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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同桌有点撩》本文文案狄伺起初最看不上的就是江寥。一下课就在在校门口支个烤冷面,白皮肤,小虎牙,偏偏总挂着一模一样的笑容——很假。狄伺总觉得他下一秒就要推销什么东西。直到那天,狄伺在巷子里偶遇江寥。没有笑,一身黑,一个女孩在他面前。他缓缓掏出烟,点上,眼眸冷漠。

(1)

某年某月 某天伯牙再访子期

风景依旧绿 子期却已归西

触景 触琴 即伤情

伯牙绝弦 只因再无知音

千年过去 当我再度拨弄琴韵

更多冷箭 更多冷言冷语

请你听 请轻轻 倾听 唱给我永远不离弃的知音(摘自五月天的“伯牙绝琴”歌词)

80年代末我在村里上小学,在最后一年五年级的时候,学校为了提高升学质量,推行了一项“优中选优”的活动,将班上成绩好的学生组成一些学习小组。

于是凌风成了我的同桌。

当时凌风是班长,我是学习委员,海棠是副班长。我们三人几乎包揽了班里各科学习的前三名。

当时班里的同学们都叫我们是“金三角”。

虽然凌风的老爸是乡长,但他在学习上却相当刻苦,而他在班里的大小事总是勇于负责和担当,群众基础相当好,这也是他能连续被推举为班长的原因。

那时候,我们读到五年级就面临初考了,就是小学升中,考上了才能继续读乡里的初中。

当然考分特别高的才能上镇上的初中。什么都考不上的同学,只能回家务农了。

以前虽然和凌风接触也不少,但作为同桌,还是第一次。

凌风不仅成绩好,人也帅,一到下课休息,常常好多同学过来向他请教复习题。

“凌风,这道数学题怎么解啊?”

“凌风,这篇作文的中心思想怎么归纳呀?”

与之对比的是,我这边却很冷清,有时候过来的同学太多了,我只好尴尬地把自已的位置也让出来,假装着上厕所的样子。

时间久了,我的心慢慢地不平衡了,毕竟我是学习委员,我也有一颗敏感而脆弱的自尊心。

“同桌的你,是观音菩萨特意派来羞辱我的吧。”我在心里恶狠狠地说。

“同桌的你,不就是因为老爸是乡长吗?”我甚至有点变态地发牢骚。

还有三个月就面临初考了,教室里的气氛紧张了不少。

一天午休,班主任严肃地把凌风和我叫到办公室。凌风和我都感觉有大事要发生。

“凌风,上水,今天把你俩叫过来,是要准备县里的数学竞赛。”

班主任见我俩都不说话,又继续说:“你俩放心,这不会耽误你们的初考,相反得奖了的,还会在初考时加分。”

班主任神秘地从抽屉里拿出一本油印书:“这是我同学帮我借的题库,里面都是一些经典的竞赛题型,你们俩一人看半个月,一月后我还要还回去的。”

凌风和我是又惊又喜,小心脏都跳快了好多。

“记住,每人只能看半个月,你俩谁先看?”班主任一贯喜欢用疑问句。

我见凌风迟迟没有动静,便上前说:“老师,不如我先看吧?”

班主任对我点点头,将油印本交到我的手里。

半个月后,我如约将油印书交给凌风:“现在轮到你看了,凌风。”

“上水,里面的题难吗?”

“挺难的,不过里面的解析很详细。”

“其实我的兴趣是绘画,数学一直是我的弱项,上水,我对这次的数学竞赛并不抱太大的希望。”

“凌风,不要这么说,你还是要花时间看看油印书,不仅可以加分,还可以为学校争光,双赢的好事。”

“但愿吧。”

两天后的下午,我们班有一节体育课。

上完体育课应该是放学时间了,班主任却神色凝重地走进了教室。

“同学们,就在刚才体育课期间,我们班上发生了一件令人不愉快的事情。我借给班长凌风的一本数学竞赛油印书忽然不见了。”班主任说完,用鹰一样的眼睛扫向我们每一个学生。

教室里一下子就炸开了锅,同学们都开始小声议论纷纷。

“谁敢偷班主任的书呢?”

“不对,现在那本书是在班长的手上,等于是偷班长的书。”

“听说谁有了那本书,竞赛就能得名次,就能稳升镇中。”

“谁这么缺德呀,这种书也要偷”

班主任站在讲台上,向我们摆摆手,教室里才缓缓地安静下来。

“同学们,我今天并不是要惩罚谁,也可能是哪位同学慌忙中拿错了书,只要他现在把书还回来,我不作任何追究。”

等班主任说完,台下又是一阵议论。

“谁拿的就快点拿出来吧,书自已又不会飞。”

“就是,耽误我们都放不了学。真讨厌。”

我坐在书桌上也是面红耳赤,心里也是七上八下:这书刚从我这转给凌风才3天,老师和同学们肯定会重点将怀疑的矛头指向我,因为我已经看完了一遍。

书丢了,最大的受益者是我,人们会认为我这是想独占竞赛名次。况且,书是在凌风的课桌里弄丢的,而我正好是他的同桌,最大的嫌疑人也是我。

一刻钟过去了,见没有人坦白,这时台上的班主任的脸色也是从红变绿:“既然没有人主动还书,敬酒不吃,那我只好请他吃罚酒了!现在每个人都把书包打开,我要一个一个的检查。如果我在谁的书包里发现了脏物,马上开除。”

教室的气氛一下子转入恐怖的寂静。

这时,我发现我的同桌站了起来:“报告老师,我有话说?”

班主任朝凌风点点头。

“老师,要说嫌疑,包括我自己在内,全班同学都有嫌疑。只有2个月我们就要毕业了,有一半的同学要告别校园而回家务农,我希望不要因为一本书,而让培育了5年的同学情而因此毁掉。

同学情远比一本书,远比一个竞赛名次重要,就让我们带着彼此美好的印记毕业吧。况且主要原因是我的粗心大意,没有把书放好,请老师处罚我一个人就好。”

班主任听凌风讲完,又沉思了几分钟,最后说:“凌风到我的办公室来,其他同学放学。”

至于那次凌风和班主任谈了什么,那本油印书是谁拿走了,或者说是谁在搞的恶作剧,我均不得而知。

我只知道接下来的数学竞赛,我代表我们村小,得了唯一的奖,第3名。

也许是天道酬情,依靠竞赛得的奖,我获得了初考的加分。

当然我也知道,数学竞赛和初考我都赢了,但我在村小在班上同学们的心里,我输了。

我不仅输给了我的同桌,还输给了自已。

多年后,我时常想,在那个丢书的关键时刻,我为什么不能象凌风一样挺身而出,象他一样慷慨陈词?

