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中使用外语是否可行

作文中使用外语是否可行,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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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学生的作文中,常常可以见到外语单词或句子的影子。这只是最近几年才出现的现象。作文中使用外语好不好,到底应该以什么样的心态看待这种现象呢?

一、尽量别让老师反感(老师笔下无情)

中学生作文中可不可以用外语词汇?这个问题交给中学生回答,肯定者多,反对者少。因为他们经常学外语用外语,写作时遇到用汉语表达不出或表达不便的意思,借用外语,文思不至于停滞,能较从容地写好文章。

但教师们怎么看呢?尤其是阅卷老师怎么看呢?我多次参加中学生作文阅卷工作,接触到本校外校本县外县的老师,大家均对此持否定态度。据参加高考作文阅卷的老师说,高考评卷对此也是不以为然。

语文老师认为,这种作文的毛病有以下四个方面:一、使用外文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该学生汉语学得不好,中文水平太低,词汇储备不丰富,不能用合适的字眼准确清楚的表达,“临时抱佛脚”,勉强借用来凑数。二、写作态度不够严肃,文章作风轻浮,用外文有“扮酷”的嫌疑。就好像中学生吸烟强装成熟的心理一样,是在张扬所谓的“个性化”的“浪漫潇洒的情调”。就像在偏僻的乡村农人的羡慕的眼光中打手机,演一个另类的形象罢了。三、思想不够端正,对母语缺乏应有的尊重,对祖国语言的感情不深厚,热爱更是谈不上。如果说的严肃一些,就是不忠诚。四、外在形式上不伦不类,有“买办”的嘴脸。中文里搀杂外文,仿佛穿旗袍拿手杖,或者穿中山装戴牛仔帽一般,着实污染眼目,淆乱视听。

因此,对此类文章,中学语文教师十有八九是排斥、蔑视、歧视乃至敌视的,而赞同、首肯、默许、容忍的寥寥。于是,在赋分时,潜意识里总是要打击一番,单凭“语言通顺准确”这一把尚方宝剑就让你吃不消,给你一个“终生难忘的教训”。

老师的想法做法可以理解。语文教师肩负着传播民族文化和传授祖国语言的两副重担,一方面代圣人传道——传儒家之道,做优秀文化的使者,另一方面为纯洁美化汉民族语言而倾尽毕生心血。他们热爱神圣的教育事业,积极维护汉文化的权威,精神是可贵的。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谁做语文老师会容忍外语肆意侵犯中国文明的领地呢?同样,外语作文中使用汉语,外语老师也无法容忍,这是职业使然。

那么,从考试角度来说,为学生切身利益着想,外语还是不用为好,以免撞上电网,闯入雷区,弄得焦头烂额,叫苦不迭,后悔莫及。

二、很想为他们鸣冤

但我还是想替这些孩子鸣一番冤,叫几声屈。为什么呢?

首先,作文是用语言表情达意的,而语言是工具,不管用什么样的语言,只要把心里话说出来,让读者明白就成,只要不是张冠李戴,何必斤斤计较,大加砍伐呢?

其次,世界性的语言融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语言上互相学习借鉴,为本民族语言注入了鲜活的血液,人类文明园地里因此开出了多少奇葩!语言的交融,有的是光辉灿烂的前景。上个世纪出现的洋泾浜语,没有人说那是鸟语;十里洋场中人,以土洋结合的口语为时髦;亭子间里弄文学的现代作家们,在他们的作品里不知镶嵌了多少外语词汇!现在,幼儿也开始学习外语了,这是可喜的现象。他们开始用双语与家长交谈,思维并没有混乱,相反,口齿更加伶俐了!有儿童教育专家讲,儿童生活在多种语言并用的地方,学习效果更好。我们不由得羡慕起东南亚的国家来,那里学习语言的环境比我们的好啊。

文学作品并不因中西兼用而失去艺术魅力,被受众柜之于千里之外。有许多流传很广的作品并不避讳使用外语。刘欢演唱的《北京人在纽约》,中西合壁,天衣无缝,久唱不衰;韩磊演唱的《不见不散》、《我的野蛮女友》中英、中韩结合,大家也都很喜欢嘛!鲁迅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写对百草园的无限依恋:“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情之所至,感人至深,毫无做作之嫌。他用的是德文,如果换成“唉!”“唉!”“呜呼!”

