业后长期在土著军队生活。1923年到北京靠自学从事文学写作。1926年开始发表作品,并与胡也频一起编辑《京报副刊》和《民众文艺》。1927年到上海吴淞中国公学任教。1928年与胡也频、丁玲先后编辑《红黑》杂志,并参加新月社。1930年任教于青岛大学。1934年主编北平《大公报》副刊《文艺》,次年主编天津《大公报》副刊和《益世报》副刊。抗战期间,在昆明西南联大任教。抗战胜利后,任北京大学教授。三四十年代期间,与杨振声、朱光潜等,集合平津一带的作家从事文学活动,形成较为一致的艺术追求和文学倾向,因而有“京派”或“京派作家”之称。沈从文是有名的多产作家,作品有《鸭子》、《蜜柑》、《阿丽思中国游记》、《神巫之爱》、《阿黑小史》、《月下小景》、《记丁玲》、《从文自传》、《八骏图》、《湘行散记》、《边城》、《长河》等小说、散文、文论、自传、通信的集子70多种。作品内容十分广泛,有表现少数民族风情的、有描写土著军队生活的、有刻画备受残害的农民形象的、有抨击虚伪丑恶的城市绅士和知识阶层的等等。写得最为出色的是闭塞荒僻的湘西地方的风土人情;作品中充满了迷人的风光、淳厚的民风、神秘的原始生活以及强悍的民族气质和蛮性力量,以及人们无法掌握自身命运的忧伤和感慨,具有浓厚的湘西地域的独特风采。中篇《边城》为其代表作。他的作品在艺术上除了注意细节描写的真实性外,还吸收浪漫主义手法,浸透抒情诗的气氛,创造出富有诗情画意的牧歌意境。这对后来的一些湘籍和非湘籍作家产生过较深影响。1957年以后,沈从文放弃了文学生涯,在中国历史博物馆、故宫博物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等单位从事古代文物和工艺美术、文化史的研究。所编撰的如《中国丝绸图案》(与王家树合编)、《唐宋铜镜》、《龙凤艺术》、《中国古代服饰研究》等,多为很有学术价值的专门著作。
项崇周(1856年—?)又称项四,苗名称年四,云南麻栗坡人,我国近代史上著名的抗击法国殖民者入侵的民族英雄。项崇周出生于贫苦的苗族雇农家庭,世世代代定居于云南边境麻栗坡猛洞野猪塘。项崇周生活和成长的年代,正是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把中国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时代,项崇周深感切肤之痛。1884年(光绪十年),28岁的项崇周联络苗、瑶、壮、傣各族青年,在猛洞举起了武装抗法斗争的旗帜。他们偷袭敌人的营房,使敌军通宵难安,伤亡不断。法国侵略军不甘心失败,他们恼羞成怒,以疯狂屠杀无辜百姓来进行报复,项崇周与猛洞的乡亲们对敌人血洗村寨的暴行愤慨万分,决定痛惩这些殖民者。他把各村各寨的群众发动起来,充分利用地利、人和的优势,砍伐竹子,削制了大量的竹签,在侵略军来往必要的道路上,挖掘了许多深坑,在坑里插满尖锐的竹签,坑上搭盖树枝草皮等伪装物,等待法国侵略军自投罗网。项崇周还命令善于狩猎的群众,在道路两旁的草莽树丛中,暗中遍布机弩,所有的机弩都涂上了由剧毒物熬成的毒汁,无论是人是兽,只要被毒弩射中,即使稍微被擦破一点皮肉,都会立即丧命,就这样,项崇周率领士兵和众多乡亲,给了侵略者一次又一次沉重打击。大长了人民的志气,大灭了敌人的威风。从此,项崇周和他领导的抗法人民武装的声威令法国侵略军闻风丧胆。