慢慢的大家都大了,有的已经忘了油印书事件,有的是明智的选择避而不谈。

时光拉下了那么远,就像我们当时解不出的数学题一样,油印书事件成了一个永远解不出的谜,尘封在静静的小学校园里。

村里的人们记得的是,我和凌风,海棠,3人一同考进了镇中,我们3人又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

(2)

命运太巧的是,凌风、海棠和我分在了镇中的同一个班级。

更巧的是,海棠成了我的同桌。

因为油印书事件,使得凌风和我之间形成了说不明解不开的隔阖

平时我们见了面,也只是打个招呼,猜疑和不信任在我们幼小的心灵里已经种下了种子

人们说同桌是比同学更珍贵的同学,可我们却早已形同陌路,如果我们没有那一年的同桌经历,如果不发生油印书被盗事件,或许我们早已是铁哥们

有时候,命运就是一条河,带走了欢乐,冲淡了记忆,也迷失了心灵

我的新同桌海棠是个开朗女生,凡事喜欢明着说开,但也是个女总统

开学第一天,她就在课桌上划好三八线,并且约法三章不准超越中间线,不准影响她学习,不准动她的东西

“报告老师,上水上课看色情小说”

“上水,你站到教室的后排去”

“报告老师,上水上课嗑瓜子”

“上水,你站到教室的后排去”

“报告老师,上水上课画女生裸体画”

“上水,你到操场上跑20圈。”

面对海棠的一次次毫不留情的攻击,我惭惭地发现,我患上了上课恐惧症。

我不是怕老师,而是怕我的同桌。

我屡受欺压而敢怒不敢言,还有一个深层次的原因,海棠长得很好看。

她有像**明星刘亦菲一样的美,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一身完美的S曲线。

情窦初开的年龄,我偷偷干了好多超前的事,看色情小说,画女生裸体画,暗恋女生

特别是一到晚自习,海棠刚洗过澡的清香,一阵阵向我袭来。

你不应该叫海棠,应该叫袭人。你包揽了懵懂时代,我对女生所有的想像。

于是我拼命学习,因为海棠只有在请解作业题的时候,才会主动跟我说话。

当然拼命学习的学生不止我一个,凌风也很努力,而且凌风和我在成绩上不相上下。

我和凌风的战场,不仅仅转移到了学习上,也转移到了女生的身上。

她就是海棠,我的同桌海棠。

人们常说,近水楼台先得月,可是我并没有得到月亮。

有时上课的时候,我发现,有时海棠的视线不是向着黑板,而是远处的凌风。

我在楼上看风景,可风景却在看远方。

站到教室后排,到操场上跑圈,这些苦力我都能承受,可我不能承受情感上的兵荒马乱。

既然是近水楼台,我要主动出击。

一天夜深人静,我潜入教室,用左手在黑板上写下6个大字

第二天早自习,我有意迟一步进教室,我发现同学们正对着黑板交头接耳,而海棠正趴在课桌上哭

我抬头看了看黑板,上面用楷书写着:凌风讨厌海棠

“谁这么缺德”我一边说,一边走向黑板

正当我去拿黑板擦的时候,黑板擦被另一只手抢先一步拿走我转过头,发现是凌风

“有的人是吃不到葡萄,才说葡萄酸的吧”凌风一边擦黑板一边说

我自知理亏,尴尬地回到了座位上

这时我旁边的海棠用纸巾擦了擦眼睛,飞快地跑向黑板,左手从凌风手里夺过黑板擦,右手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了3个大字:海爱风然后又将字擦掉

教室里的同学一阵哄动,有拍桌子的,有吹口哨的

我发现凌风的脸红了,我也发现海棠脸上有胜利的笑,当然我也发现,我的胃在痉挛。

“是海风,不是海水”有胆大的同学甚至高声起哄

“什么是海风,不是海水你们要造反”班主任走了进来,教室里立刻秒静

从那以后,“海风” “海水”的称呼,就在班上传开了

凌风和海棠没有再遮掩,经常一起讨论学习,下课一起在操场散步,周末一起结伴回家

我知道,我已经出局,三条线段组成的三角形,变成了凌风和海棠的相交线,而我的那条成了海棠的平行线

(3)

到了大学时代,已经没有了同桌的概念,大家每次要到不同的教室,和不同班的学生上不同的课

教室再多,课程再不同,然而有一点是相同的大家都喜欢到图书馆上自习

可能是因为图书馆安静,也可能是图书馆当时有校园唯一的冷气

宿友对我的评价是,上课不积极,上图书馆积极

“上水,是不是图书馆美女多”

“那也比不过外语楼美女多”

“我跟你俩讲,要泡妞还得去生科楼”

“为啥”

“你们是外貌协会的,你们不懂”

“什么不懂,凤姐还能变凤凰”

“那是什么原因,人们都爱去图书馆”

“图书馆里有颜如玉”我对室友笑了笑

“颜如玉那不还是美女吗”

对我来说,图书馆还真有颜如玉,因为小鱼经常去图书馆。

小鱼喜欢坐在靠窗的位置,我正好也喜欢。

慢慢的,我俩就面熟了,但学校太大,我并不知道她是哪个院系的。

我只知道,她来得很早,而且经常看外语方面的书。

我以为她是外语系的,一次她下了自习,我像贼一样尾随。后来发现她的单车不是走向外语系宿舍,而是走向了生科院的宿舍。

谁说生科院只有凤姐!

一来二去,我知道了她的出入的时间表。

但她好像心思全都用在学习上,没有给我丁点暗示,也没有给任何人丁点机会。

马上就要毕业了,我不能再等了。

选好一天傍晚,我掐点到了图书馆的停车棚。

“好巧。”我向她打招呼。

“不巧,你跟踪我好久了。”她莞尔一笑。

我顿时脸红了,大脑迅速变笨,忘了准备的台词,窘窘地发呆。

“你应变能力这么差,将来怎么做律师?”