好个好,太直白,太古板,都不如德文Ade的咏叹意味来得悠长。郁达夫在《故都的秋》里评秋论秋时大大方方地用了较冷僻的anthology,用我们评卷老师的眼光审视,怕是无聊透顶的。余光中在《莲恋莲》中说西方玫瑰的特点是热情爽朗:“Don't stare at me!”,若翻译过来就是:“别盯着我看!”读者是好明白了,但是不是带刺的玫瑰味淡了些呢?不然,余先生何苦用原文来表达呢?郭沫若在他的《给日本女郎》里不说“再见”,却用“沙扬娜拉”,日本女郎的温柔形象可以想见得到。作者这样写,营造了与日本女郎分别的情景氛围,恐怕更合乎诗歌的题材、合乎所赠予的对象吧?

这里,有必要提及《傅雷家书》中的语言。著名翻译家傅雷写作的语言精湛流畅,可在他的家书中,使用外语的地方却有七八百处之多。这其中,有英文、法文、意大利文,有单词,有短语,还有长句。他一向为人严谨认真,写作一丝不苟,为何非用外文呢?

原因是傅雷外文程度极佳,思维之时,许多事物,往往在不知不觉间,首先以外语形式涌现脑际,信手拈来,自自然然流露于字里行间了。他执笔写家书时,常常思潮澎湃,感情洋溢,下笔如行云流水,自然奔放,不像翻译名著时字斟句酌,推敲再三,所以用起外文字句来,也是依情顺势而出。这些镶嵌在中文里的外文字句,多半用外文写来快捷方便,用中文不容易直接表达或者表达出来别扭累赘。(金圣华女士语)

金圣华女士在翻译《家书》中的外文时,曾遇到一处涉及到傅雷为父的自尊的问题。当年大陆上粮食奇缺,做父亲的不得不要求儿子从国外寄回日常生活所需的牛油、烟草等物品,可是又于心不忍,生怕增加儿子的负担。于是,做母亲的在给儿子的信里写道:“(傅雷)每次order食物,心里矛盾百出……”这个order简单地译为“订购”或者含糊地译为“要求”都不妥,金女士只好借古文造“嘱寄”一词,才较真实地反映了傅雷的心情。多亏金女士翻译功夫高妙,要不然,翻遍词典也难找到一个恰当的词语!

外文有外文的好处。中文里的有些意思用外文表达显得委婉确切一些。比如,书信的抬头若用“亲爱的”,那必定是在情人或者好友之间,用于别人就显得不合适了,人家会以为你发神经呢,可用外文就大方而且亲切了。《围城》里苏文纨要求方鸿渐吻她,用的是外语,显然要含蓄多了。外文能营造一种情境,或高雅如钢琴,或新鲜如小号,或热闹如架子鼓,或浪漫如萨克司,或俏皮如木琴,欢快如俄罗斯民间舞蹈。读者睹文联想,很容易在潜意识里置身于另一个世界另一种氛围中,体会特殊的感情,特殊的情调。

正因为这样,语言大师们灵活驾驭,创造性地开辟了中西语言和谐相处、共同构建名篇佳作的道路,也为我们嵌用外文提供了依据,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鸣冤叫屈了。的确,只要用的巧,用的妙,用的恰到好处,有何不可呢?用的好,就像王府井添了麦当劳,上海港有了Apec一样,珠联壁合,熠熠生辉。

三、期待和谐的二重秦

当然,这对学生和老师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学生必须对自己外语水平有清醒的认识。外语水平高的学生能灵活运用,不致于用的蹩脚,否则,滑稽古怪,贻笑大方,也亵读了祖国的语言。诸如Teacher张、mumi、dadi之类语言,或调侃戏谚,油腔滑调,或嗲声嗲气,奶油味十足,与中国文化的厚重朴实的大雅格格不入,不用为好。

作为语文老师,一方面,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外语水平,使自己成为学贯中西的大家。另一方面,要有博大的胸怀,不要对中学生作文里的外文一棍子打死,“永世不得翻身”。其实,这种语言吃不了中文,它变不了中文的颜色,改不了中文的姓氏,动摇不了中文的根基。如果每个语文老师都以宽容的心态对待这种语言,也许是对中学生个性思维的一种解放吧!说不定,这一放手,不知救活了多少语言大师呢!一粲。

 在中学生的作文中,常常可以见到外语单词或句子的影子。这只是最近几年才出现的现象。作文中使用外语好不好,到底应该以什么样的心态看待这种现象呢?

