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第1张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7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散文吧?散文的特点是通过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片段或事件的描述,表达作者的观点、感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散文,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汪曾祺散文》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1

 我本是很少读散文的。许是初中时印象过于深刻,在我的认知中,散文多半是艰涩难懂的:它不像小说那样,所有的情节都是围绕这一条明晰的主线层层展开,随着故事的推进,让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心情;散文往往给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它总是从一些细微的角度入手,一点一滴地表达出作者的思绪,一切都需要读者去细细揣摩,而这恰恰是我所不善长的。

 此次也是在室友的强烈推荐下,我才接触了汪曾祺的作品。在看他的第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怎么说呢,汪老的文字会让人有一种很亲和的心情。就好像冬日温暖的午后,在些许喧闹的院落里,一边捧着热茶、晒着太阳,一边听着满脸笑容的老人把他往昔的经历和想法娓娓道来,那种温馨与惬意。

 《花园》是我看的第一篇汪老的散文,文章并没有十分华丽的辞藻,却能让人在脑海中清晰地描绘出在那个充满生气的小花园里嬉戏玩耍的淘气小孩。花园就是作者童年的乐土,充满了单纯的快乐,充满了自然的声音,也充满了菖蒲草的味道。他喜欢压在草上,静静地注视着倒下的草慢慢站起来,看它的努力快要成功时,又把头枕上去,嘴里叫一声“嗯!”;他会把马齿苋的瓣子套在哑巴蝉的眼睛上,一放手,哑巴就一直往上飞,绝不偏斜转弯;他认为土蜂是种蠢头蠢脑的家伙,因此常常愚弄它;他也会为了被猫吃点的小鸟而哭泣……这一切都通过朴素的文字,生动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我曾经看到过,有人这样评价汪老的作品,说:它给人的第一感觉是一种平淡的美,是一种细水悠悠的淡雅。然而在它的平淡中,又无法如白开水般淡而无味,它如一呷清茶,淡雅中带着一袭袭清香,让人久久回味。的确,在汪老的文字里我们不会感觉到激烈的情绪,一切都是淡淡的,却能轻易地引发读者的共鸣,同时容易让人想起自己所经历过的、所思考过的,并有一种会然一笑的心情。这应该就是汪曾祺文字的力量吧。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2

 汪曾祺,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当代文坛巨匠,抒情的人道主义者,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沈从文先生的入室弟子,最浪漫的散文集,最值得品味的浪漫作品,最值得回忆的艺术与生活的代表作。能与这本书相遇,更是小女子的荣幸。

 古往今来,描写吃的文章倒是不少见,像老舍的《骆驼祥子》啊,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啊,许多许多,更是将美食描写的淋漓尽致,而汪曾祺先生的吃却更别具一格。虽平淡,像菜谱一般,却处处流露出人间真情,引来无限遐想。

 我原本就爱好美食,以至于入神般去品味这篇文章,更是受益匪浅啊!内容呢,都是生活中的食物,而汪先生却写的行云流水,妙笔生花。例如在《故乡的食物》一文中,开头引用郑板桥的话:"天寒冰冻时,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听着这句话,有种特亲切的感觉,炒米比较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一般吃泡炒米,是要抓上白糖的,这便是郑板桥话中的含义。

 还有种食物,叫"焦屑",就是用糊锅巴磨成碎末。它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无论是炒米还是焦屑,除了方便,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应急。当时,县境内开了仗,我们用这种食物度过的。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焦屑温暖着彼此的心灵。令我感到敬佩地是,作者在如此乱境之中,依然淡定从容,乐观安静,像文中说的:"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很好玩。"真是乐观啊!也是如此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啊!

 在作者的吃的部分中,用简单的话语,写出了各种美味佳肴,可以称他为美食家了。

 在这本书中,内容有叙事的,有抒情的,有释理的,这些散文文笔细腻,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中又渗透着作者丰富的社会生活和复杂的内心世界,真可谓一部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3

 读起汪曾祺先生的散文,我总觉得,其他人写的散文是给别人看的,而他的散文是写给自己回想的。

 我轻轻翻开第一页,像个不小心走错路的孩子,莽莽撞撞地闯进了那缤纷地天地。我按照书上的指引,一会儿在“花园里斗起蟋蟀,一会儿在茶馆里翻翻书,一会儿帮着大人收葡萄,一会儿和大伙一起跑警报”。初看汪曾祺先生的散文,总觉得有些语言怪怪的,总是提起一些不存在或与要写事物毫无关联的东西。有时也会写出奇特的,与众不同的感受。可仔细想想,这不就是童年时代的最真实的想法吗

 我们小时候都会对每个事物有着不一样的感受。在书中,作者对“款款的飞在墙角花阴”的“鬼蜻蜓”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难过”,吃石榴觉得“所得不偿劳”,让我也不由想起小时候也常觉得玩具小人就是我指挥的军队,每个颜色也都是各具一种性情。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一定是每个人都有的,可这种感受也是捉摸不定的。汪曾祺先生就是把这种感觉描绘了出来。

 小时候,我们的脑子里也会装满奇奇怪怪的东西,有时甚至是自己凭感觉造出的一些没有的词。比如作者写“我的记忆有菖蒲的味道,然而我们的园里可没有菖蒲啊”。这句看起来前言不搭后语,是在突兀至极。可如果联想起我们小时候的思维,就会一下子明白——大家小时候都会有这种陌生而又熟悉的词语萦绕在脑海中,使我们整天想啊想。有时候也会去问问大人,可这么遥远的词汇,大人哪能想得出呢

 汪曾祺先生写这些别人看来断断续续的文字,也许,每句话都是曾经的一个梦吧。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4