“我将来不做律师。你怎么知道我是文法学院的?”

“我常在春泥文学社团里看见你。”她又发出一阵清脆的笑声。

“你经常看外语书,我还以为你是外语系的。”

“我将来也不做医生。”她还是在笑。

“谢谢你经常帮我占座位,我叫上水。”我向她伸出右手。

“不用客气,我叫小鱼。”她礼节性地同我轻轻踫了下手。

“你好像一直都是一个人?”

“哦,你是指那个方面啦。我大学期间不会谈恋爱。”

“哦,跟我一样。”

“跟你不一样,你是海水。”她笑得更大声了。

“海水,我叫上水。你怎么想到说海水?”

“因为海棠是我远房的表姐。”

“天啦,你早就知道我的底细了。世界真小。”

“是吧,听说海棠姐是你的同学”

“嗯,是同学,还是同桌,好久没有见到她了,她还好吧?”

“她年底结婚。”

“恭喜海棠,是和凌风吧?”

“你又猜错了,他俩在读大学时就分手了。这个时代是不是太流行分手?”

“可能是觉得不合适吧。”

“上水,海棠姐的婚礼,你会参加吗?”

“一定会的,她是我从小的同学。小鱼,你还有2年毕业,可再过几天,我就要离开校园了。”

“哦,祝你一路顺风。”

(4)

年底,海棠的婚礼在海棠的老家隆重地举行。

好多海棠的同学都赶来了,小学初中的同学最多,还有其他阶段的同学。光同学就开了几桌。

小鱼也来了,连凌风也从美国赶回来了,我们三人正好在同一桌。和我同一桌的,还有我们小学的班主任。

凌风从进酒店到吃饭一直很沉默,这也可以理解,因为相恋多年的女友,成了别人的新娘,谁的心里都不会好受。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此刻的我和凌风,倒也一团和气,既然我们最后都没有得到海棠,彼此都不丢面子,我们内心深处,也都想借酒精来麻醉自已,这样心脏会舒服一点。

我们和其他同学一道,轮番给班主任敬酒。

酒过三巡,开始了单对单的厢杀。

“凌风,欢迎你远道回来,我敬你。”

“上水,不要客气,我们是从小到大的同学了,现在我也回敬你一杯。”

我和凌风喝得都有点多了,酒精在胸中燃烧,慢慢的乱了神经系统。

“凌风,我们再一起敬班主任吧?”

“好啊,班主任一直是我做人的楷模。”

凌风和我都站了起来,班主任也站了起来:“在那一届学生当中,你们两个读书是最多的,看到你们以前暗地里叫劲,我一直都很担心,现在看到你俩杯酒释前嫌了,我很兴慰啊”

“谢谢班主任,要不是你那本油印书的帮助,我可能就上不了镇中”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

“上水,要说起那本油印书,你真的做得有些不地道”凌风也是醉眼迷离

“凌风,我怎么不地道了,我用脚趾头算算都知道,那书是你自己藏起来了”我不甘示弱,多年堆在心底的怒火终于被点燃了

“上水,你他妈血口喷人,谁不知道那书是你藏起了”

“你这个伪君子相不相信,我揍死你”

“上水,你他妈才是伪君子”

说着说着,我和凌风扭打在了一起,旁边的亲友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都望向我们这边

“你俩不要打啦”小鱼过来劝架

海棠和新郎也用尴尬的目光从远方望着我们

“不要再打啦,你们听我说”班主任大声地咆哮

我和凌风被班主任的咆哮镇住了,俩人都愣在那里,一起望向班主任

“是我对不住你们俩,那本油印书是我拿走的”班主任说完,像一个睛天霹雳,将凌风和我彻底炸醒

“凌风,上水,当年是老师做了件错事,当时我朋友要我提前归还那本书,但我已经向你们俩许下了承诺,让你俩轮流看半个月,作为一个老师,我如果违反承诺会很没面子,你俩也会认为我不公平,我就选择这样了一个糟糕的方式谁知结果竟然是那么严重,让上水一直背负被怀疑的角色,让凌风一直怀揣着仇恨的种子我才是真正的罪人啊”

班主任说着,已经泣不成声,凌风和我激动的脸上也瞬间变成了化石

不一会,主持人重新走上主席台:“朋友们,大家都知道,刚才发生了一个小插曲。兄弟嘛,越打越亲密,现在进入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大家最期待的抛绣球,按我们荆州的风俗,收到新娘绣球的人,将会一生幸福。当然要上台来表演一个节目,作为答谢。”

海棠接过话筒:“今天,我们非常感谢大家的捧场,谢谢亲戚朋友,还有各位同学。”

海棠说完,就拿着绣球,转过了身。

“一,二,三,起。”随着主持人的口令,海棠手中的绣球飞速地抛起,在场的宾客的视线也随着绣球而移动。

绣球原本不是向着我们这桌的方向的,但中途有个高个子用手挡了一下,但是没有接住,可是绣球已经改变了方向。

绣球向我们这桌飞来。因为凌风和我是挨着坐的,绣球最后落在了我俩桌子上的中间位置。

这是主持人没有想到的,他都忘了应变的台词。海棠更是一脸的尴尬。

望着桌子上的绣球,凌风和我也是一脸的尴尬,会场上的气氛有些沉默和压抑。

这时旁边的小鱼站了起来:“这个绣球,是属于你们两个人的,幸福也是属于你们俩的,大家鼓掌。”

凌风和我莞都露出了笑容,我俩一齐站了起来,旁边的小鱼也站起来,将我俩的右手搭在了一起。

“谢谢新娘的祝福。”凌风说。

“谢谢大家,现在鼓掌的,都会有好运的。”我跟着说。

气氛一下子又热烈起来,凌风和我的手也紧紧地握在一起。

“好,俗话说得好,好事成双,现在欢迎二位上台,为大家表演节目。”

凌风和我笑着走上了主席台,我们低声商量着节目的内容。

主持人也低声询问我俩的结果,然后他大声地向大家宣布:“请大家用热烈的掌声,欢迎二位为我们带来怀旧歌曲---《同桌的你》”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 / 昨天你写的日记

明天你是否还惦记 / 曾经最爱哭的你

老师们都已想不起 / 猜不出问题的你

我也是偶然翻相片 / 才想起同桌的你”

(5)

