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精神"是什么意思?有什么来历?

"骑士精神"是什么意思?有什么来历?,第1张

骑士精神是一种信仰,它是以个人的荣耀感为崇敬对象,积淀着民族远古尚武精神的某些积极因素,代表了骑士的高尚品格。

骑士精神的来历:

骑士精神最早的意思是指马术。中古时代的精英战士,与农民、教士和那些靠自己的技术当上骑手和战士的人有所不同,其间差异在于他们拥有快而强壮的马、美丽与有攻击力的武器和制作精良的装甲,这些都是当时的身份象征。

到了十二世纪,骑士精神的意义转变为人生的整体规范。骑士精神规范的基本守则如下︰

1、保护老弱妇孺。

2、为公义而战以对抗不平与邪恶。

3、热爱家园。

4、为防卫教会而冒死犯难。

而后来,骑士精神就演变成了一种信仰,是以个人身份的优越感为基础的道德与人格精神,但它也积淀了西欧民族远古尚武精神的某些积极因素。

扩展资料:

于男人精神层面的骑士精神,是贯穿在人类发展整个过程的。无论古往今来,东西南北,皆不出其外。日本有武士精神,效忠的是天皇。中国有侠道,效忠的是天,以及天定的道德准则,有所谓的替天行道。而西洋的骑士精神最为浪漫,效忠的如果是一个女人,也绝不会成为别人的笑柄。

骑士精神构成了西欧民族中所谓的“绅士精神”形成了现代欧洲人对于个人身份和荣誉的注重,对于风度。礼节和外表举止的讲究;对于崇尚精神理想和尊崇妇女的浪漫气质的向往;以及恪守公开竞赛,公平竞争的费而赖精神品质。

总之,骑士精神使现代欧洲人民族性格中既含有优雅的贵族气质成分,又兼具信守诺言,乐于助人,为理想和荣誉牺牲的豪爽武人品格。

-骑士精神

王子给人的感觉是舒适、有着不愁吃不愁穿的生活,给你爱是那种高贵般的,一般你付出的爱比较多。。是爱人型的

而骑士是浪漫且充满冒险的性质,你和着他的生活是飘忽不定的,但他给你的爱是坚定的,骑士的眼中永远只有你这个公主。。是被爱型的 。

在公主心目中,骑士是永远的朋友,而王子则是永远的爱人;其实永远是通过艰难来保护公主,而王子则是站在终点来爱护公主;其实是他的依靠,王子是他的寄托。其实,王子和骑士只是在公主的一念之间,不过王子是公主的爱,而骑士是爱公主的罢了。有时,其实真的很不公平,王子真得很可恶。可谁又能真正说出来这个为什么哪?在爱情里,没有对于错,公平与不公平的存在,不是么?

虽然王子很富有,很帅,也很爱公主,但是他不知道怎么保护公主。而骑士则是保护公主不受伤害。即使公主不爱骑士,骑士还是在公主身边保护他。就算骑士如何守护公主,公主也永远不会为他停留。骑士正是一个默默付出,毫无怨言的人。就算王子如何不羁,因为他是王子,公主就会不顾一切的停留在他的身边。结局仅仅属于公主与王子,而骑士只是一个悲哀的过客…… 如果是我,我想我会选择骑士吧……

是因为它得名于一个有关于骑士的**,而且还是一部美丽的爱情故事影片。

普罗旺斯被称为是欧洲的骑士之城,是因为**中的主人公是一个骑士,然后他为了一些事情逃到了普罗旺斯与一个美丽的少女邂逅,并且他们私定终身,然后在这个充满薰衣草的土地上骑着马飞驰着,想一想,这真的就是我们想要的甜甜的爱情了吧。

我听去过普罗旺斯的同学有讲过,她在普罗旺斯呆着真的是过了一个比较惬意慵懒的生活,每天睡到自然醒也不用去着急任何事情,每一件事情做的都非常的井井有条,也不会有人去催着你去做,听完之后,我觉得这里超级适合我这种任何事情都爱拖延的人。