 本周,我读的书是《汪曾祺经典作品》。这本书分为小说和散文两大类。小说有《异秉》、《受戒》、《岁寒三友》、《寂寞和温暖》、《大淖记事》、《七里茶坊》、《职业》、《陈小手》、《安乐居》、《陆判》等。散文有《花园》、《冬天》、《夏天》、《我的家乡》、《北京的秋花》、《草木春秋》、《淡淡秋光》、《翠湖心影》、《泡茶馆》、《昆明的雨》、《观音寺》、《天山行色》、《湘行二记》、《皖南一到》、《泰山片石》。

 这个小说集的第一篇就是《异秉》。由于我忘了看书,全书我也就只看了这一篇。

 《异秉》的主人翁叫王二,很可能是王二小的爷爷。这个“王二小的爷爷”原先是摆一个熏烧摊子的。这个熏烧摊子什么都卖:卤豆腐干,牛肉,蒲包肉,猪头肉,黑瓜子,白瓜子,盐炒豌豆,油炸豌豆,兰花豆,五香花生米,后来还添了时令的“羊糕”,“五香兔肉”……

 可是,经济不景气,周围的摊子都渐渐败落下来,不过,王二的摊子却办的越来越红。接着,王二把他的摊子搬到了一家店铺那里。金银财宝哗哗哗的往王二家里流。

 王二富裕了。他便去听书,但我猜他啥也听不懂。王二还爱赌博,书上说,王二输的时候不多,这表示王二肯定是个大老千,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太会算计了……

 文章的最后一段写出了王二的“异秉”,先解小手,后解大手……真的是因为“异秉”使他发达的吗?恐怕是因为他的勤劳和精明使他的生意红火起来的吧。而且,价钱公道,有诚信也是他留住“老主顾”的主要原因吧。

 这堆鸡毛蒜皮的小事,作者也给说了出来,可见作者特别啰嗦。可也正是他的写作手法与众不同之处。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5

 汪曾祺散文之好,读过的人有口皆碑。他写景、写人、写事、写物,看似冲和散淡,其实有着精心的布局,结尾尤其好。读每一个结尾都是一种享受。一切景语皆情语,但还不只是景语,每一句平实的话都有深情。全篇只一两句点到伤情之处,好比冰山露一角,我们就能体会到那座冰山。比如《北京的秋花》,通篇写的是各种植物,很生动有趣,像科普读物,后面写到秋海棠,带到自己的母亲,很小的时候就得肺病死了,锁在一个小屋里,怕传染不让人去看,所以对母亲没什么印象,小屋边开着秋海棠,看到秋海棠就想起母亲。语言非常的平静,一点不抒情,但给我巨大的感动。再说写他的老师沈从文,《星斗其文,赤子其人》,通篇细密的写沈从文其人其事,非常平实,行文到最后写到老师的死。只一句,也是用叙事代抒情:“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这是多么高级文字,堪称人书具老。

 书中也有赤子的情怀流露。在西南联大边的诸多茶馆之一的墙上,发现了真正的诗:记得旧时好,跟随爹爹去吃茶,门前摸螺壳,巷口弄泥沙。

 几篇文章也提到了茶文化。在《湘行二记》中,汪曾祺细细的提到了擂茶,他十分喜食,令我想起去年到湖南湘西时也在马路边买到过擂茶,已经不十分的土了,类似珍珠奶茶的店铺。汪曾祺还反复提到了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大学生们都爱泡昆明的茶馆。有人甚至连牙刷脸盆都放在茶馆里。他是个美食家、老茶客,对茶也有心得,在《寻常茶话》一文中,大谈了吃茶的点滴。

 在《皖南一到》一文中我发现我祖母与汪曾祺是徽州的同宗,都是越国公汪华的后人。汪华大概是割据一方的豪侠,后来降了唐,受李渊封为越国公。在隋唐时期,这是个很高的封号,隋炀帝时期的司空杨素就是越国公。当地称“汪王”,或“汪王大帝”。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6

 有谁曾料到,时隔两月,我重拾经典,再次捧起汪老的这部《草木春秋》。

 您可能会问:“汪老,咱今天吃啥山珍海味”别着急,汪老这位“文坛美食家”向来喜爱吃喝、玩乐。咱今天就在这玩乐尝人间百味,在美食中游大好河山。

 第一站我们来到了山东名城——菏泽。说来惭愧,我作为一名山东汉子,竟对荷泽知之甚少。莫慌,有汪老带你游历荷泽。一进城,初日将进,杨柳春风,迎接远道而来客人的是一个千许亩牡丹,仿佛走进一场花的盛宴,蜜的海洋,阅着甜香气息,忧惚之间,有如梦回酒醒。汪老最喜那一朵浅白色的牧丹。他本人,也如这素净的白牡丹一般,清澈淡雅。

 赏完这菏泽牡丹,再当一回绿林好汉——上梁山,在人们印象中,应该是不甚高大的。但梁山实则低矮而不雄伟,山势也不险恶,就连花甲之年的汪老,都可以一口气山顶而不觉有什么。汪老也发出了自己的质疑:这样一座山,能做出那样大的一番事业吗”这个问题,我们不再深究,因为眼前的这一尾鳜鱼对汪老更具研究价值,在菏泽的两天多时间,我如和汪老一行餐餐都有鱼,梁山人对鱼文化的研究,连江老都不禁赞叹其“赞极精妙”。读后感·说到鱼,汪老又来劲了。关于鳜鱼的种种吃法,汪老自然是如数家珍,最出名的不过松鼠鳜鱼、臭鳜鱼、清蒸、糖醋等他还诚心推荐了清汤鳜鱼。汪老把自己贪吃的本性在字里行间中显露无遗,直言不讳。

 宿梁山之第二日,我与汪老起身。欲离开,破晓时分,一场倾盆大雨开始了独奏。我看向身旁的汪老,他客光焕发,眼里开始闪烁着一些东西,“山东今年是个好年景。”他说道。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7