第二天,我送小鱼去车站因为昨天在婚礼上的行为,我一直低着头

“上水,就送到这里吧”路过一家乐器店时,小鱼停了下来。

“小鱼,我们还会再见面吗”

“不知道”

“小鱼,我昨天失礼了,请你原谅我。”

“你又没有对我失礼,放心吧,海棠姐不是小气的人。上水,放下过去吧,不要背太多的包袱而活着。”

“经过昨天的折腾,我相信凌风和我都已经放下了。”

“那昨天你们没有白来,有些话就是要说开了才好的。”

“那我今天也要把有些话说开,小鱼,我会等你毕业。”

“好吧,我让你等。”

“上水,你听,有琴声,是瑶琴。”

“真的耶,好像是伯牙的神曲《高山流水》。”

“巍巍乎志在高山,洋洋乎志在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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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无涯学海中痛苦浮沉十几年,一朝回到最初点从新生儿做起,只因为一个理由关!系!户!所以说,关系户什么的,最可恨了!!!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号,农历六月六月廿四,宜嫁娶,忌出行。

下午,我正在电脑前写小说,耳机里面放的是《同桌的你》。老狼的嗓音浑浊,富有磁性,有故事,适合我这种奔三的男人听。笔记本右下角的弹窗频繁闪动,我打开对话窗。是零五级初三三班的QQ群,里面炸开了花。是一个同学的婚礼场面,我急忙点开大叠,照片上的新娘一身白纱,貌若天仙。那是我中学时代的同桌阿璇。而站在旁边挽着伊人手臂的陌生男人,气宇轩昂。

我透过近视眼镜厚厚的玻璃镜片仔细端详着屏幕上那个笑靥如花的女人,突然有点伤感和落寞,还有一丝丝不忍。就像一个喜欢很久的宝贝突然落入他人之手一样的感觉。

我停下手中敲打键盘的手,习惯性地点燃一支烟,思绪突然飘回十多年前,那个十五六岁的花季时光。

1

那时候,我读初三,学校为了提升学率,重新对毕业年级进行了一次分班。而恰巧阿璇就成了我的新同桌。

犹记得我第一次遇见阿璇的情景。那天是05年八月三十一日,学校秋季开学第一天,我正坐在座位上扫视新班级里的熟悉面孔,突然一个靓丽的身影出现到了教室门口。当时教室里乱哄哄的场面突然安静了不少,许多人都把目光朝向了门口。尤其是许多男生的眼睛都直勾勾地盯着那个身影看。当时,阿璇一袭白裙,挺拔的胸部,白皙的长腿,脚上是一双白色凉鞋。像仙女一样清新脱俗。

我也被吸引了,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走动的曼妙身姿,直到她走到我身后,轻轻地说一句:“同学,麻烦能让我进去一下吗?”我才怔怔地站到过道上,看着她从我座位边走过去,在我旁边坐下。

那时候,教室布局是俩人一排,而阿璇座位恰巧在教室左边靠窗的位置,而我的在她旁边。整个班级有七十多个同学,逼仄的教室很挤,所以前后排挨得也很挤,所以阿璇要想到她位子上,就必须从我的座位经过。

我首先打断尴尬。我记得我和她说的第一句话是:“同学,你叫啥名,以前哪个班的?”

她忙回道:“我是二二班的王璇。我认得你,你是那个二一班的梁栋。经常看见你从我们教室外面经过。“

当时,我颇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能被一个以前未曾有过交集的美女记住,甚是荣幸。其实也不奇怪,我那时候学习成绩好啊,每次考试都是全年级前几名,被人认识也就不足为奇了。

但是,那时候,我还是一个腼腆的小男生。还不知道怎么和一个女生尤其是美女交流。而她也颇显腼腆,面露红晕,有点害羞。于是简短的仪式性对话后,就陷入了沉默。我开始低头检查我的暑假作业(我们那时候是有暑假作业的,而且开学必然要上交。),而她则忙着给新领的教科书包封皮。

初三年级其实是一段奇特而尴尬的岁月。经历了小学时光的那种懵懂无知,到了十五六岁的年纪,身体开始疯长。女生的胸渐渐隆起,腰开始变细,声音清脆勾魂,就像西方传说中的海妖塞壬三姐妹一样富有魔力。而男生们肌肉发育,胡须茂密,喉结开始突起,声音富有磁性。

随着身体的发育,心理也跟着变化。如对异性的好奇与渴望。关于这个变化,耳熟能详的《十万个为什么》也没有说清楚,而给我们讲授生理学的那个年轻女老师也是欲说害羞,在讲到身体构造和青春期心理时红着脸让我们自己翻书看。

同桌之间已经没有那条深深的三八线了。可是不甚相熟的男女生之间还是小心翼翼地恪守着自己的领地,几乎不越过各自桌沿一步。

我和阿璇就是其中的一对。我们小心翼翼地在作业本上写字的时候,总是尽量屈着胳膊,尽量不碰着对方。我坐在靠走廊边,尚可把身子往外挪。而阿璇就不行了,她的左边是墙壁。而那个不到十公分长的小课桌已经丝毫容不下一个身体疯长的少女的身子。她的胳膊经常越过桌沿到我的桌子边上,有时候还会撞到我的手肘。这时候,她常常是不好意思地赶忙说:对不起。然后缩回手臂,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

我那时候还是很善良的,就对她说:没关系的。我这边桌子,你尽管用。还把课桌往走廊边挪了一些,这样她的课桌左边就有一点空隙,而不是直接挨着墙壁,空间自然也就不会显得那么局促了。

她于是很是感激地冲我笑笑。而我则继续低头写着作业。

2

就这样拘谨地度过了约莫两个月后,我们渐渐熟络。众所周知,初三时期其实是个繁忙的时期。那时候,大部分时间都在教室呆着,做不完的作业,上不完的课,考不完的试。再没有了一起去逛街的姐妹,没了一起去打球的哥们。大家都在紧张地复习着,以期可以顺利进入心仪的高中。

所以同桌之间往往成了最亲密的战友。形影不离,有时候甚至肌肤相亲(不小心碰着手臂)。有时候乏了的时候,为了缓解压力,也会聊会儿天。

我和阿璇混相对熟络了的时候,也会聊会儿。她会说她的公主梦:穿白裙,蹬水晶鞋,嫁给童话里的王子。而我会讲我的英雄志:横刀立马,闯荡天下,扬名立万。偶尔会谈谈各自的私生活。她说起她养的可爱的小兔子会兴奋得面露红晕,而我讲到我驯养的霸气黄狗会激动得手舞足蹈。