你在普罗旺斯可以看到很多美丽的风景,尤其是如果你喜欢薰衣草的话,那这里简直是薰衣草的天堂你每天会从花香中醒来,抬起头就可以看到蓝蓝的天空以及鸟儿掠过的一些景象。

我曾经跟我的朋友们讲过,我说我去普罗旺斯就是为了要看普罗旺斯的薰衣草,这是最令我心旷神怡的。可能我是对不要紫的薰衣草有一种偏爱吧,我真的觉得薰衣草的香味让我欲罢不能。

仿佛普罗旺斯的一切都是紫色的,它沉睡在这片紫色的薰衣草之中。

普罗旺斯其实也是骑士文学体的一个发源地,只不过人们大多都注重于它的那部骑士影片,而没有过多的去关注于它本身的一个文学形式。

我想普罗旺斯被称为骑士之城跟普罗旺斯本身的文学也是有一定的关系的。

希望我们有生之年都可以来到这个充满紫色气息的骑士之城,切身感受到它的美。

求婚的时候要跪在哪条腿上?

国际上的求婚标准是:求婚时跪在右腿上。按照行为习惯,求婚的时候右腿下跪更自然(当然这只是为了安全起见的一个理由)。事实上,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国外,现在的大多数建议都是正确的。在各种偶像剧里,也可以看到男主角求婚时单膝跪地的情况。

求婚时跪右腿的由来

求婚的时候为什么不跪左腿?其实这个是有讲究的。中国的跪求是从西方传入的,中国古代并不提倡。因为中国传统里有句话叫“男儿膝下有黄金”,不提倡跪着。大约在18世纪,下跪求婚的方式在中国开始流行。

西方下跪求婚方式的起源来了。求婚方式源于西方骑士文化。男方右膝跪地,左手放在左膝,手捧一束鲜花,向心目中的女神求婚,往往能给女神一种公主般的幸福。所以跪着求婚的时候,跪的是右腿而不是左腿。别搞错了,不然就尴尬了!

当然,西方流传的骑士文化有三种说法。第一,因为西方人习惯了用手中的刀解决问题,所以往往会为自己爱的女人而战。杀死对方后,胜利者会把剑尖放在地上,右膝跪地,左手按在左膝,对心爱的女人说:我赢了,你是我的。第二,西方男性非常尊重女性。求婚时单膝下跪是西方贵族对另一半表示尊重和真诚请求的礼貌姿态。第三,跪求求婚的说法最早起源于西方宫廷。当时,骑士们向国王鞠躬以示对国王的尊敬和服从,以至于后来,当男人向女孩求婚时,他们鞠躬以示尊重,也是为了女人不用抬头看他们。

当然,在中国,求婚的方式并没有绝对的硬性标准。如果不是太讲究的话,跪在哪条腿上其实并不重要。关键是要能表达你的爱。我相信女方不会太在意这些细节。而且对于有左撇子习惯的男性来说,左腿单膝下跪更方便自然,看起来也会更浪漫。就算提议的时候有外人在场,别人也不能说这是绝对的错误,因为中国有句话,左腿跪着有道理。为什么要完全按照国外的习俗?

好了,解释完了求婚下跪的基本礼仪,我们就去练习吧!当幸福来临时,你要及时抓住它,不要让它溜走!

你好,哦!

