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中之邂逅》写的是青春期所萌发的爱情幻想,这幻想是甜蜜的,又是隐蔽的,因其甜蜜,才有必要隐蔽起来,又因为隐蔽的作用而愈发甜蜜了。诗歌把这两个微妙的东西传达了出来,颇耐人寻味。 这首诗作于闻一多就学于清华学校之时。他勤于学业,严于律己,尤其对一些学友中盛行的享乐主义生活方式甚为反感,那些青年学子中常见的爱情风波、桃色事件都与这位典型的“东方老憨”无缘。但是,作为二十来岁的青年人,毕竟有他不容忽视的生理、心理特征。有趣的问题在于:那难以克制的情感冲动在一位总是尽力克制的传统中国人身上又有怎样的曲折表现呢?当然,青春的感情需要是重要的,但这种需要又常常通过一些区别于他人的特殊方式来表现,他可能在不知不觉中会特别珍惜那些短暂的松弛机会(如梦),他很可能会利用这些宝贵的机会自我满足、自我释放;此外,理性意义上的克制压抑也使得他的这些内在的情绪能量逐渐的堆积进来,并逐渐对人的行为方式产生特殊的影响,于是,他也很可能在一些人际交往的细节上变得特别的敏感、特别的富有想象力,也特别的感情丰富。这些“老憨”特色我们也可以用所谓的“甜蜜”与“隐蔽”的关系来概括:“老憨”并非没有情感,理智的压制倒使得他幻想中的情感变得格外的甜蜜,格外值得珍惜。理智的压制作用促使他不时对“甜蜜”加以掩饰和遮蔽,就这样,甜蜜与隐蔽在他的内心深处展开了永不休止的搏斗。 《幻中之邂逅》生动地传达了这一些心理特征。 诗从“太阳落了”着笔,这当然不是偶然的起兴,“太阳落了”正是“幻中之邂逅”的必要条件。太阳落了,夜的大幕渐渐降落到为现实秩序所网结起来的人生世界上。道义、责任、理性,甚至还包括对文化继承的那份痴迷与勤奋,那种出自书香门第的社会形象,都统统被裹进了无颜色无等级无优劣的混沌的夜幕之中。夜吞噬、消化了一切,人剩下的是更接近本真状态的“我”,是荡漾着自然情感的“我”,是重新从自身的情感需要出发来进行人生选择的“我”,总而言之,这就是人生中最好的松弛时刻。于是,就在清华学校里 的喧闹结束以后,在一间静悄悄的学生宿舍里,从理性的束缚中暂时解脱出来的闻一多释放出了青春期的感情。 “屋里朦胧的黑暗凄酸的寂静”,中心在于“凄酸”,“黑暗”中断了他不知疲倦的社会活动,“寂静”让他体验着与世界的隔绝。在笼盖四野的哑默无声的寅夜,形只影单的凄凉感油然而生。是啊,他毕竟来自那么一个温暖和睦的大家庭,被抛落到遥远的北国,初涉人生的辛酸是他人所难以体会的;他毕竟又有着那样独特的个性内涵与人生理想,曲高和寡,这也是必然的社会现象。 从某种意义上说,“凄酸”是闻一多作为现代诗人在传统化的生存环境中的主要人生体验。就在那勤苦奋勉、孜孜不倦的白日,何尝又不是时时感受着喧闹中的冷落,成功背后的伤疼。不过,这白日里的凄酸与夜深人静时的凄酸还是不大相同的。白日的人是社会的人、集团的人、理性的人、意识的人,他的凄凉辛酸更带有社会性、历史感和理性思辨的意义;夜半的人则是个体的人、情感的人、非理性的人、无意识的人,他的感受属于个体的情感需要。本真状态的闻一多何尝没有过软弱的时刻,何尝不需要异性伴侣的抚慰,只是,在意识的压迫下,对异性的情感需要也变得依稀淡薄、“若有若无”起来。当这一青春期的情感被刚刚激发出来的时候,诗人甚至还不知所措,一时难以表达对它的真切感受,是因幻想的甜蜜性而快乐?还是因甜蜜的幻想性而悲哀呢?诗人自己也说不清楚,或许,这就真是“快乐和悲哀之间底黄昏”吧,黄昏的绚烂常常令人陶醉,给人美的享受,但黄昏却又是极其短暂的,黄昏过后,带给人的是漫长黑夜,是令人沮丧和悲哀的“暗无天日”。 无论怎么说,幻觉中的爱情还是款款而来了,“蒙蒙漠漠”之中,一团圣洁的白云飘然降临,银色的月光浸泡着素氅朱冠的仙鹤,它娉婷玉立,婀娜多姿……不言而喻,这就是闻一多梦想的异性的化身,诗人并没有立即构想出一位活生生的异性而是采取了这种“梦”的象征形式,自然也属于弗洛依德所分析的“自我压抑”的变形结果。