可是这样欢乐的时光并不多,仅局限于课间十分钟的休息。大部分时间大家都绷紧了神经卯足了劲头拼命学习。

那个时候,随着身体的疯长,心理也在疯长。韩国偶像剧的盛行,港台爱情剧的侵蚀,对成长中的少男少女也是一种冲击。一些男女生开始早恋。但那时候的恋爱其实很幼稚,无非就是牵牵手,传传纸条什么的。后来班主任老师怕早恋成风,败坏了学习风气,影响学习。就把那些有苗头的男女生隔开来坐。也许是出于老师的信任吧,我和阿璇没有被调开,一直牢牢地占据着第三排靠窗户的风水宝地。

其实我隐隐也感觉到自身的一些变化,并很恐慌。和班上其他男生一样,我的胡须开始长出,喉结突起,夜里睡觉的时候听得见骨骼脆裂的声音,就像初春雨夜里竹节拔起一样。更可怕的是,有时候梦里面会有女人,早晨醒来的时候内裤里一片粘稠。

那时候,我和阿璇已经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我于是就在一次闲聊中和她聊过这些事,并问她夜里听不听得到骨头炸裂的声音,有没有梦见过什么人。然后,阿璇就说她也听见过骨头脆裂的声音,就像竹笋拔节一样。然后支支吾吾地说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梦,说是梦见过我。

我便又傻傻地刨根问底地追问梦见我什么了?还有梦醒的时候有没有感觉下面湿湿的。她于是红着脸不再搭理我。

我的疑惑还是没有解开。我于是去问老朱。老朱是留级生,他曾经跟着外面的小混混混过,知道得比我多。留着长胡须的老朱听了我的讲述,一脸鄙夷地说:傻×,这都不知道,那是春梦。你要长成男人了。

老朱在宿舍里和我对床,属于那种同床共枕的关系。所以睡觉的时候,他经常躲在被窝里给我讲那些一直困惑我的事情。

老朱对我说,男女长大到一定年纪,就开始发育,变成大人的摸样。男的英俊潇洒,女的玲珑苗条。于是开始恋爱,再然后结婚生猴子。他还给我讲女人生孩子的过程。我突然很崇拜地说:你怎么知道得比我们生理老师还多。

老朱于是不屑地回道:哥可是博览群书的人,哪像你们这些书呆子。说着,他变魔术似的从枕头底下摸出几本书来,都是一些《知音》《家庭》《爱情与婚姻》之类的杂志。

而我看了一段时间后,似乎也懂了很多。不过心却感觉更恐慌了。

比如那时候学习繁忙,有时候课间阿璇经常要出去上厕所,要从我的位子过,我那时候正忙着写作业,懒得起来,就把身体前倾,于是阿璇便从我背后上挤过去。这时候,她隆起的的胸总是紧紧贴着我的后背,有一种异样的快感,像一股电流,流过我的心脏。而这时候,阿璇总是不自然地红着脸。我常常自责:怎么能这么龌龊。要思无邪啊。

老朱绝对是中学时代老师口中的那种坏学生。他耍流氓,逃课,上网,学习成绩差。我发觉我也被他带坏了。

老朱掌握了班上几乎所有女生的家庭背景和个人情况。他说她最喜欢前排的那个徐月仙。

徐月仙是我们班当时发育得最丰满的女生,丰乳肥臀,甚有韵味。她身材好,玲珑有致,爱穿白色的紧身内衣。每次体育课后,他就流着哈喇子盯着人姑娘湿漉漉的后背看,像是在看一场情色**,应和着窗外噪人的蝉鸣,一个少年孤独的心灵火热燃烧。

我却不喜欢徐月仙,感觉她太风骚,总是穿白色的紧身衣,就像知《音杂》志上半裸的女模特。还有,她讲话时总是哆声哆气,听得人骨头都能酥酥的,像港台剧里的风尘女子。

我就盯着阿璇的侧脸看。看她的汗水顺着脸庞脖子流,滋润着那个花季里我干涸的心灵。

我就这么看着,看她长大:她的胸部渐渐隆起,她的腰渐渐变细,她的腿渐渐变长。

那时候,老师为了节省我们宿舍-食堂-教室三点一线的距离浪费,规定所有毕业班学生在教室躺在课桌上午休。那时候,我总是侧躺着面向窗户睡觉,因为可以看见阿璇。她一开始也是朝向我这边侧躺,但是有时候醒来的时候发现我睁着眼死死地盯着她的再看。于是便红着脸转过头去睡。可是窗外的阳光剧烈,透过窗户洒在脸上,刺得人不开眼。她于是又只好侧过脸面向我这边,用绣了荷的手绢盖在脸上。可是,我仍然睁着眼看,看她手绢上绣的荷花,看她熟睡时均匀起伏的胸脯。

我那时候,反正是因为她在旁边的缘故,总是辗转反侧,几乎没睡过一个囫囵的午觉。以至于下午的时候总是哈欠连天。她有一次小心翼翼地问我:我睡觉时总盯着她看,是不是她脸上有什么东西呢?

混的熟络了,也便肆无忌惮了。我于是厚着脸皮说,说她脸上有花,好看得不得了。

她于是便红着脸啐一口,骂我油嘴滑舌,不要脸。再后来她睡觉时,就把头深埋于臂膀下,像一个婴孩。我便只能看见她乌黑的马尾辫和头发上几个可爱的粉红蝴蝶发夹了。但是她好像从此也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了。

3

春节过后再次开学的时候,离毕业已经只有不到半年时间。老朱和我在操场散步,他对我详细讲了班上每个女生的身高体重和罩杯。末了,还特神秘地告诉我,屁股大的女生骨盆大,容易生男孩。他说:“你看徐月仙的屁股,大吧。将来我和她的孩子肯定是男孩。”