 近日读到汪曾祺先生的一篇写景散文《昆明的雨》,大概是感兴趣于他所描写的也是我正身处其中的城市吧,所以就多读了几遍。

 文章以一幅“右上角画了一片倒挂着的浓绿的仙人掌,末端开出一朵金**的花;左下画了几朵青头菌和牛肝菌。”的画开篇,视角新颖,不落俗套,以素朴的寥寥数笔便清晰地勾画出了昆明雨季的形象:明亮、丰满、浓绿,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不使人气闷。接着作者写昆明雨季中的菌子、杨梅、缅桂花,其中写到“最多,也最便宜的牛肝菌”,提到“格调比牛肝菌高”的青头菌,介绍到“菌中之王”鸡枞“中吃不中看”的干巴菌和“中看不中吃”鸡油菌。昆明的杨梅很大,有一个乒乓球那样大,颜色黑红黑红的,叫做“火炭梅”。一点都不酸!昆明的缅桂是大树!作者不直接写雨,看似与雨无关,实是与此作衬托,将昆明的雨季立体、现实地展示在读者面前,我也能从字里行间读出作者作为一个外乡人在发现昆明雨季特点时满心的惊奇、欣喜与自豪。篇末作者引用典故,直抒胸臆,深化了意境。“莲花池外少行人,野店苔痕一寸深。浊酒一杯天过午,木香花湿雨沉沉。”

 一整篇看下来,自己只感到赏心悦目,但也有些感慨。即使一些老昆明人的生活习俗,如“于门头挂仙人掌一片以辟邪”,在当今这个日新月异、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被逐渐淘汰,但例如莲花池、“香得像兰花”的缅桂花等自然景观还是被完整的保留了下来。如果你愿意让你的节奏慢下来,如果你有一颗善于发现美的心,你会发现身边的现实世界很美,而不是经过别人的提醒,哪怕是名家的提醒,自己就是自己的精神导师!不要让自己忙碌的脚步,遮住了双眼,更不要荒芜了自己的内心!

汪曾祺的故乡在江苏的高邮,高邮以它的咸鸭蛋着名,按汪曾祺自己的说法他的老家实在徽州。他的家境很是殷实。下面是的我为你们整理的 文章 ,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汪曾祺作品选 读后感

孔老夫子有一句流传千古的 名言 :“食色性也”。这说明,吃东西和喜欢漂亮的事物是人的本性。因此,吃,也就成了人类永恒的主题之一。

古往今来,关于描述吃的文章多矣,然吾独喜汪曾祺先生的风格。究其根本,在于其文字中充满了对这世界的赞美与感激,对生活的热爱与真诚。

在《故乡的食物》里,作者重点写了一样平常但是的食品—炒米。文章一开头,作者引用了《板桥家书》中的一段话:“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此句一出,顿时让人觉得很亲切!处于社会最下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温暖着彼此的身体与心灵!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描述了在战乱年代的一个小插曲,没有常见的凄风苦雨,也没有常人心目中的离乱之苦,而是用幽默、浪漫的笔触,描述了一个战乱中与炒米相伴的夜晚:“记不得是哪一年,总之是我还小,国民革命军孙传芳的军队在我们县境内开了仗,我们一家带了一点行李进了炼阳观,把一坛炒米和一坛焦屑带了去。我对这种打破常规的生活极感兴趣。很多人家住在一齐,不能煮饭,这一晚上,我们是冲炒米、泡焦屑度过的”。在如此乱境中,还能持续这样的一份淡定,一份安静,一份从容,甚至一份幽默,这是何等的大智慧,大勇气!而这智慧和勇气有来自何处文中自有交待:“这实在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没有对生活的无比热爱,没有对生命的无比礼赞,怎样会有如此的胸襟与气魄

在《野鸭、鹌鹑、斑鸠、》里面,作者描绘了一个让人无法释怀的场景:“忽然,砰,——枪声一响,斑鸠应声而落。猎人走过去,拾起斑鸠,看了看,装在猎袋里。他的眼睛很黑,很冷”。短短数十字,充满了对弱者的悲悯,对鲜活生命消逝的愤懑与无奈,只有心中有大爱,才能流露出如此恳切的情怀!

《豆汁儿》描述的则是北京城底层人民鲜活的生活画面:“豆汁儿是制造绿豆粉丝的下脚料。很便宜。有了豆汁儿,这天吃窝头就能够不用熬稀粥了。这是贫民食物。豆汁儿摊上的咸菜是不算钱的”。最搞笑的一段在结尾处:有保定老乡坐下,掏出两个馒头,问“豆汁儿多少钱一碗”,卖豆汁儿的告诉他5分钱。“咸菜呢”“咸菜不要钱。”“那给我来一碟咸菜。”寥寥数语,充满了人间烟火的气息,顿时让人感到这世界是如此的真实,如此的可爱,如此的让人留恋!

在《端午的鸭蛋》里,则表达了作者对故乡的怀念与骄傲,甚至带一点狡黠的童趣:“我的家乡是水乡,鸭多,鸭蛋也多。高邮人也善于腌鸭蛋。上海的卖腌腊的店铺里也卖咸鸭蛋,必用纸条个性标明:高邮咸蛋。高邮的咸鸭蛋,确实是好,我走的地方不少,所食鸭蛋多矣,但和我家乡的完全不能相比!以前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字里行间,若有若无地透着一点淡淡的乡愁,宛如茉莉清茶的芬芳,淡淡地弥漫在空气里。

在《虎头鲨、昂嗤鱼、砗螯、螺蛳、蚬子》以及《栗子》里,除了谈吃,还体现了中国知识分子特有的忧国忧民的情怀:“剥蚬子的人家附近堆了好多蚬子壳。有一年修运河堤,按工程规定,有一段堤面应铺碎石,包工的贪污了款子,在堤面铺了一层蚬子壳。前来检收的委员,坐在汽车里,向外一看,白花花的一片,还抽着雪茄烟,连说:很好!很好!”还有这一段:“河北的山区缺粮食,山里多栗树,乡民以栗子代粮。栗子当零食吃是很好吃的,但当粮食吃恐怕胃里不大好受。”这两段文字,疏放中透出凝重,为国忧思之情,为民慨叹之感,跃然纸上,将一个“中国式的抒情人道主义者(作者自称)”的心灵,抒发的淋漓尽致!