理查·斯特劳斯的音乐出现在两个世纪之交,既写了上一个 世纪人的痛苦、挣扎,也写了下一个世纪人的欢悦、迷惘。十九世纪 的浪漫主义与二十世纪的通俗主义,在理查·斯特劳斯的音乐里 给出了果实──一株甜蜜渗透着苦涩的、脆弱单薄的艺术之花。

理查·斯特劳斯的作品大都是歌剧或音诗。他的歌剧音乐不 如歌剧剧词、情节那样吸引人,显得有些苍白、声嘶力竭。浪漫 主义和通俗主义艺术观,似乎没有在他的歌剧形式中找到一个理 想的接合点。然而,他的音诗作品无论从艺术效果或艺术质量来 说,都不亚于李斯特交响诗之后的其它同类乐曲。他发展了自己 标题音乐中的“音乐中的诗意,音乐中的表现”,形成了自己真 正的风格。

“骑士精神和道德是上层社会的贵族文化精神,它是以个人身份的优越感为基础的道德与人格精神,但它也积淀这西欧民族远古尚武精神的某些积极因素。如别林司基指出的”对个人的人格的爱护和尊重;为被压迫者和被迫者牺牲全部力量乃至生命的慷慨勇敢精神;把女子作为爱和美在尘世上的代表及作为和谐,和平与安慰的光辉之神而加以理想化的崇拜等等,西方学者指出:从选择品德的倾向来说,传统在欧洲占上风。在西方的文化传统中,中世纪的骑士精神对现代欧洲的民族性格的塑造起着极其重大的作用。 骑士精神,信奉于一种信仰。站在孤高的峰顶,任由风左右着已破损的衣衫,拍一拍满是土灰的铠甲,抬起沾满血渍的脸,微笑,凝望远方。名誉、礼仪、谦卑、坚毅、忠诚、骄傲、虔诚…… 于男人精神层面的骑士精神,是贯穿在人类发展整个过程的。无论古往今来,东西南北,皆不出其外。日本有武士精神,他们效忠的是天皇。中国有侠义道,他们效忠的是天,以及天定的道德准则,有所谓的替天行道。而西洋的骑士精神最为浪漫,他效忠的如果是一个女人,也绝不会成为别人的笑柄。 他们的身体已经流了太多的血,但是,他们对帝国的忠贞不渝的精神却像一副坚实的铠甲,保护在祖国的胸前。有了骑士的矢志不渝,才有了帝国无与伦比的骄傲与矜持。 我相信,我们每一个战士、骑士的精神家园,都有一个可以为之付出一切的帝国,那就是我们的信念。 帝国是高傲的、圣洁的,即便是落难的帝国。为什么?因为他还有骑士忠贞的保护,这个骑士用他的生命捍卫了骄傲的帝国,没想过得到什么,有的也许仅仅是帝国对他会保护自己的那份自信。 为了帝国的那份与生俱来的高傲与自信,骑士找到了自己的使命。对他来说,为了达到自己保护帝国的使命,生命,是可以拿去的。 后冷兵器时代,骑士精神转化成了绅士风度。这种由骑士精神转变而来的绅士风度,已经成了现代文明生活中男人的基本人格准则,并推而广之蔓延到了全世界 绅士风度,一种富有浪漫色彩的侠义精神。在我们这个社会,某种意义上成了男人素质的象征。 我们不能让自私、贪婪、诱惑、自暴自弃等邪恶的力量侵犯到我们内心深处的公主。也就是说,无论我们身处怎样的环境,都不能失去我们的正义感,都不能违背自己的良心。作为一个男人,我们需要这样骑士精神。 在这个世界里并不缺乏骑士精神。所以,我们每天都被一些真实的故事所感动着。 是啊,骑士精神就是一种信仰,是人们战胜一切丑恶的利剑,也是男人的一种风度。 骑兵是总体,骑士是个体。 备战的骑士 骑士 (Knight、Cavalier) 是欧洲中世纪时受过正式的军事训练的骑兵,后来演变为一种荣誉称号用于表示一个社会阶层骑士的身份往往并不是继承而来的,骑士属于贵族的最底层。中世纪时,骑士在领主军队中服役并获得封地。需要自备武器、马匹。 在骑士文学中,骑士往往是勇敢、忠诚的象征,每一个骑士都以骑士精神作为守则,是英雄的化身(实际情况不一定是如此)。欧洲的骑士制度和日本的武士制度亦有许多的相似性。 骑马作战的军队或士兵。也指骑士 骑兵是陆军中乘马执行任务的部队、分队。既能乘马作战,又能徒步作战。通常担负正面突击、迂回包围、追击、奔袭等任务。其行动轻捷,受地形、气象影响较小。历史上骑兵曾经是陆军的主要作战兵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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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历史由来