为了稳住阵脚,恢复元气,法国侵略者就改变战术,要求同项崇周进行停战和谈。项崇周鉴于停战言和既可使抗法人民武装借此得到调整,充实提高战斗力,也有利于边境各族人民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发展生产,就同意了法国侵略者的请求。
1886年(光绪十二年),双方派出代表,在马关县境的一条小河边进行了停战谈判。经过多次唇枪舌剑,终于达成协议。法国侵略军被迫同意放弃侵占的猛洞一带74平方公里的土地;并划定疆界,在确定的国境线上竖立起72道界碑;双方还依照中国的传统习俗,宰鸡杀狗,歃血盟誓,规定双方从此不得逾越。这一用边疆人民热血换来的胜利协议,在中华民族的史册上写下了光辉一页。人们为了纪念这一胜利,特将谈判地的边境小河命名为“赌咒河”,并一直沿用至今。
法国侵略者的武装入侵失败,政治阴谋破产后,又企图通过金钱收买的办法来实现其侵略目的。1894年,法军以马队驮载大量银币到猛洞找项崇周谈判,提出以高价购买猛洞的一块地皮,只要愿意,即使是一张牛皮那样大的地皮,都可以付给数十万银元。但贫苦农民出身的项崇周一眼就看穿了帝国主义者的险恶用心,他大义凛然,在巨大诱惑力的金钱面前,毫不动心,严正地拒绝了侵略者所谓买地的要求,并将满桌的银币抛掷于地,勒令其搬走,立即驱逐出境。
法国侵略者的各种入侵手段一一遭到项崇周领导的坑法战士与人民的挫败后,就对项崇周恨之入骨,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采取比武、暗杀等手段,妄图杀死项崇周,但均未得逞。项崇周自从率领人民从侵略者手中夺回猛洞,经过多年的辛苦经营,不仅边防固若金汤,而且生产恢复,经济繁荣,项崇周实际上已成为这一地区人民公认的领袖。1895年初,项崇周把从法国侵略者手中夺回的猛洞归献给清王朝。清王朝接受这一请求后,特委项崇周为“边防团练营管带”,负责麻木头坡、马关、河口三地国境线的边防,并将猛洞命名为“归仁里”,赐予项崇周为世袭衣禄地,以表彰项崇周和边境各族人民赶走法国侵略军、收回失地归献祖国的义举。项崇周担任“边防团练营管带”之后,带领三百多名团丁驻防在麻栗坡一马关一河口边防线上,忠于职守。法国侵略军经过多次惨痛的教训,已被项崇周的声威所镇服,既不敢无故寻衅,也不敢染指其防区的一草一木。十余年间,这条边境线上一直相安无事,这一地区的各族人民也过着和平安静的生活。为了嘉奖项崇周镇守边疆的功绩,光绪三十四年(1908),清政府赐他锦旗一面,上书“苗中之豪杰,兵防如铁桶”十个大字。更为可贵的是,项崇周做官后,依然保持劳动人民的朴素本色,除办公事外,很少穿戴顶带官服;平时无事,照旧下田干活,以至远处之人来找“项四大人”办事,当面相遇还不知道他是赫赫有名的项崇周。
陶新春(1825—1867)原名陶正春,又名陶虎,贵州威宁人,太平天国革命时期黔西北苗族人民起义的著名首领。陶新春出生于一个世代农奴家庭,父亲受尽了土目的百般折磨,过早死去,母亲王氏改嫁到巴拉寨的农奴熊家,陶新春也随母亲到了熊家。他们身为农奴,生活极为悲惨,苦难的遭遇在他心埋下了仇恨的种子,促使他率领各族人民奋起反抗。1860年陶新春领导的起义军消灭了七星关的敌人,占领七星关,缴获了大量的武器。这次胜利大鼓舞了群众的斗志,起义军的声势日益壮大。威宁、大定、毕节地区的彝族、布依族人民纷纷参加起义军,张油客、谢三火炮也从喜乐带领一支起义军前来参加,苗、汉两支起义军的联合,成为黔西北各族人民联合起义的强大武装力量。1861年秋,陶新春在猪拱箐建立了农民政权,自任统帅,并仿效太平军设立了军师、将军、经略、宰辅、巨乡、礼师等职,分管军政事务;实行“垦土种田”制度,使粮食生产连年增加;开辟了商业贸易场,实行“互易通市”政策,粉碎了敌人的经济封锁;并兴办教育,招徕技艺工人,这些措施,使起义军在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胜利,根据地各族人民团结一致,秩序井然,被誉为“铁筒江山”。
