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浪漫读后Ƅ

血色浪漫读后Ƅ,第1张

[《血色浪漫》读后感]在不经意间,我看了电视剧《血色浪漫》,后来又细读了都梁的原著《血色浪漫》,《血色浪漫》读后感。虽然电视剧与原著相比,改变了些情节,也引起许多原著读者的不满,但我觉得电视剧还是能体现作者想表达的中心思想,语言方面也基本上符合原著。下面我谈一下看完原著后的感想。  《血色浪漫》描写的是从六十年代起,以钟跃民为代表的一代年轻人的生活。在作者诙谐风趣的语言下,我被深深吸引了。作者并没有在卖弄文字,而是通过文学艺术的形式,写出了自己那代人的想法。而钟跃民正是都梁想表现的魂。我觉得可以用小说中周晓白一句话来概括钟跃民,这个家伙身上有种很特殊的气质,既浪漫又现实,甚至还有几分无赖,几分玩世不恭,几分游戏人生的生活态度,这家伙简直是个奇妙的混合物,和他相处,你会感到很快乐。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找到好玩的事,而且马上就兴致勃勃地玩起来,还玩得一本正经,玩得很像那么回事儿。这句话绝对能体现钟跃民的个性特点和为人处世。钟跃民是自己生命的主人,他把生命视做一种过程,无时不忘去体验人生。相比之下我的生活太苍白了,没有太多的社会经历。  让我们先从《血色浪漫》谈起吧,在谈这部作品之前,先让我们来看看这部电视剧的片尾曲:  远方的人请问你来自哪里  你可曾听说过她的美丽  她带着我的心托付给流云  多年以前播撒在养我的土地  多年以前播撒在那养我的土地  啊……啊……  流浪的人请问你来自哪里  你可曾看见过她的美丽  她清澈的眼睛是否还多情  可曾听见我心底忧伤的声音  可曾听见过我心底忧伤的声音  啊……啊……  从南往北的大雁  我问问你  你能否将我的思念带去  不管是日落,还是黎明  痴情人在等待她归来的消息  痴情人在等待她归来的消息  用最美的声音我等你的消息  这首曲子是刀郎的《新阿瓦尔古丽》重新谱词而成的。旋律和歌词充满了一种淡淡忧伤的浪漫,正如作品本身。如果“血色”代表现实,那么“浪漫”则代表理想。作品本身似乎也就是在现实和浪漫的思考中纠缠。  让我们来看看钟跃民在陕北插队和蒋碧云的一番对话:钟跃民笑道:“你没听说这样的故事?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回到家乡,第一眼看见的总是自己的恋人变成了别人的老婆。”  蒋碧云:“照你这么说,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真情了?”  钟跃民指着黄土地说:“咱们脚下这坡地能种玫瑰花吗?我看不能,只能种高粱玉米,这环境太恶劣了,漂亮的花朵需要有合适的温度和水分,感情也是如此,需要有个好环境,别人不忘旧情,那是人家有觉悟,咱自己就不能太当真了。”  蒋碧云吃惊地说:“跃民,你简直冷静得可怕,你的血也是凉的吧?”  钟跃民显然不愿进行这类谈话,他脱掉了破背心,赤膊站在山坡上,扯着嗓子唱起《信天游》:  只要和妹妹搭对对,  铡刀剁头也不后悔  ……  的确,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人在极度贫困而且看不到未来的环境里,会对身边的爱情抱有执着的幻想,也正像钟跃民在对周晓白的分手信上说的“陕北的生活很苦,我们的粮食很少,整天都在为吃饭而操心,残酷的现实让我变成了一个现实主义者,我希望有人能和我相依为命,在精神上互相支撑……”,相爱和婚姻是两个概念,相爱相恋是无条件的,可是婚姻却是有条件的。  说到这里,看看现实社会:现在女孩儿找对象,谁不是先问问你的工作、收入、有没有房子,父母有没有退休金……”不要觉着难听,也不要急着评价这样的女孩好不好,我们换个角度来看,“如果你结婚的对象,他的父母是个瘫痪,呵呵,没特殊情况,你这一辈子就光忙活这个行了。”坦白讲,现实让自己陷入了沉思,甚至有一丝寒意。原来恋爱和婚姻的选择有的时候是很悲凉的,甚至是残酷的。这样的问题其实也困扰着很多年轻的男女。说到这里,想到了钟跃民说过的一句话:“我父亲说过,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永远属于你的,但有一样除外,那就是本领。”  钟跃民是一个很特殊的人物,他身上的洒脱让人觉得过于理想化,可同样是那张贫嘴又能说出深刻理性的思考。钟跃民的思考不同于郑桐那种刻意的思考,而是特有的那种“在路上”的思考方式,他愉悦的融入每一种生活角色,它既喜欢用贫嘴扯淡来制造快乐,也喜欢和你进行深邃的交流。我们不妨这样理解,也许作者本来就是想通过钟跃民这样一个特殊的人物向人们引申出一种思考——在复杂的现实中,你既可以选择无条件的去适应这个社会,因为你可能更注重结果;你也可以顺其自然的去作为,也或许你觉得过程更加重要,因为在得到和失去之间,人类有一种情感叫做痛苦。我想这也是钟跃民为什么痴情于秦岭的原因,因为两人身上有一种思维意识的共性。  在这里,我不想过多地去思考钟跃民那种“在路上”的洒脱,其实我和绝大部分读者的观点一样,钟跃民向往的那种海明威式的生活方式,我们可以遐想、但不能当真。其实,我更想谈的是钟跃民的泪水。或者说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情感观是甚么。  钟跃民似乎是一个很容易感动的人,这和他洒脱的性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杜老汉的野菜团子;憨娃的老鼠肉;秦岭的信天游;吴满囤的贫穷;李奎勇的去世,每一个生活细节,都能让钟跃民流泪,钟跃民在情感上远不像他在当顽主时的那种老谋深算,可以说,钟跃民是一个很单纯的人,他善于思考,但不会让思考的结果困扰自己。同时在情义上,它又是一个古典浪漫主义的人。或者说,在他身上散发着一种特有的华夏民族的浪漫——书香、侠义。  我们来看看钟跃民的“书香”气:  “……好的音乐都会在人的头脑中形成画面,我看见的画面是这样的,先是俄罗斯风光的大背景……辽阔无垠的草原,绮丽的外高加索风光,波涛汹涌的伏尔加河,圆顶的东正教堂,我的耳畔似乎听到熟悉的俄罗斯民歌……这歌声忧郁而深邃,让你心里酸酸的,忍不住要流泪……”  周晓白愣了,他没想到钟跃民的语言竟有如此的感染力,寥寥几句话,京勾勒出俄罗斯深邃而广袤的大背景。“……一个静静的湖泊,岸边是茂密的白桦林,深秋的白桦林色彩斑斓,秋风轻轻掠过,白桦林飒飒作响……我们的小船静静的划动,桨声轻柔,水波荡漾,林中的夜莺在婉转歌唱…此时,你的心里没有悲伤,也没有欢乐,只有一种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惆怅……你的眼眶里贮满了泪水,但它不会滚落下来,泪水会渐渐被眼球吸收,会自己干涸……在如此氛围下,你的心中只有感动,只有柔情,还有一种……深深的眷恋。小船渐渐远去,桨声在消失,涟漪在水面上消失,带走了感动,带走了柔情……还剩下什么呢?只剩下那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惆怅在心中久久徘徊……”  这是钟跃民第一次展示他的艺术气质,或者称之为一种“书香”的气质。也正是这种气质,深深地吸引了周晓白和秦岭。所不同的是,周晓白喜欢依偎身旁温柔地倾听,而秦岭却可以和他交流。也正因为如此,钟跃民和秦岭这两种相同的性格,注定二人的恋情也像艺术一样,激情浪漫却不会有结果。  我们再来看看钟跃民的“侠义”:  我们来看看钟跃民和李奎勇在陕北的一次对话:  钟跃民:“奎勇,我不是也来插队了吗?”  李奎勇:“你是一时走了背运,早晚你要远走高飞。”  钟跃民:“你这么肯定?”  李奎勇:“不信走着瞧。”  钟跃民很苦恼的说:“奎勇,我就不明白,咱们从小学到现在想出一直挺好的,怎么一说起家庭出身就总是谈不拢?你总是用一个旧社会穷人家孩子的眼光看我,好像我是地主家的少爷。”……  钟跃民握住他的手说:“奎勇,无论怎么样,咱们是朋友,过去是,将来还是,就算这个社会还存在着不平等的现象,可你我之间永远是平等的,你记住我的话。”  可以说李奎勇是钟跃民最敬重的一个朋友,二人虽然在一块的时间很短,但是在钟的情感里占的比重很大,其实在钟跃民和李奎勇的友谊中,也能反映出钟的对于情义的趋向,首先李奎勇打架是个好手,在孩童的年龄这是最吸引人的一个方面,或者是一种本事。彼此打架都是好样的,这也是两个出身不同的孩子相识相交最初的原因(钟跃民喜欢宁伟,也是这个原因)。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奎勇的家庭负担和家庭责任深深地感染着钟跃民,身为长子的李奎勇散发出一种强烈的家庭责任意识,在钟跃民拍婆子,在老莫胡吃海喝的时候,李奎勇是在照顾母亲,抚养弟妹。已经较早的挑起了家庭的担子,而且思维也已经早熟起来。李奎勇是个有骨气的人,从不抱怨,玩命的挣钱,甚至给钟跃民以精神劝慰。这都是男子汉的气节,也正是这些气节,感动着钟跃民。可以说,钟跃民成长中的责任意识,钟李二人的友谊起了很大的作用。  这在李奎勇临终告别时二人的对话就可以看得出来;  钟跃民制止住他的话“奎勇,你这样评价自己是很不公正的,你做的已经够多的了,别说你的亲人,就连我这个朋友,也在最困难的时候接受过你的帮助,我钟跃民永远也忘不了,记的那时你对我说过,谁都有走背运的时候,你要是条汉子就得咬牙抗过去。奎勇,你知道吗?就这么一句话,当时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人在失意的时候感情是脆弱的,读后感《《血色浪漫》读后感》。奎勇啊,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是要互相帮助的,我曾经接受过你的帮助,现在我的情况好些了,也有能力帮助朋友了,希望你不要拒绝我。”  这种责任意识,对于女人钟跃民也同样秉承着这一理念,高玥也是这样被带进正荣集团的。在情义和利益面前,情义是不可替代的。  说道高玥,其实这个女性是一个让读者容易忽略的女性,他没有周晓白大家闺秀的气质,也没有秦岭的那种另类,但是,她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女性,或者说,它具备了周秦二人共同的优点,高玥和周晓白一样重视婚姻,但不似周晓白那样爱上一个人就难以自拔,高玥有着自己的个性和理想,有着独立个性的女人是让男人喜欢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再者,高玥身上充满一种灵性,他能理解周跃民,同时也知道应该怎样和这样一个另类的男人相处。