骑士精神

重要的骑士组织等

解析:

楼主~`内容太多`帖不上来~除了下面的内容~希望你去以下两个地方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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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ight 的意思是骑士,武士/爵士。

在中世纪封建时代Knight是爵位最低一级的贵族封号。

在欧洲古代文化传奇小说中,骑士总是是英勇善战的勇士的代称。善于使用各种近战的冷兵器,忠于自己的国家,秉着怜悯,荣誉,牺牲,卑歉,精神,英勇,公证,诚实八大骑士美德,纵横在不列颠尼亚和传说中的大陆。挥舞长剑杀入黑暗的地下城,无畏的面对恶魔和龙族,经过浴血的战斗,得到荣誉与财富。

所谓基督教义和骑士精神包括八大美德:怜悯,荣誉,牺牲,卑歉,精神,英勇,公证,诚实。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着种种浪漫的遐想。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着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巨人,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着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令唐·吉柯德颠倒沉迷的游侠小说,或普罗旺斯民谣歌手的即兴创作,充分解释了理想中骑士的行为规范。但是,即便是现代人,也无法时时遵从自己的良知;何况是靠武力说话的过去,骑士行事也常常偏离限定的轨道。

首先来指明骑士道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无外乎以下三重: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二、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三、一种个人的行为方式、荣誉观和道德准则。

下面我们就回到那个年代,欧洲正在废墟上重新划分格局,罗马的荣光已经过去,文艺复兴的晨曦尚未到来:

最早的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条顿征服席卷了整个西北欧,他们的武士几乎全是步卒,从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可以发现当时的日尔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礼。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适龄的青年由部落首领或者其父亲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为战士。在当时的高卢人中间,这种仪式很普遍。法兰克人沿用了这些传统,从查理曼,到虔诚者路易,到大胆查理,他们在成人礼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剑。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骑士受勋仪式的前身。

众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采用领地和采邑制度的国家。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讨,但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庞大的军队。于是他将征服的土地划成小块,连同上面的农民一起,赐给众多的追随者。这就是封建制度,拥有地产的人也拥有政权。当然,国王和领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国王向领主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领主们每年要上缴税收,并且定期服役。土地还是归国王所有,领主们只有使用权罢了。查理曼的强大足以震慑四方,但他的后人就没有维持向心力,虔诚者路易犯了极大的一个错误:将国家平均的分配给相互敌视的后裔。于是他死后,庞大的帝国没能度过瓶颈,一分为三。于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对独立的王国,贵族们的采邑变成世袭,不可剥夺。

当时欧洲频频遭到外来民族的侵略,南有 ,北有维京海盗,东有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断寇边。在十一世纪,洛尔河到莱茵河之间远离劳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要接受格斗技巧和马术的训练。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有钱人。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购置昂贵的装备:自己要三到四匹轮换的马,每匹马会吃掉大量的粮食,尤其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当时,是种极大的花费;盔甲都要去铁匠铺量身定做,此外还有扈从的装备。一般说来,单个人的军事装备,要耗费大约20头公牛,亦即至少10个农民家庭犁地的牛犊。这样的开支,平民是无法承担的。骑在马上的武士阶层同时也是贵族阶层,出身的优越必然伴随着对低等级的蔑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争。同罗马时代类似,中世纪的贵族组成了重装骑兵,成了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了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这是中世纪西方社会结构典型的划分方法,骑士这个词来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Caballarii,原意是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海斯廷斯战役的结果,相关本文主要有三点:给英伦三岛带去了相对先进的封建制度;撒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了,诺曼士兵将鸢形盾(Kite Shield上圆下尖的长盾)结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御弓箭射击,这使得友爱互助成为十一世纪成为了骑士训练的重要部分;诺曼人独立的骑兵部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英语中便有了Knight这个词汇,指骑在马上的战士。十一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了。