陶新春领导的起义军经过1862年至1866年的斗争,取得了一系列的胜利。清朝统治者对起义军的声威日益畏惧,1866年4月,调集滇川黔三省的兵力向猪拱箐大举进犯,血腥镇压起义军。陶新春据敌情进行了防御部署。1867年正月,岑毓英在镇雄镇压了李开甲、漆老新领导的起义军之后,又到毕节秘密召集了曾经投靠起义军的土目为他提供内情,2月9日,他亲自带领清军,乘黑夜突然偷袭了吴家屯,起义军措手不及,死伤甚重,吴家屯失守。岑毓英又调集重兵包围红严尖山,起义军英勇反击,但在重兵围困又无援军的情况下,阵地失守,德高望重的军师基哉壮烈牺牲,给起义军带来重大损失。6月,岑毓英又集中兵力向猪拱箐发起猛攻,陶新春率领起义军与敌人进行了四个多月的激战,击败了清军的大举进犯。岑毓英在武装进攻遭到失败后,又采取阴谋手段收买起义军中的叛徒。在叛徒王长毛的告密和预谋下,6月19日,岑毓英趁起义军在卯时换班吃饭之机,偷袭猪拱箐营地。在众寡悬殊的情况下,根据地陷落,陶新春等首领被敌人包围。陶新春的弟弟陶三春等人历尽艰险冲出重围,转移到海马姑与当地义军共同战斗,因海马姑孤立无援而陷落,陶三春被敌人杀害。陶新春等首领被俘后,押解到黔西城,9月初被敌人杀害。余部继续坚持斗争达四五年这久,直至1871年才在敌人的镇压下失败。
陶新春领导的苗、彝等民族共民参加的起义虽然失败了,但他中国少数民族革命史上谱写了光辉的一页,这次起义中太平天国革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陶新春不愧是苗族人民的优秀代表,他和他的战友们的英雄业绩,将永远受到人们的敬仰。
张秀眉(1823—1872)贵州台拱(今台江县)人,清朝咸丰同治年间黔东南苗族农民起义领袖。张秀眉出生于一个苗族农民家庭。在张秀眉十一二岁时,父母都先后身染重病去世,孤苦伶仃的张秀眉与哥哥相依为命。为了生存,只得到地主家里起早贪黑劳动,过着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悲惨生活。1851年1月,洪秀全在广西金田领导了太平天国起义,这一消息迅速传到贵州东南山区,心中埋藏着满腔仇恨的张秀眉以洪秀全为榜样,挺身而起,投身于反清斗争洪流。1855年,台拱南界高坡数千苗民因请求清王朝减轻苛征重索而遭到拒绝和镇压,群情激愤,冲人台拱城内,杀死了黄平州知州,向清政府提出永远取消种种苛征重索、退还被汉族地主强占的田地房屋的严正要求。张秀眉审时度势,认为时机已经成熟,于是他与苗族各寨议定起义,用刻木和鸡毛、火炭传传令各寨。顷刻之间,贵州东南的千里苗疆,群起响应,张秀眉领导的持续十八年之久的轰轰烈烈的贵州苗民起义在台拱地区爆发。
张秀眉率领起义军驰骋贵州东南,纵横七八百里,并在台拱地区建立政权,开创根据地。仅三年多时间,就占领了贵州东南的千里苗疆,兵锋直指贵阳,使清王朝在贵州的统治处于风雨飘摇之中。他还数次出兵攻打湖南,使湘军首尾难顾。