相对于西式快餐的标准化、流程化和工业化,中餐更加像一门艺术。而凡属艺术,都大抵逃不掉绝响的宿命。在《肉食者不鄙》中,作者就抒发了对逝去的时光无比怀念的情怀。其中,作者提到了昆明的锅贴乌鱼时,便大发追慕之情:“护国路原先有一家本地馆子,叫东月楼,有一道名菜锅贴乌鱼,乃以乌鱼片两片,中夹火腿一片,在平底铛上烙熟,味道之鲜美,难以形容。前年我到昆明去,向本地人问起东月楼,说是早就没有了,锅贴乌鱼遂成《广陵散》。”其中,对于往昔岁月的怀念,对完美事物的追思之情溢于言表。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真正的美食家,绝对不会暴殄天物。罗马暴君尼禄,经常在会见群臣时,手里拿着一个硕大的火鸡腿。我认为,这不是贪吃,而是放肆!西太后慈禧,每餐必有一百道菜,这也不是在吃,而是在摆排场!在《手把肉》里,作者一段话,道出了个中情怀:“蒙古人用刀子割肉真有功夫。一块肉吃完了,骨头上连一根肉丝都不剩。有小孩子割剔得不净,妈妈就会说:吃干净了,别像那干部似的!干部吃肉,不像牧民细心,也可能不大会使刀子。牧民对奶、对肉都有一种近似宗教情绪似的敬重,正如汉族的农民对粮食一样,糟踏了,是罪过。”真正爱吃的人,必须是热爱生活,体恤民生的!

在汪老关于谈吃的系列 散文 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五味》这一篇。这篇文章,以极其平民化的视角,以一个热爱生活的中国式知识分子的味蕾,带着我们尝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黄河两岸。文章中,不仅仅道出了酸甜苦辣的个中滋味,而且,为我们展开了一幕幕活生生的生活画卷。

写到山西人喜醋时,用计划经济时期的一段蒙太奇式的描述来定格:“有一年我到太原去,快过 春节 了。别处过春节,都供应一点好酒,太原的油盐店却都贴出一个条子:供应老陈醋,每户一斤。”吃醋过年,真是一绝!

谈及南方人爱吃甜食,作者顺便纠正了一个人们心目中普遍存在的认识偏差:“都说苏州菜甜,其实苏州菜只是淡,真正甜的是无锡。无锡炒鳝糊放那么多糖!包子的肉馅里也放很多糖,没法吃!”这段文字,足以为苏州菜正名,岂不美哉!

说到吃苦,作者特举一例:“有一个贵州的年轻女演员上我们剧团学戏,她的妈妈不远迢迢给她寄来一包东西,是择耳根,或名则尔根,即鱼腥草。她让我尝了几根。这是什么东西苦,倒不要紧,它有一股强烈的生鱼腥味,实在招架不了!”看来,就算是在口味上兼容并蓄的汪老,也有消受不了的东西,实在令人莞尔!

在叙述吃辣时,作者追忆了西南联大的峥嵘岁月:“我的吃辣是在昆明练出来的,曾跟几个贵州同学在一齐用青辣椒在火上烧烧,蘸盐水下酒。”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然自得其乐,真个是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最后,于酸甜苦辣咸之外,作者特写了一段中国人独爱的口味:臭。关于各种臭菜的做法与吃法,都写得妙趣横生,而最妙的就是一段关于臭豆腐的佳话:“长沙火宫殿的臭豆腐因为一个大人物年轻时常吃而出名。这位大人物之后还去吃过,说了一句话:火宫殿的臭豆腐还是好吃。“”中火宫殿的影壁上就出现了两行大字:最高指示:火宫殿的臭豆腐还是好吃。”人世间数十寒暑的沧桑风雨,一下子借助臭豆腐这个最不起眼的俗物,被浓缩在时间的两端,真是令人不胜唏嘘!

汪老说过:“我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是什么时候都需要的。”在作者谈吃系列散文中,用疏朗清淡的笔调,写出了人世间五行八作的见闻和风物人情、习俗民风,富于地方特色,于平淡中显现奇崛,情韵灵动淡远,风致清逸秀异,处处透着对这世界的赞美,对生活的热爱。惟有这份爱,才能撑起我们的内心世界,在纷繁芜杂的人世中,始终持续一份 清明 ,一份淡定,不至于迷失了自己。用汪老的一句话作为结尾:尽管我们有过各种创伤,但我们这天就应快活。

汪曾祺作品选读后感

作者对对于金大力这样一个泥瓦匠有着十分细致的描述,哪怕几句简单的任务对白,也能够看得出金大力这人的品性和为人。而这个人物的与众不同,在于他长年累月地生活在一个单调的生活环境中,每一天重复同样的劳动,所以构成了他淳朴的性格和易于满足的心态。而这样的人,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是不可缺少的,又是让我们感叹而无可厚非的。

