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第1张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何不写一篇读书心得记录下呢?那么你真的会写读书心得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礼貌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我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终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礼貌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可是巴克明白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仅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必须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齐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最终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当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我幸福欢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2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头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资料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可是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仅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我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明白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此刻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我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此刻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3

 今年寒假里,妈妈在多看阅读中帮我下载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到狼群生活的过程。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我们人类现在也是在你追我赶的激烈竞争中,就说平时的学习,很紧张。目的为了以后更好地生存,所以我们要面对现实,勇敢接受,努力学习。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4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终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教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向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可是,巴克也应当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杯具,就能够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本事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我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可是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5

 假期看了《三字经》这本书,很喜欢。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美国小说家,其杰出作品有《野性的呼唤》。《墨西哥人》 。《热爱生命》等。但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进入了一只狗的世界,巴克——,知道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巴克是条大狗;它的主人是住在加利福尼亚的米勒先生。之后被曼纽尔卖到镇上拉黄金。在这段时间里,巴克接受了很多大师,但在最后一位大师身上,巴克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后来渐渐成了“朋友”。

 历经千辛万苦,桑顿和巴克决定去东方寻找新世界。巴克听到一声令他心跳加速的呼唤,从森林里走了出来。

 在这本书里,我可以深刻理解巴克的活力和勇气。他坚忍不拔,勇往直前,敢于挑战,聪明灵活。看完这本书,我觉得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任何勇气和力量。我记得当我有时间的时候,我被一个小数学题难倒了。真的不对。我相信很多同学和我一样!那就让我们一起改正,像小巴克一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好狗逐渐回归野外和荒野的过程。作者通过这种方式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也让我明白了只有坚持,坚强,勇敢,才能成功。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6

 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7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8

 这几天看了一本叫《野性的呼唤》的书。它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阿拉斯加的荒野中与狗搏斗,最终成为他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一开始我买这本书的时候确实是给狗买的,因为大部分孩子对动物都有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小学生喜欢我们,特别是男生,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是我买的时候吸引我的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丹巴赫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都和孩子们或其他狗一起玩耍,他每天都很开心。后来法官家的园丁天天赌博,欠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了。当巴克走向那个穿红衣服的人时,他明白了棍子和牙齿的力量。当丹巴赫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活规则。丹巴赫造反,杀死了领头的狗斯佩斯。当巴克成为领头狗后,他的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很多不幸,但每一次不幸都让他越来越强大。当丹巴赫变成了一只狼,回顾他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虐待他的人,因为他们,他让自己成为了一个全新的自己。虽然我还没有读完这本书,但我已经确认我想再读一遍。我想明白我第一次没明白的事。如果再读一遍,会不会有新的感觉,审美会不会提高,会不会明白这本书的真正奥秘有了这些问题,书再读一遍就会越来越薄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9

 这本书是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只高贵的狗。有一天,他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卖了。他成了一只雪橇犬,努力工作。有一天,他觉得自己足够强大,可以成为领袖,可以和斯皮策一较高下。最后巴克赢了,成了领袖,他们回到了镇上。他和他的团队跟随其他人拉信件。他们筋疲力尽,被一对傻子夫妇和他们的傻子哥哥买走了。他们的主人对他们很不好。最后他的团队一个个死了,只剩下几个。之后,除了巴克,所有的狗和它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所以他一直跟着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他找到了自己的家,加入了狼群。

 题目里有“野性”二字,“野性”在文中处处体现,我先从“野性”说起。在我看来,“野性”其实就是野心勃勃,杀人如麻。有人常说,森林里充满杀气。你想过为什么吗?因为森林里到处都是杀气,到处都是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此诞生。为什么森林里的动物叫野生动物?这是因为他们必须不断磨练和学习才能生存。巴克其实是这样的。他原本是一只高贵的狗,内心充满善良,却不知道为了生存接受了多少棍棒;不仅被骂过很多次;不知道被别的狗咬过多少次。他在痛苦中活下来,不断磨练自己,变得越来越强大。最后,他充满野性!回归自然!

 《野性的呼唤》说,“生命的开始,自然是美好的。”人性其实是善良的,但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父母双亡、受他人压迫、家里缺钱、心中有恨等一些原因,才成为坏人,但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意味着给他们一片蓝天。在这篇论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自然,所以我们的成长是不断磨练的,不断经历一些挫折、痛苦和快乐,我们会慢慢改变。

 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努力,努力成为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多积累知识,多积累技能,好好学习,才能在社会立足。我会努力实现自己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俗话说的好,弱肉强食,只有当我成为强者才能被这个时代认可!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适者生存。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0

 今年寒假里,妈妈在多看阅读中帮我下载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到狼群生活的过程。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我们人类现在也是在你追我赶的激烈竞争中,就说平时的学习,很紧张。目的为了以后更好地生存,所以我们要面对现实,勇敢接受,努力学习。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1

 不得不说,作为一条狗,活出这样的风采真的是霸气。

 阳光充足,美食精致,不偷懒。被带到冰天雪地里并没有使它的身体倒下。适应性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可以说是淋漓尽致的体现在其中。他懂得感恩,为真正爱他的主人赢得1600美元赌钱,就是那颗真诚的心。最终化身为狼是它最好的结局!就像一个尖子生给老师的答题卡一样。它完美无缺。