作为一种军事动员体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的贵族有义务随时勤王。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有关法令,用来惩处未能及时响应征召的骑士。在英国,亨利二世时代开始,有了Escuage的说法,即兵役免除税。封建领主的义务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只要上缴中央税收即可,不用亲自挥戈上阵。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战事频频,这些款项被用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这项改革在十三、四世纪缓慢的进行着,欧洲各国的军队中雇佣兵开始占越来越大的比例,军队的结构相对发生变化。从前十字军的领地中很难掺进国王的影响--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现在的雇佣军为了主君努力战斗,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去东方成为新的贵族。自然,参加十字军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报酬。

十字军东征标示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组织。许诺他们教会财产以及种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骑士的忏悔。教会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来支付给骑士团,作为保护朝圣者去圣地的费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还是被 人和土耳其人包围着。成立一支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定下了专门的军事条例,成为了所谓第四教条,即长久的与异教徒作战。十字军的团体纷纷成立,宗教为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镀上了崇高的光环。

像教规一样,骑士团规对每个成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信念与教条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骑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与目的。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敬、对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恭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的地方也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与教规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骑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种种美德,就在此时形成。十字军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诚,又有贵族的气魄。一般来讲,丧失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世家子弟只有两条合适的出路:教士或者军人,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无法抵挡的,不少平民变卖家产购置装备只是为了去东方。于是这些职业军人就纷纷参加大贵族的卫队,随着国王或皇帝去东方,向往着丰厚的战利品,或者丰厚的赎金。

这些军人穿朴素的服装,过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护圣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贵族的指挥下战斗,为教规所约束,因捐赠而致富。自愿献身这项事业的骑士成了完美的典范,于是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狮心王理查一世还有奥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后者死后被追封成圣人,虽然在国内时他们都杀过不少教徒。这些十字军团体就是后来英国嘉德骑士、勃艮底金羊毛骑士,萨伏伊的爱伊霞特骑士(Annuniziata),法国圣米开罗骑士和圣灵骑士的前身。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再下面是传令官Herald,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并且顾名思义的,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衔,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

与此相对比的,是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衔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整个典礼结束。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着王室的庆典。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一般而言的骑士道神髓与精华,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着贵族阶级的荣誉感。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英国从爱德华一世去世后就全面取消了枪术比赛,法国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试时,枪头上的护套突然脱落。正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这位国王被刺穿了大脑。教会遂发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枪术比赛,长达两个世纪之久。

不管骑士们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战争总是不结果的血红色花朵。国家机器的碰撞引起广泛的经济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级的老百姓。于是两国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特别在英国和战争的中心--佛兰德尔,他们有很好的理由 暴政与不公,全国的税收和资源都被用于贵族们的战争游戏和奢华铺张。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在十二世纪,毕竟打杀异教徒对欧洲人来说,更加富有传奇色彩。

随着阿克的陷落,东方的最后一个拉丁王国被消灭,八次十字军东征终于以失败告终。不管它给后世造成的巨大影响,骑士精神还是要延续下去。效忠国王的动力在百年战争中消耗殆尽,双方从贵族到贫民都厌倦了反复的拉锯。于是法国南部的吟游诗人为骑士精神上了最后一次发条--浪漫主义。