文中写到这样一段话:“这些他统统不会,他连砌墙都砌不直!当了一辈子瓦匠,砌墙会砌出一个鼓肚子,真也是少有。他是一个瓦匠头,只能干一些小工活,和灰送料,传砖递瓦。”可见此人真的没有多大本领,甚至堪称笨拙。此刻的话叫做笨得可爱。但是紧跟着下面一句描述却说:“金大力听明白了是一个多大的工程,就告辞出来。他算不来所需工料、完工日期,就去找有 经验 的同行商议。第二天,带了一个木匠头儿,一个瓦匠老师傅,拿着工料单子,向主人家据实复告。”看看,这就是这个人良好品性的体现,绝不浮夸,做事情负职责,难怪“这一带人家,凡有较大的泥工瓦活,都愿意找他”。我们都明白,一个人的潜力大小和先天以及后天因素都有关系,我们看不起的并不是那种潜力不大的,相反潜力大却恃才放旷的人我们都长都很厌恶。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有品行的人,随不足担当重任,但是普通事情交给他,你能够绝对放心。

再看看这段:“金大力是个瓦匠头儿,但是拿的工钱很低,比一个小工多不了多少。同行师傅们过意不去,几次提出要给金头儿涨涨工钱。金大力说:‘不。干什么活,拿什么钱。再说,我家里还开着一爿茶水炉子,我不比你们指身为业。这我就知足。’”多么难得!这就是健康的心态和为人。

这样的形象恰恰代表了我们社会底层无数朴实简单的劳动者,他们虽然潜力单薄,却是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最重要的是,他们并不好高骛远,而是脚踏实地,有多大潜力就做多大的事情,有多少付出就要求多少回报。

我之所以认为这样的人是社会不可缺少的,是因为他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也能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从不给我们的社会制造冲突或者麻烦。而且他们还在一点一滴地为我们的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这些靠着自己的劳动和汗水吃饭的人,虽然平凡,却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因为并不是人人都有良好而健康的心态和精神面貌

汪曾祺作品选读后感

汪曾祺老先生的作品我读得不多,记得在2003年吧,我在自学中山大学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中,第一次读到《受戒》一文,一口气我接连读了三遍,感觉只有两个字:纯美!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和尚--明海和一个和尚庙--荸荠庵的零碎琐事,信手拈来,不事雕琢,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事件;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清新隽永、悠远绵长!

和尚出家不是因为贫穷、走投无路才遁入空门,当和尚也要有关系、要有必须的门槛:“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还要认得字读过书”,当和尚还能够赚钱,经营产业、娶老婆,甚至包小妾______。说白了当和尚其实就是一种职业,而且是好职业!

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能够收租、放债”,“能够赌钱、能够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

然后,挑水,喂猪”。______乍一看来有点离经叛道,有违清规,却是世俗人情,人间烟火,饮食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捆猪的时候,猪也是没命地叫。跟在家人不同的,是多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令人忍俊不禁之余笑话和尚的迂腐!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活脱脱的村野俗夫!这是真的吗我想就应是真的,起码是存在这种生活方式的!和尚也是人啊汪曾祺文集800字读后感3篇读后感。

小和尚明子英俊聪明,好学多才,又纯朴老实。“得了半套《芥子园》,照着描,画得跟活的一样”。而小英子则是一个美丽、伶俐、敢爱敢恨的农村小姑娘,“一天叽叽喳喳地不停,像个喜鹊”。

不像情感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从头到尾爱得死去活来。 故事 中男女主角,对世事懵懂,却不无知!明子与小英子谈不上是恋人,最多是青梅竹马的邻居,孩童的纯真、两小无猜的玩伴,又蕴含着丝丝青春萌动的情愫,写小英子喜欢明子,“小英子爱采荸荠,拉了明子一齐去,老是故意用自己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而明子呢,“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一种朴素纯真、如诗如画的情感跃然纸上,令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叹!对于明子的受戒,善因寺要选他当沙弥尾,小英子怕失去心上人,毅然决然的要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勇敢地表白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故事在真情流露中到达了文章的高潮

我不明白这种情状是不是汪老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小说中没有如诗如画的情景描绘,没有千回百转的情感纠葛,更多的是人物细腻的语言、动作描述,但是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时又充满温馨宁静、乐天安命的生活境界。文章的末尾汪老写道“一九八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

更感受到作者在那种战争动荡时代对完美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对人性真善美的深刻感触。正如作者自己是这样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噢!原先文字是能够这样纯美的!

汪曾祺作品选读后感

汪曾祺是个很特殊的作家,他的文章很浅显,乍一看他的意思会容易明白,但是他文章的深层次的意境需要读者一品再品。

《我的高邮》是汪曾祺回忆性的散文,书中为我们展现了高邮的风土人情,平实易懂的文字为我们勾勒出一幅幅生动的生活画面,同时画面中所带有的情感也是最真挚最动人。

书中的散文最让我感动的是《我的母亲》,汪曾祺描述了三位母亲。一位是她的生母,一位是他第一任的继母,还有一位是他第二任继母。文中集中笔墨刻画了第一任继母的形象,因为她陪伴汪曾祺成长,不是生母更似生母。汪曾祺的母亲在他三岁那年便不幸得了肺病过世了,因为年纪小的缘故他对生母并没有多少的映像,只是透过母亲的画像和母亲养病时所住的“小房”里面母亲所留下的遗物来回忆过世的母亲。汪曾祺是幸运的,他和他第一任继母很投缘,继母很喜欢他,对他如视己出,每次归宁回家都会抱着他和他同乘一辆黄包车回家;当汪曾祺忍不住大便,弄在了裤子里,继母帮他洗裤子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这份感情恐怕连很多亲妈都是望尘莫及的。文章中汪曾祺并没有多提自己对于继母的感情,他只说“我可怜她,也爱她。”这是需要多少的付出才会让一个孩子心里明白自己的爱。很不幸,他的继母也死于肺病。第二任继母嫁给汪父的时候,汪曾祺已经十七岁了,所以感情并没有之前的一位来得深厚。但是他依旧很敬重她,因为在汪父最困苦的时候陪伴在他身边的就是她。我想他们之间的亲情过多是一种客气。