接下来,随着诗人意识的进一步撤除,潜意识的因素又得到了更广泛的涌现,“那娉婷的模样就是他么?”这里,通过与仙鹤意象的叠化,异性的形象已经完整地浮现了出来。“他”何许人也?我们不便作更多的臆断,但显然就是闻一多生活中的一个什么人,他们平素里无缘相近或者因为某些原因而不能相近,于是,“他”(她)的娉婷就只能出现在这半醒半梦之间了。 紧接着,诗人陷入了他的爱情幻境之中:“我们”默默不语,正襟危坐,绝无亲狎不洁的念头,偶然的一次衣角相碰便在彼此的心中激荡起汹涌的情感浪潮,于是,“我们”的心灵便在这个时刻开始了无声的交流,进入到世间少有的和谐状态。在当代读者看来,这样的爱情方式肯定是过分憨痴、过分迂腐了,但请不要忘了,礼教精神浸润下的传统中国人,恰恰是以这种“无言的默契”为爱情的理想境界。在社会的、理性的层面上,闻一多当然对礼教的束缚深恶痛绝,但就个人的生活方式而言却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因为他毕竟生活在现实的中国社会里,诗人后来接受家里为他安排的包办婚姻便是一个证明。 最后一段写梦幻的消逝。在甜蜜的窃喜中,诗人的意识重新启动了,意识状态的追问使梦境破灭了,意识的黑暗和静寂重新将诗人的无意识遮蔽了,空荡荡的世界里一无所处。但那甜蜜的记忆却不会轻易逝去,诗人回味着、咀嚼着,这才觉得这暗夜何止是凄酸,何止是沉寂,它到处充满着狰狞与咆哮,使人不得安身,他又失眠了。 闻一多多次因黑夜里的恐怖而辗转反侧,那多半是源于对社会人生的透彻观察和思考,但这一次的失眠却是因为个人的无意识冲动,因为个人情感的需要。 这首诗在形式上比较修整,属于《红烛》时期多方面的探索之一。第一段的“晴”、“静”、“情”,第二段的“漠”、“鹤”、“着”、“么”,第三段的“响”、“裳”、“样”、“往”,第四段的“谁”、“睡”,均保持了各自的音韵和谐,和谐的尾韵与全诗那种惝恍迷离的梦幻效果相应合,形成了思想艺术的内在统一,亦即闻一多所谓的“内在原素”与“外在原素”的谐调一致。 闻一多(1899-1946),著名现代诗人、文史学者、革命烈士,原名亦多,字友三,后改夕夕,又改名一多,曾用笔名夕夕。1899年11月24日生于湖北浠水县。1922年,去美国留学,学习绘画,进修文学,研究中国古典诗歌和英国近代诗歌,1925年闻一多回国,在北京艺专任教,并成为徐志摩主编的《晨报副刊·诗镌》的主要撰稿人。他在论文诗的格律中要求新诗具有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由实践到理论为新诗发展探索一条值得重视的艺术途径。1928年1月,第2本诗集《死水》出版。1927年任第四中山大学文学院教授并被选为校务会议中文学院的唯一代表。1928年秋任武汉大学文学院院长兼中文系主任。1930年秋转任青岛大学文学院长兼国文系主任。1932年8月任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1944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抗战胜利后出任民盟中央执行委员、云南总支部宣传委员兼《民主周刊》社社长,经常参加进步的集会和游行。1946年7月11日,李公朴惨遭国民党特务暗杀。闻一多在7月15日云南大学举行的李公朴追悼大会上讲演,愤怒斥责国民党反动派,当晚即被国民党特务暗杀。
世界上最美丽的风景,莫过于拥有一颗善良的心,走到哪里,温暖到哪里。如果把一颗善良的种子埋在心灵的深处,培育发芽,在人生的旅途中一次次邂逅,温暖会随时拥抱着你。