 我一直以为杰克伦敦那种过分崇拜达尔文等人的理论会在他的作品中体现出来。如果用在人类活动中,会有点粗糙和简单化,但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中,那就再合适不过了。我想他一定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是那么悲惨,而巴克却是一个幸福的成功。

 然而,巴克应该承担这些事情,他为此付出了太多。很容易适应,但是很难做到。其他雪橇犬的悲剧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为了适应食物短缺,消化能力增强,“每一点吸收的营养,看完野呼后,都被600字运送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都可以吸收”的时候,我心里不禁感到难过。我以为有时候晚饭吃的不够,半夜从睡梦中醒来,肚子就像被千万只虫子咬了一样。我在赞叹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当狗被买来,长途跋涉后被迫继续奔跑时,巴克不是因为桑顿发现并保护了他而逃脱了死亡吗?但是你想想,为什么要保护呢?难道不是因为巴克以前的优点和他强壮的身体吗?水果是有原因的。

 《野性的呼唤》是国外最迷人的书之一。我捡的时候不忍心放下。剧情精彩深刻。不像其他名著,需要慢慢感受。这是一本难得的书,读起来能让人爱不释手。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2

 暑假里,我看了《在甲板的天逢底下》这本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

 当时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人们争相到北极淘金。所以拉雪橇需要大量强壮的狗。

 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巴克,他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巴克第一次到达北极时,他目睹了他的同伴被当地的狗袭击和杀害。它也第一次感受到了棍子的残酷,从此就信奉了“棍子”和“利齿”的规律。几次换主人后,巴克陷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去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要和他们闹僵的时候,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他。于是,巴克渐渐喜欢上了他,冒着生命危险三次把桑顿从死亡边缘拉回来。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巴克疯狂地咬着印第安人的喉咙,为的是支付他的主人。终于回归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表现为一个坚强的人。它的英雄业绩,它的强势姿态,不时浮现在我的眼前。如果我们想在这个社会立足,就必须学会像巴克一样拥有顽强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能力和机敏的生存方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这个社会生存。

 在书的最后,作者写道:“它张开喉咙,唱着一首原来年轻世界的歌,一首狼的歌。”这种说法多么雄壮豪迈啊!

 这就是狗的传说—— Buck!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3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异常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并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我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先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终,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梦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十分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4

 今天早起,我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每一个细节,都促使我忍不住接着往下读,可能是读的太融入,而导致我连早饭也忘了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壮健聪明的狗——巴克,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她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一个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和死亡作着殊死的搏斗。仗着求生的愿望,他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告别了这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事件,我渐渐觉得,巴克是一只勇敢的“狗”,坚强的“狗”,还是一个能为了生命的永存而与死神殊死拼搏的一只神圣而伟大的狼。而促使他和死神斗争的是它那渴望让生命永远沸腾的激情火热的心!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5

 最近,我读了升级版“书虫”的一系列图书。其中有一本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书中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被园丁卖到了遥远的北方,结识了许多和他命运相同的狗。有的狗善解人意,有的却脾气暴躁,狂妄。经过一番周折,巴克拥有了一个称职的好主人——桑顿。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巴克身上的野性也慢慢展现出来。巴克渐渐地爱上了它的主人,什么事情都为他着想。一天,巴克碰到了一头狼,于是没能保护好桑顿。结果,一群印第安人将桑顿以及他的朋友全都杀害。愤怒的把科技那个在场的所有印第安人都杀死了······最后,巴克身上的野性越来越浓,蜕变成了一只狼。

 这本书体现了世界上伟大的爱。巴克的前几位主人对它都不怎么样,巴克也是对他们冷眼相对。可是桑顿却很会为巴克着想,渐渐地,她们就建立起了一种很纯洁的感情。以至于巴克宁愿去为桑顿牺牲一切。

 爱是交替进行的,你去爱别人,别人就会去爱你。一只狗都可以这样,更何况人呢

野性中带有浪漫。

名词解释-野性:1难以驯服的生性。2喜爱自然,乐居田野的性情。浪漫-一般用来形容富有艺术美感的事物体验,即使是对于同一样事物,不同的人也会有不同的定义。1纵情,任意。2犹烂漫。3[英Romantic]富有诗意,充满幻想。4引申指风流,不拘小节(多指情侣关系而言)。5指唐元结。

野性浪漫(WildRomance)是一款非常经典而且充满了各种欢乐气氛的文字类冒险游戏,游戏中玩家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农村,在那里,他发现自己的青梅竹马,4位女主角都不是人类,而是一个个的妖精。但是善良、淳朴以及天真烂漫的他们似乎和妖怪沾不上边,一场全新的恋爱冒险即将开始!你也想被妖怪推倒吗?