  一、尽量别让老师反感(老师笔下无情)

 中学生作文中可不可以用外语词汇?这个问题交给中学生回答,肯定者多,反对者少。因为他们经常学外语用外语,写作时遇到用汉语表达不出或表达不便的意思,借用外语,文思不至于停滞,能较从容地写好文章。

 但教师们怎么看呢?尤其是阅卷老师怎么看呢?我多次参加中学生作文阅卷工作,接触到本校外校本县外县的老师,大家均对此持否定态度。据参加高考作文阅卷的老师说,高考评卷对此也是不以为然。

 语文老师认为,这种作文的毛病有以下四个方面:一、使用外文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该学生汉语学得不好,中文水平太低,词汇储备不丰富,不能用合适的字眼准确清楚的表达,“临时抱佛脚”,勉强借用来凑数。二、写作态度不够严肃,文章作风轻浮,用外文有“扮酷”的嫌疑。就好像中学生吸烟强装成熟的心理一样,是在张扬所谓的“个性化”的“浪漫潇洒的情调”。就像在偏僻的乡村农人的羡慕的眼光中打手机,演一个另类的形象罢了。三、思想不够端正,对母语缺乏应有的尊重,对祖国语言的感情不深厚,热爱更是谈不上。如果说的严肃一些,就是不忠诚。四、外在形式上不伦不类,有“买办”的嘴脸。中文里搀杂外文,仿佛穿旗袍拿手杖,或者穿中山装戴牛仔帽一般,着实污染眼目,淆乱视听。

 因此,对此类文章,中学语文教师十有八九是排斥、蔑视、歧视乃至敌视的,而赞同、首肯、默许、容忍的寥寥。于是,在赋分时,潜意识里总是要打击一番,单凭“语言通顺准确”这一把尚方宝剑就让你吃不消,给你一个“终生难忘的教训”。

 老师的想法做法可以理解。语文教师肩负着传播民族文化和传授祖国语言的两副重担,一方面代圣人传道——传儒家之道,做优秀文化的使者,另一方面为纯洁美化汉民族语言而倾尽毕生心血。他们热爱神圣的教育事业,积极维护汉文化的权威,精神是可贵的。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谁做语文老师会容忍外语肆意侵犯中国文明的领地呢?同样,外语作文中使用汉语,外语老师也无法容忍,这是职业使然。

 那么,从考试角度来说,为学生切身利益着想,外语还是不用为好,以免撞上电网,闯入雷区,弄得焦头烂额,叫苦不迭,后悔莫及。

  二、很想为他们鸣冤

 但我还是想替这些孩子鸣一番冤,叫几声屈。为什么呢?

 首先,作文是用语言表情达意的,而语言是工具,不管用什么样的语言,只要把心里话说出来,让读者明白就成,只要不是张冠李戴,何必斤斤计较,大加砍伐呢?

 其次,世界性的语言融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语言上互相学习借鉴,为本民族语言注入了鲜活的血液,人类文明园地里因此开出了多少奇葩!语言的交融,有的是光辉灿烂的前景。上个世纪出现的洋泾浜语,没有人说那是鸟语;十里洋场中人,以土洋结合的口语为时髦;亭子间里弄文学的现代作家们,在他们的作品里不知镶嵌了多少外语词汇!现在,幼儿也开始学习外语了,这是可喜的现象。他们开始用双语与家长交谈,思维并没有混乱,相反,口齿更加伶俐了!有儿童教育专家讲,儿童生活在多种语言并用的地方,学习效果更好。我们不由得羡慕起东南亚的国家来,那里学习语言的环境比我们的好啊。

 文学作品并不因中西兼用而失去艺术魅力,被受众柜之于千里之外。有许多流传很广的作品并不避讳使用外语。刘欢演唱的《北京人在纽约》,中西合壁,天衣无缝,久唱不衰;韩磊演唱的《不见不散》、《我的野蛮女友》中英、中韩结合,大家也都很喜欢嘛!鲁迅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写对百草园的无限依恋:“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情之所至,感人至深,毫无做作之嫌。他用的是德文,如果换成“唉!”“唉!”“呜呼!”