张秀眉自称大元帅、将军等武官,并设管理地方政务的文官,建立一套较完善的政权机构;将所有屯田与汉、苗地主的田地分给贫苦农民使用,农民收获后,除交纳公粮外,其余全归自己;实行奖励垦荒、保护商业、组织集市贸易等政策措施,制定一系列维护穷苦人民权利的、有利于各族人民团结反清的法令和措施,使以台拱为中心的千里苗疆秩序井然;建立了一支拥有相当数量的勇猛善战的常备军,把全体农民编为后备军,平时生产,战时参战,建立牢固的军事基础。
张秀眉领导的苗族起义军与各地起义军协同作战,沉重打击清王朝在贵州的统治,因而清政府认为张秀眉是“苗疆祸首”。
1864年,太平天国及各地起义先后被清政府镇压,清政府便集中兵力镇压张秀眉领导起义。1866年到1867年,清政府派大批湘军进入贵州,并于1868年正月攻陷了号军在黔东的几个重要军事点,使张秀眉建立的根据地失去了屏障。张秀眉为了援救号军,就率军攻打湘军后方,向湖南晃州厅、沆州府大举进攻,有力地支援了号军。但在回师途中被清军拦截,战败而归,起义军根据地的门户——寨头也被湘军攻陷。但张秀眉并不胆怯,于5月率领起义队伍大举反攻,在战斗中利用险要地形、运灵活机动的分兵作战战术,使湘军一日数十警、一地数十战,处于被动挨打的境地。于是,清政府又增调湘军进入黔东,向起义军根据地发起疯狂进攻,1869年攻陷镇远府及众多苗家村寨,起义军被迫向西撤走。湘军恃胜骄横,一味冒进,三月,攻陷了施秉县城后,即刻趾高气扬地向施秉西南的瓮谷陇地区进犯。张秀眉抓住时机,利用这里险要的地势,预先设下伏军,伺机歼敌。当湘军拥入埋伏圈之后,一声炮响,起义军喊杀之声震天动地,滚右、檑木、飞炮像山洪似的倾泻而下,打得敌人颅开血溅,全歼湘军一万六千五百余人,取得了辉煌的胜利。
1870年10月,起义中心台拱被清军攻占,1871年4月,凯里城被攻下。张秀眉领导的起义军弹尽粮绝,陷入重重包围。但他英勇无畏,于1872年2月号召起义军在乌鸦大坡与敌人决一死战,由于众寡悬殊,起义军虽然浴血抗击,乌鸦大坡各寨还是被敌人攻破。4月,张秀眉退至乌东山,湘军穷追猛扑过来,张秀眉视死如归,率领义军战士与敌人殊死奋战,往来冲杀,最后力竭,被清军俘获。5月,张秀眉在长沙壮烈牺牲。他领导的轰轰烈烈的苗民起义就这样被清王朝镇压。
苗族人民的优秀儿子、杰出的英雄张秀眉领导的贵州苗民大起义虽然失败了,但他在中国农民革命战争史上谱写的光辉灿烂篇章,在我国近代少数民族的革命斗争中立下的卓越历史功勋,永远值得人们怀念。苗族人民怀念英雄,流传的史诗《十八年反政》、《英雄张秀眉》等在民间传唱。
苗族节庆 苗族 苗族民俗 中国教育
<摘要> 踩花山是境内苗族人民的盛大传统节日,一般在每年农历正月初一、初三、初六这几天举办。凡有苗族居住的各县,这几天都要立花杆,举行隆重的踩花山活动。这既是苗族男女青年谈情说爱的好时机,也是苗族人民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的重要场所。苗家男女老少,穿金戴银,从四面八方赶到花杆脚下,吹芦生、弹响蔑、跳脚架、耍大刀、斗牛、摔跤、斗画眉、爬花杆。 打背节流行于境内富宁县的部分地区,于每年农历正月初三到十五这几天举行,是苗族男女青年的节日。
苗族有739万多人,主要聚居在贵州省的南部和湖南省的西部。云南的苗族有896万余人,主要分布在文 山、红河两个自治州和昭通地区。大多数苗族是从明代以后从湖南、贵州迁入云南的。