呵呵,说到这里,如果现实中碰到这样一个女孩,反正我是绝对不会放过她的。呵呵,开玩笑。  让我们再来看看作品中的血性,作者都梁在两部作品中对于军人的段落,其文笔总是酣畅豪迈的,不同历史背景下,不同时代的人所塑造出来军人,其军魂是不变的,那就是一种不怕死的战斗意志。  钟跃民笑了∶“好啊,都明白死是怎么回事了,我就不再打预防针了,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我们都是军人,当我们穿上这身军装时,就应该做好将来有一天死在战场上的心理准备,我的战前动员不讲大道理,我只想从另外一个角度提醒大家,这就是契约精神,当我们穿上军装时,就等于和国家签订了契约。这就是说,如果天下太平,国家就养着你。如果国家有事,你就要理所当然地去流血牺牲,这是你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你必须要履行的契约,逃避契约的人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即使不是骗子,也是个缺乏信誉的人。一个人可以有很多方法谋生,但决不能把当兵当做谋生的手段,军人不是混饭吃的职业,大家明白吗?”  明白!特遣队员们吼道。  钟跃民笑了,他话锋一转道∶“这倒让我想起了另外的一个话题,人到底有没有灵魂,要是有,这灵魂会不会真象书上写的,去找阎王爷报到?好,咱们就把他当成是真的,弟兄们,要是我中了头彩,我还要成立个特遣队,有愿报名的一会儿跟我说,我带着弟兄们去阎罗殿逛逛,咱们用冲锋枪手榴弹端了他阎罗殿……”  如果我们把《血色浪漫》定位成一部纪实文学类作品的话,那么书中每一个人物的故事历程都值得研究,坦白讲,正像作品的名字一样,这是一部充满血漫的作品,主人翁钟跃民追求的那种“在路上”的生活方式,我们可以遐想,但不能当真,除非你是个艺术家或者诗人,像许巍那样。  如果作品中那个人物值得我们去学习的话,郑桐这个角色是我非常喜欢的,在钟跃民当兵离开白店村之后,郑桐只能扎身于书海,在历史的研究中他找到了属于他的快乐。也正是通过学习,考上了大学,拜托了贫穷,婚姻也是一番风顺的。让我们来看看郑桐在陕北和蒋碧云的几次对话:  “郑桐和蒋碧云并肩坐在村口打谷场一个石头碾子上,两人久久地沉默着,突然,郑桐开始抽泣起来。  蒋碧云大惊,这是她笫一次看见郑桐流泪,她惊慌地把手放在他的肩上∶“郑桐,你怎么啦?”  郑桐:“这日子……真没盼头。”  蒋碧云:“大家不是都这么过吗?”  郑桐:“人……就怕没有希望,这么活着有什么意思?”  蒋碧云“郑桐,你从来都是乐观的人,今天怎么变得这么消沉?这可不象你。”  郑桐:“你不知道,我想上大学,连做梦都想,可今天我去公社一问,被选上的工农兵学员都出发了,当时我就觉得眼前一片漆黑,心里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  蒋碧云说:“可你不能放弃希望,我就不信,咱们会永远呆在这小山村里,机会总会有的。”  郑桐心灰意冷地说:“机会见了我,恐怕也会绕着走,我这个人运气不太好。”  蒋碧云:“要是有一天,机会到了你眼前,你却无法抓住它,因为你不具备抓住机会的本领,到那时候,你将无话可说。”  郑桐沉默。  蒋碧云:“我知道,你的精神状态很糟糕,生活艰难,前途无望,还有……你很孤独。”  郑桐低声道:“是的,是一种灵魂的孤独,漫漫长夜,我在独自行走,何处是归程……”  蒋碧云轻声说:“如果心中有了爱情,也许情况会好得多,那时你会觉得温暖,觉得有了依靠,觉得灵魂不再孤独,觉得生活从此充满了色彩。”  郑桐:“可我眼前是个没有色彩的世界,只有缺少植被的黄土。”  蒋碧云:“郑桐,你不想对我说点儿什么?”  郑桐:“我万念俱灰,实在提不起兴趣说话。”  蒋碧云扳过郑桐的肩膀,注视着他的眼睛说:“那我说,你听好,我想向你提个建议。”  郑桐:“你说。”  蒋碧云:“一个人走夜路实在太孤单,两个人结伴而行不是更好吗?”  郑桐睁大了眼睛:“你的意思是,和我一起走?”  蒋碧云:“是的,咱们一起走夜路,一起抵御孤独,一起寻找光明,你愿意吗?”  郑桐背过身去,不吭声了,蒋碧云温柔地从后面轻轻抱住他。  两行热泪从郑桐的眼中流出……  蒋碧云:“你自学了这么多年,终于有了用武之地,我真为你高兴。”  郑桐的眼睛望着远方,沉思道:“知识……真是个好东西,它能使人清醒,使人大彻大悟,就象在漫漫长夜中的火把,给你光明,给你温暖,当你进入一种境界以后,世俗的东西就不太重要了,你无暇去考虑物质生活的富足与贫困,你获取知识,是为了进行一种思考,一种自我完善。”  那么你在思考什么?完善什么?总之,你想做个什么样的人?你的终极目标是什么?  当年陈寅恪在悼念王国维先生的悼文中提到,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这真是一种极高的境界,令人高山仰止啊。  一帮来自革命后期的人 一帮冲满着高雅、纯情、浪漫的年轻人,在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与呐喊声中这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日的记忆,我们在他们的故事中心随波动,却发现,青春不过是一场绽放到极致却结束得太仓促的事。他们吹着口哨挑逗漂亮女孩,他们捍卫着他们那个年纪不明白的东西,他们看似满不在乎,却在玩世不恭的眼神中伤害与被伤害。  钟跃民善良中充满着叛逆冲动中隐藏着冷静。他常说他是走在路上的人 路是没有尽头的只有等到什么时候觉得走累了才会停止脚步。他不想过着周而复始的生活,乐观豁达永远是他的天性,整天打打闹闹让他学会了玩;下乡插队让他知道了苦;部队当兵让他懂得了情;开煎饼滩让他明白了爱;一个不断使自己生活改变的人失去了太多也得到了太多。  袁军一个热爱生活追求理想的人。他曾说他要当兵,结果真的考上了军校而且还做了军官。  郑铜一个拥有博学、想像力、和幽默感的人 先是下乡当知青跟着钟跃民,后来钟跃民走了,自己过着寂寞孤单的日子守着一片片没有植被的黄土。终于下定决心要离开陕北于是便自学苦读凭自己的能力被破格录取当上了中学教师 后来有了爱情住进筒子楼最后终于考上了研究生。  张海洋善恶分明 爱情与友情分的很清楚 当他娶了周晓白以后他虽然知道晓白心里爱着的人依然是钟跃民,但他理解周晓白从来都不能说她半个不字直到用一颗执着的心打动了周晓白。宁伟,一个他从小看着张大的好兄弟一个同在一个连队里当过兵的好战友可最后还是死在他的枪下虽然会有些人恨他这样的做法但他是个警察!他也不想这样但他必须这样!这才叫所谓的男人。  周晓白一个对爱情充满着幻想与执着的女人 起初在路上碰到嬉皮笑脸的钟跃民,后来又在冰场邂逅,终于在钟跃民一次对音乐评价之后心彻底被他所征服,梦里寻他千百度的人终于找到了,于是便彻底投入真的感情;只可惜她的这种大**式的爱情根本让钟跃民承受不了婚姻是女人最想得到的,而自由是他向往的,当二者有冲突时,钟跃民只会放弃爱情。慢慢的她的爱不再激情,不再燃烧,像是一盏蜡烛,燃烧到最后终于枯竭了,剩下的只有不能再燃烧的灰烬。  宁伟坚强不屈,虽然好斗但很善良,在军队的时候上街买东西见一壮汉正追打一女人他一脚上去就把那男人踢断三根肋骨。因为这却被部队强制复员回家,那时候他可是快要提干的人,受了这样大的委屈却没抱怨,回到家做买卖刚有点起色却被以前的同学骗走50万,残忍的社会与现实终于逼他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  李魁勇早年差点因为交错一个朋友而送了性命,幸好钟越民让他悬崖勒马,朴实能干对朋友忠诚对父母尽孝能交这样一个好哥们算是三生有幸。  秦岭一个现实的女人虽然她早知道钟跃民陕北离开她,但她还是去爱了,在钟跃民要离开陕北去部队当兵的那天她哭了,哭的那样的无助眼泪就像她歌里唱的那样流个不停,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鼻子有些酸酸的有种想哭的冲动。后来钟跃民还是走了到了部队拼命的给她写信可她一封都没有回,让时间来冲淡这段感情是她唯一的做法。后来钟跃民还委托郑铜去找过她,当时她说的那句台词最为经典:“我承认我喜欢他,可是我们两个人都不会有结果的,我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谁也帮不了谁,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家庭,这种差别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  说罢便回到了故事的主人公身上经历过玩世不恭的小顽主、经历过饥寒交迫落荒街头的悲苦、经历过百般历练生死考验的部队生活、经历过小本买卖白手起家之后,他还是又背起了行囊远走大西北,故事虽然就写到了这里但总会有种给人意犹未尽的感觉或许这就是作者的用意所在吧!真不知道这个一直走在路上的人还会碰上什么朋友,还能遇到什么希奇古怪的事一个富有理想富有追求的男人,你重视的不是得到的而是经历的,就让可可西里的苍穹来任你翱翔,让漫无边际的戈壁任你开阔吧,我们永远都会为你祝福!  钟跃民的贫嘴和幽默并不能掩盖整部作品那种淡淡的忧伤感,特别是作品最后宁伟命运安排下的悲惨结局和李奎勇的去世,让这个本来就特立独行的钟跃民更加难以心安理得去过平稳的生活,而是真的走了,去了可可西里。也让整部作品,延续了题目的内涵,血性、浪漫;理性、感性。  作者通过这么长篇幅的描写,其实是想传达给人们一个讯息:人为什么活,人要怎么活?通过钟跃民的口,批评了目前一般人的人生观,出生读书上学工作结婚,换个角度就是生存、追求发展,求权求利求地位求财富。全民都是这个目标,一样的人生目标。又通过钟跃民的经历表达了多元的人生目标。不在乎白领蓝领、只在乎生活阅历;不在乎辛苦享受,只在乎过程。一种平和的人生观,将会带给一个人快乐的生活。乐观勇敢地面对生活,在不同的经历中品味生活的滋味。人为活着而活着。人既然活着,就该活得有自己的想法。因为那是你的生活,仅此一家,别无分号。  我是个出身在九十年代的人,对文革期间事除了历史教科书之外知之甚少,父辈们提到时也是一句话带过。通过《血色浪漫》使我对五六十年代的人有了更为具体的印象。也明白了我们这代人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更要为之好好珍惜!