汪曾祺是个细腻的人,他善于观察生活中的一些微小的细节,他把自己对于故乡高邮的爱幻化为笔下的文字,用质朴的语言为读者描绘了他记忆中的高邮,他所热爱的高邮。他记得高邮的过去同时也喜欢高邮的此刻。

也许正是因为高邮质朴的民风影响了汪曾祺的笔风,让他的作品“接地气”,充满了生活的气息,而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文艺吧。

汪曾祺作品选读后感

汪曾祺先生的作品自述都是不期而遇,行云流的记录也注定了他的作品中不可磨灭的散文影子。一切景语皆情语。初读汪曾淇先生的作品不管是《复仇》、《老鲁》,还是其他的作品总有一股淡淡的韵味萦绕在心头。一切语句中都有着气氛,人性的气氛。不直接描述人物,只凭着这些气氛使读者体会出人物的性格、心理、活动,在字里行间都浸透了人物,这便是散文的精髓,也是汪曾祺先生一向所贯彻的。

我认为散不是追求或故意为之而能做到的。故意便破坏了散的自然与纯洁,散的意便会化散开去,这便失去了散的根。汪曾祺先生在序中说:“我的另一个特点是:散。这倒是有意而为之。”散并不是刻意便可描摹得出的,没有一种深邃的体会,不对自己所创作的作品怀有一种强烈感情的人,是吐不出几句金玉良言的。汪先生此处是没有意识到丰富的人生阅历,复杂的心路历程,百态的人性面目对他的创作产生怎样深远的影响,这些使他散得更加深刻。文章形的散,也是汪曾祺所追求的。布局严紧的小说,在他眼中就像是被铁箍捆绑住的南瓜,最终只能面临爆炸。信马由缰,为文无法,这才是汪先生的心向往之。

《诗大序》:“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之志,发言为诗。”诗是一种最普遍的艺术,如阳光一般散落在人类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诗的最本质特征是抒情美。无论是小说、散文、戏剧、最优美之处,无不闪现出诗的光环来。因而诗是文学中的文学。在艺术领域中,诗无处不在。诗美是艺术美中普遍因素的最高体现。诗的美也不时出此刻非文学艺术的领域中,科学着作中的精美片段,甚至是人的生活状态、工作状态中也散发出智慧光彩都有诗的踪影。诗并不只是在诗里,而且抒情美是一切文学样式和艺术类型的共同质素。所以,诗是一种普遍的艺术。汪曾祺先生的文章细品其中饱含诗的韵味美与节奏感。文章中无不洋溢着对未来生活的期盼与向往,正是诗人的典型特点:无论如何坚持也要冲破黑暗。即使是汪先生最低谷的日子—被划为右派,他也仍然坚守着这份信念。美妙的文章如诗,这正是对这本小说选的最佳诠释。

好的作品缺少不了对于人性的解释即对于真善美的诠释,作者个人的感情的宣泄、表达也就自然包括其中。这都融入一个“情”字,这既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善恶观、是非观,又从某种角度中体现了作者对社会底层百姓的描述。情于民间,要反映人的最悲最苦无疑是老百姓最有情可表,有话可说,有事可叙。汪先生的《老鲁》、《鸡鸭名家》、《大淖记事》正是这样反映民间事的佳作。

散、诗、情,只留下了《鸡鸭名家》里的余老五和陈长庚,《故乡三陈》里的三陈,《徙》里的一辈子也未得“徙于南海”的高先生,《八千岁》里总是穿蓝布二马裾吃草炉烧饼的八千岁,以及《大淖记事》里的老锡匠、年轻的十一子与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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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汪曾祺散文读后感(通用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1

汪曾祺散文之好,读过的人有口皆碑。他写景、写人、写事、写物,看似冲和散淡,其实有着精心的布局,结尾尤其好。读每一个结尾都是一种享受。一切景语皆情语,但还不只是景语,每一句平实的话都有深情。全篇只一两句点到伤情之处,好比冰山露一角,我们就能体会到那座冰山。比如《北京的秋花》,通篇写的是各种植物,很生动有趣,像科普读物,后面写到秋海棠,带到自己的母亲,很小的时候就得肺病死了,锁在一个小屋里,怕传染不让人去看,所以对母亲没什么印象,小屋边开着秋海棠,看到秋海棠就想起母亲。

语言非常的平静,一点不抒情,但给我巨大的感动。再说写他的老师沈从文,《星斗其文,赤子其人》,通篇细密的写沈从文其人其事,非常平实,行文到最后写到老师的死。只一句,也是用叙事代抒情:“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这是多么高级文字,堪称人书具老。

书中也有赤子的情怀流露。在西南联大边的诸多茶馆之一的墙上,发现了真正的诗:记得旧时好,跟随爹爹去吃茶,门前摸螺壳,巷口弄泥沙。

几篇文章也提到了茶文化。在《湘行二记》中,汪曾祺细细的提到了擂茶,他十分喜食,令我想起去年到湖南湘西时也在马路边买到过擂茶,已经不十分的土了,类似珍珠奶茶的店铺。汪曾祺还反复提到了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大学生们都爱泡昆明的茶馆。有人甚至连牙刷脸盆都放在茶馆里。他是个美食家、老茶客,对茶也有心得,在《寻常茶话》一文中,大谈了吃茶的点滴。

在《皖南一到》一文中我发现我祖母与汪曾祺是徽州的同宗,都是越国公汪华的后人。汪华大概是割据一方的豪侠,后来降了唐,受李渊封为越国公。在隋唐时期,这是个很高的封号,隋炀帝时期的司空杨素就是越国公。当地称“汪王”,或“汪王大帝”。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2