“野性”是一个汉语词汇,通常用于形容那些不受拘束或者不受控制的本能和行为。下面将从“野性”的基本含义、用法和例句等方面来介绍这个词语的相关内容。

一、“野性”的基本含义

“野性”是一个汉语词汇,指人或动物具有的原始、本性的、未被驯化和熟化的特质。人们常把“野性”与“文明”对立起来,认为野性是那些未被教化或未被社会习俗所约束的行为和情感,而文明则是人类通过教育和文化所形成的行为和情感。在生物学中,“野性”也可以用来形容那些自然状态下生活的动物,与人工驯养或人工干预的动物相对应。

二、“野性”的用法

“野性”是一个比较常见的词语,可以用于各个领域,包括文学、艺术、心理学等。在文学和艺术中,野性通常被用来描写那些狂野、不羁、自由的情感和行为。在心理学中,野性则被用来研究人类本能和本性的行为和情感。此外,在某些社会群体中,野性也被视为一种潮流或者文化的象征,代表着叛逆和反传统的精神。

三、例句

这个人有着强烈的野性和自由的个性,不愿意受到任何限制和束缚。

这部小说描述了一只狼的野性和自由,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共鸣。

有些人认为,野性是一种自然状态,是人类本性的一部分,应该被尊重和保护。

总之,“野性”是一个汉语词汇,通常用于形容那些不受拘束或者不受控制的本能和行为。它可以用于各种领域,如文学、艺术、心理学等。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使用,以表达出恰当的含义和情感。

十九世纪的浪漫主义文学是继欧洲启蒙文学后又一大文学创作方法,来源于中世纪各国用方言所写的浪漫传奇,如英雄史诗、骑士传奇等,浪漫主义文学重视主观世界,认为主观的精神世界比较客观的物质世界更加真实,理想高于现实,同时,在浪漫主义文学中普遍体现着反文明的倾向。

各国的浪漫主义皆有各自的特点,与英国山水田园诗截然不同的是法国的浪漫主义文学,梅里美作品中所呈现出的带有离经叛道式的传奇小说,作品中的人物明显带有与文明社会道德观格格不入的道德观,并且作者在塑造人物时着力渲染他们原始的欲望和野性,成为了反文明的依据。

典型人物如《卡门》中的女主人公卡门,她无尽的自由精神、有悖于世俗的爱情观念、超前的个性向来为人称道。卡门的爱情观是与社会道德伦理相悖的,她在唐·何塞相爱的同时仍有一个未婚夫加西亚,而后她又爱上另一个斗牛士,她在不同的男人中周旋,以出色美丽的外貌和桀骜不驯的骄傲作为武器,充分利用着她的爱情。卡门可以持刀杀死与她争吵的女工;也敢于在港口码头惹恼外国军官、在丛林峡谷中偷运私货;她无视当局的法规,并以触犯法规为乐事,是一个从各种方面上来看离经叛道、违背社会道德的人物,这样一个“作恶多端”的主人公却又有极为深刻、引人深思的一面——卡门对自由的渴求贯穿了她的一生。

卡门至死都在追求自由。她是不被驯服的,即便在何塞最后求而不得,意图杀死自己时,她仍旧不违背自己的天性,不愿意选择求饶退步或是言归于好,她不背叛自由,并且从不臣服于死亡。故而故事的结局虽然看上去是个不折不扣的悲剧,但这却让卡门这个形象得以升华。何塞杀死了卡门,最后死于绞刑,他象征着忠于规则绝大多数,在卡门代表的绝对自由面前,充满好奇却又满腔恐惧。但卡门却奔向了绝对、永久的自由。“你有权杀掉你的罗密,但卡门永远是自由的。”

梅里美创造出的卡门无疑是一个异端,站立在尘世道德伦理文明之外,充满了反文明的因素。这样的文学形象可以充分展现浪漫主义文学中的反文化倾向,但与其他文学作品中的隐居、自然不同,卡门直面了一个压抑的、受道德规则捆绑的社会,在与之斗争的过程中狂欢、享乐并且热烈、骄傲,尽管是不为所容得,但放大来看仍旧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

浪漫主义文学中的反文明倾向是基于一个特定得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才得以成形的,尽管听上去是一个消极、退化的过程,但对于展现十九世纪欧洲风气仍有着不可忽略的作用,并且在逐渐深化的了解中可以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反文明的倾向并非一个是退步的过程,导致这种文化现象出现的社会机制和社会问题才是透过现象需要看清的本质,这一倾向则提供了另一个视角去更加深刻地解读十九世纪的浪漫主义文学甚至包括社会的各个方面。

新浪漫小说就是追求新浪漫主义的小说,也可以说是在新浪漫主义的背景或影响下诞生的小说下面解释一下新浪漫主义

新浪漫主义源于浪漫主义。浪漫主义代表一种观点,这种观点强调自发地和形象地表现,强调百觉和想象,强调感觉而不是思维,强调野性的而不是人造的美。浪漫主义富于精神的、音乐件的和运动的因素,是变化丰富的、出乎意料的、术完成的、没有穷尽的、个性的、夸张的、解体的、抒情的和热烈奔放的。楚辞是浪漫的,李白是浪漫的,雨果是浪漫的。19世纪欧洲的浪漫主义运动涌现许多典型的浪漫主义艺术作品和艺术家,如画家籍里柯和德拉古洛瓦,以及雕塑家吕德(Fransois Rude)。服装中的浪漫主义运动发生在1825-1845年间的欧洲。这个时期的女装廓形为上下部分分量相近的Z型,形式为宽肩、细腰和丰臀。由于采用了大型的泡泡袖、灯笼袖、悬钟袖和羊腿袖,肩部得到极度的夸张。紧身胸衣的使用,大大改变了自然的体型,给人以矫饰之感,但流行中"当局者迷"在所难免。使用裙撑的丰满裙部基本上呈圆台型,裙长比稍前的帝政时期以及稍后的克里诺林时期都稍短,露出脚踝。面料常使用大提花或印花的丝绸,最流行的图案是花卉纹。衣裙还常加以蓄丝、缎带和绢花。大而多装饰的女帽,小巧而精致的女鞋随之流行。各种娇柔的粉调是当时的流行色。