文/书虫

讲真的,这部长篇小说给我的震撼蛮大的。这里面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看得出作者是一个生活阅历丰富,视野开阔,经常独立自考的人。我不敢说这部小说有多伟大,但我可以说的确值得阅读。电视剧就算了,电视剧根本没拍出小说里的精髓,可以翻拍试试。书里有很多独立思想,我只是写了其中几部分,篇幅有限,就先写这些吧。

我经常想,一个人的一生究竟怎样才像一棵庄稼苗那样风调雨顺,要风时就有风,要雨时就有雨,要运气和机遇时,老天就给运气和机遇。似乎不仅植物需要一个良好的生存空间和生长环境,人也需要一个良好的生存空间和生长环境。事实上,不是每个人如此幸运有这么良好的生长发育条件。我们每个人无时无刻都在经历磕磕绊绊,生死考验。

工作的时候,人最苦逼的就是工作。当我写作以后,我发现最苦的还是活着。这个活着并不是简单的活着,而是有滋有味的活着,身体和心灵一起成长品味人生百般滋味。这时我才明白母亲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活着怎么就这么难,就数做人最难还不如一头撞死了算。母亲发完牢骚,跟着太阳东升西落依旧忙碌,睁开眼忙着给孩子丈夫做饭,忙着给孩子丈夫洗衣服,忙着给孩子丈夫缝缝补补。说实话,我感觉家里最忙的就是我的母亲。就算这样,母亲照样和我们一起下地干活,而且还能干好几个人的农活。

母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家庭妇女,她有着农村劳动妇女身上所有优点,勤俭持家,孝顺父母,把所有的爱无私奉献给家里每个人,从未想过自己。她还有最典型的缺点,那就是爱唠叨,唠叨起来没完没了。她身上具备传统优良品德,关爱孩子,对丈夫忠诚,一心一意帮助丈夫,干什么都想着这个家。

我不知道怎么就写到我母亲身上了,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想起母亲了。我只想说我从母亲身上看出生活艰辛,生活艰辛到母亲一边抱怨一边前行。抱怨归抱怨,人只要活着睁开两眼就是吃喝拉撒。