我当时下意识地就想起了阿璇,她的屁股好像很小。于是我问:我发觉自己好像喜欢上一个屁股小的女生了,该怎么办呢?“

他楞了楞,说:喜欢就去追啊,去表白,然后你就明白屁股大小其实都没啥意思,反正又不能真的跟你生孩子。就像你用功学习之后,才发现你其实并考不上高中一样。

我当时看着他落寞的眼神,下意识地问他:你是不是被拒绝了。

他无奈地点点头。人家说:不喜欢我这样的草莽英雄,爱好文艺点的。

他在操场的花坛边以手托腮沉思许久,突然兴奋对我说:栋啊,你作文好,要不帮我写几首情诗吧。

我当时一脸懵逼:我也没写过啊。

老朱反驳说,不要装了,你上次考试不是写过一首吗,还挺押韵的。

我无话可说了。想起上次语文模拟考试,脸可就丢大发了。我做卷子太慢,最后十分钟的时候,作文还没开始,记得当时作文题要求是体裁不限,于是便酝酿几分钟,写了一首排比的押韵小诗,企图蒙混过关。但是那时候,我们语文老师是不允许在作文中写诗歌的。所以,最后还是被语文老师点名批评,并在班上作为负面典型念了出来。

抵不过老朱的软磨硬泡,只好勉为其难地应承下来。老朱还真是认真,不要打油诗,要用高质量的诗歌艺术打动心上人。为了强化培训,他从新华书店重金给我买了几本诗集:《仓央嘉措情诗选》《中国现当代名家诗选》《雪莱诗集》。还天天逼着我看。

还真得感谢老朱。写诗的水平以及文艺情怀就是那时候在他的逼迫下练起来的。

那个时候是挑灯夜战地读诗作诗啊。不过现在想来写出来的都是些垃圾啊。

而且我每每作诗的时候,脑子里满满地都是阿璇的身影,所以做出来的都是写给阿璇的情诗。不过老朱这个大老粗自然是不知道的。

不过有一次,事情闹大了。在老朱把我刚刚完稿的一首诗悄悄塞给朱月仙看的时候,朱月仙突然发飙了。她看完所谓的“情诗“,一改以往的娇声娇气的淑女形象,跳起来跺脚大骂,”阿兵,你丫的,少糊弄老娘。这写的是我吗,老老实实告诉我,你这是给哪个小婊子的。“

然后朱月仙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给念了出来:

窗外

窗外有烦躁的蝉鸣

窗外有炙热的阳光

而我就这样斜视窗外

痴痴地望着你

温柔的眼里盛着满满的你

你白皙脸庞上细密的汗珠

你闪烁的睫毛上深深的眸子

甚至你乌黑发髻上的别着的蝴蝶发夹

我亲爱的

你均匀起伏的呼吸像一道电流

烫过我剧烈跳动的心房

于是

我的心里便也盛满了你

一袭白裙的你

长腿细腰的你

清秀脱俗的你

统统住在我的心房

她们沐浴更衣

她们端坐于莲花之上

我心爱的姑娘啊

我已预备好一切

白马,帐篷,干粮

还有一颗炙热的心

我要带着伊在这个火热的季节里

行走天涯

共度一段美好的时光

愿尔旅行归来,仍是窈窕仙女

念完,全教室的人哄堂大笑。有人听出来了,大声叫道:“蝴蝶发夹,一袭白裙,长腿细腰。这不是说的大美女阿璇吗?“

还有人起哄:“阿兵,你小子脚踏两条船,不地道啊。“

老朱脸都绿了,赶忙解释:“这情诗不是我写的,”,然后大手指向我,“栋哥你要为我作证啊。”然后便飞也似的逃离了现场。

朱月仙还在愤愤不平:这个人渣啊,以为本姑娘不识字呢,拿给别人的情书也敢忽悠老娘。就这样式的,还想泡老娘。我呸!

不过大家好像也都明白怎么回事了,有人立刻调侃:栋哥是不是你啊,原来你喜欢我们的璇啊,那还坐在教室干嘛。快带上你心爱的姑娘去仗剑天涯撒。“

解释等于掩饰。我只好默不作声,埋头写作业。而原本正和我讨论几何题的阿璇也突然扭过头去,佯装若无其事地写作业。我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

时间冲淡一切。这件事作为一段笑话在繁重的复习中没几天也就被遗忘了。

3

阿朱没有忘。他是彻底失恋了,每天忧伤地哼着那首经典的《水手》,说自己要像水手一样雄起。

我也没有忘。我不知道阿璇忘记没有。自从此次情诗风波后,她后来隐隐绰绰地在课余闲谈中和我说起她也喜欢诗。特别喜爱戴望舒的《雨巷》,说自己真的很想如江南雨巷中那个撑油纸伞的姑娘般,遇见那个踏马归来的男人。

我想她是误会了。我其实并不喜欢诗歌。我是被阿朱逼着写诗的。或者,阿璇是在暗示什么。不管怎样,我还是把阿朱给我的那几本诗集借给了阿璇看。也许,姑娘们更适合这些朦胧煽情的东西。

4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朱月仙的缘故。阿朱后来又以身体不适为由请假回家。这种天天不搞学习的主儿反正对升学率没啥影响,与其养虎为患,不如放虎归山。班主任于是便准了他的长假。

只是没有老朱同榻而卧的日子里,日子突然枯燥了许多,就像情色片里没有了男主角,便没有了玉体横陈和温香软玉的香艳场面。

初三的劳动节那天晚上,我们中学依旧保持着建校以来的传统,用那种红色的墙纸包住灯管,还有粉红的气球和灯笼装饰。刻意营造的一种喜庆气氛反而显得有点假。从外面看去,整栋楼就像是红灯区里的歌舞厅或酒吧,隐隐绰绰透出一丝丝暧昧的气味。真的很low。

那晚上,长袖善舞的阿璇在学校的晚会上唱了一首我未曾听过的歌颂我党的歌曲,也不好听。但是,她一袭长裙在晚风轻漾中衣袂飘飘,在舞台那些那些或黄或绿的暧昧光线下,真真的是明媚动人。场上是掌声雷动,人头攒攒。我甚至觉得她就是那晚最漂亮最有气质的女生,比丰乳肥臀的朱月仙还要妩媚勾魂。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我悄悄附在她耳边对她说::你昨天真的很好看,所有男生都被你迷住了。“

她笑着和我开玩笑:你是不是也被迷住了啊?