新浪漫主义其实就是伪浪漫主义,对于时装而言这种说法更为一针见血。因为产生浪漫主义时装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哪里去寻找那种王室绅士贵族淑女,还有谁能雍容自如地跳小步舞和华尔兹?用一点柔和回转的线条,有一点粉调或浅淡色调,用一点轻柔悬垂的面料,用一点装饰,用一点花卉纹样,渲染出一点对往日浪漫风采的思恋,这就是我们眼下拥有的新浪漫主义时装。在怀旧的目光里,女士们内衣上端露出的精巧蕾丝,以及男士们西服轻薄的面料和回转的肩线领线,都足以让人吟咏再三流连忘返。从这个意义上说,新浪漫主义也是时装厂商贴在他们满怀希望推出的新货品上的标签。对于中国的服装厂商来说,1998年春夏市场的压力是沉重的。所以,在借鉴国际大师和名牌的色彩、面料和款式的同时,他们也借来了"新浪漫主义"这一款具有魅力的词汇。中国的消费者因此也在时装报刊上,在流行主题的发布中,频频接触到这个词汇。

1《活着》2《白鹿原》3《平凡的世界》《人生》5《最后一个匈奴》6《穆斯林的葬礼》7《水浒传》8《三国演义》9《祝福》10《社戏》

01《卡拉马佐夫兄弟》

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

本书系俄国大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代表作之一。

小说通过一桩真实的弑父案,描写老卡拉马佐夫同三个儿子即两代人之间的尖锐冲突。

老卡拉马佐夫贪婪好色,独占妻子留给儿子们的遗产,并与长子德米特里为一个风流女子争风吃醋。

一天黑夜,德米特里疑心自己的情人去跟老头儿幽会,便闯入家园,一怒之下,差点儿把老头儿砸死。

他仓皇逃离后,躲在暗中装病的老卡拉马佐夫的私生子斯乜尔加科夫,悄然杀死老爷,造成了一桩震惊全俄的扑朔迷离的血案,从而引发了一连串惊心动魄的事件。

作品展示一个错综复杂的社会家庭、道德和人性的悲剧主题,体现了作家一生的最高艺术成就。

02《哈利·波特》

作者:JK罗琳

《哈利·波特》编著者JK罗琳。

2000年的一个深夜,在美国书店的烛光中,穿着黑斗篷,戴着小眼镜的店员开始销售“哈利o波特4”英文版,从此哈利·波特系列图书席卷全球,也是在这一年,简体中文版“哈利o波特”系列图书通过人民文学出版社引进版权登陆中国,作者JK罗琳用一种简单的魔法游戏将魔幻的故事传递给了中国乃至全球的青少年读者,与此同时商业**的改编更是将这部魔幻题材的小说推向了巅峰。

03《冰与火之歌》

作者:[美]乔治·RR马

内容简介:

《冰与火之歌》是由美国著名科幻奇幻小说家乔治·R·R·马丁所著的史诗奇幻小说,是当代奇幻文学一部影响深远的里程碑式的作品。

于1996年初问世时,便以别具一格的结构、浩瀚辽阔的视野、错落有致的情节和生动活泼的语言,迅速征服了欧美文坛。

迄今,本作已被译为三十多种文字,并在各个国家迭获大奖。

作品主要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中世纪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全书七卷浑然一体,共同组成了一幅壮丽而完整的画卷。

04《一九八四》

作者:[英]乔治·奥威尔

《一九八四》是奥威尔的传世之作,堪称世界文坛最著名的反乌托邦、反极权的政治讽喻小说。

他在小说中创造的“老大哥”、“双重思想”、“新话”等词汇都已收入权威的英语词典,甚至由他的姓衍生出“奥威尔式”、“奥威尔主义”这样的通用词汇,不断出现在报道国际新闻的记者笔下,足见其作品在英语国家影响之深远。

05《动物农场》

作者:[英]乔治·

《动物农场》是奥威尔最优秀的作品之一,是一则入木三分的反乌托的政治讽喻寓言。

农场的一群动物成功地进行了一场“革命”,将压榨他们的人类东家赶出农场,建立起一个平等的动物社会。

然而,动物领袖,那些聪明的猪们最终却篡夺了革命的果实,成为比人类东家更加独裁和极权的统治者。

“多一个人看奥威尔,就多了一分自由的保障,”有论家如是说。

06《魔戒》

作者:[英]J·R·R·托尔金

全书共三部:《魔戒同盟》《双塔殊途》《王者归来》。

至尊魔戒,拥有统御众戒、奴役世界的力量,黑暗魔君索隆苦觅已久。

为了守护家园,魔戒继承人弗罗多毅然离开宁谧淳朴的夏尔,踏上前途未卜的旅途。

与他同行的是睿智的巫师、勇敢的人类、美善的精灵、坚毅的矮人和热爱和平的霍比特人,征途见证了勇气与友谊。

跃马客栈里的重重暗影,卡扎督姆桥的怒吼炎魔,勇猛骁勇的洛汗骠骑,范贡森林的上古树须,凄厉嘶嚎的邪恶戒灵,陡峭山壁旁的巨型毒蛛每个人各自抵御着无尽的诱惑与磨难,承担起属于自己的善恶考验。