当时,我并未体会到在地里干农活艰辛,只是当父母开口求人办事时的那种放低姿态,让我心里难过很长一段时间。我暗自发誓,将来自己一定要有本事,不能降低自己尊严求人办事。谁知道在城市工作总是遇到各种恶心事恶心恶人,活儿不累糟心的事不少。说实在的,我之前的梦想就是当一个农民,我喜欢在地里晒太阳,更喜欢在地里顶着日头大汗淋漓的感觉。这种感觉距离我太遥远了,仔细一算,我已经有二十多年不在地里顶着日头薅草锄地。我想起这种感觉时总是一种模糊,好像是上辈子发生的事,又像是做梦。当时我是个孩子,过早体会生活不易,越是这样越激发出我对未来无限憧憬,整天盼望自己长大,赶快长大,长大以后挣钱养家,替父母分担家庭重担,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当时我不懂父母深陷水深火热的状态和其中各种滋味。只是当时我除了寄托于未来,对未来充满憧憬和希望,实在不知道怎么做心里才能好受一点。我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好好上学读书,这个想法成了我的希望,让我心怀美好。

生活,是一份重量,这份重量像一座又一座大山压着我们喘不过气,就算我们喘不过气,我们也要硬要挺起脊梁站起来像个人一样。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当孩子时懂父母不易,说实话,这种不易并没有刻在骨子里,也就无法做到和父母感同身受。

人都说,孩子不知父母恩,只有自己当父母以后才懂父母不易,当大人不易。长大以后发现,我们正在悄悄走父母的老路,沿着他们往前走,像是前后车轮。到了中年,上有老下有小,我们像我们的父母一样咬着牙硬抗,忍受各种煎熬,像中草药在火炉上慢火煨着,无止境,看不到尽头。

这段人生之路最难走,最艰苦,最有味道,五味杂陈,说不上好,说不上不好,我们眼前看到的感受到的都有一份说不出道不尽的苦楚。这种苦楚让我们成长,真正长大,真正变成一个大人,像个大人一样站起来,面对人生各种苦难,考验,纷争。

我们生活中会遇到很多问题,大问题有小问题不断,就像一个人大病少小病小灾没停过。这也和工作一样,每天都有烦恼,各种各样的烦恼。这些烦恼让我们想要逃离,甚至让我们退缩不前。我们开始抱怨,抱怨别人,抱怨环境,很少抱怨自己,很少自己审视自己。我们觉得自己已经够不幸,从小到大好像没有一件顺心如意的事,甚至自己可怜起自己,自怨自艾,感觉没一个人同情自己,没一个人理解自己,甚至觉得自己活的特没意思,特别没劲。所有的这些负面情绪,都在不断给我们提示——问题出在我们自己身上。我们想要改变别人,第一个就要改变自己,改变自己来适应这个环境,弥补自己的缺陷和不足,让自己变的更好,更优秀,更受欢迎。也许我们缺乏灵活变通,也许我们缺乏倔强坚持,也许我们还有很多未发现的缺点。不管如何,我们都要明白一件事——找到自己。找到自己,也就意味着自己认识自己,深刻剖析自己。这时我们的大脑起了关键性作用。我们不能做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我们不仅四肢发达,还要懂脑子还要学会灵活,更要灵活应用,不能生搬硬套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不管学习还是生活,我们都要学会举一反三。不管到什么时候,多动脑子对我们都是有益无害。脑袋不用,日子久了会生锈,会木纳,会不运转。

如何找到自己,深刻剖析自己还不算,还要深刻反省自己哪儿做的不对,哪儿做的对,老话说一日三省吾身,这句话流传千年,说明已经经得住时间检验,但凡经得住时间检验的都是真理。在反省过程中,我们发现自身不足,发现天生擅长的地方,做到扬长避短,找到自己的兴趣点。不要说我对什么都感兴趣,相当于我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是否真正感兴趣也需要时间检验,在此我想说世上一切检验标准都是时间,我们不用任何评判标准,只需时间来说真话。我们真正感兴趣的点并非一天两天,三月五月,更不是三年五载,也许你认为我夸张,我说的一点也不夸张,凡是真正热爱的东西都是热爱一生一世,一生一世热爱,它不是时间长短评判,而是只要你活着你就爱它,哪怕你死的时候依然爱它,想着它,心里依然放不下它。

这就像我们发自内心的爱一个人,就像母亲爱一个孩子,不计任何代价,更不计任何回报。这种爱是不讲回报报酬,甚至不讲任何条条框框。这是发自内心的一种热爱,这种热爱是一种原始驱动力,是最原始的最简单的动力,让你付出的同时内心依然很快乐很充实很有成就感,这种原始动力支持着我们走过风风雨雨,经受各种风浪考验,不管小风小浪还是大风大浪。这份热爱足以让一个人对抗整个世界。没办法,这就是热爱,这就是热爱无法抵抗的魅力,这才是真正的内心热爱,这种热爱发自内心,这种热爱给我们能量,动力,没油了自动蓄油,没热血了就自动满血复活。

如果你没有这种热爱带来的深刻感受,那我很遗憾地告诉你,你没有找到自己心中所爱,你不懂什么是真正的热爱。

如果你有这种深刻的感受,我想就算我不恭喜你,你也会觉得内心热血沸腾,激情四射,脸上不自觉地洋溢着神采飞扬,毫无疑问,你会忍受各种不能忍受的,经历各种别人不能经历的,这时候你就赢了,真的赢了,是一个真正的赢家。

我们不难发现,人只要活着就是赢家,那句话说谁笑到最后谁就才是真正的笑,同样适用于谁活到最后谁就是真正的赢家。这点想必不用我说了,当然人各有志,当人心中无牵无挂的时候,也许就是走到时间的尽头。哪怕阎王老子再多给十年活头,估计那个人也不愿意继续活着。活着,心中得有份牵挂,得为一份爱活着,也得为自己活着。

小说里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老生常谈的题目:穷,人明明知道自己穷却走不出穷的怪圈。小说里有一个笑话,钟跃民问放羊娃长大以后想干什么,放羊娃说攒钱娶媳妇,钟跃民又问娶媳妇干什么,放羊娃说生孩子,钟跃民又问生孩子干什么,放羊娃说攒钱娶媳妇,仿佛陷入一个恶性循环。放羊娃却没想过走出这个贫困落后的地方,更没想过如何走出去。如果放羊娃说自己攒钱读书,说不定会引人反思。虽然钟跃民针对这个穷的怪圈独立思考,但他并没有完全想明白如何逃出宿命,钟跃民当兵走了以后,那些知青只有郑桐一边看书一边反思,在独立思考的过程中寻找新的出路。郑桐想来想去,要想走出这个鸟不拉屎的黄土高原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读书,不停学习知识,准备好自己随时抓住机遇,通过知识改变命运。当时郑桐要求村支书推荐他参加县里考试时,村支书不屑一顾地说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不是照样来他们这个穷地方当知青。

这本书也提到了社会阶层,间接描写了社会每个阶层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时代正在悄无声息的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也在不断往前发展,不断改进和完善社会存在的漏洞,尤其在法律制度方面不断健全。任何时代都有人打法律擦边球,但是任何时代都在不断推动向前发展,谁都不知道在这个过程中自己往哪个方向发展才算正确,譬如下海经商还是继续干自己的老本行。时代像是一把看不见的操盘手,推动着每个人前进,谁原地不动谁就会落后挨打,谁就会被时代淘汰。

每个人都知道想要打破社会早已固定阶层是一件极其不容易的事情。几乎每个人都是子承父业,不管是处在社会上层还是底层的人物,谁都逃不过命运的安排。最为明显的就是那些出身名门世家的孩子还未出生家里早已安排好出路,哪怕孩子不按父母安排好的路线走,他们也比普通人拥有更多选择权,他们用不着为生活发愁。普通人就不一样,普通人想要往上走,每走一步都要经历千锤百炼,都要历经层层选拔,严格要求和考验,稍有不慎就会被打回原形。

小说里最为明显的例子,周晓白的父亲是将军,毫无意外周晓白家里的人都和当兵有关,周晓白的哥哥姐姐都是将军,虽然她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将来也是将军。从他们一出生,他们就能参军入伍一步一步往上走,最后建功立业。这要是换成平民百姓家,怎么可能,对于当时来说不是谁都想当兵谁就能当兵,需要走后门托关系送礼。就拿宁伟来说,宁伟天生的将才,他比他们军队里任何一个人都适合在军队发展,天生是个军人,对他来说想要战功赫赫简直易如反掌,偏偏命运就爱和人开玩笑,他没有任何家庭背景,没有强硬的后台,没有送礼,最后被赶出部队走上犯罪道路。李奎勇的父亲拉板车,到了李奎勇成了出租车司机。