我本是很少读散文的。许是初中时印象过于深刻,在我的认知中,散文多半是艰涩难懂的:它不像小说那样,所有的情节都是围绕这一条明晰的主线层层展开,随着故事的推进,让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心情;散文往往给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它总是从一些细微的角度入手,一点一滴地表达出作者的思绪,一切都需要读者去细细揣摩,而这恰恰是我所不善长的。

此次也是在室友的强烈推荐下,我才接触了汪曾祺的作品。在看他的第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怎么说呢,汪老的文字会让人有一种很亲和的心情。就好像冬日温暖的午后,在些许喧闹的院落里,一边捧着热茶、晒着太阳,一边听着满脸笑容的老人把他往昔的经历和想法娓娓道来,那种温馨与惬意。

《花园》是我看的第一篇汪老的散文,文章并没有十分华丽的辞藻,却能让人在脑海中清晰地描绘出在那个充满生气的小花园里嬉戏玩耍的淘气小孩。花园就是作者童年的乐土,充满了单纯的快乐,充满了自然的声音,也充满了菖蒲草的味道。他喜欢压在草上,静静地注视着倒下的草慢慢站起来,看它的努力快要成功时,又把头枕上去,嘴里叫一声“嗯!”;他会把马齿苋的瓣子套在哑巴蝉的眼睛上,一放手,哑巴就一直往上飞,绝不偏斜转弯;他认为土蜂是种蠢头蠢脑的家伙,因此常常愚弄它;他也会为了被猫吃点的小鸟而哭泣……这一切都通过朴素的文字,生动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我曾经看到过,有人这样评价汪老的作品,说:它给人的第一感觉是一种平淡的美,是一种细水悠悠的淡雅。然而在它的平淡中,又无法如白开水般淡而无味,它如一呷清茶,淡雅中带着一袭袭清香,让人久久回味。的确,在汪老的文字里我们不会感觉到激烈的情绪,一切都是淡淡的,却能轻易地引发读者的共鸣,同时容易让人想起自己所经历过的、所思考过的,并有一种会然一笑的心情。这应该就是汪曾祺文字的力量吧。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3

汪曾祺,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当代文坛巨匠,抒情的人道主义者,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沈从文先生的入室弟子,最浪漫的散文集,最值得品味的浪漫作品,最值得回忆的艺术与生活的代表作。能与这本书相遇,更是小女子的荣幸。

古往今来,描写吃的文章倒是不少见,像老舍的《骆驼祥子》啊,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啊,许多许多,更是将美食描写的淋漓尽致,而汪曾祺先生的吃却更别具一格。虽平淡,像菜谱一般,却处处流露出人间真情,引来无限遐想。

我原本就爱好美食,以至于入神般去品味这篇文章,更是受益匪浅啊!内容呢,都是生活中的食物,而汪先生却写的行云流水,妙笔生花。例如在《故乡的食物》一文中,开头引用郑板桥的话:"天寒冰冻时,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听着这句话,有种特亲切的感觉,炒米比较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一般吃泡炒米,是要抓上白糖的,这便是郑板桥话中的含义。

还有种食物,叫"焦屑",就是用糊锅巴磨成碎末。它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无论是炒米还是焦屑,除了方便,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应急。当时,县境内开了仗,我们用这种食物度过的。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焦屑温暖着彼此的心灵。令我感到敬佩地是,作者在如此乱境之中,依然淡定从容,乐观安静,像文中说的:"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很好玩。"真是乐观啊!也是如此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啊!

在作者的吃的部分中,用简单的话语,写出了各种美味佳肴,可以称他为美食家了。

在这本书中,内容有叙事的,有抒情的,有释理的,这些散文文笔细腻,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中又渗透着作者丰富的社会生活和复杂的内心世界,真可谓一部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4

本周,我读的书是《汪曾祺经典作品》。这本书分为小说和散文两大类。小说有《异秉》、《受戒》、《岁寒三友》、《寂寞和温暖》、《大淖记事》、《七里茶坊》、《职业》、《陈小手》、《安乐居》、《陆判》等。散文有《花园》、《冬天》、《夏天》、《我的家乡》、《北京的秋花》、《草木春秋》、《淡淡秋光》、《翠湖心影》、《泡茶馆》、《昆明的雨》、《观音寺》、《天山行色》、《湘行二记》、《皖南一到》、《泰山片石》。

这个小说集的第一篇就是《异秉》。由于我忘了看书,全书我也就只看了这一篇。

《异秉》的主人翁叫王二,很可能是王二小的爷爷。这个“王二小的爷爷”原先是摆一个熏烧摊子的。这个熏烧摊子什么都卖:卤豆腐干,牛肉,蒲包肉,猪头肉,黑瓜子,白瓜子,盐炒豌豆,油炸豌豆,兰花豆,五香花生米,后来还添了时令的“羊糕”,“五香兔肉”……

可是,经济不景气,周围的摊子都渐渐败落下来,不过,王二的摊子却办的越来越红。接着,王二把他的摊子搬到了一家店铺那里。金银财宝哗哗哗的往王二家里流。

王二富裕了。他便去听书,但我猜他啥也听不懂。王二还爱赌博,书上说,王二输的时候不多,这表示王二肯定是个大老千,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太会算计了……

文章的最后一段写出了王二的“异秉”,先解小手,后解大手……真的是因为“异秉”使他发达的吗?恐怕是因为他的勤劳和精明使他的生意红火起来的吧。而且,价钱公道,有诚信也是他留住“老主顾”的主要原因吧。

这堆鸡毛蒜皮的小事,作者也给说了出来,可见作者特别啰嗦。可也正是他的写作手法与众不同之处。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5