浪漫主义文学中的爱情题材使得骑士道极大偏离了初衷,受其影响,理想的骑士应该忠诚于理想中的女性。请注意,理想中的女性,为他深爱但又得不到。也许只见过一面,甚至从未说过一句话,这都不重要。用纯粹精神上的恋爱来表现自己的痴情,理想的爱人是供膜拜的圣女而不是亵玩的对象。唐·吉柯德的故事并不可笑。这样的偶像在现实中要有所指代,多为另一位骑士的妻子。对贵妇人弯腰邀功的最大成就,便是确立了欧洲的一夫一妻制。这时代的骑士不再像前辈那样注重武力,而开始培养各种高级的情趣,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蓬勃发展,他们成为了绅士阶层的原型。

理想归理想,现实是现实。实际情况多少有些偏颇,封建制度是骑士文化根殖的土壤,极大的局限了种种对骑士的过高要求,下面捡两个具体的例子来说。

提到对女性的尊重,基督教的兴起多少提高了妇女的地位,但如同戈蒂埃所说的,封建制度把土地和女人捆绑在一起,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被她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所出卖。理论上讲,骑士有义务有责任保护孤苦的寡妇和孤儿。但也仅限于此。实际上,这种保护是像商品一样出售的。较小的领主常常出卖自己的女儿,以联姻来换取更大的利益。这样的市侩合同随处可见,我们震惊于其中言语之露骨的同时,更加震惊于这种现象的普遍。这种包办婚姻,或者说合同婚姻预示着婚后的不幸,家庭暴力屡见不鲜。骑士们殷勤效忠的对象可不是自己的妻子。戈蒂埃的《La Chevaleries》中记载了这样的故事:香槟地方的骑士La Tour Landry,在大街上目睹了他的朋友痛揍妻子,回家对着女儿总结道:"傲慢与无礼可不是婚约中的内容。"这种现象不仅是那个年代处处要求自律的结果,也是包办婚姻的恶果。

上层社会的贵妇人尚且会遭拳脚,幼儿也受到畸形的待遇。John Symth记载了Berkeley地方一个古老世家的历史,从1288年到1500年间,总共有过5例包办婚姻,新人的平均年龄只有11岁。该家族的Thomas勋爵在1476成为骑士时只有5岁!6岁时就举行了婚礼!Mautice子爵在1338年成为骑士时只有7岁,这些都是因为父亲早死,如果由父系的亲戚来监护,毫无疑问的,会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是领地的吞并。成为骑士则象征着成年,但当时的规定成为骑士的法定年龄最早是21岁。Berkeley家族那样的大贵族窃取了荣誉来逃避孤儿监护,但年幼的孩子就得过早的承担家业。Symth不止一次提到,这是对孤儿不人道的虐待。

同时,经济原因造成了骑士文化中浪漫成分一定的衰退。就以Berkeley家族而言,从13世纪中期开始,爵士们不仅是朝臣和战士,也是平凡的乡村绅士,他们出售城堡花园中出产的水果,主妇们则四处巡视收取地租。

此外,上面我们提过Escuage免役税,佃户或贵族都不能幸免。于是13世纪上半期,许多小领主加入军队以逃避高昂的赋税,照骑士的道德标准来看,他们原当是为了荣誉、为了表示忠诚而战的。无论如何,这为王室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和兵源。有钱的平民和乡绅时时觊觎着提高社会地位的机会,便自己购置了装备加入队伍,也有机会因战功而晋升为爵士,于是减少了骑士文化中的贵族色彩。当然这些麻雀变凤凰的情节也被普罗旺斯的吟游诗人改编,成了浪漫小说的好题材。家道中落的穷贵族成不了骑士,于是只能无奈抱怨,荣誉的大门居然对新进的暴发户敞开,丝毫不考虑自己的祖宗也不过是职业文盲而已。

于是战场上的军事浪漫主义也渐渐褪色了,不再有堂堂正正的决斗,骑士们缩在观察哨里揣测着对手的兵力,而不像前辈那样站在突击队的前列。百年战争带来了新的作战方式,弓箭手成了战场的主宰,一部分骑士沦为雇佣军。