我机械地点了一下头。

然后,她假装生气地说:那有人往台上送花的时候,怎么不见你表示啊。你就会油嘴滑舌。

我只好解释说:我还没想好呢。

她于是便别过头去说:哦,那我等你想好了给我

这件小事伴随着那场盛大的劳动节晚会,就这样,像之前许许多多的插曲一样,在快节奏的备考生活中被遗忘,掀不起一点波澜。

5

备考的生活是苦逼的,可是欢乐的插曲却也是不缺的。

有一次,我妈因为担忧我生活清苦(我们那个时候寄宿,吃学校食堂,校方又严禁学生随意出校门,所以伙食也真不怎么样。),便在街坊探望他闺女的时候托人家给我捎了一些小炒肉和鸡蛋啥的,放在临班那个女孩子那里。

于是有一天,那女生便拎着袋子跑到我们教室找我,把满满一袋子美食塞到我手里。

于是便被班里里一些调皮的同学起哄,说我媳妇来看我了。一起玩泥巴长大的发小,我也不好解释。

不爱开玩笑的阿璇一反常态追问我,那是不是我小媳妇,看起来挺俊俏的。我赶忙解释:别听他们胡说,那是临班的一个同学,发小。

阿璇于是轻轻“哦”了一声,仿佛是心底石头终于放下了似的,然后扭头去做作业了。

五月底的毕业考试结束后,初中生涯基本算是告一段落了。剩下的就是六月初的中考了。许多不愿继续读书的同学便也要准备请假离校了。这时候同学情谊开始凸显,大家开始互相在毕业纪念册上留言。

作为同桌兼初三期间最亲密的战友,我和阿璇自然也是互相留言了的。

我在她的留言册里写道:愿伊韶华半生,仍是窈窕淑女。

她给我的留言是:愿君潇洒天涯,归来名扬天下。

她知道我的志向,我明了她的心思。所以留言便也没有了矫揉造作,都是很简单却意味深长的话语,浓缩了深深的同桌情谊。

真如老师所言,中考是一座独木桥,一边是天堂,一边是地狱。很幸运地,我从地狱那头走到了对面的天堂,涅槃而生。而阿璇很不幸地没有考上县重点一中。

并不是她学习不好,而是因为当年全县好几千毕业生中,县一中正规渠道只招收500人。而我们初中当年也就20多人上线,还是历年中考成绩最斐然的一次。

我后来去了一中开始高中生涯。后来阿璇搬了家。自此我和阿璇失去了联络。

5

后来有一次,那是我大二暑假结束返校的时候,在武汉火车站邂逅阿璇,而当年羞答答的小姑娘已经长成了火辣辣的女郎。她依旧是一袭长裙,依旧长发飘飘。只是胸更挺拔了,腿更长了,腰更细了。想来,这么多年来,并没有停止发育。

一别五六年,我几乎没认出她来,还是她在后面拍着我的肩膀跟我打招呼:“老同桌,还好吗?“

我吓一跳,猛地转过身,看见她更加瘦削的脸蛋,比起当年的容颜,是更加娇媚。

她原来也是从家里来武汉上学。她带我去她所在的学校,是华中一所著名的师范大学。校园里古木参天,雕梁画栋的,果然很有意境。走在这种文化气息浓厚的校园里,满眼都是青春时尚的帅男靓女。我突然想起了自己就学的那个小小的医学院,满园的各色中草药味,混合着空气中漂浮的福尔马林浸泡的尸体及实验动物的气味,还有校园里走过的千篇一律的穿白大褂的医学生,突然有点伤感。别人家的校园啊,那才是校园。

走在路上,她戏谑地说:“大诗人,还在写诗没?“

我苦笑着摇摇头,说我高中时学的理科,后来上了医学院。她略感惊讶,说没想到我会去学医。

她于是带我去她宿舍,找出她写的的诗给我看。好多都发表在各种报纸或文学刊物上。她那个写诗的笔记本,厚厚的数百页,几乎写满了诗句。少说也有一千首,而在扉页上,赫然就是我初中时候的那首《窗外》。

看见我惊讶的表情。她笑道:你知道吗,你那首不正经的诗就是我写诗的启蒙。还有你那几本诗集,也功不可没。

我一时被搞懵了。那几本诗集,我最后是在当年离校时夹在所有书本资料中,以四十几块钱的价格卖给了一个收废书的老头,然后去饭馆里饱餐了一顿。那段岁月里,真的是没有吃过一餐像样的好饭啊。

6

他们学校门口有一家咖啡厅。我们在那里坐了一上午。我们共同回忆了初三的那段时光。我认真地看着她愈加娇艳的脸庞和瘦削的锁骨,还有挺拔的胸脯,由衷地说道:“多年不见,你是愈加漂亮了。看来当年我给你的留言成真了。”

“愿伊韶华半生,仍是窈窕淑女。”她笑着接道。

“可惜你写给我的祝福语没法实现了。”我在心里落魄地想。

我了解到,中考结束后,她便随父母搬去了市里,在市里继续读高中,后来就考上了这所师范院校。

而我则是复读一年,才堪堪考上一所二流的医学院。

有一句诗说得好:“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时间是道鸿沟,可以使得人事物非,沧海桑田。

阿璇已经谈了一个男朋友,是一个文学系的男神,很会写诗。谈到他的时候,她眼里满满的都是幸福。她说,他和我一样有才,写出的诗能勾人魂。

我一脸疑惑,”我的诗有那么大的魅力?“

她笑着说,“还记得当年朱月仙在班上念的那首《窗外》吗?写得太美了,当时我就喜欢上那个写诗的人了。”

然后她故意反问:那难道不是你写的吗?

时隔多年,也无须再隐瞒。我便把老朱托我写情诗追朱月仙的往事托盘而出。还有,我每次写那些诗都是以阿璇为对象的事儿也一股脑全说了。

听完,阿璇愣了一下,笑着说,她其实早就知道了。因为后来朱月仙给她说,老朱那浑蛋每次给她的情诗好像都是写给阿璇的。她也知道,班上也只有我才能写出那样美得动人心魄的句子。

我像当年老朱对我讲的那样,故作神秘地对阿璇说:璇啊,你以后一定会生女孩。

她很开心地说:女孩好啊,我喜欢女孩。我一定把她打扮得漂漂漂亮的。但是她突然回过味来,问道“你怎么知道?”