记得小时候,奶奶经常教我干农活,所以,这种与大自然的情节,一直延续至今。我喜欢田园,给蔬菜幼苗浇水,施肥,除草,见证它们的成长过程;在与它们相处的过程中,感受到人类强大的同时,也产生了怜爱之心。
青青的蔬菜幼苗,一点绿点缀了深秋的一片黄。我不禁想起,自己也曾经是这样纤弱的生命,受到母亲的疼爱、呵护,一个弱小的生命才得以扎根成树,立志成人。
因为善良,在生命的长河里,总会有几朵祥云为你缭绕,所以她们也成了我望穿秋水的彼岸,执笔无悔的抵达。我常常被善良的人们呵护着,她们关心我的工作、学习、生活;还有那些不常联系,却在远处注视,牵挂着我的,都是好人;我一直都被她们温暖着,爱着,幸福着,沉醉着。
有时,我也时常会把我劳动的花果分给邻居们共享,春有槐花,夏有桃子,秋有南瓜,冬有波菜,传承着中国人几千年的邻里和睦相处的优良传统和文化风俗。
我坐在栅栏上休息,打开手机,端详着自己,黑发里早已长出了几丝白发,眼角开始有了皱纹,无法掩饰的年龄,不知不觉已过了中年,并且生命继续向深处走去。
遥望远处的白云,一道道白麟长带,好像是哪位神仙趟过,留下了美丽的足迹;湛蓝的天空显示了足足的贵族霸气,它是如此典雅和傲慢,神秘而高远,无尽而空阔。
人,每天都在世俗的泥淖里不停地扑腾着,有的人天生是来渡你的,有的人注定是来罚你的。不论发生了什么,放下后,终会发现,天原来不会塌下来。
所以有了开阔的视野,阅世的能力,足够的见识,独立的智慧时,才不会怨天尤人,被浮世繁华和虚荣诱惑。
十月渐凉,加衣取暖。我问我自己,活着是为什么?假如我可以活到人的平均年龄八十岁,那么以后三十多年,究竟应该怎样度过?假如可以活到一百岁,还有半个多世纪,又该如何规划?上半生从三十岁真正懂事算起,也不过近二十年的奋斗历程,那么再继续奋斗二十多年到接近七十岁,应该是有自信的。
这个年龄,见过了生离死别,脾气怂多了,只要身体无病,心里无事,眼里无怨,对人不怼就行。水深的河流溅不出骇浪,看得百态多了,心态也就平和了。
许多人一心向善,积极乐观,从农村走到县城、省城或一线大都市安居乐业,然后又回归自然,一路走来,回头望,自己都会为自己鼓掌。
心存感激与善念, 在明天到来时,都会感到晨钟与暮鼓的声音更加悠远。心里装着善良,宽容,真诚,感恩,生命就会充满阳光。
心若闲云,从日出到日暮,从夜晚到晨曦,把一缕阳光拦入怀中,做个善良的君子,坦坦荡荡一辈子。难过时,吃颗糖,告诉自己:生活虽苦,也是甜的!世界虽大,也是美的!
呵呵,是件很有意识的事简单的说就是春秋时期十八个诸侯国在潼关建个斗宝台,斗宝
具体看这
到过西安骊山西绣岭第三峰的人,都会记得山峰上有一座庙宇叫朝元客,在朝元客的南边有一个土台,叫“斗宝台”。据说这是春秋时期十八国诸侯斗宝的地方。就是在这里,伍子胥一鸣惊人。
原来,在春秋时候,天下大乱,周朝已经名存实亡。各诸侯国割据一方,你争我夺,都想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当时秦国经过数代君王的努力,到秦景公的时候,势力已经在各诸侯国中已经比较强大的了,依仗自己兵多将广,粮草充足,势力强大,总想称霸诸侯。为达到这个目的,秦国想出一个坏主意:邀集各国诸侯,各带宝物,来临潼山斗宝,斗赢了的,便拜为王;斗输了的,就要称臣,而且以后要年年进贡,岁岁来朝。当然秦的目的绝不仅仅是为了斗什么宝,他是想称霸。秦王还派大将领兵把守潼关,只放得各国诸侯和几个侍从进来,不许放带领的军队进来。
这消息传到楚国,楚平王一听,就慌了手脚。急忙召集群臣商议,但议来议去,却找不出一件令人心服的宝物来。楚王只好传令全国军民人等火速献宝。可是献来的盆盆罐罐,没有一件能称得上“国宝”的。怎么办呢?可楚平王给难坏了,不去赴会吧,怕有失国体,还会得罪秦王,再者说,楚国也早就想称霸诸侯,一直野心勃勃的,怎么能失去这个大好的机会呢?去吧,又没有什么国宝可带,比不过别的诸侯,岂不是很丢人,有失大国的威风。