07《飘》

作者:[美国]玛格丽特·米切

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前夕。

生活在南方的少女郝思嘉从小深受南方文化传统的熏陶,可在她的血液里却流淌着野性的叛逆因素。

随着战火的蔓廷和生活环境的恶化,郝思嘉的叛逆个性越来越丰满,越鲜明,在一系列的的挫折中她改造了自我,改变了个人甚至整个家族的命运,成为时代时势造就的新女性的形象。

作品在描绘人物生活与爱情的同时,勾勒出南北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层次的异同,具有浓厚的史诗风格,堪称美国历史转折时期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成为历久不衰的爱情经典。

08《安徒生童话》

作者:丹麦汉·克·安徒

安徒生的创作可分早、中、晚三个时期。

早期童话多充满绮丽的幻想、乐观的精神,体现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相结合的特点。

代表作有《打火匣》、《小意达的花儿》、《拇指姑娘》、《海的女儿》、《野天鹅》、《丑小鸭》等。

中期童话,幻想成分减弱,现实成分相对增强。

在鞭挞丑恶、歌颂善良中,表现了对美好生活的执着追求,也流露了缺乏信心的忧郁情绪。

代表作有:《卖火柴的小女孩》、《白雪皇后》、《影子》、《一滴水》、《母亲的故事》、《演木偶戏的人》等。

晚期童话比中期更加面对现实,着力描写底层民众的悲苦命运,揭露社会生活的阴冷、黑暗和人间的不平。

作品基调低沉。

代表作有《柳树下的梦》、《她是一个废物》、《单身汉的睡帽》、《幸运的贝儿》等。

09《银河帝国:基地七部曲》

作者:[美]艾萨克·阿西莫夫

豆瓣评分:95

内容简介:

人类蜗居在银河系的一个小角落——太阳系,在围绕太阳旋转的

第三颗行星上,生活了十多万年之久。

人类在这个小小的行星上,建立了两百多个不同的行政区域,直到地球上诞生了第一个会思考的机器人。

在机器人的帮助下,人类迅速掌握了改造外星球的技术,开启了恢弘的星际殖民运动;人类在银河系如蝗虫般繁衍扩张,带着他们永不磨灭的愚昧与智慧、贪婪与良知,登上了一个个荒凉的星球,并将银河系卷入漫长的星际战国时代,直至整个银河被统一,一个统治超过2500万个住人行星、疆域横跨十万光年、总计数兆亿人口的庞大帝国崛起——银河帝国。

一个微妙的转折发生在银河帝国建国后的12021年。

哈里·谢顿,这个刚满32岁的年轻数学家,开创了“心理史学”,这门学科能用数学公式准确推演全人类的未来——“预言”从此成为一门可以信任的科学,人类由此可以看见未来。

谢顿的

第一个预言是:虽然毫无征兆,但已存在一万两千年之久的银河帝国即将灭亡。

一时间,银河震动,帝国飘摇;皇帝、宰相、夺权者、反叛星球,各方势力立刻剑拔弩张,人类银河时代最伟大的传奇就此开启

10《小王子》

作者:[法]圣埃克絮佩里

《小王子》是一本足以让人永葆童心的不朽经典,被全球亿万读者誉为非常值得收藏的书。

遥远星球上的小王子,与美丽而骄傲的玫瑰吵架负气出走,在各星球漫游中,小王子遇到了傲慢的国王、酒鬼、惟利是图的商人,死守教条的地理学家,最后来到地球上,试图找到治愈孤独和痛苦的良方。

这时,他遇到一只奇怪的狐狸,于是奇妙而令人惊叹的事情发生了

都很好啊。

《爱丽丝梦游仙境》讲述了小姑娘爱丽丝追赶一只揣着怀表、会说话的

爱丽丝被故事中的角色环绕。

白兔,掉进了一个兔子洞,由此坠入了神奇的地下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喝一口水就能缩得如同老鼠大小,吃一块蛋糕又会变成巨人,在这个世界里,似乎所有吃的东西都有古怪。她还遇到了一大堆人和动物:渡渡鸟、蜥蜴比尔、柴郡猫、疯帽匠、三月野兔、睡鼠、素甲鱼、鹰头狮、丑陋的公爵夫人。兔子洞里还另有乾坤,她在一扇小门后的大花园里遇到了一整副的扑克牌,牌里粗暴的红桃王后、老好人红桃国王和神气活现的红桃杰克(J)等等。在这个奇幻疯狂的世界里,似乎只有爱丽丝是唯一清醒的人,她不断探险,同时又不断追问“我是谁”,在探险的同时不断认识自我,不断成长,终于成长为一个“大”姑娘的时候,猛然惊醒,才发现原来这一切都是自己的一个梦境。