我于是笑着说是老朱告诉我的。还把当年老朱在操场上给我说的每个女生的罩杯的故事也说了。

听完,她挥动粉拳,故作生气地说:“你们这群流氓。“那娇嗔的模样,恍若当年。

阿璇还念念不往那个五一劳动节后我说送她礼物的事,插科打诨地说我是一个只会花言巧语的骗子。我笑着说:礼物早给你你了。你不是已经写在你诗集草稿的扉页上了吗?

她一怔,不过依然很高兴地说谢谢当年我写给她的那些诗。只是大部分都被朱月仙给撕碎扔掉了。

中午的时候,我便借口赶车匆匆逃离了那个咖啡馆。没有让她相送。

此次邂逅,对我刺激太大了。回不去的过往,还是遗忘的好。只是,在去往车站的途中,我戴上耳机习惯性放起了那首周华健的《水手》。那是当年失恋的老朱听得最多的一首歌曲。

7

此后再无联系。

初三的时光,只是我若干人生片段中的一小节,就像我后来又喜欢过很多女孩子,给许多人写过情书一样。

只是,心中依旧会怀念那个清秀腼腆的女孩子,有时候会想念她一袭白裙的模样,还有她红晕初染的模样。

无一例外,我喜欢过的姑娘都是那种清秀的女子,娇羞可爱,腼腆纯真。有着阿璇的影子。我已经搞不清楚是原本就喜欢这样子类型的,还是因为潜意识里阿璇对我的深刻影响。已经不重要了。

但是我还是会在**里看见阿璇的影子。只是她变成了沈佳宜,变成了周小栀,变成了很多扎着马尾辫的姑娘。偶尔会想,当年那个一袭白裙入梦来的女孩,她过的还好吗?

但更多的的时候,是赌气不能过的比她差。因为,那样就太没面子了。

今天晚上,去街头饭馆吃饭的时候,看到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领带斜系胸前。应该是附近写字楼里上班的。他桌前一堆啤酒瓶子,喝的不少,坐在那里,脸红脖子粗,引吭高歌那首曾风靡一时的《同桌的你》,声音粗糙、沙哑---“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来安慰爱哭的你“

我心里骂道,"这个傻逼,天涯何处无芳草。"但临走的时候还是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他说:哥们,不念过往,不畏将来。向前看,前面还有大把的幸福在等着呢。

但是,说出来的这番话,却更像是在安慰自己。

晚上回到家的时候,群里面依然热闹不减。有一些当年的同学翻出陈年往事。

有人调侃说:还记得当年那首叫《窗外》的诗吗,我们的栋哥呢,可不能始乱终弃啊。让我们的花落别家啊。毕竟肥水不流外人田啊。还特贱地@我。我没有回复。

我看见阿璇出来解释:哪有的事。人家那么有才,哪能看得上我这号平凡小女子。

我在心里默默说:“你才不是平凡小女子,你在我心中永远是那个衣袂飘飘,扎着马尾辫的可爱女孩。祝你幸福。”

既然情长纸短,那么就这样搁笔吧。

明天是七月十八日,农历六月廿五,宜:祭祀、入殓、除服、成服、移柩、破土、启攒、安葬、塞穴、断蚁、结网。忌:开市、入宅、嫁娶、开光、造屋

明天大概没有哪个同桌的谁选那个晦气日子结婚吧?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大概都不会有了吧?

那么,就容在下安心调养一段日子。

  翻开词典,“邂逅”条云:偶然遇见,不期而遇。

 就是偶然地走到了一起。而,有时的遇因为有了相约,有了之前的安排,也便少了几分惊喜,几分悬念!

 古往今来,时间见证了太多的美丽的邂逅:许仙邂逅了白素贞;董永邂逅了七仙女;司马相如邂逅了卓文君……也便有了一段段感人的爱情故事。当然,徐志摩邂逅了林徽音,只是选择了在错误的时间,才导致天才的陨落,让人惋惜,也为这段爱增添了凄美!伯牙邂逅钟子期,是琴之幸,是《高山流水》之幸。

 在匆匆的人群中,有的是擦肩而过,能够彼此相视一望的已是不多。随着拥挤的人流,连一个模糊的记忆也没有。所以,在你的生命中停留过的人,一定要懂得珍惜,因为不是经过的每一个人都会给你这个机会的,即使你已记不清认识在哪一天,又是怎么走进你的记忆的,也要学会细心地呵护,不要浪费了这场邂逅!

 或许有一天,你才忽然觉得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了,即使记忆已不是那么地清晰,也便会在静静的夜晚,齐码还梦见曾经留有的甜美的回忆。原来,你们就是在那个相似的夜晚邂逅的。

 人的一生,匆忙走过无数的人,又消失过无数的人,你无法预知在下一个路口的转弯处,会遇到谁,更无法知道,这时从你身旁急急而过的人,兴许会成为你轮回的知已!

 遥远的他乡的山路上,你侧身让过的款款而行的游人,会是你千里外的同乡静静的教室里,老师安排成了你同桌的小芳,或是前世冥冥之中有过一个偶然回眸的报应

 我喜欢邂逅,没有约定的不期而遇!

恋上你的同桌 txt全集小说附件已上传到百度网盘,点击免费下载:

内容预览:

在地球北边的北边,有一个半弧形星球——银冥,今天是刚满1000岁的少主继承王的时候(银冥星人可以存活上万年),全球上下都喜气弥漫,似乎这喜气会传染似的,每个人都爱戴着的少主总算到可以继承王的岁数了,众人岂能不高兴呢?

“为什么我一定要穿这么俗的衣服,我不要嘛!”深受众人喜爱的少主此时此刻正哇哇大叫着,“我说不要就不要啦!老妈你干嘛非逼着我穿!!!!”轮廓分明的俏脸,如雪的肌肤再加上樱红色的小嘴和一潭清水似的青眸,让人简直不敢相信刚刚那个贯耳的魔音是由她发出来的。

“叫你穿就要乖乖地给我穿上,不就是袖子长点吗?真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这么崇拜你。”一脸怒容的女王揪着少主的耳朵,硬逼着少主穿上一身浅蓝的衣服。

因为换衣服少主头发有些乱,几缕淡紫色的头发遮住了她的青眸,她不纳烦地刮了几下,就被她母亲拉着到了祭祀的幽莲轩。众人皆等得不耐烦,因为他们迫不及待地想看到他们所爱戴的少主戴上六角水晶石。不是他们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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