苗族的历史悠久,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定居在湖南洞庭湖和沅江流域一带,从事渔猎和农业生产。后经过历 代不断地迁徙进入西南地区。苗族自称“蒙”,云南的苗族有八个冠以“蒙”的自称单位,解放后统一称为苗 族。苗族居住分散、支系较多,有青苗、花苗、白苗、独角苗等。
苗族的服饰各地不完全相同,男子多用布包头,身穿短衣裤,但苗族妇女的穿戴普遍比较讲究,尤其是盛装,极为精美,花饰很多,有的裙子有四十多层,故名 “百褶裙”。衣裙上面绣制的各种图案,古色古香,异彩纷呈。妇女擅长纺织、刺绣、蜡染、工艺十分精湛。
苗族历来以能歌善舞闻名遐迩。苗族的歌曲调较多,如质朴庄重的古歌,豪迈奔 放的飞歌,缠绵动听的情歌,还有酒歌,丧歌等,无不各具特色、韵味无穷。每年农 历5月5日的“踩花山”是全省苗族最盛大的节日,届时男女青年欢聚对歌,选择佳侣, 并举行吹芦笙、跳芦笙舞、踩鼓、爬花杆等活动
苗族起源于黄帝时期的“九黎”,尧舜时期的“三苗”。“九黎”是五千多年前居住在黄河中下游的一个部落。后与黄帝部落发生战争,失败后退入长江中下游,形成“三苗”部落。在四千年前,以尧、舜、禹为首的北方华夏部落与“三苗”发生战争,“三苗”被击败。从此,“三苗”部落分崩离析。
“三苗”失败后,一部分被驱逐到“三危”,即今陕甘交界地带,后又离开“三危”向东南迁徙,经过很长时间逐步进入今川南、滇东北、黔西北等地,形成后来西部方言的苗族;留在长江中下游和中原的“三苗”后裔,其先进的部分逐渐与华夏族融合。其发展较慢的部分,商周时被统称为“南蛮”,居住汉水中下游的,被称为“荆楚蛮夷”。后来,荆楚蛮中先进部分逐浙发展成为楚族,建立楚国;后进的部分,继续迁入今黔、湘、桂、川、鄂、豫诸省毗连的山区,成为今日东部、中部方言苗族的先民。
自秦汉至南北朝时期,苗族的分布更广。东至淮河流域,西到今四川大部分地区及贵州中西部,即当时的巴蜀、夜郎、牂牁,纵横数千里,而以今之湘、鄂、川、黔四省边区最多,是当时全国苗族分布的中心。其中又以黔中(今川东南及黔北边境)、武陵(今湘西、黔东之大部)两郡较多。在武陵郡中,又以沅江流域的苗族最多,是当时所谓“五溪蛮”的主体民族。汉代迁入黔西北的苗族,在彝文《夜郎竹王》中就有记载,不过人数很少。迁入贵州中南部的苗族,从近几年贵州考古工作者在这一地区发掘的许多苗族岩洞葬的研究中得知,大致始于两晋之时。近几年来的民族调查,发现这一带有些苗族追述族谱长达五十多代人,与上述考古材料相近。
唐宋时期,苗族的分布有较大的变化:一方面是汉水中下游以东至淮河流域的多数苗族已逐步汉化而消失;另一方面是移入贵州的苗族进一步增多,逐步成为全国苗族分布的中心,同时开始进入云南(滇东北除外)。据彝文史籍记载,唐代长庆、大中、咸通年间,云南南诏军队数次侵扰播州时,曾俘掠了数万苗族和仡佬族到云南作奴隶,说明当时黔北苗族相当多。贵阳以西至镇宁、关岭、贞丰一带,晋代时设牂牁郡,为大姓谢氏世袭统治。到了唐代,牂牁分裂为东西二部,其部民遂被称为“东谢蛮”和“西谢蛮”,元明两代则称作“东苗”和“西苗”。在黔南惠水、长顺直到黔桂边境,近几年发现了许多苗族岩洞葬,经鉴定,除部分是魏晋南北朝的以外,大部分都是唐宋至明代的遗物。
这一时期,“苗”的称呼在唐人樊绰《蛮书》、宋人朱辅的《溪蛮丛笑》和《宋史》等书中已开始出现。贵州已逐步形成全国苗族分布的中心,不过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当时这一情况并不为人所知。