《汤姆叔叔的小屋》小说开始于肯塔基州农场主亚瑟·谢尔比正面临着将因欠债而失去其田地的困境。尽管他与她的妻子(埃米莉·谢尔比)对待他们的奴隶十分友善,但谢尔比还是决定将几名奴隶卖给奴隶贩子来筹集他急需的资金。被卖掉的奴隶有两名:其一为汤姆叔叔,一位有着妻子儿女的中年男子;其二为哈里,是埃米莉的女仆伊丽莎的儿子。埃米莉并不喜欢这个主意,因为她曾经对其女仆许诺说,她的儿子绝对不会被卖掉;而埃米莉的儿子乔治·谢尔比也不愿意让汤姆离开,因为他把汤姆视为自己的良师益友。

赛门·勒格里正在殴打汤姆叔叔

当伊丽莎无意中听到谢尔比夫妇打算将汤姆与哈里卖掉的对话后,伊丽莎决定带着她的儿子逃跑。小说中描写到,伊丽莎作出这一决定并非是因为受到身体上的虐待,而是出于害怕失去她唯一幸存的孩子(她曾因流产而失掉了两个孩子)。伊丽莎在深夜里动身出发,并给她的女主人留下了一张致歉的纸条。

当这一切发生时,汤姆叔叔被卖掉了,并被装载上了一艘河船(英语:riverboat),沿着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在船上时,汤姆认识并照顾了一位年幼的白人女孩伊娃。当伊娃落到河里后,是汤姆救了她。为了感谢他,伊娃的父亲奥古斯丁·圣克莱尔将汤姆从奴隶贩子的手里买来,并将汤姆带到了他在新奥尔良的家中。在这段时期里,汤姆与伊娃变得亲密无间,因为他们都深信着基督教。最后的片段在乘船通往自由的路上,凯茜与埃米琳遇见了乔治·哈里斯的姐姐,并与她一同前往加拿大。曾经有一次,凯茜发现伊丽莎便是她失散已久的女儿。而现在他们终于重逢了,他们前往了法国,并最终抵达了利比里亚——一个容纳前美国黑奴生活的非洲国家。在那里,他们又见到了凯茜失散已久的儿子。乔治·谢尔比回到了肯塔基州的农场,释放了他全部的奴隶,并告诉他们,要铭记汤姆的牺牲以及他对基督真义的信仰。尽管有此毋庸置疑的意义,但对《汤姆叔叔的小屋》的流行看法是“一部混合了儿童寓言与传道的书”。许多文艺评论家也批评这部小说“只是一部感伤小说”;在乔治·惠彻的《美国文学史》中,他写道:“斯托夫人或她的手作都不是这部小说大受欢迎的原因;其作者的才略与一名周日学校小说的编者相比并无二样。她最多不过就是有着大量现成的情节、幽默与悲情,然后把这些流行的元素凑成一本书罢了。”

不过,也有一些评论家称赞了这本小说。埃德蒙·威尔逊(Edmund Wilson)认为:“把自己完全地置身于汤姆叔叔的小屋中……会证明那些令人震惊的经历。”简·汤普金斯则认为,这本小说是美国文学中的经典之一,并怀疑当时如此之多的针对该小说的批评完全是因为它太受欢迎了。除了像谴责奴隶制那样明显的主题以外,斯托夫人在小说中所试图表达出的其他观点一直是学者们多年来研究的一个主题,并为之提出了多种假设理论。举例而言,作为一名虔诚的基督徒与积极的废奴主义者,斯托夫人将她的许多宗教观点融入了小说当中。某些学者认为,斯托夫人通过她的小说,为困扰着许多奴隶制度反对者的道德与政治难题提供了一个解决途径。所谓的道德与政治难题是:即使阻止奴隶制的行为有着反对罪恶的正当性,然而,为了反对奴隶制度的暴力而以暴制暴,并违犯奴隶制恶法的行为是否有违道德公义?斯托夫人笔下的哪位角色又值得效法,是顺从的汤姆叔叔还是挑衅的乔治·哈里斯?斯托夫人的解决方案类似于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如果每个人都能诚挚地去审视上帝的教义并遵守之,那么他们都将成为上帝的信徒。学者们还认为,这本小说表达了自由土壤运动(英语:Free Soil Party)的价值观。在此观点下,乔治·哈里斯这样的角色成为了自由劳动者信条的形化,而奥菲利亚这样的复杂角色则代表着那些默许与奴隶制度妥协的北方人。与奥菲利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黛娜——一位受情感驱使的厨师。在小说的情节里,奥菲利亚最终被转变了,就像美国共和党(在三年后)宣布北方必须改变自己,并捍卫其反奴隶制度的原则一样。

野性的呼唤

小说描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被盗卖到阿拉斯加干苦工,劳动极为繁重,环境极为艰险。狗队每天拉雪橇在雪地上行走40英里,而每只狗所得到的食物是根本吃不饱的一磅半鱼干。狗统统被累倒拖垮后就被主人卖掉,来榨取最后一滴油水。巴克忍受了各种虐待,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练成吃苦的精神,比其它狗更机敏、更勇猛,最后和史皮兹争夺强者地位,结果巴克成为生存斗争的胜利者。在巴克的内心野性的力量在呼唤着他,最后他回到狼群中。这不说明它的退化,而说明它要在更加直接地进行生存竞争的地方,证明自己是强者。最后巴克也确实以勇猛和聪明,赢得狼群的领袖地位。