战事的急迫取消了骑兵身上多余的装饰,也取消了只准贵族参加的战前动员。双方著名的司令官,如英军的罗伯特·诺尔斯(Robert Knolles)出身就很含糊,虽说是爵士,却是册封的Sir而不是世袭的Lord。法军总司令盖斯林(Du Guesclin)等了很久才得到骑士的头衔,因为他出身于破产的低级贵族家庭。爱德华三世不光挑起了这场战争,还全面禁止马上枪术比赛,法国的约翰却大力提倡,高下不久分了出来。法国人在克雷西战役前夕给对手送去了充满骑士气概的战书(当然是在知道自己绝对优势兵力的情况下),而英国人却利用停战的间隙悄无声息的脱离了绝地,无愧他们承自海盗先人的本色。草草收场的百年战争也宣告着骑士的时代临近尾声。

骑士道盛行的那个年代,距离现代人如此遥远。那种矜持与高傲,对碌碌的我们来说,带着些许 ,几分神奇。要把握骑士精神的本质很难,因为无法将自己溶入过去。即使在那样伟大的岁月里,它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当时社会意识的限制。正如希腊罗马时代的高度繁荣是以奴隶制度为基础,骑士文明提倡的忠诚、自律已经悄然褪色,因为现代文明的发展要求着不断打破限制。实际上,最重要的精华即使在中世纪的全盛时期都未能达到顶峰;作为一种将宗教与生活结合的运动,骑士做的并不比清教徒更成功。但是那些高贵的品质,卑谦、宽容、诚实、公正,作为一种精神遗产,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和平的锈蚀,经历了人类社会种种短暂无常的变化,还将一直生存下去。

起初,骑士是由骑兵发展而来,而其先决条件就是只有骑兵取代步兵,骑士阶层才能兴起。第一次使骑兵们大显身手的无疑是日尔曼击败东罗马之战,这一役,令骑兵确立了优势。但是骑士并不等于绝对意义上的骑兵,骑士其实是西欧把军事力量纳入封建体制的产物。一开始,因为有大量的自由民存在,因而实行了自由人服义务兵役的制度。但是随着土地的兼并,大地产制导致了自由民数量大减,使得义务兵役难以实行,能被征入伍的人范围日益狭窄,而且自由民也无力负担军事装备,于是骑士开始成为领主的特权。

为了保证相当数量的兵源,当时的上层采取了一些措施,即把兵役与经济来源结合在一起,也就是以后中世纪普遍的采邑制,这个制度始于法兰克王国的查理·马特时期。兵役从义务制转变为采邑制,于是封建领主的军队成了国家军队的基础。这种制度具有稳定性和牢固性,使骑兵从分散的状态转化为一个骑士阶层,即形成了骑士等于骑兵加土地所有制的组成。

骑士在当时的主要职责是军人,而军人形象极受社会尊敬,因为军事活动频繁是中世纪特征,在人们观念中,战争属于正常的社会生活状态。在经济领域中,骑士是封建体制组成部分,效忠于领主,并通过宣誓等仪式来加强这种纽带关系。而在社会阶层方面,贵族可以是作战的骑士,但骑士并不一定是贵族。骑士主要职责是作战,而不具备贵族所具有的司法权和一些世袭权,而是“贵族的随从”,处于贵族、农民之间的中间阶层。

12~13世纪之后的和平时期,骑士军事只能开始削弱,在经济、政治领域提高地位,逐渐与贵族融合。那个时候骑士的培养已经必须从出生开始,是一个十分漫长的历程:出生时便由父亲监督实行洗礼,从小由乳母养到7岁,不可和家人同住。7岁后,真正走上骑士的道路。离开住处到一个高于自己家庭地位的贵族家族,开始学习成为骑士的必备知识,如养猎鹰、各种宗教知识和礼仪。14岁起担任贵族的贴身随从,为礼仪性质,可从中学到很多经验知识,直到21岁长大成人。