从元明到清初,由于封建王朝大力经营西南,在各民族地区逐步设流官治理,对各省具体情况的了解进一步深入,贵州苗族很多的事实遂渐披露于世。又由于湘西、鄂西、川东苗族的大量汉化,于是贵州作为全国苗族分布中心的地位就更加突出。人们根据苗族居住的地理环境,以及苗族各部分服饰颜色、式样的不同,分别将其称为高坡苗、平地苗、长裙苗、短裙苗、红苗、黑苗、花苗、青苗、白苗等,名称多至数十种,因而有“百苗”之说。
苗族社会的发展是从原始社会直接过渡到封建社会。但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发展长期以来十分缓慢而又极不平衡。贵州设治较晚,又远离文化发达的中原地区,因此,苗族社会的发展,比湘西、鄂西、川东一带的更为迟缓。秦汉至两晋时期,湘西桃源、沅陵一带苗族已开始出现强大的部落首领。南北朝至唐宋时期,沅陵、辰溪、溆浦以北、汉水流域以西直到川东巴峡的苗族,出现了许多强大的封建主,并受到封建中央的赏赐,加官进爵;社会经济有的与汉族完全一致,父系氏族的鼓社制和农村公社的议榔制,是当时主要的社会组织,在外部,则受他族奴隶主和封建主的统治或羁縻:居于黔东北者受思南、思州田氏领主的控制,在黔北则为播州杨氏领主的属民,在黔西北受罗甸国奴隶主的统治,在黔南受龙、方、张、石、罗五性领主的羁縻,在贵州中部,受宋氏领主的制约。这些首领统治下的苗族,有的沦为奴隶,有的沦为农奴,有的成为依附民。有的虽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但形式上仍依附于外族统治者,被称为“羁縻蛮地”。有的完全保持了自己的独立性,被称为“生蛮”。
元明两代到清代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前后,封建王朝一方面分封各族首领(包括征蛮有功的汉族将吏)为土司,以统治各族;另一方面又直接派流官以控制土司,实行土流并治。由于汉人进入苗区的增多,汉文化的促进作用加强,苗族社会的封建化得以加速,阶级分化开始明显。这时期,苗族中也出现了一些中小土司,如雄据于紫云、长顺一带的金竹安抚司及平越杨义长官司的金氏,黎平亮寨长官司龙氏,以及雄据于八寨(今丹寨)和都匀一带的夭坝安先司夭氏,承袭时间各有数百年之久。在黔东铜仁、松桃和黔北务川、道真等县苗族中,出现了一些当时被称为“富苗”的地主。明万历年间(公元1573—1619年),铜仁府罗金寨苗族地主吴老夭,有钱有势,“久为诸苗雄长”称霸湘黔边境,湘西、黔东北各县不少都投靠他。今黔东黄平、凯里、施秉、镇远等处,也出现不少“富苗”。;其中凯里的阿溪,广有钱财,到处放高利贷。甚至贿赂省内监军总帅,借势凌人。贵阳附近各州县,苗族内部的阶级分化也开始明显,出现了一些较大的部落酋长。元泰定二年(公元1325年),今贵定平伐苗族大首领的娘率部民十万户归顺元朝。到了明代,平伐地区设了流官,但苗寨 仍由苗族土司治理。社会经济有了发展,有了集市贸易,促使土地买卖关系进一步民展起来。
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后至鸦片战争前,苗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封建化加强了,地主经济继续发展。今黔东南雷公山区相继出现了地主,完全进入了封建社会。如咸同年间台拱厅巫生寨的欧养生和五岔的潘老马、丹江厅掌批寨的绍伯寡,都是当时比较有名的地主。黔中南贵阳、龙里、贵定、惠水等地的苗族中也有地主出现,他们大量购买土司、屯军和农民的土地山林,从而成为“殷实之户”。