所以,人的出身注定未来人生道路。但是人可以改变命运,人要改变命运,就得让自己优秀,就得让自己不断学习,不断看书,不断思考,严格高标准要求自己,丰富自己的心,修护自己的心,不断完善自己,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走出来。走这条艰难道路之前,我们应该事先做好心理准备,做最坏的打算,不要期望过高,这不是打击自己自信心,而是告诫自己不要一味盲目乐观,更不要一味求快,欲速则不达。既然想做成一件事,就要磨砺自己,在最艰苦的环境下造就自己。毕竟从无到有,需要付出常人十倍的心血努力,需要吃别人吃不了的苦,受别人受不了的罪。自己对自己狠,才能在人群中脱颖而出。

我觉得历史上最励志的创业不是刘邦,也不是朱元璋,而是秦朝。秦始皇为了统一天下经历几代人呕心沥血,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为了实现统一天下这个宏伟目标,传了一代又一代,每一代都付出不少心血,在此期间也历经内部不少权力斗争。我想表达的是一个宏伟的目标,不能只看眼前,还要看以后,甚至还有看以后的以后,这就需要一个人有开创未来的决心毅力,还要有长远的目光。既要脚踏实地,又要放眼未来。

既然我们有了这个糟糕的心理准备,就要敞开怀抱接纳这种考验,不抱怨,敢于正视自身不足,修炼自己,丰富自己,不断完善自己,这样才能石头缝里开花,吸取天地日月精华。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发现人活着,不是和别人斗,也不是和天斗,而是和自己斗。那句话说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只有挑战自己成功了,才算真正的成功。我看风景时,经常注意到这样的场景,越是不能生存的环境,发现植物生长的越是旺盛,看起来越精神,甚至还能开出娇艳的花儿。这让我为之钦佩,这份顽强拼搏的精神和毅力,需要我们每个人看见并学习,反思自己。

不管我们所处的环境有多恶劣,我们都要和自己斗争,活下来,一定要活下来,无论如何都要活下来,不仅要活下来,还要活出精彩,开出好看的花儿让人瞧瞧。我们需要这样一种精神,更需要这样一份坚定信念和力量。谁都不可以把我们打败,唯有我们自己打败自己。

说到这点,我不得不说,小说中让我为之震撼的就是钟跃民身上苦中作乐的精神。那么艰苦的生活条件,他却给所有人带来笑容。我们不仅看到生活艰辛,更要看到生活另一面,哪怕再苦,也要苦中做乐。这份苦中做乐是一种生活态度,需要我们学习和借鉴,并想尽一切办法改善生活环境。我想如果我们生活或工作中有钟跃民这样的人作伴,那太有趣了,太有意思了。不仅我这样想,书里的那些知青也这样想。其中有个知青说钟跃民离开以后,把他们知青的灵气也带走了。不夸张地说,钟跃民这个人物形象是那些知青的灵气,魂魄,精神,甚至是希望。钟跃民在的时候,他们那些知青并未意识到钟跃民的重要性。钟跃民离开以后,他们发现了钟跃民身上的闪光点。确实是,我们能遇到钟跃民这样的朋友是我们的幸运。钟跃民身上有一种天生的乐观主义,准确地说,天生有一种浪漫主义。他总能给人制造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惊喜,虽然有时惊喜变成惊吓。

不管工作还是生活,我们活着总要给别人带来点什么,哪怕物质上没办法帮助别人,我们也可以在精神上鼓励别人,让人振作精神,鼓足勇气好好生活,努力向上看,努力向前看,努力做最好的自己。

钟跃民一直崇尚在路上,我不知道自己理解的对不对,他说的在路上说白了就是不希望生活一潭死水,不希望按部就班的生活工作。他不按套路出牌,喜欢那种在路上的感觉,也许是激情,也许是热血,也是体验,也许是浪漫。他总能把生活不好的一面变成好的一面。他有这个能力,也有这个魔力。

这本书的名字起的特别好——血色浪漫。我们每个人都喜欢浪漫的生活,毕竟浪漫给人带来愉悦的身心感受,我们的生活又不允许我们完全生活在浪漫之中。毕竟我们都是人,而且都是一个大俗人。从我们出生那天起,生活早已磨刀霍霍向牛羊,我们就是生活早就想被宰的那头牛羊。如果我们不振奋精神和生活对抗,我们就会被生活吃的骨头渣儿不剩。

这时,我们的生活到处刀光剑影。我们被生活捉弄,戏谑,剥削,压榨,到处是我们洒下的热血。这种热血像残阳如血。那天,我和妹妹从老家回北京时正好见到西边的落日残阳如血,火红火红的,红的让人感动震撼,仿佛那是一颗火红的心脏。

生活让我们绝望,同时又让我们生出新希望。也许到了任何时刻,人都不能自我放弃,不能自暴自弃。不管怎样,天无绝人之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书中写道钟跃民在古轮城见到如血残阳,我想虽然我们不是一个时代,不是一个空间,但我却觉得钟跃面见过的残阳如血应该和我见过的残阳如血是同一个画面。尽管是日落,仍然能给人无限遐想,像是淹没在历史长河中的车轮,看不到头,也看不到尾。

我们活着就要自己给自己希望,自己给自己活下去的力量和动力。如果一个人没了希望,等同于混吃等死,浪费资源不说,还荒废时间,更荒废生命,就别提给身边的人带来正能量。

尽管我们生活一地鸡毛,还是要有浪漫,没有浪漫自己制造浪漫,没有美好,自己创造美好。如果有手就用手创造美好,如果有脑子就用智慧创造美好。说来说去,我们没脑子就出力气,我们没力气就用脑子,无论如何我们都要做一个创造者。我们创造的一切根源动力都来自我们的大脑和双手,而不是坐享其成。

小说中钟跃民也在思考如何产生创造力,也是因为钟跃民不断产生创造力,才有那么多人喜欢他,真心帮助他,心甘情愿和他成了莫逆之交。

我想,我们都应当反思自己,如何才能做一个具有创造力的人,需要具备哪些素质,如何握好自己手中的刻刀,把一块璞玉雕刻到最好。

   个人感觉两人不相伯仲吧。

   都梁的《血色浪漫》是一部代入感很强的年代大剧,相信很多人都非常喜欢这部剧,刘烨扮演的钟跃民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转业之前,钟跃民和张海洋都已经是部队的高级干部,是直属部队的大队长还是正营级,张海洋也是一样的,两人都已经是少校军衔了,如果不是他们自己的坚持,在裁军大潮下,怎么裁都不会裁到他们头上。

   再加上两人当时还是特种军的领导,这在当时来说是十分吃香的行业,如果两人不转业,部队出于机械化向信息化转型的重要阶段,尤其注重单兵素质,两人日后的成就都不会太小,怎么着也能混个大校什么的,钟跃民和张海洋无论是从军事技能还是专业技术都是十分过硬的,而且还有文化,属于集技术合文化于一身的优秀人才

   那么如果两人都不退役,谁最后的成就会更大一些呢?个人认为应该是张海洋吧。张海洋后来也说过,自己如果不退役,在部队至少也是个将军了,张海洋的父亲是周晓白父亲的参谋长,后来在问题调查清楚了以后,还继续担任要职,属于副军级别的干部。

  你们觉得谁会取得好成绩呢?欢迎各位热心网友来评论补充。

钟跃民是个典型的浪子,他有着无拘无束,浪荡不羁、散漫自由的天性,同时又风趣幽默、善于在逆境中寻找乐趣,他很聪明,虽然年轻时候从不把聪明用在正路,他很坚强,遇到困难和挫折从来都是和血吞下,他很勇猛,可以以不文明对待不文明的方式来解决很多问题,有时候甚至走向极端,用暴力解决;他讲义气,是可以在患难中把一张烧饼掰成两瓣分给朋友的那种人,他对女人多情而又温柔,每个和他经历过的女人都爱他至深,可以为他做任何事。即使他成长的最重要时期是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那样的身份活却没有成为他人生路上的羁绊,相反,诸如插队、讨饭之类的经历却成为他人生骄傲的一种资本,同时,这种环境也更加造就了他的潇洒和坚毅。