 好个好,太直白,太古板,都不如德文Ade的咏叹意味来得悠长。郁达夫在《故都的秋》里评秋论秋时大大方方地用了较冷僻的anthology,用我们评卷老师的眼光审视,怕是无聊透顶的。余光中在《莲恋莲》中说西方玫瑰的特点是热情爽朗:“Don't stare at me!”,若翻译过来就是:“别盯着我看!”读者是好明白了,但是不是带刺的玫瑰味淡了些呢?不然,余先生何苦用原文来表达呢?郭沫若在他的《给日本女郎》里不说“再见”,却用“沙扬娜拉”,日本女郎的温柔形象可以想见得到。作者这样写,营造了与日本女郎分别的情景氛围,恐怕更合乎诗歌的题材、合乎所赠予的对象吧?

 这里,有必要提及《傅雷家书》中的语言。著名翻译家傅雷写作的语言精湛流畅,可在他的家书中,使用外语的地方却有七八百处之多。这其中,有英文、法文、意大利文,有单词,有短语,还有长句。他一向为人严谨认真,写作一丝不苟,为何非用外文呢?

 原因是傅雷外文程度极佳,思维之时,许多事物,往往在不知不觉间,首先以外语形式涌现脑际,信手拈来,自自然然流露于字里行间了。他执笔写家书时,常常思潮澎湃,感情洋溢,下笔如行云流水,自然奔放,不像翻译名著时字斟句酌,推敲再三,所以用起外文字句来,也是依情顺势而出。这些镶嵌在中文里的外文字句,多半用外文写来快捷方便,用中文不容易直接表达或者表达出来别扭累赘。(金圣华女士语)

 金圣华女士在翻译《家书》中的外文时,曾遇到一处涉及到傅雷为父的自尊的问题。当年大陆上粮食奇缺,做父亲的不得不要求儿子从国外寄回日常生活所需的牛油、烟草等物品,可是又于心不忍,生怕增加儿子的负担。于是,做母亲的在给儿子的信里写道:“(傅雷)每次order食物,心里矛盾百出……”这个order简单地译为“订购”或者含糊地译为“要求”都不妥,金女士只好借古文造“嘱寄”一词,才较真实地反映了傅雷的心情。多亏金女士翻译功夫高妙,要不然,翻遍词典也难找到一个恰当的词语!

 外文有外文的好处。中文里的有些意思用外文表达显得委婉确切一些。比如,书信的抬头若用“亲爱的”,那必定是在情人或者好友之间,用于别人就显得不合适了,人家会以为你发神经呢,可用外文就大方而且亲切了。《围城》里苏文纨要求方鸿渐吻她,用的是外语,显然要含蓄多了。外文能营造一种情境,或高雅如钢琴,或新鲜如小号,或热闹如架子鼓,或浪漫如萨克司,或俏皮如木琴,欢快如俄罗斯民间舞蹈。读者睹文联想,很容易在潜意识里置身于另一个世界另一种氛围中,体会特殊的感情,特殊的情调。

 正因为这样,语言大师们灵活驾驭,创造性地开辟了中西语言和谐相处、共同构建名篇佳作的道路,也为我们嵌用外文提供了依据,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鸣冤叫屈了。的确,只要用的巧,用的妙,用的恰到好处,有何不可呢?用的好,就像王府井添了麦当劳,上海港有了Apec一样,珠联壁合,熠熠生辉。

 三、期待和谐的二重秦

 当然,这对学生和老师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学生必须对自己外语水平有清醒的认识。外语水平高的学生能灵活运用,不致于用的蹩脚,否则,滑稽古怪,贻笑大方,也亵读了祖国的语言。诸如Teacher张、mumi、dadi之类语言,或调侃戏谚,油腔滑调,或嗲声嗲气,奶油味十足,与中国文化的厚重朴实的大雅格格不入,不用为好。

 作为语文老师,一方面,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外语水平,使自己成为学贯中西的大家。另一方面,要有博大的胸怀,不要对中学生作文里的外文一棍子打死,“永世不得翻身”。其实,这种语言吃不了中文,它变不了中文的颜色,改不了中文的姓氏,动摇不了中文的根基。如果每个语文老师都以宽容的心态对待这种语言,也许是对中学生个性思维的一种解放吧!说不定,这一放手,不知救活了多少语言大师呢!一粲。

  在中学生的作文中,常常可以见到外语单词或句子的影子。这只是最近几年才出现的现象。作文中使用外语好不好,到底应该以什么样的心态看待这种现象呢?