21岁时,必须经过一种特殊的仪式,才能脱离领主家庭成为自主独立的骑士。仪式很隆重,这种授封礼被认为是过去成年礼的延续或变形:在第一天中要进行沐浴和祈祷两个仪式,为的是净化肉体和灵魂。第二天正式授封:接受战马,并举行象征性的比赛,成为骑士的外在标志。

所以,当时的骑士具有固定的特点,并有专门的称呼为“兵”。

中世纪骑士和教会的关系是中世纪骑士的一大特征,也是野蛮和理论的相结合。

最初这双方是对立的,因为骑士代表摧毁的一方,而基督教代表被摧毁的罗马帝国;骑士十分尚武,以掠夺为特征,且掠夺目标常常直指教堂。双方在理论、实际上都冲突,基督教崇尚和平,骑士则以战争为乐。

导致两者的结合主要是有以下两个因素:第一,源于教会的世俗化。因为得到了大量土地,使得教会成为西欧最大的封建主,当时的一个小教会都可以拥有为数1000多个的庄园。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利益,教会开始涉足世俗事物,从对国王的依附到对国王的支配,也使骑士保护的对象发生了转移,骑士作为基督徒,不能侵犯教会,教会从与骑士对立的机构变为被骑士保护的机构。第二点,则是骑士本身也发生了变化。因为进入教会是当时贵族后代获得社会地位的方法,所以骑士们从小就接受宗教教育,遵从上帝的教导来选择合适的行为,从小培养对上帝的信仰;另外,骑士在战争时战途凶险,遇到困难就往往祈求上帝的保佑;还有一部分骑士因为战争太过残酷而转向修道,另一部分大难不死的骑士则因为需要精神上的安慰,而绝对的信仰基督教。

因此,很多教会的行为准则成为了骑士的准则,骑士成为了上帝的战士。当时骑士的准则主要为以下几点:做一个虔诚的基督徒。12~13世纪后,虔诚成为首要准则,信仰基督教既是品质,也是资格,对骑士有了规定和约束。骑士的装备也代表着教义,剑是十字教的象征,盾代表着保护教会的职责,双刃剑则代表了正义的一面和杀敌。而且信仰上帝,骑士也必须有实际行动,为祈祷和忏悔罪行。必须成为保护教会的卫士,世俗国家是上帝在人间的房间,国王是房间的代表,骑士保护国王既为保护上帝,从而转化为保护教会的职责。

中世纪骑士的爱情观也有其独特之处,与现代人的观念并不相容,可说是独树一帜。

当时的婚姻以财产为基础,骑士们追求爱情,但对象都是贵妇人,且不以结婚为目的,这种观念成为中世纪后期宣扬的主题,吟游诗人用诗歌在各地歌唱,对以后的欧洲产生了很大影响。而且这种爱情观在当时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

和平时期骑士军事只能减弱,开始依附贵族宫廷而生活,讲究礼仪、风度而非武力。特别是十字军东征后,男子大都外出打仗,世俗事物落在妇女的身上,能力和地位均有提高。女主人在宫廷中经常担任重要的角色,其地位崇高,成为前来依附的武士所崇拜的对象。而且骑士从小在贵族家庭中长大,很多的教育是由女主人安排,两者无形中构成一种母亲式的崇拜。这也是对当时无爱情婚姻的补充,骑士为利益而结婚,为了满足精神的需要,在正常婚姻之外寻找精神的依托,自己所崇拜的女主人自然成为他们追逐的对象。这种爱情有很多不同于其他时代的观念:其中包含着效忠观念,但并不追求平等;且不以婚姻为目的,历经艰难也无所谓;这也是道德提升的机会,封建附庸关系在爱情方面的体现为服从。在当时人们的观念中,贵妇人是那个时期女性的典型,原本粗鲁的骑士如得其垂青,可变得有修养,符合作为上层人的规范,也是和平时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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