作者在塑造这样一个人物形象,大概是综合了很多男人身上吸引人的性格特质,即使这些特质用正统的眼光来看,并不都是可以作为优点宣传的典范,但它却能深深的把人吸引,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从钟跃民身边一群几十年来的男男女女朋友就可以看出,这些人是被他的性格所吸引,虽然有些人很讨厌他有时候的表现,但还是愿意和他做朋友。甚至可以做一生的朋友。很多男人都希望自己能够拥有这样随心所欲的生活,可以洒脱如鹰隼般自在,可以在开心时候放喉歌唱,不开心时开怀痛饮,可以有一群死党生死与共,可以有几个他深爱着也深爱自己的女人,有一身不凡的本领,可以保家卫国,也可以保护爱人,最关键,是要有一段经历丰富的生活,诸如武侠小说里浪子侠客般快意的生活。可现实生活的束缚,这些都只是多数人的梦想,只存在于脑海里偶尔闪过的火花。但可以通过观看别人这样生活的一种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欲望,比如观看《血色浪漫》里的钟跃民。

周晓白爱了钟跃民20年,最后,却嫁给了同样爱她20年的张海洋,而张海洋却是钟跃民最好的朋友。周晓白虽然选择结婚来迎接钟跃民给她带来的所谓打击,但实际上,她仍然爱着钟,从很多小事就可以看出,比如煎饼摊一幕。她不想离他太远,或者说不想从他从她的生活中彻底消失,这无疑是一种最好的选择,可是,张海洋却成为牺牲品,但张却是心甘情愿,他知道一切,但他愿意,他愿意接受所有的现实,原因只有一个,他爱周晓白。

周晓白出身显赫,也造就了她傲慢的性格。她一向认为只要是自己想得到的,她就应该得到,而且一定可以得到,包括钟跃民这个人。但她错了,因为他自以为非常了解钟跃民,却不知道他时而嬉笑、时而冷峻的表情下是一颗坚强的心,他不能容忍自己的无能,不能容忍自己不能给身边的人带来幸福,甚至是拖累别人,难受和痛苦,他愿意一个人承担。钟跃民不在乎晓白母亲的反对,在意的是自己生活在陕北农村那看不到希望看不到未来的生活,在意这生活是否有意义,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周晓白。他决然选择分手,甚至在以后的所有场景中没有表示出后悔或者留恋的表情和想法,但这不能说明这些就是他真实的想法。

陕北的钟几乎是一个绝望的人,漫天的黄土堆里,看不到任何希望。但他在落寞中还能为自己寻找乐趣,也能为别人带来乐趣,虽然他内心依旧孤寞。秦岭突然走进他的生活,而且因为信天游两个人暂时走在一起,其实,不是因为信天游,而是因为彼此的寂寞。恋爱开始,秦岭的开场白很精彩,那几句话证明秦岭同样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也成为钟跃民心中永远的痛。秦岭的话只是不想让同样没有任何前途可言的钟跃民在思想上有任何负担,虽然,她的坚强是是做给钟看的,内心仍然痛苦。钟跃民的突然离开,对秦岭来说就是一场抛弃,即使这样,许多年后,秦岭仍然把自己作为交换条件,救出了身陷大狱的钟跃民,这个她一生唯一爱过的男人。两个同样坚强、同样习惯把痛苦藏在内心把欢笑带给别人的人,注定是这样一种结局,即使秦岭可以和钟跃民四处漂泊,但如果他们结合,生活却未必幸福。而这种方式结束一段未结束的爱,的确是一种让人最难忘怀的方式。

张海洋出身、性格、际遇和钟跃民有几分相似,这两个老朋友只是在人生的岔道口做出不同的选择,但很快,他们就又沿着不同的轨迹汇合。他们的友谊在几十年的风雨中如磐石一般坚毅,如日出日落般持久准时,有过矛盾和磨擦,但同样作为强者的他们,看中对方的却不是彼此性格的瑕疵,而是对方的优点,是那种可以相互吸引成为一生朋友的特质。他们有时候也会掩饰,会可以去避免那种针锋相对矛盾的产生。张周婚礼,几个老朋友,周晓白当众翻脸,两个兄弟各自醉酒,一副不能走路的模样,可单独一个人的时候,两个人却马上恢复常态,表情是同样的辛酸,只是内容不同。两个强者在同样的时间选择了同样的方式回避,是一种默契,一种心灵相通的默契。上阵亲兄弟,打丈父子兵。有过服役经历的朋友都知道,很多时候战友之间的感情甚至可以超越任何一种感情,尤其是共同经历过战场生死的那种,而他们,不但在战场上,就连在学校也是“并肩战斗”的兄弟。中间夹杂了一个共同爱着和爱过的女人,让这份友谊变得有些微妙,但难能可贵的是,双方并没有把这个芥蒂放大化,而是相互用一种退让半步的方式解决。兄弟间的情感最高境界也就如此吧。男人的友谊维持是靠各自性格里吸引别人的特质,一生能够交到一两个患难兄弟是种幸运,谁也不愿意去破坏这种情感,即使有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发生,能够小心维护友谊的人,必将获得另外一部分朋友的尊重。

钟跃民的另一个兄弟宁伟,遭遇悲惨,经受的磨难和痛苦也许要远超过钟跃民。宁伟的性格较为阴暗,所以他容易走向极端。十几岁的时候,亲眼看见哥哥被“小混蛋儿”一刀刺死,这是促成他性格阴郁的主要因素,而后,他的际遇就更加悲惨,每一步都遭 “暗算”,就连见义勇为也成为被开除的理由,原本信任的朋友却让他倾家荡产,最为不幸的是,因此连累了钟跃民。这恐怕是宁伟一生最不愿意做的事情。虽然他脾气暴躁,却也是一个极能忍耐的人,监狱里遭受的耻辱,他居然可以忍受,虽然是另有目的,不过能够忍受那样的环境,不能不说是一种本事。他最后的结局是可以预见到的,一定是死在钟跃民面前,也许是张海洋动手,也许是他自己动手结束自己的生命。

小说中悲剧色彩的人物很多,宁伟选择了冷眼看世界,但却有人逆境中笑对人生。

李奎勇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家里孩子多,从小就懂事,用他自己的话,整三年没吃过一顿饱饭,而后的下乡生活更是比别人艰苦十倍。李奎勇在最后回顾人生的时候故意回避了一段,那就是他和 “小混蛋儿”在一起混的时候,“小混蛋儿”是个纯粹的流氓,可他不是,“小混蛋儿”可以随意的拔出刀来杀人,可他也不敢,但为了“义气”,李奎勇仍然选择了和他站在一起,即使是面对100多人的围攻。这些事他并没有后悔。

李奎勇下乡的时候和钟跃民是邻村知青,对他的第二段感情前期非常之熟悉。回城之后,也是偶然才碰上钟跃民,也未能成为钟跃民核心朋友圈子里的人,但他在钟跃民心中,仍具有和张海洋等人同样的地位,因为他赢得了钟跃民的尊重。李奎勇虽然贫穷,可他却从没因此而绝望,相反,他却一直在努力,一直在玩命赚钱,最后阶段,他仍然没有后悔自己一生的所作所为,表示如果有来生,一定还要再做一次李奎勇。在人生的最后阶段,能够这样来总结,即使人生不是非常精彩,但也已活出味道来。李奎勇的死对钟跃民出动很大,虽然在医院里他什么都没说,但他那失魂落魄的表情却说明了他内心的痛苦与无奈,尤其是他第一次主动用力的抱紧高钥,说明他已经懂得开始珍惜生活,开始珍惜身边的一切。李奎勇用另外一种悲壮的方式让钟跃民对生活有了重新的感悟,让他领悟到,人生未必活得精彩,只要自己认为值得就足够。