作品思想

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完美结合

(1)浪漫主义情结

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柯勒律治曾经谈到一段形象的比喻:“良知是诗才的躯体,幻想是他的衣衫,想象则是

《野性的呼唤》

他的灵魂,无所不在,贯穿一切,把一切塑成一个有风姿、有意义的整体。”他认为,幻觉是一种记忆中的联想,是一种“聚集和联合能力”,而想象是一种创造,具体表现就是使现实的理想化、客观的主观化和概念的形象化,离开它就不可能把对立的不协调的东西塑造成统一的艺术形象。

《野性的呼唤》特别注重想象和幻觉描写,我们从中不难发现作者有意或无意透露出的浪漫主义情结。

A:把狗作为写作对象就体现了作者天才的想象力和丰富的才情。

B:标题“野性的呼唤”非常的抒情,给人无尽的想象。文中对荒野的描写如“北极光冷冷的在头顶上照耀着,有时繁星在舞蹈中跳动,而大地在冰雪覆盖之下在严寒下麻木了和冻结了。”等等,抒情非常浓郁,语言达到非常优美的境界。

C:书中所体现的浪漫主义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直抒胸臆,而是同现实主义相结合。有人因此把作者称为“热情奔放的现实主义作家”。

(2)现实主义

A:巴克自身的性格特征。“性格决定命运”,小说开头就提到巴克是“王”,巴克骨子里充满狼性,坚忍不拔,富有强烈的抗争精神,是适者生存的强者。

B:现实的残酷性。巴克勇猛剽悍,阴险狡诈,却又对恩人万分感激,使它身上集中体现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矛盾。

(二)文本中体现着不同的哲学思想

(1)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学说。巴克所学的第一课就是“棍棒的规律”:任何的反抗只能遭到无情的镇压

《野性的呼唤》

。在棍棒之下,巴克忍受了各种虐待。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对作者的影响:无产者受到残酷的剥削和沉重的压迫,而维护这种剥削压迫的,则是棍棒--社会权利机构的象征。

(2)达尔文的进化论。巴克在北国迅速适应环境的过程其实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赞歌。(物种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3)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小说的地点选在加拿大北部和阿拉斯加靠近北极的冰雪世界,其环境极其险恶。荒野没有和平,生命和肉体随时随刻都处在危险之中。在这样的地理环境中使强者生存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而在那里,任何为生存进行努力的手段和行为都是合乎情理的,斯文、高洁、谦让则都是弱者的表现。

(4)尼采的“超人”哲学。巴克可以拉动千磅重物,一旦起来报复邪恶时,可以把一群印第安人打得狼狈逃窜。在这里作者暗示了被压迫者无比巨大的反抗力量。巴克最后也确实以勇敢和聪明,赢得了狼群中的领袖地位。作者有意强调个人的作用和力量,显然是受了尼采“超人”哲学思想的影响。他的“超人”情结正是他思想深处矛盾的体现。

(三)“异化”折磨的悲怆

陀斯妥耶夫斯基:森林中的生活尽管贫苦可怕,但却自由自在得很,充满着冒险的事业,它有一种令人向往的东西,有一种神秘的诱惑力。

卡尔·桑得伯格:“深埋在人类灵魂深处的,令人捉摸不透的奇特主题之一的研究”:我们的文明程度越高,我们的恐惧就越深,担心我们在文明过程中抛弃了在蛮荒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杰克·伦敦:“我的故事有双重性质,表面上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任何一个孩子都能读懂--尽是情节、变化和色彩。那下面的才是真正的故事,有哲理,很复杂,充满含义。”

作者塑造巴克这一形象是否也表达了自己心中对被异化的人类文明的悲哀与失望呢?人类在文明进步与自身进化的同时,离自己的纯朴本性也越来越远,那荒野的呼唤也越来越让人感到陌生;而那种升华的、纯朴的自然本能--对自然的爱与向往,对祖先的回忆与召唤,对冥冥之中美好意愿的期守却渐渐被陷入纷争与矛盾中的人类所淡忘。

《野性的呼唤》毕竟是一部带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作品,表面上浮动著作者对自然的无限向往,而深层中却是人不得不陷入自己挖掘的陷阱的悲歌。巴克挣脱最后一点羁绊奔入荒野时,我们隐约意识到只有它才能真正追随那神秘的呼唤。而被日益异化的人类,或许只能在自造的炼狱中永行轮回,担负着困苦与磨难,追求着永恒与爱情,面对着生命与死亡,以及承载着希望与失望的无休纠结。