一天,楚平王又召集群臣商议此事,大臣们都为这件事搅尽脑汁,谁也想不出好的办法来。正在此时,忽听得殿外有人禀报:“有人献宝!”楚平王一听,有点不耐烦了,一次又一次所谓献宝已经让他感到失望了,不过他还是让献宝人近来 了。一看,呵,还以为是谁呢,原是大臣伍奢的二儿子伍员,字子胥。便问道:“你一个黄毛孩子,来凑什么热闹?有何宝献上?”伍员答道:“陛下,万物以人为贵,臣下我就是一个宝贝,请陛下把我献出去吧。”楚平王一听,很生气:“你小小年纪,有何本事,竟然口出狂言,来人,给我赶下去。”马上跑上来几个近卫,可是怎么拉也拉不动小伍员。国王一看,呵,这小子还有点本事。就听伍员说:“陛下,臣下自幼练得百般武艺,能力举千斤。臣若能随陛下前去,定保陛下平安无事。”楚平王见伍员说地有道理,又让伍员表演一番,确信伍员说话不假。最后,楚平王决定让伍员保驾,前往临潼斗宝。
十八国诸侯都到齐了,按秦王的安排,在临潼山的行宫里,新修起了一座气势恢弘的斗宝台。这天晚上,秦宫四周,点上了粗大的红烛,照得殿内如同白昼。秦王居上,各国君臣分坐两旁,斗宝就开始了。只见各国竭尽所能,都拿出最新奇的玩意儿来。有展示捕天金毛雕的;有展示雕琢得活灵活现的玉龙杯;其他还有醒酒毯、水火衣、夜明珠,还有什么阿拉丁的神灯、波斯的飞毯、金鸡、玉猴等等,真是美不胜收。这样,十八国中有十六国亮出了自己的宝贝,还不见楚国和秦国两国的宝贝出手,大家都感到很纳闷。秦王看到大家议论纷纷,觉得时机一到,轻蔑地一笑,说:“你们的这些所谓宝贝,有什么稀奇的?”他又转向楚王说:“今天楚国空手而来,看来也拿不出什么好玩意儿来,还是请诸位看看我秦国的宝贝吧!”
秦王指着一根蜡烛又说:“你们看哪。”秦王看大家莫名其妙,就说:“这是‘万年烛’,能点一万年。”又叫人把蜡烛拿到殿外,殿外北风呼呼地吹着,只见这根蜡烛的火焰,腾腾燃烧,烈炎上直。大家心理都想,乖乖,真是一件宝贝哦,只好认输称臣了。楚平王无奈,也只好低头认输。秦王正暗自高兴呢,就听得殿下一人大叫一声,声如洪钟,震得大殿上摆放的鼎都嗡嗡的响。秦王心想这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跑到大殿上撒野?只听那人说,“在下伍员,是楚王的臣子。今日特来斗宝的。”秦王说:“既然有宝,还不赶快拿出来?”只见伍员哈哈大笑说:“难道我不是宝吗?”只见他深吸一口凉气,走到离“万年烛”一丈开外的地方,“扑——”把“万年烛”一下子给吹灭了。这是秦国君臣大惊失色,各国君臣都暗暗为伍员喝彩。秦王好久才缓过神来,“你,你,你还有什么本事?”。伍员看到殿前有一个千斤大鼎,心生一计,指着鼎问众人说:“谁来和我比比举鼎的功夫?”各国君臣面面相觑,谁也不敢向前。只有秦国的几个大将上来献丑,使尽平生气力,有没有一个能把鼎弄离地面的。伍员见此情景,哈哈大笑。只见他跨前几步,从从容容,左手撩起衣角,右手握住鼎的一足,轻叫一声“起!”,把个千斤大鼎举过头顶,吓得各国君臣目瞪口呆。他举着鼎,在殿前转了三圈,脸不改色,气不发喘,然后又轻轻放回原处。各国君臣一看,我的妈来,这小子真实是神人,大家无不甘拜下风,连秦王也感叹,秦国没有这样神武的人才啊。阴谋没有得逞,秦王不敢造次,只好在临潼山行宫里大摆宴席,共庆当日的聚会。酒席宴上,秦王为与楚王约定,从此秦楚两国开始和睦相处。
现在你来到骊山去,还能看到斗宝的遗址呢,而伍子胥“临潼山斗宝”的故事早已在中华大地传诵了两千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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