近日读到汪曾祺先生的一篇写景散文《昆明的雨》,大概是感兴趣于他所描写的也是我正身处其中的城市吧,所以就多读了几遍。

文章以一幅“右上角画了一片倒挂着的浓绿的仙人掌,末端开出一朵金**的花;左下画了几朵青头菌和牛肝菌。”的画开篇,视角新颖,不落俗套,以素朴的寥寥数笔便清晰地勾画出了昆明雨季的形象:明亮、丰满、浓绿,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不使人气闷。接着作者写昆明雨季中的菌子、杨梅、缅桂花,其中写到“最多,也最便宜的牛肝菌”,提到“格调比牛肝菌高”的青头菌,介绍到“菌中之王”鸡枞“中吃不中看”的干巴菌和“中看不中吃”鸡油菌。昆明的杨梅很大,有一个乒乓球那样大,颜色黑红黑红的,叫做“火炭梅”。一点都不酸!昆明的缅桂是大树!作者不直接写雨,看似与雨无关,实是与此作衬托,将昆明的雨季立体、现实地展示在读者面前,我也能从字里行间读出作者作为一个外乡人在发现昆明雨季特点时满心的惊奇、欣喜与自豪。篇末作者引用典故,直抒胸臆,深化了意境。“莲花池外少行人,野店苔痕一寸深。浊酒一杯天过午,木香花湿雨沉沉。”

一整篇看下来,自己只感到赏心悦目,但也有些感慨。即使一些老昆明人的生活习俗,如“于门头挂仙人掌一片以辟邪”,在当今这个日新月异、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被逐渐淘汰,但例如莲花池、“香得像兰花”的缅桂花等自然景观还是被完整的保留了下来。如果你愿意让你的节奏慢下来,如果你有一颗善于发现美的心,你会发现身边的现实世界很美,而不是经过别人的提醒,哪怕是名家的提醒,自己就是自己的精神导师!不要让自己忙碌的脚步,遮住了双眼,更不要荒芜了自己的内心!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6

有谁曾料到,时隔两月,我重拾经典,再次捧起汪老的这部《草木春秋》。

您可能会问:“汪老,咱今天吃啥山珍海味?”别着急,汪老这位“文坛美食家”向来喜爱吃喝、玩乐。咱今天就在这玩乐尝人间百味,在美食中游大好河山。

第一站我们来到了山东名城——菏泽。说来惭愧,我作为一名山东汉子,竟对荷泽知之甚少。莫慌,有汪老带你游历荷泽。一进城,初日将进,杨柳春风,迎接远道而来客人的是一个千许亩牡丹,仿佛走进一场花的盛宴,蜜的海洋,阅着甜香气息,忧惚之间,有如梦回酒醒。汪老最喜那一朵浅白色的牧丹。他本人,也如这素净的白牡丹一般,清澈淡雅。

赏完这菏泽牡丹,再当一回绿林好汉——上梁山,在人们印象中,应该是不甚高大的。但梁山实则低矮而不雄伟,山势也不险恶,就连花甲之年的汪老,都可以一口气山顶而不觉有什么。汪老也发出了自己的质疑:这样一座山,能做出那样大的一番事业吗?”这个问题,我们不再深究,因为眼前的这一尾鳜鱼对汪老更具研究价值,在菏泽的两天多时间,我如和汪老一行餐餐都有鱼,梁山人对鱼文化的研究,连江老都不禁赞叹其“赞极精妙”。读后感·说到鱼,汪老又来劲了。关于鳜鱼的种种吃法,汪老自然是如数家珍,最出名的不过松鼠鳜鱼、臭鳜鱼、清蒸、糖醋等他还诚心推荐了清汤鳜鱼。汪老把自己贪吃的本性在字里行间中显露无遗,直言不讳。

宿梁山之第二日,我与汪老起身。欲离开,破晓时分,一场倾盆大雨开始了独奏。我看向身旁的汪老,他客光焕发,眼里开始闪烁着一些东西,“山东今年是个好年景。”他说道。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7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与陆游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

汪老喜爱这首诗,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境,这种心境是具有生活气息的。“春初新韭,秋末晚菘”是汪曾祺用来评价自己的散文的。他喜欢疏朗清淡的风格,深得自然之馥郁,叙述平淡,含蓄,而节制。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桐城派讲究写文章要有"文气",汪曾祺的文章就是很有"文气"的,"气"很足,抑、扬、顿、挫,全篇文章看似无法,结构散漫,但却有一股"气"相联,"大巧若拙"。再一点就是汪曾祺的语言相当好,看似平淡,韵味很足,并且会留空白。汪曾祺写他的老师沈从文,不去写沈先生如何有才,如何勤奋,而是写沈先生有一腔难懂的湘西方言;写张君秋,就写张君秋的能吃,吃过饭画完妆再来二十个饺子;写金岳霖接受毛主席劝告要接触社会,就坐三轮车在王府井东张西望——这些都是表现人物性格与特点的东西,汪曾祺就是不动声色地抓这些,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

汪曾祺散文最大的特点就是"淡",淡得相当有味道。他的散文,记的也就是一些昔人旧事,或者名胜古迹什么的,好像信手拈来,娓娓而叙,并且点到即止,留下大量让人回味和思考的空白。那些随手拈来的东西经过作者看似漫不经心的处理后,立即就充满一种雍容大度的雅儒气息,是一种真正意义的聪颖和智慧。这些年文坛玩深沉的东西特别多,满纸文章故弄玄虚或者莫测高深。比较着汪曾祺,你就会发现后者的大家风范,而前者只不过是一群自作聪明者,他们不是"真和尚"。可谓:真僧最言家常话。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8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内容。《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

此外他的书并不是特别流行的那种。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可以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非常地内敛谦恭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可以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汪后来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写和回忆。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直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后来就再没有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直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一定的重复性,没有根的人,这样才可以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选择。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直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必须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没有失去的人是不知道其宝贵的地方和意义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所以,故乡的人应该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

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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