近代以来,苗族地主经济继续发展,有些地区如黔东南、松桃、务川等地苗族地主,有的还占有年产数千挑至万挑稻谷的田地。不过,从总的情况看,由于历史、地理、民族等多方面的原因,苗族地主经济的发展并不充分。在许多苗族聚居区的阶级结构中,都存在着两头小中间大的现象,即地主富农少,中农多,贫雇农少。除个别大地主外,一般地主占有田地年产谷仅二百担(每担一百二十斤)左右,经济力量很薄弱;地主中多数人也没有完全脱离生产。在苗族杂居区,地主绝大多数都是汉族和其他民族,苗族人民几乎全是贫雇农,地主富农仅是极个别的人家。
苗族人民有反压迫反剥削的光荣传统。从商周到民国,数千年来斗争不息。从唐宋起,贵州苗族有记载的斗争不少。多是受湘西、川东苗族斗争的影响而爆发。
元明时期,随着中央王朝势力的深入,民族压迫之加剧,贵州苗族人民的起义逐渐增多。仅明代的斗争就有百余次,有的规模很大。如正统十三年到景泰二年(公元1448—1451年)的全省各族人民起义,明朝动用了二十多万大军镇压,历时三年。苗族是这次斗争的主力。以韦同烈为首的黔东清水流域和贵定、福泉一带的苗族农民军,据香炉山一直坚持到最后。天顺元年至三年(公元1457—1459年),龙里、贵定、八番(惠水)、平越(福泉)等处“十三番”苗族首领干把珠领导的起义,也曾震动一时。嘉靖十七年至三十年(公元1538—1551年)龙许保领导的黔东北和湘西的苗族起义,长达十四年之久,先后抗击明年十六万之众。
清代苗族起义同样很多。其中规模最大的有三次:第一次是雍正十三年至乾隆元年(公元1735—1736年)发生的“雍乾起义”,***是包利和红银,起义范围遍及黔东南地区,抗击了七省清军数万人的残酷镇压;第二次是乾隆六十年到嘉庆元年(公元1795—1796年)石柳邓、吴八月等领导的“乾嘉起义”,范围扩及松桃、铜仁、印江和四川秀山酉阳和整个湘西苗区,抗击了七省清军18万人的进攻;第三次是张秀眉、柳天成、陶新春等分别领导的“咸同起义”,发生于咸丰五年(公元1855年),终于同治十二年(公元1872年)。起义范围以贵州为中心,波及湘西、川南、桂北和滇东,延续了18年,影响十分深远。这三次起义间隔都是60年,因而苗族民间有“三十年一小反,六十年一大反”的说法。
民国年间,贵州苗族人民参加了国共合作的北伐战争。当时被编为国民革命军第九第十两军的黔军,就有许多松桃、铜仁和天柱、锦屏一带的苗族、侗族官兵,他们在战争中屡挫强敌,功勋卓著。抗日战争时期,1942年黔东清水江流域的苗侗两族发动“黔东事变”,反抗国民党暴政。次年,贞丰苗族联合布依起义,两次下县城。望谟苗族、布依族在熊亮臣领导下,得到党的帮助,在麻山乡一带开展游击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当时活跃于滇黔边区的滇桂黔边纵队(简称边纵)第三支队,活跃于云南宣威和贵州威宁的边纵第六支队和威宁游击团,都有许多苗族参加。松桃苗族人民成立了“边胞支队”,在松桃和湘西开展革命游击战争。贵州苗族人民在推翻国民党统治的斗争中,作出了很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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