(四)小说中的死亡意识

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准备死亡,练习死亡,因为死亡能够使我们的身体消失

,而生命的本质(灵魂)由此摆脱物质世界的牵绊,不会再有各种欲望,妨碍真正的自由了。可见,死亡意识与生命意识是密不可分的。

在杰克·伦敦的作品中,伴随死亡而来的不是眼泪,乞求,而是尊严;死亡也不是阴森森的,而是冷静、清醒的。他的小说的死亡意识主要表现在抗拒死亡的威胁、寻求有尊严的死亡、遵循死亡的自然规律等方面,这也正是他热爱生命,礼赞生命的独特方式。《野性的呼唤》中那些雪橇狗寻求死亡的方式(非常有尊严且高贵)以及巴克最终选择了荒野而不是被异化的人类文明社会,表明了这一点。

作者正是因为有着强烈的而清醒的死亡意识,所以他笔下的主人公对生命有着出自本能的热爱,对死亡有着源自本能的反抗。其实对死亡的恐惧,对死亡的抗争,从另一个角度讲也是对生命的热爱。而只有意识到人类作为生命个体的存在终有一天要被死亡终结这一悲剧性的事实,人们才会倍加珍惜和热爱生命过程中的每一个瞬间。

(五)容格集体无意识学说在文本中的体现

美国著名诗人卡尔·桑德伯格:《野性的呼唤》是一部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狗的故事,同时也是对人类灵魂最深处那奇异而又捉摸不定的动机的探讨。我们越是变得更加文明,就越是感到恐惧--因远古时期人本来就具有的某种美好的东西及生命的欢乐已经丧失殆尽而产生的恐惧。

美国最著名的杰克·伦敦专家厄尔·莱柏:杰克·伦敦的主人公巴克就是读者自性的投影,这个自性永恒地寻求着心理的整合,这个过程就是个性化过程。

容格:集体无意识似乎不可能是个别的,而是象一条永不停息的河流,或许也象是一大群出现在我们梦中,或在不正常的心理状态下涌入意识里来的形象和人物。

作为集体无意识中最重要的一种原始意象的自性是容格用来象征对完整人格的追求以达到自我实现的:它是人格的开端、源泉和最终目的。是个人成长的顶点,即自我实现。

《野性的呼唤》中巴克头一次倾听来自它心灵深处的集体无意识的呼唤是在它被偷着拐卖到阿拉斯加拉雪橇后的一个极其寒冷的寒夜。“……在寂静的寒夜里,当它扬起鼻子对着星星象狼一般发出长嗥时,也正是那些早已化为泥土的祖先们把鼻子对着星星的嗥叫,那嗥叫传过千百年传到了他身上。他的腔调也正是祖先们的腔调,这些腔调表达了他们的悲哀,而且对他们来是,这也意味着寂静、寒冷和黑暗。这是,这古老的悲歌在他体内涌动,象征着生命不过是一种听凭摆布的傀儡,他又返本归真了。”这段文字我们完全可以看作是容格集体无意识思想在此文本中的体现。作者那带有自然主义色彩的运笔画龙点睛般地道出了巴克身处萧杀严酷的寂静雪野时所特有的心理状态。桑顿的出现不可避免地影响可巴克的自性化进程。他使巴克陷入了意识与无意识抗争的旋涡之中。闲暇之余,当它“蹲在约翰·桑顿的火堆边时,他是一条有宽阔的胸脯,长着白牙和长毛的狗;而他身后却映衬着各色狗、半狼半狗和野狼的影子,催促着他、激励着他……和他一道嗅风、一道聆听,给他讲森林中野兽发出的声音,支配着他的情绪,指导着他的行动,和他一道入睡,一起做梦,而且超然身外,成为他梦到的内容。这影子的召唤是这样的不可抗拒,使得人类和人类的要求一天天从他身上远去。……然而,……对桑顿的爱就会重新把它拉回到火堆边。”在这里,意识与无意识的相互争夺使巴克陷入了极度矛盾的状态。象征人类文明的“火堆”与象征集体无意识的“影子的召唤”以同样强大的力量作用与巴克的心灵。根据容格的观点,精神意义上的新生命可由此种痛苦而又艰难的心理矛盾抗争中诞生。然而这种紧张的局势很快就瓦解了,因为桑顿的死,巴克心中对文明社会的唯一牵挂没有了,使它决然地奔赴荒原。也就是说集体无意识最终在巴克的生命中占据了主导地位。

巴克凭着强大的生命意志做了森林里的狼群之首。“……他跑到狼群之首,巨人似的高高跃起在同伴们之上,他的大嗓门高声嗥叫,唱出一曲年轻世界的歌,那便是狼群之歌”。在森林里,在那超越时空的神话般的最原始的地方,自性引导巴克完成了它的自我实现--也就是厄尔·莱柏所说的“读者自性的投影”。

尼采《悲剧的诞生》:当天才在艺术创作过程中与上述世界原始艺术家站在一道,他才有可能透析艺术的永恒本质,因为此时他已以一种奇妙的方式,就像那童话故事中怪诞的图画一样可以随意翻转自己的眼睛看着他自己:他(指艺术家)此时既是主体又是客体,既是诗人、演员又是观众。

补充:在某种情况下,蕴藏在心灵深处的集体无意识可以操纵人,而此时人只是它要表达的一个载体而已。像海子、戈麦的自杀,以伍尔芙的小说《达洛卫夫人》为原型而改编的**《时时刻刻》中的小说家、诗人的苦闷、自杀等等……透过这些悲剧,你可以看到隐藏在人类心灵深处的集体无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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