高钥很幸运,也很不幸,因为最后她成为钟跃民身边的女人,虽然她爱他并不能超过周晓白或者秦岭,钟跃民爱她也未必一另外两个女人多,但最后确实他们走到了一起。高钥的爱是一种宽阔的爱,她选择爱一个人的方式和其他女人不同,那就是她给她爱的男人更多更广的自由空间,从来不用任何形式的束缚让钟跃民感到一丝不快乐。当跃民张口向她要两万块的时候,她没有任何犹豫,也没问是为什么就把第二天营业用的钱拿出来。因为她爱这个男人,也相信他。

钟跃民之所以活的精彩,是因为他并没有让所有的俗事把他包围起来,虽然他总是置身其中,却总能以一种淡然洒脱超然的姿态轻松应对,可以说他的人生非常之精彩,精彩之处就在于有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男人和女人,许许多多的事,好事,坏事,而他好象在他的人生里和别人的生命旅途中飘游,可以随心而动,但实际上,那些多是无奈的举动,他在保护自己的同时,首先想到的却是保护别人,只是很多人并未能理解到这个层面。

血色浪漫,是一种红色的浪漫,说是浪漫,实际上更多的是无奈。钟跃民亲身经历了身边无数人的生死,虽然很多人的死和他并没有直接关系,但是,每一次死亡,每一次他的眼睛看到鲜血的时候,对他都会造成极大的触动,都会或多或少的改变他的生活,也会改变他的一些观念,包括对人生的看法。

对于爱情,钟跃民始终很无奈,过于厚重他无法承担,最简单的了结方式在很多时候是无奈的表现,对于爱情,他从来不能得心应手的驾御,但他善于改变,善于在爱情的夹缝中生存,他喜欢变化,不甘于平淡和寂寞,就注定他要寻找一个可以为他付出和等待,爱他胜过爱自己的女人,幸运的是,最终他找到了。

浪漫,男人女人都很期待,只是浪漫的代价不要太大,不需要用鲜血来染色,浪漫很简单,它存在于你的内心,只要简单的几句话,用你的双手,就可以堆砌让自己和他人感到幸福的浪漫。

文/江北客@渔樵令胡@千江寻一客

曾经买过读过《血色浪漫》的小说,也不止一次地看过《血色浪漫》的电视剧,而据报纸上的花边新闻说,都梁本人对这部电视剧似乎并不十分满意,希望有机会自己来重拍这部剧,但我个人觉得,刘烨版的钟跃民已经算是演绎得相当传神,未来谁有机会超越这个版本的钟跃民,真是拭目以待了!

除了一些细节上的小改动和小手术之外(譬如让周晓白嫁给了张海洋而不是袁军,增加了一次红蓝军的实战军事演习等等),我想都梁不满意的原因或许是在于这个版本的电视剧还没有完全体现出历史的沧桑感和厚重,而都梁的原著本身,是希望引发受众对于那个年代的历史层面的思考,他希望勾勒出一个大时代,泼墨出一幅大山水。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来看待这幅大山水?

钟跃民是唯一的线索,他是一只自由飞翔的鸟,飞越了种种生活,穿越了老三届所经历的那个特殊历史年代。以他为线索,我们可以依稀看出那个年代人的形形色色的宿命,看出主宰他们命运的一道道分水岭,看出他们的无奈与挣扎,苦难与辛酸,因为钟跃民,始终只有一个。

钟跃民说他喜欢一种“在路上”的生活方式,他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所以我们应该首先来看一看,钟跃民究竟经历过一些什么样的生活?

总的来说,他大致掠过了以下的种种生活,顽主生活,知青生活,军旅生活,下海生活。

大约只有老三届的人,才知道什么是顽主生活,什么是老莫。

这是他们这一拨人的起点。也只有他们这一拨,才能够拥有这样的起点。

多年以后,也许这一拨人会说,他们真幸福,有过这样的生活。或许也有人会说,他们真不幸,不得不经历这样的生活。

但是我相信,以钟跃民、郑桐、袁军、张海洋为首的这一帮人,他们一定是会弹冠相庆,觥筹交错,庆幸自己曾经拥有过这样的生活。

顽主集团的制高点,无疑是李援朝(电视剧中为黎援朝)。而草根顽主的最低点,是小混蛋。或者说,这是由当时社会阶层定义的一座无形的金字塔。

而钟跃民把这一座金字塔给贯通了,他受李(黎)援朝赏识,在军区大院的顽主圈中能说上话,在什刹海冰场,他也有一号,属于有资格“拔份儿”的少数首脑人物。然而透过与李奎勇之间的友情,他又与胡同里出道的底层顽主产生了联系。

所以钟跃民的身份很复杂,有双重性。他洞悉上层顽主的规矩,也了解,或者说同情下层顽主的处境,或者说,惺惺相惜。

小混蛋与李(黎)援朝的矛盾,其实反映了当时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尽管是在那个特殊的历史年代,但是这种矛盾,最终依然还是在法律的约束之下。它还不是那种用暴力革命来解决的阶级矛盾。但是在那个万人空巷局面一时失控的特殊场合,终究溅起了蓬勃的血色。或许这一抹血色,便是所谓“血色浪漫”的源头。

郑桐曾经疑惑地对钟跃民说,“咱们什么时候和小混蛋这样的人搅和到一起去了?”

钟跃民愣了愣神,大喝一声:“等灭了小混蛋,咱们再去做一些有益于人民的大事儿!”

所以说钟跃民的浪漫,是血色中的浪漫。他是一个背着菜刀的诗人,他为周晓白吟诗,但一边吟咏着浪漫的诗句,一边还要义无反顾地拿起菜刀,去好勇斗狠,关键的时刻,为了去救李奎勇,他飞起单车一脚踢开了自己心爱的女人。

所以钟跃民的浪漫是无法改造的。至少,周晓白改变不了。但周晓白爱的,或许正是这种不可救药。

那个特殊年代的顽主们,有着一种无法言喻的英雄草莽气,这是一种魅力。

我们可以说,李(黎)援朝有魅力,钟跃民有魅力,张海洋有魅力,李奎勇有魅力。其实,小混蛋也极具魅力,他的魅力就是他的杀气。

然而多年以后,他们或许会回味这种当年的魅力。然而这种魅力,毕竟是黄鹤一去不复返的。一旦掠过了那个年代,无论是什么样的魅力,都必须受到通用的社会规则的管束和制约。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多年以后,李(黎)援朝是总经理,钟跃民是经理,张海洋是警察,李奎勇是出租车司机,而小混蛋,早已湮没在历史的长河里,尸骨无存。

但气质似乎是天生注定的,譬如领导气质。尽管说李(黎)援朝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但在小说中,他的去处毕竟是最好的。他在顽主圈中的领导地位,首先来源于他父辈手中掌控的某种社会资源,这种资源给了他一种至高无上的优越感,而优越感,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种气质,一种“混社会”的气质。所以无论时代的浪潮如何侵袭而来,他总是会拥有先手,他总是可以抢先起跑,占据有利位置。而李(黎)援朝,始终是一个人物。人物的意思就是,他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能成大事。

钟跃民也是个聪明人。一个用脑子的聪明人。但他思考的东西很多,除了生意,或者说事业,还有别的。譬如陕北的信天游,秦岭的歌喉,可可西里的藏羚羊。

或者说,他一直在思考着自己的自由。一种终极意义上的,挣脱了锁链的自由。

尽管在那个年代,对于老三届的人而言,其实被拴上了种种的锁链,甚至是枷锁,无论物质上,还是精神上。

满载知青的火车轰隆隆启动的时候,只有钟跃民敢一声大吼:“哭什么?小家子气!大丈夫横行天下,这才刚有点儿意思,好玩的事儿才刚刚开始呐!”

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如斯潇洒地吼出这句豪情。所以,可以去当兵的张海洋和袁军紧握着他的手说,“好样的!跃民,是条汉子!”