 一、尽量别让老师反感(老师笔下无情)

 中学生作文中可不可以用外语词汇?这个问题交给中学生回答,肯定者多,反对者少。因为他们经常学外语用外语,写作时遇到用汉语表达不出或表达不便的意思,借用外语,文思不至于停滞,能较从容地写好文章。

 但教师们怎么看呢?尤其是阅卷老师怎么看呢?我多次参加中学生作文阅卷工作,接触到本校外校本县外县的老师,大家均对此持否定态度。据参加高考作文阅卷的老师说,高考评卷对此也是不以为然。

 语文老师认为,这种作文的毛病有以下四个方面:一、使用外文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该学生汉语学得不好,中文水平太低,词汇储备不丰富,不能用合适的字眼准确清楚的表达,临时抱佛脚,勉强借用来凑数。二、写作态度不够严肃,文章作风轻浮,用外文有扮酷的嫌疑。就好像中学生吸烟强装成熟的心理一样,是在张扬所谓的个性化的浪漫潇洒的情调。就像在偏僻的乡村农人的羡慕的眼光中打手机,演一个另类的形象罢了。三、思想不够端正,对母语缺乏应有的尊重,对祖国语言的感情不深厚,热爱更是谈不上。如果说的严肃一些,就是不忠诚。四、外在形式上不伦不类,有买办的嘴脸。中文里搀杂外文,仿佛穿旗袍拿手杖,或者穿中山装戴牛仔帽一般,着实污染眼目,淆乱视听。

 因此,对此类文章,中学语文教师十有八九是排斥、蔑视、歧视乃至敌视的,而赞同、首肯、默许、容忍的寥寥。于是,在赋分时,潜意识里总是要打击一番,单凭语言通顺准确这一把尚方宝剑就让你吃不消,给你一个终生难忘的教训。

 老师的想法做法可以理解。语文教师肩负着传播民族文化和传授祖国语言的两副重担,一方面代圣人传道传儒家之道,做优秀文化的使者,另一方面为纯洁美化汉民族语言而倾尽毕生心血。他们热爱神圣的教育事业,积极维护汉文化的权威,精神是可贵的。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谁做语文老师会容忍外语肆意侵犯中国文明的领地呢?同样,外语作文中使用汉语,外语老师也无法容忍,这是职业使然。

 那么,从考试角度来说,为学生切身利益着想,外语还是不用为好,以免撞上电网,闯入雷区,弄得焦头烂额,叫苦不迭,后悔莫及。

 二、很想为他们鸣冤

 但我还是想替这些孩子鸣一番冤,叫几声屈。为什么呢?

 首先,作文是用语言表情达意的,而语言是工具,不管用什么样的语言,只要把心里话说出来,让读者明白就成,只要不是张冠李戴,何必斤斤计较,大加砍伐呢?

 其次,世界性的语言融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语言上互相学习借鉴,为本民族语言注入了鲜活的血液,人类文明园地里因此开出了多少奇葩!语言的交融,有的是光辉灿烂的前景。上个世纪出现的洋泾浜语,没有人说那是鸟语;十里洋场中人,以土洋结合的口语为时髦;亭子间里弄文学的现代作家们,在他们的作品里不知镶嵌了多少外语词汇!现在,幼儿也开始学习外语了,这是可喜的现象。他们开始用双语与家长交谈,思维并没有混乱,相反,口齿更加伶俐了!有儿童教育专家讲,儿童生活在多种语言并用的地方,学习效果更好。我们不由得羡慕起东南亚的国家来,那里学习语言的环境比我们的好啊。

 文学作品并不因中西兼用而失去艺术魅力,被受众柜之于千里之外。有许多流传很广的作品并不避讳使用外语。刘欢演唱的《北京人在纽约》,中西合壁,天衣无缝,久唱不衰;韩磊演唱的《不见不散》、《我的野蛮女友》中英、中韩结合,大家也都很喜欢嘛!鲁迅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写对百草园的无限依恋: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情之所至,感人至深,毫无做作之嫌。他用的是德文,如果换成唉!唉!呜呼!