参军是幸福,插队是苦难。和钟跃民结伴一起去品尝这苦难的,是郑桐。从这一点上说,郑桐和钟跃民乃是灵魂深处的朋友。他们一同从苦难中品尝到了穷快乐,尝到了值得用一辈子去追忆的蜜甜。

郑桐对蒋碧云大声吟诵惠特曼的诗,“我是肉体的诗人,也是灵魂的诗人,我占有天堂的愉快,也占有地狱的痛苦,前者我把它嫁接在自己身上,使它生殖,后者我把它翻译成一种新的语言……啊!我的灵魂,我们在破晓的宁静的清凉中找到了我们自己的归宿,我的声音追踪着我目力所不及的地方,我的舌头一卷,就接触了大千世界!”

郑桐品尝到的蜜甜,是历史的火炬,学术的精神。当然,还包括蒋碧云。

而钟跃民的蜜甜,则是陕北的信天游,和秦岭。

钟跃民是一个害怕束缚的人。这也是他拒绝周晓白的理由。

然而他遇上了秦岭,才算是真的棋逢对手。

面对感情的态度,秦岭比他更洒脱。她只珍惜过程中的体验,而不看重结果。甚至,她只在意瞬间,而不追求永恒。她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发现彼此不再吸引,那么就马上分开,而不会去苦苦纠缠。

所以钟跃民会深爱这个女人,十年如一日。多年以后坐在她对面,闭上眼睛,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依然丝毫未变。

可是都梁却不能让钟跃民就此沦陷于秦岭的怀抱。命运要把他拎出来,去经历另一种生活。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这样被命运拎出来的,或者,我们也可以换一个角度,钟跃民的好运,亦是渊源于他父亲钟山岳在历史上的社会关系。马叔叔是一个偶然的马叔叔,也是一个必然的马叔叔。

秦岭没有马叔叔,因此秦岭觉得在钟跃民的命运出现契机的时候,自己再不能给予他更多,于是她宁愿从钟跃民的生命中退出。在退出之前,她给出了当时她所能给出的全部。这就是秦岭,那个令钟跃民一辈子铭心刻骨的秦岭。

郑桐也没有马叔叔,于是他只能去求村支书。然而在烟和酒打了水漂之后,他陷入了深深的绝望。这时蒋碧云成了他唯一的温暖。她温暖着他,重新点燃了生命的火把。或许我们可以说,郑桐的马叔叔,乃是知识,是高考制度的恢复。

所以在这个世上能够完全解析钟跃民的,或许也只有郑桐。他理解对于钟跃民来说,在陕北当乞丐讨米,和去部队当兵,都不过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已!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他要开开心心地去经历,要让自己玩得高兴。

所以当了兵的钟跃民,非常地开心。一个开开心心的新兵,敢抄起铁锹打老兵。

在这一点上,敢打“狗日的”段铁柱的张海洋和“敢”吞钉子的袁军都是他的知己。尤其是沆瀣一气的张海洋,留了一级,居然又与钟跃民会师于狮子山下。

偷鸡摸狗的事,他俩可真没少干。逗弄欺负大山里来的吴满囤,他俩可谓得心应手。

因为偷鸡烧烤事件,张海洋打塌了吴满囤的鼻梁。而循着斑驳的血迹,钟跃民和张海洋终于第一次走进了吴满囤的内心世界,并对己身军区大院式的顽主作风进行了深刻反思。在反思这种可耻的优越感的同时,他们亦看清了别人的世界,开始理解另一个阶层的生活,或者说,存活。

既然军区大院里长大的钟跃民和胡同里长大的李奎勇可以成为好朋友,那么钟跃民、张海洋、吴满囤同样可以成为堪称铁三角的好哥们。

这一段军旅生涯中,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吴满囤提干之后的那个晚上,三人在漆黑的操场上用铁缸子喝酒的那一幕。

提干对于吴满囤来说意味着什么?答案不必说,只在酒里了!

然而钟跃民始终还是那个钟跃民。不管提没提干,不管他是排长,还是连长。在电视剧中,他还在军事演习中导演了一出奇袭白虎团,引起了军长的注意。

军长说,作为职业军人,打得赢要打,打不赢也要打。即算打不赢,也要争取最大限度地重创敌人。

但钟跃民依然保持着关于自由的思考。因为军长所说的原则,乃是适用于战争年代的职业军人。

在执行完一次特种作战任务之后(吴满囤因此牺牲),钟跃民其实已经完成了关于军旅生涯的“最终幻想”。他已经过足了瘾。

当钟跃民在热带丛林里穿梭的时候,郑桐正躺在床上,和蒋碧云一起细细数落着他。呵呵窃以为,郑桐对于钟跃民那一番在他老婆眼里有断臂山之嫌的“高山仰止”的思考,貌似已经上升到了“独立之人格,自由之精神”的历史哲学高度。

郑桐说,他和钟跃民的区别在于,如果他攒了一辈子积蓄,买了一栋房子,一场大火把房子给烧了,那他郑桐恐怕连死的心都有了!但钟跃民不同,他会在旁边再搭一窝棚,然后欢天喜地地住进去。

所以在和张海洋做完了好人好事之后,钟跃民毅然选择了闪人。

尤其是在军事学院深造的名额里已经有他俩的前提下,依然“事了拂衣去”。

事实上这种破天荒的选择需要很大的勇气,我想钟跃民的逻辑是,如果闭上眼睛,就可以想象出今后十年如一日的生活是个什么样子,那么这十年于他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可言?

钟跃民要求退伍部队却不放人,宁伟是想留在部队却不得不退伍。造化弄人,发生在宁伟身上的似乎只是一次“军民鱼水情”的偶然事件,但是仔细想想,这难道不是“性格决定命运”?宁伟的身上,其实也缩影了那个年代数不清的在裁军浪潮袭来时想留在部队却最终不得不接受转业到地方这一无奈归宿的基层士兵。

钟跃民是主动走人,可他的命也没好到哪里去。侦察营长转业之后摊上了煎饼,这就是他的命?

这毫无疑问只是种“夸张”的玩法,但这种玩法无疑从某种侧面反映了那一批军人从部队转业到地方之后所面临的就业窘境。

李(黎)援朝的出现,其实只是勾勒出了一条分流的渠道。进企业,从商,当然是一条阳关道,但前提,要么是有背景,要么是有关系。李援朝有他的背景,钟跃民有他的关系,他们的背景与关系,其实都是他们父辈的背景与关系。

背景和关系,都是资源。而只要是资源,就可以换算成价值。

以无厚入有间,原本一帆风顺的钟跃民这时却栽了一个跟头,这个跟头,源于他的战友。

宁伟们的命运其实是注定了的悲剧,因为他们实在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资源,无论资本,还是社会关系。所以只能随波逐流,最后被命运吞噬。宁伟是个极端的例子。而李奎勇是一个平和的例子。

钟跃民是个人物,但他并不是一个足以拧得动命运手腕的大人物,在命运的逆流面前,人人都是小人物。钟跃民也不例外。

所以注定了他无法再次拥有秦岭,他必须失去秦岭。用他自己的话说,“好事儿不能全让你给占了!”

这是生活给他的痛,他必须承受。让他不能,随心所欲,让他不能,遂心圆梦。

其实最深邃的痛,莫过于邂逅美丽而不能拥有。

秦岭是钟跃民的梦。而钟跃民是周晓白的魔咒。

钟跃民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但我很清楚自己不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那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

那么,愿意陪着钟跃民摊煎饼的高玥究竟能否一把索住这个始终“在路上”颠簸的家伙,讹上他一辈子,做他的热炕头?

呵呵当此际,江北老老头团团如磨牛,答案是,“可可西里,出宫走走!”

08年7月22日 草于沪上

是老三届的故事。把他们那一代所经历的喜怒哀乐都讲出来了。上山下乡,当兵等,围绕着这些事情写的张跃民等一般部队大院孩子的。挺逗的,但也有激情,让人看后有一种这才是青春,青春就应当这么轰轰烈烈一把的感觉。有人说这个挺假的,但是它又一方面也很现实,所有干部的孩子最后结局都很好,比如袁军和海洋。但是贫苦家的孩子最后依旧贫苦。这是一部让人有笑有泪有思考的片子。很不错,有机会可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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