 好个好,太直白,太古板,都不如德文Ade的咏叹意味来得悠长。郁达夫在《故都的秋》里评秋论秋时大大方方地用了较冷僻的anthology,用我们评卷老师的眼光审视,怕是无聊透顶的。余光中在《莲恋莲》中说西方玫瑰的特点是热情爽朗:Don't stare at me!,若翻译过来就是:别盯着我看!读者是好明白了,但是不是带刺的玫瑰味淡了些呢?不然,余先生何苦用原文来表达呢?郭沫若在他的《给日本女郎》里不说再见,却用沙扬娜拉,日本女郎的温柔形象可以想见得到。作者这样写,营造了与日本女郎分别的情景氛围,恐怕更合乎诗歌的题材、合乎所赠予的对象吧?

 这里,有必要提及《傅雷家书》中的语言。著名翻译家傅雷写作的语言精湛流畅,可在他的家书中,使用外语的地方却有七八百处之多。这其中,有英文、法文、意大利文,有单词,有短语,还有长句。他一向为人严谨认真,写作一丝不苟,为何非用外文呢?

 原因是傅雷外文程度极佳,思维之时,许多事物,往往在不知不觉间,首先以外语形式涌现脑际,信手拈来,自自然然流露于字里行间了。他执笔写家书时,常常思潮澎湃,感情洋溢,下笔如行云流水,自然奔放,不像翻译名著时字斟句酌,推敲再三,所以用起外文字句来,也是依情顺势而出。这些镶嵌在中文里的外文字句,多半用外文写来快捷方便,用中文不容易直接表达或者表达出来别扭累赘。(金圣华女士语)

 金圣华女士在翻译《家书》中的外文时,曾遇到一处涉及到傅雷为父的自尊的问题。当年大陆上粮食奇缺,做父亲的不得不要求儿子从国外寄回日常生活所需的牛油、烟草等物品,可是又于心不忍,生怕增加儿子的负担。于是,做母亲的在给儿子的信里写道:(傅雷)每次order食物,心里矛盾百出这个order简单地译为订购或者含糊地译为要求都不妥,金女士只好借古文造嘱寄一词,才较真实地反映了傅雷的心情。多亏金女士翻译功夫高妙,要不然,翻遍词典也难找到一个恰当的词语!

 外文有外文的好处。中文里的有些意思用外文表达显得委婉确切一些。比如,书信的抬头若用亲爱的,那必定是在情人或者好友之间,用于别人就显得不合适了,人家会以为你发神经呢,可用外文就大方而且亲切了。《围城》里苏文纨要求方鸿渐吻她,用的是外语,显然要含蓄多了。外文能营造一种情境,或高雅如钢琴,或新鲜如小号,或热闹如架子鼓,或浪漫如萨克司,或俏皮如木琴,欢快如俄罗斯民间舞蹈。读者睹文联想,很容易在潜意识里置身于另一个世界另一种氛围中,体会特殊的感情,特殊的情调。

 正因为这样,语言大师们灵活驾驭,创造性地开辟了中西语言和谐相处、共同构建名篇佳作的道路,也为我们嵌用外文提供了依据,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鸣冤叫屈了。的确,只要用的巧,用的妙,用的恰到好处,有何不可呢?用的好,就像王府井添了麦当劳,上海港有了Apec一样,珠联壁合,熠熠生辉。

 三、期待和谐的二重秦

 当然,这对学生和老师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学生必须对自己外语水平有清醒的认识。外语水平高的学生能灵活运用,不致于用的蹩脚,否则,滑稽古怪,贻笑大方,也亵读了祖国的语言。诸如Teacher张、mumi、dadi之类语言,或调侃戏谚,油腔滑调,或嗲声嗲气,奶油味十足,与中国文化的厚重朴实的大雅格格不入,不用为好。

 作为语文老师,一方面,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外语水平,使自己成为学贯中西的大家。另一方面,要有博大的胸怀,不要对中学生作文里的外文一棍子打死,永世不得翻身。其实,这种语言吃不了中文,它变不了中文的颜色,改不了中文的姓氏,动摇不了中文的根基。如果每个语文老师都以宽容的心态对待这种语言,也许是对中学生个性思维的一种解放吧!说不定,这一放手,不知救活了多少语言大师呢!一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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